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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通用16篇)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

今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个下雨天的下午,我认真拜了这本英国作者的书,该书是一本梦幻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犹如进入了童话世界,像动物王国,还犹如进入了大人国和小人国,总之一切都与现实距离遥远,但爱丽丝这一人物形象给人以鲜明的印象。整个故事温柔的提醒人们:生命本可以如梦想般的精彩。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通用16篇)

爱丽丝是智慧和美丽的化身。书中写到爱丽丝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她想进入一个狭窄的小洞,可是洞实在太小了,根本进不去,只有将自己的 身体缩小才能进入,偶然间,她发现了一个写有“喝我”字样的瓶子,但她没有直接喝,而是仔细的察看瓶子上有没有“毒药”的字样,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喝了 瓶子里的水,最后缩小身体得以进入。由于身体缩得只有一尺来高,自己又把开门的小金钥匙掉在了桌子上了,无法取得,怎么办呢?她仔细察看了当时的环境,发 现在旁边有一块蛋糕,蛋糕上写着“吃我”的字样,在确定无毒的情况下,她就把蛋糕吃了,马上,身体就长到了九尺来高了,最后取得了钥匙进得了洞穴。总之, 爱丽丝在漫游奇境的旅途中遇到的困难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她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胆略,都能逢凶化吉,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爱丽丝是惜时的楷模。当她来到了一个小人国后,发现里面有许多帽匠,说是帽匠,但其实他们都很懒惰,他们的时间大多用在 了猜谜语和喝茶上了,家里的环境搞的一团糟,爱丽丝诚恳的对他们说:“与其拿这样的有问没有答的谜语把好好的时间糟蹋了,不如还是用它做点儿有用的事 吧。”她的这些忠告最终改变了这些帽匠的生活态度。爱丽丝的这句话让我深思了好久。联想到现实生活,我觉得她的这句话寓意深刻,它教育人们要珍惜时间,要 把宝贵的时间花在做有实在意义的事情上。可是现实中有许多人却不是这样,有很多大人成天就是酒局饭场天天沉醉在旧红灯绿得生活,对家庭对孩子的作业都没时间,整天就是无聊的应酬,不仅耗费了宝贵的光阴,还输掉了家中的亲情.还有许多少年学生,他们把大量宝贵的时间用在了玩耍上了,平时要是家长叫他们多读书多做作业就会大皱眉头,脸色很不好看,时间也好像过的很慢很慢了,要是让他们上网打游戏,那就心花怒放,全身心的投入,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太快了,许多青少年学生就因为沉迷打游戏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正当的学业,毁掉了自己美好的未来,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假如能像爱丽丝那样珍惜时间并充分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那该多好啊!

总之,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启迪了我幼小无知的心灵,明白了许多道理,最大的体会就是:当你遇到了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时,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衡心去应对,去解决;当你感到迷茫或无助的时候,要知道懂得如何去珍惜时间,利用时间去做有益于自己人生发展的事,做对国家他人和社会有价值的事情。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2

今天,天气凉爽。我惬意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欣赏了世界十大名着之一的《爱丽丝漫游奇境》。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很喜欢小女孩爱丽丝,经常编故事讲给她听,后来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

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他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她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整天酣睡的睡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皇后,等等。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们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奇遇只不过是一场梦。

爱丽丝和柴郡猫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相处得非常好,遇到困难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一起分享。但爱丽丝也有缺点,有点爱冲动。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和可爱,也喜欢她的勇敢与聪明。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3

《爱丽丝漫游奇境》中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是一位非常可爱善良的小女孩,第一次读完后,感到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奇特的幻想,而且她梦中所经历的那场奇幻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样,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作者是英国刘易斯。卡罗尔的名着,在英国这本书受到小朋友的喜欢,100多年来,这本书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爱丽丝真是走遍了全世界,也深受小朋友的喜欢,我也不例外。

爱丽丝有很多朋友,小猪、老鼠、三月兔、扑克王后……爱丽丝和她的朋友相处的非常好,遇到困难她们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所有帮助她的朋友们。

这本书太精彩了,如果有一天能在电视上看到那有多好呀,更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爱丽丝那样的梦境,感受那种奇特、感受那种新鲜、感受那种冒险、感受那种……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4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讲爱丽丝跟着一只会说话,穿着背心,还有一块怀表的兔子开始了她的奇妙之旅。她碰到了许多奇怪的事和人,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独角兽... ...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球赛;一场庄严的审判...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爱丽丝掉进“池塘”和爱丽丝颁奖。它主要讲了爱丽丝不小心掉进自己用眼泪汇成的“池塘”里。这时,她吓得不知所措。当她绝望时,她镇定下来,用自己的智慧,让小动物们帮助自己离开“池塘”。小动物们和爱丽丝发现衣服湿透了。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把衣服弄干。于是,大家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渡渡鸟提议用赛跑把衣服弄干。然后,由爱丽丝给大家发奖品。每个人都发到了爱丽丝的糖果,可爱丽丝的糖果没了,自己只留下了一枚顶针。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

爱丽丝的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小姑娘,遇到一些难克服的困难就退缩,就连晚上在家睡觉也要开着灯。我坚信世上有传说中的“幽灵”什么的,可至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什么困难都不怕了,晚上也敢关灯睡觉了,妈妈一连几天都在表扬我长大了、勇敢了,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

还有,故事中的奇境时常在我脑海在浮现,我在想:其实,我们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也一样有许许多多奇妙好玩的“奇境”:树林里小鸟的叫声、花纵中飞舞的蝴蝶、窗外的雨声……

我们在爱丽丝身上看到的这种大公无私、善良的品质,在我身上是很少有的,我非常惭愧。我以后要向爱丽丝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人见人爱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5

五大洲、四大洋,风光秀丽、生机勃勃,这就是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

读了《地球的故事》一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

其中神奇特别的澳洲特别引我注目!澳洲是澳大利亚的简称。虽然澳大利亚没有什么优势,内陆地区几乎都是沙漠。可是,正是因为它“与世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对当地的植物、动物产生了影响,让澳大利亚成了一个“活化石博物馆”!在植物中,如金合欢、贝壳杉、桉树,对于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动物中,袋鼠和鸭嘴兽可以算是这里的“招牌”了!袋鼠属于有袋目课目,它十分可爱,是一个慈祥的母亲,经常把宝宝放在自己的育儿袋里。而鸭嘴兽则属于单孔目动物,属于低等生物,不过也挺可爱的!

美洲也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洲!美洲可谓是大自然的宠儿,地形近乎完美:南北两洲对称,都为三角形,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南美洲的三角形要比北美洲的稍微偏东点。它既十分美丽,拥有“地球之肺”亚马逊热带雨林;也很富饶,被誉为“黄金之都”!,拥有极为丰富的资源,如媒、铁、石油、铜等。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6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7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并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仅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zhà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终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终,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终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9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0

最近,我十分喜欢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完后,我深有感悟!这本书的作者是卡洛尔,书中充满了神奇的幻想:有会说话的白兔,有身体变大变小的饮料,有长着猪嘴的婴儿,有隐身的柴郡猫,有扑克牌国王和王后……

这些幻梦般的故事使我生起想象的翅膀,飞入自由、奇幻的世界。小主人公爱丽丝更是童话世界中的闪亮明珠,她天真可爱、活泼善良,在各种奇遇中演绎出一个个美妙、有趣的故事。翻开这本书,我跟上爱丽丝的脚步走进小木屋,和动物们一起举办“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聊天;跳“龙虾四组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的饮料,让我的身子变大变小……这些故事是爱丽丝的梦,更是我的梦。你瞧,不知不觉中,我也进入了梦想,爱丽丝坐在我的面前,用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我。我听到了爱丽丝甜甜的笑声,看到她微微摆动着头发。

慢慢地,我发现爱丽丝梦中的小动物都出现在我的周围,身边的环境也在变化。白兔在附近蹦蹦跳跳,踩在草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吓得老鼠在地洞里来来回回地穿梭。我还听见三月兔和它的朋友们喝茶时碰杯的声音,红心王后大声尖叫“砍掉他的脑袋”,猪孩子在公爵夫人腿上打喷嚏的声响,还有碗被打破时的声音,被弹压在豚鼠背上发出的吱吱呀呀的挣扎声,鹰头狮子发出的尖利叫声,比尔写字时发出的声音,还有甲素鱼忧伤的抽泣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千奇百怪。

爱丽丝,你是我童年的朋友,我和你一样,有着神奇的梦想,愿我们在梦想中幸福成长!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1

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肃静处最佳。——题记

“身边的小事,处处有学问。”这是我们小时候每位家长的教育名言。但是把生命看得最透彻的人,我认为只有培根了。

当我翻开《培根随笔集》时,一篇篇短小精炼的文章,里面都包含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生动,精炼,富有哲理。虽然文章篇幅不长,但句句是真理,我受益匪浅。

五十八篇做人之道,处处散发着生命的气息。

《谈真理》说的是什么是真理;真理的好处与坏处。真理不是自欺欺人的借口、愚蠢的见解;也不是媚悦的憧憬、错误的估价;他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精神依托罢了。

读《谈死亡》,我了解到:死亡只不过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死亡是罪恶人的报应,也是伟大人的感动。古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似乎人只有在死亡之前才是最真诚的吧。

还记得朱自清宁死不吃救济粮的故事。朱自清为了国家与个人的尊严,就是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虽然这样是爱国,自尊的表现。但是生命最宝贵。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何不如留着生命做伟大的事呢。妈妈说我这样的想法很荒谬。但我认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就应该聪明,知道什么是最主要的。有了精气神,在对付敌人也不晚。但是朱自清的做法确实很伟大,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这本书,回忆和感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感觉这真是一种享受。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们要在书中寻找良药,寻找我们的学习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现在的种.种环境。

培根随笔集读书心得5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2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

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3

《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4

那是个雨天,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脑海中,以渡边为线,以他青春时节的种.种动人心悸的经历为珠的情节仍历历在目。重又翻开卷首的那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字:

献给许多许多的祭日。

这时,一幅幅画面如同涨潮般涌上心的海滩,在狭小的车库中,木月用一辆N360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死寂的森林中,直子用绳子将自己引入死的彼岸;我看到绿子的爷爷在病床上安详地离开人世,看到初美在内心的崩溃中走向死亡……

我把自己当作渡边,用心去感受种.种变故中人内心的真实悸动。我在这体验中,感悟到了些许哲理,这正如村上春树在他的作品中写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没错,我们每个人都是凡世中的一介尘土,但由于种.种原因,命运把无数本不相关的人或事紧密连续在一起,可是终有一天,你身边的种.种,会携着遗憾走向那谁也不愿触及而终有一天会被我们俘虏在手的那个东西---死亡。

这时,我想起了一年前太爷爷的死,记得那天,老家的亲戚抬着被沥青刷的黑漆漆的木棺,放入挖好的坑中,一下一下地用土覆盖在棺材的四周,直到完全被土地吞吃,不见踪迹。我在一边看着这揪心的场面,麦田上的疾风从耳边刮过,猎猎作响。我形影相吊地倾听这黄昏的风鸣,冥思苦索。我感到自己身上被装载上了百年孤独,背负行囊,踏着这深秋的原野不断西行,西行……

可是,我又想起了失去直子后的渡边,他起初颓废自弃,独自在异国他乡游荡,试图寻找心灵的慰藉;可最后不还是在玲子的劝说下,重新开始了对新的爱情的追求吗?

事实也是如此。我们通过生而同时培育了死,但这仅仅是我们必须懂得的哲理的一小部分。虽说无论谙熟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的人的离去带来的悲哀。无论怎样的哲理、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但永远记着: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带着一颗拥有强大张力的心,去搏击生活的风浪。

正如村上所说:“发生的事情业已发生,未发生的事情尚未发生。”不错,大千世界,谁都有着自己的百年孤独,但岁月的年轮仍一刻不停地转动,人生的末班车不会因为何事而晚点延误,唯有向前,才能抓住自己的末班车,不至于错过一切,孑然一身,晚景凄凉。

窗外,雨还在下。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合上《挪威的森林》,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只觉心灯如豆。四周响起一片深邃空灵的梵音,似是有人轻声耳语——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5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读书心得笔记 篇16

书是人性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从小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伴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自小我就喜欢沉浸在静谧的夜里,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安静的去思索,去与横卧在书中的每一个灵魂自由自在地交流……

只要一提到书,我就会有讲不完的话题。走进我的卧室,就能闻到一阵阵书的气息,再走近一看一个小小的书柜里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什么《海底两万里》,什么《单翼天使》,恐怕数都数不完。我最爱看的书大都是“美美”——伍美珍写的,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妈妈每次看到我这么拼命地看书,总是要唠叨几句:“媛媛,书又不是你的命根子,那么拼命干什么呀?”妈妈还真是说对了,有一次还真的为了书把黑眼圈都给招来了。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夏,知了的叫声,不断地骚动着我的心,路旁汽车还在不断地发出欢快的喇叭声,小巷里,邻居们的谈笑声还在继续着,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挡我想要看书的欲望,“媛媛该睡觉了!”,如果不是妈妈的提醒,我一定还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抬头一看,已经是深夜10:00了,可我丝毫没有睡意,妈妈见此情形,于是决定强行押我上床,看我躺下后,才回房。

嘻嘻——我早有准备,过了一会儿,我看妈妈没来,我便把早已藏好的书拿了出来不知是否能够称得上是挑灯夜战,我兴奋不已,一下子就又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就这样,不知是我看的太入迷了,还是太困了,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在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可想而知,第二天早上一圈深深的黑眼袋,印在我的脸上,像一只大熊猫一样,可爱极了,连我自己也哭笑不得。

从这个事情中我知道,不止是自己爱看书就够了,还要加上好的书,这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看书。我觉得就像威尔逊说的那样: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一个人没有书是一件悲哀的事,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有书,但他看的书不是好书,那么这个人也同样悲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拿起手中的书本阅读就是在跟一个伟大的学者交朋友。那么请你珍惜这位朋友。

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朋友们就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