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精选6篇)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1
李(学号:),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年3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教务处
x年9月22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2
兹有我院x级苏等5名学生(见下表),长期不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也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经辅导员多次联系该生及家长均未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广州xx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苏等以下5名学生退学处理。
此退学决定通过学院主页及校内公告通知学生本人。根据《广州xx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5个工作日,即视为送交本人。学生本人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州xx职业学院
x年5月25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3
各系、登封校区:
白,男,学号,x年6月11日出生,我院运动训练系x级田径班学生。
根据运动系x级教学计划,该年级学生大四阶段实习时间为两个月(x年9月1日至x年10月31日)。按照规定,白xx同学应于x年11月1日按时返校继续相关的文化课学习,但该生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曾返校。经辅导员及同学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多达一个半月。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白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x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4
李(学号:),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年3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教务处
x年9月22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5
迟,女,x年9月1日出生,我院x级控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
该生自x年2月17日始,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经导师、所在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部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达30天。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八)款之规定,经中科院研究院研究决定,给予迟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此退学处理决定由研究生部主页公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
中科院研究院研究生部
x年四月八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 篇6
经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认真清理审核,目前全校有梁等21名学生未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已连续达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以及《钦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钦学院发〔〕295号)第三十四条第3、6款“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审查不合格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的规定,已达到退学条件。x年12 月12 日~ 年12 月18 日在钦州学院主页上发布拟退学处理公告,师生无异议。经研究,决定给予梁等21名学生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该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钦州学院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
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逾期申诉不予受理。教务处学籍科电话:。
申诉部门:钦州学院(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行政楼纪委、监察室,申诉电话:。
-
2022优秀党员表彰决定(精选15篇)
2022优秀党员表彰决定篇1中心各党支部: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信息中心党总支团结带领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通过学习、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以及召开...
-
六一表彰决定范文(精选16篇)
六一表彰决定范文篇1自学校开展评选品格明星活动以来,全体同学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同学之中树立品格的楷模,行为的榜样,在校园中形成有品格,才有魅力的新风尚,涌现出许多品格明星的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陈颖珊等69名同学分别获得了节制、仁爱、感恩、谦卑...
-
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决定(精选3篇)
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决定篇1关于给予学生梁炜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梁炜(学号:14030149),系金融学院金融工程Q1441班学生,经院系查实,该生在20__-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达20课时及以上。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2022优秀学生表彰决定(精选15篇)
2022优秀学生表彰决定篇1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成绩突出学生的决定在示范区教办室和镇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在x学年上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年级各科成绩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国小部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