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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本科畢業論文範文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公共管理學的問題引起了行政管理學界的關注。其中一個基本問題是: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一種觀點認為,從國外的研究情況來看,公共管理學就是行政管理學,兩者的差別是由於翻譯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種觀點認為,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是有區別的,二者不能等同。但這種差別何在?後者沒有做出有説服力的解釋。筆者認為,在今天的中國探討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的關係,不能僅僅以西方學者的觀點為依據,而主要應根據中國目前的理論與實踐來探討。本文試圖首先通過對公共部門的科學界定來確定公共管理學的研究範圍,然後在此基礎上探究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的關係。

行政管理本科畢業論文範文

一、關於“純粹的”公共部門與“純粹的”非公共部門之區別

人類社會是一個整體,然而這個整體又是由各個部分組成的。人們可以對這些不同的部分給予不同的稱謂,如社會團體、社會羣體、社會部門等。其中,有關這些社會部門的分類,人們又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或運用不同的標準對之加以區分。例如,傳統社會科學一般將整個社會部門分為政治部門、經濟部門、文化教育部門、科學技術部門,等等。為了從更宏觀上對社會部門進行分類,並有助於研究不同社會部門管理的規律,當代一些社會科學家將整個社會部門區分為三大部門:第一部門為政府組織,這是純粹的公共部門;第二部門為工商企業,這是非公共部門,西方的一些學者將之稱為私人部門;第三部門是介於政府組織與工商企業之間的一些部門,這些部門非常複雜,有的更具有工商企業的特點但又不同於工商企業,往往被稱為公共企業或公益企業;有的則更類似於或依賴於政府組織,往往被稱為非政府公共機構。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資興辦和經營的自來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後者如由政府投資興辦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非營利性的公共醫療機構以及類似於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的中介組織等等。

政府作為所謂“純粹的”公共部門,它具有以下基本特點:

第一,政府組織的基本職能是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這裏所説的公共事務包含了社會中除私人領域(按西方學者的觀點,競爭性的工商企業一般屬於私人投資領域,因而這方面的事務被劃歸於私人領域,屬私人事務)以外的所有事務。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過私人或私人組織來進行處理,小到個人的談情説愛、結婚生子,大到組織生產、經營管理;但是,還有很多事情是無法由私人或私人組織來辦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會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維護、社會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公民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國民素質的提高和智力開發,等等。有關這些事務的管理,必須由一個超越私人或私人組織之外的公共組織來進行處理或加以管理。

第二,政府組織用來從事公共管理的權力是一種公共權力。把這種權力稱之為公共權力,主要基於以下兩方面的理由:一是這種權力就其性質而言,它總是表現為社會中佔統治地位的某一個階級的權力,而不僅僅是一種個人的私人權力。在中國的封建社會,儘管皇帝把皇權當成自己的一種家族權力,但它實際上是代表整個封建地主階級的,離開了它所代表的整個階級,這種權力就不會存在了;在資本主義社會,政府組織的權力被宣稱為是一種來自於全體公民的權力,儘管它實際上仍然是有產階級的權力;在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已經被寫入了共和國的憲法。一句話,自從政府產生以來,幾乎所有社會的政府組織的權力在性質上都是公共的,當然,由於社會性質的不同,在“公共”這一概念下所隱含的意義有所區別。

第三,政府組織所掌握和運用的資源是一種公共資源。我們知道,政府要通過行使其權力來實現其職能,必須以掌握一定的資源為前提。沒有一定的人、財、物作基礎,整個政府組織就無法運轉起來。而在人、財、物等資源中,從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對財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礎的。政府組織的財政來源於全體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財政實質上是一種公共財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國土、礦山、水利等重要資源,也是一種公共資源。

作為一種公共資源,就其本質而言,是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組織為社會所提供的產品是一種公共物品。這種物品的基本特徵是:它作為一個整體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單獨提供給每一個人,而是自動提供給社會中的所有人。例如,國防作為一種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個國家的國防力量保衞着該國的全體居民,而不需要每一個人單獨購買。

因此,單個個人不會花錢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謂的“搭便車”現象。這樣,單個個人一般不會自己花錢來購買公共物品,這種物品只能由政府來購買或提供。第五,政府組織行為的價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組織是一種公共服務組織,從理念上講,它應該把全體公民當成自己的服務對象,它不應該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對於政府組織來説,凡是追求自己本組織、本部門利益的行為都是錯誤的。因此,政府應該是一種 “公益人”而不應該是一種“自利人”。它應該也只能把追求和維護公共利益作為本組織、本部門的行為目標。在這裏,公共利益應該理解為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當然,在一個存在着不同階級、不同團體的社會裏面,由於不同階級之間、不同團體之間的利益是相互衝突的,而且這此不同階級、不同團體的利益與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發生衝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對待社會共同利益的問題上也有一個哪個階級、哪個團體的利益優先的問題,但這並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組織行為以公共利益作為基本價值取向這一事實。

人們通常所説的公共部門應該既包括“純粹的”公共部門即政府組織,也包括“準”公共部門即第三部門。第三部門之所以被歸入公共部門,主要原因在於:

第一,第三部門主要是一些從事公益事業的組織,其生產或活動的基本目標是公益性,即為公共利益服務,這與政府組織即“純粹的”公共部門的目標是一致的。

第二,第三部門市場化程度較低或非市場化,其生產、活動的內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實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與政府組織存在着十分密切的關係,甚至被當做政府組織用來實現其目標的一個重要工具。

第三,第三部門為社會提供的產品也往往是一種公共物品或“準”公共物品,這與政府為社會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

第四,第三部門的投資主體或提供資源的主體也主要是政府。當然,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某些第三部門也應向私人資本開放,允許私人資本進入某些第三部門,毫無疑問這是對的,甚至是一種趨勢。但私人資本在這些領域的投資不可能是完全市場化的,它必須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產品或服務價格必須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門的“非營利性”與政府組織以“公共利益”作為行為價值取向的目標或原則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種“公益人”而非“經濟人”的面貌出現的。從這個意義上説,第三部門很難被歸入私人企業部門或競爭性工商部門,儘管它不屬於“純粹的”公共部門,將它稱之為“準”公共部門是合理的。

三、關於公共管理學的研究範圍及其與行政管理學之同異

什麼是公共管理學?簡單地説,就是研究公共部門管理過程及其規律的科學,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門如何高效率地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科學。既然公共部門既包括作為“純粹的”公共部門的政府組織,又包括作為“準”公共部門的第三部門,因此,公共管理學不僅僅要研究政府組織的管理問題,而且也要研究作為第三部門的公益企業和事業組織、非政府公共機構的管理問題。政府組織的管理問題與第三部門的管理問題共同構成公共管理學的研究範圍。

從上述關於公共管理學的研究範圍的觀點看,公共管理學與目前我國學界所公認的行政管理學至少在研究範圍上存在着明顯的區別。早在20世紀30年代,英語中的public administration一詞就被譯為“公共行政”,至80年代這一學科在我國恢復時,“公共行政”一詞廣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學界的共同推動下,行政管理學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學科被很快地發展起來。從那個時候起,我國的行政管理學就被定義為研究政府組織及其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規律的科學,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也就是説,從目前我國的實際狀況看,行政管理學的研究範圍僅僅是政府組織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組織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至於第三部門的管理問題,即公益企業與事業組織的管理問題、非政府公共機構的管理問題,則在行政管理學的視野之外。

據此,我們認為,僅就研究範圍而言,行政管理學與公共管理學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無論是行政管理學還是公共管理學都必須研究“純粹的”公共部門即政府組織的管理問題,把探討政府組織如何高效率地運用公共資源為社會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務或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作為自己的重要研究內容。因此,政府部門的組織問題、領導問題、決策問題、執行問題、監督問題及其管理過程中的規律性問題,既是行政管理學關注的重要問題,也是公共管理學關注的重要問題。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探究,構成了行政管理學與公共管理學的共性問題,也就是二者之間的相同點。

但是,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着差別:

第一,公共管理學的研究領域不僅僅是作為“純粹的”公共部門的政府組織的管理及其規律問題,而且還應包括作為“準”公共部門的第三部門的管理及其規律性問題,而行政管理學的研究領域僅僅限於“純粹的”公共部門即政府組織的管理及其規律性問題。僅就這一點而言,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就存在着明顯的區別:前者的研究範圍要大於後者的研究範圍,或者説,前者所探討的範圍是後者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説,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的研究範圍之間的關係可以看成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

第二,公共管理學所研究的是“純粹的”公共部門與“準”公共部門管理過程中共有的規律性問題。在公共部門中,“純粹的”公共部門與 “準”公共部門之間是存在着明顯區別的,既然二者之間存在着區別,它們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規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説,它們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規律。研究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規律並不是公共管理學的任務,而是行政管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學等學科的研究任務。

究各種公共部門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規律才是公共管理學的任務。由此看來,公共管理學的研究對象是全部公共部門所共有的管理方式與管理規律,而行政管理學的研究對象則僅僅是“純粹的”公共部門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規律。從這個意義上説,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的研究對象之間的關係可以看成是一般與個別的關係。

第三,公共管理學所關注的是公共部門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現有公共資源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它在研究“純粹的”公共部門即政府組織時,也是把政府組織當成一個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機構的,研究的重點是如何把政府機構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在公共管理學看來,包括政府組織在內的所有公共部門都是管理的客體,至於政府機構作為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主體地位,公共管理學則關心不多,而這一點正是行政管理學所十分強調的。行政管理學把政府機構既看成是管理的客體,又看成是管理的主體。

當它把政府機構看成是管理的客體時,它所強調的是要把政府機構自身管理好;當它把政府機構看成是管理的主體時,它所強調的是要求政府把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學的視野裏,政府組織與工商企業一樣,只是性質以及方式不同罷了。因此,公共管理學更強調公共部門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學則更強調公共部門(“純粹的”公共部門)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這也是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