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岳飞传读后感(精选31篇)

岳飞传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利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成了《岳飞传》。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主要讲述了岳飞从军到伐金的一生,展现了一代抗金英雄岳飞精忠报国、壮志未酬的英雄气概。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民族英雄岳飞吧:

岳飞传读后感(精选31篇)

岳飞字鹏举,南宋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他精通韬略,也精于骑射,也很擅长诗词、书法,他高尚品格和爱国主义精神为历代的人民所传诵。他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千百年来一直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不畏艰难困苦,自强不息的精忠报国情怀。他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岳飞廉洁奉公、行若明镜、事母至孝、严以律子、厚以待人、令出如山、赏罚分明、身先士卒、骁勇善战等优良品质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岳飞在治军上,既能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连金军也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宋金时期,金灭辽、灭北宋占据中原,又频繁发动南侵战争,所到之处烧杀淫掳,许多城市重镇经金军洗劫,几乎成为空城。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和痛苦。岳飞带领岳家军抗击金兵,收复中原,被人们千古称颂,而赵构、秦桧、万俟卨等人也将永远是千古之罪人。

看完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也对岳飞充满了敬佩之情呢?

岳飞传读后感 篇2

因爱国而努力——读《岳飞传》有感

说起“岳飞”这两个字在我们国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岳飞精忠报国、仁爱正义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前两天,我有幸拜读了《岳飞传》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岳飞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平凡。岳飞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整个岳家军还有他的师傅周侗也都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但是,他们怀着一颗爱国的心、怀着自己的信仰闯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他们都是平凡的,但他们的人生绝不平凡。

岳飞给我的另一个印象就是爱国。这在他写的词——《满江红》中体现的尤为突出。整首词语调慷慨激昂,无时无刻不催人奋进。其中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知唤醒了那个社会时期的多少少年,也是他对自己壮志未酬的呐喊!这让我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成果。我们都没有经历过岳飞所经历的那样的坎坷,可是无论身处于什么地方、什么年代、什么境况,我们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不能忘了自己世世代代相传的中华民族的精魂,不能忘了是什么哺育我们长大。有人说:“爱国不就是两个字吗?天天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这句话没有说错,但也绝对没有说对。爱国不仅仅是两个字而已,它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情怀,更是一个国家的人心所在。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我们的国家;而外国人也有他们所热爱的祖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任何人留恋它,没有任何人去为它更繁荣而努力,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完全崩塌瓦解。爱国,只有在嘴上说说是不可能有用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还没有能力做多伟大的报效祖国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请让我们从讲文明礼仪做起吧!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吸引着世界各国相交。但是,去年我却经历了一件既让我感到愤慨又让我感到羞耻的事。那是一个傍晚,我偶然看见了两位在街边散步的外国友人。当时风挺大,一只塑料垃圾袋被卷到了天上。他们正在议论:“这里怎么有这么多垃圾?”“这里的人都把垃圾随便扔大街上……”“中国人都这样的嘛……”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能把中国人想成这样呢?但我转念一想:他们这样评价我们不就是因为现在还有人乱扔垃圾吗?如果我们没有人乱扔垃圾,那我们在别的国家的眼里的形象就不会是这样了。是我们给了别人践踏自己的国家的机会。同学们,我们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的现在就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要讲究文明——从现在开始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主动给人予善意的微笑、给需要的人伸出友谊之手,把路边歪倒的小树扶正……这些都是我们随手可做的小事,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一个人纵然有极高的智商与学历,如果他不讲文明礼仪,甚至于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那还算不上是“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讲文明礼貌只是爱国的体现之一,爱国还有别的表现——努力。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新鲜的血液,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做“血液”应做的事。岳飞为祖国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这是他能做的事。而我要做的不是去打仗,而是要发奋学习。“八国联军”入侵我国,“火烧圆明园”掠夺了无数珍宝;日寇侵华,烧杀掠夺;这都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太弱小,没有反抗能力。而如今,我们的国家又开始繁荣昌盛,国力日渐强大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高科技核心技术还没有研发出来,所以很多方面常常受别国的牵制。我们就该从现在起奋发学习,为将来能作为青年一代为祖国更日益强盛做准备,让祖国的综合实力更强,不受其它国家的欺负,永远屹立于地球的东方。

同学们,我们都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都像岳飞一样,只是普通、平凡的人,但应有炽热的爱国情怀,带着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努力奋发,让我们为社会、为祖国走出一条不平凡的路来!

岳飞传读后感 篇3

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带你打开知识的宝库;书籍好比万花筒,让你看透大千世界的缩影;书籍好比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你回味无穷……一本好书会使你有许多的感触,使你受益终身。

小时候,听妈妈讲过岳飞的故事,知道他是一个大英雄。上了学,我爱上了阅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岳飞传》。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人的故事。岳飞那种精忠报国、为祖国奉献的爱国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书中介绍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必我一一说来,仅仅一首满怀英雄情怀的壮歌《满江红》就让我感触颇深,为之一振。当吟诵起“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时,内心的感慨更是如江水般不断涌入。

当时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等地区,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撤回鄂州。那时候的他怀着收复山河的梦想,却被奸人秦桧等人所迫害,在郁郁中写下这首诗。

上阕,开篇五句气势恢宏,深深地揭示了他不忍心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被占,心中激怒,又写了他对考取功名的藐视。下阕,表露了他拥有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更是写出了他对金人的深深痛恨。

在读这部作品时,我不禁感受到当初岳飞的郁郁之情,体会到了他对敌人的愤恨,对人民不再饱受凌辱的精神向往。那是一种忠诚于祖国,为祖国奉献的爱作文国精神。正如20__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侵袭了武汉,蔓延全国。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同抗“疫”。什么叫侠胆英雄千里走单骑,这个就是96年湖北女孩甘如意,为了返岗参加疫情防控,找医院开证明,村里盖章,在公共交通被停掉没有私家车的情况下,骑自行车辗转300多公里,花了四天三夜返回自己所在的卫生院。她说:“我是从基层来的,我了解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缺乏,如果我不回去,其他同事就没有人换班,为了让村民放心,我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这份力量来报效祖国。”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读完了这本书,就像走完了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翻动,一直到结束。

曾经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岳飞重于泰山,当之无愧,而为什么又有很多人轻于鸿毛呢?如秦桧之流。

其实很简单,一个为公,一个为己。

这是我读了《岳飞传》之后想到的,这也是我以前没有想明白的。现在,我懂了,所以我的目标不再那么简单,不再因为崇拜而崇拜,而是因为我要为了国家而奋斗,我要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

虽然我没有在背上刻字,可精忠报国这四个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可我现在还是一个学生,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才能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实现我的鸿鹄之志。

岳飞传读后感 篇4

我无意间读了一本叫《岳飞传》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岳飞不但是一个武将,还是一个诗人呢!他写过许多诗,如,《满江红》《遥望中原》,《满江红》最为,这首诗激励着我们的爱国之情,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有骨气,不能一遇困难就服输,一遇危险就后退。上下五千年,不知有多少有骨气的人,如文天祥,于谦都是有骨气的英雄,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要有骨气。书中秦桧杀害岳飞,陷害忠良,都是为了金银财宝,而岳飞临死前还为了国家安危还求狱官让他的战士们不要以下犯上,引起内乱。

一本书能够经典名著,一定包含了超高的艺术造诣和透彻的人生道理。今天我读完了一本清朝作家钱彩写的岳飞传讲的是:

岳飞是我国历伟大的民族英雄、的军事将领。岳母为了激励岳飞忠君报国,在他的背上刺伤“精忠报国”四个字。他一生战功赫赫,但他最后却被昏君和臣残酷杀害了。

至今我们仍能体会到岳飞那气壮山河的爱国情怀。虽然岳飞的生命不能永恒,但是他的光辉业绩却会在人间流传……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屹立与世界则中国屹立与世界。我们从小要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岳飞传读后感 篇5

又一阵秋雨潇潇的下着,润绿了竹;又一阵凄风飕飕地舞着,染黄了菊。一位英勇的将军,头戴金盔,身披战袍,手握青剑,独倚栏杆,仰天长啸。合上手中的《岳飞传》,一幅凄美悲壮的画卷,长久地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金兵犯宋之际,他投军报国,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竟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不忘国耻、收复河山,指挥了无数战役而无一败绩,被人称作常胜将军。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首气贯长虹的《满江红》,正是岳飞忠勇一生的真实写照。

岳飞是勇敢的。他一生出入疆场,对邪恶势力做出英勇的抗争,带领岳家军血战沙场,拯救国家于危亡,拯救黎民于水火,表现出了高尚的民族气节和大无畏的勇敢精神。

岳飞是忠义的。“精忠报国”四个字不仅刻在他的背上,更刻在他的心上。小时候的岳飞,孝敬母亲,年纪虽幼却已常怀报国之志。他不忘师恩,对师傅父亲般尊重。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一心报国,为国出力,誓死抗金,立下了赫赫战功。忠义气节在岳飞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就是这样一个忠勇双全的义士,却饱含着他的豪情与斗志,满载着他的爱国情操和英雄气魄,壮志未酬,不幸被朝廷小人杀害于风波亭。怎不令今人泪湿前襟,扼腕叹息!

历史自有公论。“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的忠勇流芳百世,奸佞小人为后世所不齿。今天,西湖边岳飞墓中,岳飞头顶红缨,身披战袍,神情肃穆的坐在大堂之中,人们虔诚地供奉他,袅袅青烟,表达了后人的无比怀念和敬仰之情。

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掠过,黄菊犹敖枝头……

岳飞的死是一遗憾,但他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精神,却将永留中华大地,世代流传。

岳飞传读后感 篇6

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岳飞传读后感 篇7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岳飞传读后感 篇8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岳飞传读后感 篇9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这篇关于读书日记范文:《围城》读书笔记,是本站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

岳飞传读后感 篇10

今日,我们上了一篇课文,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赵丽宏写的文章——《顶碗少年》。

这篇课文是作者二十年前的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少年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表演顶碗杂技。在简便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又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少年的努力,可是好景不长,少年出现了失误,台上没有慌乱。再来一次,又掉了……

少年也准备放弃,一位老者走到了少年跟前对他说了一两句话。我想这必须是对少年鼓励的话。少年听了,他又侑信心了,决定再博一下。果然他成功了,获得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也让我看到了少年身上的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敢于拼搏的精神。

他不畏惧自我的失败有多么尴尬。不丧失信心,只要在拼搏一下,面前的天空必须会出现彩虹。

晚上,我独自在家做数学作业。前面的题目很简单,我做起来十分简便。可是到了最终一题,我做不来了。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学的《顶碗少年》中那少年,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出现了两次失误。他也不放弃,到了最终,最终成功了。

我也应当学那位少年一样,不放弃。我又拿起作业,冥思苦想,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

没有错,失败乃成功之母,见到了失败也必然有成功!一句歌唱到:“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对,只要自我努力了,花费了心血,面前就必须会有彩虹!

岳飞传读后感 篇11

早就听说“杨红樱”“马小跳”,但真正阅读杨红樱的作品,还是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套“笑猫日记”,看着花花绿绿的封面和那一个新奇的书名,也忍不住拿起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翻阅起来。

图书的开头几页,是大幅的彩色图画,配上简短的文字,提示了故事的几个关键情节。通过“角色档案”,我认识了书中的主要人物:会各式各样的笑,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有思想;长着猫脸的“小女巫”,备受男孩子们的崇拜的杜真子;异常执着地想变成人的猴子;虐待猴子、见钱眼开的对对眼儿老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朋友赤胆忠心的马小跳;地包天、老老鼠、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呢?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一口气看完了。

在杨红樱的笔下,上述人物的性格都比较鲜明。像那几个孩子,都活泼可爱、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有优点,但缺点也不少。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班的孩子们的影子。还有那只笑猫,表情那么可爱,与猴子、老老鼠以及老老鼠的子子孙孙们和睦共处。并且,为了救猴子,它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机智勇敢,对着“对对眼儿老头”又抓又咬,又追又叫,直到把坏人赶出公园,避免了坏人对猴子的伤害。

整个故事中,有一条主线贯穿全书——那就是对动物的爱护。猴子被“对对眼儿老头”从大山里拐带到城里,替“对对眼儿老头”表扬挣钱,还经常被鞭打,备受虐待。当马小跳他们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虽然遭到了“对对眼儿老头”的呵斥和脚踢,却毫不畏惧。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积极出谋划策,最后从“对对眼儿老头”手里就出了猴子。在猴子待在“夏宫”的日子里,他们定期给猴子送吃的,对猴子的照顾是无微不至。在故事的结尾,在马小跳爸爸的帮助下,他们把猴子安全地送回了大山,回归自由自在的生活。

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不管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我们对弱小动物的关心和爱护,让我颇为感动。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只会享受爱,而不善于、也不会给予爱。所以,他们变得冷漠。前段时间,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少男少女“虐猫”“虐狗”等事件,都充分说明了他们都缺乏温暖的爱心。而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一个个大大咧咧,却有着一颗温暖柔软的心。而这,正是现在的男孩子们所欠缺的。

故事中的那只从“对对眼儿老头”的魔爪下逃脱的猴子,也颇讨人喜欢。它喜欢人,喜欢人的生活,也特别渴望自己能变成人。为了变成人,它做出了许多努力:它来到卧室,戴上爸爸的眼镜看书;它来到浴室,拧开水龙头,抹上沐浴露自己洗澡,结果“水漫金山”……闹出了一个个啼笑皆非的笑话。但直到被送回大山的那一刻,它都还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孩子们,不正需要这样不断追寻梦想的精神吗?现在的孩子,大多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没理想,没追求。有梦想的日子是幸福的,充满希翼;而没有梦想,也就没有了希望。在追梦的过程中,虽然有可能会像猴子那样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困难,但行走在路途中,却是那样幸福与甜蜜。

爱心……追梦……掩上书本,马小跳们一路欢闹着,渐行渐远。

岳飞传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从文章里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单纯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疯娘》讲的是一个年轻疯女子悲惨的一生,和她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作者的妈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但是,把作者生下来以后,她就不再是个疯子,她更是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被奶奶赶出家门之后的 5 年里,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出生后只抱过三分钟的孩子,更是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闯了大祸。

虽然她是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为让作者喊她一声娘,付出了许多代价。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给儿子送饭, 20 公里的羊肠山路她竟然牢牢记住了,她必竟是一个疯子!尤其是最后一段,我忍不住哭了,只因为儿子说桃子甜,她就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悬崖上摘桃,死后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黑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心里想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是多么爱她的孩子,没有怨言地爱着。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惹过妈妈无数次,跟她顶嘴,让妈妈生气,伤心,但妈妈还是每天陪伴着我,照顾我,分担我的快乐,忧伤,无怨无悔。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你,我懂得了你的爱,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无知。”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让我有些无法形容,它是每一位母亲从内心深处流淌的,最纯洁的,最无私,最真挚的爱!世界上没有贫穷的母亲,没有丑陋的母亲,没有老迈的母亲,只有一个愿意用生命呵护你的母亲!

岳飞传读后感 篇13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着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岳飞传读后感 篇14

今年放假,我读了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很好小说。

书中的萨拉自幼母亲便去世了,富有的爸爸为了能把萨拉培养成才,就把七岁的萨拉送到贵族学校去读书。由于她爸爸特别有钱,珍妮校长把她看成学校的荣耀,萨拉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萨拉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自大,她心底善良,富有爱心,经常帮助别人,受到大多数同学的喜爱。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萨拉十一岁时,爸爸因为与朋友合伙投资失败而破产,并且得重病死亡,一夜之间,萨拉就从一个尊贵的“小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珍妮校长马上把失去财富的萨拉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萨拉面临如此大的变化,并没有一蹶不振。她虽然缺吃少穿,形貌日渐凄惨,但依然凭着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很乐观面对一切,保持着一颗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 后来在她爸爸朋友的帮助下, 萨拉最终继承了爸爸钻石矿的遗产, 终于又重新获得了爸爸留下的一大笔遗产, 珍妮校长就像“变色龙”一样立刻改变了对 萨拉 的态度, 萨拉再次拥有了小公主般的生活,但 萨拉 仍然像以前那样乐于助人,从而使她成为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公主!

萨拉为什么能在面临生活发生巨变时,能顺利的挺过来呢?其实就是人的一种 乐观向上 的阳光心态,用萨拉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

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你像 萨拉一样,在 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你就能成为小公主。你能行!

岳飞传读后感 篇15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岳飞传读后感 篇16

读了《难忘的一课》后,特别是读了这篇文章里面的“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难忘的一课》主要写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国小,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正在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文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中国历代伟人形象的深切感受,表达了中国台湾民族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以及强烈的民族精神,作者被深深的感动。

记得在书上讲过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事。荷兰殖民者曾侵占过中国台湾,是明朝将领郑成功率领军队,千帆竞发奔向中国台湾,与中国台湾民众一道把荷兰侵略者赶出中国台湾,解救了这受苦受难的千万名中国台湾民众。作文

不管是中国台湾民众,还是明朝将领郑成功……他们都有着一颗热爱祖国的心,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以自己的行动去体现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人”的情感,为祖国早日统一做出巨大的贡献。

岳飞传读后感 篇17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岳飞传读后感 篇18

读了冰波的《蓝鲸的眼睛》,一时感慨万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蓝鲸,它是大海的神圣。它的一生始终在不知疲倦地调理它的眼睛。用海水清洗自己的眼睛,让眼睛常常沐浴在橙色的太阳下、银色的月光中;它只吃那些发着绿光的浮游生物。这一切,都是为了让那双眼睛获得纯净的蓝光。

而那纯净的蓝光又是那么神秘、悠远、灵异。因为它是灵魂的光。盲人得到它就可以重见光明。有一个勇敢而又冒失的少年,为了让一个眼睛逐渐失去光明的女孩能重见光明,他把钩刀插进了蓝鲸的眼睛。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少年不值得同情,因为那都是他的错,他是自作自受。但我并不觉得。因为他是也是想让那个女孩重获光明,而他只取了蓝鲸的左眼,他也是站在蓝鲸的角度想过的。当蓝鲸来报复渔船和渔民时,他可以逃走,但他却没有。

他以自己的鲜血洗净了蓝鲸的眼睛,来解除蓝鲸的愤怒。这点值得让我们来学习。但是,当我们面对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绝大数人都会选择逃避,而很少人会去承担。少年是勇敢的,因为他知道蓝鲸所做的一切愤怒,都因他而起。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人需要的坦然面对,承担错误,敢于面对。在这个地球上我们还要保护小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善良的使者。

岳飞传读后感 篇19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 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 Frost)在《林中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 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 By 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 under 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一个交易员一生要做成千上万次交易决策,所以证券市场是一个让人们体验“遍历性”的好地方。在塔勒布的眼中,如果上帝一直是在掷骰子,那么那些所谓的明星交易员跟乱敲出《奥德赛》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你不会让一只偶然敲出了《奥德赛》的猴子继续去敲《伊利亚特》,那么为什么要把你的钱交给一个“历史业绩不错”的明星交易员?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 on 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岳飞传读后感 篇20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岳飞传读后感 篇2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内容精彩,而且很吸引人的一本书——《塔克的郊外》。

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显赫的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郊外的草原生活。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请见过世面的塔克鼠和亨利猫为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城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拯救这个美好的自然美景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塔克想出了一条妙计,拯救了整个草原。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还在为塔克指挥动物们实施计划的忙碌的景象所感染着。为它们的这种不怕困难,团结友爱,哪怕有一丝希望都要坚持不懈的精神所吸引着。这不正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所需要的吗?像我们在拔河比赛时,就是这种精神在推动着我们,使我们获得了冠军,为班级争了光。在学习中也正是这种力量激发着我们,让我们解决困难,共同进步,获得老师的表扬,家长的鼓励。

看完这本书,我们不光被它们这种精神所感动,而且我们还要树立起环保意识,保护大自然。看,多么美丽的郊外草原呀!白桦树上有黄鹂在歌唱。明亮的太阳透过摇曳的枝条和树叶投射下来,斑驳的影子就在他们的周围跳起舞来。小溪哗啦啦地从他们身边流过,仿佛一直在低语着秘密、当我们亲近自然时,就能感受到它的美好和恰切,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所有生命的源泉,是所有快乐的根源。

让我们珍惜热爱大自然吧!让我们感受它的美丽,让我们团结一致的保护它!

岳飞传读后感 篇22

读到一篇文章,文中将社会比作了一锅沸水,将人比作了鸡蛋、胡萝卜和茶叶,人在社会这锅沸水中,或如鸡蛋那般凝固,或如萝卜那般软化,或如茶叶那般回归自我。人没法改变水的沸点,却可以改变水的味道,它鼓励人们选择茶叶,在沸水中舒展自己,让水溢满茗香,笔者佩服作者的胆识和魄力,却不敢苟同,内心总觉得作者有点唯心或形而上学的味道。试想,个人之与社会的改变,无异于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漫漫长夜中的一米萤光,大多数人内心里感觉到的是孤立无援的无助,蚍蜉撼树的无力,江水东逝的无奈。想来这也是“大海里撒把盐”成为俗语的原因之一吧?

人在社会中总在发生改变,社会在人的群体效应下也不断变化着。个人难以掌控社会变化的趋势,却可以选择自己改变的方向。然而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浊气充塞的社会里,许多人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丢掉了真实的自我。所以我们心中应保持一份明镜,在茫茫大海、漫漫长夜里不要迷失自己。

迷茫中,彷徨中,无意中读到了文天祥的《正气歌》,自此在那布满尘埃的心境中出现了一丝明清。作此歌时,文天祥身陷囹圄,以孱弱之体寄居八尺土牢,身受水、土、日、火、米、人、秽七种浊气的日夜侵袭,“当之者鲜有不为厉”(闻到的很少有不害病的),然而文天祥却可以“俯仰其间,于兹两年矣”,何也,“是殆有养致然尔”(大约是因为有修养才如此)。其善养天地间之浩然正气,“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天地间浩然正气以一敌七,力敌七种恶浊之气。浩然塞天地,千秋独凛然。

传闻包拯无法力之长,无仙气之强,然鬼魅魍魉远避畏之,想来或许是一身正气的缘故吧!

胸塞正气,心驻清明,不求“一一垂丹青”那般兼济天下,只求“穷节乃见”那般独善其身,安足以!“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或许我们做不到富贵如浮云,如云烟那般淡泊,那般宁静,或许我们没有不淫于富贵,不移与贫贱的那般高风亮节,却也至少应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芳香,至少应有“调素琴,阅金经”的淡雅。

浩然有正气,凛然万古存,唯有冰雪似地性格,松柏般的节操,方能贯穿日月,方能“道义为之根”。“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摊开书籍,在书的海洋里缅怀先哲,共鸣心灵,在美德的照耀下,认清自我,寻回自己,胸存一份正气。

岳飞传读后感 篇23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岳飞传读后感 篇24

书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可以让阅读的人快乐,可以让我们澄清在书本中,它更可以让他们拥有智慧:像一盏明灯,照着我们走出黑暗的地方。

世界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 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书山书海,当我们走进眼花缭乱而又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书店的时候,我们会有点迷茫,会有点忧伤。我们也许会有一点点惊讶:这个世界上的书真是太多太多了。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好书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小女孩萨拉,仅有八岁,但她聪明,漂亮。她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原本,她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爸爸是个军官。但因为投资失败,他的爸爸去世了,还赔光了。本来,她在学校是最好的学生,但因为事业失败,她在学校当了小女佣,小教师……最后,一位先生找到了她,是他爸爸的朋友,她成了永远的公主。

这本书告诉我,外在的东西真的不重要,小女孩萨拉曾经一次次的流落街头,从光彩夺目的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但是没有什么能夺走她内心的善良和希望,即使他比任何女孩儿经历更多坎坷,她仍然有着更多的勇气和希望去面对生活。一个有着公主梦想而心底又善良的女孩,也许不会成为真正的公主,但她却能让人们刻骨铭心的记住。

岳飞传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看了《狼和七只小羊》。故事是这样的:羊妈妈出去找食物,它让小羊们在家玩,大灰狼知道了就趁机捉小羊,把其中的六只吃了,幸好第七只小羊很聪明躲到了闹钟盒里,等羊妈妈回来后,它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羊妈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用刀把大灰狼的肚子割开,把小羊救出来,然后往大灰狼的肚子里装石头,用针缝上。狼醒后到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掉进河里淹死了。

读了这则故事,我得到了一个启示:智慧能解决一切问题。

岳飞传读后感 篇26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杨三爷作为憩园中前主人,几乎已完全被封建社会自身的体制掏空了灵魂。他爱读书,还能作些诗词,但是,不劳而获、衣食无虞的腐朽生活使他失去了对自身命运的审视能力。他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的深渊,既无力自拨,也不想自拨。最后只得卖掉憩园,被亲人赶出家门。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实际上,《憩园》就是以杨三爷今天的命运隐喻着姚诵诗明天的结局。它让我们看到是,封建社会的剥削体制不仅仅给广大平民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样也给它自身的利益继承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且,后来的灾难更为可怕,因为它直接消解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瓦解了人对自身命运的最基本的审度能力,对自我生命的最原始的体察能力,使人的精神和心灵真正地变成了荒漠。这里,巴金从人物命运入手,以一种互为印证的叙事手段,使我们看到被奢靡的物质外表所拥裹的精神深处的颓败情形,体现了作家对腐朽文化无法改变的悲悯。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岳飞传读后感 篇27

《世说新语》中每则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读起来有如今日读的极短篇小说,故事有首尾及高潮迭起的情节。其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但是言简意赅,很能传达人人物特征。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反映出有时如同口语,但是意味隽永物的个性特点。

善于抓住人物特征。作者常用简单几个字,精确地描绘出主角的语言、动作,主角的性格便清楚的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如“曹操捉刀”时的描写。

善用对比突出人物性格。比如淝水之战时谢安的沉着和朝中大臣们的惊慌。还有,桓温伏甲设宴,广请朝士,想借机除去谢安、王坦之。王坦之惊恐万分,谢安却“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

岳飞传读后感 篇28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以前,我一定不觉得的,可是,当我读这篇《秋天的怀念》,以前的想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泪水和悲伤。

文章中的母亲可以说是个非常伟大的母亲,她处处劝慰着暴努怒无常的生病的儿子,处处劝他不要愤恨和悲伤,处处劝他去看菊花,想借菊花的五彩缤纷使儿子有勇气和信心。她真是一位好得不得再好的母亲。因为有她在,她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看到最后几段,我差不多想哭了,喉咙想有什么在里面,说不出话来,她真是个好母亲,自己在大口大口地吐鲜血,在临昏迷前,在艰难在呼吸着,脑子居然满脑子在想女儿。这位母亲真愧是无私的,伟大的。

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一定会听她的劝慰,不让好担心;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听她的劝,不在愤怒和悲伤,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陪她看菊花,让自己犹如菊花那样灿烂。假如……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每位母亲爱都是无私的和伟大的,好得不能再好的,我的母亲何尝不是?

母亲为了我会走路,腰都酸了;母亲为了我会说话,嘴都干了;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操碎了心……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生活得居心快乐……处处为我好,从不顾自己,这真是伟大呀!

其实,我有母亲并不低于作者的母亲,母亲也可以为我付出一切,你说为什么,母爱是那么的伟大、无私?我真是不懂,我想,我会明白的。

啊,天下的伟大的母亲,我向你们说声谢谢!

岳飞传读后感 篇29

我想小兵张嘎这个电视剧或书很多小朋友和大朋友都看见过。

我特别羡慕里面的小嘎子,他为了救奶奶和老钟叔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老钟叔,他特别喜欢老钟叔给他做的那把木头手枪,可是现在老钟叔受难了,你说小嘎子能袖手旁观吗?当老钟叔被枪毙的那一刻,小嘎子的心不知已经自责了多长时间。但是再自责也没用,从此小嘎子为了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他不知进行了多大的努力,终于有一天,小嘎子告别了队长,自己提着心,抱着胆走进了鬼子的司令部,我想他当时就在想,我一定要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

记得一次在剿灭敌人的战争上小嘎子夺下了一支手枪,他很喜欢这只手枪,可是在缴枪的时候,他故意的把手枪留下了,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恋恋不舍的把手枪交给了队长,仁慈的队长决定把手枪送给他,当小嘎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好像都乐开了花,最后队长决定让小嘎子成为正式的八路通信员。

在战胜日本人的时候小嘎子在奶奶和老钟叔的坟前说了这样一句话:“奶奶,老钟叔,我给你们报仇了!

看着小嘎子远去的背影,我由衷的要向他说一句,嘎子你最棒!

岳飞传读后感 篇30

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岳飞传读后感 篇31

没看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爱是人的一种本能,从无条件的母爱中知道付出与奉献,从父亲的严厉与宠爱中学到坚强与责任,这都是我们潜意识中爱的本质。在读完《爱的艺术》之后才知道原来爱也是一门学问也有理论也需要实践。虽然艾里希——弗洛姆生活的时代和背景已经跟我们大相径庭,但是他对爱的理解并没有随着时间的变迁而产生很大的分歧。书中引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术语但是都不是很艰涩难懂,虽然不是完全赞同他的见解,但是他不同于一般人的对爱的诠释也使我感觉对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爱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知识和努力。弗洛姆认为造成“爱不用学习的态度”的原因是:大多数人把爱只是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所以他们使用各种途径赢得人心、具有吸引力;还有人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人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但是要得到一个合适的爱的对象则难的多;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在人类社会中几乎没有哪一种活动、哪一项事业像爱那样,开始时充满期待和希望,而结果又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因此,他主张爱也需要学习。在他论述的过程中我觉得有一段话说的特别好,至少我觉得很真实,“两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当他们突然拆掉使他们俩分隔的那堵高墙时,他们感觉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融为一体。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只是昙花一现。这两个人渐渐熟悉,而亲密体验的奇妙光环却日渐消退,直到最后他们的冲突、失望及彼此之间的厌烦,把当初仅存的美好感觉完全破坏掉。然而,在一开始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将是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他们并不懂什么是爱,他们只是把彼此之间如痴如醉的迷恋与疯狂当成了双方强烈爱情的表现,但其实,最初那种彼此之间的迷恋也许只说明了他们以前是多么的孤单。”确实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爱情就如昙花般稍纵即逝,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爱,而只知道自己很孤单。为了逃避这种孤单的感觉而选择暂时的麻痹。

爱的对象。“爱并不是某个具体人的一种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上的倾向。这种态度决定的是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决定与自己爱的对象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对象,而对其它人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只不过是一种共生体的依恋,或者是一种更高的意义上的自私。然而,绝大多数的人相信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他们甚至认为只爱一个人不顾其他恰恰是自己强烈的爱的证明。其实这种想法十分荒谬。就像一个人想画画但又不想学习绘画这门艺术,他只关心能不能发现可以激发创作灵感的模特,自认为一旦找到就会画出美丽的作品来,这自然是荒谬可笑的。”其实我并不赞同他这种说法,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彼此眼中只有对方,这在我们看来在正常不过的了。他们只顾及到自己爱的人而忽略了其他人,是因为爱情本身就具有排它性。他们忽略其他人也并不能说明对其他人就没有爱,而是不同性质的爱。这在他看来是荒谬可笑的让我感觉十分不解。

不同形式的爱。弗洛姆在书中列举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爱如:博爱、母亲的爱、性爱、自爱和上帝的爱,在这几种爱中我认为梅斯特——艾克哈特对自爱的一段论述很特别:“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在我看来现在的社会中爱自己可能就是一种很常见的自私的行为,但是弗洛姆认为自私和自爱不是一回事,而且是背道而驰的。他认为自私的人并不是太爱自己而是根本不爱自己。他对自己的利益过分的关注正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表现。缺乏自爱表明他缺少内在的创造性,使他感到沮丧、空虚和孤独。所以他会通过其它的满足来弥补自己是去的幸福。看上去他好像对自己非常关心,但实际上只是在掩饰自己在爱的能力方面的欠缺。他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自私的人就是自恋的人,他们把对别人的爱投射到自己身上。”他认为自私的人的确不爱别人,但这不仅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爱别人,而且因为他也没有能力去爱自己。我觉得这个观点很特别,确实能做到爱自己又爱别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下面我说一下我对爱的理解,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也像上了发条的时钟一刻都不敢怠慢。这就使得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无形的压力,爱可能是缓解这种压力最好的秘方,当然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爱情也包括友爱和亲情。暂且不说这爱到底用不用理论性的学习,先感觉一下自己有没有感觉到孤独,如果有的话不妨找自己的朋友、家人好好聊聊,虽然不会有很明显的改观,但至少会感觉身边还有人关心、关怀着自己。至于爱情我认为可遇而不可求,没有爱情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没有爱而去爱,与其有三两次的being in love 不如有一次的falling in lo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