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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提案(通用20篇)

议案2.6W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

案 由: 关于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文化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

内 容: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发展文化,必须重视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离开了传统文化,就丢掉了文化之魂,失去了发展的方向,也就淡化了民族特色,并将沦为外国文化的附庸。

近年来,正当许多发达国家努力发展自己文化的时候,我们却忽视了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传统文化观念的淡漠,文化发展的滞后,将会带来严重后果,我们正面临着西方文化巨大冲击的考验。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将文化建设做为战略任务,制订了一系列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加快了发展步伐。为贯彻中央精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现就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大、中、国小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关键在教育,教育重点在广大青少年,青少年受教育的课堂主要在各级学校。

为使传统文化代代传承,实现中国文化的振兴和发展,建议在大中国小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将传统文化教育做为学生必修课程,列入教学大纲,纳入学校教育重要内容。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历史,学习传统文化知识,领悟传统文化精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传统民族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人才。

二、加强教师队伍培养

传统文化教育质量取决于教师水平。由于多年忽视传统文化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教师的自身文化素质和教学水平难以承担传统文化教学任务,因此搞好传统文化课教学,必须从培训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入手。通过培养训练,形成一支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熟悉传统文化教材,熟悉教学方法,有独立教学能力的中国小教师队伍;一支高学历,高水平,学者专家型的大学教师队伍。

三、重视中国传统文化教材建设

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列入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大学和出版部门先后编写出版了《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国传统文化通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文化历程》等书籍,有的已作为大学传统文化教材进入大学课堂,为大学传统文化课教材建设打下了基础,创造了经验。希望在此基础上,集中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加强对现有教材的分析研究,尽快编写规范化的大学教材。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域特点尽快为中国小编写好传统文化教材,并不断加工修改、提高教材质量,逐步将全国传统文化课教学引向健康发展轨道。

四、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中国传统文化园

借鉴全国各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建设经验,利用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和现有各类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广大青少年建立中国传统文化设施和活动,展示富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园,使其成为学生的校外课堂和群众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

五、营造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舆论环境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要有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努力拓展传统文化的舆论空间,在学校、工厂、军营、车站、机场、码头等各种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图片、宣传画等载体,展示中国传统文化,让广大群众处处生活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时时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新闻媒体要通过设专栏、办专刊,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开展传统文化研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环境;要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创作演出活动,让传统文化走上艺术舞台,进入影视节目和文学作品;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完善法规、制度措施,强化全民保护意识,培养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风气和良好习惯。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2

关于制定“在家上学”条例的提案

案由:

“在家上学”又称“在家教育”,是一种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在家上学起初是流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种青少年教育成长方式。上世纪中叶,主要在宗教家庭产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得到广泛认可的教育形式。美国x年有超过200万的孩子在家上学,占美国K12学龄儿童的3%-4%。在我国,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x年发布的调研报告,我国大陆“在家上学”的学生约1.8万,以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为主,最著名的例子是童话作家郑渊洁在家培养了自己的儿子郑亚旗。

“在家上学”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克服大一统学校教育的弊端,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有利于多元文化的传承和多样化的教育创新;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个性发展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个人的建设,顺应了社会利益分化、教育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是对公立教育单一教育模式的丰富和补充,从而增加了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是学习化时代一种崭新的教育探索。美国有研究显示,“在家学习”的学生学科成绩普遍好于公立学校学生,而且他们的社会心理和情感指数也高于平均值。“在家学习”作为一种新的教育途径和选择,已经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的认可,美国、台湾等地都出台了与之相关的法案或条例。

在我国,虽然“在家学习”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真实生活中的选择,但还是会遇到一些困难。20xx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虽然存在着制度创新的空间,在第十四条中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给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空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对“在家学习”做出探索和规定,但在操作上并不容易。由于没有完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历,“在家学习”的孩子想要参加会考、大学联考时,学籍不完整导致这些孩子没有报考资格。因此,“在家上学”者通常采用的做法是事先递交申请,通过“走后门”在公办学校保留一个学生学籍,为将来留条后路。但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只有学籍却不去上学的孩子,可能会缺少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依然会有升学障碍。

“在家学习”的孩子大多来自于家庭收入较高的精英群体,因此越来越多“在家学习”的孩子选择了海外留学,导致大批优秀人才和大量教育消费外流。而少数财力不足,无法出国留学的“在家学习”的孩子,则可能因为学籍等各种原因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这些孩子大多个性强,在某方面有独特的才华,属于偏才,如果不能进一步深造,将是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损失。

建议:

制定“在家上学”条例,为教育创新提供法律依据。

第一,条例应明确“在家上学”的合法性,并搭建“在家学习”者与学校教育的桥梁。给予“在家学习”者合法的学籍,并制定中国小在家学习的学历认定办法,使其学历得到社会认可;制定“在家学习”者参与会考、大学联考的具体办法,使其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环节能与考试招生制度对接。

第二,条例中应有对“在家学习”的监督和管理办法。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家学习”的监督和管理权限。办法中应对“在家学习”如何申请的流程和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需定期审核“在家学习”的相关条件和资源是否具备,如学习场地、经费等。

第三,“在家学习”者应与在公立学校学习的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福利。凡是按规定取得学籍的“在家学习”者,可以报名参与各类竞赛,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家学习”者,可以依法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些福利,例如获得免费书本和取得一定的政府补助等。

建议办理部门:

教育部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3

您好!

您在市政协x届x次会议上的第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市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中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落实这项工作,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抓食品监管,促和谐安全”的战略目标,举全局之力,千方百计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过努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我局在职人员xx个,其中专业食品监管员一名,要对全市家食品生产企业,家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目前,我们虽然建立一支由部门、乡镇、村三级组成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但局内的食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就1名,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车辆、电脑,这却是这支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所以人员少、企业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而我市的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只有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建立了自己的食品检验室,其他则没有,家小作坊的出厂检验更无从谈起。为此,x年的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向没有获证和没有检验手段的企业倾斜,一年的检验频次为4~8次不等。由于小作坊本身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齐,而没有列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就发生在小作坊的生产环节。为此,我局加大了对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抽样,根据规定,未列入定期监督抽样检验计划的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所以希望政府能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x年x月xx日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4

提 案 人

案 由

(提案的题目)

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的提案

建议承办单位:区政府、人社局、财政局

内容:(包括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建议,办法和要求)

案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苏人社发〔〕138号)盐城市近两年来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工作。

1.盐城市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1920元/月,今后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2.东台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800元/月。

3.射阳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700元/月。

4.亭湖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500元/月,市场物价飞涨,这样的工资水平养活他们自已都难,更不谈养家糊口了。他们本来就是来自困难家庭,而这些同志也是大学生,他们有文化、有素质同样奋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为亭湖区各项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

建议:

区政府充分考虑社会公平的原则,特别是考虑公益性岗位事业是一项长期的社会事业,建议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从而让这些为我区各项事业作出贡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5

刘、刘、何三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的卫生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也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您们提到散装食品监管工作更是如此,一直做为监管重点,我局也采取了不少相关措施,但确实还存在不尽人意的现象,正如提案中所说的那样,防蝇和卫生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裸露摆放。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商家认识不到位,怕麻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食品安全的大局,同时也有我们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共同所致。

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责任到人,对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要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除建立完善的索票索证和台帐外,必须做到:

1.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者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2.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且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示。

3.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4.经营者具有符合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5.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依法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符合本条第3项要求的完整标签。

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以上措施,监管人员要常抓不懈,加大执法力度,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街分局

x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6

关于加强城区自来水水质检测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建议

提 案 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工作单位:县政协

提案内容:

20xx年,国家正式执行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GB5749-20xx)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由原来的35项指标提高到106项,增加的绝大部分是有机物控制指标,许多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危害。目前,从我县城区自来水水质检测指标看,仅是原来35项水质标准中的主要指标报告,而且大部分是出自自来水公司的自测自检,同时其取样的水质大部分是水厂的出水水质,很少是居民家中使用的终端水质。而从部分居民家中终端水质看,水质时有混浊、颗粒物存在,存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因此建议:

一、加大水质监督和检测力度,引入县疫控中心等检测单位作为第三方水质检测方,定期检测或视情随机检测,并形成常态检测机制,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在原有水质检测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水质标准,尽可能增加检测指标。

三、在自来水公司出厂水质检测的同时,增加供水终端取样(居民自来水出口)进行检测。

四、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更换,确保不因管网原因而影响水质。

五、搭建投诉平台,对水质、水压等投诉予以受理,相关问题由有关部门责成办理。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7

关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的提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历史污染累积问题也日益凸显。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保护执法不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工作,新环保法实施后,国家各有关部门开始力推环境负面清单政策,尤其关注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和企业的环境守法信用,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在此背景和趋势下,环保执法能力和效果成为使法律“落地”,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首要制约因素。

一、环保执法能力现状和问题

一是人员不足。x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36.9万个,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数量更是数量众多。此外还有大量涉及粉尘排放的建筑业工地、涉及油烟治理的餐饮企业。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执法对象,环保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x年我国环保系统共有21.2万人,其中环保机关人员5.3万人(占25%);环境监察人员6.3万人(占29.6%);环境监测为人员5.8万人(占27.3%)。在一些区县,环境监测大队的人数仅在个位数,却需要管理上千家企业。从工作量上看,执法人员担负着十几部环保法律法规、数十项环保标准的执行任务,有些地方还要负责核实企业的各种排污数据等很多额外工作。此外,还有很多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企业以及非法企业藏匿在山区或偏远农村,前往监测以及执法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很高。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环保执法对执法人员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基层环保部门学环境出身的执法人员并不多,真正跑一线的很多年轻人更是缺乏系统的行业知识、环保专业知识及执法经验。在队伍专业素质方面,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人员少、独立操作仪器人员少“三少”现象在基层环境监测站十分普遍和突出。环境保护涉及各行各业,工业行业门类众多,工艺技术产品千差万别,环保治理设备层出不穷,这都对环保人员的行业专业知识有很高的要求。

三是执法装备不足。目前,环保部门依然未被列入执法部门序列,其执法用车、设施等配备受到直接影响。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执法设备设施落后,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县级财政没有环保能力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没有环境监管业务运行经费,导致仪器装备无法购置,上级配置的仪器设备难以更新、维护和正常使用。基层环保部门环境应急体系不完善,应急监测数据库、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备薄弱,环境预警检测手段不足,缺乏对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快速诊断能力;乡镇企业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乡镇一级的环保机构基本处于空白,大多数乡镇没有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

四是环保执法强制力不足。由于法律未授予环保执法人员直接的强制执行权力,没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拥有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等权力,因此,环保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消极抗法、暴力抗法现象。由于环保执法专业性强,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对执法人员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滋生相关腐败,环保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也颇受质疑。同时,还存在部分领导环保意识不高,以发展经济为由干预环保执法等现象。

二、加强环保执法能力的建议

一是清楚定位环保部门职责。重新考虑环保部门定位,将更多的机关人员调剂到环保一线执法岗位。聘用环保执法协管人员。建议探索将环评、环境规划等可以社会化的职位进行社会化,调整出来的编制调剂到环监部门。环保部门通过管好企业污染物出口这一关键的环节,倒逼企业自行选用先进的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装备,促进企业环保成本的内化,创造有利于守法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环保监测和执法人才培养及引进规划,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力度,切实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定期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优化环保队伍结构,严把人员入口关,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高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建议执法时分行业配备相应的行业环保专家,执法人员也要分行业学习行业技术工艺知识,探索执法人员分行业培训,培训获得行业执法资格后可以相应行业企业进行执法。

三是加大环保执法检测监测仪器装备的配备。开展详细调查,列出基层环保部门必备环保监测、执法设备、防护装备清单,国家财政出资为基层环境监测机构尽快配备能够基本满足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求的仪器设备,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符合执法要求的交通工具,配备应急指挥、通讯、现场调查、防护等设备装备,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县三级环境应急联动。

四是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反腐力度。在国家强力反腐的大背景下,各级纪检系统、司法系统要加大对环保执法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针对环保执法队伍的反腐败力度;环保部门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整肃借环保执法检查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打造一支专业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环保执法队伍。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8

案由:关于解决我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分配到乡镇企业大中专生待遇的建议

提案者:

提案内容: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占据国民经济半壁河山;对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国务院到省、市、县各级政府,为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顺应形势,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其中对人才的利用也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纷纷踏上乡镇企业这块热土,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乡镇企业。如今一、二十年过去了,乡镇企业风光不再,代之而起的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当前,为乡镇企业奉献的这些大中专生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极不和谐的一道阴影,他们之中,大部分工资待遇不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无人过问,一些企业的转制造成他们没有工作甚至失业,政府中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关心他们,维护他们应得的权益。具体表现为:

一、人事关系混乱,既非工,也非农,更非干,成为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二、工资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有的甚至因企业关停并转而失业;

三、既无养老保险,更无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更是没有。

他们在专业院校受过专门教育,又在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历炼了自己,本来说正是有理论、有技能、有才干的人才,却因为其人事关系处于几不管的状态,难以得到真正有价值的发挥,通过了解,他们希望:

一、捋顺人事关系,确认他们的社会身份,应有社会或政府机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二、确定工资的调整方案,与国家调整方案接轨;

三、解决养老、医疗、住屋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解决因企业原因而导致的失业人员的工作问题。

如今,民营经济的发展更突出地体现了人才的重要性,我本人作为民营企业中的一员,对人才向来关注,希望能从他们这一特殊群体问题的解决,让大家能看到政府对人才的重视,从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待遇政策的落实,为今后民营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x年五月十日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9

关于调整项目员工生活补贴的提案

提案人:

附议人:

为保障员工的生活水平,体现企业关怀,公司分区域按标准给予每位员工于一定的生活补贴,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该标准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物价,建议适当调高该补贴标准,理由如下:

1、 原生活补助标准太低,不适应当前物价水平;现有标准规定一线城市每人每月500元,二线城市450,三线城市400,但是放眼当下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现有标准已不足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

项目员工工作量大、时间久且环境艰苦,因此项目食堂应尽量保证每日早、中、晚宵夜都能营养均衡并在保证量的基础上要适当提高质量以支撑高负荷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回复:分公司x年对员工的生活补助费统一调整了,与其他分子公司相比不算低,但也不算最高,分公司的人工成本一年比一年高,是否再增加生活补助费,要视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定。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0

提案人:×××通讯地址:县×局电话、邮编:

案由:关于加强行政办公楼安全保卫措施的推荐

资料:

20xx年xx月,县新行政办公楼启用后,县直机关共有46个单位搬迁入住。这些单位有县委、县政府及各组成部门,还有人大、政协机关。新行政办公楼是全县首脑机关所在地和行政办公中心,担负着行政指挥部的

作用,存放超多的行政公文、党和国家的秘密载体,还有超多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

新行政办公楼各办公室的门锁是不安全的简易锁,不太牢固,而且办公楼远离市区,周边没有居民,给盗窃分子可趁之机。去年12月28日和今年1月,县政协分别遭到非法分子侵袭2次,县总商会被盗1次,盗窃电脑共5台,经济损失达4万元,县政协的超多公务文书和资料被毁,报案后,电脑至今没有找回。这两起案件,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高度警惕。

因此,为了保证新行政办公楼的办公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特提出以下推荐:

一、加强保安力量,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要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合理布置保安岗位,安排监控点,以保证行政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二、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要制订合理科学的保安措施,提高防范意识,个性要增加节假日或下班后的门岗值班力量,严格检查在节假日或下班后接近办公楼的所有陌生人员,严厉打击非法盗窃行为。在行政办公楼后面增加照明灯,有条件可解决部分办公室门锁的安全性能,加强防范措施。

三、增加布点监控,提高安全系数。有条件时要建立闭路电视系统,加强对各楼层、楼梯、电梯和周边环境的实时监控,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状况,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以保证行政办公楼的安全。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1

提案人:

案由:关于尽快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处理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区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门前、屋后、河边到处是“天然的垃圾场”,严重的污染了环境,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这务必要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建议:

一、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要注重农民环境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减少垃圾的发生和扩散,逐步形成“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的新风尚。要订立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动员更多的群众自觉的投身到村庄的卫生保洁工作中去。

二、统筹规划,加大工作力度。要坚持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的工作总体安排上来,并摆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研制适合当前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保障体系、法规管理体系和工作激励体系,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确保财政投入。要确保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逐步规范村、镇、区三级投入和补助标准,还可以通过“有奖代补”等有效形式,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能正常运转。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x年底全省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理的目标,作为我们一个各项工作基础都很好的区,更有理由要先行一步,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这项工作做好。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2

民办幼儿教育是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学前教育资源选择,在缓解幼儿入园难、普及学前教育、弥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省民办幼儿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x年底,海南全省有公办幼儿园171所,能提供6.4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21.4%;民办幼儿园1596所,能提供23.5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78.6%。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办园质量和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促进民办幼教事业的发展,我省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年)》等重要文件,对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做了重要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级政府的长期投入不足和监管不到位,民办幼儿园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二、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层面缺失。《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未能充分认识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和重要性,有关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举措较少。虽然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民办幼儿园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在建设用地、减免税收、费用收取方面享有优惠,但仍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的指标和规范细则,不仅各地执行这些政策时存在差异性,也使得有些鼓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目前,缺少地方性的扶持民办幼儿园的系列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基本上是政令式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转发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取缔未注册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注册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活动等。这种管理模式,对数量众多,发展参差不齐的民办幼儿园难以实现有效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园方向、保教质量、内部财务管理,等级评估与指导等方面的监管难以有效落实。

学前教育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而当前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很多市县未设有独立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有丰富幼教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干部,难以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三)经费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过低,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有限。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办学经费全部来源于收费及社会力量投资,这给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壮大和提高质量带来一定的困难。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大环境下,我省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x年4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x年起,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和省财政配套设立奖补资金,对各市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与外省相比,奖补资金数量有限,且覆盖面不广,例如,x年省下达琼海市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35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12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5%;省下达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8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4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0%。

(四)民办幼儿园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随着我省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社会资金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高涨,我省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以海口市为例,短短两年内,新批办幼儿园达115所。根据现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要求,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不低于30人、校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等。但部分民办幼儿园属城区居民楼改造,办学条件受限,硬件设施不理想、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数量增加加剧了学前教育学位供需矛盾,这为黑幼儿园的出现提供了土壤。部分民办园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难以保证。

师资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受办园规模和资金限制,少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两教一保”标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1500-20xx元/月,部分民办幼儿园未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不受重视,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少,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而,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一)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法规政策。建议认真学习与研究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好的先进省份的做法,从各方面不断调整和充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以灵活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措施引导办学方向,为民办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构筑良好空间。

(二)强化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监管责任。市县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所辖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统一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列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标准和监管部门,规范登记注册制度,从入口处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基本质量。逐步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与指导机制,配备专职的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人员,如每个教育局至少配备2名幼教专职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要依据本区域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市县幼儿园等级评定,建立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指导的常规流程,定期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公开公布评估结果和报告,引导支持鼓励民办园创建省市区级示范园、优秀园。

(三)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做好一次性的奖励补助工作,同时要求市县部门也拿出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奖补资金数量、奖补资金的项目和扩大覆盖面。一是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的优秀创办者、优秀园长及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对现有办园等级基础上等级提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考评提升幼儿园等级,未入级升至三级园、三级升至二级园、二级升至一级园、一级升至省级示范园的,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分级予以一定的奖补资金。同时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三是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教育劵、捐赠幼儿教具等方式对民办园进行补贴。

(四)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把民办园的教师队伍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畴,要建立起民办教师档案,使其工龄、教龄、职称等纳入正常轨道管理,在其转为公办教师或在民办园之间换岗时,保证其工龄、教龄、职称的延续性。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免费培训力度,建立保教人员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民办园在教师工资、社保、医保等方面的投入进行适当比例的补助,以减轻民办幼儿园负担并增加教师的收入和保障,稳定民办园教师队伍。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3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提案

提案人: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的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执行难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五种情形,五种情形如同五座大山,难以逾越,处处给我国的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是被执行人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所致。有人说审判工作是法院的灵魂,而执行工作则是法院的尊荣,毋庸讳言,司法执行的难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因此,能否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关乎百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否。要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关键从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入手。

一、在基层法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存在的原因

(一)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加上封建观念、村规民俗的制约,人们通常认为关系、人情才是人际交往最重要的东西。被执行人犯了“官司”,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履行自身义务,而是千方百计寻觅亲朋好友,挖空心思试图找关系、搞歪门斜道干预司法执行。

(二)社会诚信缺失。社会缺失诚信,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既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念已日渐淡薄,拖债、逃债、赖债在一些人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本事”,一些债务人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的清偿,逃避法院的执行。

(三)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不到位。执行作为法院审判的后续环节,受立案、审判的影响极大,如果前面工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就会使当事人有机会转移财产,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立、审、执衔接不到位主要表现是立案庭、审判庭不能正确引导当事人启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程序,过分注重调解率而忽视了执行阶段的工作,给败诉一方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隐藏、转移财产的时机。

(四)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强制执行法》从《民事诉讼法》中剥离单独立法已经呼唤了10多年,但迟迟未出台,立法严重滞后于现实,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执行比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但这些难以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日益纷繁复杂的状况,无法满足当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可依,导致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不大,执行威慑力不强,显然无法有效解决规避执行和反规避执行问题。

二、反规避执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对司法执行的调研工作,集中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宣传栏、公告栏,法院官方网络平台,地方论坛、报纸等媒介,多管齐下地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反规避执行的复杂性、艰巨性、重要性,疑聚共识,形成声势,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他们认识到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义务,明确拒不协助执行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达成共识,为今后通力合作夯实基础。

(二)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法院内部,强化内部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搞好工作衔接,用足用够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反制规避行为。在立案审查中,告知当事人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在案件审理期间,充分考虑以后的执行工作,发现被告有隐匿、转移财产苗头,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彻底遏制被执行人赖债的违法行为;在外部,一方面,法院应与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节省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与新闻媒体建立互动平台,建立债务人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欠债不还的老赖在新闻媒体、网上曝光,限期清偿债务,使老赖们无所遁形。这些举措无疑将使得本院从过去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

(三)出台强制执行法,完善反制规避执行的立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首先,从执行难的现实出发,深入分析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真正将“原则”转化为“细则”,使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其次,在刑法上,加大对假诉讼、假析产等恶意逃债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再让“拒执罪”成为摆设,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形并已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构成拒执罪的犯罪情形,对规避执行者予以严厉打击。

(四)完善司法救济体系,解决法院执行的后顾之忧。 执行案件过程中,有些案件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确实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每个法院都会遇到,而在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中,有的严重伤残,有的体弱多病,有的生活没有来源等,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拿到执行款来到法院上访,甚至集体闹事,致法院于尴尬的境地。对于这类案件应纳入财政或社会适当救济范畴,可以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司法氛围。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4

编 号:第号

类 别:教科文卫体类

提案者:市政协教科文卫体教委会

案 名: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子女受教育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希望子女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成为家长的迫切要求。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新诉求,成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

x年,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成立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同时针对幼儿园收费和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问题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去年10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与此同时,编制了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计划到x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4%以上,三年内新建幼儿园267所,改扩建幼儿园216所。组织两区及相关管理区编制了城区中国小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在学前教育方面,原则上每5000人区域内必须建一所幼儿园,规划新建幼儿园47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与xx城市化进程不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仅审批通过648所幼儿园,其余现实存在的幼儿园在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均不符合办园要求。由于政府投入不到位,无法满足群众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这些规模小、条件简陋的幼儿园有了生存空间,教育部门无法取缔。由于公办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资源短缺,导致了“入园难”的现象,社会反映强烈。新建公办园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国家奖补资金尚未到位,市、县两级财力不足,部分县(区)财政甚至没有配套学前教育建设资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缓慢。

二是用地紧缺,报批程序复杂。目前,我市已进入幼儿教育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加快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需要慎重选址、划拨土地、合理设计、科学施工。由于在建设领域报批手续较慢,影响到我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是收费偏高,群众反映强烈。全市公办幼儿园仅320所(浉河区仅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公办幼儿园——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尚不足审批在册总数的50%。我市只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提出了具体标准,由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随意性很大,造成城区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偏高,群众意见很大。

因此,我们建议:

一、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要求,是市、县政府的重要责任。一是财政部门必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二是抓住机遇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确保国拨资金落实到位。三是非“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项目县区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好本县区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

二、落实我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中心、市执法局关于《xx市规划城区中国小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国小、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国小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对没有按规划设计条件配套中国小幼儿园的,不予办理住宅小区规划许可手续”;“整个小区建设任务完成60%时,必须完成配套的中国小幼儿园建设任务,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住宅小区经规划部门验收时,未按要求配建幼儿园或不符合要求的,住屋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小区商品房的质量验收手续”。

对于以上规定的新建小区(包括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具体如何操作执行,需要政府规划、城建部门有切实的行动,硬手腕抓落实、绝不能纸上谈兵,以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满足群众的入园需求,

学前教育是根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是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不只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希望在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不断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5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 案 人:刘成兴

工作单位:县人行

附 议 人:任 平 周红旗

提案内容: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动了不少脑筋,整了不少办法,付出了很多艰辛的努力,因此,总的态势是好的,群众是比较满意的,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于良好稳定,但纵观毒品走整个社会层面食品安全的现状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强化。

一、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屏障体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从农产品种养殖开始,努力实现食品每一个环节的“无缝隙”、“不间断”监控,通过食安办抓协调、农业部门抓田头、质监部门抓加工、食药监抓案头、商务部门抓流通、工商部门抓销售等一系列过程,在每个环节上建立起安全屏障,让假冒伪劣食品无立足之地、无隐藏之处。

二、推广安全食品规模产销。大力倡导食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销售,鼓励食品连锁企业的扩张发展,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他们占有市场,让群众能够消费质量保征的称心如意的食品。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包括食品全过程检测、食品安全风险态势评估、食品应急处置等体系内容的监测预警系统,形成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信息的共享平台及其中辐射全县的食品检测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实时掌握全县食品安全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及其消费预警与消费指南,确保群众安心放心消费。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要在组织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实现全县食品监管的“全覆盖”;要在监管专业队伍上进一步加强,造就监管有力、具有“火眼金晴”的“孙悟空”;要在监测手段上进一步强化,达到适时监测检测的要求;最终落脚点,要在监管经费上有保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监控的要求。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6

教育始终被社会视为推动社会进步有力武器,教育问题倍受关注,义务教育、高职教育、高等教育如今在我国取得了较快发展,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输送了不少人才,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功不可没,教育改革和其他改革一样,都是在探索中前进,难免会存在不足,本委现特就此找出相关问题,并提相应解决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31年历程,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的教育改革自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也已进行了15年,其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初见成效,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输送了不少素质型人才。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当今社会尚存的各种与教育息息相关问题:

1、口号天天喊要给中、国小学生“减负”,但现实是学校的实际操作并未给学生“减负”,课余家教之风盛行,学生负担未减反增;

2、高等院校为社会输出的本应是应用型人才,但由于高校教学的专业设置并未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导致课堂教育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形成了用人单位难招到合适人才,学生则存在毕业则失业的双重尴尬;

3、扫盲工作关乎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但在各地的扫盲工作中,教育过程走形式、考试找人代替现象非常严重,扫盲率完成得不错,但实际效果却事与愿违,扫盲工作形式化现象严重,这需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4、不少80、90后青年,思想浮躁,缺乏斗志,不愿付出只求收获,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偏离实际。

如何针对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切实进行教育改革,如何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如何矫正身系祖国未来的下一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解决的思路

1、给中、国小学生“减负”,要将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把学生“减负”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从政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到教育部门负责人,到学校校长,再到班主任甚至任课老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在教育综合考核评定工作中引入“减负”工作考核指标,实行“减负”工作不落实的一票否决制,不断规范教育市场,严禁学校老师变相给学生加负;

2、高校教育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教育服务社会的方针,加强调研,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改革工作,将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密切挂钩,增加工作技能方面的课程,真正为社会及时提供所需人才,同时也解决现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3、扫盲工作形式化,缘于工作方式“一阵风”,监督机制不到位,所以要使扫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就得将扫盲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工作力度,同时建立起畅通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的考评监督;

4、在中、国小德育课程中,应针对当代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课程内容,同时建立起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引导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7

案 由: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审查意见:请县城管执法局、县爱卫办、县财政局办理

提 案 者:田心乡政协联工委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当前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主要存在几种思想:部分乡镇村干部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农村垃圾处理收集处理工作困难重重,没有必要搞;少数乡村干部认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金,上面没有资金补助难搞;部分村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淡薄。

二是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再利用率不高。其成分不仅包括日常的蔬菜、果品等厨房垃圾、还包括一些衣物、玻璃,甚至一些建材垃圾。垃圾成分的复杂,致使原先的一些垃圾处理方式不能适应垃圾形式的发展,从而影响着农民生产生活,也给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单纯填埋,临时堆放焚烧,随意倾倒等方式。农村采用的单纯填埋一般是利用现有的沙坑或者低洼地直接倾倒垃圾,随着时间的推移,混合垃圾腐乱,发臭,不但释放出危害人体健康的气体,而且垃圾的渗滤还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农产品的品质。另外,垃圾中的一些有毒物质的渗漏,如重金属、废弃农药瓶里残留农药,随雨水的冲刷,迁移范围越来越广,最终通过食物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四是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不尽到位。一是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部门不明确,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二是垃圾治理资金缺乏。农村地区的保洁人员和设施配置等参差不齐,一些好的做法难以为继,在不断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程度提高的同时,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不能同步,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规范处理的难度,尤其是对财力薄弱的乡镇和行政村无疑是难上加难。三是农民卫生意识不高。随手丢,随地倒成为习惯,虽经保洁人员的努力,但个人卫生意识还未得到根本提高。

二、解决农村生活处理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垃圾处理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要通过有关会议和新闻媒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垃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转变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不断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

(二)加大环卫设施硬件建设。一是大力兴建新型公共厕所,彻底拆除旱厕,这是改变文明卫生习惯的重要内容;二是配齐环卫保洁和垃圾回收设施;三是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保洁人员的工资应与保洁区域的卫生效果和所回收再利用垃圾量挂钩。

(三)建立垃圾回收模式。一是重点抓好“村收集”,收集的同时做好分类,能再利用的实行资金补贴;二是做好“乡转运”;三是做好“乡处置”或“县处置”,重点是走垃圾处理产业化道路。

(三)加大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一是根据不同村镇经济实力,以县财政投入为主,乡财政投入为辅;二是到社会筹措资金;三是想方设法降低成本。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8

提案时间 提案者

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太原市的公共自行车投入运营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很好地弥补了公交车的空白,对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损坏现象严重。‚租还车难并存。ƒ运营费用过高,财政负担重。④公民爱护意识差。

为使这一惠及民众的好事走的长远,特建议如下:

第一,在设施保护方面,应考虑防雨遮阳棚,以解决自行车露天存放饱受雨淋雪盖日晒风吹之苦。

第二,在网点的选择上,应做充分的调研,在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医院、商场、办公区等地在增加数量的同时,可以考虑自动和人工相结合的办法,解决高峰时租还难的问题。

第三,在自行车使用上,应推行全部有偿使用,价格可分时段设定,可参照公交车收费办法。这一方面可缓解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增加人们的责任心,树立市场规则,提升法制观念。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9

由: 关于彻底治理城区护城河和风景河的提案

集体(界别)提案单位: 负责人:

提 案 人: 界别: 经济界 单 位:

主 办:水利局研究办理

会 办:

分 办:

正文:风景河和护城河是城区排水主要通道。这两条河流由于常年疏于管理,两岸群众填河建房、向河内大量倾倒垃圾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厕所粪便直接排入河内,致使河道日渐狭窄、肠梗,排水不畅,河水严重污染。这与我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县”、“国家旅游县城”极不协调。根据“两河”现状及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两河”沿岸私搭乱建的整治力度,减小后期“两河”治理的阻力,为“两河”后期治理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在城区河道管理的责任,防止管理交叉和管理层面。

三是借助省省政府支持直管县城市河道治理的有利契机,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雨污分离等工程,彻底根治两河”。同时,沿岸要增设公共设施,使之成为全县人民休闲和娱乐的好场所。

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城区风景河、护城河流经区域,实行区域划分,责任分担,让风景河、护城河的保护管理落实到每关于彻底治理城区护城河和风景河的提案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管委会),加强对风景河水质的日常监管,做到天天有人监管、清理,专业人员一周一测验,做到保护和监管并重。

五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积极开展关爱风景河、护城河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居民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好风景河、护城河的环境。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20

提案号:

提案人:教育组

案 由: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内容与建议:我区是个农业大区,农业人口近100万,其中农村劳动力达54万人。因而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的第一抓手。据统计,我区现约有22万农民在外务工,年收入达11亿元左右。但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存在着令人堪忧的情况:一是绝大多数的人从事的都是苦脏累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二是肓目外出,单打独斗的多;三是从事的工作周期性短,流动的快,没有保障;四是工资报酬低。最根本的原因是文化素质不高,没有一技之长。因此,要使我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增劳动力能在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市场上站稳脚跟,求得生存,求得发展,必须大力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建议: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切实转变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

2、明确培训单位,狠抓培训质量。从我区目前实际情况看,区职教中心能够很好地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3、成立组织,加强考核,确保参训人数。各级政府要专门成立劳动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形成区、乡、村三级培训工作网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实效。同时,区委、区政府应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考核。

4、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5、落实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略)

办复情况:该提案,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年初,区政府出台了《楚州区20xx年劳务输出工作意见》和《关于鼓励和扶持劳务技能培训的暂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上半年,全区已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12618人,输出11997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宣传;二是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首先加强了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培训,形成了以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区职业教育中心在师资、教学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根据需要向各乡镇委派师资,实现了区内职业培训资源的共享;其次加强了劳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今年来,在全区范围内认定了43家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务技能培训基地;再次加强了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先后组织开设了服装缝纫、数控机床、家政服务等10多个工种的培训班;还加强了培训与输出的对接。三是加强了劳动力培训协调工作;四是加大了对劳动力培训的扶持力度。今年,区政府决定,对劳动力培训除省市给予的补助外,从教育费附加、再就业资金、扶贫资金和支农资金中分别提取25%,约50万元的资金,建立劳务技能培训奖励基金。通过以上举措,对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质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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