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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精选20篇)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木偶的小脚丫,名字叫乌丢丢,乌丢丢和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些事让乌丢丢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精选20篇)

我读了这篇优美而又带些悲伤的故事后,深受感动,尤其是最后一章,让我十分难忘。乌丢丢为了让好朋友珍儿有双健康的脚 ,把自己的身体融进了珍儿那只有些跛的脚上,从此珍儿在班上的体育成绩永居榜首。没想到乌丢丢这么小,就知道要用自己的爱,报答别人对他的关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一首诗:我们接受别人的爱,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直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看着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妈妈。早上,妈妈永远是第一个起床的,就是为了让我能吃上可口是早餐;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开车接送我,为了就是让我能在车上有片刻的休息,不着凉。记得有一次,在家附近上写作课,上完课,刚刚出老师家,转眼间,天上就乌云密布,哗啦啦下起了大雨,我赶紧躲到屋檐下,就在这时,我从雨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妈来接我了。与妈妈一路有说有笑的往家走,无意中抬头,发觉雨伞有些“歪”,再定睛一看,伞明显的偏向我这,再瞧瞧妈妈,间个身子在伞外,已经湿了。我赶紧把伞拨拨正。继续往前走。可当我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发现伞再“歪”到我这了。那一刻,我的眼圈红了。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有如春雨滋润着大地,不轰轰烈烈,却如此的让我感动。此时此刻,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平时与妈妈顶嘴,最想说却总不好意思说出的话就是:“妈妈,我爱你。”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时我懂得了,是爱!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

俗话说:“一本好书能带给人一生的财富。”读了《乌丢丢的奇遇》,我懂得了什么是爱。

故事中还有一个吟痴先生,他很爱诗。因为他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所以他对自己的每一首诗都不满意,。这位老人还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年轻时,他爱上过一个开朗、神秘的女孩,名字叫可人。但是,这个女孩出现得很不一般。她是在一瞬间悄悄地来到这里的。她是个魔女, 半夜能通过牵牛花和吟痴谈心,并且可以送他一串风铃。但是,命运拒绝了他们,可人将在不久后离开这个小村庄,她要随父母到一个没有年龄的国度去。在那里,人们永远年轻,幸福地生活着。可人很想让吟痴和她一起去,可是,却遭到了吟痴的拒绝。几十年后,当吟痴就要将他的诗稿付诸东流时,在皎洁的月光下,可人再一次出现了。她将最后一打诗稿抛起,穿梭在诗稿之间,翻阅着那些诗稿,嘴角还挂着微笑,散发着悲伤的眼睛里浮着淡淡的喜悦。当她问起吟痴为什么没有陪她一起到那个国度去时,吟痴说:“我不想舍弃我的年龄,它给了我衰老,也给了我阅历和智慧,我感受过欢乐与悲伤,爱与被爱,这就是年龄老去的收获。对逝去的岁月我毫无遗憾。”每当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从这里,我知道了年龄的可贵:它可以让我们懂得生活,在享受生活中发现岁月流逝过程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是啊,酒越陈越香,爱越老越执着。

里面有14首诗,下面这篇我最喜欢:

我的诗只能付诸东去的流水,流水潺潺流过你温暖的家园。

你望着窗外有萤火低低地飞,听着屋檐下迟归到燕子呢喃。

你是不是夜夜期待着我归来?还是日久天长早已遗忘了我?

我真想急切切扑进你的胸怀,为你再一次唱出我心中的歌。

如果有一天消失了你的身影,我还会向群山呼唤你的名字,

我还会静静地倾听你的回应,还会期待着我们重逢的日子。

我感受到春风向我轻轻地吹,它最知道我的歌应当献给谁。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3

《乌丢丢的奇遇》是金波写的一篇散文。

一只蝴蝶为了和去年救过他的蔷薇花相会,逆风飞行。虽然天气有着大风,她却毫不气馁。 蝴蝶奋力向目的地飞去,却还是顶不住强风暴雨。最终,一阵大风把她吹到了河心。她的灵魂还在继续向百花园里飞去……蝴蝶 不幸死去了,但蝴蝶的灵魂肯定还在寻找着那朵蔷薇花,与她相会。

我被蝴蝶的执着、坚持所震撼,感动。风这么大,连人都很难行走,蝴蝶为了一个约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这是为了什么?如果换作我,我一定会安慰自己说:算了,风雨这么大,太危险了,今天不去蔷薇花一定不会怪我的,改天去也没关系。然而蝴蝶依然坚定不移地逆风飞翔, 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怯懦。

生活中像这只蝴蝶一样拥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爱迪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一生都坚持进行发明创造,发明了很多东西,造福了人类。有时就连昆虫也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呢!知了的幼虫为了变成成虫,坚持不懈地爬到树枝上结茧,变成成虫。一只只小小的蚂蚁在运送食物的过程中不也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最后才能积少成多吗?

无论是拥有这样精神的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可敬的。普里尼曾经说过:“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用你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这着,胜利必属于希望。”蝴蝶逆风而行,一切只为了那个美好的承诺!

我们也应该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学习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这些困难像一座座山一样拦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不能勇敢去面对,那我们就无法翻越那一座座山。而成为一个弱者,一个胆小鬼。如果能坚持不懈,坚定信念向上攀登,那这些山在我们眼里就会像一个个小泥丸,被我们踩在脚底下。我们就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就能站在山上领略四周的风景。

狂风虽然猛烈,但无法吹散蝴蝶的信念。 让我们做个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吧,成功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读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

“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刚读到这句名言时,我还有些似懂非懂,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这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1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人生的财富是什么?这句话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不只这句话吸引了我,整本书同样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乌丢丢一意孤行,不辞而别,这让对他呵护有加的珍儿和吟老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到是,他又回来了,却听到学校着火的事,他一路飞奔去学校,冲进火场救珍儿,不幸的是他被烧的只剩一条腿。后来,被烧剩的腿融进了珍儿的腿里,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从此化为乌有了。

乌丢丢是这么勇敢,不顾自己会怎样,就冲进火场救人,我连他的万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南浔逛街,刚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门前,一幕让人心酸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从平地跨上一节阶梯,将手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可脚被阶梯绊了一下,眨眼间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疼痛的叫喊声,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刚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转念又想:新闻上经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装摔倒,让一些好心人扶他们起来,却被他们诬赖,怎么帮呢,失去帮她呢还是不去呢,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争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个老太太讹我们的钱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电视上,我和我亲人的脸往哪搁呀,我一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说到这,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欢 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使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5

这本《乌丢丢奇遇记》是金波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如诗如画,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道理。那种意境,像那清澈幽深的湖一般,怎能不引得读者遐想翩翩?在我们心中,该留下了怎样的回响与震憾呀。

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老诗人——吟痴先生刚起床,一下子就愣在那里。地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排小小的脚印。原来,这像刚学会走路般的小脚印是木偶乌丢丢的脚印留下的。在吟痴先生的家里,他听“诗篓子说诗,看可姐姐跳舞,也被吟老和可人的动人事迹深深地感动着。在他沉醉在从未体验过的快乐中,想起了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终于说服了吟老同他一起去寻找他们。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感人而有趣的事:一只蝴蝶寻找去年救过她的那朵蔷薇;一个小姑娘种下鸡蛋,痴想种朵花朵;一群蘑菇人想拥有那叫作”心“的东西等等……慢慢的,乌丢丢长大了,他渴望变成人。一个能够回报爱、付出爱的人。然而,在一次大火中,为了救出珍儿姐姐,他被烧得只剩下了一只孤零零的小脚丫。

这是一部令人荡气回肠的文学之书;一部充盈着作者感悟与发现、智慧与思想的哲理之书;一部关于生命旋转,穿越了读者心灵的命运之书。《乌丢丢奇遇记》也许算不上跌宕起伏,但却在那些不起眼的一句句话和字眼儿里抒写了生命的变迁。读完全书,让人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文中的老诗人、乌丢丢以及每一位主人公都为人生做了怎样的努力。他们用他们的故事为生命做了完美的诠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去咀嚼。也就是这些小小的事物,让我们的生命更值得惊叹,更加可爱,更加眷恋。乌丢丢曾在文中说过这样的几句话:”你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逝,无法控制天气的变化,更无法控制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你的微笑,你的爱。“

那么现在,就准备好迎接自己的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吧!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颇有感想。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塑造成了一个跟她一样相貌平平,地位卑微却追求独立的新型女性。这本书讲述了出身贫寒的孤儿简·爱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灵魂和肉体又都经历了苦痛的折磨,但他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并且成绩优秀。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她应聘做了家庭教师。由于志趣相投,她和男主人公真诚相爱,在经历磨难后,终于走到一起。

在我看来,卑微而不卑贱就是简·爱人生的写照,她虽然出身贫寒,看似柔弱内心却极具刚强韧性,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自尊心极强。年幼被寄养在舅母家时,她不畏强暴,甚至和表哥对打起来。就像她所说的那句话:“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不,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这部小说,_了英国以往小说的那种王公贵族、小姐公主的人物形象。其中简爱对爱情的看法使我敬佩不已。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当她遇到罗切斯特时,尽管对方是豪门贵族,她也能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时,又果断地离去。

她想做一个独立的人,不想做一个贵族的情人以此衣食无忧的过完此生。当她获悉罗切斯特妻子已死、罗切斯特本人双目失明时,她又勇敢走向罗切斯特,向他坦诚倾诉自己的爱情。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为了那泡沫般虚无缥缈的欲望赌上自己全部的人生,为了追求宝马香车的尊贵生活把爱情遗忘。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自由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这种追求独立的勇气和对爱情忠贞的品格值得现在许多女孩学习。

《简·爱》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7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8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9

这本书写的是马奇太太家中的四位女儿是如何从少女成长为妇女的生活片断,描写了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四姐妹不同的性格与爱好,其中着墨最多的是“乔”,她生性活泼,不但对大家细心照顾,而且有着对生活不懈追求的韧性,从而体现出她那多愁善感的内心思想与活泼好动的表面表现的极大反差。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贝思,因为她对生活十分热爱、平易近人,在病危之季仍坚持写作,表现了她不懈努力地追求美好生活。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0

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从来没去想过,只是当做一种很平常的事而已。然而,当我仔细读过这本书之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含义。

故事讲的是作者赶集买了一只鸡,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他放下鸡去捉狐狸,那狐狸却突然“活”了过来。并趁他发愣的时候和一只母狐偷走了鸡,他上了这对狐狸夫妻的当。

又过了几天,他又在路上遇见了那只狐狸,公狐狸为了母狐狸能把自己的孩子安全转移出洞,不惜咬碎自己的腿骨来吸引他的注意,看着鲜血淋漓的狐狸,作者虽然明白狐狸的骗术,却甘愿再次受骗,这时,远处传来母狐“呦呦”的叫声,似乎在向公狐狸报平安,它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情,便栽倒在地,它流血过多,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那只公狐的“父爱”深深地打动了,它竟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忍着巨大的疼痛,不惜自残,把作者给引开,最后却因失血过多而死。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呀!再狡猾的动物也有父爱、母爱,它们的爱也与我们人类一样的神圣,是纯洁的,让人崇敬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从这篇文章中,我读出了世间万物都是有情感的,我不禁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比如,我半夜发烧,一向胆小怕黑的妈妈会毫不犹豫地抱着我往医院跑,此时的妈妈完全忘记了周围的恐惧,心里只想着快点到医院,好早一分钟减轻我的痛苦;下雨了,如果只带一把雨伞,妈妈肯定让我打着,自己则淋着雨,还谎称,“妈妈是大人,没事,一会就到家了”,可回到家,瘦弱的妈妈肯定会感冒;吃饭的时候总是会故意把我喜欢吃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为了让我吃上可口的早餐,妈妈会天不亮就起床为我做早饭,等我起床吃饭的时候,总是不热不凉的正好能吃……太多了,数也数不清,点点滴滴都透露着妈妈的爱,可我总觉得这是妈妈应该做的,根本没往心里去,妈妈每天为我做了那么多,但是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老是报怨这埋怨那。想着想着泪水不禁模糊了我的眼睛,为我以前那种无知而懊恼,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帮妈妈做些家务活,多体谅妈妈些。不要只喊口号,没有实际行动。

我赞美文中的狐狸,我敬佩它,尊重它,因为在他的身上有着一种可贵的精神——那就是伟大的父爱!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1

我们的确有了很多的选择,但是有做出选择勇气和能力的却少。而且现实是,即使做了某些选择,多数后浪依然都是平凡的,会在办公室里做一名职员,在工地上搬砖砌瓦,在淘宝上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店,会为自己微薄的生活费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只为年终的一场跨省旅行……

如果说要给后浪这个视频挑毛病,那我想可能就是这点了。那些高端有趣的私人生活不是所有人都有的,不是只有特立独行的选择者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2

《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 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3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经典作品,它以九十年代初的俄国为背景,以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的军人安德烈·包尔康斯基公爵与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彼埃尔·别素霍夫为两个主人公,描绘了战争与和平交织、残酷与温情并存的一幅幅画面。

书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角色便是安德烈。他的形象是典型的“英雄”,在保家卫国和安逸的公爵生活之中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就算在妻子难产而死后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也会再次投身于战争之中。他骨子里留的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而来、永不磨灭的军人之魂。保家卫国便是士兵最大的荣耀,即使是死神在向他招手,他也并不觉得有所遗憾“是的,这就是死。我死了——我醒了。是的,死——便是觉醒。”如同二战中当德军已经在用望远镜窥视莫斯科克林姆林宫的屋顶时,无畏的苏联士兵们却在进行红场阅兵。正是因为有这种看淡生死、以国家为最高使命的人去参加战争,我们才能得到今天的和平。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敬。

而另一位主人公彼埃尔应该更贴近我们现代大部分年轻人。怀着爱国的热情和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对于自己的生活都难以处理。但彼埃尔却比我们更勇敢、更实际、更会付出实际行动去为国家做贡献,他虽然以私生子的身份得到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而成为了千万富翁,却在国家面临危机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糟糕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全部奉献给了国家。敢问有多少人在得到一笔巨款后还能保持本心、还能在习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后再回到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去?说实话,我觉得我自己也做不到。

而彼埃尔做的远不止这些,在变卖家产后,他还鼓励人民投入到战争之中,并带头参军,为了国家的和平还牺牲自我去刺杀拿破仑。他由始至终都没有因外界而改变自己的本心,无论是金钱的诱惑、婚姻的失败、上层社会的荒淫,亦或是军旅生活的困苦、敌人的虐待,他甚至在这种环境下不断地思考、反省,最后升华为最为伟大、所有时代的人们都共同追求的精神,就好像他的口号一样好正义的人们,联合起来把,让我们只有一个旗帜——积极的美德。”

这本书如此吸引人的地方不止局限于它华丽而丰富的辞藻、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这些文字上的东西,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的它复杂而跌宕起伏的剧情与思想。就拿安德烈来说,从他的家长里短,再到残酷的奥斯特里战场,再到丧妻之痛,与娜塔莎的热恋又使他重新振作,这些剧情引人入胜。作者“不按照常理出牌”使得这部作品剧情尤为出色。并且作者描写的画面并不单一。他描写的主要背景是上层社会的人们,不像同时代的一些作品一样全篇写“精英政治拯救世界”,《战争与和平》中的平民百姓是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而主角也有一些“不符合贵族身份”的行为,就像作者自己表示的一样:在《战争与和平》里,我喜欢平民的思想。但即使作者喜欢平民百姓,但也不会像一些小说一样描写一个“废柴主角翻身成神”的故事,而是从上层社会的视角来体现平民的重要性,这便是作品的成功之处。

最后,“虽然这个国家和这场战争是由上层精英来引导的,但上层之所以能站这么高,高到能够到‘成功’,是因为下面有愿意为上层‘垫脚’的平民百姓。”这就是我对这本书最深沉的思想的看法。

一个作品写出来必定是作者想要传递给读者某种思想,而一百个人读同一个作品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思想。这也只是个人的看法,如果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就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也说不定。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祖父的园子》。学完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什么都有。这花园原来是果园。每天,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由于“我”铲地,把狗尾草留到了地里,而祖父教“我”分辨了谷子和狗尾草。而“我”心不在焉的听完后,就去玩别的了。在“我”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我在这自由的地方,度过了“我”的童年。

童年,的确是无忧无虑的、天真可爱的。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童年,而这也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快乐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觉得很快乐,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美好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很自由自在,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在作者眼里,童年是在她的记忆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是快乐的、自由的,而祖父对她也有着深深的爱,那种包容的爱。

是呀!在童年中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有趣好玩的事情,把“不值”当成“不直”;把“洗面奶”当成“牛奶”;把“验铁”的“铁”当成“吸铁石”能够吸上的“铁”……这些虽然很幼稚、很天真,但是这些事情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吗?所以,现在的小朋友们请珍惜你们的`童年吧!

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美丽着。《祖父的园子》,我也不会忘怀。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5

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有《洋葱头历险记》、《大草原上的小老鼠》、《女孩子必读得公主故事大全集》……有一本我酷爱的书,它叫《封神演义》,是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的。

封神演义共有四十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五个故事《冰冻岐山》。故事是说鲁雄带领商朝大军来进攻西岐,像是人马很多。姜子牙带领西岐军士驻扎在山上,鲁雄在山下,天气很热,而在山顶上的姜子牙,却不担心。山上燥热、水少、树少,难道不怕热死渴死?第二天,姜子牙又叫徒弟武吉在后营筑起一座土台,在远不算什么,后面更奇特,又把棉袄、斗笠发给每个士兵。大家嘀咕到:这样热的天,我们穿这么厚不怕把我们热死吗?我也是这样想,是不是姜子牙脑子坏了吗?晚上姜子牙登上土台,开始做法,顿时狂风大作,一连四天大风,到了第五天开始下雪,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山下的鲁雄的士兵光只有甲衣,叫苦连天。就这样,姜子牙把鲁雄等人送上了天。

姜子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智慧呢?因为他从小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喜欢读书,所以有这么多的智慧。他爱学习和勤于动脑筋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写好我的作业,多读书,多背书,做到最好的自己。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7

在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罗曼?罗兰”的《巨人三转》,看了以后,有了很大的感触,也明白了很多本文来自:放放假。生活是广阔的,但并非处处都开满鲜花,更不能奢望处处有林荫小道,有的地方会是崎岖陡峭的小路,有的地方甚至可能是荆棘丛生。文章里的三位名人,不是在战场上英勇奋战的英雄,而是具有着伟大灵魂的人。他们就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他们在人生艰难的征途上,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能创造出不朽的杰作,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有的饱受病痛的折磨,有的遭遇了许多悲惨事件,有的内心惶恐矛盾,沉重的苦难,几乎快抑制了他们的呼吸,毁灭了他们的理智,但他们还能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开始了他们的艰苦的人生……

贝多芬的一生大都是在磨难中度过的,然而所有的磨难只是让他变得更加坚强,他贫穷,却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以一颗真诚的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过欢乐,却创造了欢乐给全世界。摔倒了并不可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只因为这一次跌倒而一撅不振。我记得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青春就是疯狂的奔跑,然后华丽的跌倒,最后幸福的微笑。

米开朗琪罗,一生都为拥有过自由,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的虚荣忙碌终生,他在精神上比贝多芬更受折磨。

托尔斯泰轻视它所拥有的一切,渴望拥有他所未知的生命的真谛,他的伟大就在于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用造福于人类来实现生命的价值。

这三位英雄,虽然出身,经历,性格迥然不同,但为实现生命的价值,同样需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磨难和挫折。我们要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

人生就是需要奋斗,奋斗过后,等待你的就是幸福。不经过奋斗而得来的幸福是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的快乐的,只有战胜种种艰难困苦以后,才能攀登上生命的顶峰!人生的价值都是由自己是否去奋斗过有

关。人生就是需要奋斗!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8

在读完《藤野先生》后,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对鲁迅先生无限吹捧,更多的是对现在社会上种.种现象的思考。

在现实社会中,在本应充满阳光的青春校园中,那大多数学生,用着国家免费提供的桌椅.书本.甚至免费的住宿,每天念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将校规班规背得滚瓜烂熟,背地里,却从不把学习当回事,吃喝玩乐,攀比成风。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学生成群结队,以打架为乐。甚至将谈恋爱常挂于嘴边,拿出来炫耀。

十五六岁的年纪,本应无忧无虑,一心为未来奋斗,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结下莫多的真挚朋友,收获最纯真的友谊。

十五六岁的年纪,是人生中最美好最轻松的时代,是一个人展望未来,目空一切,不断攀爬的时代。

然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明天会挨打而担忧,为了失恋而痛苦,为了显示自己多么美丽富有而惆怅。那是他们本不该有的。

想一想鲁迅先生当初为了中华民族毅然弃医从文的壮举,想一想无数革命先烈的牺牲,他们做着不同的事,却有同一个理想----中国有一个崭新的明天!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将青春年华送给了祖国母亲!

同学们,醒醒吧,当你们学习有关革命先烈的文章时,请想一想,我们在他们用一生换来的美好生活中成长,却做着这样那样的龌龊事,对得起他们的牺牲吗?

当初,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众多的中国人民万众一心,从未有一个人喊过苦,说过累。当面对死亡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畏惧,纵使知道前面危险重重,纵使自己有机会可以逃掉且毫发无损,但没有人那样做。即使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愿意用鲜血去唤醒中国。

为什麽?因为他们是中国人,他们有一颗爱国心。

我相信,无论同学们平日多么放荡,在在内心深处,一定有一处最美的地方,那里装着一颗心,一颗爱国心。给你也给我一个机会,给你也给我一个理由,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所以为了祖国的明天,请放下那些本不应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事,让我们一起努力翱翔!

革命前辈为中国铺好了道路,是需要我们用心去走出明天的!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9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中没有被用到课文上的作文也很有趣,比如:《马裤先生》、《骆驼祥子》、《龙须沟》、《四世同堂》等。《龙须沟》是一篇话剧,《骆驼祥 子》和《四世同堂》都是小说。《马裤先生》中的马裤先生的声音很响,他爱挖鼻孔,老在车厢中叫茶房,令人无法安宁。他还带了许多行李。即使在睡觉中,他也 会喊茶房,就是没那么响。

本书还写了许多关于老舍的事,拓宽了读者的视野,比如:老舍的故居,老舍的童年,老舍与相声的不解之缘,以及以老舍为名的文学奖等等。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内 一条窄小的胡同——“小羊圈”胡同里,故居在北京东城区灯市口西街丰富胡同19号。老舍的故居是典型的北京二进三合小院,大门坐西朝东。老舍先生喜欢花, 在他的小院共有100多种花花草草。《方珍珠》、《龙须沟》、《茶馆》、《西望长安》等26部着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故居中的还有很多东西都是后来才收 集回来的。这里变成了老舍纪念馆后,1999年2月老舍纪念馆正式开馆。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0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