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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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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始终是与金融监管、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重要问题,尤其在我国保险业发展规模尚小、实力不强的今天,保险监管对于促进保险业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上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温家宝和xx副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这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思路,部署今年保险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保险市场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回落,资本市场持续走低,金融产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面临多重压力。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一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制度,密切关注利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时防范非正常退保、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二是继续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较大的C类和D类公司,研究确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探索上下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将法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批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督促公司进行整改。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开发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增加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针对新会计准则2号解释全面实施后的变化,重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实现统计系统的顺利过渡。

(二)突出现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财产险方面,重点检查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尤其是虚列费用、虚假理赔、虚假计提准备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组织保监局开展联动式检查,并在加强对总公司检查的同时,注重对分支机构开展延伸检查。人身险方面,重点检查销售误导、银保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团险业务违规和资金管控等问题。对安徽、河北两省各主要保险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选取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两家总公司进行重点检查。中介方面,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资金运用方面,组织银行存款专项检查和保险资金运用新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继续推进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反保险欺诈、反洗钱工作。全年共派出2126个检查组7883人次,对2162家次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926家次机构和1056人次实施了2768项次行政处罚。

(三)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的自觉性。一是推进公司治理监管。通过公司治理报告、窗口指导、董事会秘书谈话等方式,督促公司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保险集团监管。围绕资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的研究。三是强化法人机构责任。加强对总公司的综合检查。强化对总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案责任人400多人。加强对问题公司的质询监管,向总公司通报违法违规情况,跟踪监督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要求各公司将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及有关要求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强化出资人对公司经营的约束。四是加强保险公司透明度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除个别公司因重组原因外,首次实现所有保险公司对外披露年度报告。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继续推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新华人寿上市。开展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探索设立自保公司和农村保险互助社。支持中小公司改革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推进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制定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以及商业保险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在5个地区开展变额年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专属销售公司。三是加强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以银保业务为重点,继续推进人身险结构调整。强化对产险公司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绩效考核、预算执行以及压力测试等情况的监测,推动产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四是制定发布行业“xx”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xx”期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五)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针对车险经营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除西藏外,涵盖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推动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领域,并将销售渠道、手续费等相关信息纳入查询内容。二是针对银行保险和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制定人身险业务经营规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规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三是针对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产品服务问题,研究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流程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指导部分地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四是针对理赔难问题,加大对保险理赔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测曝光。车险结案率逐步提升,结案周期明显缩短。

经过一年的努力,保险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险市场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一是保险业务发展基本稳健。20xx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617.9亿元,同比增长18.5%。人身险保费收入9699.8亿元,同比增长6.8%。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9万亿元。二是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三是治理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成效。虚假批退、虚挂应收初步遏制,虚假赔案逐步减少,银行保险和电话销售中的不规范现象有所好转,意外险市场违规竞争问题得到较好控制。四是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20xx年,保险监管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特别是各保监局身处监管一线,承担着监管一方保险市场的重要职责,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保险监管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保监会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全体监管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也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这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近一个时期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尤其是保险业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保险监管面临很大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

(一)深刻认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

今年国际国内形势可能更为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下行风险加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深化,正从边缘国家向核心国家扩散,甚至会加剧银行业危机,欧债危机的前景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履维艰,欧元区经济衰退风险增大,美国走出经济困境面临诸多制约。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较大,外需减弱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宏观政策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面临两难选择,流动性过剩和市场预期低迷并存,加上投机行为盛行,随时可能对世界经济稳定造成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大幅动荡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从国内看,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金融等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通过金融市场、实体经济和保险消费者等多种渠道,对保险业的承保、资金运用和资本补充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增加了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与难度。

当前,保险业的发展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联系日益密切,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越来越取决于我们对全局形势的把握,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维度上掌握保险监管工作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深刻把握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做到“跳出保险看保险、跳出监管看监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来谋划保险监管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深刻认识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紧迫感

尽管近年来保险业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抓紧时间解决。

第一,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一直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一是消费者不认同。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保险业基层员工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三是社会不认同。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行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型。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十几年沿袭下来的粗放发展模式却没有发生改变。比如,保险业发展模式仍停留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以保费论英雄”、“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一些保险公司不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导致行业竞争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又比如,财产险业务主要靠车险,人身险业务主要靠同质化理财产品的局面已经持续多年,保险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再比如,十多年来保险业一直采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曾经在提高保险服务效率、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在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和富余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大部分营销员收入仍然停留在上世纪末的水平。总之,当前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跟不上外部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加以转变。

第三,保险人才队伍素质不高。整体上看,保险业进入门槛低,人员学历低,精通保险、擅长管理的中高端人才,特别是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专业型人才,以及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严重不足。营销员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只有高中学历,很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不能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要求,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更是有较大差距。保险公司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习惯于“挖角”,对人才使用有余、培育不足。有的公司在筹建分支机构时,因为找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管理人员而不得不终止筹建。保险公司在人员管理上忽视制度约束和品德考察,在人员任用上片面追求业绩导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高薪高职的诱惑下,部分高管人员与业务骨干缺乏长远职业规划,在保险公司之间频繁跳槽,拉高了经营成本,败坏了行业风气。

第四,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特别是20xx年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以来,全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加深,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外部环境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法律环境方面,部分业务领域的法律不健全,比如,农业保险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还没有建立,农业保险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交强险亏损的问题日益突出,制度设计需要调整。在政策环境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业务发展存在政策瓶颈。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救助机制缺失。在社会环境方面,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保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的任务比较重。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近一个时期由于严峻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自身的问题共同作用,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骤然加大,给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20xx年,保险业的形势已经十分困难,业务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为3.6%,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年初下降60个百分点以上。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20xx年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面临比20xx年更大的挑战。一是稳健发展的难度更大。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行业面临业务增速下滑、偿付能力下降、投资收益下行、经营效益下挫的巨大压力。二是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20xx年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大幅下降,资本缓冲空间和风险吸收能力明显缩小,行业承受内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削弱。预计今年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较低,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案件风险处于高发期,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三是规范市场的任务更重。人身险公司在发展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的回旋余地下降,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可能高发多发。财产险公司在承保盈利比较好的情况下,违规支付手续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再度抬头。

(三)深刻认识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这些年,保险监管从无到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相对于不断变化的外部形势和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仍存在很大差距。保险监管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监管水平与行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定位模糊。部分干部对监管和发展关系的认识仍有误区,长期形成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既存在干涉保险市场微观运行的现象,也存在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把促发展当作抓发展,习惯于给公司搞排名、下指标、派任务;有的担心加强监管会阻碍发展,在具体监管上畏首畏尾;有的把监管与主管混为一谈,过多地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

二是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领域存在制度真空,比如市场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一些制度与行业实际存在脱节的现象,比如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问题,传统寿险还在沿用2.5%的预定利率,车险还在使用行业统一条款。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仍然停留在保险市场发育初期的水平。

三是监管标准化建设不足。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各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时随意性比较大,罚与不罚的标准不统一,罚轻罚重的标准不统一,罚多罚少的标准不统一。行政许可的弹性较大,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标准把握不一,差距悬殊。监管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域和部分地区保险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会机关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的问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未能很好地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的协调一致性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不同系统之间割裂,还没有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已有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系统的维护没有各司其职。信息化支持和服务监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相当部分的监管干部,缺乏保险工作经历或没有监督检查工作经历。大部分监管干部没有经历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国际化的培训几乎没有。部分监管干部存在业务不熟、专业不强、经验不够、处理复杂情况能力不足的问题。

总体上看,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强调外部的压力和自身的问题,不是无视机遇、畏难悲观,更不是否定成绩、妄自菲薄,而是要客观冷静、正视困难,坚持把它作为加强监管、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在充满挑战的今天,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防止由于对形势的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于被动。同时,要坚定信心,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使保险监管与保险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三、关于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行业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抓服务。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服务薄弱,已成为当前保险行业中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险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发展理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原因,也有保险监管不到位和引导约束不够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责任在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抓服务,就是要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展和深化,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满意。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二是服务保险消费者。根据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保险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加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解决的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管到位。要增强监管的服务意识,努力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和管理。

严监管。这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国实行专业化保险监管的时间不长,监管的整体水平不高,影响了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严监管,就是监管工作要“严”字当头。一是监管制度设计要严密。要把国际金融监管经验与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要把科学的规范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引入到保险监管中,加快推进监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切实提高保险监管效能。二是执行制度要严格。要增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执行,确保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效力。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统一监管尺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违规处罚要严厉。要切实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和强度,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破坏行业整体形象和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决不坐视,对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决不容忍。

防风险。这是保险监管的永恒主题。保险风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在保险市场与经济社会联系日趋紧密、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互动日趋深入的情况下,保险业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国际上一些保险机构破产倒闭的案例,也为防范保险风险提供了深刻的风险警示和风险教育。防风险,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健全风险预警的网线。盯紧风险源头,积极关注产品定价风险、操作风险和风险敞口的预测研判,做好压力测试;严查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并跟踪市场的风险点和变化趋势,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要根据经营机构、业务领域和发展区域的差异性,从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运行等方面着手,运用现金流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构建条块结合、广泛覆盖的保险安全网。二是要筑牢风险防范的防线。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对保险风险状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建立系统的保险风险指标体系,对保险风险实行量化评估和指标约束,筑牢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要改进风险防范的技术手段,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筑牢风险防范的工作防线。三是要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监管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要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防范风险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国境传递。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促发展。这是监管的题中之义。国际金融保险监管都把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作为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监管。监管促进发展,不是代替市场主体作决策、搞经营,而是通过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改革创新促发展。继续深化以公司治理、保险营销和价格机制为重点的保险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保险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活力。二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适当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发挥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促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三是营造环境促发展。加强对保险市场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几年的努力,到“xx”期末,力争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监管和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主要目标是:

——保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形成系统科学、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形成门类齐全、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才兴业战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保险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日益完善,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保险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的保险文化初步形成。

——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保险监管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偿付能力整体充足,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基本治理,保险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大型保险集团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小型保险公司稳健发展,专业性保险公司初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运行规范化的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逐步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靠近。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业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保险产品种类和服务形式更加丰富,保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以肯定,实现了上述目标,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更加具有竞争力,保险服务必将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必将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四、关于20xx年的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保持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

(一)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

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就是要结合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在困难和挑战中培育有利因素,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稳,就是要努力克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研究探索逆周期监管政策,保持业务的平稳增长,促进企业的稳健经营,维护行业的稳定局面,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就是要把发展的困难时期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好,就是要顺应行业做大做强做好的新期待,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重点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监管体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突破发展瓶颈上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

保险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难事,通过抓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事。

第一,重点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这两个问题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今年,监管机构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打一场整顿治理的攻坚战。一是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保监会要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的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调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让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是出台管用见效的制度。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监管指标,利用车险信息平台加强对理赔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梳理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规章制度。鼓励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寿险产品。强化保险公司特别是高管人员对销售渠道和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采取严查重处的举措。加大对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向社会披露。

第二,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进行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认为,保监会应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绝大部分新设公司都是全国性牌照;部分新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和监管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地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探索对保险经营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经营。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针对股东、业务、人员、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既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局部市场的退出;既可以是全面业务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业务的退出;既可以是长期退出,也可以是短期退出。

第三,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保险业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在群众急需、社会期待的一些业务领域实现突破。今年,要重点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创造有利发展条件。要推动出台《农业保险条例》,从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中央财政、各级地方财政、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职责,使财政补贴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各方面的配合更加协调和顺畅。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推动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并逐渐拓展至健康保险、企业年金领域,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全面推进保险监管各项工作

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以下六项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突出风险防范重点,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行业运行状况,要重点防范五类风险。一是防范退保风险。对退保风险较大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情况及其影响,避免分红低于客户预期而出现较大规模退保。制定退保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二是防范资本金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强化风险资本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不利情景做好预案,避免偿付能力出现大幅波动。认真研究和摸清行业的资本需求状况,引导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鼓励公司适时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以次级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券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保险行业资本结构。三是防范资产管理的风险。重点检查保险资金存款、融券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权益投资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严禁保险资金进入民间借贷。深入贯彻资金运用监管新规,提高核准审核事项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监测和分析运用,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的能力。四是防范案件风险。强化公司内控,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险稽查制度,加强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合作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升行业对案件的防控能力。五是防范风险跨境跨行业传递。跟踪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结合保险市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和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提高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与此同时,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督促保险机构从组织流程再造和技术手段更新等方面着手,在战略、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层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着眼于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拓宽监管视野,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一是加强保险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加紧开展美欧等保险监管制度比较研究,加强对国际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明确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确定监管体系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从战略高度稳妥推进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规则的衔接进程。二是完善保险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保险监管制度“废改立”工作。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保险市场准入退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努力消除现存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和不一致。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推动保险监管创新。对于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门别类,先选择2到3个保监局进行监管创新试点,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提高保险监管国际化水平。立足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的实际,稳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借鉴IAIS新的保险核心原则,推动我国保险监管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密切跟踪研究IAIS共同框架制度进展,积极参与关于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评估等核心监管制度的建设进程。推进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升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

第三,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效率。一是突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检查对象方面,选取市场份额较大、违规问题较多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方面,财产险要继续严肃查处经营数据不真实和理赔难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严肃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纠正保险公司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重点是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的情况与总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及其任职资格挂钩、与公司申报新产品及其开展的业务范围挂钩、与公司的机构批设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挂钩。加强对总公司的质询及通报,定期向总公司及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公司系统内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三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是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保险监管的天职,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消费者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处于弱势的位置,需要监管机构的保护。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要努力做到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理赔服务监督机制。抓紧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制度,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专线,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三是健全保险投诉机制。建立投诉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考核保险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运转、信访投诉数量与投诉率等情况,将部分考核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保险公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公司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提高办结率。四是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公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搭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保险教育平台。五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由社会各界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

第五,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保险市场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上市,推进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紧完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推动国有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增强集团公司风险管控、资源整合、战略协同能力。二是深化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强化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健全保险公司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机制,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三是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对新渠道、新模式的探索,促进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发展。探索保险销售专业化进程,推动车险代理销售向专业化转变,研究银行保险专业化发展途径。四是研究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寿险产品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增强行业竞争力。五是加强保险产品创新。改进保险产品监管,研究建立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制度。继续推动变额年金试点工作,促进产品差异化经营。

第六,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经营和服务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按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社会贡献等方面,健全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建立正确的企业发展价值观,突出内涵式发展导向,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建立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根据产险、寿险、保险中介等不同的服务类型,建立覆盖保险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统一标准。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监管随意性。

五、关于监管自身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任务艰巨繁重。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必须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与历史较久的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管人才作为保险监管事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以培养和造就三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抓好以“一把手”工程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一把手”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局和部门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监管工作业绩,“一把手”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对于保险监管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一把手”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各局、各部门的“一把手”,注重把有宏观战略思维、全球金融视野、丰富监管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优秀干部,放到“一把手”岗位上。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推动行业改进服务的本领,依法严格监管市场的本领,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本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完善干部调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

第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各部门要立足未来5-20xx年甚至更远的工作需要,把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不同岗位和监管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行业的感情,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思进取的要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险监管事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保险监管需要一支熟悉金融、财务、精算、法律、资产管理等知识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要根据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尊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机制制度,抓紧培养一大批熟悉规则、精通业务的专家型监管干部,包括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注意吸纳有市场经验、有专业资格的中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加入监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行政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条腿走路”的新路子,建立符合保监会特色的专业技术序列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大专业技术监管岗位设置力度,拓宽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创造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在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在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方面,抓紧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拓宽监管干部的国际视野。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将保险监管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将业内和业外、基层和高端、国内和海外等渠道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推行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与保险公司互派干部挂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今年,要拿出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把保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保监局的巡视和监督。接下来,我们还将召开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

(二)加强基础建设,夯实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基础建设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从以设施投入为主的“硬件基础”和以监管制度制定为主的“软件基础”两方面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保监会OA系统的运用还比较有限,办事办文主要是通过纸质媒介。未来一个时期,要重点加强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保险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建设保险数据中心、保单登记中心和共享信息平台。尽快开发应用全会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等系统,完成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和现场稽核系统升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推动监管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实时、专业、精细、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优化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查询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完善已有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整合与应用。

二是强化监管效能考核评价机制。要量化干部考核,切实监督、规范、制约监管干部的行为,建立和执行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过关和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系统内监管干部的岗位分工、年龄结构特点进行分类,制订不同层次、级别的素质达标标准,为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和考核打好基础。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易量化的区域保险市场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对区域保险市场监管效果进行评估,提高监管的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能力。加强对保监局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行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情况下,监管干部需要进一步拓展宏观视野,关注和分析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战略思考的能力,注意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视和加强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促进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文化越来越成为监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越来越成为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迫切需要。先进的监管文化具有团队力量的凝聚功能、工作目标的导向功能、个人行为的自律功能、组织培养的激励功能和监管部门形象的塑造功能,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动力。

先进监管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建立先进的监管文化,必须要有广大监管干部的积极参与。为此,会党委决定用1年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从思想和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开展监管文化建设”、“建设什么样的监管文化”、“怎样建设监管文化”等问题。要研究保险监管文化的特点、形式和内涵,明确保险监管要“提倡什么”、“坚持什么”、“崇尚什么”,逐步形成保险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要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干部对保险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同时,要组织推动全行业开展保险文化建设活动,提高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同志们,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保险监管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二)

同志们:

全国保险监管工作座谈会就要结束了。在这几天时间里,大家参加了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和中资保险公司座谈会,又用一天时间就监管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进一步领会xx大精神,特别是在保监会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要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对当前保险监管工作的形势、任务和目标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会议必将对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在中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已经就当前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对下半年的主要任务作了部署和安排。在此,我就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学习贯彻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保会任务等方面的工作做一简要回顾,并对下半年保监会系统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上半年,保监会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x大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实全保会任务,保险监管工作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掀起新热潮

上半年,无论是会机关还是各保监办,都把学习贯彻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并进行了认真部署。保监会党委和各保监办党委领导带头学,着重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实际运用上下功夫、在注重成效上下功夫。

第一,在把握xx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实质上有了新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刻领会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重要思想。半年来,保监会系统始终坚持以监管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受到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带领保险业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正是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毫不松懈抓发展的结果。二是坚持了与时俱进这一关键。在改革、发展、监管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三是把握了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大家深刻认识到,作为保险监管干部,手中掌握了一定权力,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关键是要以监管促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服务,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第二,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有了新的进展。贯彻xx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做到紧密联系当前保险业和保险监管工作的实际。一是找出了当前保险业的突出矛盾。这就是国民经济及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对保险业的需求与保险业发展滞后之间的矛盾。二是深化了对现代保险三项功能的认识。过去大家对保险功能的认识主要是在经济补偿方面。进入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保险的内涵和功能有了较大的发展。过去的认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大家逐步认识到,保险不仅仅具有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且具有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保险业在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责任的认识。

第三,学出了新境界、新高度。通过学习,大家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紧密联系保险业实际,在认识上有了新的高度、思想上出现了新的境界,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家普遍感到,现在抓保险业发展、抓监管,不仅仅关系保险业的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在这些问题的认识上站得高了,看得远了。

(二)抗击非典工作取得新胜利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强有力领导下,保监会系统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把抗击非典提高到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保障广大监管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周密部署,团结协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整个保监会系统无一人感染非典。在加强自身防治的同时,积极领导保险业在抗击非典过程中充分发挥保险应有的作用,反应快、介入早、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表现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夺取了抗非典、促发展的双胜利。

(三)监管工作推出新思路、新举措

上半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保监会系统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住执政为民这个本质,推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

第一,较好地解决了监管与发展“两张皮”的问题。大家认识到,监管是手段、发展是目的,二者是统一的。以监管促发展,寓监管于服务、寓监管于发展之中的监管工作思路在保监会系统得到了统一。

第二,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重。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大了非现场监管力度。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偿付能力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规范寿险新型产品健康发展。同时,各保监办在加强现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上半年,在非典肆虐、保险业发展较快的情况下,市场能够保持平稳,与我们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重的思路是分不开的。

第三,由被动监管逐步转向主动监管。被动监管是指市场上出现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主动监管则是根据当前保险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动抓体制改革、机制转变,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抓法人机构监管,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一是抓体制改革和机制转变。当前,保险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其根源主要是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适应不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抓住了这个根子,就抓住了风险的源头,也是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的治本之策。因此,保监会上半年重点抓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三家国有公司的体制改革,改革进程从总体上讲是顺利的。二是在完善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上不断进行研究、总结和提高。鼓励保险公司吸收外国和民间资本参股,不断完善股权结构。加强股东对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管。四是根据新《保险法》的要求,加强对法人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第四,树立了抓发展、防风险的思想。监管的主要任务是防范风险,而发展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保险业的许多问题,比如利差损,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一工作思路,在监管中得到了进一步确立。上半年,围绕正确处理抓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放宽了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批设;实现了中介机构批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放宽了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等。

(四)监管机关在保险行业树立了新形象

今年以来,我们在如何处理好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上,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树立了监管是手段,发展是最终目的的指导思想。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公司加强管理,为公司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服务。形成了保险公司有困难主动找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布置的工作得到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的良好局面。监管部门与被监管者之间不再有对立的情绪,而是形成了一种合力,共同推动保险业的发展。总之,监管部门的思想有所解放、作风有所转变、效率有所提高、形象有所改善,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认同。

(五)保监会迎来了新局面

第一,监管地位得到提高,监管力量得到加强。xx届二中全会决定保监会调整为正部级事业单位,提高了保险监管的权威性。目前,国务院正式下发了保监会新的“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给予了极大的加强。

第二,监管手段、监管条件将得到大的改善。在目前我国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国务院领导表示支持保监会监管信息化建设。同时,在严格控制基建规模、严格控制兴建办公楼的背景下,国务院批准保监会购置新的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和办公楼的解决,对保监会进一步改善监管手段和条件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监管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强了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公安部、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的沟通与合作,效果很好,对进一步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解决保险公司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各保监办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取得了地方政府对发展保险业的重视和支持。各新闻媒体坚持从正面宣传保险的地位、作用和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引导保险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让社会进一步了解保险,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广大监管干部以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努力工作的结果。上半年要总结的工作还很多,希望会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办很好地总结,找出值得肯定的方面,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扬、发展、完善和深化。

二、关于下半年的工作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迅速在保监会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监管与发展关系的认识

当前摆在保监会系统面前最重要的任务是以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对监管与发展关系的认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对监管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深化。在现阶段,保险监管必须为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目前,保险监管工作在许多方面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对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保险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比如监管的定位、监管的目标、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等问题。二是法制建设不适应。保险法制建设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市场出现的许多问题,缺乏有力的法律武器加以规范。同时,依法监管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存在超越法律权限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和极个别人以权谋私的问题。三是技术手段不适应。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现场检查的标准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工作作风不适应。学习气氛不够浓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足,调查研究需进一步加强,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五是保险理论不适应。保险理论创新的步伐落后于保险实践发展的需要。

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一极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个振奋人心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作为中国保险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如何发挥保险业的作用,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做出积极贡献,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完成好这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对监管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着力解决好以下三大问题,使监管工作更好地为促进保险业发展服务。

第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促进保险业发展,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抓住当前这一极为难得的机遇,牢牢掌握保险监管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发挥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进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要认真分析和正确把握我国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实际情况。近几年来,保险业每年都以30%—40%的速度增长,对此,保险监管干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这是在较低水平上的快速增长。保险业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业的需求不相适应,这是保险业在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要围绕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加快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放松,尽快把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

第三,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素质,使我们这支队伍成为促进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认真分析和把握监管队伍的现状,正确解决保险快速发展时期监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的精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监管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在新时期应对各种事件、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履行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

(二)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伟大目标中,要始终发挥政治优势和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首先,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前,我们正在从事一项伟大的工程。我们这一代人可能是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奠基人。面向二十一世纪开创保险监管工作的新局面,要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习在前,实践在前,用实际行动带领好整个保险监管队伍。

当前,我们这支队伍总体是好的,但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准来严格要求,有一些问题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对待工作存在三种态度:积极主动、被动应付和消极等待。保监会系统大多数干部职工对工作是积极主动的。特别是学习贯彻xx大和全保会精神以来,各保监办积极探索做好地方保险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当地保险业发展、保障当地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所谓被动应付,就是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所谓消极等待,反映在当前就是等调动、等提拔。“三定”规定下来了,大家有一些想法。这种心情是正常的,但是绝对不能因此而影响工作。二是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自我感觉很好。保险监管在中国是一项新的工作,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研究。我们的一项政策、一个文件都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提高政策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对每一个监管干部都十分重要。要大力提倡学习,形成学习型的机关。那些政策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自我感觉很好的同志,更要通过学习,奋发努力,尽快适应当前监管工作的要求。三是工作要求不高、待遇要求不低,情绪怪话不少。当前,各方面都对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我们个别同志对自身要求不严,对市场和被监管对象的情况不清,对政策、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研究很少,甚至草拟的文件经常出现文字和结构上的错误。这些同志对工作要求不高,却往往对个人待遇要求不低。保监会自成立以来,会党委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始终十分关心,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还将继续创造更好的条件。但有些同志仍然不满意。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也可以向组织反映,但不能发牢骚、说怪话,甚至影响工作。针对这些问题,保监会系统要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在新时期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其次,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保险监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监管工作人手少、任务重,收入待遇方面与被监管单位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会对监管队伍的思想造成干扰和影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大多数同志都希望干一番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领导干部要采取教育、关心、帮助等手段,对这种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展好。这就是新时期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同时,党内民主生活会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并且要开得有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总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加强思想沟通,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年轻队伍的活力,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在工作任务重、头绪比较多的情况下,决不能忽略了这项工作。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进行管理。在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方面,成绩是比较大的。从总体上来看,没有出现严重的问题。当然衡量作风的好坏不能以有没有出现严重问题为标准,而是要看适不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作风建设方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上半年,为落实全保会精神,会党委和机关各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科学决策、采取合理监管措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做得还不够,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还必须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充分听取监管对象的意见,从意见中了解具体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更好地促进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除了人事或其他有保密要求的文件以外,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各保监办要及时将保监会的有关政策、会议文件等传达到辖区内的各保险公司。只有让各公司了解我们在想什么,做什么,才能够支持我们的工作,监管才能取得实效。

二是要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授权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行使监管职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廉洁自律方面,目前保监会系统有个别同志确实存在滥用权力、耍威风、谋私利的问题,性质较为严重。尽管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各级党委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对这类问题,发现一个,严肃处理一个,确保我们这支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要提高质量、提高效率。保监会调整为正部级事业单位后,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体现一个正部级单位应有的水平。要不断提高公文质量。政府部门主要是靠文件来指导工作,公文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部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目前,保监会的个别公文确实存在着表达不精炼、文字不通顺,甚至政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尽快提高水平。同时,要不断改进会风,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发言要抓住要领、言简意明。这一点首先从会领导做起,一级对一级都要有严格要求。

(三)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中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已经对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了全面的部署。希望大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推动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下半年的工作提两点要求。

第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下半年我们的任务很重,产险、寿险、中介、资金运用等许多方面的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对外交往的大局,有些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交办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这些工作,决不能敷衍懈怠。

第二,要加强会机关与保监办之间的沟通。下半年保监会将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协调、联络保监办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保监办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同时,也希望各保监办主动加强与会机关的沟通,将工作中的经验、体会、思路等及时向会机关反映。会机关各部门,也要在各项工作方面有所创新、讲求实效。

(四)认真抓好“三定”规定的落实

保监会新“三定”规定已于7月7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这对保监会乃至整个保险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代表会党委,就如何落实“三定”规定谈几点意见。

第一,总体要求。保监会新“三定”规定是在当前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的背景下出台的,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保监会系统要认真学习新“三定”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殷切希望,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指导思想。落实新“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现有条件下,还不能一步到位。关于机构设置问题,要根据保险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来增设机构。新“三定”规定中的有些内设机构目前设立的时机还不成熟,需暂缓设立或合署办公。关于人员编制问题,要坚持因事设人、满负荷运转的原则,充实监管队伍,改善人员结构。400人的编制是保监会在较长时期内的人员编制计划,要逐步到位。关于局级干部的配备问题,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立足于监管队伍的长远发展来考虑局级干部的配备问题,不搞突击提拔干部。

第三,具体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理顺关系,明确任务。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职责和分工,避免相互交叉。三是机构设立、人员调整。在保持人员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内部个别调整和外部选调相结合的思路,充实和改善会机关干部结构。四是建章立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五是继续和中编办密切配合,研究派出机构的设置。力争年底以前,基本明确派出机构的级别、编制等问题。同时,在“三定”规定落实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保持思想稳定,安心工作。

同志们,通过这几天的学习、交流和总结,我们对当前保险监管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下半年,中央提出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xx在“七·一”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国务院批准了保监会新“三定”规定。这些对我们做好下半年以及今后的工作,都将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促进。希望全体监管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年初全保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地做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力争取得全年保险监管工作的新胜利!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省保险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监管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任务,推动保险强省建设开创新局面。

今年1月6日-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随后中国保监会召开了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项俊波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项主席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保险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并对今年的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操作性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完全符合山东实际,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项主席讲话精神上来。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全省保险市场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

20xx年,是我省保险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在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行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复杂形势挑战,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xx”良好开局。

一是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省(不含青岛,下同)实现保费收入890亿元,同比增长11.17%,高于全国0.6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车险业务增速逐步回升,非车险、个人营销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19.87%、16.6%。特别是,在全国银保业务增速大幅放缓,21个省市同比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同比增长2.8%,高于全国3.65个百分点。

二是质量效益取得新突破。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22.51亿元,为上年的1.83倍,承保利润率达到9.35%,同比提高3.1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61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率低于全国2.08个百分点。寿险新单期交率33.34%,同比提高2.51个百分点。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全行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1.93万亿元,赔付225亿元。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2632万亩,为593万农户提供了84亿元的风险保障。农村小额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为70.9万农民提供了112.56亿元风险保障。责任保险实现保费5亿元,同比增长20.15%,累计赔付2.2亿元。在“7.22”特大交通事故、特大干旱等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快速理赔,有力地扩大了行业影响。一些公司的后援中心、呼叫中心等,相继入驻山东,增强了行业辐射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从监管方面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审时度势,及时调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一是防范了恶性竞争风险。针对形势变化对市场的冲击,我局见事早,行动快,连续召开产寿险市场分析会、产险高峰会、季度分析例会等,加强窗口指导,及时提示风险,减轻了竞争压力,稳住了行业阵脚,保障了市场平稳规范运行。二是加强了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管工作。修订完善了市场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地市市场监测评价办法,建立了银保业务风险指标周报制度,完善了财产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制定了养老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对兼业代理机构实施分类别监管。这些工作对于防范市场风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及时处置风险苗头。部署开展了农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妥善处置了个别公司产品条款等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

(二)标本兼治,严查重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了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了营业场所变更行为,深入开展了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累计撤销“空壳类”机构212家。进一步完善见费出单、赔款支付管理等制度,规范财产险公司远程出单点管理,加强招投标业务监管,完善了交强险信息平台。继续开展了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内控监管。规范机构负责人兼任行为。开展司法案件及案件责任追究监督工作。部署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查实违规资金4000余万元,17家公司进行了内部问责,500余人次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利用中介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全年共检查73家机构,处罚机构46家次,罚款219万元,对个人罚款28万元,警告28人次。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省和各市保险行业协会修订了重点业务领域的自律公约,规范了全省自律标准。积极改进自律检查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参与银保、意外险自律检查。完善了财产险、人身险市场票决制。

(三)顺势而为,突出引导,推动转方式取得新进展。一是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动行业深入思考“为什么转”、“怎样转”等问题,大力倡导行业加强团结协作,以负责任的态度,维护市场稳定规范的大局。行业转型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二是推动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支持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治安保险、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业务发展。完善与银监局监管合作机制,推动银保业务规范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创新。鼓励公司在销售模式、产品转型、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支持诸城和其他金融试点县开展保险创新。引导行业积极参与“黄”、“蓝”两区建设。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导,推动保险服务明显提升。一是推动完善服务制度。推进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工作。规范电话营销业务。完善人身险新型产品管理规定,加大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烟台分局建立了寿险营销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强服务监督。建立了私家车交强险理赔效率指标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落实好人身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20xx年度保险诚信服务测评。三是信访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多项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将信访投诉数量较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落实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五)抓住关键,夯实基础,行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是发布实施全省保险业“xx”规划纲要。我省规划体现了全国保险业“xx”规划的要求,凝聚了行业智慧和共识,提出了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推进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为“xx”期间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南。二是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将文化摆在与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建设由诚信、责任、合规、和谐、服务、创新等要素构成的行业文化体系,明确了行业文化建设的六大目标任务。三是着力优化政策法制环境。推动出台了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协调解决了工商系统对保险业开展格式合同审查问题。省纪委转发了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文件。四是加强高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前法规测试制度。对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统一开展测试。着重加强县级机构高管人员培训,委托省协会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1079人,增强了基层机构负责人的依法经营意识。举办2期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五是行业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出台和落实加强协会宣传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了“响应走转改号召,保险服务齐鲁行”活动,中国保险报开展了山东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系列报道。这些宣传工作,全面反映了我省保险业在加强和改进监管、转变发展方式、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金融办专门就此向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函》。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一年是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保监会时任主席吴定富一行对我省保险业进行视察调研,保监会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巡视,都对山东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寄以殷切希望。省委省政府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近年来保险监管实践创新不断积累的结果,是全体监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作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保监局党委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努力推动山东保险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外部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各种考验,特别是行业自身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保险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我们以更清醒的认识、更开放的思维来转变观念,以更广阔的视野、更强的创新意识来谋划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更饱满的热情来履行好职责,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充分认识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也要看到,这些变化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行业发展还不平衡,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行业的社会认同度不高。这是困扰保险业的一道难题。近年来,我们在加强行业形象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行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同度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诚信问题。“重销售、轻服务”的经营理念没有根本扭转,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拖赔、惜赔问题仍未得到根治,这是消费者对保险业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二是不规范问题。部分公司依法经营意识薄弱,竞争方式落后,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为了短期利益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与公众对金融保险企业稳健、严谨、规范、专业的认知,相去甚远。三是人员素质不高问题。一些公司在选人用人上仍坚持片面的业绩导向,无论是高管人员,还是业务人员,都一定程度上用了一些不合适的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上有的对保险不信任、不理解、不认可,尽管只是少数人,但严重影响了行业口碑,损害了行业形象。长此以往,将会失去消费者和社会的信任,动摇行业发展根基。

第二,发展方式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尽管近年来我省保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努力,但总的来看,传统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一方面,转方式的内生性不强。目前行业效益虽有所好转,但很多公司仍然存在创新能力不够、专业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发展的后劲不足。市场形势一旦变化,似乎除了降价、抬高手续费搞恶性竞争外再无他法,市场竞争又回到过去低层次的老路子上去,路径依赖的倾向较为普遍。另一方面,业务模式转型压力增大。从人身险看,个人营销陷入“低收入、低素质、低水平”的怪圈,新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仍处于探索的“阵痛”阶段,难以适应劳动力成本上升、银保监管政策调整带来的压力。从财产险看,高度依赖车险的业务结构多年未解决,在汽车销售放缓的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影响。

第三,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从经营者看,一些公司缺乏金融企业应有的审慎意识和管理素质,一些机构的管理能力离现代保险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合规、内审等部门职能薄弱,违规经营行为还不能从制度机制上得到很好约束。有的盲目铺摊子、设机构,服务投入不足,职场建设的标准不高,与金融机构的应有形象不相匹配。从消费者看,这些年,在市场培育方面,供需两方严重失衡。过分重视机构和产品的扩张,而忽视了对消费者的教育,各公司品牌形象投入很大,但对保险知识和经营特点的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并未得到明显提升。从政策环境看,部分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有的地市政策执行随意性大,一些创新、试点的可持续性不强。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省保险业发展,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把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行业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向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迈进。

(二)正确把握外部形势变化,沉着应对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今年保险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可能更为复杂严峻,加大了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风险,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从国际上看,欧债危机持续深化,发达经济体活力不足,市场信心下降,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从国内看,物价水平仍处高位,出口增长疲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居民消费、投资信心不足,房地产、汽车等消费市场继续低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比缓慢回落,经济整体增长放缓态势逐渐显现。从我省看,今年GDP增长目标为9.5%,较去年11%的增长有所下调。在保险业与经济运行联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消费行为的变化,必然会直接影响相关领域的保险需求,行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去年明显增多,业务增长的困难加大。受投资收益下滑影响,部分投资型产品的收益水平与客户预期有一定差距,不仅产品销售面临困难,还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进程加快,对人身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业务发展困难的形势下,市场竞争必然会更加激烈,部分公司采用违法违规手段争抢业务的行为可能再度抬头,市场规范面临较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不是问题的,现在可能成了问题;以前的小问题,现在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我们一定要把形势研判得更准确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站的角度和视野更高一些,把监管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进一步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全面看待形势的变化,看到行业发展面临的积极因素也在增多,为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从大趋势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保险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改变。项主席也明确指出,未来10-20xx年仍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1327.20,0.50,0.04%)时期。从山东来看,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保险业发展,不断推出支持政策,仅去年就出台了财政资金奖励补贴机构设立、县域保险创新试点、济南金融中心建设以及完善安责险、农险等多项政策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从行业自身看,我省保险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理念明显转变,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竞争更加规范有序,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山东依然有条件、有基础实现更好的发展。特别是,新一届保监会党委规范市场的决心非常大,监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这是我们做好工作最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把握好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规律,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和挑战,实现好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三)准确理解把握监管基本思路和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

新一届会党委经过深入调研,针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势变化,提出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工作基本思路,明确了行业发展的六项主要目标,并提出今年要着重把握好“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这是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指针。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监管思路和要求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使行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好的发展,加快推进行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第一,更加突出“抓服务”这个首要任务,着力保护好消费者利益。保险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消费者,监管工作成效的衡量,关键也在消费者。当前,人民群众对保险服务还不十分满意,行业形象仍有待提升。这与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有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行业自身。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就会动摇,发展就会迷失方向,监管就会受到质疑。“抓服务”,既抓住了行业的症结所在,又符合国际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改革趋势,实质上就是抓住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牛鼻子”。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保险监管部门抓服务,一方面,要引导行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方向。推动保险业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水平,既要依靠市场主体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监管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只要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拓宽行业服务领域、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保险监管部门就要坚定不移地予以支持和推动。另一方面,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要把保险消费者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对行业的信心,把高尚的事业真正做高尚。

第二,更加强化“严监管”这个履职关键,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项主席提出,“严监管”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省保险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本原因就在于近年来我们始终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监管上出重拳、动真格,防范了风险,规范了市场,行业也尝到了严监管的甜头。这充分说明,严格监管,不仅不会阻碍行业发展,而且能够有力地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不仅不会抑制增长速度,而且还会促进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提升增长的可持续性。我们在监管工作中,一定要准确理解“严监管”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严”字当头,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在落实项主席提出的严密制度、严格执行、严厉处罚过程中,还要注意:一是态度要严谨。只有严谨,才能避免犯错,才能少一些失误。只有严谨,政策措施才能符合实践要求,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检验。我们每一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制定政策、监督检查,还是答复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都要以严谨的态度,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二是程序要严密。履行监管职责首先程序要合法。很多工作,只有程序严密了,才能保证结果正确、有效。过去,我们在制定出台一些监管制度措施之前,都会广泛征求行业上下的意见,这样就增进了行业共识,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今后要继续坚持下去。三是纪律要严明。严肃纪律是保证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一支纪律涣散的队伍,很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会党委、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三,牢牢把握“防风险”这个永恒主题,着力推进市场稳健运行。在当前形势下,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风险隐患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加,而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保险监管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水平也待提高。形势越复杂,发展越困难,防范风险是生命线的观念越是一刻都不能丢,越要把防范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围绕“防”字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意识,加强风险易发环节的制度建设,推动公司加强内审、合规部门的职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二是围绕“防”字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健全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机制,继续开展好动态风险监测,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三是围绕“防”字处置好苗头性问题。完善预案和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早发现,妥善处置,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确保山东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第四,始终坚持“促发展”这个题中之义,着力提升行业综合发展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始终是硬道理。从经济社会全局看,覆盖面低、作用发挥不充分、发展水平不高,仍是行业绕不开的突出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内外保险业发展实践表明,监管环境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几年山东保险业能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除了得益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险监管政策的公平、透明和一致,以及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创新、营造发展环境的政策,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当前,行业能否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实现平稳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监管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不断提高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监管部门促发展,要把握好“促”的意义和方式,把握好监管和市场的边界。要处理好监管干预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监管方式要合法、适当,不能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也不能代替市场主体做决策、搞经营,要重在优化环境上想办法、做文章,强化保险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一是积极引导。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倡导解放思想等方式,引导行业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和方向。同时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创新,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将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二是维护秩序。通过健全市场规则,增强政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科学准入退出,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协调政策。保险经营与经济社会体制联系紧密,一些业务建立和发展需要体制机制创新。在这方面监管部门责无旁贷,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相应的支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

(四)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切实抓好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主席深刻分析了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四方面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五个方面阐述了保险监管与行业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找准定位,把握尺度,统筹兼顾,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要正确处理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增强创新性的关系,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新一届会党委对全国监管工作认真反思、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不断寻求改进、完善和提高监管工作的结果,是符合保险业运行和监管规律的。近几年来,我局针对山东实际,实施了一系列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对于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些监管思路和措施,是符合新一届会党委的总体要求的,体现了山东的监管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如“抓服务”的问题,山东从20xx年开始,连续3年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诚信服务测评工作,定期向社会披露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指标,通报信访投诉情况等,都有效地推动行业改进了服务质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为落实好会党委的新思路、新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更坚定了我们在新形势下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好的信心。因此我们抓落实,并不是要推倒重来,也不是要转急弯。对山东这些多年来既行之有效,又符合新一届党委监管理念和政策要求的监管制度,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不断深化,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保监会统一的制度出台之前,不能有“等”、“靠”和“观望”的思想,不能出现“真空”。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新的监管思路是根据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监管举措,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确保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第二,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体系,并对今年保险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区分了要突出的三个重点和需要抓好的六项日常工作,既有长远谋划,又体现了轻重缓急,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工作谋划。特别是今年,要在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围绕保监会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几件大事、办几件实事,干几件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事情,推动全局性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重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有突破。

第三,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更加注重本源治理。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市场问题的本源治理。应当说,抓根本、打基础、利长远,是我局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经验。项主席提出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本源治理,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有效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第四,正确处理“稳”、“进”、“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项主席提出,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这一基调,完全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同时又针对保险业发展实际,要求实现“进中求好”,这是对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科学把握好“稳”、“进”、“好”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避免顾此失彼。“稳”,就是要维护市场稳定局面,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促进业务平稳增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防范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就是要在推进监管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保险服务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行业发展,保障经济运行上取得新成效。“好”,就是发挥好监管作用,推动行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行业的发展质量、结构和效益再上新的水平。

三、扎实做好20xx年山东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山东保险业应对复杂严峻形势考验,推进保险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山东实际,今年我省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按照“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工作部署,更加注重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加注重推进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风险的防范,更加注重监管制度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监管队伍的建设,推动保险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开创保险强省建设新局面。主要任务是:

(一)严格监督,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以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加强服务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一,完善服务制度机制。明确车险理赔资源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置要求,引导公司加大服务投入。研究加强车险理赔流程的时效管控,明确索赔必备资料和关键节点要求,统一相关标准。试行车险理赔模拟查勘测试制度。探索完善保险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大倾斜保护力度,禁止有关投资型产品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督促各公司对宣传材料、销售专用语、人员培训和产品说明会等销售误导易发环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第二,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一是完善多手段的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和监管干部轮值接访制度。加强对疑难、重点信访事项的督办。强化保监局网站投诉功能。按照保监会部署做好统一的投诉受理电话相关工作。建立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机制,实行量化考核。二是搭建多层次投诉处理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各协会的投诉受理渠道,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当地。督促公司建立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和投诉处理专项工作责任人制度,建立有效投诉量、投诉处理结果、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多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保险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信力,切实发挥作用。鼓励与法院、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开展调解,探索新型纠纷裁决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机制,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减少法律纠纷。落实好与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研究定期公布保险公司信访投诉数量、投诉率指标。坚持交强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制度,尽快上线商业车险数据分析功能,测算并披露商业车险理赔服务指标,完善车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途径和范围。跟踪落实承保及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探索建立寿险保单信息查询系统。扩大分类监管结果公开范围。探索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公开披露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改进诚信服务测评方式。

第四,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和营销员教育。一是行业协会要加强消费者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保险消费者服务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加大保险知识普及力度,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防止和减少因公众误解而产生的纠纷,引导利益相关者正当维权。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四是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提高营销员诚信展业、合规展业意识。

第五,加强保险服务自律。行业协会要开展服务自律,制定服务自律公约,建立执行监督机制。要修订完善《山东省保险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建立财产险公司理赔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二)严格监管,促进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

要发挥好监管的事前引导、事中窗口指导、事后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对日常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切实加强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在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政策框架内先行先试。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控制机构设立的节奏。积极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探索专属代理和保险销售专业化。对保险创新项目保护办法进行评估和完善。完善保险公司相互代理制度。研究提高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探索理赔等关键岗位的从业资格认证和能力测试制度。继续开展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提升制度执行力。

第二,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管上,要保持对市场的持续监管压力。在检查对象上,选取市场份额较大的公司、违规问题较多的公司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综合考虑信访投诉、非现场分析、票决、地市市场监测等情况,实施“精准打击”。在检查内容上,财产险要严肃查处理赔难和数据不真实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继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在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上,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机构负责人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要依法启用退出机制。对严重败坏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者,采取行业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加强高管人员监管,严格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督促公司做好高管人员学历、经历真实性把关。以适当的方式加强监管政策的宣导,加大高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高管人员的依法合规意识。强化上级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对经营严重违规、内部管理混乱的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整顿。把行政处罚和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放大监管效果。将处罚重点放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酿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行为上,保持对市场的持续压力。及时跟进监督被处罚机构的整改过程,发挥处罚的矫正功能,切实改正有关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四,加强窗口指导。将偿付能力不足、信访投诉较多、业务结构问题突出、分类监管排名靠后的公司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函和监管谈话等方式做好窗口指导。督促银保双方做好自律公约修订和合作协议签订工作。推进银保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探索新的银保合作模式。

第五,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支持各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改进自律方式方法,规范自律检查和报告程序。加快推进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转型,今年要全面完成转型工作。加强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扩展平台功能,研究建设非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中介业务信息平台。

(三)严密监控,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患于未然。

第一,切实防范退保风险。把防范退保风险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退保和集中给付情况,防范大规模集中退保,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银邮网点退保纠纷监测预警。对于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加强案件问责制度的宣导培训,完善案件督查机制。规范问责程序,对问责不及时、虚假问责、相互串通顶替责任、问责不力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完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合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犯罪行为。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防范声誉风险。关注个别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加强与其他省区特别是周边省域的信息交换和沟通,探索建立跨省联防机制,防范风险的跨区域传递。加强积案处理,强化公司责任,切实把问题处理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内部。完善专职监管员制度,加强非现场分析,密切关注个别公司由于管理混乱、人员流失等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力争早发现、早处理和早解决,防止由于处理不当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四)加强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推进行业基础建设,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加大政策协调支持力度。一是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指导行业落实好扩面工作。加大规范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支持保险公司加强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二是推进重点业务领域发展。完善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建工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特种设备保险等业务的推进机制。规范发展治安保险,争取实现新突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银龄安康”、补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扩大覆盖面,开展好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指导金融试点县开展好保险创新工作。三是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后援中心、电话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新型机构和职能总部。加大与立法、司法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交强险经营政策和环境。

第二,加强保险宣传和信息工作。保监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好监管政策和监管创新做法,加强对突发事件新闻舆论的引导。行业协会要落实好宣传工作指引,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协调,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善用新兴媒体与公众加强沟通。要引导行业加强负面新闻处置,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要完善行业和保监局信息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第三,组织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出台《山东保险业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各公司把文化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加大投入和推动力度。开展“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保险强省建设”大讨论,凝聚行业智慧,促进行业交流。

去年,各保险社团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行业自律工作力度,做好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今年要继续加大社团组织建设力度,强化职能,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考核。做好有关行业协会的换届工作,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加强保险学会建设,整合行业研究资源,完善重大课题研究机制。

四、不断加强监管自身建设

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加强和改进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二是要爱护、发挥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干部正确规划职业生涯,把个人理想融入监管工作,实现个人价值与监管事业和谐发展。全体干部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三是要发挥群团作用,积极开展工会、共青团有关活动,活跃机关生活,提升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

第二,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选拔、使用、培养、轮岗、激励等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办法,配合保监会部署建立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和考核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竞争性选拔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六让六不让”,树立凭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有益探索。

第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办好监管论坛,提高质量和层次。提倡边干边学、互帮互学,推动素质能力提升。鼓励参加继续教育。二是提高干部的战略思考能力。要拓展视野,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和先进省份监管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好山东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研究等专项研究。

第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月12日,保监会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结合保监会系统实际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努力保持思想、组织、作风上的纯洁。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局纪委还要作出专门部署,这里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会党委、局党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会党委、局党委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丝毫折扣,不能有选择地执行,更不能阳奉阴违。二是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继续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五,积极开展监管文化建设。近年来,局党委提出监管干部要牢固树立公正、专业、为民、清廉的监管价值观,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建设。这与保监会党委提出的建设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是一致的。要继续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干部对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队伍凝聚力。项主席在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用一年的时间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我局要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梳理、提炼和丰富监管价值观的内涵,融合我局的特色,努力塑造统一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第六,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段。一是进一步思考和认清监管定位。努力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公平环境的营造者、系统风险的防范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切实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优化监管运行机制。完善稽查制度,统筹调配监管资源。完善查处分离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依法、公平、公正。对照保监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统一执法尺度。规范立案、调查、销案相关程序。三是加强分局建设。完善省、分两局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烟台分局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分局走在全国试点工作的前列。去年烟台分局在营销员管理、解决理赔难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深化,积累更多的经验。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保监会的部署,落实好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系统和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等工作。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推动山东保险业科学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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