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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29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29篇)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外公是棵樱桃树》是一本安徒生奖的书。它写了托尼诺是个普通的小孩,他有天真顽皮的时候,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有一个特立独行的外公。在外公的耐心指导下,他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山雀妈妈喂山雀宝宝的声音,蜜蜂吸饱花蜜时的嗡嗡声……这些平常不易发觉的声音,在闭上眼睛注意倾听下,竟是如此清晰动人。托尼诺在普通孩子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坚强的心。

在亲情面前,外公和蔼可亲、滑稽搞笑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甚至让我感觉有些可爱。他十分爱自己的外孙——托尼诺。他十分细心、悉心、耐心地照顾他,但这不是溺爱,而是一种十分真切、感人的爱。外公给了他做好的照顾,正是这些照顾,促使托尼诺快快成长!

现实生活中,亲情第一。一个孩子叫做苏珊,她家里很有钱,她一点儿都不懂得去珍惜身边的情感。一次,家里着火了,爸爸妈妈为了救她出去,想尽一切办法。最后虽然苏珊被救了出来,而父母却送了命。父母双亡的马欣被送往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没人照顾的苏珊,感觉十分孤僻,因为她不再有父母的爱了,这时,她懂得了去珍惜。后来,一对夫妻领养了她,这时的她,更懂得去珍惜这份唯有的亲情……

亲情就像一股力量,在后面支撑着你,不停的推动着你;它又像一条鞭子,在激励着你,让你不停地往前冲!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虽然它没有刻意的教化,没有深奥的哲理。樱桃树象征家庭与生命的延续,智慧与勇气的传承!这本书每一个字中,都焕发着动人的亲情,就像一颗颗樱桃一样,甜蜜多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

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

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源氏物语》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流露出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被认为代表了日本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给后世作家的创作带给了艺术典范。

《源氏物语》是日本中古长篇写实小说,由女作家紫式部创作于11世纪初。全书54回,近百万字。可分为两大部分:前44回写源氏极享荣华,伴随着感情纠葛的一生。这是作品的中心资料。后10回写源氏之子薰(实为三公主和柏木大将的私生子)与宇治山庄女子之间错综的感情故事。小说历经4代天皇、跨越70多个年头,登场人物数以百计,仅主要人物就有几十人之多。展示了平安王朝的宫廷豪华奢侈、腐朽淫乱的生活,反映了贵族阶级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势、互相倾轧的人际关系,暴露了贵族社会门第为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源氏物语》艺术上最大的成功之处是塑造了源氏及众多女性形象,并透过这些形象反映了物哀、幽情等审美意向。

源氏生为皇子却不得不降为庶民,空有济世之才却无心仕途,酷爱紫姬却不断拈花惹草,一世风流却落得剃度为僧的结局。他的一生伴随着许多的矛盾和烦恼,其中最折磨他的是与藤壶乱伦的罪孽感和背叛紫姬的深深自责。他的灵魂与肉欲始终在斗争中苦苦挣扎,结果又总是欲望压倒理智,从而陷入更深的心灵冲突之中。源氏最终弃家出走,面壁向佛,正是这种心灵冲突导致的结果。作者大写特写源氏生活中无法摆脱的矛盾造成的苦闷及精神上接连不断的碰撞造成的无奈,意在说明人生的苦痛和悲哀,显露了作者以哀动人、以悲感人的美学观。

“物哀”的审美意向除以源氏挣扎的一生反映出来外,还透过作品中所有与源氏命运连在一齐的女性的不幸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紫式部笔下,这些女子个个容貌姣好,聪明伶俐,性情可人,然而个个都是有命无运之人。《源氏物语》中的女性命运仅有3种选取,要么走入坟墓一了百了,要么落发为尼斩断尘缘,要么独守空闺虽生犹死。这些女性的多灾多难的命运和源氏一生经历一样,反映了紫式部感物而哀的审美特征。物哀的审美意向?主要来自“人生无常”、“四大皆空”等佛学观,在她看来人生可是是欲海横流,欲海也便是苦海,摆脱欲海的最佳途径,就是皈依佛门。《源氏物语》所创立的物哀等美学传统,一向被后世作家继承和发展,成为日本文学民族化的一大因素。

日本传统美学的特色就是物哀与幽情,幽情就是指在人的种.种感情中,仅有苦闷、忧愁、悲哀——也就是一切不如意的事,才是使人感受最深的。从八世纪的《万叶集》,到十一世纪的《源氏物语》,都充分体现了这种风格的追求。个性是《源氏物语》,对后世日本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川端康成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说《美丽的日本,我》中讲到的:“这些作品构成了日本的美学传统,影响乃至支配之后八百年间的日本文学。尤其是《源氏物语》,从古至今,是日本小说的顶峰,即便到了现代,还没有一部作品及得上它。《源氏物语》问世几百年来,日本小说无不在憧憬,悉心模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抽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妈妈走了过来,要扶着我学滑冰,爸爸看到了,马上把妈妈叫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都摔倒了,你们也不管我,我心里很是委屈,但还是自己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溜着溜着,就慢慢熟悉了这双滑冰鞋,鞋在我的脚上也听话了,我让它左拐它就左拐,让它右拐它就右拐,这时,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如果我总是摆脱不了对妈妈的依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学会滑冰。同时我也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冰雪霜,难得梅花吐清香”。

所以,我知道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的就下结论,也许我们看似给我们伤害的人也许正是给予我们帮助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在课堂上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詹天佑》。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感悟。

詹天佑是个爱国、杰出的工程师。当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时、一些外国人要挟在危险地带修筑铁路,詹天佑却不怕嘲笑,也不怕危险,毅然接受了任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学习。

詹天佑在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那时也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亲自带着工人挑着水桶去排水。像他这种坚强的毅力,更值得让我们去学习。

詹天佑为了找合适的线路,他还不耻下问的去问当地的农民。詹天佑还非常负责,白天,他攀山越岭,晚上,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在詹天佑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多不会退缩,心里还想着:”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失掉信心。他肩负着祖国重大的责任心,精精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最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都是詹天佑为了修筑好铁路的事情,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把一条艰巨的任务完成,难道我们不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爱国、杰出的工程师而感到自豪、骄傲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

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

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境好时大家没事,心境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欢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

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可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近日,读了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细细回味,心中颇多感受。

宋濂自幼就喜好读书,但因为家境贫寒,无钱购书,只得向别人借书来读,为了能及时还书,“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走送之,不敢稍逾约”。宋濂的举动,为他赢来了良好的信誉。“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最终,他成为了一代文学大师!

从书中所述事情能看到诚信的重要性,它有时甚至能决定我们的人生走向。在历史长河中,已经得到了无数的事实论证。表现诚信的成语有很多:“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等等。最著名的是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因为季布的诚信,而使他在朋友中得到很好的声誉,后来,季布得罪汉高祖刘邦,刘邦悬赏重金捉拿季布,季布的朋友却不为重金所动,反而帮助季布出逃,如果不是季布坚持信守诺言,赢得“季布一诺,值黄金百斤”的声誉,他的朋友会不惜一切来助他出逃吗?诚信决定了季布的命运!

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是一个因为不诚信而招致杀身之祸的典型例子。周幽王为博宠妃一笑,不惜动用点燃烽火台来戏弄诸侯救驾,结果,真正的敌人来了的时候,诸侯以为周幽王又是在戏弄他们,没有一个人前来救驾,最终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堂堂天子,因为不守诚信,最终落得个国破人亡,身首异处的结局,可悲可叹!

诚信是立人之本,是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它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是一个人缺少诚信,将在社会上无法立足,任何事都没办法做成。《左转》“信,国之宝也”,指出诚信是治国的根本法宝!

反观现在,却是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毒奶粉,地沟油,火锅红等事件层出不穷,在金钱面前,诚信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就连现在帮助他人,都要瞻前顾后,怕被讹诈。。。。。这让从小被教育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我们情何以堪啊!难道在创造物资文明的同时,精神文明就要被束之高阁吗?难道身为现代人的我们,比起我们的老祖宗,思想道德的滑坡竟然那么厉害吗?

没有信仰,缺少诚信的民族是危险的!我还小,没有办法改变缺少诚信的社会现象,也想不出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现象的方法,我只能默默的从我自身做起,我也希望生活中的每个人能尽量做到这点,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达到“吾以诚信示人,人以诚信示吾”。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月牙儿》是老舍的一部以人物命运浮沉寄寓社会、人性和文化批判的杰作,读了它让人受益匪浅。

月牙儿,贯穿始终的意象,从文章主人公张小月小的时候到她被关进感化院时,一直高高悬挂在夜空,它见证了她艰难困苦的一生,也是她在苦难经历中的唯一寄托和倾诉对象,它是主人公心灵的象征,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象征,微弱惨淡,没有足以照亮寒夜的璀璨光芒,转瞬即逝。

主人公张小月,出生在贫民家庭,小时候面对重病的父亲,孱弱的她就要学着去当铺当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来换取几包救命的药,但是无论她怎么努力,父亲还是离开了她,离开了母亲。母亲靠给别人做仆人来维持生计,低贱的地位注定了她们只能过卑屈的生活。为了生存,母亲嫁给了好心的继父,给她们母女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父母把希望寄托在小月身上,希望知识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但是就在小月即将考上师范的时候,继父意外身亡,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又一次倒塌,学费的增长,生活的重担,对目不识丁的母亲而言无疑是没有出路的。为了生活,为了女儿的学费,母亲成为了娼妓,一个为小月所不齿的职业,当然,如果它能被称为是职业的话。同学的嘲笑鄙视,家长对学校的逼迫,使月儿把所有的耻辱都归咎到母亲身上。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又怎么是不谙世事的月儿所能够理解的呢?被迫辍学,这条改变命运的路就这样被堵死了。她的美丽,她的倔强,使她不幸地被牵扯进官场的黑暗斗争之中,命运的齿轮让她成为了别人的情妇,同时也走上了自己“以之为耻”的暗娼之路,她,重蹈了母亲的覆辙。年老色衰之后,惨遇抢劫和讹诈,被关进感化院,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狱中望着那一弯月牙儿,逐渐寂灭,回忆自己悲惨痛苦的一生。

其实张小月也曾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追求上进,希望通过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因家境贫穷而落空。她美丽的容貌,足可以傍上谭局长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因看不惯他的阴险狡诈而不愿与之为伍。出众的外表,出於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性,不但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招来了更多的祸事。她美好的初恋,对未来美好的憧憬,都因为生活被逼做了娼妓,让她无法再面对昔日的恋人„追求美好结局竟是要靠出卖肉体,而那些阴险狡诈、凶狠残忍、为非作歹的人却依旧过着锦衣玉食、风光体面的生活。这到底是为什么?因为这个堕落的社会,因为这个懦弱的民族,因为一群豺狼般的恶人。社会的黑暗注定了人世间会存在种.种不公和压迫,即使再冰清玉洁,也注定了她孤苦无依的结局,注定了她会被无尽的黑暗包围,注定了她会被重重阴霾吞噬,微弱的光亮难以抵挡黑云的催逼和压迫。在那无尽的黑暗中,没有光明与希望可言,无数和她同样地位的人过着同样悲惨的生活。张小月就是对这个男权社会的控诉的代表者,要改变她的命运,要改变和她同样命运的人的命运,就必须要推翻这个不公的社会,否则,只会有更多的人在命运的纠缠中走向灭亡。

现实会让人低头。最初在面对社会的不公与命运的捉弄时,或许她还会有那么一丝希望,可是悲惨的事情接踵而至,她已开始感到绝望,就好像一个落水的孩子,想要抓住一根浮木,抓住一丝生存的机会,却只能在水中不停地挣扎,最终,没入水底。小月就好像那个小孩,她已开始屈服,开始放弃。没有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交换生活,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人不得不做逼不得已的选择,小月是这样,她的母亲也是这样,很多和她同样命运的女子也是这样,试问,有谁不愿意和自己爱的人过简单幸福的生活呢?可是现实不允许,她们已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如果想要活下去,她能做的就是不计一切后果的赚取食物,赚取能让她生存下去的资本。现实让人失去了本性,失去了原本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幸福美好的东西。有时候人为了生存下去,可以做她们原本深恶痛绝的事情。于是,人成为了现实与社会的奴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书中讲述了两个小故事。 我觉得第一个故事中的麻子爷爷十分冷漠,因为他很少和别人说话,经常好几天都不出门。村里的孩子们总是对麻子爷爷养的独角牛很感兴趣,都想骑一骑。但真的有孩子这么干了,却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们都很害怕他。但当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泛滥的季节落了水,而麻子爷爷却带着他的独角牛去救他们。后来麻子爷爷因为太累了而离开了人世。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冷漠是我们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麻子爷爷一生救活了十一条小小的生命,他在为整个村庄做贡献,我觉得他很伟大。

在第二个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在山上玩耍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们被迫躲进了一个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严严实实。一开始,他们十分害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渐渐地绝望了。但从第二天起,大野开始一遍遍鼓励其他人:我们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开始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来鼓励其他人,连生病的森森也坚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后靠着林娃的大拳头把雪给击碎了。我看到这里很激动,觉得绝望的他们到最后却没有放弃,积极地与冰雪搏斗。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该向他们学习,只有坚持了才会有希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省略号十分常见,看完书后我也学会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还教会了我使用省略号,真是本好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这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最成功、最经典的一部小说——《基督山伯爵》。

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爱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了,并与未婚妻梅瑟德斯结婚。但是幸福的背后也正在酝酿着一种阴谋。梅瑟德斯的表哥费南迪联合邓格拉斯设计了一个陷阱。当邓蒂斯在被维尔福宣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尔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邓蒂斯就成了他的牺牲品,被关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20xx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利亚长老,他可能就带着绝望走向地狱了。法利亚长老教授他知识,为他找回为何关在这里的线索,并告诉他一个并没有人相信的宝藏的秘密。然而,这位长老却因突发病死在了狱中。

他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愚笨变为智者,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呢?

当他知道父亲被活活饿死,未婚妻被别人取而代之,心中该有多么痛苦啊!他想用各种方法报答父亲生前帮助他的人们。同时,也报复了仇人,让他们得到了惩罚,这些都是基督山上的宝藏帮助了他。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一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成了孤家寡人,疯了;最后一个倾家荡产,从富翁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糟老头。

有时候,复仇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复仇是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想勇往直前,必须忍受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伯爵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窦娥冤是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群众基础的名剧,约八十六个剧种上演过此剧。被我国着名国学大师王国维誉为标举全元乃至整个中国戏曲史上的悲剧典范。

作为窦娥冤中最悲惨的人物窦娥,是全剧中形象描写最深刻的人物,我对她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窦娥最主要得性格不是坚强而是柔顺,她的拒嫁、见官、屈招、赴刑等一系列行动与其说是为了突出她的反抗精神,倒不如说是为了呈现她妥协的性格。诚然,窦娥也有坚强和反抗的一面,但我认为那只是次要的和表面的。

窦娥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靠山山崩,靠河河千,接二连三的厄运几乎断送了她所有的生活希望。和那个时代所有遭此不幸的女子一样,窦娥只能在今生今世里苦熬苦握,只能将渺茫的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窦娥很明显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把尽孝守节的精神支住支撑在了修来世的根基之上的。她的艰苦岁月,不是对今生的留恋,而是对厄运的恐惧。为了避免在来世遭遇同样的厄运,她只有“言词应口”地尽孝守节。而今生的厄运越是酷烈,她修来世的意念就越坚定。经历了诸多不幸的窦娥,苦熬苦守,度日如年;醒时忧,梦时愁,见花流泪,望月伤心。她最不能放弃的便是这寄托于来世的最后一线希望。

当张驴儿要做她的丈夫时,她毅然回绝,虽然这当中也含有对无赖张驴儿的鄙视和反抗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我一马难将两鞍鞘,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嫁别人,其实做不得”。她一再劝说蔡婆婆她不要再嫁的理由也仍然是这种贞节观,并且她将女子的不能守节看作是“可悲可耻”的行为。可见,即便不是张驴儿,而是换了一位痴情胜过张君瑞、豪贵可追陶朱公、才比子建、貌如潘安的人,她也一样不会嫁的。

窦娥信天信命、尽孝守节之外,还信官府。当张驴儿以命案相要挟时,她毫不扰豫地选择了“官了”。她本以为官府会“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肝胆虚实”。她在公堂上慷慨陈词、义正辞严地为自己辩白,显然也是将官府看成了是一个能够主持正义的地方。直到被问成死罪之后,她还执迷不悟地以为尚有“官吏们还覆勘”的可能,可最后她还是含冤被斩。

尽孝、守节、信天命、信官府这几条都在窦娥赴刑屈死的过程中起了作用,诸条中只要有一条在她的心中有所松动,窦娥冤死的命运或许会改变。

总的来说,关汉卿是通过窦娥冤来抒发自己对遭受封建制度压迫的无辜百姓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封建社会的黑暗进行批判与反抗,是中国文学史上永远光彩夺目的宝石。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那么是谁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是他们,是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付出生命的代价为我们换来的。他们是谁?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今天是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可谁又能想到90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呢?1840年的鸦片战争,从英国走私到中国的鸦片就有40多万箱,并从中国掠夺走了大量的白银1860年的火烧圆明园,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的英法联军惊叹道:“过去我们只能够想象天堂是什么样的,今天我们真的见到天堂了!”但是,他们还是按照强盗的逻辑把它烧毁了。1894年的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辛亥革命,都使中国签订了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1942年的《南京条约》使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并赔款2100万元……;1895年的《马关条约》让中国割让辽东半岛、中国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款2亿两白银……;《辛亥条约》使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4,本息合计白银9。8亿两……,一幕幕丧权辱国的历史,至今令我们想起来还痛心疾首、义愤填膺。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光代……”。随着这歌声,不禁让我想起来许多为了新中国的胜利,抛头颅,洒热血不顾一切的人,潘东子是一位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少年英雄,他不畏艰险、机智勇敢、足智多谋,多次为游击队打击敌人立下了汗马功劳。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将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了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0xx年的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20xx年的夏天,全世界的人们又把目光向上海看齐,因为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第41届世博会在上海举行,自从开园以来,最多的中外客流量达到70万人。90年后的今天,如同在黑暗里闪出一道光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为我们点燃了希望的火炬。

90年来的风风雨雨,90年的奋斗不息,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天安门广场庄严肃穆的人民英雄纪念碑象征着人民英雄的伟大精神万古长存,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人民英雄们,在这里接受共和国和全国人民的庄严敬礼。

缅怀革命的丰功伟绩,我们掌握本领,争当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秀,团结友爱的好少年。向革命先烈鞠躬致谢。我们今天的好日子是你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你们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中国共产党万岁,我爱你,中国共产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我看过一本书,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里的故事夸张而充满想象,不得不使你折服。

不信?那你听我讲一个书中的故事吧!“在俄罗斯大森林里,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野兽,往往被他们的油亮发光的毛皮所诱惑,我曾遇到过一只玄狐,它雪白油亮的毛茸茸的长毛,简直让人眼晕!我不忍举起手中的猎枪,可是,在漂亮的毛皮上大个洞,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就把钉子代替子弹。我迅速把钉子装进枪膛,小心地接近玄狐,‘砰’,把玄狐的尾巴钉在了树上,玄狐竟从皮里窜了出来,光溜溜地落荒而逃。就这样,我凭着智慧得到了一只完整无缺的玄狐皮。”

这个故事好听吗?,风趣吗?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好听的故事,如《头尾分家的马》,《被冻在号角里的声音》,《里子翻在外的狼》……

《吹牛大王历险记》里的故事大多离奇和荒诞,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但这种夸张的故事中却体现出一种对智慧、勇敢的崇尚,在所有故事中,主人公正是凭接他的聪明才智、勇敢和冷静,或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的收获,或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的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奇功。如在一次打猎过程中,他巧妙地把野猪钉在树上;一次凭借自己眼中擦出的火星点燃猎枪收获许多鸭子;一次为了取回自己的斧头,顺着藤条爬上了月亮。

主人公通过讲述自己这些夸张离奇的故事,似乎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避免不了遇到各种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善于运用我们的大脑,发挥我们的智慧,勇敢、机智而冷静地来处理事情,一切艰险和困难也就变的容易了许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大家应该知道中国的曹文轩吧,我最喜欢他写的名叫《大王书》这本书了,如果大家不知道的话你们一定要去买呀!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对里面的茫和柯还有那本神奇的大王书的特别的感慨,特别是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他们。

茫虽然只是一个小孩,但他却是千万名将士的领导人,看到这里我非常的感慨,没想到茫有这么的厉害。他带着自己的军队与从地狱里逃出来恶魔的首领熄一直顽强的抵抗。有几次还差点把自己军队的将军全部给杀了。读到这里我觉得茫既是一个勇敢顽强的的少年又是一个冲动的将领。

然后我要讲的是柯,可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只大黄狗,而且柯总是在茫遇到困难的时候在他的旁边替他一起想办法,注:柯可是从大王书里走出来的的人物。读完这段话我觉得柯这个人心眼挺好的。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大王书了,这本大王书是在熄把全世界的书拉到一起烧掉的时候从一堆书里面飞出来的这本书具有神奇的魔法,它会飞,会自动翻页,特别是在茫和柯实在是想不出来办法的时候他就会显现出一种图画这样茫和柯就可以从书里面找到熄军的办法了。

这是我读了《大王书》以后的感想。这里面各个人物都有黑暗和光明的一面,我们不也难怪改制看他们的善良和丑恶的一面,这就是我读大王书后的感想。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小兵张嘎这本书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的事情。这个孩子叫张嘎,他和奶奶住在白洋淀边上,一个叫“鬼不理”的小村庄。那几年日本鬼子非常猖狂,八路军在作战中伤亡惨重。有几次受伤的八路军战士无处可躲,只好藏在嘎子家。晚上,伤员叔叔给他讲故事,教他打敌人。这样,受伤的八路军都成了嘎子的朋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嘎子无形中受到了很多革命熏陶,想到要去当侦查员,打鬼子。于是去找八路军干部老钟叔,老钟叔看到嘎子机灵聪明,答应了。开始只是当小通讯员,后来,老钟叔被鬼子抓住了,奶奶也被鬼子杀害了,小嘎子很伤心,为了报仇,参加了八路军。经过多少场大战,八路军终于打败了日本鬼子,嘎子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八路军战士。

我读了这部书后觉得,小兵张嘎很勇敢,很聪明,很佩服他!他和我差不多大就能去打敌人,虽然现在没有战争,我也要多学点本领,长大了好建设我们的祖国!我还喜欢一些描写嘎子的段落,如:嘎子不言声,笑眯眯地站起来,腿往炕上一跪,只一滚,就滚到奶奶身前去了。嘎子说:“奶奶,下回我一定像小猫,慢慢回家。”能看出来嘎子是个懂事的孩子,也是个讨喜的孩子。我真喜欢嘎子!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岁月如歌》是一本自传体散文,作者于漪。在参加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时,曾经听于漪老师讲过课。于漪老师已经年过半百,两鬓斑白,但依然神采奕奕。两个小时的时间,她用温润流畅的语言,智慧而坦诚地解读了为师者的真谛,赢得了全场的阵阵掌声。她五十余载的教育生涯,走出了一条改革和创新之路,硕果累累,被冠以“教师的楷模”,甚至成了当代教育的坐标。

在《岁月如歌》这本书中,于老师用她最质朴的语言向我们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毕生从事语文教育的思想轨迹,写于老师的悲欢和酸甜,写于老师的成败与得失,教我们怎么立志立德,教老师怎样为人师表,教年轻人如何忠诚敬业,从中可以看到当代教育大师不懈学习、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诲人不倦,“一片爱心在玉壶”的风采。岁月谱写了与漪老师无私奉献的颂歌,唱出了一首首激扬飞越的欢歌。“和学生的心弦对准音调”、“把握驾驭课堂的主宰”、“用语言‘粘’住学生”、“教师身上要有时代的年轮”、“一辈子学做教师”……书中一篇篇细腻而生动的文字,一个个难忘而感人的故事,让我读了获益非浅,感受颇多。

读完于老师的《门在哪儿》这篇文章时,我感触很深。作为一名教师,我真的入门了吗?没工作以前以为当教师,只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只要把知识讲清楚,把题目讲明白,学生有问题问不倒就可以,可如今看来,仅仅如此已经远远不够了。我们要给学生的不仅是一桶水,一缸水,而且是一泓流动的清泉。因此,只有大学里学的知识,远远还不能胜任教育工作。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提升自己。这既包括学科知识的补充,也包括教育思想的提升。原来教师一言堂的局面已经不适应如今的教育形势,合作学习,学生为主体才是教学的符合教育实际的。于老师还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是为“学”服务的,“教”不是通知统治“学”,也不是代替学生“学”,教师的教是启发学生“学”,引导学生“学”。教师组织课堂教学不应从“教”出发,而必须从学生的“学”出发。因此于老师的教学还形成“老师教学生、学生教老师、学生教学生、学生间互学”的立体化有序教学结构,使得于老师的课堂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

其次,作为教师不单单只是教给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爱心。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教师的任务是塑造学生的灵魂,必须坚持“目中有学生”的唯人是教的原则。教学、教学,“教”要在“学生”身上起作用,培育“人”才是教育、教学的大目标,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服从于这个大目标,为实现这个大目标服务。教师在课堂上的地位犹如导演一般。导演的胸中时时有观众,目的在于引导观众进入剧情,调动自己的感情,展开联想和想象,从而受到熏陶感染。“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但是离开了严格要求,迁就和纵容学生的爱,绝对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真爱”。“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是活泼的生命体,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独一无二的。要培育他们成长、成人、成才,首先得尊重他们,从思想上、感情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个性。教师要练就一副敏锐的目光,善于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长处与潜力,善于‘长善救失’,把隐藏的种.种潜力变为发展的现实。”教书必须教心,教心必先知心。知心不仅仅是了解学生而且是要让学生了解自己,只有学生信任了你,才会对你袒露出自己的内心世界。

学无止境,只有坚持不懈的充实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才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当初读了《金色的鱼钩》时,只是因为好奇,但读着读着,泪水充满了我的眼眶,我被文中那舍己救人的老班长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哽咽了下午“时,眼泪不由自主地喷涌而出。

多么可亲可敬的老班长呀!为了三个小同志有充分的营养,放弃了热腾腾的、鲜美的鱼汤,去嚼小同志们吃剩的鱼骨头的草根!大家都知道,草根和鱼骨头是没有营养的,可是老班长为了三个小同志,宁愿去吃这没有营养的骨头!

和老班长相比,我们问问自己,我们呢?有不爱吃的饭菜,就背着父母大碗大碗地倒掉,比如有一次吧,家里做了炸酱面,我最不喜欢吃炸酱面,怎么办呢?我眼珠一转,借口说在外面凉凉,跑到外面把面扔了,装模作样地抹抹嘴,回屋了。晚上饿了,又问妈妈要钱买零食去了。读了《金色的鱼钩》之后,我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还有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当”我“把鱼汤送到老班长嘴边时,他还不要,说:”小梁,别浪费东西了,我不行了,你们吃吧!还有20多里路,吃完了,一定要走出草原去!“

这一段看得我是热泪盈眶,老班长明明有可能活下去,但老班长没有,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作者和两个小同志,自己平静地选择了死亡。透过老班长的话语,我看到了老班长崇高、善良的心!

但现实呢?我们连一点点利益都不能放弃,怎么能像老班长一样舍弃生命呢?

直到读完文章,我才知道为什么鱼钩是金色的,因为老班长对同志们的爱是金色的,正是这金色的爱把鱼钩染成了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