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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试通知集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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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通用19篇)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2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20xx年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名单下发给你们。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可以尽早复习。

二、各单位要在8月10日至20日之间将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综合笔试费用交到市卫计委,执业医师140元/人,助理医师110元/人。

三、各单位在8月10日至20日期间统一补交考生黑龙江省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已提交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及“村村大学生”不需提交。

口腔技能考试成绩另行下发。

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3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招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xx年我省普通大学联考招生将实行上填报志愿,为使广大考生了解和掌握普通大学联考上填报志愿系统的使用方法,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的适应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测试,决定在全省范围进行普通大学联考上填报志愿系统第一次模拟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xx年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11日18:00,由考区招办或者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进行模拟填报操作演练,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第二阶段为3月12日15:00至17:00,通知所有考生自行上,在以上时间段内集中进行模拟填报。

二、参加人员

参加全省20xx年普通大学联考统一考试的所有考生,包括往届生、社会考生和省外借读考生;各市(州)、县(区、行委)招办相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做好二级培训。各地要在2月28日省招办统一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对考区学校的培训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省招办将于3月4日8:00至8日18:00开放志愿填报系统,供各地二级培训时使用;相关培训材料和考生须知将于3月2日挂在青海教育考试,请自行下载打印。培训材料和考生填报须知,对于省内学校考生要做到人手一册。模拟演练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0日上午7:00。

2.加强条件保障。各地招办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模拟演练组织工作,提前联系协调当地通信和电力等部门,确保演练期间络通畅和电力供应正常;对于省外借读考生和社会考生,各地招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按时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并做相应的告知记录,最大量动员考生参加报志愿模拟演练。同时务必提醒考生,报志愿模拟演练必须使用计算机进行操作。模拟演练期间,各地招办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为社会考生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相应的络环境。

3.确保演练实效。各地招办和相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工作,考生较多的学校要将有关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毕业班班主任身上,发挥好班主任的作用,要教育广大考生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并通过反复演练操作,确保考生熟练掌握系统登录和志愿填报系统的使用方法。各考区招办要制作、发放《模拟演练培训效果反馈确认表》(附件),培训结束之后由班主任和考生本人签字;省外借读考生和社会考生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字。《模拟演练反馈确认表》由各考区招办留存备查。

4.几点注意事项。本次模拟演练使用考生本人的考生号登录,登录密码为123456,志愿提交密码为65xx21。演练所使用的招生考试数据均为模拟数据,仅用于本次模拟演练,与正式填报志愿无关,各级招办和学校须向考生说明,避免误解。各地在二级培训和模拟演练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省考试管理中心信息处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解释,以免误导考生。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4

北京市中国小日前陆续结束期末考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北京国小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从“埋头答卷”改为“智力游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减负文件的通知》,我们区全体65所国小,近两万名一、二年级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纸笔统一测试全部取消了。”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副主任尤娜介绍,取而代之的考察方式是“乐考”。

尤娜介绍,“乐考”是把要考察的知识点融入丰富多彩的智力游戏中,让学生能够寓教于乐。例如,崇文国小把体育馆布置成一个缤纷的.“游乐场”。学生拿着小篮子,在语文、数学、英语的“商品架”上自由选择。答完题目后根据“简单、中等、提高”等不同难度值获得不同数量的“星币戳”,还可以兑换奖品。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去年11月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小阶段禁止统考统测”,今年是这一要求提出后的首次期末考试。自20xx年起,北京多所学校陆续开始试点这种转变学生评价方式的实践,今年起将逐渐成为主流。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5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6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㈡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注册时间: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现场确认考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3.缴费时间: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缴费相关事项

1.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须登录北京自考首页(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三、参加考试相关事项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2.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笔试课程打印时间为9月20日至考试结束;(2)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17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语音)、8283-7415/7416(人工)

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

附件: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7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xx年考生

(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

(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xx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xx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xx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xx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8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9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㈡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注册时间: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现场确认考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3.缴费时间: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缴费相关事项

1.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须登录北京自考首页(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三、参加考试相关事项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2.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笔试课程打印时间为9月20日至考试结束;(2)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17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语音)、8283-7415/7416(人工)

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

附件:

3.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及收费标准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0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1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__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韩卫红;联系电话:8591xx8。

全省卫生系统__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2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3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

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

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

北店国小 20xx年7月4日

期末考试通知书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

北店国小 20xx年7月4日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4

__________教师,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 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 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 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年___月___日 教学管理部留存

____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5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xx〕14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第二批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青岛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参加20xx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请按照《20xx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见附件,以下简称《20xx版考试科目》)所列科目(模块)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xx〕114号)文件要求,计算机能力水平作为我市各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三)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6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可折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

二、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7月17日9:00-7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9:00-7月21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31日9:00-8月8日16:00

网 址:

考试开始时间:8月8日(个人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请应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青岛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6

导读:根据人事网的公告可知,20xx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试时间初级:11月5日、中级:11月4日。考试一定不要错过时间了。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国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国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7

●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参加校考报名时,考生只需要填写报考类别(共两个类别:设计美术类、史论类)。大学联考志愿填报时再确定专业。

3、有关省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安排:

考点选择注意事:

1、xx年我校省外考试共设十五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截至目前河北、江苏、河南、福建、湖南考生必须在本省我校设立的校考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否则专业成绩不予认可。(以上省份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向考生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3、河南、河北、黑龙江、甘肃考点不接受外省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宁夏、新疆籍考生可以在甘肃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4、湖南考点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可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的其他省份考生报名地点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湖北、黑龙江考点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可登陆湖北、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6、太原师范学院考点不接受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的报考。如考生报考这三个专业,可选择其他考点。

7、如其他省对专业校考考点的选择还有特别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

5、考试说明:①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②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写作120分钟。③考试用纸:素描、色彩为8开(写作科目考试用纸为我校专用答题纸)。画凳、画具等自备。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8

出于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近年来,报考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人数居高不下。考生队伍的激增,也使得秘书考试市场呈现出"一片繁忙景象"。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考处副处长董晓南介绍,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将要作重大改革,着重考察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以扩大考生的就业空间。

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职业,参加秘书职业资格全国

统一鉴定的人数呈现出年年旺盛增长的势头。从全国统考反馈的情况看,秘书职业已成为一个影响日巨、社会化愈加明显的职业领域。尽管持有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参加秘书考试的热度却没有下降。有关人士分析后认为:招聘单位对秘书证书的看重以及人才市场对高质量、高水平秘书人才的大量需求是导致秘书资格考试热报的主要原因。

为了更好地适应秘书职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董晓南处长介绍说,今年的秘书考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重大改革:

一、考核认证方式

秘书职业考核认证方式由以前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改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模式,其中书面笔试部分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化考试模式。

二、考核认证内容和等级

1、秘书职业的考核内容将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主要考核完成秘书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所必备的技能和知识要求。

2、秘书职业将由原来设定的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改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四个等级。

三、考核题型

秘书职业考试分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书面笔试中包括单选题、选择题和工作实务题(含文书写作)。

特别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二级)的鉴定方式除加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考试外,还改变了以往考生要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的模式,改为综合能力的考试。考试方法是报考秘书(二级)的考生在报名时将领取一本《综合能力考核手册》,在培训期间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手册》中的要求,提

交相关工作实务证据。在考试当天将完成的《综合能力考核手册》上交给老师。

四、考核时间

秘书职业鉴定考核时间180分钟,其中职业道德30分钟,情景录像笔试60分钟,卷面笔试90分钟。具体程序安排是:上午8:30至9:00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9:00至10:00考核内容为情景录像测试;10:30至12:00考核内容为书面笔试。

五、考试教材

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教材将采用《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海潮出版社出版),考生可直接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联系(海淀区联想桥南中铁科大厦)。

有关考试通知集锦 篇19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根据部分地区公布的报名通知,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将继续使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目录,广大考生可以参考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并关注的消息。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