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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3篇)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在《秋天的怀念》一文中,作者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而他那重病缠身的母亲忍受着自己被病痛的折磨,忍受着儿子的病痛给自己的双重打击,还忍受着儿子暴怒无常的脾气,时时给儿子关心、帮助、鼓励。为了不让儿子回忆起伤心事,这位母亲做什么事都是小心翼翼的。她对儿子的爱多深啊!天下的母亲都一样,哪位母亲不想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自己的孩子呢?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3篇)

那次,我转学了,从乡村转到了县城。到了新学校的我很不适应,妈妈可能察觉到了我的不适应,便开始早晚接送我。早上,妈妈送我到学校,我便开始了我一天的学习生活——早读,早读以后妈妈才离去;下午,妈妈的身影又出现在校门口,伴着我离开学校。路上,妈妈听着我在学校的所见所闻,脸上时不时地还会露出笑容。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样的事我的母亲也会做,有什么好赞美的。可是我认为,这是母爱的一种表现,就算平凡,那也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熟悉起来的,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健康成长起来的。

母爱,是每个母亲给孩子的关心、教育、爱护。当你犯错误时,是母爱替你受过;当你调皮时,是母爱给你宽容;当你伤心时,是母爱给你安慰;当你失去希望时,是母爱帮你找寻目标;当你快乐时,是母爱让你笑容更灿烂。而这些母爱,孩子们往往不容易发现。只要你善于发现母爱,你会觉得,它比什么都珍贵,比什么都伟大!

母爱,其实就是母亲给你的一点一滴!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2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十分感动。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一天母亲央求儿子去北海看菊花,儿子的答应让母亲喜出望外,母亲絮絮叨叨地说去公园的计划和儿子小时候的趣事,不小心说到了儿子的痛处,便悄悄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在医院,母亲临死前都不忘关心自己的儿女。最令我感动的是,母亲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从这句话中,我知道在这位母亲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她自己。这样伟大、无私的母爱,在我妈妈身上也体现出来。说起我妈妈对我的关心,可以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但是,最令我难忘的是那一次。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发高烧到40度。妈妈急坏了,一时慌了手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邻居的一位阿姨提醒说:赶紧送医院呀!妈妈一听,急忙披上大衣,背着我就往医院走。路上,行人稀少,寒风呼呼地刮着,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虽然很轻但是还是被妈妈听见了,妈妈放下我,才知道我穿着单薄的衣服。便脱下自己的外套给我穿上。我说:不行的,这样您也会感冒的,您还是穿上吧!妈妈说:我是大人,身体比你健康,你已经感冒了,万一病情加重怎么办!我拗不过妈妈,只好穿上了。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着点滴。护士姐姐正在旁边给我换药,见我醒了,便说:小朋友,你醒了。你可不知道你妈妈在你旁边守了你一夜呢!刚刚才出去。吱的一声,门开了,只见妈妈拿着一个盒子,说:我熬了点鸡汤,你快喝吧!看着妈妈眼睛里的血丝,还有点凌乱的头发,我禁不住一头扎进她的怀里哭了。

是呀,母亲是最体贴、最慈祥的,母爱是最无私、最伟大的。我觉得我们应当为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双腿瘫痪的儿子拥有活下去的勇气,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耐心地鼓励他,最后,这位母亲去世了,儿子却在母亲的教育下好好地活了下来。这便是《秋天的怀念》。读罢此文,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拥有对母亲的敬佩与深深的愧疚。你过生日时,她会为你买来一个大大的蛋糕,并欢迎你带一群朋友到家里疯玩,而她过生日时,你或许一点都不知道;你和她去看电影时,在电影院碰到了自己的朋友,你毫不犹豫地为朋友买了一张票,并要求她坐到靠边的那一排;有一天看到你字写得好,便用半个月的工资为你买了一支派克钢笔而作为鼓励,而你马上就用钢笔和朋友换了一个MP3??忽然有一天,她去了,你才会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是的,这就是我们的母亲,这就是我们难以读懂的母亲。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今有“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想起了我的母亲,总有一件事让我怎么也不能忘怀。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我学完奥数回来,在电梯里,一个酒疯子突然闯了进来,我不敢仔细地端详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又高又胖,手里拿着匕首,他进来时,傻笑着,望着我和母亲。母亲立即把我推到一边,用那并不高大的身体将我护着。要知道那人手里拿着把匕首啊!他东晃西晃,在电梯里撞来撞去,我害怕极了。终于,他下了电梯。在他走出电梯时,母亲用眼睛向我示意,意思是说不要说话。母亲难道不害怕吗?在母爱这种力量面前,任何危险都阻挡不了她,这便是最好的诠释。

母亲,难以读懂的母亲!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莫言写了许多小说,近日闲来无事,我读了《生死疲劳》这部长篇小说。以寓言方式观照历史、借荒诞书写现实。讲述了一个农民家庭悲欢离合、兴衰演变。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作为本书的序。小说共五部53章,从地主西门闹土改中被枪毙开始,因其在当地主时自以为做了不少好事而呜怨叫屈,大闹阎罗殿,被阎王发落先后为驴、牛、猪、狗、猴,最终轮回为一个大头婴儿。故本书第一至五部分别以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狗精神和结局与开端为题,浮浮不绝地讲述着自我离奇的经历。

小说经过六道轮回的想象跨越生与死,悲悯着历史变迁中无常的命运,歌颂着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的执着生命力。

西门闹当地主时有一妻两妾、百余亩土地。死后其妻白氏作为地主婆住在祖坟边的草棚守墓,其二姨太迎春改嫁其长工蓝脸、生下西门闹的一对龙凤胎儿女西门金龙、西门宝风;蓝脸与迎春婚后生一儿子蓝解放(之后任县供销社主任、副县长职)。西门闹三姨太吴秋香嫁给黄瞳,之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黄合作(系蓝解放之妻)、黄互助(系西门金龙)之妻,。故事围绕西门闹六道轮回中与蓝脸夫妇的感情纠葛开始了洋洋洒洒,扣人心弦叙述。

人死后不明白真的没无另一个世界,有没有六道轮回之说,有没有佛说的因果报应。我不明白,尽管近年科学家们正在努力寻找着人死后的精神是否以量子缠绕一样的方式存在在四维、或者五维、六维空间,但我还是不相信这种可能性。但我相信因果定律。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就有因。天命不可违,天命就是因果律,天命就是良知,就是事物存在的规律性。告诫人们的是否极泰来、乐极生悲、祸福相随如影随形的道理;告诉人们的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人生欲望很多,但如果德不配位,则必有灾殃。这是我的第一点体会。

莫言怀抱华美颓败的土地,决意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看着它在历史中渐渐荒废并确认它在荒废中重新获得庄严、锋利。《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长篇小说,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最终执著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得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对土地,对农村、对山东高密那个家乡的眷恋热爱,是莫言之所以成为大家的情怀,这大概就是初心。人不管走多远、飞多高,必须记住你是谁,你出发的起点在哪里,你的目标是什么,不要迷茫,不要迷失,不要沉沦,这就是不忘初心。这是我的第二点感觉。

以人们熟悉的章回体承受关生死疲劳的磨砺,将中国人百感交集、庞杂喧哗的苦难经验化为纯美准确的诗篇,抒发心中的祝福,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祷人民祥和、自然,经过字里行间流露出莫言的心愿。我出生成长在农村,我深知中国农民真的很苦、很勤劳、很俭朴,也很坚强、很善良、很伟大。书中的一个个农民那熟悉的形象、生活和语言,似曾相识,我们也经历了农村一天天变得美丽起来,农民的生活一天天幸福起来这一历史变迁。把章回体与现实结合起来,把农民的苦难、坚强与社会的大变革结合起来,把生与死结合起来,把历史与当下结合起来,体现莫言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这是我的第三点感觉。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我最经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爷爷一定有办法》,它的作者是菲比。吉尔曼。这本书讲的是自从约瑟一出生开始他的爷爷就为他做了一张神奇的毯子,随着毯子越来越旧,爷爷把它改造成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最后改造了一个奇妙的纽扣。约瑟有一天突然找不到这个奇妙纽扣了,他又气又急,在爷爷家东翻西找还是没能找到。最后,约瑟把这件事情写成了一篇有趣的故事。我对这篇故事印象最深刻的是伴随约瑟童年的那张神奇毯子,每当毯子变旧变脏后,它总是能以令人惊讶的方式回到约瑟的生活,成为约瑟最喜欢的东西。很佩服这位爷爷的聪明才智,能把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东西改造成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真羡慕约瑟爷爷灵巧的双手,我也去看看家里有什么不怎么需要的废旧物品,来尝试改造下,把它变成像这本书里描述的神奇毯子、奇妙纽扣一样的好东西!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6

看着《背包十年》书名就有一种莫明的敬佩,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本性,自由的天性。可是现实中有太多的本性和天性被压抑,或许不够勇敢,或许不够坚定,或许...实在是太多太多的牵绊,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太少人能想做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好处,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我们向往而不敢前往的方向。

忽然想起了一个寓言关于穷和尚和富和尚的故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贫者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能做到穷和尚,如此洒脱,坚韧,聪锐有几个就如当今像小鹏一样背包客又能有几。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完美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齐。

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我无关,也许这就是背包客洒脱的的心态吧,漫漫旅程一切事物都那么完美,一切困难都是那么稀疏平常,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可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惊奇。

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向“在路上”,真正把自我融入旅程,把心放飞在永远阳光明媚的天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充满能量,不断驱动他不知疲倦的欢乐并充实的前行。

看完这本书,的确有背包旅行的冲动,可是想到像小鹏这样洒脱,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才发现自我真的做不到,也许背包客不知是自我真正的梦想,仅仅是自我渴望自由的天性而已。

回归生活,回归自我现实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就把背包客的的冲动放到心底珍藏,抽时间体验旅行的乐趣,也许有一天,放飞的心不愿回来,就成为了真正的背包行者。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日,我读完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人生。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音乐,11岁入戏院乐队,之后,耳聋已开始的他酷刑,直到完全失聪。晚年里,心爱的侄儿也负了他。贝多芬身处悲苦的深渊!可他对生活抱着炙热情怀,充满信心和期望,让往昔美妙的岁月悠久地照耀着他,战胜人类的平庸、自我的命运和痛苦,成为胜利者,如果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还有什么事成不了呢

此刻我们的生活和谐完美,虽然环境很好,可是许多人却平庸、碌碌无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些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自我的梦想,失去了信心与期望。

我们要树立远大的梦想,遇到失败、挫折、困难时,就到贝多芬的意志与信念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必将得到不可喻言的收获。前年轮滑比赛前,我起早贪黑、不怕酷暑,跌倒了爬起,不惧疼痛,最终得了第一名。就是因为我有这种热情,对取得第一名充满了迫切的期望。我记住这次取得好成绩,无论遇到什么的挫折与坎坷,都永远满怀热情,充满信心和期望,一步一步实现自我的愿望。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看完了世界潜能开发大师安东尼·罗宾的《唤醒心中的巨人》后, 终于明白了,原来一个人的成功有时候是离不开必要的动力鞭策,即使这种鞭策刺痛心灵的话,但我们仍应该感激。在这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用来唤醒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真实目的,并控制自己的生活,激发自己控制命运的能力。

阿里巴巴总裁马云说过要做一个能够活120xx年的企业,为什么它能够有这么大的口气?我想这和他的“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理念有关。一直以来,无论是阿里巴巴,淘宝,始终把顾客放在第一位,很多人包括我一直不能够理解马云作的淘宝网是如何盈利的,因为淘宝是一个免费的电子商务的平台,而且马云承诺在未来三年淘宝仍将免费,我想,这就是一个企业家的胸怀!而且淘宝所做的东西必须要经过马云的亲自审核,马云说自己现在对互联网的运用仍然停留在收发邮件和浏览页面上,就是这样一个对互联网一窍不通的人却能够团结一大帮人和他一起缔造了一个互联网的神话!

福特说“你认为你能或是不能,你都是对的。”如果你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并且能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我认为你想不成功都很难!而很多人总是很容易被别人所影响,被环境所影响,我想环境不过是人们为自己的懒惰和消极找的借口!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文明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文明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后来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曾经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文明是疑问最多的文明,是最难以解读的文明,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能力,因而,文明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曾经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么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弃,选择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和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现在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文明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文明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文明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现在的伊朗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意义上的文明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曾经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文明之间深层沟通的意义。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知道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悲剧。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文明衰落原因。(附:作者为“千禧之旅”所写歌词)

千年走一回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千年一叹》——我为它的沉重而莫名地叹息。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史记》

《史记》是我国历史学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是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是司马迁对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贡献。

全书包括本纪、表、书、世家和列传,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本纪”除《秦本纪》外,叙述历代最高统治者帝王的政迹;“表”是各个历史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全书叙事的联络和补充;“书”是个别事件的始末文献,它们分别叙述天文、历法、水利、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和现状,与后世的专门科学史相近;“世家”主要叙述贵族侯王的历史;“列传”主要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阶层人物的传记,少数列传则是叙述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君长统治的历史。

《史记》就是通过这样五种不同的体例和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和补充而构成了完整的体系。它的记事,上自黄帝,下至武帝太初(前104—101)年间,全面地叙述了我国上古至汉九年级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的历史发展,是我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不记得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买下这本砖头大的书,或许是被发着光的莫言二字所吸引。今天看到书架上落灰已久的它的时候,便再忍不住想为它写点什么了。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错了!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又臭又长的书中的作家要强上许多的。

人类有的往往是美丑,善恶,却绝没有错与对。

就像该书中的黄瞳亲手崩掉了恩人西门闹的脑袋,也是因为背后有人唆使,而洪泰岳丧心病狂,针对所有单干户,甚至不讲道理,自以为是,可我们能说他错了吗?不能,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人民公社,站在人民公社的角度他又是对的。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不能看的太极端。

倒是很欣赏书中的蓝脸——中国唯一坚持到底的单干户(单干户:原指没有参加农业合作社的个体农户,与个体手工业者)反观,一直将自由看得比天高的我,倒像是一颗行星,绕来绕去,终究是在那轨道上,想要逃离的、拜摆脱的终究也只是父母的管教,我问自己,若生在那年代,我能像蓝脸那般单干到底吗?“不行!”我知道的,顶多是加入公社暗暗腹诽吧!写到这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懦夫。就像小时候,班里有个披头发的女生,又黑又长的头发垂在腰间,好看极了。我心里暗暗羡慕却绝不敢这样做,甚至随着另一些女生说人家疯婆子,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是虚伪的。

或许人们都应该活得轻松一点,趁余生还长,去做想做的事情,否则就像是书中六道轮回的西门闹,生亦是疲劳,死亦是疲劳。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_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 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着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

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最近我阅读了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真是受益匪浅。它成书于春秋末期,在中国军事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对中国的军事学发展影响非常深远,在世界军事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主要论述的是战略方面的理论,比较抽象,但哲理性强,可借鉴的范围很广。孙子兵法的作用远远不再局限于一本军事著作的范畴,它还被广泛运用于政治斗争、商业竞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到战争规律、哲理、谋略、政治、经济、外交、天文、地理、等方面内容,堪称古代兵学理论的宝库和集大成者,在世界广为传播。

在当代,一些相关企业要求员工的入门基础就是熟读《孙子兵法》,因为它的作用及地位在管理的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在《孙子兵法》的《谋攻》当中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本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书中的语言叙述简洁,内容也很有哲理性。在古代,很多将领用兵都受到了该书的影响。处于当代的我们更应该像古人学习!

有人说,读《孙子兵法》的启示就是:无论做什么都不要有一颗仁慈的心。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与古代是不一样的,虽然也需要竞争,但它们竞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至少现在不用我们上战场与敌人厮杀,只是与对方动脑子竞争,专业的话就是心理战。

在《孙子兵法》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在战场上的技术,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如何在社会上立足的技巧。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别和自己过不去》一看书名,便有一股想一口气将这本书看完的想法。于是便用了几天的时间,好好读了下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这本书是李可欣写的,这本书书从88个方面分析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是某些你所不能或者不愿意意识到的人生侧面的反应机制。它们囚禁了你,使你感到恐惧。它们实际上是虚假人生的雇佣军。你所有的信仰、感觉、思想、观念和恐惧都通过形形色色的行为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普通的行为能够揭示出最不一般的动机。通过倾听自己行为的回音,你就减缓了反应机器的运行,从而帮助你深刻的理解自己。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为这些事烦恼:我为什么总是干蠢事?我为什么如此偏执多疑?我为什么这样容易丧失信心?我为什么总是怀疑自己的能力?我为什么特别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我为什么在平静的生活中也感到心力交瘁?

如果你正在因为这样的行为、习惯和想法的困扰而得不到你理想的生活,那么我建议你看看这本书。

一旦你认识并理解了自己人格中的某个方面,你就有能力摆脱桎梏来看自己了——将“真实的自我”同虚假外表进行对比。正是这种自觉想楔子一样插入你行为的机制中。一旦发现了真实的自己,罩在你身上的那层虚假的外壳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因为它惟一的目的就是防止你看见自我。

通过审视自己的各个方面,你逐渐除去虚假的外衣。每当一个反应分析曝光后,你就向真实的自我走近了一步,直到清除所有的屏障。当你逐渐感到真实的自我时,罩在外面的壳开始出现裂缝。然后整个外壳消融殆尽,一个无所畏惧、充满信心的真实自我最终显现出来。你会开始理解自己为什么这样做,这样思考或者这样感受。

对自己行为的全面理解使你达到了心理上的自觉。这也许并不足以将你从机械行动中立刻解脱出来。但是,你不舒适的感觉会在你的生命年龄中加上一个心理钝齿。即使你没有自觉地下决心去立刻改变这种行为,但对此类危害性行为的继续感知会最终导致变化。在任何情况下,打破行为反应的机械性后,你的生命就会进入一种新的感知水平。尽管你还有同样的行为反应,但它们已经不再是机械自动的了。你每次要自觉地决定去做出某种具体行为。即使最顽固的习惯行为也可以在慢慢消解,直到完全消失。当你的生活不再是机械运动的时候,你就开始看到真实的自我,你就开始了真正的生活。

本书中的88个案例就是让你能够获得一种内省能力——客观地看待自己。一旦你有了这种能力,你就能够停止生活中的各种机械行为。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能够清贫,但不能够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明白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仅能够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齐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明白怎样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潜力,培养自信心,构成实践潜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窥其究的心理翻开了《围城》。从此欲罢不能……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不如说游学)回国、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一个个人物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劣根性、生活的真实性,入木三分地撕裂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与孙柔嘉相识是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苏文纨与曹元朗、赵辛楣与赵太太他们从相识到结婚更是偶然了。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有的人为它两鬓斑白、有的人为它枯萎凋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理想爱情似乎太遥远,所以到最后不得不举起双手,向现实、向生活、向婚姻缴械投降。看一看现实中的生活,十之八九的人在结婚之前都不曾想到自己的婚姻是这般景象,许多人在结婚的那一刻都会问自己:这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爱情和幸福吗?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法国哲学家罗素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不管用什么来比喻结婚,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红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进去的人却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爱情的红钥匙弄丢了,只剩下串钥匙的那根绳子还套在脖子上,其实爱情已经被岁月调配得五颜六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便向往国小里哥哥姐姐们的欢天喜地;到了国小幻想自己如中学生一样多愁善感;进了中学又开始期盼像大学生一样潇洒自如;刚跨入大学却又踮起脚尖遥望围墙外的精彩世界;上了班,看见老板们一个个都气宇轩昂,于是自己开始筹划着跳槽或创业;到了四五十岁,看见老人们领着孙子孙女在夕阳下散步,心想自己为了事业辛苦劳累了半辈子,什么时候才可以像这些老人一样静享天伦之乐?等到老了又反过来怀念童年时的天真纯洁。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中既无纯善也无大恶,有的只是贴近生活的真实感。作者把自己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通过一个个故事反映出来,让读者明白什么是人性的美与丑、真与假、实与虚。

有人说《围城》是一本智慧的书、也有人说《围城》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不管《围城》是本什么样的书或者说钱钟书写《围城》用意何在,但它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改变一代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未婚者把它当作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而所有人都应该把他当作人生的一面镜子,一面透视灵魂的镜子!

《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会有!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作为传统的哈萨克牧民,居麻一家每年冬天都要到寒冷、荒凉的阿勒泰南部冬季牧场、沙漠进行放牧。那里一片荒凉,人烟稀少,几十平方公里才住了几家人。往年都是居麻夫妻带着二女儿加玛放牧,大女儿、大儿子和小女儿都在定居点和县里读书。今年李娟的加入且和另外一家人一起放牧,使冬窝子变得热闹起来。

二女儿加玛是一个十九岁的高挑、大方、美丽的女孩子。但因家里劳动力不够被迫辍学回家放牧。加玛在得知自己没机会读书后,在家里认真地帮忙放牧。在过了最冷的日子后,每天七点起床去放牧,天黑了才能回冬窝子。在人烟稀少的荒漠中放牧,没有人聊天只能静静的听手机放的歌。那荒漠中寒风呼啸,通常只有零下十几度。在李娟去了冬窝子之后,加玛让李娟教自己写汉字,每天去放牧时带上本子,用棍子在地上学写汉字。加玛想着去县里打工,学点手艺。在离开冬窝子定回居点照顾生病的奶奶的时候仔细打扮,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并且绣花的花样子与众不同,绣品形象优美、线条流畅。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加玛丛未抱怨过,想着学习,对未来充满希望,依然充满对美的追求。

居麻和妻子在日复一日的单调放牧中,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每日的早茶、中饭、晚饭从不马虎,精心的准备,一家人快快乐乐的吃饭,父慈子孝,笑声响亮。在家里有客人的时候热情招待,拿出最好的食物与客人分享。在闲时穿上最好的衣服骑着马互相串门。

生活虽然艰苦但活的有滋有味。一家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邻里和睦。

但长年的艰辛劳动,令居麻和他妻子一身病痛,有时候痛得路都走不成,整天把阿士匹林和止痛药当饭吃。加玛身体虽然很好,但因缺乏维生素指甲扭曲的很严重,只有十九岁但已初显老相。儿子札达也整天这痛那痛,还咳嗽的很严重。

但生活的条件很差,没电只能用太阳能电池板蓄电照明;没水只能去外面铲雪,但雪中有很多的灰尘、牛粪、马粪;人多草少,气候严寒。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被磨损的青春,一晃即过。

条件很艰难,他们仍旧对生活充满希望。仍旧就坚强的生活下去,如同在雪灾之后的草那样繁茂生长。加玛依然在李娟的指导下学汉语,李娟在教辅书的指导下学哈语。一切都是那样的安详、和谐。

在等待退牧还草的日子里,牧民很期待完全定居的日子。因为那样可以获得大量的补偿金,还可以不那么辛苦。例如居麻,想拿了那笔钱买部车子实现自己的梦想,还可以通过跑运输赚点钱养家,日子没有那么苦。但如果不准再游牧,这个哈萨克族的古老传统就会消失,这也是牧民不乐意见到的。他们正在传统和新的生活中艰难的徘徊。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孩子,你慢慢来》,书名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抓住了我的心。作者龙应台的文笔细腻,全书蕴含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的爱的气息。

这是一本记录作者龙应台的两个孩子的成长的散文,简单的文字,浅显的语言,母亲的想法,孩子的天真,在书中表露无疑,作者并没有长篇大论的谈论关于教育的大道理,有的只是一个母亲在叙述发生某件事情时,母子间的反应和对话,非常的生活化。龙应台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她自己的教育方法,用温情引领孩子认识世界,鼓励他们自由、理性地思考,用安静、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孩子“像一株小树一样正直”地成长。她随时随地耐心地教孩子认识自然万物——天上的云、路上的车……这些文字是那么地朴实、细腻,简洁地还原着一幅幅岁月画面,没有议论、抒情、感慨,只是简洁的描述,让读者看到,听到,触摸到,然后若有所思。

孩子的教育是一条漫长的路,需要母亲慢慢地走。作者有时也有迷惘:要不要孩子在中国台湾的幼稚园接受一点中国文化的传统教育?怎么跟孩子解释“神话、迷信、信仰”的不同?作者所有的爱都在细微,耐心中付出。作者懂得:爱,必须对幼小生命尊重,尊重缘于平等——从孩提时代起,就告诉他:你的名字叫做“人”。也因此,当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才不会简单地去粗暴指责,才能逐步培养他们珍贵的品质——善良、正直、诚实、优雅和担当……

这是孩子的成长手记,也是极好的启蒙日志。温情的教孩子看这个世界,鼓励自由和理性的思考,用安静、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孩子“像一株小树一样正直”。平常琐碎的句子,也因为有爱而动人。长长的成长之路,要慢慢的让孩子吸收丰富的营养,培养他们珍贵的品质——善良、同情、诚实、优雅和责任,收获友谊和爱。

孩子对于女人究竟意味着什么,那漫长的孕育之苦,随着一个小生命的出现化成无限的甜蜜和喜悦。小小的身体将带着女人的烙印,延续着她的情感,他们彼此陪伴,以全新的心情体验生的痛楚和喜悦。她觉得那个生命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是自己跨越生死迎接到的宝贝,他将是她的全部。我细细的看过她写的每一段亲身体会,当我再经历的时候,感觉是那样真实,她不是对传统母职的歌颂,而是对生命的实景写生。

“孩子,你慢慢来!”给了我很多启发,是啊,你慢慢来,慢慢的等你长大!

作为一名母亲,有了宝宝以后,我看见别的孩子,会有一种忍不住的关心,一种出自母性的表现,不像曾经的我,对别家的孩子提不起兴趣,因为那时自己还没有成为母亲,对小宝宝的感情也是从自己的宝宝身上开始培养起来的。

当大人觉得对于小孩该学习什么,该了解什么,总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小孩的身上、脑海中。可曾问过小孩的意愿?也许小孩的身心发展是不成熟但不代表没有自己的意识;也许动作很慢,但总有做好的时间,不要看到慢腾腾,就强加其成人的模式。

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学生时,有时会很生气,有时也会对学生很大声。我是否能够细声细气地和学生交流,让学生能愉快地接受我的建议。我是否能不批评学生,而换一种方式来教育学生。尊重学生间的差异,不同的学生运用不同的、适合他们的教育方法,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充满欢乐。老师要带给他们欢乐,而不是无穷的压力。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教育不是赛跑,教育学生应该慢慢来,多给学生一点时间,多给学生一点耐心,教育是慢的艺术,我们必须与家长一起慢慢等待孩子的成长。我想对所有的老师们、家长们说一声:教育孩子,请慢慢来。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记得《四世同堂》是在自己国小时代第一次读的,不过那时候体会不是很深,很多情节已经不记得了。现在中央电视一台正在热播《四世同堂》,勾起我许多感想,决定重读一遍原著。

花了3天时间,终于把《四世同堂》读完了,很受感触。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固执,每次和朋友争论对日本人或美国人的看法的时候,我的说辞会那么偏激。尽管在全球化的现代社会,我们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使用他们的产品,但是想要从我嘴里吐出一句赞美他们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没说过他们一句好话,因为我不是政客,更不是外交官,我只是一名热血的纯粹的中国青年。我所受的教育根深蒂固,让我明白了我们自己民族所受耻辱的历史,记住了自己的先祖心中所藏的仇恨,我想我也会让自己的下一代明白这段历史,记住这种仇恨。

无论世界如何变化,我想我们国家都不要大意,永远不要相信敌人的眼泪和巴结的笑脸。利用和平时代,把自己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打造强大的军事力量,这样,就算我们没有侵略别人之心,也要有足够的力量保护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防止别人侵略,防止悲剧重演。

《秋天的怀念》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