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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28篇)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28篇)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3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4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5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6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7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8

岁月匆匆,日月如梭,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一文,学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之前我并不拿时间当回事,但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开始珍惜时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寸金失去容易得,光阴失去不再来。“最珍贵的不是多少钱,不是家里买一辆小轿车,也不是一个多大多么漂亮的房子。我认为:最珍贵的,是时间才对。我永远记得一句名言,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它是最珍贵的。如果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之后,哪怕是亿万富翁也带不走他的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走完了这条路,就没有再生的机会了。

虽然我们只是国小生,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很远,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人等时间,但时间不等人,不会多给某个人一分钟,或者少给一分钟。一个人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了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如果不懂得抓住时间,那这些美好的时光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流逝,永远不会回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学生时代努力学习,长大后就会轻松很多;如果现在不努力,长大挨累的日子有的是。明年这时候,我就上国中了,现在努力十几年,长大就可以轻松几十年。但是想学得更多,学得更好,必须学会节省时间。

正好学校现在正在准备校庆活动,每天下午都有参加各种乐队的同学,班级就剩几个同学了,课也不能上了,如果能用这些时间去写作业,看看书,复习功课,回家后将会轻松很多。

我们的任务实际并不多,只是看我们会不会节省时间,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他的时间会很充裕;相反,不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会觉得任务很多,每天晚上光忙活作业就忙活到了九点多,那他写完作业后还有时间干什么?连复习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他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提高。

时间总是那么重要,会不会节省时间会关系到一个人的成绩和成果,更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节省时间是小事,但他要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9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0

近读《吕氏》,初行甚涩,殆渐入佳境,欲罢而不能。《吕氏春秋》为吕不韦及其门客所撰著,间杂百家,于百家之论取其养并为其所用。吕不韦何人也?作此书何意也?观不韦一生,商人而已。其以“奇货可居”,而贵为秦相,位及尊宠,功成名就,作此书当有所图。虑之再三,方有所悟,虽则揆度臆测、一家之言,姑妄述之。

所图无非在“利”,此“利”非彼利也,乃国家之大利。《吕氏》兼采百家,非一家之专论,非为留恋虚名之荣,探其旨,在于务实求用,以佐 国君,以治平天下为利。试言之。

《孟春纪》之《孟春》,言礼,却非为论理,乃君王行礼教程,详尽君王行礼仪程之所在,行礼所在,命之时。又《大乐》、《侈乐》、《适音》、《制乐》多了些敬畏之言,兼听之明,身危国乱之论,而劝勉寓于论道,论道又成于正听,可谓谆谆善诱者也。此礼乐之论,非为孔孟之言,然睹之则警,闻者足戒,立足于实际,志在导君王之言、行,斯为善言良谋也。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此言之利,在于警策,得与失、取与舍、善与恶、仁与暴、义与毒,皆在一念之间,或为商纣,或为西周,言虽苦,却秉于实。其余《任数》、《察今》、《知度》、《用民》、《有度》、《分职》诸篇,一体而成治国之道。治国之道何在?务其任,揆其要,分其职,察古今之变,顺民为本,治吏为体,则国道可成,民道可存,上下一体,庶几国治矣。

及为任贤举能,察人之道:《论人》、《爱士》、《知士》、《谨听》、《听言》、《察贤》等分而属之。如《察贤》有言:“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为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故逸。“弹鸣琴而治,与星出星入而治,岂可同日而语?故贤能之人,人主曷不渴求?

再有《上农》《慎行》《当赏》等篇,无不以事说理,以理顺事,以事理干于治国,其言论明于时实之务,顺合时情时势。

故,读《吕氏》,要言不繁,真帝王之圭臬,人主之佐策:其旨一、其法一、其成一、其言一、而其质实、其用专、其能用。无虚夸之辞,贵在务实为用。此为国,亦”奇货可居“也,为其利大于言也。而其昭于世也奇,悬之咸阳城门,增减一字千金,盖言之有物,为论不避务实,故而自信如此。

不韦商人耶?相国耶?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1

圣地亚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贯穿整篇小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圣地亚哥经过重重艰险捕获一条“不止磅重的马林鱼”,这个惊人的重量,禁不住让人想象那条马林鱼的形状、身体和硕大强壮的鱼尾。在捕鱼期间,圣地亚哥日夜追随着鱼的踪迹。直到这庞大的马林鱼累了,他才奋起一搏。在与马林鱼较量的日日夜夜,圣地亚哥虽然精疲力竭,但心中那份坚定的信念始终支撑着他,成为他的力量的支柱。

但好景不长,这条硕大的马林鱼被鲨鱼吃了。他只拖到一副鱼的骨架回来。虽然只剩下骨架,但却震慑了从前笑话圣地亚哥的人,他们纷纷向他投来崇敬的目光。

小说以写实的手法展现了捕鱼老人圣地亚哥在重压下仍然保持的优雅风度。这种精神上的永远不可战胜使圣地亚哥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这样的硬汉在生活中是比较难以找到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是被打败的人而不是被毁灭的人。也许有人怀疑老人的智商,认为与这么大的鱼战斗,简直是自讨没趣,兴许还会把自己的命赔上。但是在巨大的诱惑下,人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去搏斗,甚至献出生命。老人在连续多天无鱼的情况下,实然而来的马林鱼便对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使他奋不顾身。这个老人的形象,其实很可能就是作者的一个理想的投射。在现实生活中,人都是脆弱的,即使外表显得很坚强,却仍掩盖不了易碎的心。海明威自己在生活中无法成为圣地亚哥那样的硬汉,于是他用笔塑造出了这样一个他心目中的硬汉。

《老人与海》中的鲨鱼,作为一个与老人对立的形象,又是抢夺劳动果实的不义之士,往往被人们唾弃。但是生活中本来就是处处有竞争者。俗话说得好,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世界上没有人是无敌的,即使没有人敢做你的敌人,你自己也将是你自己最大的敌人。作品中的老人看上去是失败了,但其实他是胜利了。他虽然没有得到硕大的马林鱼,但他却意外地收获了勇气,收获了顽强,更收获了别人的尊重。在现实生活中,谁都想在竞争激烈的人生舞台上占领一个区域,哪怕不是在灿烂的舞台灯光下,哪怕在黑暗的角落里,也是一片天地,是光明外的另一个晴天。

海明威是一个语言的高手,小说中的很多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了我就有所准备了。”是啊,世界上的事物都在不知不觉中变化着,有时向好的方面转化,有时向坏的方面转化。这就提醒我们要时刻悬起一颗警惕之心。“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这样的语言既通俗易懂又耐人寻味。另外,“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海明威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折服的一句话。然而,在霓虹灯下,十字街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总之,我想说,我要说,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竞争与合作,拼搏与妥协。我们要学习《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要与这位硬汉一样,用不怕、不退、不屈、不放弃的毅力去击退敌人,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2

《单翼天使不孤单》这本书是我最尊敬的阳光姐姐伍美珍的杰作。这部小说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有趣,它给我一种亲切和真实的感觉。虽然伍美珍向我们这些读者声明,里面的内容是“真人假事”,但读起来,就感觉像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小事情,只是被加工了而已,让读者越看越爱看。

这本书讲的是大家眼里的“优秀生”张小伟是失去父爱的“单翼天使”。他的内心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渐渐地,他发现周围的同学中,有不止一个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们表面上和大家一样快乐,内心却有抹不掉的忧伤。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的故事。

在我的身边,其实也有一些单翼天使,他们表面上和大家一样快乐,但内心却隐藏着苦衷。他们和书中的张小伟一样,小心地隐藏着内心的忧伤,以坚强、乐观来对待周围的人和事。我的一个同学,他失去了母爱,他想恨妈妈,但却恨不起来,因为他虽然失去了母爱,失去了和妈妈在一起玩的快乐,但他却得到了更多亲人的关爱和呵护。就这样,他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坚强。

我曾经听说过关于单翼天使的一个传说:在我们还没有出生以前,世上有很多苹果,有的苹果长得很可爱,上帝就忍不住咬上一口,这一口,就是一大片幸福。然后,被上帝咬去一口的那些苹果会遇到一些不如意,它们成熟过后就变成了单翼天使。生活的磨练,以及对人生的独特体会,将会使单翼天使们得到上帝格外的眷顾。

相信我,单翼天使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只要拥有一颗坚强、乐观和充满友爱的心,那将会吸引越来越多心心相印的朋友。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3

我有许多好看的书,其中有《冒险小虎队》、《中华上下五千年》、《实用文摘》、《百科全书》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百科全书》先了500余幅精美的图片,内容丰富,构思精巧。它包括科技、军事、动植物、地球、宇宙、历史等方方面面。书中介绍的科学知识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霎时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激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我翻到《宇宙星际》一章中,木星-太阳系中称“老大”时我就被吸引了。木星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最大的一个,它那圆圆的大肚子里能装下1300多个地球呢!质量是地球的318倍,历害吧!书里还有星座名称的起源,北斗七星的位置,水土流失的危害等等。这些课外知识让我知道世界原来是这么大,真是无奇不有,需要我们认真的去学习和不断探索才行的。

当我恋恋不舍的放下这本书时,心里想“我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探索书中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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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5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里面的一本书——《蓝色的兔耳朵草》,非常有意思。

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讲: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是,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山花豹、还有那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只笑猫于死地。但是,为了他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然被几只兔子偷去吃了。于是,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路的家里。绿毛龟却告诉他,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出现。

是啊,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至今,我还忘不了20xx年发生的5。12大地震,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爱的奇迹,令人触目惊心。我印象最深的是来自一位伟大母亲的爱。就在一处坍塌的民宅中,救援人员在那里奋力地挖掘着。忽然,发现水泥板下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她的双膝跪在地上,两只手按在地上。但是,她的背上面压着一块沉重的水泥板。救援队的队员们看了,就去拿工具把这位母亲上面的水泥板挖去。这是,细心的队长就就在正要去找东西时,隐隐约约的看见了这位母亲怀里有一个婴儿。于是,队长急促的喊道:“快来呀,这里还有一个婴儿。”队长就慢慢的挪动着那位母亲的双臂,就出了那个婴儿。婴儿被救出以后,正在那里号啕大哭着。也许,婴儿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他的母亲为了救下他,已经去世了。就在婴儿被救出来的时候却意外发现他母亲的手里还有着一条没有发出去的短信。短信上写道: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妈妈还是爱你的。救援队的队员们看了深深的被这位伟大的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动了。看了刚才的故事,我不由的感叹起来:“原来爱真的会出现奇迹,爱是那样的伟大。”

这就是我看的《蓝色的兔耳朵草》。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6

因爱国而努力——读《岳飞传》有感

说起“岳飞”这两个字在我们国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岳飞精忠报国、仁爱正义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前两天,我有幸拜读了《岳飞传》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岳飞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平凡。岳飞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整个岳家军还有他的师傅周侗也都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但是,他们怀着一颗爱国的心、怀着自己的信仰闯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他们都是平凡的,但他们的人生绝不平凡。

岳飞给我的另一个印象就是爱国。这在他写的词——《满江红》中体现的尤为突出。整首词语调慷慨激昂,无时无刻不催人奋进。其中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知唤醒了那个社会时期的多少少年,也是他对自己壮志未酬的呐喊!这让我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成果。我们都没有经历过岳飞所经历的那样的坎坷,可是无论身处于什么地方、什么年代、什么境况,我们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不能忘了自己世世代代相传的中华民族的精魂,不能忘了是什么哺育我们长大。有人说:“爱国不就是两个字吗?天天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这句话没有说错,但也绝对没有说对。爱国不仅仅是两个字而已,它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情怀,更是一个国家的人心所在。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我们的国家;而外国人也有他们所热爱的祖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任何人留恋它,没有任何人去为它更繁荣而努力,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完全崩塌瓦解。爱国,只有在嘴上说说是不可能有用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还没有能力做多伟大的报效祖国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请让我们从讲文明礼仪做起吧!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吸引着世界各国相交。但是,去年我却经历了一件既让我感到愤慨又让我感到羞耻的事。那是一个傍晚,我偶然看见了两位在街边散步的外国友人。当时风挺大,一只塑料垃圾袋被卷到了天上。他们正在议论:“这里怎么有这么多垃圾?”“这里的人都把垃圾随便扔大街上……”“中国人都这样的嘛……”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能把中国人想成这样呢?但我转念一想:他们这样评价我们不就是因为现在还有人乱扔垃圾吗?如果我们没有人乱扔垃圾,那我们在别的国家的眼里的形象就不会是这样了。是我们给了别人践踏自己的国家的机会。同学们,我们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的现在就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要讲究文明——从现在开始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主动给人予善意的微笑、给需要的人伸出友谊之手,把路边歪倒的小树扶正……这些都是我们随手可做的小事,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一个人纵然有极高的智商与学历,如果他不讲文明礼仪,甚至于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那还算不上是“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讲文明礼貌只是爱国的体现之一,爱国还有别的表现——努力。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新鲜的血液,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做“血液”应做的事。岳飞为祖国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这是他能做的事。而我要做的不是去打仗,而是要发奋学习。“八国联军”入侵我国,“火烧圆明园”掠夺了无数珍宝;日寇侵华,烧杀掠夺;这都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太弱小,没有反抗能力。而如今,我们的国家又开始繁荣昌盛,国力日渐强大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高科技核心技术还没有研发出来,所以很多方面常常受别国的牵制。我们就该从现在起奋发学习,为将来能作为青年一代为祖国更日益强盛做准备,让祖国的综合实力更强,不受其它国家的欺负,永远屹立于地球的东方。

同学们,我们都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都像岳飞一样,只是普通、平凡的人,但应有炽热的爱国情怀,带着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努力奋发,让我们为社会、为祖国走出一条不平凡的路来!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7

早在五年前,我的书架上就有一本《欧也妮·葛朗台》。当我得知这是一本关于“吝啬鬼”的书后,就没再翻过。因为我在这之前已读过一本叫《悭吝人》的书,领教了阿巴公。今年寒假,我偶然地翻开了它,就再也没轻易合上。

阿巴公是个贪婪至极的人。如果葛朗台仅仅是贪婪,那也不会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也就不会如此感兴趣。重要的是,葛朗台的形象概括了整整一段历史,他的吝啬也含有特定的历史内容。

葛朗台老人是位法国大革命前后的人物。从书的开头我们便可看出他具备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一切特点,没有多少文化,却精于盘算。他的每笔投机从没失败过,至使财富不断膨胀。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地感受到了葛朗台本人的性格——吝啬。尽管家财万贯,却几乎无消费。我们甚至不能说他“爱钱如命,”因为在他眼里,钱比命重要。“把死人看得比钱重就叫做没出息”。把兄弟的死讯告诉侄儿没让他犯难,可要说出“你一点家产都没有了”倒让他感到难于启齿,因为这句话“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苦难。”

在事故中,我更看到了葛朗台老头的“朋友”,个个都是唯利是图的人。很显然,这是当时社会的悲剧。在拜金主义横行的世道上,一切权利的中心就是金钱,金钱是万能的,它使人的灵魂扭曲变形。巴尔扎克正是捕捉到了这一点,才写下了发人深省的《欧也妮·葛朗台》。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欧也妮的爱情。而在这样的家庭中的爱情必然是苦涩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却受不了来自各方包括父亲葛朗台的反对。夏尔由于家中破产,被迫与欧也妮分手。这一切的祸根就是金钱与迷恋它的人们。以至于当葛朗台死后,可怜欧也妮守着他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逐围猎的对象。

写到这里,在我脑海中已不仅仅是葛朗台老头的吝啬与欧也妮的纯真,这简直是一个悲剧。而且是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悲剧。它平凡而其惨烈程度却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一切的是命运;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则是金钱。

我曾反复地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我甚至想写一篇续文论改变欧也妮的命运。我想过,这有时代的因素在内。法国革命后,日益膨胀的资产阶级中势必会出现拜金主义,这同封建社会出现人剥削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人的贪婪导致了这样的一场悲剧。不看从前,就拿现在的人来说,难道没有一个人跟葛朗台有相似点。我们扪心自问,自己就从来没有像葛朗台相似的经历吗?不是,我们有。现在的人并不强于以前的人多少,只是社会强于以前的社会。人,似乎总是这样,自己取得了多少,就想得到比这更多的;自己失去或将要失去多少,就想失去更少的。难怪比尔·盖茨还在不断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也难怪他会为几美元的停车费而嫌贵了呢!这——就是人的贪婪。可怕,但挥之不去。

也许有一天,一本名为《大方人》的书会成为世界名著,与《欧也妮·葛朗台》、《悭吝人》同名。但也许这不可能,因为人的贪欲还在。或许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会减少,但不会消亡。或许还会有许多未上演的悲剧已经彩排好了。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8

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9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0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1

詹天佑是我国的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的这一路段,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完全由我国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

詹天佑回国后,满腔热忱地准备把所学本领贡献给祖国的铁路事业。清政府任命他为总工程师,在修筑铁路的过程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他常常在狂风怒号,黄沙漫天,如果一不小心就会坠入深谷的地方工作,他始终在野外工作。他不顾外国人的嘲笑,一直工作着。这条铁路在他的建设下仅仅4年就竣工工了。这是多么伟大的工程啊!

读完后,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学习他那种顽强不屈,不怕困难、挫折,一直坚强的精神。在生活中能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意志坚定的人很少,我们经常因为一点芝麻大的事而不高兴,搞的大家都不愉快,又会因为碰到了点困难而退缩。可是詹天佑却在外国的阻挠和挖苦下坚持的把这条铁路给建造了下来。

我们常常在学习中会遇到困难,但是我们很快就放弃了,而没有把它给解答出来。要是我们有这种精神,那么还有什么困难可以难倒我们呢,还有多少“绊脚石”、“拦路草”可以阻挡我们攀登科学呢?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詹天佑当时的环境那么的恶劣啊,他都坚持完成工作。而我们的学习环境那么的好,却不好好学习。

希望大家读完这篇文章,能激起大家学习的斗志。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2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李鸿章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历史书中对他的简单概括:剿灭太平天国,洋务运动,签署不平等条约。镇压太平军,让我感到可气,签署不平等条约让我干都心痛,即使实操办洋务运动,但北洋水师的覆灭让我彻底的认为他是个无能卖国贼。

在一次去图书馆找关于曾国藩的图书时,我看到了梁启超先生写的《李鸿章传》。对于梁启超,在我们心中无疑是变法英雄,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史学家、文学家,并且他们在政治上还是敌人。我便想看一看,在梁公的笔下,李鸿章又是个怎样的人。

这本书给了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为自己的学识感到羞愧,对梁公的见解感到由衷的敬佩。并且让我们从新认识了这的备受指责的晚清重臣—李鸿章。 书中,梁公对这位饱受争议的人物评价颇高,开篇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 针对世人人对李鸿章的贬讽,梁公用客观的事实,理性地定位李鸿章,评价李鸿章一生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梁公写的一句评价:李鸿章是事势所造英雄,而非造势之英雄。

李鸿章是晚清统治阶层里为数不多的杰出人物之一。他的见识超出同侪,对当时中国现状深切忧虑,深知中国处于“三千年来一大变局”,于是他倡导洋务运动。他也是中国近现代化事业的主要开拓者,洋务运动时期他开办工厂,修建铁路,建设海军,办新式学堂,派留学生留洋,这些方面无不对中国近代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只可惜他学习洋务之皮毛、改良经济而不改良政治,最终没有把中国带向富强。再加上甲午海战的失败以及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他被当时四万万国人 咒骂着 及后世之人 痛斥着 ,而 他的功绩也在无形中被否认。

纵观其一生,可圈可点处众多。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李鸿章所居“乃数千年君权专制之国,而又当专制政体进化完满,达于极点之时代”另外他又是个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人,铸就了他人生的悲哀。

看完书之后,感慨颇多,心中也难以掩盖对李鸿章的同情和惋惜,生不逢时的他,承受了太多的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在灯枯油尽之际,还被迫与俄国公使签下密约,还仍放心不下国家…这一切也深深的打动了我。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3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

“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4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5

鲁迅写了一篇《父亲的病》,反映了当时青少年的生活,令我深有感触。

文中讲述了鲁迅小时候,父亲得了水肿,不能起床,于是请了一位名叫陈莲河的名医看病。陈莲河提出许多奇怪的药引,一对“原配的蟋蟀”,“平地木十株”。可这些药引对父亲一点也不管用,最终父亲死了。

这篇文章生动的写出当时的社会黑暗和庸医的无能,陈莲河的医术其实并不高超,他的医术并没科学依据,这是多么可笑的医生!他们根本不懂得如何治病,只是四处骗钱罢了,用迷信的说法,冤鬼作祟。看上去十分神奇的医术,其实是故弄玄虚,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鲁迅不只是要讽刺那样的医生,更是讽刺当时的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他们太迷信了。也是无可奈何,才请这样的庸医。所以,我想说封建思想太害人的,在当前的社会我们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要相信实质性的东西,对那些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懂得分辨,抵制社会丑恶现象,提升我们的素养,让社会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6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7

去年,师兄送我一本《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是中学语文教师吴非 老师的教育随笔。该书篇幅较长,分为六部分,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教育的不同问题。该书收录的是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杂感随笔 , 有的 是 记录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的是教学 的 随想,有的则是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

一看书名,我很惊诧,更是迷惑 , 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想揭开它的真面目。“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吴非老师的字里行间 透着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在《母亲教我的歌》中, 他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一点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着莫大的作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的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若父母亲缺乏理智,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家长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家庭教育具有及时性。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其情况可说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 及时 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而学校,老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进行共性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 周全 到每个孩子的特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和心理品质 ,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 良 好的基础,又可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当然这里只讲了很少的一点,这本书还让我收益颇多,比如让我明白:教师不仅是园丁, 教师自己本身 更 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学生;教师也不仅是春蚕, 其生命在每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就应该站着教书。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8

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