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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执行单位新财务制度的通知

通知2.87W

遵守执行单位新财务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财务“四统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在原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单位新财务制度如下,请遵守执行。

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 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 行政、事业、合同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 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 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 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 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