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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精选30篇)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精选30篇)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3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4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5

安妮·弗兰克,是一位16岁的犹太女孩。二战期间数百万犹太人被杀害,理由只有”他们是犹太人“

因为安妮是犹太人,就整天躲在后屋里不敢出门,若稍不小心,就会被人盯上。他们做事还要轻手轻脚的,生怕弄出什么声音被人发现。他们有许多好朋友,时常会给安妮带一些小礼物。在她生日那天,她收到了许多礼物,最让她喜爱的就是她的日记本,她还给日记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吉蒂!

安妮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吉蒂写信,向吉蒂诉说她的一切不幸,在后屋里发生的一切好玩的、不好玩的事情。后屋里他们所有人都很团结,从不为一些小事而争吵。安妮告诉吉蒂她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们会遭遇不幸;安妮渴望,她渴望和平、人性、安宁!每当安妮看到一批批同胞被盖世太保抓走,就会引起她心中的愤怒与痛恨。她痛恨战争,是战争使她失去了一切,甚至于她的自由!

在后屋有时还会遭遇盗贼的偷窃,这时男人们就纷纷下楼查看,女人们则在楼上不安地等待,等知道安全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夜晚有时还会受到炮弹的轰炸,一听到轰炸声安妮就光着脚抱着枕头哭喊着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里去,因为对她来说除了那里她别无去处!

有些时候因为憋闷,安妮真的想大哭一场,可是她不能,她只能从这间屋子踱到另一间屋子。为了发泄,她只能去找彼得,与彼得互诉苦衷,只有这样她才会快乐一些。在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里,安妮竟说”一个快乐的人会使别人也快乐,只要有勇气和信心,就不会被苦难压垮。“说出这些话的安妮,她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在草地上自由的奔跑啊!

当形势好一些的时候,安妮就日日盼望能够重回校园,与伙伴们共同玩耍。安妮的内心充满了渴望,她渴望自由、渴望友情、渴望独处,但这些渴望,善良、美丽、可爱的安妮都无法得到。

1944年安妮以及8名藏在后屋的犹太人统统被英军带走,分散到各个集中营。1945年,安妮死于3月初,而就在同年4月12日,英军解放了这个集中营!藏匿的8个人中只有安妮的爸爸活了下来!

可怜的安妮,如果当时没有战争,你是不是会和我一样,生活得很快乐呢?战争,一切都是战争惹的祸。如果世间没有战争该多么的美好啊!!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6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力了!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7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8

范爱农在看戏的归途中,微醉着,在水里淹死了。自杀?失足?其实鲁迅这里探索的并不是范农那天夜里的死因这并不重要,范爱农不是拿破仑,他的死因不会有人感兴趣。

鲁迅通过大段文字来描写革命后的现实,这才是范爱农悲剧的根源吧。一个思想上觉醒的知识分子,而且穷,到最后只能寄食为生,这种思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生存的冲突,他死了,对自己而言可能是一件好事。他生错了时代。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外在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草房换成了高楼,小车代替了步行。但风烛之中的老年人,就算披上华丽服装,也还是快要入土的死相。中国必须再次进行一次根本性变化,才会真正醒过来。没有百年以上的斗争,中国人的思想真正觉醒,民主真正的实现,这些都还将是一个梦。

现在,穷人还是不要读书好些。醉着,昏着,疯着,感受到的只是肉体上的一些痛。一读书,就会多一层痛。

如果科学发达,有一种让人忘记知识的药,我就是倾家荡产,也买来吃下去。也许,酒精就是其中一种?有人骂道,妈的,我要用酒淹死烦恼,可是烦恼学会了游泳。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9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0

《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后来,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助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终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1

穿越百年的孤独,我飞到这个寂寞的夜。

我,是一只蛾。我把翅膀妆扮成没有色彩的灰褐,就像我的心情。以为这样可以隐蔽自己的孤独。

听说有一种蝴蝶,在白天追求花的美丽与芬芳。而我却追求一种光明,我不喜欢白昼,因为它没有温度。蝴蝶有七彩的翅膀和轻柔的舞姿。人们用最华丽的辞藻,写成优美的诗,赞美他们。而我注定要孤独的隐蔽在这寂寞的夜。可我从不悲伤,也不自卑。但,我孤独。

百年的孤独,换来一个醒着的残夜――没有月光的温柔,没有暖风的矜持,只有片片蛙声,撕破整个滴血的夜。这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音符,也是最美的……我终于要去追寻一种炙热的光明,用整个身躯。

而那丝光亮,似乎又那么遥远。我来不及抚慰受伤的翅膀,带着一丝伤痛,追寻着。是的,那是一团烈火,火红的光明。我倦了,累了。没有丝毫的恐惧与犹豫,我孤独着,痛着,累着,义无返顾地飞向那片光明……

一只蛾,穿越百年的孤独,终于在烈火中,化成一个透明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又终究要回归于――那百年的孤独。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2

《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可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终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3

文章讲述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喝了十八碗“出门倒“,不顾别人的劝阻,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傍晚时遇到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在哨棒打断时机灵地躲过了吊睛白额大虫的扑咬,把大虫按倒在地,用尽全力把吊睛白鹅大虫打死。

武松来到酒店,对店家说来几碗“出门倒”,喝完又叫店家拿几碗,店家对武松说:“三碗不过冈,您已经喝了好几碗了,不要再喝了”,可武松却对店家的劝阻毫不在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武松固执豪爽的性格。

店家劝阻武松乘着夜色不要过冈,等到第二天早上聚集几个人再一起过冈,让武松在酒店里住一夜,可是,武松却对店家的好意看成是想谋财害命,并趁着酒兴自己独自过冈。到了冈前,看见官府的榜文,才知道店家说的没错,可是现在回去恐怕会让别人笑话,在这个时候,武松又想:如果真的有老虎我也不怕。从这里体现出了武松的知难而进。

在与老虎的打斗中,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在哨棒打断后,又用左手按住老虎的头,右手拼命地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死,从这里可看出武松的英勇无畏。、

武松那种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呀!

在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学习的特点,那就是要写的真是感人,如写武松打死老虎后筋疲力尽,踉踉跄跄下山的情形。今后我也要学习这种写法。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很多启发。一方面,我觉得施耐庵遣词用句十分恰当,将武松打虎的过程描写得淋漓尽致,他用了“扑”、“吼”、“掀”、“剪”等词语充分表现了老虎的凶猛可怕,用了武松赤手空拳打老虎这个情节突显了武松的英雄气慨。细致入微的描写,仿佛让我身临其境一般;另一方面,我要学习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发自他那迎难而上的珍贵品质,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4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5

几年前拿到这本作为生日礼物的书,怀着对送书者轻描淡写描述的小清新的好奇翻开扉页--轻快而不失格调的文笔,令人感同身受的心情,情与欲、生与死的隐晦阐述,读来甚是感慨。

故事以主人公渡边回忆青春往事为开端,初入大学的渡边在电车里偶遇直子,直子是渡边死去的好友木月的恋人。渡边与直子开始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东京街头,逐渐相恋。不料两人同床之后,直子因无法摆脱愧疚的心魔而休学。与此同时,学潮迭起,独善其身的渡边在东京孤独度日。然而,绿子的出现令渡边重获生机,一段新的恋情发生。在两段感情的纠葛与失去所爱的痛苦中,渡边逐渐摸索出了生活的本真

每每读起这本书,1969年日本繁华而冷漠的都市,盲目前行而自鸣得意的路人,气氛压抑而畸形可笑的大学,仿佛为我所经历一般,一一于脑海中呈现,人物所感仿佛也是我自己刻意掩饰的潜意识。这部被誉为纯爱的长篇小说,完完全全称得上是一部心灵巨史。

初次读罢,有太多共鸣,阴暗面的共鸣,合页只觉无奈。书中人物的心境与我不谋而合,在隔了许久后重新观望这光景的时间里,我蓦然注意到一个事实:每个人无不显得很幸福。至于他们是真的幸福还是仅仅表面看上去如此,就无从得知了。但无论如何,在九月间这个令人心神荡漾的下午,每个人看来都自得其乐,而我则因此而感到了平时所没有感到过的孤寂,觉得唯独我自己与这光景格格不入。如此捕捉入微的心理细节描写,读来不禁怦然心动。作者一向不将阴暗面视为羞耻而避而不谈,相反,这样不遗余力的揭露正是他努力寻求心灵出口的必经之路。

共鸣催促着我将此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甚是感慨。几年过去,我的心境风云变幻,一次次落空,又重拾幸运,痛苦与平淡让我更加懂得了坚守,渐渐地,那个心灵出口也浮现出愈加清晰的形状:

在繁杂荒凉的世间,请承认自己的孤独,与自我和解。

越是逃避孤独,越不能看清真正的自己,想用随波逐流使自己忘记孤独的人终将沦为碎片。孤独的价值在于反思,反思之人对自己不再持有自尊,看清自己,才有资格对症下药,与自己和解。

绿子作为书中最离经叛道的人物,留一头短发,为什么男人偏偏以为长头发女孩才有教养,才心地善良?头发长而俗不可耐的女孩,我知道的不下二百五十个。鄙视空洞无聊的贵族学校,因为我讨厌学校讨厌得要死,所以才一次课都没旷过,心想怎么能败下阵去!一旦败下阵岂不一生都报销了!看透了虚伪的口舌,讨论的时候就更加不可一世,一个个无不摆出无所不通的架势,玩弄一大堆玄而又玄的词句。我莫名其妙,就接问说:帝国主义剥削是怎么回事?同东印度公司有什么关系?粉碎产学协同体是不是必须走出大学去公司工作?可是谁也不解释,不仅不解释,还煞有介事地大发脾气。那情形,你能信?这个家境平凡,父母双亡,看似卑微的女孩却实实在在持有一份拒绝受人摆布、拒绝社会同化、待人真诚坦荡的执着。她言语粗俗、行为乖张,该认真的时候却不吝于任何人,在一定程度上,她的确找到了社会与个人的平衡,接受了自己。

正是绿子这种亦正亦邪的存在带给了渡边慰藉。与绿子相似,渡边自知与环境格格不入,而若没有遇到绿子,或许他将一如既往地堕落下去,不断为空虚折磨。

渡边与绿子的相互吸引来源于一份共性,即他们天生懂得尊重自己的感觉,内心古怪、肮脏、自私的感觉并不为他们所刻意压抑,而是用于抗拒虚伪片面的现世道德。他们不把自己看成怪人,他们内心强大。

恰恰相反的是,直子从未接受独特的自我。加在她身上的重重枷锁--社会道德、社交法则--每当她稍有违背便内疚自责不已,无可解脱,我们不能不把欠世上的帐偿还回去,偿还成长的艰辛直子的悲剧与绿子形成鲜明对比,令人惋惜而深受警醒。

就是这么一本小说,1987年在日本出版后长居销售榜首,并介译到各个国家。其作品的魅力如葡萄酒一般,越读越觉得余韵无穷。

其主题不关乎政治,不关乎励志,直抵人心。村上说:这部小说具有极重的私人性质,喜欢的自是喜欢,讨厌的也大有人在。

其语言明快而优雅,正如译者林少华所说,一种优雅的饶舌,一种有节制的故弄玄虚。这一点也要归功于同为村上迷的林少华,他中日融合的笔法浑然天成,让人不得不一读为快。

其取材源于村上的真实生活,据其散文集流露,渡边原型乃村上本人,绿子则是村上的夫人村上阳子。小说中大多数场景是村上的真实经历。渡边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喜欢爵士与古典乐,喜欢猫,村上亦如此。如此一来,情节的栩栩如生便不难得到解释。

对这本书的情有独钟,在于很多方面,语言,作者,人物,情节,环境,主题,缺一不可。对我而言,它不仅是一本书的定义,它仿若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在最难熬的时光,所幸与之邂逅。

多年以后,再捧起这本书,也许会嘲笑此时的自己--区区皮毛。那时候,我大概将越来越多世事看明白,也与自己和解了吧。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6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7

安娜·卡列尼娜是个敢于追求爱情的女人,是个丰富多彩的女人,是个真实可感的女人。

首先,安娜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她惊艳,使几乎所有人过目难忘,并喜欢了她。上帝给她的这个恩赐,使她在获得爱情的道路上成功地迈开了第一步。而第二步呢,就是她因善良和勇敢而造就的不可阻挡的人格魅力;她喜欢读书,写出让专业作家赞叹的小说,她丰富的内心世界深深吸引了男人;她真诚,真实,诚实,忠于自己的内心,敢于蔑视当时社会的传统习俗,她的纯粹使男人可以为她献出一生。但是人无完人,安娜的失败不仅在于她所处的社会和所爱的人,还在于她对如何拥有爱情的偏执。

安娜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家庭里,和丈夫卡列宁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她把全部的爱倾注到孩子身上,过着得过且过的贤妻良母的生活。安娜不爱虚荣,丈夫显赫的政治地位并没有给她带来多么大荣耀感。安娜丰富的情感和细腻的内心世界犹如大海冰山,犹如一座摇摇欲试的火山口——尽管她自己也许是无意识或者潜意识的。

安娜父母早逝,寄居在姑母家里,寄人篱下的生活,给安娜埋下了不安全感,以致,导致了日后在爱情中的不安全感。后来由姑母包办,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岁的大官僚卡列宁,自主意识的长期压抑助长了安娜日后的反叛精神。

说说安娜的丈夫卡列宁,他一心扑在权势上,野心勃勃,虚伪,自私。当安娜告诉他自己爱上了伏伦斯基,卡列宁首先担心的是自己名誉的受损,继而因为妻子的不忠而疏远亲生儿子。他是一个连自己妻子出轨都引不起他对妻子行为愤怒的人,一个连亲生儿子都不怜悯的人,这个家庭的情感生活就是一滩死水了。最后,卡列宁不同意安娜离婚,就是想置安娜长期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也是把安娜逼向绝路的原因之一,他也是杀害安娜的刽子手之一。当然,杀害安娜最大的刽子手是道貌岸然的当时社会。

说说伏伦斯基。他原本是个花花公子,他不想结婚,不刻意追求爱情,但是他喜欢漂亮女人。他潇洒倜傥,仪表堂堂,是众多女人的梦中情人。是安娜改变了他,是他不由自主和安娜产生的爱情改变了他。他为安娜舍弃了一切,前途,名誉,地位,他陪安娜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爱情可以是阶段性的,永恒的爱情很少,很少。

只要经历过一段美好的爱情,就是最幸运的人。像爱情天梯里的爱情,也是只有他们长期生活在与世隔绝的高山顶才得以到善终。那里远离社会,远离人群,为爱情开辟了一个真空的世界。而伏伦斯基在激情渐渐冷却了以后,尽管爱情依旧,但是思想和生存的需求,使他不得不面对事实。他需要自由,不愿意只被爱情关起来。在爱情之外,作为男人,还有许多天地需要翱翔。然而不幸的是,安娜把爱情看作自己的唯一,把爱人看作自己的唯一,在决定离婚就会得不到儿子后,更是如此。她不知,作为女人,也要有自己的自由,也有爱情之外的旷阔天空。她不知,爱了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全部交出去,也要有自己的心的角落,供自己累了歇歇,伤了默默舔舐伤口。她不知,爱了一个男人,就要给他自由,也包括结交异性朋友的自由。她不知,毫无根据的妒忌,会毁了爱情。安娜失败的原因之一,也源于此。

而造成伏伦斯基的悲剧,也有他自己的因素。他曾经给予安娜的无与伦比的爱,让我敬佩。但是,他后期与安娜的相处缺乏耐心和等待,而是采取了冷漠。这种冷暴力把安娜推向了死亡,也把自己推向了活着的死亡。至始至终,我相信伏伦斯基是爱安娜的。安娜的死,把他的魂也带走了,这不单单是内疚,更多的是对安娜的爱。两个如此爱着的人,竟然落得如此悲惨的结局,这不得不让人感叹爱情在现实面前的脆弱。爱情很浪漫,很美好,但是现实很残酷,且多变。这是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好,是需要爱情中人的智慧和慧根的。怪不得,现下许多人谈爱情而色变。怪不得,爱情大多数只停留在歌曲里,诗歌里、小说里、散文里,爱情在那里泛滥成灾。怪不得只停留在人们美好的想象里、镜子里、梦里。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很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成功地描写了爱情,爱情的脆弱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这本巨作的成功之一。

那么关于爱情和道德呢,它们也是一对矛盾。婚外情向来被看作是不道德的,只因为它会伤害孩子,伤害许多人。适可而止的婚外爱情,如《廊桥遗梦》,男女主人公把现实中的爱情留在廊桥旁边的四天里,把心中的爱情留在廊桥边遗留下来的梦里,一直到两人生命的终结。《廊桥遗梦》之所以感动了许多人,也在于对爱情的诠释。真正的爱情是超出道德之外的,是至上的。道德,如必须一夫一妻制,仅仅是某一个阶段社会的规定,而尊重人性是永恒的。比如列文。记得书本开始不久,列文对人说过,“我对于堕落的女子抱着一种厌恶感,厌恶感。”但是当被列文曾经认为过的堕落女人安娜站在他跟前并跟他亲切交谈时,列文内心里一下子就难以抗拒地对安娜坠入了情网,而自己羞得满脸通红。那时,列文已经追到了他心爱的女人,结了婚,婚姻美满,他非常爱她的妻子,妻子也非常爱他。尽管事后,列文遏制住了自己的这个苗头。可见,世俗的认定在一切美的事物面前,是毫无阻挡之力的。这是人性使然,不受自己的意志支配。对爱情的爱,对异性的爱是美好的原始的人性。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去责备和苛求受人性指使的客体了。假设一下,如果安娜像《廊桥遗梦》主人公一样,把一切埋在心里,或者也可以私下里与伏伦斯基幽会,做一对至始至终的情人,也未尝不可。但是安娜太天真了,她太追求完美了,以致在现实面前走到了绝路。我假设一下,如果卡列宁同意离婚,如果安娜给伏伦斯基一些自由,如果伏伦斯基对安娜忍让一些,耐心一些,等待一些,他们是完全可以把他们的生命完善在爱情里的。

安娜有没有负罪感呢,有的,她是个善良的女性,她对于丈夫卡列宁和儿子有负罪感。毕竟她没有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一些虚伪的人对她的轻蔑,深深刺痛了她的心,尽管这些人在暗地里也是男盗女娼的。安娜勇敢地把自己的爱情公布于天下,与那些私下里做着风流事而表面上冠冕堂皇的人相比,安娜显得多么高尚与高贵。安娜是个弱女子,但是做出了让整个社会都震惊的举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仍是卡列宁妻子身份的角色与伏伦斯基到国外度假,生活在了一起。列夫·托尔斯泰成功地用他塑造的安娜,抨击了社会的虚伪,人性的虚伪。她强大的精神力量与她的纤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喜欢安娜,为她的真性情,为她为爱情献身的勇敢精神。当安娜得到爱情时的巨大幸福感包围她时,她会尽情享受这上天的恩赐。而当她独处时,尤其在死之将至时,负罪感就会压倒一切。产后病危,安娜把身边痛苦万状的伏伦斯基放一边,把他们的爱情放一边,只让丈夫完完全全地饶恕她。而当安娜痊愈了,逃过了鬼门关,又完全投入了伏伦斯基的怀抱,决定要为爱情抛弃一切包括在自己心目中与伏伦斯基并列的爱的儿子。列夫·托尔斯泰把人性的复杂性,多面性,反复性描写到了极致。安娜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作家用来抖包袱,用来吸引眼球,用来为政治服务的符号式人物,或者好到离奇,或者坏到透顶,或者不合情理的人物。这些,也是《安娜·卡列尼娜》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8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19

我并不认为好看就是美丽,相反的,我认为破碎的美丽更为单纯的美增添一份妩媚。

残缺的人性只会让原本美好的一切变得丑陋。二老对翠翠的真情却遭到父亲的阻挠,他的父亲只想到摆在眼前秀色可餐的利益,完全没有顾及儿子的感受,没有理会属于二老感情的自由。在整本书看来,我就觉得这里是让人气恼的,原本二人郎有情妹有意,是一件幸福美满的事情,却让父亲硬生生破坏了,也突显出他丑陋的面孔,令人讨厌。

天生的缺陷虽然无法满足当事人的美好心愿,却促成另一件美妙的事。大老不会唱歌,唱得不好听,只能让二老去唱,谁知就这么唱着唱着,引出了翠翠的心事,二老的心意,与祖父恍然大悟的发现。一件因缘有了美好的牵引,却被无情的命运压制了。

命运让这段感情支离破碎。大老的丧命,二老的出走,祖父的落叶归根,让小说的结尾带出了破碎的美丽。生命中无数的失之交臂,所有尚未开始却已经消失的一切,赋予了人生另一种催人泪下的凄美,却更能触动人的心弦。

谁能断定失去就是厄运的到来而不是命运对你的眷顾?命运是公平的,它在让你失去的同时一定是为你带来了什么。就像树叶飘零,或许它是大树的不挽留,是命运中的注定。但它是真切地预示着新叶即将抽出嫩芽,长成朝气蓬勃的枝叶。花儿谢了会再开,燕子去了会重来。失去与拥有是相对的,没有人规定失去一定是坏事,拥有一定是好事。不失去些什么,又怎能激起你的心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尝试失去的痛楚,又如何懂得拥有是什么滋味?

破碎是一种美丽。在你看来是厄运的到来,或许会有新的机会在雨后呈现。雨过天晴的那个时候,你就会发现破碎的美丽。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0

近来,我们学习了名为《詹天佑》的课文,学完之后,我才知道詹天佑是我国最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著名的京张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第一条完全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

当我读到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外国人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马上开始勘测线路时,我很佩服他!觉得他真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我很为他自豪!

哪里要开山,哪里要架桥,哪里需要把陡坡铲平,哪里需要把弯度改小,都要经过周密的计算。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对工作很细心的人。而我想到我自己平时写作业都是非常马虎,有时连字也写错了,我觉得我很不应该,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也要做一个对工作,对学习非常细心的人。

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他常常要请教当地的农民。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矢掉信心。八达岭隧道长一千一百多米,有居庸关的三倍长。他跟老工人一起商量,决定用中部凿井法,先从山顶往下打一口竖井,在分别向两头开凿。外面两端也同时施工,把工期缩短了一半。

铁路经过青龙桥附近,坡度特别大。火车怎样才能爬上这陡坡呢?詹天佑顺着山势,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北上的列车到了南口就用两个火车头,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过青龙桥,列车向东北前进,过了“人”字形线路的岔道就到过来,原来推的火车头拉,原来拉的火车头推,使列车折向西北前进。这样一来,火车上山就容易多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非常热爱祖国的人,也是一个爱动脑筋,善于思考的一个人。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了才能好好地报效祖国。要像詹天佑一样不怕困难,为国争光!成为另一个“詹天佑”!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1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2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丘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3

“我希望在我死后,也能够继续活着”这是安妮在日记中写的话。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完这本书时,总会思考:她真的做到了吗?现实坚定的声音告诉我:她的确做到了。

这本书读起来是轻松愉快的,不像闻名遐迩的名著那样枯燥无味,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每当我想起战后的满目疮痍,安妮的悲惨结局,便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失落,情绪的落差就像高高飞起的风筝一下子被人扯了下来。

这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每一个充满未知、危险但又富有情趣的生活细节,以及激烈的战况和她内心深处的思考与疑问。在这两年时间里,安妮一家一直居住在一间密室里,每一举一动都受着限制。尽管我与安妮年龄相仿,读起这本书来有着强烈的共鸣感,但我仍然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如此与世隔绝、不自在的环境中生活的?然而安妮似乎并不这么想,有时甚至把新的战况当成一个逃离的新希望。她有着一颗无比乐观的心,就这点,让我无比钦佩。

我承认我总会被安妮乐观的心态打动。“如果从外部看,我只是一只没有自由又喜欢嬉戏的小羊羔;但在内部,指引我的则是美好的那一面的我”她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自我,美好的未来,而并非自己的悲惨的下落和战后的惨状。这不由得引发我的深思:对生活感到烦躁厌倦时,难道就一定要一味地抱怨生活吗?还不如静下心好好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朝着美好生活大步向前。即使遇到困难,也不应彻底放下希望,失落只会让阳光更难透过紧密的乌云,照耀到我们身上。

的确,安妮早已在七十三年前去世,但她的乐观仍然在影响着全世界。她仍活着,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每次在遇到所谓的“人生大起大落”时,想想这个女孩,我都会觉得,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4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5

大约在十多年前罢,绍兴城中曾经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他出诊一次是一元四角,急诊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

有一次,一家城外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因为他其实已经阔的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好依他,到他家以后,只是草草了事,随便看看,开了药方,就拿着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他,只见主人笑脸相迎,,道,昨晚吃了先生的药好多了,所以请你来复诊一下。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看冷冰冰的手,于是医生点了点头,我明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元一百元,正下面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起来不轻呀!用药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先生看出来他家很有钱就用败唛皮丸,老妈子问:“有什么用吗”先生接着说:”这可是仙药呀!要是没有你家这么严重,我就不会把我家祖传药方给你家呢?说明你父亲的病非常严重,我跟你呀,有一回陈莲和先生说:“点在舌上,我想一定能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这钱也并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我父亲沉思了会,摇摇头。我这样用药还会不见效。有一回陈莲河先生又说:“我想,我想,可以请先生看一看有什么冤衍……医能医病,不能医愈。对不对?自然这也是前世的事了。

父亲沉思一会,摇摇头。

我知道父亲的病情他自己知道,用什么药业不会治好他的病的。

我是想让父亲能活的长久些,但是父亲又心疼钱,只要请来了衍太太,她是精通礼节的一个妇人,我们不应该空手着,于是给他换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什么《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手里,不一会儿父亲的手就顺畅了。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6

五千年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而悠悠文明长河中,璀璨至今的依然是那颗“星”——儒家的《论语》。它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永垂不朽,它就是一部经典,我的成长因它而精彩!

说起《论语》,那可是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作品,不仅在我国广为人知,更是举世闻名。它是儒家的核心著作,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记录。古人曾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且,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多也体现出了《论语》中的礼教思想。由此可观,《论语》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

因此,这更加深了我想去阅读它的渴望。于是,我漫步到《论语》的世界里,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陶冶自己的心灵。读后,其中的很多句语录都深入我心,影响我至今。

国小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注重学习。虽然我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老师的问答互动,会动脑思考,可是却很少做笔记,课本十分地崭新,里边除了印刷文字就如同豆腐一般白花花的。结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也得到了我的“报应”,那就是复习时总是无法回忆起老师上课所讲的知识点,于是成绩总是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仿佛一株枯苗不见长势。到了大学后,由于学业竞争的激烈,我终于明白了成绩的重要性。于是我上课就一直埋头做笔记,不肯放过一毫秒,就好像头顶千斤重,抬个头都不舍得。可是成绩却还是不怎么理想,而且虽然做过笔记,但都好像是走个形式化,满足自己的视觉需求,却从未自己动过脑筋自己思考。这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警示了我。它告诉我只学却不思考就会感到迷茫,只思考却不学就会陷于困境之中。这清楚地反映出我当时的状况,让我明白了要把学与思结合在一起,两者缺一不可,这样的话,即使是事半也会功倍的。对啊!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马上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方式:当老师讲解例题、重点时,我就应该放下笔抬起头仔细听讲、认真思考;当老师停下让我做笔记时,我再拿起笔书写。果然,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整,我的成绩逐渐有了起色,直到至今也受益匪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这时,虽然我的成绩有了较大的起色,但是在人际交往方面却又出现了问题。

我和一个相处得不错的朋友闹起了矛盾,彼此之间相互指责,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因为不想再争执下去,我主动向她提出了道歉,可心中却还是愤愤不平,不能释怀。也许她也是如此,于是我们之间又进行了不约而同的“冷战”。但是,她的家长一直在调整她逃避的心理,希望她能放下往事与我重归于好,她也明白了,也想要重拾我们之间的友谊,便趁着学习之余主动来找我互动。时间一长,我的心竟有些被触动了,就要被她坚持不懈的关怀所感化,却又碍于自己的面子,无法释怀往事。这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犹如雪中送炭,帮助我去解决这块心结。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愉快吗?是呀,她如此大度地选择忘记我们之间的不悦,不管自己是否能成功,努力地想重建我们之间友谊的桥梁,态度非常的诚恳,若我还计较这件事、避之门外,不就显得我是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小人吗?于是,我慢慢地主动与她多起了互动,并且在学习上互帮互助,有说有笑,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景象。我的心结也慢慢解开,踱步时如踩在云朵上轻松。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7

说《安娜.卡列宁娜》是长篇巨制,可是时间跨度并不长,场景设置算不上恢宏;写感情,并不摄人心魂;写故事,并不曲折离奇;写尽世俗,人间百态,也是点到即止;可就是这样的长篇小说,也足以吸引我很快进入到十九世纪后半段的沙皇俄国,从莫斯科,彼得堡,到外省乡村,一幅广阔多彩的社会图景在眼前铺开,150多个人物个性鲜明地跃然纸上。所以,我读到后面一向在思考,托尔斯泰的这支笔到底妙在哪?那就是他出色的心理描述。

一方面,书中的主要人物都经历了曲折的心理变化过程,作者对于主角们的每一次心理和精神上经历的嬗变都写得肌理分明,细致入微。这其中,最丰满的形象要属安娜和列文。安娜的鲜艳,妩媚,开朗,落落大方到之后的羞愧,孤僻,猜疑,被欲望吞噬。列文从敏感自尊又热爱劳动充满活力到之后婚后出现的精神危机,以及从宗教中找到自我的信仰。(托尔斯泰安排他们在第七部中相遇,唯一的一次见面也是最终一次见面,就让列文对之产生了爱怜的情感。)要把这样丰满的人物形象总结下来,可能需要另开一篇了。而那里我最想说的是吉娣和陶丽两名普通女性主角的心理蜕变和心理矛盾。

上卷中,列文和吉娣迅速地抓住了我的眼球,虽然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成功相爱。安娜以往这么对吉娣说“您此刻的年华真太宝贵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好比弥漫在瑞士群山中的蔚蓝色雾霭。这种蔚蓝色雾霭笼罩着童年即将结束时那个年代幸福的一切,过了这欢乐幸福的阶段,路就越来越窄了,踏上这段道路真叫人又惊又喜,尽管它看来还是光明完美的。”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吉娣所处的完美年华里一切都充满着无限的可能,而失恋后的吉娣害了一场大病,意志消沉,出国疗养遇到了改变她的华伦加,她的身上有着“超脱吉娣所十分厌恶的世俗男女关系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价值。”这一点深深吸引了吉娣,并启发了她,带领她到了一个崭新的,崇高而美丽的新世界,从这个高处能够冷静地观察往事。最终,吉娣明白了一个人只要能忘我,热爱别人,就能心安理得,幸福康宁。而这一点我们在之后吉娣爱上列文,婚后同丈夫住在乡间,料理家务,异常是跟随列文去看望他临终的哥哥那一幕能够看出来,这样的心里蜕变在吉娣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而说到内心矛盾,陶丽去访问安娜一行则被作者刻画得真实而深刻。从开始在富裕农民家喝茶时同农妇谈论孩子的问题开始的四个小时的去程中,她从各个方面回顾了自我的一生,认为自我受困于怀孕生子的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片刻安宁,看到的是“人人都在生活,人人都在享受生的欢乐。”而就是没有她的份,对自我的生活是嫌恶的否定的。到达安娜家里,参观了富丽堂皇,贵重崭新的房子,了解了她的处境,参加了上流社会那些风度翩翩的贵人的聚会之后,却觉得“好像在跟一批比她高明的演员同台演出,她的拙劣演技把整台好戏都糟蹋了。”“对家庭和孩子的思念,异常迷人,异常鲜明地在她心头翻腾。这会儿,她觉得她的小天地是那么宝贵那么可爱,她在外面简直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读出了一个普通已婚妇女的内心渴望和挣扎,矛盾与释然。

托尔斯泰的这支妙笔写出来的人物心理,能够说是细腻的工笔画一般,连喜怒哀乐都能够分成多个类型和程度的那种细腻。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8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29

这本书经过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追求感情而失败的杯具和列文在农村面临的危机而进行的革命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乡下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可列尼娜的哥哥奥布朗斯基在已经有五个孩子的情景下却仍与家庭教师相爱,与他的妻子杜丽闹翻。而赶去莫斯科为哥嫂调节的安娜,却在车站认识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渥伦斯基。于是,这个纠结的故事就这样华丽丽的开始了。

话说当时,杜杜丽的妹妹吉提正暗恋渥伦斯基,可渥伦同学却无心娶她。十分不巧,爱着吉提的列文从乡下赶来,在舞会上向吉提求婚,却被当场拒绝。在同一场舞会上,渥伦斯基被安娜迷倒,不顾一切地追到人家家里才想起来安娜已经有家庭了,安娜的丈夫卡列宁也觉得渥伦同学有点一根经,所以也露了面,言下之意便是——喂,我是她丈夫,别把我当空气。本来吧,这事到这也差不多要结束了,可是当时艰辛谁人知?没想到安娜和渥伦斯基,一个里应,一个外合,硬是弄出一大堆事儿来……天理难容,也注定了他们的杯具。

最终,安娜卧轨自杀了卡列宁参加了她的葬礼,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渥伦斯基受到良心的谴责,志愿参军去塞尔维亚与土耳其作战,但求一死。哎,要我说,他早干嘛去了?

哎,回想当时看书时,我可没少骂渥伦斯基和安娜,感情是一回事,家庭又是一回事,他们所谓的感情是虚无飘渺的,无论如何总不应当冲开家庭的底线。虽然说当时卡列宁与安娜岁数相差甚大,但他宽容可是少见的,他总在为安娜着想,对安娜的私生子也很好,更只因安娜之后有了悔改之心而求他原谅,他便原谅了她,样的胸襟一百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啊!从安娜的种.种来看,安娜是一个连自我都不会为自我研究更别说顾全大局的人,不理解道德为何物的可怜人,也正是因为她自我,才一手造就了这场杯具……

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想精品 篇30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

这本书介绍了隋朝和唐朝的事情。隋朝的开国皇帝名字叫杨坚,他的二儿子名叫杨广,杨广特别嫉妒大儿子杨勇,想尽了办法,把杨勇变为了平人,自己当上了太子,之后,杨广还不满意,就杀了杨坚(他自己的父亲),自立为王,坏人有坏报,后来,天下出了十八路反王,杀了杨广,李渊看时机已熟,手下的兵将,粮草备齐,便自立为王,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没有为国立功,而二儿子李世民却为国立了许多的功,因此,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便嫉妒二儿子李世民,可二儿子李世民非常聪明,李世民手下的大将大臣也都很聪明,知道李建成和李元吉要他们的命,所以,最后,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杀到李世民和李世民的手下,倒被李世民的手下给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别人比你好的话,那就自己争取,不要想什么,只要害了什么什么人,别人就来重视我了,不要那样想,因为,那样想就是坏蛋,只有坏蛋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管他(她)什么什么官,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

这本是很好看的,欢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