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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楼市新政

20xx年烟台市楼市新政频频出台,那么,对烟台市有什么影响吗?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烟台市楼市新政

烟台市实施《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

1月1日起,烟台市开始实施《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在征地报批前,应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作为征地补偿准备金足额预先存入专户,以确保征地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被征地集体和农民。

2月起新规:房地产广告不得宣传“买房送户口”

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不限购城市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屋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屋的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屋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购买普通住屋,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将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推广街区制

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分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财政部调减房地产契税营业税:2月22日起执行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屋(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屋,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屋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屋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山东适时开征房地产税,或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

3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中提出,未来5年,一系列完善财税金融体制的新举措将落地,并明确将适时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专业人士预计,房地产税有望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的税负,这将大大抑制房产投资投机行为。

烟台新建居住区优先配套公办幼儿园,严禁高收费 3月10日,《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面向社会公布。自4月1日起,我省新建居住区每3000—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禁办高收费幼儿园。

山东出台规划,个体户、小时工也能缴存公积金

4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山东住屋和城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卢晓栋介绍说,按照十三五规划,将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探索制定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实施办法,逐步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

5月1日起烟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

5月1日起,烟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个人出租住屋月收入不超3万将免征增值税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屋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屋租赁市场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房改建后可作为租赁住屋被写入《意见》,个人出租住屋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xx年底前可免征增值税。

山东:20xx年新建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

6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xx年山东省设区的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xx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实行全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