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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通用4篇)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 篇1

为在我市1.2万多名农村外出务工党员中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安阳市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实际,现制定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通用4篇)

一、目标任务

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实际,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外出务工党员素质。广大外出务工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确立,学习本领、服务城市、回报家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加强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党组织建设。通过开展“两找四查三落实”活动,进一步澄清外出务工党员人数、去向,保证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健全党的组织,建好党员活动阵地,保证外出务工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转岗不转向。

3、创新外出务工党员教育管理方式。适应外出务工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特点,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外出务工党员活动登记卡,实现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双向共管,进一步增强教育管理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4、促进劳务经济发展。使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党组织在加强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组织服务、打造安阳劳务品牌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外出务工党员在发展劳务经济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民外出开阔眼界、提高技能、增收致富、建设家乡。

5、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外出务工集中地党组织和外出务工党员成为连接家乡农民群众的信息桥、致富路、连心锁,推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二、方法步骤

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xx年12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5月基本结束。具体到一个党组织,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为3个月左右。之后,要用2-3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40天左右)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上旬-20xx年1月中旬。

主要任务: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增强素质。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搞好思想发动。外建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回输出地参加乡镇党委召开的集中动员会,然后以外建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动员会;乡镇党委也可派人到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召开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2、组织学习培训。结合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和外建党组织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河南省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俗读本》为主要教材,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文件,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外建党支部的具体特点和外出务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增加与所从事职业联系紧密的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等学习内容。对于管理人员中的党员,采取半天工作、半天学习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并要记好读书笔记,写一定数量的心得体会。对在一线工作、党员人数较多、居住分散、集中学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学习小组、调整工作班次等形式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

3、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以外建党支部为单位,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围绕“四对照、四查看”开展专题讨论,即对照党员标准,查看自己是否为党旗增了光;对照党的富民政策,查看自己是否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对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查看自己是否发挥了模范作用;对照个人收入情况,查看自己为家乡建设做了多少贡献,

规划方案

《党员外出活动方案》。结合在外务工实际和家乡建设实际,提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外出务工党员特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45天左右)

时间安排:20xx年1月中旬-2月下旬。

主要任务: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对照检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要采取召开恳谈会、开展“真情问计”活动,征求务工单位、党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业务往来单位、驻地社区、家乡所在村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党组织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征求意见表要体现外出务工党员和党组织的特点,经乡镇党委把关后下发。对属于党组织的意见,要及时汇总归类,报乡镇党委。

2、开展谈心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加强了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要注意利用春节返乡的时机,与家乡的党员干部群众谈心。

3、进行党性分析。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查找在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学习技能、服务驻地居民、带富家乡群众、帮扶困难工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书写能力的党员都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不具备书写能力的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要进行口头汇报,由党组织安排人员作好记录。外建党组织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要经乡镇审核,外建党组织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核。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较多或集中召开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但要有党支部委员参加。党员要逐个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开展批评。会后,党员要及时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外建党组织要以书面形式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乡镇党委。

5、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要根据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分析评议情况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召开专题支委会,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并向党员个人反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6、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30天左右)

时间安排: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

主要任务: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制定措施、见诸行动。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针对分析评议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组织的整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认真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力所能及地为驻地社区、外出务工人员和家乡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通报整改情况。外建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基本结束时,外建党组织要向上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提出转段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转段。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时,上级党组织要对外建党组织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外建党组织要认真搞好总结,评选、推荐优秀党员,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2-3个月的时间做好巩固和扩大成果工作。一是检查整改情况。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二是做好教育处理。对那些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转化,注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那些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经教育帮助后仍没有转变、拒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搞好建章立制。运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完善外出务工党员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 篇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称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称为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经党组织决定由一个组织转往另一个组织(如工作调动、入学、转业、退伍、离退休等)时,应转移组织关系。在军队范围内,由团以上单位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地方时,还应经师(旅)以上单位组织部门接转。

党员临时外出,需在另一个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时(如出差、开会、集训、进修、实习等,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应携带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只证明党员的政治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组织交纳党费,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党员返回单位时,应请所到单位党组织或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将证明信带回。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 篇3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在支部中参加活动并缴纳党费。我认为他应该把组织关系转来,才能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有特殊情况的,至少也要 由原来的党组织开党员证明信或临时组织关系证明才可以参加现在的支部组织的活动。

基层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申请程序 篇4

1、外出党员是指长期、短期、临时以集体和分散形式离开支部外出学习、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党员。外出党员所属支部要确定“一对一”联系人,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及要求。

2、外出党员要及时向支部报告外出的时间、地点、工作等情况。

3、短期外出和长期外出党员应分别将临时组织关系和正式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4、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转回组织关系并归属原党组织。

5、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外出党员,参加原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并按时交纳党费。

6、三名以上党员集体外出,地点固定的,应按规定建立临时党小组并开展活动。

7、外出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8、外出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

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作自行脱党。

9、党支部和党小组对外出党员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注:上述“长期”指六个月以上,“短期”指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临时”指一个月以内;上述“集体”指三人以上,“分散”指二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