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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会议纪要(通用5篇)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 篇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通用5篇)

会议日期:

会议时间:<小时>

会议地点:<具体开会的地点>

会议参加人员

用友方:(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客户方:(项目组全体成员、企业中高层领导必须参加)

会议内容要点:

1、标准项目在全公司正式开始实施;

2、明确会议的支持人;

3、明确项目启动会议的重要性;例如:希望通过这样的会议要让全公司的中、高领导清楚项目的实施的重要性,公司“一把手”对这个项目的决心和力度等效果;

会议基本议程

1、会议支持人宣布项目启动会的议程;

2、由企业方“一把手”宣布企业方的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并做相应人员的授权;

3、由实施方项目宣布实施方项目组成员;

4、由实施方项目经理做“快速实施、成功应用”和“用友实施方法论”的主题演讲

5、由该项目委员会中实施方的代表讲话,主要是围绕项目实施方的信心和决心方面。

6、最后,由企业方的“一把手”讲话,主要是围绕企业对这个项目实施的决心,同时希望企业的“一把手”,能够加强相关部门间配合的力度。

签字确认:

客户项目经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友项目经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 篇2

20xx年6月26日下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重庆召开了税务会计师项目启动会。我会常务副会长董锋、特邀副会长王家俊、我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税务会计师项目专家委员会主任余秉坚、学术委员会委员、税务会计师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彩俊、我会常务副秘书长、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主任蒋宝恩、副秘书长、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爱屏、汉唐集团董事长、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彬、认证部同志和部分地方协会、行业分会参会代表、汉唐集团主要领导以及十余家社会培训机构代表出席会议。

在税务会计师项目启动会上,董锋常务副会长首先介绍税务会计师项目的政策背景及项目认证的意义,他在讲话中指出,建立“税务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对于加强企业涉税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是十分必要的。“税务会计师”项目的推出,是协会顺应市场要求,为企业培养具有涉税资质的会计师专门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还对培训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了解掌握项目定位和培训认证对象,项目启动要力求稳、准、精。即项目立足企业,起步要稳;培训对象把握要准;各培训机构要精心组织好项目培训。

学术委员会主任、税务会计师项目专家委员会主任余秉坚发言指出,税务会计师项目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准备,终于正式推出了。这是有必要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要努力打造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品牌项目。他还提出项目要起好步开好头,要做到严格把好入门关、培训关、考试关和认证关。接着,由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彬介绍了培训主要内容和考试有关方案,资格认证部主任孙莉莉介绍了税务会计师项目培训机构授权及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最后,与会领导向第一批十一个地方协会、行业分会和社会培训机构颁发了项目授权书。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 篇3

8月3日下午,市信息委会同市委机要局在信投大楼会议厅召开了上海市数字证书应用示范项目启动会议,正式启动和部署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项目启动会议纪要。市信息委副主任陈跃华、市委机要局副局长蒋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虹口、黄浦、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奉贤八个区的信息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市信息委规划处、社会处、区县处,市委机要局商密处,上海CA中心、上海信息投资咨询公司、上海格尔软件公司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信息委信息安全处副处长杨东升主持。

会上,上海CA中心介绍了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和建设目标;上海信息投资咨询公司介绍了各子项目的建设任务与验收指标,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相应的监理要求;各应用示范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市信息委副主任陈跃华、市委机要局副局长蒋少林,以及市信息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就该项目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会议认为,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一是形成了较好的组织实施模式。经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践和探索,初步形成了由市信息委牵头组织,充分发挥各区信息委、各委办局信息化工作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上海CA中心、上海信息投资咨询公司、上海格尔软件公司等单位全力支持配合,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支撑的组织实施模式,为在全市各区县、委办局推广应用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和建立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奠定了基础,二是各应用示范单位的配套工作基本落实。黄浦、闵行、嘉定三个区完成了电子政务外网的区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注册机构(RA)建设,开始签发证书,并对运营模式进行了探索,为制订《区县政务外网网络信任体系证书应用指南》奠定了基础。其它各应用示范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多数单位已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分别与上海CA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会议指出,各子项目应在20xx年6月前完成1500张数字证书的发放工作,确保其在业务系统中的应用,并根据各自系统的特点,在验收前完成数字证书应用系统的建设、改造和完善工作。

会议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大力推进全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各应用示范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和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特点,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形成安全可靠、布局合理、互通可控的网络信任体系。

二是要结合实际,采取不同模式,扎实推进数字证书的应用。各应用示范单位要结合区域分布和业务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需要,合理规划,采取多种模式,扎实推进数字证书在各业务系统中的应用。同时,要注重对证书发放途径、收费模式、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分析研究,根据不同的业务对象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确保发挥数字证书的安全保障作用。

三是要加强领导,认真检查评估,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应用示范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实施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项目的实施作为推进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推进全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小组,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排好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要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指导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示范点要限期整改。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 篇4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培训主题:

培训人员:

与会人员:

为了使相关人员熟悉、理解总包合同条款,加强对涉及变更、签证内容的学习,更好的执行公司招采、工程类合约制度。我公司于X年XX月XX日召开了成本总包合同培训,以及招标采购、工程合约制度培训。具体内容纪要如下:

一、工程总包合同的培训。

首先,对首开区工程概况做了简要的分析,并对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做了详细说明。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包施工的工程、各分包工程的管理、协调、配合(独立分包、指定分包、指定供应),投标人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本次培训对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格所应包含的内容;以及为保证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总承包方承诺将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等,都做了重要指示。

再有,对合同专项条款的解释,主要内容有:发包人代表;组织机构和人员;文件接收和分包合同签署;总承包商代表(项目经理);

误期违约金;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支付;可调单价的材料/设备;措施项目费的影响。

最后,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解释,主要内容有:总承包商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及指定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相关注意事项;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款项。

二、对现场签证管理问题的培训。

现场签证分为两类:正常类和特急类。会上首先对各种类型的现场签证做了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讨论。

同时,对有关责任进行划分。主要包括: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责任划分;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的责任划分,建设单位代表的责任划分,并最终确认建设单位代表为现场签证的最终确认人。

另外,会上对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也做了重点培训。主要包括:现场签证执行原则;正常类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特急类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现场签证办理要求等。

三、有关招采、工程类合约制度的培训

在这次培训会上,首先就新版制度优化内容做了简要介绍,并在此基础上以有重点、分层次、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对招标采购制度和工程合约制度进行了详尽培训。具体内容有:

1、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要点解读。包括:招采制度框架及适用范围;招标组织权限;招标工作内容要求;招标流程规范性;开标、评标、定标。

2、招标工作标准和流程要求。主要内容有:明确并细化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的适用范围;明确并细化招标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调整议标流程;调整直接委托流程等。

最后,希望通过这些培训,及时纠正、指导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工作思路及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实施会议纪要 篇5

根据不少地区的普遍反映和监理企业的强烈要求, x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与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理论研讨会。

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屋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屋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屋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天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 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领导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强化了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x年,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销售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x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监管,并于20xx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这些规范性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 “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几年来,监理工作者们在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促进了安全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企业的发展也承受着巨大的困难。

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监管单位不接受监理的监管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合同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相对于设计、施工、开发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领导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吊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性,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x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xx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操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监管,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脱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x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