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演讲稿 > 励志演讲稿

宪法宣传广播稿(通用5篇)

宪法宣传广播稿 篇1

女:又是美好的一天,

宪法宣传广播稿(通用5篇)

男:又是充实的一天,

女:让心情明朗起来,

男:让笑容甜美起来。

女: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男:今天是20xx年12月2日,星期三 。

合:猇亭区实验国小五彩阳光广播站“国家宪法宣传日专题节目”开始广播了!

女:我是播音员严如玉,来自四(3)班

男:我是播音员雷啸天。来自四(3)班

宪法宣传广播稿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宪法宣传广播稿 篇3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 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 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 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 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 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 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 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 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 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 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 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 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 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 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 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 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 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 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 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宪法宣传广播稿 篇4

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甲( ):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乙( ):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xx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2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国小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法制宣传日广播稿。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国小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宪法宣传广播稿 篇5

同学们,大家好!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今天下午的班会我们给大家播放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视频。

视频《青春迷途》

点评:视频看完了,不知大家做何感想?一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由于家庭和交友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好他能迷途知返。从这片子我们也看到和感受到我们身边充满了各种诱惑,有时稍不留神就会陷进某个陷阱,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的不归路。

结合遵纪守法的问题,我想给大家在讲一种现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路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0xx年11月19--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我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国际互联网大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可谓盛况空前。此次大会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国也把每年11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网络安全宣传周,首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上网,可以说是许多同学在平常不过的行为了,但是你是否注意到网络安全呢?(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你有没有在网上泄漏你的个人信息呢?你有没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呢?我们确实看到了有些同学的网上行为不仅违纪而且已经违法,比如有的同学在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制造事端,甚至谩骂、侮辱、诽谤他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步的;2、明智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的;3、篡改他人原始信息内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

由于网络里人们之间相对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以 寻衅滋事罪定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希望同学们和在现实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交流和交往同样要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自觉尊重他人,不要等到受到处罚的失手再后悔莫及。

今天的班会主题结束了,再说两件事:(1)关于班级公物的爱护:公物委员(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保持、讲桌、工具箱杂物的及时清理:双高双普及创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