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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方案十篇

清理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標任務

清理工作方案十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以“五個一律”全力開展好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一律做到一户不漏。全鎮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工委書記分片督促、鎮包點幹部分村負責、各職能部門分片指導要求,由工委書記帶隊負責,包村幹部、村幹部對本村亂佔耕地建房進一步加強摸排,查明存量、摸清底數,堅決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並建立任務整治台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在建項目一律做到全部暫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併發放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對未批先建的農户堅決給予停工限期整改,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搶建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堅決遏制違法行為發生。全鎮嚴格分類別、按程序依法依規快速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三)增量控制一律做到堅決杜絕。嚴查嚴控強佔、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佔用耕地以及違法改建、擴建等違法建房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設立舉報箱和公佈舉報電話,接受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舉報,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堅決杜絕一切新增亂佔耕地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發生。

(四)增量消化一律做到依規依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消化存量,對於在建違法建房行為,在開展整治工作中,各村及各職能部門堅決做到政策公開、信息透明,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理,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五)風險可控一律做到穩妥推進。對未經審批即進行建設的行為,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履職盡責。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性質惡劣、謀取私利、濫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建設的,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執法過程中,依法依規辦事,一律做好風險管控相關工作,確保沒有負面影響、沒有輿情發生。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9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設施農業用房、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胡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委書記王峯、鎮長劉鋒,實行書記鎮長雙組長制,常務副組長為分管同志、人大主席任靖,副組長為各班子成員,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任靖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鎮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宣)。各村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部署,召開黨員大會、羣眾會、發放明白紙廣泛宣傳,利用村村通廣播宣傳,通過橫幅、微信等各種形式,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摸清底數(摸)。對於20xx年1月1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非法建房的進行摸底登記,做到真核查,真摸排,摸實情,摸實底。分村莊,逐户逐人進行摸排登記。鎮包點幹部、村兩委成員實行一線工作法,親臨現場,實地丈量,建立四項清單,實行清單制管理,確保本次摸底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

(三)增量控制(堵)。7月3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村建立清單,等待處置;仍在建設的,予以拆除。即日起,對違法建設實施零容忍,堅決予以打擊。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建房,不予批准:

1.宅基地選址不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2.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或一般耕地的;

3.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重新申請土地建房的;

4.申請另址新建住房,未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的;

5.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選址建房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

6、在老宅基建房,超出原宅基地,老房屋未拆除的;

7.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四)規範程序(疏)。農村村民住房實行“一户一宅”,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淮北平原地區,每户不得超過 220 平方米。農村村民應當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

超面積佔用宅基地。超過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宅基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分類處理歷史遺留的房屋建設問題。對於20xx年1月1日建房的,各村要建好四項清單,按照上級有關政策,予以分類處置。對於在建的符合規劃或在老宅基翻蓋的房屋,要暫時停止建設,待完善相關手續後予以建設。對於7月3日以來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處置,仍在建的,予以拆除。

村民申請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房的.,嚴格遵守以下程序,本户申請,村民小組公示,村審查後報送,鎮實地調查後審批。村民在原地翻建房屋,應提交如下材料: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户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鎮協調各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對全鎮範圍內進行日常巡查,發現違規建房立即制止並上報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支部書記為協管員,明確1名村兩委幹部為業務具辦人員,負責違建巡查,發現有違規建房配合村兩委幹部制止並上報到鎮;負責排查表、摸底表等信息上報;負責宅基地、建房審批材料收集上報等。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人大主席任靖牽頭,黨委委員司俊傑協助,各工委、紀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國土中心所、農業站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鎮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 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鎮黨委、政府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中心所牽頭,會同鎮直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清理工作方案 篇2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採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佔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亂象。以“五個一律”全力開展好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一律做到一户不漏。全鎮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工委書記分片督促、鎮包點幹部分村負責、各職能部門分片指導要求,由工委書記帶隊負責,包村幹部、村幹部對本村亂佔耕地建房進一步加強摸排,查明存量、摸清底數,堅決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並建立任務整治台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在建項目一律做到全部暫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併發放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對未批先建的農户堅決給予停工限期整改,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搶建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堅決遏制違法行為發生。全鎮嚴格分類別、按程序依法依規快速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三)增量控制一律做到堅決杜絕。嚴查嚴控強佔、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佔用耕地以及違法改建、擴建等違法建房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設立舉報箱和公佈舉報電話,接受非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舉報,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堅決杜絕一切新增亂佔耕地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發生。

(四)增量消化一律做到依規依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消化存量,對於在建違法建房行為,在開展整治工作中,各村及各職能部門堅決做到政策公開、信息透明,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理,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五)風險可控一律做到穩妥推進。對未經審批即進行建設的行為,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履職盡責。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性質惡劣、謀取私利、濫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建設的,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執法過程中,依法依規辦事,一律做好風險管控相關工作,確保沒有負面影響、沒有輿情發生。

二、清查整治範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9個村(社區)範圍內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佔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佔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於亂佔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佔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設施農業用房、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築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胡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委書記王峯、鎮長劉鋒,實行書記鎮長雙組長制,常務副組長為分管同志、人大主席任靖,副組長為各班子成員,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任靖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鎮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宣)。各村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部署,召開黨員大會、羣眾會、發放明白紙廣泛宣傳,利用村村通廣播宣傳,通過橫幅、微信等各種形式,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摸清底數(摸)。對於20__年1月1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非法建房的進行摸底登記,做到真核查,真摸排,摸實情,摸實底。分村莊,逐户逐人進行摸排登記。鎮包點幹部、村兩委成員實行一線工作法,親臨現場,實地丈量,建立四項清單,實行清單制管理,確保本次摸底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

(三)增量控制(堵)。7月3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村建立清單,等待處置;仍在建設的,予以拆除。即日起,對違法建設實施零容忍,堅決予以打擊。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建房,不予批准:

1.宅基地選址不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2.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或一般耕地的;

3.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重新申請土地建房的;

4.申請另址新建住房,未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的;

5.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選址建房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

6、在老宅基建房,超出原宅基地,老房屋未拆除的;

7.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四)規範程序(疏)。農村村民住房實行“一户一宅”,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淮北平原地區,每户不得超過 220 平方米。農村村民應當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

超面積佔用宅基地。超過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宅基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分類處理歷史遺留的房屋建設問題。對於20__年1月1日建房的,各村要建好四項清單,按照上級有關政策,予以分類處置。對於在建的符合規劃或在老宅基翻蓋的房屋,要暫時停止建設,待完善相關手續後予以建設。對於7月3日以來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處置,仍在建的,予以拆除。

村民申請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房的,嚴格遵守以下程序,本户申請,村民小組公示,村審查後報送,鎮實地調查後審批。村民在原地翻建房屋,應提交如下材料: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户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鎮協調各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對全鎮範圍內進行日常巡查,發現違規建房立即制止並上報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支部書記為協管員,明確1名村兩委幹部為業務具辦人員,負責違建巡查,發現有違規建房配合村兩委幹部制止並上報到鎮;負責排查表、摸底表等信息上報;負責宅基地、建房審批材料收集上報等。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人大主席任靖牽頭,黨委委員司俊傑協助,各工委、紀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國土中心所、農業站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鎮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 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採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釐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鎮黨委、政府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幹部參與佔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中心所牽頭,會同鎮直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着力解決“不會幹”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清理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經市委研究決定,在我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幹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衞東,市委常委、市委祕書長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祕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高雲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誇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幹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幹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幹部問題。着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任職迴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幹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幹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着力解決未經批准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幹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3)幹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對幹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幹部檔案年齡塗改、前置學歷、跨台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着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温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幹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採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佔、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衞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託管、重組脱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佔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係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着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係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後,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着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範,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積率批覆建築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户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幹、幹不好問題。着力解決幹部隊伍能力不足,幹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瞭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着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清理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我街道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保障

成立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何平(黨工委書記)

胡清海(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王成亞(黨工委副書記)

袁 驍(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陳 波(黨工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楊 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何 敏(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楊正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梅中亞(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何 剛(黨工委委員、掛職副主任)

張修富(掛職副主任)

成 員:黃劍(黨政辦主任)

呂相敏(紀工委副書記)

趙紅(財政所所長)

張興渠(自然資源所所長)

王錫庭(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趙 勇(村建辦負責人)

羅太中(控違辦負責人)

吳 進(水務站站長)

王紹亮(項目部負責人)

陳 月(黨建辦負責人)

袁治國(綜治辦負責人)

李 鋮(司法所所長)

王 鑫(安監站站長、生態環保辦負責人)

陸 瑩(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負責人)

楊春梅(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李 莎(攻堅辦負責人)

各村(社區)書記(含易遷社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梅中亞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興渠、王錫庭負責具體辦公。

(一)下設工作專班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十一個工作專班,分別如下:

1.銀龍村工作專班

組 長:楊正紅

副組長:楊登偉

成 員:銀龍村全體包保幹部

2.關坪村工作專班

組 長:陳波

副組長:黃 飛

成 員:關坪村全體包保幹部

3.大陸村工作專班

組 長:梅中亞

副組長:馮帝利

成 員:大陸村全體包保幹部

4.四坪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楊韓

副組長:李 鵬

成 員:四坪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5.雙埡子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剛

副組長:羅江波

成 員:雙埡子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6.岷山路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剛

副組長:楊 健

成 員:岷山路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7.金龍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袁驍

副組長:何雪梅

成 員:金龍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8.東風湖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王成亞

副組長:趙桂香

成 員:東風湖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9.紅城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張修富

副組長:羅 忠

成 員:紅城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10.綠洲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敏

副組長:羅太林

成 員:綠洲社區全體包保幹部

11.業務指導工作專班

組 長:梅中亞

副組長:張興渠、王錫庭、趙勇

成 員:鄒鬆鬆、袁婭、黃敏

12.督查工作專班

組 長:袁驍

副組長:呂相敏

成 員:霍震、羅雪琴、鄒鬆鬆、袁婭、黃敏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根據上級要求,起草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統籌調度各工作專班工作開展,確保各項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作專班職責

(1)銀龍村、大陸村、關坪村、雙埡子社區、四坪社區、岷山社區、金龍社區、東風湖社區、紅城社區、綠洲社區工作專班。根據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隊伍入户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摸排工作,按照邊抓外業摸排邊抓內業審核邊進行數據交匯的要求,完成摸排採集APP上報,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對特殊情況由專班工作組組長(包村領導)組織進行研判,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

(2)業務指導專班。負責根據省、市、縣各級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讀要求,指導各村(社區)開展信息摸排和錄入工作,及時對接縣農房辦處置摸排過程中的各種業務問題,確保APP錄入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3)督查工作專班。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工作按期推進、按時完成。對督查過程中發現工作進度緩慢、信息報送不及時、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的,及時進行通報。

三、工作任務

按照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街道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街道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上級下發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台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組織幹部進行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

(一)外業摸排。由包組包片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充分結合脱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返回進行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摸排上報縣級後由縣級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各村(社區)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建專門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區)組織開展外業摸排、管理類信息填報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8日前)。街道於期限內通過匯交平台向縣級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

六、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組長主持或委託副組長主持。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相關工作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研究工作。

(二)領導小組議定事項以領導小組名義印發會議紀要,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定期督促檢查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三)各工作專班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材料並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部門、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措施,集中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工作職責,壓實壓實責任。各工作專班要依據自身工作職責要求,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嚴格實行“誰摸排、誰簽字、誰負責”,確保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村建中心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社區)及部門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督查問效,嚴肅工作紀律。摸督查工作專班要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摸排工作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各村(社區)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通過宣傳標語、宣傳欄、LED顯示屏、召開羣眾會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爭取廣大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時,各村(社區)要設立舉報箱,接受廣大村民羣眾監督、舉報。

清理工作方案 篇5

為有效阻止松材線蟲病傳入,保護我縣松林資源,根據市縣相關文件、會議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枯死松樹清理重要性

鬆褐天牛是松材線蟲病的主要傳播媒介,而枯死松樹又是鬆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時發現和清理枯死松樹,是我縣防控松材線蟲病工作中一項最緊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鬆褐天牛蟲口密度,防範疫情傳播和擴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枯死松樹清理時間

枯死松樹清理堅持“發現一株,取樣一株、鏡檢一株,清理一株,處理一株”的原則。目前已發現的枯死松樹10月底全部清理結束。

三、清理措施

1、枯死松樹原則上由經營單位或個人自己清理,林業站負責技術指導。

2、鑑於大部分枯死松樹已無利用價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務工、農村農忙及農村勞動力老化等諸多原因,這部分的枯死松樹清理工作,由當地鄉鎮採取單位自主招標方式,根據山場遠近、陡峭、作業難易程度確定清理補償標準。當地林業站進行現場監督指導。

3、對重點預防區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區域,清理工作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聘請專業清理隊伍,進行清理,當地政府派員會同林業技術人員現場技術指導並監督處理。

四、技術要求

根據國家林業局林造發[]237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技術要求,伐樁高度一般在5釐米以下,並對伐樁進行藥物處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樹,採取兩種處理方式。一是適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點加工企業進行加工銷售;對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採伐剩餘物(含2釐米以上的枝椏),全部做焚燒處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監測:各鄉鎮要將監測調查放在首位,健全縣、鄉鎮、村三級測報網絡,推行監測工作分片包乾責任制,建立覆蓋全面、調查準確、上報及時的枯死松樹監測體系。

2、落實責任主體:鄉鎮政府、縣林業部門是行政、技術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把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第一時間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清理。

3、積極宣傳動員:充分利用標語橫幅、廣播、鄉村政務村務公開欄等宣傳工具,張貼宣傳畫、宣傳資料,對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進行廣泛的宣傳,通過對《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安徽省松材線蟲病防治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松材線蟲病危害有關知識的宣傳,提高廣大幹羣的思想認識,使廣大幹羣自覺參與和協助枯死松樹清理工作。

4、加大資金投入。鄉鎮在枯死松樹清理中切實解決好人力、物力和資金等方面問題。枯死松樹清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林業部門要加大對上爭取力度,會同財政局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各個鄉鎮補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開展。

5、加大督查力度。縣松材線蟲病防疫指揮部將成立枯死松樹調查清理督查小組,對全縣調查清理工作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時瞭解和解決枯死松樹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監測調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報現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組織不力的鄉鎮,將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清理工作方案 篇6

根據X年秋季松材線蟲病普查初步統計,全縣共發現不明原因枯死松樹187株,分佈面積5424.2畝,主要分佈在:筠門嶺鎮石久、學子、白埠、黃埔、州場、上增村枯死松樹119株,分佈面積3635.7畝;文武壩鎮古坊、小壩村枯死松樹56株,分佈面積1356.5畝;周田鎮半崗村、梅子村枯死松樹12株,分佈面積432畝。為切實加強我縣的枯死松樹清理工作,嚴防枯死松樹的傳播擴散蔓延,確保全縣森林資源安全,推進生態會昌建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預防為主、科學治理、依法監管、強化責任”的方針,堅持“全面監測、科學防控、圍殲疑點、徹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行為,實行聯防聯治,加大資金投入,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堅決遏制枯死松樹的發生和蔓延,保護羣眾的財產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大縣建設。

二、總體目標

枯死松樹分佈區實現有計劃清除枯死松樹,防止擴散蔓延,逐步壓縮除治區面積;預防區要重點預防,重點監測,確保不出現枯死松樹,一旦出現枯死松樹,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除。具體指標是:枯死松樹清除率達100%,清除死樹除害處理率和合格率達到100%,監測覆蓋率達到100%。

三、防治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政府負責,部門各司其職;堅持預防為主,嚴防死守,防止死樹蔓延;堅持全面除治,突出重點,有效減輕災情;堅持依法防控,加強管理,確保防控成效;堅持科學防控,分區施策,確保防控效果;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

四、合理區劃

根據全縣不明原因枯死松樹的實際現狀,松林資源分佈情況和不同生態功能分佈,將我縣區劃為除治區和重點預防區。

(一)除治區:已發現不明原因枯死松樹的筠門嶺鎮、文武壩鎮、周田鎮。

(二)重點預防區:除上述三個鄉(鎮)的其它鄉(鎮)、湘江源自然保護區、公益林林場、商品林林場。

五、防控措施

(一)加大枯死松樹的清理力度,嚴控死樹擴散

1. 採取燻蒸處理枯死松樹。由鄉(鎮)政府組織專業隊伍(專業隊伍必須每人進100元人身意外險一份)對枯死松樹發生小班由外向內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壓木、風折木、旱死木、雪壓木、當年枯死或已經萎蔫的松樹側枝等。將松樹砍倒後砍掉枝條,然後視樹體大小先將樹幹、粗樹枝就地鋸成1-1.5米的木段,再將枝條截成1-1.5米左右,將木段、粗枝條、1釐米以上的枝椏集中用專用燻蒸塑料膜包裹,並往膜中投放磷化鋁片劑。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鋁燻蒸法進行除害,需注意封緊塑料膜出氣口,並在塑料膜外貼上標籤(註明燻蒸地點編號、燻蒸時間、燻蒸負責人、檢查人等內容),並附上劇毒請小心標誌。實施強度擇伐作業時,為防止遺漏處理,作業時要先伐病死樹,後伐感病殘餘活樹,必須在X年11月20日前徹底清除枯死松樹,不留病源。

2. 伐樁處理。對所有枯死松樹伐樁可選擇以下除害標準和要求進行處理。採取每個伐樁用磷化鋁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農膜袋,並壓實填土20釐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樁高度不超過5釐米,在每個伐樁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並以村為單位用紅漆編號。

3. 堅持常年清理機制。加強對清除枯死樹發生區的鞏固工作,充分發揮各鄉(鎮)、林場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作用,成立專業隊伍,建立常態化的枯死松樹清理工作機構,常年監測,建立台帳,按除治標準及時乾淨徹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樹。

(二)加大枯死松樹監測預警力度,落實預防措施

枯死松樹監測以人工監測為主,誘捕器監測為輔。一旦發現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快速處置。

1. 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樹以鄉(鎮)為單位,每年分別於3-4月和8-9月按森林資源小班分佈圖,沿設計路線對轄區松林進行普查,查清發生分佈範圍、發生面積(以小班統計為準)和枯死松樹數量,繪製發生分佈圖,計算枯死松樹株率,掌握枯死松樹分佈情況。

(2)預防區以鄉(鎮)、林場為單位,每年分別於3-4月和8-9月對交通沿線、風景區、大型企業、倉庫、工業園區、城鎮和電視發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為活動頻繁的地區附近松林進行全面普查。發現松樹枯死,查明分佈地點、樹種、面積、枯死株數、鬆褐天牛危害情況,繪製松樹枯死情況分佈圖。同時取樣分離鑑定,確定是否有松材線蟲,並及時上報和進行跟蹤調查,隨時掌握枯死松樹動態。

2. 常年監測

(1)定期巡查。以鄉(鎮)為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每月定期對交通沿線、風景區、大型企業、倉庫、工業園區、碼頭、車站、城鎮周圍、木材加工廠、大型建築工地和電視發射台等人為活動頻繁的地區附近的松林進行巡查,發現松樹有感病症狀,立即取樣分離鑑定,確定是否有松材線蟲。

(2)固定監測。在發生區邊緣地帶、交通沿線、風景區、城鎮周圍和易感林分設置固定監測點,風景區和重要經濟地區每村(或林場分場)至少設置1個、其它地區每鄉(鎮)、林場設置3-5個固定監測點,派專人定期調查,發現松樹枯死立即取樣分離鑑定,確定是否有松材線蟲。

(三)加大鬆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蟲密度

對枯死松樹發生區和重點預防區實施鬆褐天牛防治,降低鬆褐天牛的蟲口密度,嚴防向外擴散蔓延。

1. 設置誘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樹分佈區,選擇在枯死松樹旁懸掛APF-1型新型誘捕器防治鬆褐天牛,每年4-9月為誘捕時間,控制枯死松樹周邊的鬆褐天牛傳播蔓延。

2. 設置誘木防治。在發生區松林小班內選擇衰弱或較小的松樹作為誘木,把引誘劑注入誘木裏,引誘鬆褐天牛集中在誘木上產卵,並在誘木樹幹上噴灑鬆褐天牛專用觸殺劑,直接觸殺在誘木上產卵的鬆褐天牛,隔10天加噴藥1次。每10畝設置一株,並用GPS定位。同時加強誘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嚴防誘木流失。

3. 藥劑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鬆褐天牛羽化盛期,在發生和毗鄰小班噴灑綠色威雷或噻蟲啉防治鬆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將林冠層打透。

4. 天敵防治。在林分內按每畝選擇4-5株有鬆褐天牛危害的松樹直接釋放花絨寄甲成蟲(10對/株)。釋放花絨寄甲天敵的林分內避免噴灑化學防治藥劑。

(四)加大防控宣傳工作力度,加強檢疫封鎖

1. 紮實做好防控宣傳。各鄉(鎮)政府要深入宣傳松材線蟲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線蟲病防控知識,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使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都瞭解、支持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發動羣眾聯防聯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共同支持參與防控工作。

2. 強化枯死松樹的檢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樹的鄉(鎮)村內擅自採伐松木,堅決制止濫砍濫伐枯死松樹,嚴禁松木擅自運出分佈區。從山場、運輸、加工、使用等環節加強枯死松樹管理,嚴禁枯死松樹分佈區村民偷盜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後的鬆材、枝椏,清除枯死松樹傳染源。

3. 加強檢疫執法檢查。森林植物臨時檢疫檢查站和木材檢查站嚴格檢疫檢查,嚴禁枯死松樹分佈區內的松木及其產品擅自運出。林業、市場監管、工信、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嚴格監督管理轄區內木材經營加工市場和有關涉木企業,落實防範責任,取締非法經營。對調入的松木及其製品進行嚴格的查驗和檢疫,對無證調運的松木及其製品按違規調運嚴肅處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刑事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各鄉(鎮)負責轄區內枯死松樹的清理工作,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包片領導、幹部為具體負責人。筠門嶺鎮、文武壩鎮、周田鎮在清理枯死松樹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所在鄉(鎮)負責處理解決,確保清理任務全面完成。

(二)縣財政局負責協調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樹的專項資金,確保及時到位、專款專用,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監督。各鄉(鎮)財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資金用於清理枯死松樹。

(三)縣森林公安局負責枯死松樹分佈區的社會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運出枯死松樹分佈區的案件查處等工作,對違反規定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涉案人員進行立案偵查,確保除治進度的順利進行。

(四)縣監察局、審計局負責專項經費使用監督,對松材線蟲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嚴重擴散或惡劣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縣林業局負責疫情監測、清理技術指導和質量督查工作,並對各鄉(鎮)防控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在除治工作中落實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的,對該鄉(鎮)實行重點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達標。

七、檢查驗收和獎懲措施

(一)檢查驗收

1. 檢查驗收人員:由縣林業局林檢站、財務股及筠門嶺鎮、文武壩鎮、周田鎮各派1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2. 檢查驗收時間:X年12月10日至20日。

3. 檢查驗收內容:包括松材線蟲病疫情普查報告、松樹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體操作細節,枯死松樹表分佈圖,清理除治工作總結,松樹枯死木清理除治驗收表(見附件)。

4. 檢查驗收方法:各鄉(鎮)、林場全面清除區域內的枯死松樹後,先自行組織檢查驗收並填報附件,然後申請驗收,檢查驗收組人員按各鄉(鎮)、林場上報的枯死松樹清除樹樁總數,抽檢100%的樹樁進行全檢,按照核實情況從而確定枯死松樹清除總數;檢查驗收技術標準嚴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寫附件。

(二)獎懲措施

完成責任目標的鄉(鎮),經縣林業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對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樹的鄉(鎮)給予每株100元的工資補助,以實際清理驗收合格株數為準撥付資金。對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完成防控任務,不能實現防控目標,導致枯死松樹擴散的鄉(鎮)應查明原因和責任,向縣政府寫出書面檢查,造成枯死松樹嚴重擴散後果的,將按有關規定實行重點管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清理工作方案 篇7

為深入紮實地開展好“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按照省、市、縣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要以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政治生態為目標,以巡視、巡察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為重點,以開展專項清理、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為手段,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實現全縣水利事業“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棗強縣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長、黨組書記朱洪武任組長,黨組成員張增利任副組長,各班子成員、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主任由劉寶忠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黃珊兼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衡水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問責和通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縣委、政府和局黨組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以及重大問題不逐級請示、報告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組、支部落實責任不力,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問題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對有問題的人員該移交不移交的問題。

(責任人:張增利)

(二)“八清理”

1.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違規借人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着力解決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幹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3)違規借人問題。着力解決借調幹部程序不規範等問題。

(4)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機構、配備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等問題。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辦公室)

2.對國家公職人員“吃空餉”或變相“吃空餉”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七方面的問題。

(1)未履行審批手續,長期不上班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

(2)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未按《公務員法》規定辭退並仍領取工資的。

(3)以借調為名,既不在借入單位又不在借出單位上班,仍領取工資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司法處理,但工資待遇、離退休(退職)費未按規定處理到位的。

(5)在職及離退休人員亡故或被宣告失蹤,仍由家屬繼續領取工資的。

(6弄虛作假、佔編制不上班,騙取冒領財政資金的。

(7)其他採取不正當手段,違反規定領取工資、離退休費的。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人事股、財務股、辦公室)

3.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

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人事股、辦公室、財務股)

4.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上級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市、縣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責任人:文忠;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及農村“三資”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l)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3)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4)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5)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財務股、工程股、農水股、壓採股、南水北調辦)

6.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規公費出國(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 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虛報出國(境)任務、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藉機公款旅遊等問題。

(2)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善力解決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超過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違規發放購物卡、各類獎金物資,以加油費、電話費、醫藥費等名義變相發放補貼,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在人社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的獎金和補貼等問題。

(3) “三公”經費管理中的問題。着力解決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報銷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無關的費用;白條下賬,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鋪張浪費等問題。

(責任人:鄭全玲;責任單位:財務股)

(4) 領導幹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在各部門兼職並多處佔用辦公用房;已辦理退(離)休手續或工作調動仍佔用辦公用房;以會議室、會客室等名義變相多佔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5)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違規超編制配車、超標準配車、公車私照;以各種名義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轉嫁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資產處置規定執行等問題。

(6)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中的違紀違規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離職、退(離)休後,繼續佔用公務用車或領取補貼等問題;違規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等問題。

(責任人:劉軍;責任單位:辦公室)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重點解決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責任人:文忠;責任股室:法制股)

8.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1)強化“懶政怠政”問題整治。着力解決不願意、不認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於落後狀態等問題。

(2)強化“不作為”,問題整治。着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3)強化“不在狀態”,問題整治。着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幹事;脱離實際,盲目幹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繫羣眾走過場;紀律渙散,不守規章等問題。

(責任人:趙勇;責任單位:工程股)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開全局動員會,制定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責任人協責任股室按照全局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個人自查和單位自查要深挖問題,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工作人員都要有自查報告和問題整改清單。其中,問題整改清單要明確整改時限,領導班子問題整改清單逐項明確責任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彙總歸檔,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的自查報告、問題整改清單,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上報相關單位。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為此,強化如下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不解決問題是失職、解決不到位就是瀆職的意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把紀律挺在前、把問題解決掉、把制度建起來。重要工作黨組書記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各專項分管責任人對分管的清理工作負全責,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專項清理,不缺步驟、不少材料,交辦公室彙總、建檔。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好專項行動工作台帳和問題清單,逐項對照整治,逐項銷號。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對自查出的問題,視情節可從輕或免予處分;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頂格處理。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發現的問題,改進有關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每月調度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搞好督導檢查,隨時掌握進展情況,收集相關資料,健全台賬。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報領導小組組長給予嚴肅處理;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上報縣紀委追究分管責任人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附:棗強縣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和組成人員名單

報:棗強縣“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發:水務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

清理工作方案 篇8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督察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清理工作方案 篇9

按照省委要求,為加大巡視整改力度,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決定在全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幹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衞東,市委、市委祕書長王江,市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祕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協作組組長高雲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範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誇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着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幹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幹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幹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幹部問題。着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任職迴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幹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幹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着力解決未經批准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幹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3)幹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對幹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幹部檔案年齡塗改、前置學歷、跨台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着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温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幹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採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佔、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衞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託管、重組脱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佔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係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着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係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後,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範、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着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範,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積率批覆建築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户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幹、幹不好問題。着力解決幹部隊伍能力不足,幹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瞭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着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採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調度,特別是要用好抽查核實這個有力手段,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進展情況的統計反饋工作,每週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清理工作方案 篇10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決定在我局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巡察發現的普遍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局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鬆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羣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政治生態,為全市糧食工作跨越趕超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糧食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楊連果任組長,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李保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榮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隨善明,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盧建民,糧油集團總經理孫玉坤任副組長,各牽頭科室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組、宣傳組、督導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制定《衡水市糧食局黨組主體責任分解方案》和《衡水市糧食局紀檢組監督責任實施細則》。依據《衡水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對衡水市國家工作人員“為官不為”行為問責的暫行辦法》,認真查擺問題線索,發放徵求意見函,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設置公開欄和監督舉報箱。對20xx年以來“三重一大”事項進行自查摸底,特別是市委市政府交辦重點事項、機關和糧油集團及其所屬企業大額財務開支、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梳理,對於重點工作落實不力、造成財政資金浪費、重點項目進展緩慢資金沉澱的問題,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反面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講政治規矩、不守政治紀律問題。着力解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着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組織領導弱化,“三重一大”事項不集體研究,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主體責任缺失問題。着力解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分管職責範圍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領導管理不嚴,組織開展工作不見成效,制度和紀律執行不到位,致使“四風”問題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着力解決紀檢組自身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於寬、鬆、軟,該處分的不處分,該通報的不通報,該問責的不問責等問題。

(牽頭領導:盧建民;牽頭科室:直屬單位黨委、監察室;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購銷調控科、政策法規科、監督檢查科、財會審計科、流通發展科、軍供中心、質檢中心、糧油集團)

(二)“八清理”

1.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結合組織人事部門開展的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範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着力解決超出核定的職數配備幹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違規設置“助理”“顧問”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幹部;出台“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列出20xx年以來進人清單,着力解決冀組通字〔20xx〕36號文件下發之後,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3)未經批准擅自設立機構、配備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辦公室、糧油集團)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充實政策依據,查找工作漏洞,完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xx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重點解決兩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着力解決出訪人員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範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着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藉機公款旅遊問題。着力解決出訪人員未嚴格按照批准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增加出訪國家(地區)、藉機公款旅遊,回國後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財會審計科、辦公室、糧油集團)

3.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於法有據、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保障企業和羣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重點解決兩個方面問題:

(1) 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着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消後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市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鑑定、考試等活動並從中收費等問題。

(2)亂攤派問題。着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市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藉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閲圖書報刊音像製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直屬單位黨委、政策法規科)

(3)行政許可違規收費問題。着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購銷調控科;責任科室:政策法規科 )

4.對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插手工程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促進領導幹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幹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幹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領導:盧建民;牽頭科室:監察室;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直屬單位黨委、糧油集團)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 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和糧食項目建設資金問題,建立資金項目清單,明確清理依據,健全制度機制,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結合今年的市直單位巡察要求,對20xx年以來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拉出清單。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領導:隨善明;牽頭科室:流通發展科;責任科室、單位:財會審計科、糧油集團)

6.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20xx年以來財務賬進行系統規範整理,全面清理和糾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公”經費和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問題,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扭轉不正之風,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着力解決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超過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違規發放購物卡、各類獎金物資,以加油費、電話費、醫藥費等名義變相發放補貼,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在人社部門核發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的獎金和補貼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單位:辦公室、軍供中心、糧油集團)。

(2)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在多部門兼職並多處佔用辦公用房;已辦理退(離)休手續或工作調動仍佔用辦公用房;以會議室、會客室等名義變相多佔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辦公室)。

(3)“三公”經費管理中的問題。着力解決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報銷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無關的費用;白條下賬、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鋪張浪費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保芳;牽頭科室:財會審計科;責任科室:辦公室)。

(4)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着力解決違規超編制配車、超標準配車、公車私照;以各種名義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轉嫁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資產處置規定執行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單位:財會審計科、軍供中心、檢測中心、糧油集團)。

(5)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中的違紀違規問題。着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離職、退(離)休後,繼續佔用公務用車或領取補貼等問題;違規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財會審計科、軍供中心、檢測中心)

7.對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範、違規出讓土地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兩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範問題。着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後非法轉包;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等問題。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着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範,出讓價款徵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領導:隨善明;牽頭科室:流通發展科;責任科室、單位:糧油集團)

8.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精準查擺、精準施策、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局幹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懶政怠政問題。着力解決不願意、不認真做事,對中央和省、市政策及決策部署,不知道、不學習、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對所分管的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面對新形勢、新常態無所適從,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於落後狀態等問題。

(2)不作為問題。着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攬權諉過,見問題就躲,見責任就推,死扣條條框框,能辦不辦、該辦不辦,圍繞程序打轉轉,形成“中梗阻”;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籠而統之,對重點工作不親力親為,不重實效、不求質量,不按時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3)不在狀態問題。着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幹事;脱離實際,盲目幹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繫羣眾走過場;紀律鬆弛、行為散漫、作風漂浮,在崗不在狀態,不守規章等問題。

(牽頭領導:李榮奇;牽頭科室:辦公室;責任科室、單位: 直屬單位黨委、監察室、糧油集團)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開全局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糧油集團對涉及清理的問題,也要相應作出清理方案,並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牽頭科室、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實行統一行動,完成“八項”標準化動作:拉清單、建台賬、找問題、出措施、明責任、限時限、實報告、真整改。

3月底前,要拉出項目清單、問題清單,摸清底數,建立工作台賬,出台整改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5月底前,要邊糾錯整改、邊總結問題、邊調查研究、邊問責處理。各項工作要科學統籌開展。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6月)。完成“兩項”標準化動作:出成果、嚴問責。針對發現問題,及時建章立制,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宣傳報道,交流成功經驗。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是我局當前的首要政治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各牽頭科室、責任科室、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牢固樹立不解決問題是失職、解決不到位就是瀆職的意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把紀律挺在前、把問題解決掉、把制度建起來,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在這次專項行動中,對於組織領導不嚴、查擺問題不清、解決問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將按照“一問責”的要求,依紀依規從嚴從重嚴肅處理。

(二)堅持分類處置。對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建立工作台賬和問題清單。一要實行“清單式”管理,對標問題清單全面梳理具體問題,一科室一清單、一問題一檔案做到規範化、檔案式管理。二要實行“台賬式”管理,一科室一台賬,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總賬,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逐項整改、逐項銷號,各牽頭科室每週五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儘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於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以及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註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科學統籌、理順關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槓槓、“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牽頭領導對所分管的問題要一週一調度,牽頭科室每週五下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清理工作台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行督導檢查,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當事人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