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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舍得》读后感(精选27篇)

读《舍得》读后感 篇1

一、 认同的观点

读《舍得》读后感(精选27篇)

凡事不执著己见,不主观自我,对于别人的见解、看法不能一味否决,遇事不妨先设身处地地替对方设想。不逆人意就是对人的尊重包容。

二、 联系实际  对我们的学生,我们就要尊重包容。尊重学生的想法、做法,处处从学生的特点出发,事事为学生的发展着想,研究他们,了解他们,并引导他们实现自我。当学生犯错时,我们需要教育和引导的学生,应当尊重孩子犯错误的权利,并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任何人都是在错误和失败中接受教育而逐渐成长起来的。作为班主任我们要尊重每一位学生,使他们健康发展。对我们的父母,儿女不逆父母之意,就是孝顺;学习 “ 不逆人意 ” ,才能和平处事。它不是盲目地投其所好,不是乡愿地曲意奉承;是应世的慈悲,是处众的智慧,是圆融人际的善巧,是广结善缘的方便。

三、 重构反思

尊重包容这四个字,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却有着深刻的内涵,在嘴边上说起来很简单,用到人的实际生活中却有一定的难度。男女之间相处,会有人说男的怕女的或是女的怕男的,其实都不尽然,这是互相尊重包容;有人说对父母有愚孝,其实这也是尊重包容;对朋友尽心尽力这也是尊重包容。它是一种美德,它可以使你的人格得到升华,让你的心灵得到净化!它是人修身养性的一本“真经”。它更是一种幸福,能够包容别人是一种幸福,让别人心存感激更是一种幸福 ! 人生一世,不能使自己在琐事困扰中作茧自缚,更不能在无尽痛苦中度过。

读《舍得》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暑假经历了很多的事,心情总是起起浮浮地,人难免都会有挫折,就是怎么去看待人生的挫折。我要更积极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油,加油。《舍得》静下心来好好的读了读。

赞同的观点:在得到的同时,你也会失去;在选择的同时,你也在放弃。你有无数个机会,但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人生没有全选,一个人终其一生,只能选择一种生活。也许,你会说:只选择一种可能,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单调枯燥?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确只能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比如,你选择了当作家,你就无法体会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的乐趣;你选择了单身汉的自由,你就无法体会婚姻的一切;你选择了不接受文化熏陶的人生,你就永远无法领略得到超越你自己这个水平线上的一切,无法升华。你选择了做个井底之蛙,你就无法体会到海阔天空。

人生要懂得放弃,有时候放弃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所谓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放弃在以另外一种方式诠释着人生,明白了放弃,你就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与自己的联系:我在很早的时候就读过FROREST LEE 《THE ROAD BE NOT TAKEN》。在很多的时候人有很多的选择,但人都会只选择一个机会。即使可能选择的路会很难走,人都会坚持下去的。上半年,教男生班,虽然很累,但是我也坚持下来了。我很努力的,去背一堂课,上一些跟专业有关的英语知识。也去上课。我很大的缺点是:做事有些拖。这个我想要改掉。加油,加油。没人给我加油。只有自己加了。

读《舍得》读后感 篇3

炎炎夏日,想出去玩的想法甚少。这样也好,可以让自己在家很好的沉静,多看些书,丰富自己的内心。看了星云大师的《舍得》,虽然说未曾看完,但是看完他在《办公室里的春秋》里写到的“服务的伟大”,真的很有感触。

服务的伟大后面的佛光菜根谭中写到:“个人的能力要为团体服务,团体健全,个人才有出路;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我自己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是啊,人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永远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要有服务意识。记得校长就提到过科室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他说科室好,个人就好——真的觉得很有道理。我们电汽科在很多时候表现的并不是很好,但后来慢慢领悟到这点以后,好像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记得在全校老师举行的“拓展运动”的比赛中,我们科的老师表现出了惊人的团结的力量,每个人都本着为科室服务的精神,最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所以我想:只要每个人都抱着服务的精神,那么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美好——也会更和谐。

工作最伟大,服务最神圣。对呀,我们经常对那些义工啊,志愿者啊投去非常赞许的目光。而对那些危害社会的,比如小偷啊,杀人抢劫犯啊投去鄙夷的目光。我想每个人都喜欢好人,喜欢谦虚的为他们服务的人,但要人服务,也要给人尊重,彼此尊重很重要。

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看到这句话,我就想到前些天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新闻,在某个小区的一个业主,养了一条狗,结果这条狗接二连三的咬伤小区的住户。他的这个养狗的喜好,我觉得就该改改,因为他的这个喜好,很明显的伤害了他周遭的人,而并不是对大众有益,让大众欢喜的。

《舍得》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有道理的语言,我将在整个暑假慢慢阅读,仔细品味。

读《舍得》读后感 篇4

凡是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都知道,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被称为“老三篇”,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人会背诵这三篇文章。我学习毛著的积极性很一般,只会背诵其中的《为人民服务》,如今也忘记得差不多了。

今年回乡探亲时与比我年长两岁的妻姐一起回忆文化大革命的事,想不到只读过三个月半日制学校的她当年竟然全部会背“老三篇”,现在还能脱口而出背出部分章节,我对她不禁肃然起敬。我问她:“你终年在田地里劳作,农闲时还赶集卖馒头、卖衣服,辛辛苦苦盖起了两所房子,现如今又带着5岁的孙女和1岁的孙子(儿子儿媳出外打工了),侍候着80多岁卧床不起的老人,那么劳累而少有怨言,是不是‘老三篇’给了你力量呀?”她笑着回答:“也说不上给了啥力量,闲下来歇息的时候背几段‘老三篇’心里面会宽慰一些。人是要认命的,生成劳动的命,你不干活谁干!”看着妻姐硬朗的身板,想想她几十年吃的苦受的累,我更加觉得她的形象高大了。

前几天我找出“老三篇”读了一遍,只觉得那些文字朗朗上口,似曾相识,有几分亲切感。老人家的这些文章都是自己动手写作的,带着朴素的感情,言之有物,简洁明了。联想时下盛行不衰的文山会海,各级领导终日淹没在“会议”中不能自拔,听一些句句正确的“大道理”,自己又把这些正确的“大道理”传达给更下一级,屁股坐大了,问题也没有解决多少。文件多得连题目都没有时间看,画个圈签个日期又转给了别人,有人以开会为乐事,有人以发文件论成绩,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个圈子中浪费着行政资源和物力资源。我认为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都有必要重读“老三篇”,学一学老一辈革命家当年务实的作风、实话实说的会风和以“我手写我心”的文风,尽个人努力减少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读《舍得》读后感 篇5

读完《夸父追日》以后,我认为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夸父曾经想过,每天夜里,太阳跑到哪里去了呢?他不喜欢黑暗,喜欢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

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并且口渴得还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到虞渊,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但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坚持地学习书法,那是我从国小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有的是楷体,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日都去学习书法,直到现在。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千万不要半途而废呀!

读《舍得》读后感 篇6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读《舍得》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第二组课文。在第二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课文是《将心比心》。

在这篇课文中,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将心比心,那在生活中就会减少很多摩擦和争吵。

《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中,我最喜欢的是文章的最后的一个自然段:是啊,如果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在这句话中,我知道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你想让别人宽容、善待自己,那你就要先宽容、善待别人。

就拿我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情来说吧。

那一次,我还在医院输液。我的病床在5楼,我每次上楼都要坐电梯。正当我和爷爷奶奶准备关门时,看见一位年经的小伙子准备上电梯,本来我们可以再等一等,可我切按下了关门的按钮。电梯开始上升。当时,我想着:他可以坐下一次的电梯吗,反正没有多长时间,下一次电梯就下来了。

还有一次,我在公园里散步,看见一位阿姨的身后跟着一只小狗,阿姨还不时地伸出手来拍拍小狗。这时,有一位叔叔从前面匆忙地走过,看上去有急事需要做。那位叔叔从阿姨对面走过时,不小心踩到了小狗,小狗“汪汪”地叫了起来。阿姨听见了,便开始与那位叔叔争吵起来。

现在,回想起等电梯的那件事,我还很后悔。当初,如果我让那个小伙子进去的话,那他就可以早一点见到自己的亲人了。

我以后也要将心比心。

读《舍得》读后感 篇8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读《舍得》读后感 篇9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起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一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一定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一些昆虫。“我”非常奇怪。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起品尝了岛上的第一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来,由于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更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甚至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情,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在没有能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非常漂亮。同学们这样做,就是热爱祖国的一个表现。我们现在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就是一位爱国的人。

读《舍得》读后感 篇10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全新方式解释了爱:弗洛姆从“激进的、人道主义的和批判的”精神分析立场出发,把“爱”看作是人类对自己生存问题的一种回答,是人与人之间合作统一的巨大力量。爱并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的感情,而是可以通过训练自己的纪律、集中和耐心学到的一门艺术。

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通过人们了解爱的理论,然后实践爱,从而实现爱的艺术。在爱的理论中作者说到了:一、爱情对生存问题的回答,二、父母与孩子之爱,三、爱的对象,这三个方面阐述了爱的基础是给予、关心、责任感、尊敬和了解,它的主动特征是给予,不是接纳。很多人觉得给予的同时就意味着失去,但对于爱而言,对于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而言并不是如此,因为爱不是商品交易,你给予的越多,自己所得到的也就越多。这也就是爱的真谛。

看完了这本书,感觉写得很美,很另类,但可能是作者的思想太深遂了,未能完全参悟。只是对其中的博爱颇有感触。在之前总感动于个人的爱,总觉得相爱的两个人很幸福。但人们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的爱情的表现,而作者认为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地寂寞。是呀,我们之前都是认为爱只要找准对象,就可以无限的爱,可以不无需任何技巧。但结果大多都是开始的甜蜜换来的只是误解、隔阂最后也只能是短暂的欢欣之后的离别。这也就是作者说到的我们只是为了排解各自的寂寞,这是无法长久的。在作者看来这是一种自私的爱,我们应该把一切爱都以博爱为基础。就是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责任感,关心、尊重和了解他人,也就是愿意提高其他人的生活情趣。这也是圣经里提到的一种爱的方式:爱他人应如爱己。博爱对所有人的爱,其特点是这种爱没有独占性。

这是一种宽广的胸怀,不仅是对他人的爱,对社会的爱,还应该包对自然的爱,也就是对整个世界的爱。这也就能理解一些伟大的独行者,他们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社会的事业能长期忍受“寂寞”。之前总觉得不可想象,但现在想来是自己太肤浅了。他们的爱已超过了为了消灭自身孤独的需要而上升到了一种对他人的一种关心,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对世界的一种奉献,这是一种伟大的爱,一种普遍的爱,一种对消灭与神隔阂的爱,一种对上帝无限虔诚的爱!

读《舍得》读后感 篇11

一个星期前吧,闲来无事就借来了本韩寒的小说来看看——《他的国》。单纯从名字上看,的确没什么吸引人之处,书本的包装也是简简单单,但它却是韩寒至今为止对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也正是这本看似简单的书,却让我深思……

《他的国》围绕着左小龙和泥巴这一对小恋人从相识到相爱,然后因为种种原因,泥巴不得不离开,小龙最后带着他们最喜爱的龙猫去寻找泥巴这条长长的线索来慢慢描绘出一个小小的王国,记叙它的兴衰。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官僚主义、“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他的国》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

小说中的一个情节,韩寒真的把现实中人们的冷漠讽刺至极了,让我的内心至今仍不能平复。书中,左小龙想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却被交警没收了车辆,忧郁的他登上了全镇最高的楼楼顶只是想看看风景。无奈却惹来了一大群以为他要跳楼而前来围观的人,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呼啸般地穿越街道聚集在左小龙的脚底下,这是一个多么愚昧的现象啊!面对前来劝告的警察,小龙试着解释,却被愚昧的警察反驳到无话可说(这些可笑的对白在这里就不引用了)。令人发指的事终于发生了,当小龙准备从楼顶围栏下来时,脚底下却传来一阵阵骚动,一阵阵谩骂!!!“跳下来,赶紧跳啊,咱们都看了一个小时了。脖子都酸了,肚子都饿了。你玩我们呢。”然后一阵阵的骚动渐渐演变成一段又一段没人性的叫声:“跳下来、跳下来……”最后,左小龙逼于压力,面无表情地向空气迈出了一步……

这……这是多么熟悉的画面,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发生地太多了,听广播听到我耳朵都麻木了,看电视新闻看到我眼中都分不清哪些是彩色!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在社会主义逐渐发展起来的今天,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的良心何在?就在离我们三水那么近的佛山,那件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你们还记得吗?一个两岁女童,多么美好的一朵花儿啊!被两辆车辗压过后,生命垂危之际,十几个经过的路人却视而不见。那些在小悦悦被车碾压后的整整7分多长时间内经过漠视的路人们,你们就是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一条鲜活的生命吗?当越来越多的“彭宇案”发生,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这不仅仅只是见死不救,更多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

这仅仅是《他的国》折射出来的一种社会丑闻而已,这书中可以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当然凡事不能只看到它丑的一面。这本“黄金书”中就有许多让人振奋的片段,男主人翁那种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坚持自己个性的性格就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那段序言:就算你在大雾里开车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我们都在寻找着生活的方向,纵然现实有多么不如意,纵然有多少惆怅多少迷惘,总有光明将我们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希望最后我们都能找到心中的太阳。

希望我们的社会能消除冷漠,让我们能一同找到心中的太阳!

读《舍得》读后感 篇12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读《舍得》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书中讲述了两个小故事。 我觉得第一个故事中的麻子爷爷十分冷漠,因为他很少和别人说话,经常好几天都不出门。村里的孩子们总是对麻子爷爷养的独角牛很感兴趣,都想骑一骑。但真的有孩子这么干了,却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们都很害怕他。但当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泛滥的季节落了水,而麻子爷爷却带着他的独角牛去救他们。后来麻子爷爷因为太累了而离开了人世。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冷漠是我们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麻子爷爷一生救活了十一条小小的生命,他在为整个村庄做贡献,我觉得他很伟大。

在第二个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在山上玩耍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们被迫躲进了一个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严严实实。一开始,他们十分害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渐渐地绝望了。但从第二天起,大野开始一遍遍鼓励其他人:我们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开始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来鼓励其他人,连生病的森森也坚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后靠着林娃的大拳头把雪给击碎了。我看到这里很激动,觉得绝望的他们到最后却没有放弃,积极地与冰雪搏斗。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该向他们学习,只有坚持了才会有希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省略号十分常见,看完书后我也学会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还教会了我使用省略号,真是本好书!

读《舍得》读后感 篇14

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的寒风吹彻。

在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大雪与寒风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寒风的冻是冻进骨头里的冻,大学的冷是冷进心里的冷。寒冷无法躲避,总是如影随形。它禁锢了我的言语,我无法表述我的伤疼。它限制了我的思想,我只能沉溺在痛苦的过往之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用无力的双手环住自己冰冷的身躯,头靠着膝盖,静静地坐着与哀伤作伴。我的耳边,分明清晰地听到,绝望沙哑的嘶鸣混杂在呼呼作响的寒风中。我感到更加地寒冷,身边却找不到可以取暖的事物,抑或人。

无以取暖。是的,无以取暖。我在经历我生命的冬天,旁人无法给我什么以温暖我。他们会安慰我说,一切会过去的。他们说,你要相信,一切会好起来的。他们还说,当你经历过这些之后,你就会发觉,这并不算什么。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告诉“正在经历着”的我,应该如何度过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他们没法告诉我,因为他们听不到我耳边绝望在呼叫。绝望对我说,只有失去才是永恒。他们听不到,所以他们没法教我应对生命的冬天,他们安慰的言语也是那么苍白无力。就如刘程亮在文章写到的那个浑身结满冰霜的路人,作者给他的一杯热茶,让他坐到火炉旁边暖和过来,但是他却在第二天下午冻死在村的西边。作者说:“我的一小炉火,对于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巨大。”

没有人能帮助到他,因为他的寒冷巨大,因为他处于他自己生命的冬天。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生命的冬天,本身就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战争,与透彻的寒冷战争,与孤独的痛苦战争,与消极的自己战争。我们就这么站在寒冷的战场上与对手静静地对峙着,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肉横飞,只是静静地,静静地看谁先倒下来。若这场战争失败,我们的生命只能像那位路人一样,被心间的寒冷冻住,然后凝固。假若我们胜出,我们便会看到希望伴随着春风而来,然后默默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冬天。四季总是轮回的,人生也没法避免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冬天。

然而,我还是愿意在这个冬天坚持抵挡这彻骨彻心的寒冷,因为我还在眷恋着夏天的回忆,还在期待着下一个夏天的来临。

读《舍得》读后感 篇15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只会笑的猫,名字就叫笑猫。它是杜真子的宠物。一天,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在外面结识了老老鼠和马小跳,后来才知道马小跳是杜真子的表哥。有一次,他们看到了一个耍猴的,一看那个人就不是个好人。他一手牵猴,一手拿皮鞭,果然,当猴子发呆时,皮鞭就会抽到猴子身上。几天后,马小跳急了,趁那个人不注意时,把猴子给抢走了。笑猫问这只猴子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猴子说:“我要变成人,和人一样走路、说话,这样就不会挨打了!”最后,马小跳还是把它放回了大山。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马小跳纯真的心、爱护小动物的心感动了。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小男孩用碎玉米粒来诱捕喜鹊,喜鹊上当了。小男孩一下子抓住了喜鹊,并给它腿上绑上了红线,牵着它跑着玩。几天后,喜鹊被折磨死了,男孩把它烧了。后来,小男孩又掏鸟窝,掏出了两枚鸟蛋。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喝一声:“住手!”男孩不仅没有听我的,反而笑呵呵地把鸟蛋往地上一摔说:“我就摔,你管得着吗!”然后一溜烟蹿了。我非常气愤,是小鸟给人们带来了欢笑,是小鸟给大地带来了一片生机,鸟儿也有生命,是我们大家的朋友,怎能伤害它那弱小的生命呢?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当你在抓小动物的时候,请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被抓住了,你会怎么样想,还有自由吗?还会高兴吗?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有父母的,它们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你愿意拆散一对对亲人吗?请大家记住,当我们吃那些被保护的动物的时候,我们吃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我们要保护动物,更要热爱动物,它是我们的朋友、伙伴,是自然界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小动物,地球会怎么样呢?谁也不敢想象。

为了防止那一天的到来,伙伴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一起加入保护动物的行列中吧!

读《舍得》读后感 篇16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读《舍得》读后感 篇17

小说以欧也妮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在叙述这一主线时,着力描绘了主人公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这个老头是一个出色的投机商,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通过自己的职权和手段很廉价的购买了一片十分好的葡萄园,也就是他日后发达的大本营。大革命过后他就经营着葡萄园,这个老贼投机从来没有失败过,比如他囤积木桶转了很大的一笔钱,他成为那个地方做富有的人,他的金钱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可见有钱就是爹的理论通用于古今中外,不知道马克思老人家是否把这个当做是一个唯一性的真理。按理说有钱就应该让自己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这个怪异的老头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公鸡,对于钱时只进不出。他不择手段的去攒钱,比如他家里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蔬菜,肉都眼巴巴的等着佃户来送,破楼梯吱吱的叫也舍不得修,吃的面包都是女仆拿侬做的,还有缺德的就是想尽办法克扣给老婆闺女的零花钱,规定具体的烧暖炉的时间以及点蜡烛的时间等等琐事,只要他能想到的都本着一个扣字。

他便变得越来越富有,大家都知道他有钱,但是具体的数目除了那个给他管账的人知道。说白了就算是管账的也未必百分之百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由于他的富有,招来了两群盯着他闺女的苍蝇: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风先生一家。这个老狐狸当然读的懂这群人的心思,但并没有说穿,日后还好好的利用了一番。在给欧也妮庆祝生日那天,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欧也妮的堂弟——夏尔,又是一个禽兽,那个时代的特产。原来查理的父亲,即吝啬鬼的兄弟,破产自杀,写了一封信,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丝毫不动声色,他当然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亲情,他在乎的还是自己堆积如山但永不满足的金钱欲望。于是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所谓的部分只是特别特别小的一小部分,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在日后的生活中善良的欧也妮爱上了自己的堂弟,并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零花钱给他去外面闯荡,这就是悲剧的开端。作为交换,夏尔巴把镶有母亲照片的金匣子托给表姐保管,领了叔叔的逐客令独自一人去流浪。他到底和葛朗台是流着一个家族的血,尽干一些投机倒把的勾当,最后为了攀上上流社会,娶了一个长相极其丑恶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欧也妮的山盟海誓,用钱赎回了放在表姐那个地方的信物,而善良的姑娘在忍痛接受背叛的同时,竟然祝福这个花花公子的幸福,甚至在日后出钱帮助他还债。与此同时的是,当葛朗台发现闺女把他辛辛苦苦赚的钱给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时候就把他囚禁在黑房子里,结果把他可怜的妻子气的一病不起。但是这个畜生为了节省钱竟然没有替妻子请大夫,直到他知道妻子死了女儿会继承他一半家产的时候才勉强请了一个医生,但是妻子还是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他女儿获得了一半的继承权,他又通过装可怜骗取了女儿的继承权,他整日守着他的小金库,一直到临死的时候还严厉苛责他的女儿,把他的家产管理好,到那边向他交代。

读《舍得》读后感 篇18

《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是辫子郁雨君姐姐是儿童文学作家。主人公苏婷宝的舅舅为了赌博把外婆的房子输掉了。外婆只好在小阿姨和妈妈家住了。外婆绰号叫老姜茶。老姜茶很喜欢蕾丝。这是一个暑假,小姜片【苏婷宝】去快乐老家住。快乐老家里有七里伯伯的美食实研室、家吼爷爷的唐老鸭闹钟、通讯录爷爷的气味瓶。苏婷宝在学校里是个倒霉蛋,抽血被抽成挤血、奶黄包被坐扁、连爸爸妈妈吵架也是因为她。

在学校里,婷宝几乎把全班的练习册扔到垃圾桶里。最后,家吼爷爷像是踩了个急刹车,一切都要过去了。

读《舍得》读后感 篇19

哦,这便是毛毛,一个蓬头垢面、又小又瘦、眼睛又打又好看的女孩。她还很善于倾听,这可帮了她不少忙。哦,这就是《毛毛》书中的主人公毛毛了。

《毛毛》这本书到底给我们讲了什么样的传奇经历呢?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时光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中去吧!

《毛毛》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自称毛毛的小女孩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与陷入困境的人类,靠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与霍拉大师和他的乌龟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时间窃贼灰绅士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深深被毛毛的所作所为而深深震撼。书的启示简说就是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但细细品味书中字里行间的话语,你会被那清雅高尚的语句所折服。时间就是生命,节省“生命”,到最后什么也没有。时间走了,那还不如不去节省时间,用那些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生命才会开花结果,就想巴金爷爷一样,人的一生才会有意义。

当我读完灰绅士那章时,我就在想:如果现实中也有灰绅士,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那他们可能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需要考虑,不能让灰绅士窃走我们的时间。

书中我觉得最值得我去学习的是毛毛那善于倾听的本能,因为认真倾听真的很神奇,认真倾听对我们终生都有益。倾听对于我们国小生来说可以记住家长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至少考试时会想起平常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晚上回家不会忘记老师布的作业。是的,我们需要学会倾听。

我爱《毛毛》这本书,它让我懂了生命的意义与时间的概念,给予了我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哦,这便是《毛毛》!

读《舍得》读后感 篇20

林徽因,出生于杭州的一朵白莲,是不染纤尘的一代江南才女。她将她的灵气带出了杭州,带入了上海,带到了伦敦。她以她的与众不同让徐志摩为他等待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怀想了一生。

书中有一情节深深感染我,写的是林徽因去世后,有一天,金岳霖请朋友吃饭,席间他起身向各位朋友俯首徐徐地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这是怎样的的一种情怀?又是怎样的一种怀念?以金岳霖这样哲学大师,应该是最看透人生的本质的,他却终其一生都心甘情愿地跟在林徽因旁边,真是“读你千遍都不厌倦”,那又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才能如此吸引他的目光。

作为女性看林徽因,可能最羡慕的是林徽因能遇上那么好的丈夫。当林徽因坦诚爱上金岳霖,当林徽因同徐志摩超乎寻常的接近,梁思成都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信任,不离不弃。这在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那又是一种怎样的胸怀。

理想的人和理想的人际关系,是我看这部传记最大的感受。林徽因是个超凡脱俗的人,她周围也有一帮超凡脱俗的人。这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每个人都是过客,缘起缘灭都是前世今生早就注定的,今生我们擦肩而过,来世或许就会有那一次回眸。不需要刻意的去记住谁,也不需要刻意的去忘记谁,前世的债今世会来偿还,今世未了的情来世可以再续。但是谁又能知道,到底有没有那奈何桥,前世今生,我们在乎的那个人,来世是否还可以记得或者会忘记!

林徽因是美丽的,是智慧的,纵然是病魔缠身,仍然写了很多诗词并为中国的建筑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还参与了国徽的设计,了解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总会让我们感慨万千,深思千万。她的生命只有51年,对于现在人来说,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是对林徽因来讲,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没有大起大落,亦没有大喜大悲,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

一直喜欢一句话,女人的一生应该这样走过,10岁而乖,15岁而聪,20岁而甜,25岁而美,30岁而媚,35岁而庄,40岁而强,45岁而贤,50岁而润,55岁而醇,60岁而慈。试着爱上自己,做到随遇而安,笑响会点亮整个人生,你就是人间四月天。

读《舍得》读后感 篇21

路渐渐的远去了,心却还在开始的地方挣扎着,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非要那么痛彻心菲的哭上几声才能证实自己真的存在。

直子就这样无声的啜泣着,虽然她很想哭出声来,可是女性的虚荣在阻止着她,不想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所能做的就是压抑。

曾说过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往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是的曾经的目标在今天如果一旦放松,那么往后的希望就将不复存在,活着就是为了那一虚渺的幻想,尽管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完成。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图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读《舍得》读后感 篇22

在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比如:《舒克贝塔》,《爱的教育》,《做人与做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爱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 ,我有数也数不清的感情想表达,我就在这给各位说说吧。

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草场,但是柴斯特很贪吃,结果跳进了野菜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它在哪里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闯下了许多大祸,但是它都以绝妙的音乐天赋,摆脱了困境,还成为了震撼纽约的小明星,就在这时,柴斯特开始渴望自由,最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友爱和温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总感觉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热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个纽约,而此时它却要回到老家去享受无拘无束的快乐!为什么它敢于在事业的巅峰之时,提出要退隐?难道出名被大家喜欢,就不是快乐吗?我感觉我们人人都想当明星!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由!“快乐”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两层,中间那层最重要,是一个牛肉馅儿饼,可是调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层,它只能吃一层,它要选哪一层呢?正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对呀,太对了!荣誉虽然是非常好的,但让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乡,觉得高兴就放怀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兴,因为它有心情;而在时代广场,它不管有没有心情都要一天唱两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快乐,把很多动物关到了动物园里,让它们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记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希望动物们能像柴斯特一样拥有自由的快乐!

读《舍得》读后感 篇2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国家,祖国是我们的依靠。如果祖国贫穷落后的话,会被人侮辱。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前几天,我看了《林则徐传》一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世纪初,英国不断向我国偷运鸦片,从每年4000多籍增加到千万多箱,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的健康。1838年年底,道光皇帝派林则徐去广东禁烟。1839年3月,林则徐到广州后,他一面加紧整顿海防,一面限令外国烟上交出鸦片,不然就处死刑。他还在乎们进行了有名的“虎门销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就在这大快人心的时候,腐败无能的道光皇帝听信奸的谗言,把林则学撤职,流放到了新疆。

对于林则徐的遭遇,我深感不平,又为中国有这么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而感到气愤。我十分崇拜林则徐那高昂的爱国热情,还有他那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和帝国主义的精神,我为祖国有这么一个爱国斗志而感到无比骄傲。啊!林则徐,你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了,清政府妥协投降,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将我们伟大而神圣的祖国,推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深深感到:要想建设一个繁华富强的国家,不仅要有优越的社会制度和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且还要有一批忠心报国的好官员。

新中国已经成立60周年了,特别是20__年,10月1日的国庆大阅兵,让我们看到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昂首挺胸,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还有谁敢践踏我们的祖国呢?还有谁敢欺侮我们中国人呢?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读《舍得》读后感 篇24

复习时,我又一次看到“小草和大树”这醒目的标题,不禁想起第一次读它时想到的问题。

“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而且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多么令人气愤的话语啊!英国被称为绅士之乡,向来以“女士优先”为口头禅。但骚塞又为何会在信中讽刺夏洛蒂呢?我觉得是因为当时人们心中“大男子主义”观念太重了。但是在我们现在生活得社会上有数不胜数的女科学家、女作家……她们一直在为我们做贡献。居里夫人、冰心等名人,她们不都是女性吗?人们难道只因为性别就把人分成两个阶级吗?不,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以前,西方许多国家都歧视黑人,比如美国。

在林肯那个时期,人们的思维中在一句话:黑人是低等人。在我看来,这个想法十分荒谬。难道在一个黑人皮肤上涂上白漆,他的地位就高了吗?反过来说,在一个白人身上涂上黑色,他的地位就低了吗?仅仅因为肤色问题,两种人就有了天壤之别:黑人注定会当奴隶,拼命干活还挨饿;白人注定当主人,不用干活还吃饱。甚至在许多国家,有些店门上挂着写有“白人专用”的牌子。在中国古代“殿试”中,长得丑的人就算考得再好,也是有“不嫌文丑,唯爱颜良”的心理。

在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俗话说:“英雄不怕出身低。”哪怕是一个乞丐,也可能翻身。洪武帝朱元璋小时候家里很穷,在一个月里他的父亲、母亲、大哥和大哥长子相继饿死,连讨饭也受人欺负,后来他不也成了皇帝。所以,没有什么因素能让人的地位有差距。

读《舍得》读后感 篇25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是可笑的,滑稽的,有趣的;它是一个薄薄的书,展现的是一个漫长而又奇幻的下午,有一个小女孩掉进了一个神奇的洞穴,进入了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异事界;这也是一本童话书似乎即使在最普通的书,在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能说,有自己的思想,而任何一个童话故事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和有趣。那里的人们说不出话来,爱丽丝吃或喝的水可以变成小的小蛋糕和大蘑菇。纸,幻想,冒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给我们带来了幻想,冒险,这使我们一起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与爱丽丝。

爱丽丝的仙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成长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爱丽丝充满了好奇,为了自己的“噩梦”的梦象,兔子坚定追求冒险的开始;爱丽丝强,掉进洞里,她没有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此绝望的哭泣,而是积极寻找出路;爱丽丝是慷慨的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的人和事奇怪和不胆小谨慎;爱丽丝是机智的,为了拯救疯狂的疯帽子先生,潜入红皇后的宫殿和红皇后凶猛的骑士斗智斗勇;爱丽丝是正义,为地下世界的和平,加入白皇后阵营;爱丽丝是勇敢的,在红皇后的邪恶怪兽龙,她没有选择逃避面对,而是勇敢的面对;爱丽丝自信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困难,相信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战胜怪兽龙。

刘易斯的小女儿爱丽丝总是笑得像阳光一样灿烂。每个人都从她的微笑诠释不同的灵魂,正如作者所说,对孩子,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一段神奇的旅程是宝贵的。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她终于醒了。她仍在树下,立即去喝茶。虽然爱丽丝从梦境里醒了,这个充满着奇异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了。但我在清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睡着了。我希望我能以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哦不,不一定是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人只能适应只有孩子才能做的地方。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我收集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礼物,属于一个孩子的纯真。

我不能说我和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尽力去做,然后回到小女孩身边。

读《舍得》读后感 篇26

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让我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只要是心里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眼前。可是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幸福和快乐,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好东西,便毅然表示与这个”宝贝“决绝。他使劲地把宝葫芦一扔,

轰然一响,宝葫芦炸成碎片。王葆惊醒,原来这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经过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宝葫芦的秘密》里面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宝葫芦虽然可以给王葆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却并不是宝葫芦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样不但不会让人感到快乐,反倒会让人感到难堪,本质上和小偷没什么区别。

记的在以前,我报了个英语特长班,来提高英语成绩。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英语,所以上课时总是走神,从不认真听讲,当天老师讲的内容全不知道,回到家后还不听磁带。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就找个同学的一抄,交给老师应付了事。后来到了期末测试,我就傻眼了,试卷上的题我大部分都看不懂,急的直冒汗。考试一共有90 分钟,并不算短,可是这90 分钟对我来说却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到时间了,战战兢兢的把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上只写了几道题,几乎空白。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果不其然的考了最低分,成了垫底。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我的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听讲,不再抄同学的作业,不再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成了全班第三。

社会上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因此走上了歧路。他们用偷、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人的结局都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堕落的一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晚年回想起来会很后悔,可是勤奋劳动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人生很有意义,在晚年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如米尔所说的:”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读《舍得》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在我的读书时间里读了一个故事—灰姑娘。

从前,有一个富翁,他的妻子生了个小女孩。不久,富翁的妻子去世了,小女孩跟着爸爸生活。后来,小女孩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也有两个小女孩。爸爸活着前,小女孩的后妈对她很好,可爸爸死后,她的后妈就有了坏心肠,她把小女孩美丽的衣服都抢走,就留给她一件难看的灰色的衣服,让她干家里全部的活,小女孩每天都干活,每天衣服上都很脏,所以就叫她“灰姑娘”。

一次,王子要全国的少女去皇宫跳舞,后妈的两个女儿要去,后妈当然同意,可灰姑娘也想去,但后妈不让,灰姑娘许了愿,想要一件美丽的衣服,去皇宫里。这是一个老奶奶从天而降。变出了一件裙子和一辆马车,灰姑娘穿上裙子,老奶奶又变出一双水晶鞋,老奶奶对她说“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家。”灰姑娘穿上鞋后就上了马车,马带她来到了皇宫,王子要和灰姑娘跳舞,灰姑娘答应了,跳着跳着,灰姑娘看见离十二点只差几分钟了,于是她跑了,掉下一只水晶鞋,而王子要找她就来到了灰姑娘家,让女子们试穿水晶鞋,大姐试了不行,二姐又试了不行,而灰姑娘穿上不大不小,正合适。王子带着灰姑娘回皇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