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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計劃”申報工作方案

近日,兵團黨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xx年“千人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兵黨組明傳【xx】x號),對xx年“千人計劃”申報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根據文件精神,現就我校xx年“千人計劃”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千人計劃”申報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進“千人計劃”,為加快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等重大戰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檢查標準、優化結構、寧缺勿濫”原則,突出“高精尖缺”導向,重點向高端製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領域傾斜,向戰略新興產業、重點產業傾斜,向科研生產一線傾斜,支持引進從事重大原始創新研究和有望實現重大科技突破的人才。同時向青年等項目傾斜。

二、申報項目及要求

1.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含人文社科項目)。申報人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內。引進後應全職在國內工作不少於3年。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其中,人文社科項目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重點引進知識產權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關係、外交學、心理學等專業的急需緊缺人才。

2.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引進主體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央企業。引進後要求在國內連續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申報人累計申報次數不超過2次。

3.創業人才項目。申報人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其創辦的公司應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4.外專項目。申報人應為非華裔外國專家,申報時一般應未全職在華工作;已經在華工作的,來華時間應在一年內。引進後應在華工作不少於3年、每年不少於9個月。申報人累計申報次數不超過2次。

5.青年項目。引進主體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部分金融機構。申報人應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週歲,並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經歷。引進後要求全職在國內工作。申報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以內。

6.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申報人是自然科學研究或工程技術領域的國際頂尖專家,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茨獎等國際大獎的獲得者;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任職的國際著名學者;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頂尖人才。引進後要求全職在國內工作至少5年。

項目。引進主體為xq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用人單位。創新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從事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研究;年齡不超過40週歲;在海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的需要在國外連續工作3年以上;為所從事領域同齡人中的優秀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引進後全職回國工作,且在xq工作至少3年。創業人才可比照創新人才條件適當放寬。

8.文化藝術人才項目。引進主題為國有文化單位、藝術院校。今年繼續開展試點,引進規模控制在30人以內。從事研究工作的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從事舞台藝術和創意設計的申報人,可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要求;申報時一般應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內。申報短期項目的,要求在國內連續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於2個月。申報人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以上項目申報人選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務等其他資格條件,未作特別説明的,與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計算年齡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5月30日。對有突出成績或國家特需的人選,可突破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限制破格引進,應附破格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條件可登錄千人計劃網查看(網址:)。

三、申報程序

用人單位與申報人達成初步意向後,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黨委組織部或學術(技術)委員會及類似機構,組織專家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通過後簽訂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協議,再分別填寫申報書按程序報送。

(一)填寫要求。創新人才長期項目、短期項目申報人依託國家重點領域項目引進的,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及相關材料,依託其他平台引進的,填寫相應的申報書及相關材料;非華裔外國專家申報短期項目的,比照外專項目程序報兵團外國專家局;外專項目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外專項目)》及相關材料;青年項目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青年項目)》及相關材料。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及相關材料;xq項目申報人按要求填寫申報書及相關材料;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文化藝術項目)》及相關材料。

(二)報送要求。外專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後報兵團外國專家局,經兵團黨委組織部同意後,報國家外國專家局;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後報兵團黨委宣傳部,經兵團黨委宣傳部、組織部同意後,報文化部。其他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後按程序報兵團黨委組織部,由兵團黨委組織部彙總審核後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辦”)或其他有關單位(部門)。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千人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彙總表。申報書和附件應合併裝訂,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彙總表另附。報送材料時,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1份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1.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複印件;4.海外任職證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6.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7.獎勵證書複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對文化藝術人才,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相關影像資料。

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申報材料單獨報送。其他項目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xx年6月26日。

五、其他事項

1.請各單位積極組織動員,物色相關人才參與報名,同時嚴格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規範。

2.申報材料文本在“千人計劃”網站()下載。

聯繫電話:4681xxxx

聯 系 人:胡xx

郵 箱:

黨委組織部

xx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