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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会议讲话(精选3篇)

发言稿2.3W

纳税服务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纳税服务会议讲话(精选3篇)

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受省局党组委托,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近期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随着税收管理提高年、跨越年各项部署的落实,尤其是业务巡查工作的开展,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基础更加牢固,质量效率明显改善,信息化和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制体系的贯彻落实和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扎实开展业务巡查,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各单位以业务巡查为契机,普遍开展自查自纠、培训整改和责任追究,基层税收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所增强,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各级领导抓管理抓落实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协调联动,税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基层协调联动机制运行不畅、评估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提高分析预警质量,强化协调联动,对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探索创新,纳税评估质量有所提高。各单位采取视频教学、优秀案例交流讲评、以评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一些市、县局成立纳税评估小组,对问题严重或情况复杂的企业实行直接评估,或开展“异地评估”和 “交叉评估”。邢台等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实现了行业税源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开展纳税评估25388户,补税46000万元,加收滞纳金1074万元,调减留抵税额6587万元,调减亏损额53128万元。

(四)稳步推行两个平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在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信息管税”的基本思路和“风险管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下达反馈”的工作模式,建设并推行了税源管理平台。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潜力,构建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进一步深化、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机制的信息化运行,有效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效率和纳税评估水平,强化了以信息化为依托的集约高效的税源管理。正在运行的外部信息采集和交换平台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税款缴纳,在部分办税服务厅安装了POS机,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缴纳事项,通过 “银联”卡刷卡即可轻松完成,税款解缴实时划转,避免了纳税人往返银行缴款,受到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广泛好评。全省26.6万户纳税人纳入电子申报,占应申报户数的73%。试点推行自助办税终端(简称ARM),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报税速度显著提高,有效缓解了窗口认证、报税的排队问题,提高了办税效率。

(五)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税源管理能力。在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进管理员管户形式,按照分组管理、主管协管模式,达到了以老带新、以强助弱、工作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征管力量配置不科学、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和管理责任不清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了管理员工作能力和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挖掘征管潜力,全力保障组织收入工作。为应对今年税收收入的严峻形势,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和《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种管理和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积极开展重点户的纳税评估工作。部分地方积极探索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发票、加大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力度、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开展普通发票的交叉稽核比对,努力减少税款流失,有力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七)纳税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进一步确立,从法定义务、法定责任的高度,落实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共性需求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提升服务层次,由过去浅层次的态度化、环境化服务逐步转变为深层次、具体化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效率服务、权益服务和救济服务。

(八)纳税人负担明显减轻。按照总局要求,扎实推进“两个减负”工作,精简报表资料,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工作统筹,坚持能在上级完成的工作不再向下布置、能在内部完成的不再向纳税人延伸、能从信息系统调取的数据不再逐级上报、能整合的工作不再单项开展。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纸质申报表改为一年报送一次,减轻了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全省已有三分之二的办税服务厅试行“一窗通办”,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办税、重复排队现象。探索推行 “同城通办”办税方式,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避免了路途奔波,节省了办税成本。大幅度降低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和使用CA证书的收费标准,全省每年可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节省成本1800多万元。提供网上申报软件的门户网站免费下载服务,并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培训和辅导服务,提高了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的积极性。

(九)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改除政府部门办网站的“教化式”弊病,突出纳税人关心和实际需要的栏目,减少栏目层级,加强对新发布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知识的宣传、解读,提高了网站与纳税人的互动性。建设了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室,实现了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建设和完善“12366”服务热线功能,实现了全省集中的人工坐席服务。建立了坐席专家制度,实现了三方通话功能,做到及时答复咨询,提高了纳税咨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据统计,纳税人对“12366”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12366真正成了社会和纳税人的纳税服务“热线”。

(十)努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税公开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涉税政务公开信息4583条,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纳税人各类诉求和建议近300条。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原则,认真审查地方政府、部门涉税立法草案和相关文件以及系统内的规范性文件,纠正其中未经法律授权触及纳税人权益、增加纳税人义务的内容,从立法层面维护了纳税人权益。在税收行政处罚中坚持过罚相当和不显失公正的原则,做到税务行政处罚横向、纵向平衡,努力减少畸轻畸重、同样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同样对待等现象,从执法层面维护了纳税人权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税源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税源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手段落后,对税源的掌控不够准确,制约了税源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二是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和信息共享程度还不够高。各级各部门缺乏应用信息资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利用信息支持决策、指导工作、管理税源等方面仍较薄弱。三是纳税评估效果还不够理想。评估层次低、方法少,走过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评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四是对纳税服务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纳税服务提高税法遵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重形式、轻实质、重过场、轻实效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五是服务体制机制不完善。服务资源分散,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局面还未建立。服务层次和标准比较低,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服务手段落后,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功能不完善。办税效率不高,办税流程不够简化,基层税务人员工作负担和纳税人办税负担依然较重。办税服务厅规范建设落实不到位。六是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有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仍然偏低,中介服务存在指定现象。七是纳税人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障。纳税人投诉受理处理不及时。税收执法不规范、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更新理念,探索创新,全面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的信息管税和纳税服务水平

6月24日和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宋兰副局长分别做了《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和《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的重要讲话。根据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信息管税思路,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征管质效,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这个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信息管税思路和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着重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思路的重大变革,体现了以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由之路,总局将以此为立足点制定未来几年的税收征管战略规划。

对于纳税服务工作,宋兰副局长也受总局党组委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特别强调: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努力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显著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等基本要求。

根据总局征管科技工作的新思路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河北国税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信息管税”理念。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迅速增长,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源的流动性显著增强,不法分子偷骗税的手法也不断翻新,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明显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税收管理的主要风险。与此同时,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信息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经过近年的努力,我省国税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具备了较强的信息采集、传递、处理能力,已经覆盖大部分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已成为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成为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生产力。实施信息管税,抓住了信息这个税收管理的关键因素,是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信息管税”要求征管业务和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既要强调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落实“信息管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习惯的改变,必然带来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对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确保我省“信息管税”的实践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二)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管税的核心,要切实抓好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等环节,为实施信息管税奠定基础。一是规范信息采集。这是落实信息管税的初始环节。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需要采集大量的原始信息,要认真研究规范采集什么、从何而来、由谁采集以及采集标准等问题。通过制度建设,依靠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规范数据采集,努力做到采集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同时积极探索推行网络开票,适时推广税控收款机,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开票信息,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适时推广石家庄市局开发的“数据质量智能保证系统”,并把CTAIS以外的各应用软件纳入该系统,以规范电子数据的录入,把好数据入口关,从源头上保障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化和数据信息的质量。三是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建立上下级协同配合梯次管理的涉税信息分析机制,发挥各级税务机关在涉税信息分析中的作用,既有宏观分析、区域分析,又有行业分析、具体纳税人分析,更好地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三)落实“信息管税”思路,完善税源管理体系。落实“信息管税”的最终目的是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整个税收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当前,首先要深入应用税源管理平台。税源管理平台按照风险管理理念,以增强数据整体应用能力、提升税源管理水平和支持领导决策为目的,实现省、市、县国税机关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完成工作事项,开展税收分析、预警管理、协调联动、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决策支持和考核管理等的管理平台,是实现信息管税的重要工具,对深化和规范税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充分发挥税源管理平台的效能,全面提高各层级各岗位应用水平,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自动推出、自动记录、自动考核的功能和业务流程标准化、监控预警自动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目标,全面提高各级组织税源管理和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对税源的监控能力。其次要积极推行外部信息采集平台。如期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在提高征管质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三要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建立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在税源管理上突破现有按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探索按纳税人规模、行业、风险、信用等级等实行多元化的分类管理;在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同时,探索按重要事项、环节等分工,组织形式上实行个人和团队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税源管理队伍,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第四要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税收管理员职责,把税收管理员从催报催缴、填制报表等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突出巡查巡管、开展纳税评估的主要职责。推行专业化管理,防范执法风险,总结完善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优化征管力量配置,调配重点税源管理力量,提升重点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优化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工作。为落实信息管税的思路,在强调信息化、专业化的同时,总局提出了税源管理立体化的要求,就是全面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各级税务机关、各部门以及征管各环节间相互协调、配合,并有相应制度机制保障的立体化税源管理格局。四位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就是横向联动的重要形式。近几年我们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一要用信息管税的思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组织上,建立健全各级协调联动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省局、市局、县局和税务分局四级分析监控管理体系。在内容上,重点提高税收分析评估的质量。在方法上,要推广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加快纳税评估应用平台建设,加强涉税信息共享,促进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的提高。引入风险管理理念,构建风险识别、预警、排序、处置的信息化应用平台。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共性问题和管理建议。通过联动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横向联动、条块之间上下联动,在协调联动中产生征管效益,提高征收管理水平。二要深化纳税评估,提高评估质量。一是加强预警分析,提高评估的准确率。县以上税务机关要着重开展综合信息分析和评估预警工作。前段时间总局公布了国税系统的部分征管状况数据,并对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了开展数据分析的具体要求。省局也下发了《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意在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形成征管数据分析的工作常态,各市国税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抽取和发布数据,分析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并将发现的问题按地区、行业逐级深入分析到具体纳税人和具体管理环节,形成面、线、点有机联系、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为基层纳税评估提供准确疑点和指导。二是注意综合性、专业化评估与日常性、简易化评估的结合。注重采取市县局直评、县局或分局间互评和分局内集体评估等方式,对重点税源和风险大的税源,组成专业化团队进行各税种综合评估;对风险较低的中小税源,由税收管理员进行日常性、简易化评估,并注意二者的有机结合。三是注重信息比对工作。充分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信息,积极进行有关税种的票表比对、增值税征扣退税比对、货物劳务税与所得税税基比对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管理措施。四是要注意总结规律,建立和应用评估模型。适时推广邢台、秦皇岛等市建立评估模型的做法,分工合作,逐步建立全省各行业分类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手段。五是重视评估成果的使用。评估中发现纳税人的一般性问题,应提醒同类纳税人自我纠正,并及时改进税源监控措施;发现涉嫌偷骗税款的,要及时移交稽查查处,坚决杜绝“以评代查”;稽查部门也应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给税源管理部门,落实以查促管。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畅通社会信息渠道,推进综合治税。继续推进国税、地税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深化与工商、金融、海关、公安、司法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努力拓展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拓宽征管工作视野,解决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税收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六)牢固树立新时期纳税服务理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新时期纳税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体现在指导思想上、固化到制度职能里、落实到工作部署中。要认真审视传统税收征管体系和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矛盾,不断探索和总结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在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是衡量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要从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出发,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管效率,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强化全员服务意识,决不能把纳税服务看作是服务部门或某些税务干部的事,加强统筹,密切协作,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持续性、主动性和普及性。各级领导,特别是今天参会的领导同志,要做理念变革的先行者,并且通过不同途径将纳税服务的新理念传递给我们的每一名税务干部,通过理念的转变,加快对纳税人监控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加快由单纯管理执法型向管理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转换。去年底总局在省会城市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和办税服务厅调查工作,在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了播放了经暗访制作的专题片《直击办税服务一线》,暴露了我们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省局也专门发出了通知,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并按照要求将情况上报省局。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省局将根据总体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

(七)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层次和功能。一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年内,各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建设1-2个全面现代化的“标杆办税服务厅”,按照总局新的要求,参照全国先进水平规划其形象设计、功能分区、窗口设置、流程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服务标准等,选派优秀干部担任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树立窗口形象,形成样板,以高效快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面纳税人不同层次的办税需求。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规范、统一、提升全省办税服务厅形象。总结“一窗通办”办税方式,明确窗口名称和职责,积极稳妥地做好 “一窗通办” 推行工作。总结完善“同城通办”试点经验,根据纳税人规模,在较大的市逐步推行。总结自助办税方式,在办税服务厅划出专门区域,配置专用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办税服务厅或其他社会公共场所探索设置纳税人自助办税终端(ARM机),进一步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二是加快“网上河北国税”建设步伐。完成省级集中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以省局门户网站为入口,为纳税人提供实时办理网上登记、申报缴税、文书申请、发票管理、网上认证等办税服务,同时提供涉税软件、办税资料下载以及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并提供邮寄税务证件、普通发票服务方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建立面向纳税人的集成化、个性化的“一站式”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一次登录,全程办理”。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办税服务、通知提醒、税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等功能,实现网上办税平台、12366纳税咨询平台、税收短信平台的“三网合一”。积极探索“场景式服务”,推进征纳双方交流互动,建设以栏目齐全、即时互动、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为主要特征的“网上河北国税”。三是完善“12366”服务热线和税收短信平台功能。建设和应用在线访谈功能模块,完善服务热线的工作流、知识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实现便利、权威、准确的税收政策解答和7×24小时纳税服务的目标。强化“12366”咨询、投诉、举报、维权等功能组合,将其建设成为专业高效、功能强大、覆盖面广的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税收短信平台功能,强化税收短信平台增值服务功能的应用,实现短信多层级发送与接收,适时以短信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提示、涉税事项提醒、催办催缴服务。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开展个性化服务,提高税法宣传咨询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一要丰富税法宣传和咨询内容。建立便利、准确、快速、专业的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办税程序、权益保护等内容的宣传,促进依法纳税。大力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宣传,促进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建立内容完整、答案标准、信息共享的税收法规库、咨询问题库、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权威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的宣传和解答。注重加强操作性和程序性等税收知识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坚持正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促进税法遵从和依法诚信纳税。了解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针对不同纳税人编制内容实用易懂的宣传资料,多层面传递税收知识,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税法宣传的有效性。二要拓展税法宣传和咨询渠道,创新宣传和咨询方式。坚持运用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有效载体,定期发布纳税咨询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订阅或推出电子税务期刊和纳税服务期刊,及时、准确传送税法信息。推行网络在线咨询,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岗责体系、操作规程、转办制度及疑难问题专家裁决制度,提高咨询人员的综合素质,高效规范地回复纳税人咨询。三要开展分类服务,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各级国税机关要有针性地开展提醒服务、提示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援助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和救济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服务、个性化服务。不断创新手段,务求实效,保证纳税人及时获得最新税收知识、了解办税流程,避免纳税人因不知情而增加纳税风险和成本,促进依法主动纳税和税法遵从。

(九)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权益。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环节,简并申报资料,建立税务电子档案库,实现纳税人电子信息在国税机关内部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税务报表设立、审核机制,防止任意设立报表,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和无纸化审批。创新办税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及时了解纳税人诉求,解决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简化投诉举报程序,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推行投诉回访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推行税收法律援助,保证各类纳税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十)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行纳税信用评定信息化,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落实纳税信用等级激励和监督措施,对不同信用等级、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进行分类与需求分析,提供有针性的服务。年内按照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定,开展20xx—20xx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十一)完善纳税服务保障机制。

1、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的要求,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抓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加强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着力抓好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办税服务厅实体化。

2、落实纳税服务规划。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各项内容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总局制定了20xx-20xx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近期就会下发。省局起草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我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对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纳税服务方式等进行了规划,这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将尽快下发。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好总局的规划和省局的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

3、健全纳税服务制度。重新审视现有服务制度,借鉴现代企业管理 “流程控制”、“标准控制”理论,着眼建立纳税服务综合管理体制,健全覆盖征、管、查等各部门的科学、规范、明确、具体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细化、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切实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等岗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考核管理体系,实现纳税服务流程化操作、标准化管理,较快提升我省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强化配合协作。各级国税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相关事宜。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纳税服务工作高效运转。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检查、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等工作。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引导和促进税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倡导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加强与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服务。

5、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各级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从事专业服务工作。要关心办税厅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良好环境,吸引优秀干部到办税服务厅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立纳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纳税服务人员履行职责、提高效率。

同志们,今后几年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向管理要收入、促服务上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部门作为综合业务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同志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使命感,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精心谋划组织,为我省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做出贡献

纳税服务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去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部署今年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推进我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刚才,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话务员代表作了20xx年12366热线包括表扬、投诉以及咨询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的介绍。12366热线收集的这些信息很有价值,利用这次会议提供给大家。希望各单位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今天到会的有市局有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分管纳税服务的局领导和纳税服务统筹部门负责人,可见全局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各单位、各部门一如既往,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真正体现全市国税系统大纳税服务的理念,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回顾去年工作,工作亮点纷呈

去年,系统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创新思路,大力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工作亮点不少,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点:

一是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建立纳税服务工作机制。要做好纳税服务,观念是最重要的,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因。近年来,我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纳税服务观念有了较大的转变。从市局机关到基层单位,从领导干部到一线人员;从上到下,从前台到后台,纳税服务理念已经确立。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由过去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这既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也是一个很难的转变。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了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是服务措施不断推新,优化服务成效明显。去年,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深挖潜力,从不同渠道收集纳税人反馈的需求和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丰富纳税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不少突出问题。我局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总局、省局以及省内外同行单位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总局特邀市局和黄埔区国税局在会上介绍我局系统近年来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做法和成效,反响热烈,鼓舞人心。

三是服务平台深化整合,服务功能日益增强。去年,市局门户网站连续第二年被广州市信息办等部门评为“广州市优秀政务网站”。网站在政务公开、税法宣传、办税服务和交流互动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增强,在全国国税系统网站建设上保持着领先位置。市局12366热线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推广应用基层单位远程坐席,顺利完成搭建全市国税系统12366热线咨询服务网络的工作。12366热线的建设成效得到了总局、省局的关注以及多方好评,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 四是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去年,全局系统各级单位,想方设法,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从优化办税环境,增加服务设施,试点应用办税服务厅标识系统;创新服务手段,化解办税服务厅压力;减轻报表负担、简化办税程序;加强统筹整合、深化服务平台应用等方面重点突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两个减负”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是初步建立内外结合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去年,市局在各单位逐步推广应用办 税服务厅服务质量评价器,制定内部考核指标,强化内部考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第三方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首次对我局系统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的状况作出更全面、更客观和更准确的调查评价。第三方调查评价的效果非常好,各单位都以此为契机,查找差距和不足,大力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达到了市局组织第三方调查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切入点,内外结合,持续改进纳税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

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在座各位以及基层一线的税务人员在近年来所做的大量纳税服务工作,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分析当前形势,正视存在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纳税人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我局纳税服务工作从认识、制度、方法、手段等方面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纳税服务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一,纳税服务工作发展不均衡,质效形成一定差距。目前,办税难是纳税人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我们的纳税服务在方法、手段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能彻底解决目前办税服务便利性、快捷性中存在的问题。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许多可以提升的空间,还大有可为。

二是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局系统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服务礼仪、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不够统一,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全市范围内,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套统一的制度规范。

三是服务投诉问题仍显突出,个别单位对服务投诉处理不够重视,没有认真抓好投诉工单的反馈工作。

四是稽查部门开展纳税服务主要还是停留在政务公开、言行文明、廉洁公正等基本要求上,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未能较好地渗透在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稽查部门在开展纳税服务方面还有许多可以努力的空间。

三、加强对纳税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在坚持思想大解放,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各级政府部门、税务机关都把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税务部门肩负着建设诚信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的使命。各级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纳税服务并不意味着放松执法,甚至违规减免。纳税服务的目的是让纳税人在便利、快捷、知情的条件,在宽松、舒适的环境下,在得到尊重,放心、舒心的前提下依法缴纳税款,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提供优质服务,体现税务部门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和良好形象;反映出税务干部严谨、专业、高效、文明、敬业的职业道德。 当前,各单位要把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摆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要以纳税人为中心,进一步突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全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持续性、主动性和普及性。纳税服务工作要找准定位,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思路,把提升服务水平与强化税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全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把握工作思路,认真抓好今年几项重要工作

刚才,我们已经部署了今年全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要点。在这里,我强调的是,要落实好罗局长在去年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陈述会上提出的几点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它虽然没有十分明确的任务和指标,但是,它却贯穿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涉及到税务部门的每个岗位、每位人员。当前的任务,就是要从纳税服务体系框架上对纳税服务的概念、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科学界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与考核办法。要夯实服务基础,结束纳税服务“零敲碎打”的状况,分阶段将纳税服务的内涵、外延以及形式和手段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达到规范和完善广州国税纳税服务体系的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职能

各单位要明确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和纳税服务牵头部门。强化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的职能和职责,充实纳税服务工作力量,配齐、配强纳税服务牵头部门和纳税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夯实基层单位管理基础。要抓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纳税服务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全局合力,逐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切实提高纳税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

便利快捷的办税服务是纳税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也是税务部门应当提供的最基础的纳税服务。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收集和分析纳税人反映的需求和意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要把重点放在进一步扩大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依托网站,强化服务功能,把更多的纳税人和税务事项纳入到网上办税的平台;大力优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高效化,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的问题。

(四)继续巩固和深化纳税服务品牌

纳税服务工作要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深化品牌创建,扩大品牌效应。第一,高质量完成市局网站改版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国税系统网站建设的定位要求,将我局网站打造为一个办税便捷、资讯丰富、功能完备、互动交流的电子服务平台和纳税服务主渠道,力争保持我局网站在全省、全国国税系统网站建设的领先位置。 第二,进一步深化12366热线服务品牌的创建。强化12366热线作为咨询服务平台和纳税人意见收集反馈平台的功能定位,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和共享程度,发挥其专业高效、资源集中、覆盖面广的咨询服务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12366热线的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第三,抓住机遇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各征管单位要以去年总局召开的全国办税服务厅标识采购和推广准备工作会议为契机,从改造办税环境,深化标识应用;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优化办税服务等方面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实现办税服务厅服务标识、服务内容、服务行为、服务标准和职责要求的统一。

(五)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

去年,我们组织了第一次的全系统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引起了全局上下的关注和重视,也掀起了各单位正视问题,查找不足,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热潮。这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今年,市局要在深入分析去年调查报告成果和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局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使该项工作开展得更加卓有成效。

各单位一定要重视和正视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加强对照分析,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深化应用调查成果,更有针对性地改进纳税服务工作,通过改进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从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整体持续发展。

同志们,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意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共同谋划广州国税纳税服务工作新的发展,为广州国税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纳税服务会议讲话 篇3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九次全委会以及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昨天,我们用了一天的时间,实地参观了德宏的州、市(县)、乡(镇)和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和州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天上午,志彬同志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德宏州等6家单位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接下来,省委、省纪委书记汉柏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政务服务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行政审批更加精简高效

1.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20xx年,在国家尚未正式部署前,我省就结合责任政府建设,率先开展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经过清理,省级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392项,各州(市)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968项。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精简率为36%,其中,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等州市的精简率超过了50%。全省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压缩了1/3以上。目前,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了86项,已经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的省会城市。

2.推动了行政审批集中、高效办理。在省级部门推进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在本单位建设公开办事大厅或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采取开设一个窗口或把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责任处室办理的方式,推进行政审批统一、公开对外受理。目前,省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0个部门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24个省直部门正式启用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系统。省发改委等部门还创新审批方式,采取并联审批和深入州(市)现场办公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受到广泛好评。

(二)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20xx年,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州(市)、县(市、区)两级共建成政务服务中心93个,其中,州(市)级16个,县(市、区)级77个。昆明、曲靖、临沧、德宏等州市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为(便)民服务中心487个。在一些地方,还通过在村、组设立为民服务站、代办点或代办员的形式,将政务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基层。据统计,可以在州、县级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达到62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18项,收费、咨询等公共服务事项2153项。

2.政务服务的载体和形式日趋多样。结合阳光政府建设,我省完善了政府网站、服务热线、电子政务的建设和运行。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推行在线办事等服务模式,形成了实体和虚拟大厅相互促进的格局。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政务服务载体。例如,德宏州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已建成泛亚产权交易中心并投入使用。经过紧张筹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本月投入试运行,年内正式挂牌成立。楚雄州的所有县、市都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并将服务职能向乡镇和社区延伸,得到了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三)政府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1.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实施了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截止今年10月20日,全省共组织重要事项公示4.2万余项,向社会发布重点工作通报9万多项。在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网站、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新的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公开。仅20xx年,全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万多个,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近150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6万多条,依申请公开2.2万余件,答复率为100%。

2.加大了办事公开力度。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积极主动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省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面达96%以上。

3.积极推进厂务、村务公开。目前,全省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93%,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了87%。全省所有村都实现了村务公开,97%的村委会设立了固定村务公开栏,98%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五华区、石林县、西畴县、楚雄市、景洪市被评为20xx年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

(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更加密切

1.在全国率先开通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查询专线。为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按照阳光政府建设的部署,我省建成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直接沟通群众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96128专线。目前,全省已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1.1万多部,累计接听电话60多万次,话务平台直接解答33万次,转接27.5万次,平均转接成功率为92%。

2.建立了政府与群众双向互动的沟通机制。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行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到目前为止,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1103 项。省政府领导还就农民工进城落户、保障性住屋建设等热点工作,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听证会,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我省还就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社会保障、民政等热点问题,组织10个省级部门的领导或新闻发言人接受在线访谈,与群众进行了直接对话。同时,各地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开展了政务系统网络查询。截止目前,已累计受理群众网上提问 1.5万多件,办结回复率88%。

3.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便民政务服务。在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等设立了政务信息查询设施,方便了群众对政务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目前,全省共设立公共查询点和资料索取点2.2万个,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20xx余万人(次)。德宏、临沧等州(市)还通过建立政务流动服务队、政务大篷车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更加有力

1.实施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为了加强事前防范,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的新路子,通过查找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提出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细化到各部门的处室和相关岗位。目前,41个省级部门和相关处室已经查找并确定关键岗位228个、重点环节440个,查找风险点1045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1123条,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同时,各州(市)、县(市、区)政府部门也按规定确定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风险形式和防范措施。

2.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结合效能政府建设,省级行政处罚主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有效降低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目前,44个省级行政处罚主体都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了各类行政处罚中不同情况的处罚标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弹性;16个州(市)的规范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

3.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监督。各地、各部门通过统一开设举报箱和电话、设立投诉中心、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电子监察等方式,不断建立完善监督评议制度。目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共建立投诉中心146个;共受理群众投诉咨询5678件,办结5577件,办结率达98%。24个省直部门和16个州(市)、17个县级部门完成了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仍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州(市)和部门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审批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还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向政务服务中心授权不够充分,功能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县(市、区)仍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仍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重审批轻服务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把握新时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新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要求,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刚刚结束的xx届五中全会,规划了我国“”时期加快发展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提出要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这就标志着,今后五年,我国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管理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的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为此,做好新时期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必须更加重视和突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进一步突出服务发展的主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最重要的原则。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较低,各类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未来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紧扣“两强一堡”战略的实施,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培育产业、扩大开放、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的新要求,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实基层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发展,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二,进一步突出为民务实的理念。政务服务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着力转变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实、做优、做精政务服务中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我省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

第三,进一步突出改革创新的精神。政务服务建设涉及政府部门职能的调整、管理理念的更新和服务方式的改进,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虽然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在一些方面与先进省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刚刚起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学习省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审批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推动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

第四,进一步突出系统规范的要求。加强政务服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涵盖了经济社会的诸多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标准化建设、绩效化管理,才能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针对当前我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把政务服务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努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同时,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应减必减,政务信息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应该进中心的事项必须进中心,对中心该授权的必须授权,使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更是当前必须继续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是整个政务服务体系的核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最重要的载体。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必然要求。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型政务服务平台的重大意义,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确保我省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长效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1.要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体系的覆盖面。省级部门要巩固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机制,切实提高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水平。16个州(市)政府要在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129个县(市、区)要切实加快建设进程,务必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任务。1376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要全面启动中心建设,力争在20xx年前,全面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在行政村、社区推进为民服务站建设,最终在我省建立起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为民)服务体系。

20xx年,省政府已经明确,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府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充分挖掘内在潜力,切实保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等方面的需要。各地要结合实际,妥善解决好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问题。中心管理机构可在上级批准的政府机构设置限额内,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或者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具体的机构设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所需人员编制在本级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各地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建好政务服务中心,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与当地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建设方式与当地现实条件相适应,服务事项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2.要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发挥功能。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一要切实履行集中审批的职能。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尽量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并向窗口充分授权,不得出现在中心和部门两头受理的情况。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后,原则上各部门不得再另设办事大厅,业务量大、确需单独设置办事大厅的,也必须纳入本级政府的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二要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业务。各级政府要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证照办理、资格审核和备案、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同时,要注重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农民工服务等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

三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驻中心的各窗口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面向公众公开本部门和窗口的工作职能、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要建好中心内的政务信息查询区和资料索取点,并积极探索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府听证、公示和通报活动,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四要落实行政投诉功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设立行政监察管理窗口,加强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效能监察。同时,要积极受理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反映、收集和处理群众诉求的平台。

3.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办事制度、服务类型、运行模式、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并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行政问责等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窗口联动的运行机制,确保中心办理的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要加强中心内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评比、奖励问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高效、稳定的中心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中心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流程控制,科学分配和利用相关资源,提升政务服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助推政务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质量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运转协调顺畅的有机系统。

(二)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建设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不仅是廉政建设的重点,更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目前,各省(市、区)正在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全国已有近1/3的省(市、区)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走在前列的江西等省建成了省、州、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1.全面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正在筹备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年内挂牌运行;16个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明年内全部建成;129个县(市、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在20xx年前建成。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整合资源,能够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尽量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建设。

2.努力实现所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要推进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特别要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转让、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采购、药品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

3.规范交易平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监察”的思路,既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开发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招投标等分类交易实施细则。同时,要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控,建好专家资源库、保密屏蔽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执行专家临时抽取、封闭评标等制度。

(三)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行为公开。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假听证”、“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大力推动决策公开。要围绕政府采购、基建工程、住屋保障、食品安全、救灾救助、生态环保、医药购销、招生录取等热点问题,加大办事公开力度。要严格设定行政处罚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并公开自由裁量权限和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要把基层政务公开与厂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质量。要继续推进乡镇、城市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广泛关注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特别是要加大电信、旅游、金融、农资、电力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办事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企业要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

3.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建立并优化政府网站、政务专线等公开载体,认真组织好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加强96128专线的咨询、办事和服务功能,强化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两强一堡”以及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热点、重点领域的信息通报。要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畅通双向沟通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回复质量,增强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经过四轮的清理,目前昆明、昭通、德宏等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已降至两位数,但是仍有多个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还高达数百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有较大的空间。当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轮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继续精简现有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

1.要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按照可批可不批的事项坚决不批、没有依据的审批坚决取消的原则,切实取消和调整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努力解决政府管得过多、管得不好的问题。同时,要大力简政放权,该下放的必须下放,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凡是能在州(市)级办的事就不在省级办,能在县(市、区)办的事就不在州(市)办,能在社区、乡(镇)办的事就不在县(市、区)办,尽可能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2.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编制行政审批目录,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3.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要结合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推广并联审批的有效方式,对应当由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分别实施的审批事项,可以采取先收到申请的部门牵头受理,会商有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审批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快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网上审批平台的建设进程,积极探索并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

(五)实施政务服务绩效考核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取得实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政务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绩效考核工作。

1.科学制定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结合我省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细化、量化的评价考核指标,进一步明晰对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政务服务的考核。

2.建立社会公众评价政务服务的新机制。政务服务要让社会满意、公众满意,必须接受社会公众评价。要推行公众评价办法,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现场评价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被服务对象,结合各部门政务服务情况,采取信函质询、网络投票、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成效进行评价。

3.运用评价结果推动政务服务建设。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部门编制、预算安排相挂钩。要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要将评价、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舆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要深入开展评价结果的梳理和分析,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深入开展。

同志们,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