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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下的公路工程分包(通用3篇)

法律视野下的公路工程分包 篇1

对公路工程分包问题的法律态度,我们可以从全国人大通过的民事法律《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公路法》获知一二。

法律视野下的公路工程分包(通用3篇)

从《民法典》看公路工程分包

《民法典》没有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专门的界定,一般是把公路工程的合同适用于《民法典》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对分包划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合法分包包括:一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后,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后,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同样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里合法的标准都是要经发包人同意,且第三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包包括:一是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二是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三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这种情况无论发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合法;四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种情况无论何种理由都是禁止的;五是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这种情况无论分包单位是否是合法获得分包都是禁止的;六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第三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分包被确认是有效合同,但违法分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从《招标投标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招标投标法》也没有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专门的界定,但其适用范围是包括公路工程的。

《招标投标法》对分包也是划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法》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果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这被认为是违法分包。对违法分包,招标执法机关将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允许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这被认为是合法分包。

从《建筑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建筑法》适用于建筑活动,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就这一定义看,建筑活动不包括公路工程,但《建筑法》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特别规定,将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的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

《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但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即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允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规定了四个禁止:一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二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三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四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从《公路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公路法》是专门调整公路法律关系的,但遗憾的是这一法律在公路工程分包问题上没有规定相应的制度。

综合上述制度,公路工程分包并非完全禁止,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因此公路工程的当事人在分包问题上,应当将其置于合法状态下。当然从立法的角度看,《公路法》应当完善分包的相关制度。

(作者单位: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法律视野下的公路工程分包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

甲方因 ___________ 市 ___________ 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经业主批准,需将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情况

(一)分包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助理工程师

(三)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地点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四)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分包合同有关款项

(一)有关款项约定无

(二)分包价款

1、分包合同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按工程结算价扣除税金及项目直接支付费)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无。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________ 开工,至 _______________ 日竣工。

(二)甲方总体计划作出调整时,乙方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业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顺延。

(四)甲方根据乙方工程的内容和进度,将有关施工图、技术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在20__年9月20日前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现行的国家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委派质检员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质检员。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先由乙方质检员自检符合要求后报甲方质检员检验通过,再由甲方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签认,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

(三)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同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业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变更和质量事故处理

(一)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及费用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应条款由甲方统一办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和事故,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一)有关款项的返还方式与时间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无;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无;

3、保留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无。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动员预付款为零。

(三)工程款最终结算支付,按招标文件计量规则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扣除应扣款项。支付所需的有关资料由乙方准备,计量支付报表的格式统一按业主规定的要求执行,逾期责任由乙方自负并顺延至下期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取得业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内,并以银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费等乙方承担。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将无条件被认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有关部门的极大不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除上一条款外,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甲方认为合理的一切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流动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

2、进度滞后该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线下线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监理规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500元/天的拖期损失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保险

(一)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投保并承担费用。一旦发生事故和损失,乙方应按要求和程序采用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甲方获得的理赔金额扣除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后,补偿给乙方,乙方得到补偿后还不能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除上一条款险种外,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投保。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管理其他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关条款已有的,按其办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四)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无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生效: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单(附表)。

(三)拟投入机械设备(附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视野下的公路工程分包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在贵州省兴仁至贞丰公路改建工程格(格沙屯)坪(坪上)段投标活动中已中标承建第二标段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该合同段全长5.67km,具体桩号k28+00~K33+670。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互补优势,按时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及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希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

1.1工程地点:兴仁县新龙场镇、潘家庄镇

1.2工程名称:兴仁至贞丰公路改建工程格坪段第二合同段路基路面工程。

1.3工程承包范围

1.3.1工程里程桩号:

1.3.2工程承包内容:

1.3.1条款内的甲方与业主签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及其附件等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工程、防护工程、桥涵构筑物、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以及相应的工程变更等。

1.3.3工程造价:该段总计工作量约具体以甲方与业主最后结算数据为准。

2.承包方式

2.1确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2.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实行单价承包,单价以甲方中标单价(附工程量清单,该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下浮,在原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条件下,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如出现清单外的变更单价或总价,亦按照同样比率下浮。对于该合同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

3.合同期限

3.1工期

3.1.1总的工期目标控制:20xx年08月31日前必须完成路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涵洞构筑物、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等,达到路基验收标准;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面工程施工。

3.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周计划、月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时足量或超量完成计划任务,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总的工期目标的实现。

3.2工程维护期:工程维护期(即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工程施工管理

4.1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负责外部工作协调,负责对外各种资料报表的整理、签认工作,负责计量工作以及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工作。

4.2乙方应根据其工作量具备足够的资源配置。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中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技术人员不少于 人;特殊工种人员应经过正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配备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议器,大型机械设备应不少于下列最低限定数量:挖掘机台,压路机台。根据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应及时补充各种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技术力量。

4.3乙方应在甲方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有计划、有程序的正常实施,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指令。

4.4乙方应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认真阅读理解合同文件、熟悉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等。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提交各种原始资料。

4.5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做好各项试验工作,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4.6工程用民爆材料统一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领用、保管;其余各种工程用料、施工用料由乙方自行购实、运输、保管。工程用料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所有工程用料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质量文件必须齐全并及时交甲方备案。

4.7乙方应对沿线测量基准点和施工控制点进行检查和复测并经常维护和管理。否则,因此出现质量偏差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4.8工程变更资料由乙方提供原始基础资料,甲方现场指导协办。

5.工程质量和安全

5.1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负实质性责任,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质量验收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5.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等确定的施工工艺、程序施工,乙方应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测量和初验,认真填写各项检验资料、施工日记、施工记录。所有原始资料要求签字手续齐全,并及时交甲方有关人员备案。

5.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的抽检、复查工作。

5.4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特别是爆破材料的作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执行。

5.5乙方对其承包范围骨内的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人为过失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6乙方有责任搞好文明施工,对其承包范围内的交通、环境、排水防洪等负实质性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阻断交通、污染环境,不得阻塞沿线水系,做好防洪措施和雨季的安全防护工作。

5.7工程施工用爆破材料由专人领用、保管,建立完善的使用台帐。严禁转送、倒卖,杜绝流失到社会上。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的、弄事的责任由乙自负。

6.工程款的支付

6.1乙方向甲方交纳本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后,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5%的工程预付款。

6.2工程款根据工程进行按月支付,甲方每月从业主实际计量到位的工程款的85%及时支付给乙方。同时应扣除甲方垫付的工程材料款和其它欠款。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款手续人员为:

6.3乙方民工工资应按月造册发放到人,甲方有权核查或截留代发。

6.4根据实际情况,乙方可请求甲方给予一定量的临时借款,甲方应酌情予以借支。

6.5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向业主进行竣工结算完后45天内支付结算工程余款;同时按竣工结算总额的5%扣作质量保证金,作为维护期内的质量事故处理金。维护期满后若建设单位认为无质量事故,在建设方退回质量保修金7日内付清给乙方,在维护期间,若有质量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维护

7.税费

7.1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不负责任何税费。

8.履约保证书及保证金

8.1乙方必须呈交履约保证书一份,并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工程总价的10%的保证金计 万元。

8.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业主退还后返还。

9.工程保险

9.1工程保险采取自愿投保的原则,如业主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投保,则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按乙方合同工作量比例分摊。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责任。

11.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异议,双方可进行协商处理;处理不下时,双方可提出请当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2.其它

12.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工程完工各项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