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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大纲

近日,各地相继召开了地方立法工作会议,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年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供大家阅读参考。

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大纲
20xx年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1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远方指出,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支撑。建设法治青岛,必须加强立法工作,以立法引领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要坚定政治定力,深刻把握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政治自觉性,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深入研究立法需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备案审查工作实效,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宋远方强调,要明确立法定位,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地方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和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及时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立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立法,开展特色立法,推进精准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邹川宁、刘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杨鹏鸣主持会议。

会上,市城市管理局、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作了交流发言。

20xx年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2

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部署,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殷鲁谦指出,自1986年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中心,立足济南地方实际,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xx年底,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79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79件,涵盖了我市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群众权益,规范了政府行为,较好地发挥了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力保障了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殷鲁谦强调,本届人大常委会这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济南跨越赶超的关键阶段,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时间窗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在制度上、法律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是我市立法工作的光荣使命和职责所在。必须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进一步把握好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立法;要进一步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几个关键环节,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职权;要进一步拓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渠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立人民群众拥护的法。

殷鲁谦强调,地方立法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综合性工作,既需要多方面的知识与技术,又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及相关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协作,加强沟通配合,真正把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各种立法资源整合到维护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上来,形成合力,保证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序、协调、高效运转,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和促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四个部门就做好立法工作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

20xx年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纪要3

4月13日上午,娄底市召开20xx年地方立法工作部署会,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有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了娄底市20xx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形成过程,并对立法工作计划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任、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以及承担立法调研任务的涟源、新化、双峰三县市人大法制委、政府办同志在会上分别作表态发言。

今年是娄底市地方立法的攻坚之年,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调研论证,并充分考虑娄底市立法的实际需求,20xx年安排立法审议项目1件,即《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项目3件,分别为《娄底市湄江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娄底市大熊山森林公园保护条例》《娄底市曾国藩故居保护条例》。按要求,立法审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三次审议;立法调研项目,各调研责任单位于今年10月底前提交调研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

肖有胜指出,立法工作计划一经公布,即具有法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各有关单位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二是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人员、经费、责任、时间四落实,按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沟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应当提前介入调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四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娄底去年才获得地方立法权,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大家务必认真学习,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争取成为立法领域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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