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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31篇)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31篇)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红旗,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有着深刻的意义,它历经几番波折,才能够像今天这样,自由自在地飘扬在这蔚蓝的天空中。

今天,我在学校里观看了一部与“红旗”的来历有关的电影红旗飘飘,在这部电影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英雄人物。其中,我最敬佩的是电影中的桂大妈。她只是一个山村老妇人,她没有读过书,什么也不懂。不过,她会不顾一切地保护自己的国家。在红旗飘飘的电影中,有一段剧情对我震撼很大:桂大妈和她的二女儿桂花接到了石亮的指示,并且拿到了红布。有一天,她们正坐在桌子上绣红旗,当她们绣好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本来她们以为是石亮派人来取红旗了,可是当时没有暗号出现,于是,她们连忙把红旗叠起来,藏到了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就在这个时候,当地的一个恶霸刘球带了一帮人闯了进来,他们个个凶神恶煞,手中都拿着一把枪。尽管如此,桂大妈并没有被他们所吓倒,她的心中依然充满了一股对抗恶势力的勇气不慌不忙。刘球开口就问她们有没有藏红纳红,桂大妈一口咬定没有。刘球问了好多遍,但她就是不肯承认。这时,刘球并未放弃,他在桂大妈的家中到处乱搜,眼看,红旗就快被他找到了,桂大妈心急如焚,担心红旗会被刘球搜到。过了几十秒的时间,红旗就被刘球找到了。桂大妈见情势不好,就连忙跑过去一手夺过了刘球手中的红旗,刘球一看,气急败坏,就开枪杀了桂大妈。桂大妈临死前,还紧拽着红旗,桂大妈的鲜血早已洒在了鲜艳的红旗上。后来,幸亏石亮带人及时感到,不然,恐怕桂花也要遭此毒手了。从这儿我看出了:桂大妈这种爱国的精神,即使她什么也不知道,不过,她却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那一面红旗,就像她的大女儿已经死在了敌人的手中,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就不让小女儿去参与了,反而,她自己也参与了这件事情。

如今,我们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快乐。而这一切,都是归功于像桂大妈那样为了革命而牺牲的伟大,是这些先驱,创造了如今这和谐的社会。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这就是被称作史诗的《战争与和平》。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即将到来的日子里,为了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孩子们,能体会到新中国的来之不易,学校掀起了一场读英雄人物故事的热潮。我一口气读了好几本,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本——《两个小八路》。

《两个小八路》是著名作家李心田的一部反映抗日战争的杰作。故事发生在1942年,正值抗日战争时期,故事中的两个小八路:一个叫孙大兴,一个叫武建华。他们俩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在战争烽火的洗礼中迅速成长起来,像两只雏鹰,迎着满天的风暴,振翅欲飞……

这两个小八路,我更喜欢十三岁的小通迅员孙大兴。你看他“闪着光芒的乌黑的眼珠,结实的胸脯挺得高高的,两条有劲的腿并得紧紧的,身子站得笔直,活像一棵茁壮的小杨树……”。他爸爸孙连长自小受苦,因为不忍屈辱,杀死了地主家的少东家,带着年仅八岁的孙大兴投奔了八路军。在一次战争中孙连长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发誓要为爸爸报仇。赵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解放全中国受苦难的人们去斗争。

一次行军时,孙大兴腿受了伤,组织决定让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孙大兴,到敌战区我地下党员老靳家中养伤。孙大兴是个坚强的孩子,腿摔伤了,他忍着疼痛连哼都没哼一声。孙大兴还是个遵守纪律又固执的孩子,他教育武建华不要拿别人的东西,硬是将老乡给的一个鸡蛋分一半给武建华吃。他机智又勇敢,在敌战区和武建华一起烧掉了伪军的粮食,协助老靳炸掉了敌人的炮楼……为了联系上二营部队,将敌人引进老龙谷,孙大兴和通迅班长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任务。孙大兴因腿部受伤不幸被敌人活捉,他机智勇敢地与鬼子周旋,最终将鬼子带进了我军的埋伏圈——老龙谷。敌人全军覆灭,孙大兴也倒在了血泊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看看他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们,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困难可言,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有时候,我仅仅是学习上的一点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我想以后不会这样了,生活或学习中再大的困难也拦不到我,我一定勇敢地渡过这些难关,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效我的祖国,就像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呼兰河传》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的小城呼兰河。当我盖上这本书时,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小城中的人们的无知和封建迷信更引发了我对那个时代人们的思考。

《呼兰河传》这本书描绘了二十世纪小城呼兰河的种.种人事事: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呼兰河年中盛事:跳大神、放河灯、唱秧歌、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小团圆媳妇的惨死;性情古怪的有二伯以及冯歪嘴子一家的艰辛生活。

其中那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和小团圆媳妇令我印象最深。书中,那个大泥坑不断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人也有,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把坑填平。而那个可怜的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又是给她跳大神,又是给她算命的,跳大神的时候甚至让她用滚烫的热水洗澡,她洗一次昏一次,昏了三次。最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活活弄死了。其实通过这两件事反映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与封建迷信。大泥坑不断地带来麻烦,却没人想去把它填平;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想了各种办法,却没人去请医生给她看病。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和迷信既让人哭笑不得,又引发了我对她们的思考。

现在,随着时代在不断进步,人们慢慢地去掉了那些无知与封建迷信。但是那个黑色的社会却永久地留在了我的心中,因为它引发了我的思考,使我沉浸在了那个黑色的社会中。《呼兰河传》这本书形象生动,具有讽刺意味。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你心柔软,却有力量》的封面上,几位小藏僧盘坐于地,倚在淡绿的墙下,各自手捧一本书安静地阅读。这画面让人感到,柔软的心,确有力量。

读林清玄的文字,总觉得似月光荡漾在水面上,偶有花瓣或树叶飘落,内心也随之泛起浅浅的波澜。或许,这种感觉就是柔软吧。这本最新散文选集,分六辑,选取了作者不同时期代表性作品功共48篇文章,向我们道述了柔软的力量。

人生有得失,我们总免不了在失去什么时悲伤叹息,但倘若我们有一颗柔软心,便会明白,得与失只是因缘的无常,有时只是过于在乎了。非常喜欢的古董莲花汤匙破碎了,心里念着,也不过是泥土做的。柔软心,是一种坦然。

《飞鸽的早晨》一文中,听了老师讲的关于生命的故事,弟弟放走了哥哥抓来的鸟儿们,晨曦照来,大地苏醒,心潮澎湃。柔软心,是一种慈悲。

柔软心还是一种记忆,儿时少年的记忆。在茅房里怀着虔诚的心情咕嘟咕嘟喝下两瓶汽水,心满意足地打出气嗝儿;红心番薯,不仅是一家人果腹之物,也记录着父亲的背影和那个年代;萤火虫飞入芒花,诉说着母亲的忍耐,那也是属于母亲的光泽。这些是林先生柔软的记忆。

柔软心使我们认清自己。

真正的生活品质是一种求好的精神,不是丰富、高档的物质生活所能企及的。没有泛滥的攀比和奢靡的炫耀,自己要在有限的条件下寻求“该条件最好的风格与方式”,创造出“愉悦多元的心灵空间”。同时,也要保持理想的远景,不管顺境逆境,常怀感恩之心,认真努力,积极向上。

柔软心还使我们洞见人生的智慧。

不必欣羡象征富贵与吉祥的牡丹,只要真实纯朴,喜爱鸡冠花也是一种美好的认知。果树被剪枝,尽管流出汁液,尽管要忍受冬日的严寒,但它们仍等待着春天的发芽,人也要这样。

其实,人生诸多智慧皆在平常生活之中。看花赏月,焚香喝茶,因了柔软心的细腻,皆可得感悟,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正如林清玄在《柔软心》中所希望的那样,书中文字“洋溢着柔软心的香味”,感情诚恳真挚。文章里亦引用了很多佛家故事与箴言,使其透着智慧禅机,令人回味无穷。比如“人圆即佛成”,华严境界的四法界,等等。

感觉得到,林清玄是在用自身的经历和感悟向读者传达着柔软的真谛!      经历着人生种种,柔软心帮我们沉淀了思想的杂质,保持着心中的清明,我们以从容的心态不断超拔自我,不疾不徐。这就是柔软的力量!      林清玄说,“柔软心是莲花,因慈悲为水,智慧做泥而开放。”是啊,柔软心是莲花,是菩提花。拥有一颗柔软心,便可智慧地生活,幸福地生活。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一天,妈妈说给我买了一套新书,兴奋的我急忙打开了箱子。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七本五颜六色的厚书——哈利波特!于是,我开始了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七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故事的开头是以哈利·波特的姨妈姨夫——德思礼夫妇开始的。这本是一个高傲、规矩的一家人,但是一群古怪的家伙打乱了他们的生活,原来,这些人其实是巫师。在巫师世界,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

他杀掉了波特夫妇,可他却杀不掉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伏地魔唯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将孩子送到德思礼家,让德思礼抚养他,等长大了,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

在猎场看守海格的帮助下,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兹,还交了两个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

故事的高潮还不是这,哈利为了阻止伏地魔拿到长生不老的魔法石,自己与奇洛对战,幸好邓布利多及时赶到,阻止了伏地魔的阴谋。

我觉得,故事充分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

第一:哈利波特的父母虽然被伏地魔杀死,但是他是在心中不忘这件事,而不是向许多别的书的主角一样,天天说什么我要报仇我要报仇的,充分地体现了年幼的弱小,自己对巫师世界的陌生。

第二:伏地魔因为没有杀死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使自己变成了游魂。但是,我们发现,最多20xx年时间,伏地魔便找到了不下10个身躯供他使用,最后还贸然侵入奇洛的身体与奇洛共用一个身躯。这只是为了拿到魔法石,杀死哈利波特。这显示出了伏地魔的邪恶和魔法高强。

本书的其他人物也起到了许多作用,罗恩、赫敏、邓布利多、海格……等等等,这使我们不仅仅只注意到了主角哈利波特。这种写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书有益,收获才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有收获!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狗来了》的作者德国的尤塔。鲍尔, 本书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故事主要讲了狗的老伴去世多年了,所以狗决定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先在一家饭馆里做了保安,他不忍心把像自己孩子一样调皮的狗和不像坏人的猪赶出去,就辞职不干了。第2天早上,狗和猪成了好朋友,一起去辽阔的世界去逛,狗默默的帮助猪,让猪认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有了信心。在一次喜剧演出中狗和猪表演的《王子寻求幸福记》圆满成功,也实现了猪做明星的梦想。结束后,狗离开了猪,自己往前走。

他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了来代课的老师,如果有像狗一样的老师多好,他一边游戏一边教孩子们学习,孩子们很喜欢他。其中一段,放学以后,狗忍着疼痛自己打扫孩子们吐的樱桃核,我觉得表示狗很善良很疼爱孩子们,但是狗如果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就更好了。因为孩子们不能只顾学习,也要有劳动的意识和责任。后来,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和熊一起逃生。

狗和熊开着汽车到了熊的朋友家,第2天狗生病住进了医院。他觉得医院里很安全,警察不会进医院抓人的,他想在医院里一直装病。可是,一只生病的公猫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又准备帮助公猫家里的那30只无人照看的小猫。于是,他不顾个人的危险跑出了医院,去照顾小猫了。一开始,小猫们很怕狗,狗给小猫们吃了自己买的罐头,小猫们才慢慢信任狗。狗带着小猫们离开了这幢危险得要倒蹋的房子,来到了熊的家,熊和熊的朋友也收留了小猫们。小猫在熊家生活,因为他们各自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所以熊和狗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去教育小猫们。但是没有成功,小猫们就想回到自己父亲旁边,狗想到了一个办法,就用红笔在30只小猫身上都画上红点点假装小猫们都染上了麻疹,乔装打扮后,成功送到了医院。

他们继续往东飞奔,在酒店里,熊想当一位青云直上的女政治家,去改变当今世界。狗没有同意,因为办这件事很危险,会失败的。后来他们争吵着分手了,但是狗还是默默的关注着熊。并且帮助了好多人。一天,熊在演讲的时候,不幸被揭穿,在关键时刻狗把熊救了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他们一起返回了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狗不仅善良、聪明、勇敢而且乐于助人。我很喜欢狗,也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学好知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在我高大的书柜中,有一本橙红色书皮的图书,尽管它躺在书柜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抵挡不住我对它的热情。因为这本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与人生哲理。想必你读过一遍后,一定受益匪浅、回味无穷的。它就是由法国作家儒勤_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富翁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环游了地球一周。大家想想在当时19世纪70年代的社会条件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是多麽艰巨的任务,更是一件让众人都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自信、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绅士。想必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一位和福克先生的品质一样的人,我敢保证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也一定会成为十全九美的人。

这是一本多好的书呀啊!我想在这里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也想告诉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

让我们播下书籍的绿种,收获丰硕的知识。让书籍陪伴我们一生,染发我们永远在书的海洋里翻滚、畅游。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梦是多么的荒诞离奇,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富有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发生了许多事,都是些不可思议的事,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她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强、天真和机智。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吧!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最近我读完了一部世界经典名著《堂吉诃德》。它的作者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堂米盖尔·塞万提斯,而《堂吉诃德》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堂吉诃德》一书讲述了一位住在西班牙拉·曼却地区的穷乡绅被骑士小说迷了心窍,突发奇想去当骑士,还带上一位邻村的农夫桑丘·潘沙做侍从。他觉得作为骑士没有意中人不行,便编造出了一位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他把客店当成堡垒,把店主人当成堡垒的长官,让他封自己为骑士。他还把风车当成巨人,把两大群绵羊当成两支军队,把红酒袋当称巨人的脑袋,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砍乱劈,弄得满屋子都是酒,甚至把理发师的铜盆当成曼布利诺头盔……他干的疯事简直数不胜数、不可计数。

初看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供人消遣的庸俗之作。有句话说得好:“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果然,我仔细一想,堂吉诃德放弃村子里和平安宁的生活,出来历尽艰险、饱经风霜地做游侠骑士,真的只是因为疯吗?不!他做游侠骑士有许多难能可贵或荒.唐透顶的原因,其中包括了:为家乡和心上人增光,让侍从当上海岛总督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他要复兴衰亡已久的骑士道,锄强扶弱、尊老爱幼、保护妇女……这些都是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

堂吉诃德代表了正义与光明,而他想象出来的坏魔法师啊、坏巨人啊以及种.种恶势力则象征着邪恶与黑暗。它是以一人之力,抗衡万般邪恶呀!他吃尽了苦头、受尽了折磨,依然无怨无悔,维护的是正义啊!许多人都认为他又疯又傻,十分可笑,竟把这样一位伟大的骑士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殊不知,真正可笑的,正是他们自己、乃至整个被利益驱使的社会!他们之所以觉得堂吉诃德可笑,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正义,没有爱!

哭丧着脸的骑士啊,你疯得既荒.唐透顶,却又高尚无比。愿你的灵魂能在天堂之内、上帝身边,得到永远的安息……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近期,我读了《再被狐狸骗一次》中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让我顿时间感受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会有着一段感人的真爱。

这一篇文章中,写了一只母狐狸,叫蝴蝶斑,她和一只叫灰背的雄狐狸结为夫妻,并产下小雌狐黄胸毛和小公狐黑鼻头。可是,幸福的时光往往是短暂的。有一天,他们一家子出去觅食,刚走到一片草丛旁时,一只巨蜥突然从草丛中窜出来,一口咬住了走在最前头的雄狐黑背,有用长长的尾巴把小雌狐黄胸毛扫出去了一丈多远,直挺挺的躺在了那里,母狐蝴蝶斑还被巨蜥的爪子抓瞎了眼。

可谁也没有想到,蝴蝶斑竟把她唯一的依靠——黑鼻头清窝赶出了家中!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沈石溪,直到有一天,他从书中知道了,原来凡事没被清过窝的小狐狸,都智商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

在我看到这段话时,心中不由得一酸,原来我错怪了蝴蝶斑,她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变成窝囊废,宁可饿死也要把黑鼻头赶出家门,变成一只强壮的公狐狸。

是呀,母亲总是这样,她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里面总是都饱含着浓浓的母爱,不管自己的处境,也要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春天,给自己一个冬天,每个孩子的生日,就是每个妈妈的受难日,让我们把春天的绿芽,种在妈妈那冬天的土地上吧!也为我们的春天抹上一声笑声,为妈妈的冬天抹上一丝阳光吧!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这一个星期,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冒险家,有一天,他离开家去外边冒险经过了丛林、高山、村庄等地方,遇到了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我最感兴趣的地方就是:那一天下着鹅毛大雪,主人公骑着马还在前进,雪停以后,主人公正好遇到一个十字架,就把马拴在了十字架上,而主人公就躺在雪地上睡觉,第二天主人公起来一看,他的马不见了,抬头一看,他的马竟然在教堂顶上的十字架上,原来他昨天拴马的十字架就是教堂顶上的十字架,由于昨天雪下的太大,把教堂都覆盖了,第二天雪融化以后,马厩在教堂顶上了。

读了这本本书,我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手脚灵活、勇敢的人。我要向她学习,尤其是勇敢这一点,我想想自己,别人一吓就把我吓个半死,看来我还得锻炼我的胆量啊!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不跪着教书》是吴非的一部教育随笔,由于是随笔,闲暇时读的很轻松,在轻松的文笔中,透着作者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作者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让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很大作用。

曾看到这样一个案例,让人匪夷所思。案例:小A是一个平时少言寡语的小女孩,打扮得却很像一位假小子,非常听话,上课从来不讲话,却也从不发言。可是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她竟然接连好几天没做作业,考虑到她性格内向,开始我让她回家补上就行了,老师不批评。可没想到平时那么听话的她竟然只补了一小部分。问她原因,她一句也不回答。我心想:“这孩子怎么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应该问问家长怎么回事?”于是让她请家长来一趟,结果等了三天都没来,而且每一天她都会撒一个在我们成人看来十分可笑的谎。事情更严重了,我于是亲自在放学时到校门口请其家长来谈谈。她妈妈到办公室后,我刚跟她妈妈说了一句:“小A这几天作业一直没有完成。”我话还没说完,她妈妈就冲上前,“啪”地使劲打了小A一巴掌,自己马上也红了眼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小A还只是一个国小生呢。她犯了错误自然不敢跟妈妈承认,老师要请她妈妈来,她为了逃避,自然要撒谎,而为了圆之前的那个谎,她又不得不编出更多的谎,这无疑是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在对儿童实施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教育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然而家庭教育却起着关键作用,由于这种关系,二者必须有机结合达到合谐统一。做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是连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纽带。教师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在家表现,针对情况制定措施。作为家长更应该主动到校了解学生在校表现,配合老师做好工作,限事态于萌芽状态,切实负起家长的职责。可一部分家长往往是临渴才掘井,发现自己的孩子落后很多了才来关心,表现为被动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让我们为共同的目的一道担负起对孩子的教育吧!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因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他遇见了公爵天人、柴群猫、帽匠、三月兔、素鸭、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我们要勇敢、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学完詹天佑这一课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让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詹天佑》这一课讲述了在1905年,清政府提出要让自己国家的工程师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计划中,有许多帝国主义出来阻挠,要挟,但不管怎样,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铁路的艰巨任务。赞扬了他杰出的才华与他的爱国精神。

文中的几句话让我感受很深:如。

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儿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人员之口。“

这句话’精密‘一词写出了詹天佑对工作很负责任,一丝不苟的精神,也写出了詹天佑对工作人员很严格的要求。不让工作人员有一点马虎,要对工作负责。不然会惹外国人讥笑。

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满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不管条件怎样恶劣,詹天佑始终坚持在野外工作。白天,他攀山越岭,勘测线路;晚上,他就在油灯下绘图,计算。

’黄沙满天‘’狂风怒号‘’始终‘’野外‘。这几个词语中,可以看出自然环境的恶劣。但在这样的条件下,詹天佑还领导着工作人员成功修筑了铁路,再次体现出詹天佑杰出的才华与爱国精神。

从这篇课文中,我感受到了,詹天佑杰出的才华与爱国精神。虽然我们没有詹天佑那样一样伟大,但我们要学习詹天佑的爱国精神与他的优秀品质。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我很喜欢读书,更喜欢一篇很短但令人感受不少的文章——《谁动了我的奶酪》,作者是一位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逊。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一空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心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还在等着奶酪自己回来。再寻找中的唧唧明白了许多道理,并把他们一一写在墙上。经过千辛万苦,无数次失败、迷路,终于找到了大量的新奶酪。他并没有贪婪地去享用这些奶酪,而是决定只带上一点点,再去寻找新的奶酪。

如果说我在生活中是他们四个中的哪一个的话,我想我是哼哼与唧唧的结合。我向唧唧一样打算着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用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支持下去。

如果我想要做哪个角色,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唧唧这个角色,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改变,不断地调整和更新自己,才能在这个茫茫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想《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很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并引领我找到了另一个领域,取得我梦寐以求的成功。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0

人性之真:葡萄,她藏起公爹,却从未隐藏自己;从不戴虚假面具,活出一个真我。她无知无畏,只忠于那颗与生俱来一尘不染的菩提心,因而她能洞察人生的真谛是活着,并知行合一,认真快活的活着。有人误判她疯,那是因为,真,于大多数人保鲜期只限于童年,而于葡萄却是贯穿一生。

人性之善:葡萄,她善待每一个她爱或爱她的生命。从至敬至亲的公爹到奄奄一息的陌路人,从时爱时恨的男人们到憨态可掬的猪崽们,都曾从她那里获得慷慨到牺牲自我的恩惠。是她的,就是她的;该她的,就该她的;不该她的,她一滴不贪。这,就是葡萄在自己的世界里所界定的规则,并默默地自行圆满着。葡萄似菩萨般仁慈、大海般宽厚地包容着人性的假恶丑,却在被俗世蒙蔽的眼里,易被解读成一根筋,傻。天知道是谁傻,还有就是那群因避世而双眼未曾被完全蒙蔽的侏儒们,他们终究是看到了她的善。

人性之美:葡萄,人美,心美。人哪,缺啥就会渴望啥,啥稀少啥就是个宝,人人趋之若鹜。当你得到渴望已久的那啥,就会有种满足感由心而生,莫名的幸福。葡萄原本就生的美,在那洪荒战乱的年代,更显得水灵娇媚。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当然也有非君子,一边心里嘲笑不懈着葡萄,一边却跃跃欲试要一亲芳泽。亲到了,那叫个滋润,咋样?心里美吧,是葡萄让你幸福了。葡萄有颗菩提心,更美的是她竟然完全不知情,只在荡秋千时偶尔能听见心底最美丽的声音,享受着那一刻的幸福。而这于被蒙蔽的世人是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只有那群侏儒们看见了,这样美丽的心灵,只看看都是一种幸福!

似疯非疯,她真;似傻非傻,她善;予人幸福,她美。至真至善至美之葡萄,尽在严歌苓小说‘第九个寡妇’。从来不看小说的我,深深的爱上这位质朴淳厚,浑身散发着黄土地芬芳,简简单单,却能包容万物的王葡萄。

总之,如果有人被喧嚣的尘世闹心得浮躁到不能静,那就请翻开严歌苓小说第九个寡妇,书中自有真善美!或者,据闻电视剧即将开拍,如果能等,敬请期待荧屏里那一颗玲珑剔透活灵活现的葡萄吧!

八年级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1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