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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通用23篇)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通用23篇)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2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3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4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5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6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7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8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国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9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0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1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2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不同的书籍给你带来不同的收获。其实,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就好像粮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精神百倍,好像给自己补充一次营养。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的多好呀!从书中,我知道了天文地理,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我学会了思考,我还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放假的我可以在图书馆里看书,也可以借书回家来阅读。当我看到图书馆里好多好多书时,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每次我会借回五本书,认认真真读完后,我去还书的时候再借回几本书来读。但最近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不能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看了好多遍,我想起书中的话:“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于是,写完作业的我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读起来。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书有很多。比如有:《名人传》、《呼兰河传》、《三国演义》、《城南旧事》、《西游记》、《济公传》……有的书内容十分有趣,有的书读后又让我十分悲伤。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文中的那段描写非常激烈,我看得入了迷。妈妈在厨房做饭,不一会儿,她过来叫我吃饭,我看的正是关键的时候,就说:“马上,马上。”直到我读完那部分内容了,才去厨房吃饭。当我坐下来吃饭时,饭菜已经凉透了。于是,妈妈又热了一次饭菜,我俩这才吃上饭。

书是黑夜里的长明灯,书是沙漠里的绿洲,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森林里的指南针,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要多读书,爱上读书就是抓住了快乐。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3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4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5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6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7

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8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19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20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21

穿越百年的孤独,我飞到这个寂寞的夜。

我,是一只蛾。我把翅膀妆扮成没有色彩的灰褐,就像我的心情。以为这样可以隐蔽自己的孤独。

听说有一种蝴蝶,在白天追求花的美丽与芬芳。而我却追求一种光明,我不喜欢白昼,因为它没有温度。蝴蝶有七彩的翅膀和轻柔的舞姿。人们用最华丽的辞藻,写成优美的诗,赞美他们。而我注定要孤独的隐蔽在这寂寞的夜。可我从不悲伤,也不自卑。但,我孤独。

百年的孤独,换来一个醒着的残夜――没有月光的温柔,没有暖风的矜持,只有片片蛙声,撕破整个滴血的夜。这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音符,也是最美的……我终于要去追寻一种炙热的光明,用整个身躯。

而那丝光亮,似乎又那么遥远。我来不及抚慰受伤的翅膀,带着一丝伤痛,追寻着。是的,那是一团烈火,火红的光明。我倦了,累了。没有丝毫的恐惧与犹豫,我孤独着,痛着,累着,义无返顾地飞向那片光明……

一只蛾,穿越百年的孤独,终于在烈火中,化成一个透明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又终究要回归于――那百年的孤独。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22

初次看到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我们学过他的文章。从照片上看他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老爷爷。但读完一本书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整本数弥漫了一股恐怖的气息,仿佛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无奈与辛酸,有一个片段让我惊悚好久,尽然在那个年代里会有人卖人肉,历史书里并没有交代这些。并非没有正义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渔》中哥哥与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虽然两人调皮不懂事,但是在关键时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护弟弟,作者在字里行间里仿佛是想让读者体会,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里,也是会有人性的光辉的。

在《题记》中曾经提到一个问题,用过去与现实作比较,民族品德的消失已经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丧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来交换的物品,这不光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人性的丧失,我们不能改变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思想,不做肮脏图利的小人,正是沈从文想表达给我们读者的。

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3 篇23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