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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精选27篇)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

在读《两弹元勋邓稼先》之前,我从未听说过“邓稼先”这个名字。只沉醉于爱迪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的世界。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精选27篇)

而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邓稼先是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且不说在当时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如何与工人一起盖房子;也不提当时没有外援,工作艰巨的窘迫场景。就说说这没有资料的情况下吧!

如果换成是我,一个刚从美国毕业的高材生,竟然落魄到连资料都没有的场景,肯定立马拍拍屁股走人。还从头开始?不可能!

而邓稼先却没有这么做。他不但留下来了,不仅完成了对原子弹的研究,还鼓舞身边的年轻人。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学位与头衔。

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更何况不能与亲人联系,又不能发表科学论文,将自己的大好青春埋没在沙漠里?我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难哦!

而邓稼先,他做到了!在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蓦地一声巨响,浩瀚的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第一颗原子弹成功了!

如果我可以坚持到这一刻,那么我自己也会挺自豪的。甚至对于自己的一生也已经很满足了。可邓稼先,他觉得还不够!

1967年6月17日,邓稼先及其他工作人员研制的氢弹再一次成功地了!而邓稼先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

你能连续好几年不与家人见面,不与他们通话吗?你能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住地奔波于危险地带吗?还是你能为了一个细小的疑点用手摇计算机日夜连轴转算九次?我说的这些你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刚从美国毕业,你会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吗?你能在一没条件二没外援三没资料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吗?你真的愿意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祖国吗?也许你正在摇头,可邓稼先却愿意做这无名无利的工作!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比起现在的享乐主义人,邓稼先可谓是一个最好的榜样。

的确,每一次新的战略核武器的重大突破,每一次里程碑式的试验成功,都是与“邓稼先”这个平凡的名字、伟大的人所联系在一起的!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

我曾经读过詹天佑的故事、我曾经读过钱学森的故事、我曾经读过李四光的故事••••••每一次,我都被这些爱国科学家的赤子情怀深深打动。今天,我又读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故事,我再一次地被深深地震撼了。掩卷沉思,邓稼先爷爷心系祖国、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一幕、一幕,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我读到“1950年,年仅26岁的邓稼先在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的第九天,就毅然登轮回国,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原子核理论的研究。”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如果像很多科学家,他的邻居兼好友杨振宁那样留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他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甚至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是邓稼先爷爷不论自己在国外有多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不论自己在国外将会由多好的发展前途、有可能取得多高的荣誉,毅然选择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祖国,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怀啊!试想想在我们当今的年轻人中,当面临着邓稼先爷爷这样的情况时,有多少人能义无反顾地做出像同样的选择呢?

当我读到“邓稼先带领他领导的一班青年人夜以继日地轮班进行紧张的计算,得出了与苏联专家结论完全不同的突破性结论。该结论最终被从苏联回国的物理学家周光召加以了证实,从而成为指导原子弹研制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性理论成果。”时,我不禁拍手叫绝,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正是因为邓稼先爷爷与各个科学家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周密的计算,才换来了成功,换来了中国原子弹事业的突破性进展。造出了“两弹”,帝国主义列强就不敢轻易地来欺负我们中国了,所以说邓稼先爷爷是我们中国的大功臣啊!而我们呢?面对困难有邓爷爷这样的钻研精神、刻苦精神吗?多么惭愧啊!我的很多同学,也包括我自己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经常是稍微想想,想不出来就去问妈妈或者干脆不做了。假如邓稼先爷爷也像我们这样,中国的“两弹”可能会迟很多年才能造出来或者到现在还没造出来呢!

当我读到“1979年,在一次航弹试验时,因降落伞破裂,原子弹从高空坠落地上。为了避免毁灭性的后果,他竟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抢上前去,抱起摔破的原子弹碎片仔细检验,由此受到致命的核辐射伤害...... 1985年邓稼先爷爷因辐射致癌而因公殉职。弥留之际,他还用生命的智慧和最后一丝力气,与于敏合著了一份关于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建议书,向祖国献上了最后的一片赤诚。”时,我更是被邓稼先爷爷这种不顾生命危险而尽忠报国的爱国壮举深深地震撼了!邓稼先爷爷的一生虽然不长,但是他却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真的无愧于“中华民族核武器事业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两弹元勋”等光荣的称号!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应该学习的榜样!

邓稼先、詹天佑、钱学森、李四光......一个又一个爱国科学家的故事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向我们诠释了和平年代爱国的真谛。对于我们少年儿童而言,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了解自己的使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强大做贡献。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祖国的未来加油吧!让我们一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长大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无愧于祖国的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3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邓稼先》,深受启发。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杨振宇,这篇文章共分六节,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两弹元勋,邓稼先与奥本海默,民族感情?友情?,我不能走,永恒的骄傲。

最让印象深刻的是,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两弹元勋。

因为从这两节我感到了中国人从任人宰割到了富强,从什么都没到什么都有(现在科技达到的),从失败到成功。

一个又一个英雄人物出现使中国富强起来。

邓稼先是其中之一。他出生在安徽省怀宁县。在北京上完国中和国小后,于1945年自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1948年——1950年在美国普渡大学读理论物理。获得博士学位后立即回到祖国。1950年10月到中国科学院工作。1958年带领数十个大学毕业生开始研究工作。

1964年10月16日中国了第一颗原子弹。

1967年6月17日中国了第一颗氢弹。

这些功劳离不开邓稼先的研究与努力。

邓稼先在我的心目中,更伟大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4

当邓稼先面临设计两弹的稿图时,他鼓动大家不放弃。而我们呢?连个课堂发言,一部分同学就缩在下面,你的手是用什么做的?是金子还是银子?连这么个小苦难都克服不了,何况是国家机密呢!没把你吓破胆就好了。

是啊!同样是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炎黄子孙的后代,别人的肩很重,而你呢?为什么别人学习针么好,而你不行。为什么邓稼先有爱国精神,而你却在升旗仪式上连一首国歌都唱不响呢?

你可以说,邓稼先是个大人,我们还是小孩,不能互比。哪我更要问了,邓稼先幼时学习条件比我们还差,他能次次名列前茅,而我们为什么不行?

其实,我不是把我们贬得一文不值。在这个社会里竞争更激烈,如果你只把眼光放在自己将来这个点上,那当然成了井底之蛙了。

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有改进,但与美国、日本比起来,还差得远呢,为什么邓稼先留学得“娃娃博士”竟急着赶回来,而我们现在的中华儿女留学后又是一去不复返,睁大眼睛看清楚,中国才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为了功名,为了钱财,抛开一切,这就是我恶魔内中国人的秉性吗?难道中国就只有一个邓稼先急没有第二个吗?

让我们反思反思,重新找回中国人的志气,重新确立目标,以邓稼先为榜样,拾起我们的尊严,让中国再创一次辉煌!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5

今天上了四节课,四节课四种讲法。

十班很顺利,学生的感悟从结构到人物,从语言到主题,基本上把我想讲的都说了,特别感谢张晓宇、栾博玉、王琪、谭嘉、何欣、冯琦。

十二班遭到我的批评,学生准备不充分,只好又用一节课时间写感受。明天交流探讨。

十三班刚接手,强调读戏剧的的方法,写感受。

十四班也是才接触,仍然是强调读戏剧的方法,还讲了大概情节,领着初步感受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写感受。

周朴园:

仆人满园,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亲情,没有相濡以沫的亲人,没有生死相许的爱情,没有天伦之乐的幸福,只有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主人和仆人。在这个令人压抑、窒息、沉闷、黑暗的周公馆,不要奢谈真情,真情有几许,真情值几文。

周朴园是可怜的,是孤独的王,他的仆人或敬而远之,或畏而避之,或冷漠而不屑之。生冷的墙壁隔在他和每一个人的中间不可逾越;他是可悲的孤独的王,连腰缠的万贯都可能会嘲笑他,连不可怀疑的威严都可能会可怜他。最高的统治者、富有的资本家,你已经不是人了。倘若还能些许嗅到你身上一丝人的味道,也就是那些旧家具,那家旧雨衣和绣了梅花的旧衬衫,还有关窗的习惯。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吗?我不得不怀着叵测的居心,恶意地去推测你的用意。大概是想以此来告示天下人:看!我是个有情有意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即使曾经有过,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看似好像朴素地守着真爱,但那五千洋钱、生后开支的筹码以及永不踏进周家大门的条件又怎能掩盖住你虚伪冷酷的嘴脸。你宁愿活在想象和过去,宁愿对着一个死去的侍萍忏悔,却不愿面对活着的证据。相认的那一刻,哪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互诉衷肠的缠绵、三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断肠,有的是彻头彻尾的掩饰、猜忌、怀疑、惊慌、恐惧和竭斯底里的愤怒。我不得不怀疑,你貌似情谊深厚的自难忘了。当年的侍萍是多么的温顺,小鸟依人,唯命是从,那朵梅花是为你开得鲜艳娇媚,开得芳香四溢。繁漪可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屈从你的淫威,她的繁漪涟涟是一丝生气,是一丝打破死寂的生气,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对权威的挑战。她是异类,让你搞到麻烦和不安。你的药治不了她的病,你的药只能让她更亢奋,反抗更疯狂,不惜代价,甚至是病态的追求,畸形的执着。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三十之夜将侍萍冷酷地赶出周家是情不得已,情非所愿,暂时算作你还有一丝人的良知尚存,那么,在此之后,你彻底地堕落,堕落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三十个工人,两千二百个小工的

的性命,只为那使你更加堕落的金钱。社会名流、优雅风度下是蛇蝎心肠。此时你一定会得意洋洋地看着鲁大海吧,因为你的金钱加大棒的伎俩有一次得逞了。但那绝子绝孙的昧心财是怎样的一句具有报复性预言,更有报复性的是不该死的都死了,想死该死的偏偏活着。

雷雨过后,天依然阴沉,周朴园,在此之后你的记忆里不止一个鲁侍萍吧!

周朴园真真地一个可怜可悲孤独的王,你的仆人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苍老。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6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7

当我决定要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中途放下,想要放弃继续阅读。幸好,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七代人,这实在是一个太复杂的过程,太多人的一生在这本书中终结,终结他们孤独的一生。

孤独,人们都说诗人是孤独的,他沉浸在自身的世界里。孤独与寂寞是不一样的,孤独的人有一颗充盈的心,他的世界充盈得不需要任何人陪伴,他的世界有他一个人已足够丰富。而寂寞的人有的是一颗空虚的心,他急切渴望有人在身边,他害怕一个人。纪伯伦说过:孤独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布恩地亚家族的成员,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孤独的堡垒中,不需要别人的关注,构建起密不透风的围墙,进行着自己的精神活动。

不过《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似乎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在这个家族之间,我无法感受到亲人之间心心相印的感情。每个人都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隔离了外面的一切。没有信任和了解,亲密和沟通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觉得最奇怪的是雷蓓卡,一位吃泥土和墙上石灰的寡妇。一个吃泥土来排遣自己的孤独的人,这是她寻找的摆脱命运的办法吗?

书中有很多无法正常想象的情节,就比如奥雷良诺上校一次又一次面对死亡,但是每一次他都还是活了下来,一种幸运让生命继续。还有他的十七个模样、不同类型、肤色各异的儿子,但他们都取了奥雷良诺这个名字,并且都带着落落寡合的孤独神情,“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作者的内心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团结起来,用一种和谐、温情的气氛去感染自身,将孤独的心释放,不要再被自认为在自己世界就会安全的孤独想法束缚。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最后,作者没有为马贡多和布恩地亚家族规划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相反却让他们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就用这句《百年孤独》中的话结局,这种孤独真是悲哀的沉默,无言的冷漠。

但愿我们不孤独。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8

暑假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月多了,很快就要投入到新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知怎么搞的又想起了写日记,我想这大多数原于舅舅送我的“礼物”——《长腿叔叔》。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还有我特别喜欢里面的茱蒂(原名乔若沙·艾伯特)。

茱蒂是一个孤儿院的一个17岁的女孩儿,也是孤儿院里的孩子,是罗比太太也就是院长破例收下的,就在茱蒂感觉自己不会有出去的机会,上完高中后就在孤儿院度过自己的一生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可是“长腿叔叔”的出现给茱蒂带来了新的希望。(长腿叔叔是一位好心帮助孤儿院的理事,也是故事情节中第二个关键人物。)长腿叔叔决定送茱蒂去上大学,这让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茱蒂兴奋不已。她很想知道这位“长腿叔叔”是谁?可是罗比太太也不知道,因为长腿叔叔这个人很怪,做好事从不留名。还有长罗比太太告诉茱蒂这位先生要的回抱知是每月一封信(关于学习和生活的)还有每月给她25美元。茱蒂答应了,并且隔三差五就把她的一些新鲜事儿告诉他。可长腿叔叔不给她回信,也不会告诉她他的姓名。为此茱蒂也和他有过争论,不过4年时间很快过去了,茱蒂发表了她的一篇小说得到了1000美元,给了长腿叔叔,并且要见他,因为她很感激他,这种恩一辈子也还不完,而她的长腿叔叔竟是她的杰威少爷。她喜欢杰威少爷,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很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茱蒂这个人物我很喜欢,不仅是她的幸运还有她的开朗。还有长腿叔叔他让我学会了关爱获得了一种品质。

愿所有的可怜人都能获得幸福,像主人公茱蒂一样快乐!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9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0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1

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2

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3

美国斯宾塞。约翰逊作为医学博士与演说家,写的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让我感慨万分,作为一名医师与教师的我,一次次地解读,解读中我也渐渐地介入故事所说的奇妙的迷宫中......

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你可以抱怨、牢骚满腹;面对变化,你可以更加浮躁;面对变化,你也可以一直等待;面对变化,你还能否思考?思考一下,是谁改变了你?究竟是谁动了你的“奶酪”,奶酪代表你、我、他的工作、财富、幸福、梦想、爱情、学识、心情等......

故事中虚构的四个角色:两个老鼠:嗅嗅(能够及早地嗅出变化的气息)、匆匆(能够迅速开始行动)与两个小矮人:哼哼(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这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唧唧(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行更好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已去适应变化!),住在一起的四个家伙,为了填饱肚子和享受乐趣。他们在不远处的一座奇妙的迷宫里跑来跑去,每位都以他们各自的方式不懈地追寻着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终于有一天,他们在奶酪C站找到了想要的奶酪。吃、用、乐、一天天、一年年,他们从没想过,奶酪是从哪里来的,是谁把它们放在那里的。他们只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奶酪总会在那里。拥有奶酪就拥有幸福。

有一天,奶酪突然不见了,对于老鼠来说,问题与答案是一样的简单,情况变化了,他们也决定随之而变化,开始迈向别的地方寻找新的奶酪,甚至连头都没有回一下。此时两位小矮人气坏了,大声地叫喊,谁动了我的奶酪,声音越来越大,一天天、一月月,后来,哼哼认为,谁动了奶酪谁会归还,开始了漫长的等等,唧唧也等了一段时间,开始想到奶酪可能真的不会回归,对哼哼说,我们走吧!哼哼说:“我喜欢这里,我只熟悉这里,这里很好很舒服,再说,离开这里到外面去是很危险的。”唧唧想奶酪就是生活,过去的就会过去,自已必须改变,如果不改变,就会被淘汰。后来唧唧终于走出奶酪C站。开始新的搜寻与跋涉,为了提醒哼哼,他在墙上写下一句话,如果你无所畏惧,你会怎样做呢?

两个老鼠并不考虑任何别的事情,倾尽全力地寻找新的奶酪,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在奶酪N站,这可是最大的奶酪仓库,从此欢度快乐时光。数年后,唧唧终于来到他们面前。闻闻新的奶酪,唧唧想到原来奶酪C站的奶酪是旧的,味道永不及眼前,旧奶酪在当时吃的时候可能发霉、发臭,自已当时都不知道。于是快乐地投入奶酪怀抱,吃着新鲜可口的奶酪,他想这就是生活,朝新的方向前进,会有新的生活。

唧唧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认识到他没有比老鼠们先到是因为没有先行动,将问题复杂化了,被自已的恐惧感给控制住了。变化将会使事情变得更好,越早放弃旧的奶酪才会越早发现新的奶酪,“搜寻”比“停留”更安全。当你改变了自已的信念,你也就改变了自已的行为。

呼啦,“变化万岁!”许多的事情有时需要我们简单地看即可,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自已,就可能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已的奶酪。阻止你发生改变的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你自已。唧唧一边享用新奶酪,一边开始新的检查与搜索,因为他的生活需要走向明天,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故事虽然结束了,可哼哼还不知道,作为读者的我听完后想去告诉哼哼,可我转回一下,自已还不知道自已在有的时候,有的方面原来就是哼哼,就是嗅嗅、匆匆。唧唧是谁?是与时俱进的十全十美的简单的自认为的小矮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4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__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5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乱伦,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6

父亲……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不得不执笔题下这两个字,父亲啊,现在洋气一点叫爹地,矫情一点叫爸比,而我,是个连最普通的“爸”都说不出口的懦夫,而且是个彻底的懦夫。

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

我和我的父亲,仅有的交集除了血缘,就只是那一句“我妈呢?”,说来实在嘲讽,实在好笑。那个男人,在我眼里就是不正经的,浪荡的,毫无责任感并且脾气还不好的,虽然这些在那些大人眼里是幽默、浪漫主义、洒脱和真性情,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是好笑至极!

我从不乐意主动跟他讲话,从来都是用白眼球看他,但他似乎什么都察觉不到,总是嬉皮笑脸的凑到我面前,扯些有的没的。每到这时候,我的讨厌之意毫不掩饰,默默离他远点:“呵呵”。这种情景多得我难以数计。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惹怒了他。忘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当时他愤然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我却神情淡然。摔东西是我最讨厌他的行为之一。那个时候,厌恶之情泛滥如海,以至于他哑着嗓子问我的那句“刘晓帆,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都只是微笑着起身,淡淡道:“可有可无”。他甩门而去,我留在原地。看着地上狼藉,一脚踹翻垃圾箱,便也扬长而去。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看吧,刘晓帆,摔东西这些坏毛病都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他的血,都是因为遗传于他的基因

可是,我发现他变了。他原本白皙水嫩的不像男人令我讨厌的皮肤,如今变成了黑黑的健康的很男人的古铜色;他原来千奇百怪染了色的头发现在已经修的短短的很普通了;他原本每天去钓钓鱼唱唱歌的生活小情调现在也已经淹没在每日的奔波劳累中。他开始很晚回家,甚至我很久都不能见他一面。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那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所谓的亲情?呵,我不敢说。

妈妈也不止一次想缓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都是徒劳的。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留给我一句:“多年以后,你会后悔的。”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蜿蜒,一头扎进枕头里,很轻很轻的说:“不会……”。

然而今天,朱自清的《背影》,老师的日记,让泪流满面拼命掩饰却被大神一下子发现的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准确点说,应该是对父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的爱,在不厌其烦的嬉皮笑脸中,在一次次愤怒的摔东西中。想想也真是,明明是我故意激怒他,还厌恶他摔东西。难道他的满腔怒火,不去摔东西,要来打我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他会累,他会疼,但他从来没有在深夜买醉,或许是压抑着,或许是他们说的,责任与担当。

我们之间,剩下的还有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就让我用剩下的年华,去弥补这么多年来我的任性与不懂事,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爸爸。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7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8

带着些许激动,好奇,与些许敬佩细细地读完了这篇文章。使我了解了鲁迅快乐的童年,虽然不是事事如愿,却阻止不了心的飞扬!

鲁迅的乐园,是五彩缤纷的,是生机勃勃的.在这里,他可以无忧无虑地嬉戏,自由自在地奔跑;在这里,他有着成仙的梦想,有着摘到覆盆子的自豪……到了三味书屋,或许老师太严厉,规定太陈旧腐败,但鲁迅还是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快乐,虽然不多,却异常珍贵。

小时候,我也在充满着生命气息的春天草地里拔草,当时的想法很简单,现在看来却也不乏些许童真,只记得只想知道草是怎么长在地里的?为什么它不会跑呢?现在虽然已经知道了它的原理,却还是幻想着小草可以像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长大后,进入国小、中学,功课逐渐多了起来,到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有些不适应,觉得老师的要求太严格。可向在我还是笑口常开,路边的芳草,周围的树木,身边的同学都是那么可爱!虽然我与同学之间有时会发生点小矛盾,但事后我们照样一起讨论学习,讨论生活,讨论爱好……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也会遇到许多烦恼,我们都应该像鲁迅一样,在哪儿都能找到快乐,在哪儿都能让心无拘无束地飞扬!

生活中的许多事我们都可以放进生命那美丽的宝盒中,等到慢慢老去时在打开看该是多么美好呀!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19

书是人类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我从呱呱落地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未来是我们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作文选、科普书、历史书和许多名著。

可以说书在我的成长中是比不可少的。为崛起的中国喝彩因此,我分外喜欢读书。尤其爱在傍晚和清晨读书。晨曦初露,斜椅桌边,任窗外黄叶如花,离愁飘挂,我的新却固守着与书的约定。读书活动之名人名言或在傍晚,独坐窗前,听窗外西雨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无奈抉择,“卧薪尝胆数十载,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怎样阅读中外名著的绝代风华,无一不让我惊叹!行行文字仿佛片片美丽的音符,奏出一曲曲深邃而悠远的天籁。日复一日,我就这样在一片书香中体味着作品的精髓,艰深的文字不再是理解的障碍,读书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需要,而不是一种负担。上国小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很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厚厚的几本,宇宙气象,人类文明,世界地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

每书中的每个问题都说得非常详细,真使人爱不释手。在如饥似渴阅读同时,我家又住进了一位新朋友——《新实际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一次,老师在《美丽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具体地介绍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纪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生活习性,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随着长大,我当然更注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散文、作文集、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春花秋月、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学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生活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豁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一笑:“都是书的功劳。”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抓住了知识,抓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抓住了未来。

书将继续伴我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0

今天,我怀着一种伤感,独自在家里读了《头朝下的逃生者》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1

就在昨天,我一口气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感悟颇深。

八年级的少年王葆去钓鱼,鱼没钓到,却得了个好宝贝——宝葫芦。有了宝葫芦,王葆的生活才真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穿不愁’,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天上掉下来的不一定是馅儿饼,他可能是炸弹。而宝葫芦它就是个炸弹,没过多久,王葆就发现,宝葫芦的超能力给他带来的痛苦和烦恼远远超过了幸福和快乐。当他发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拿别人的,王葆才意识到这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他想尽一切办法毁掉宝葫芦,可是都没成功。最后,他鼓起勇气,去了学校,主动和老师同学坦白了宝葫芦的秘密。王葆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宝葫芦的事情都是南柯一梦。

其实王葆不是个坏孩子,他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在《科学画报》被宝葫芦变到家里后担心别的同学会花冤枉钱买一本赔上;能在好朋友杨栓儿落魄的时候帮助他;在知道了宝葫芦拿别人的东西后担心别人会不会有麻烦。虽然他不爱动脑筋,但他绝不愿享受偷来的东西。所以他最后才会毁掉宝葫芦。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学过的一个故事——《滥竽充数》。

战国时,齐国有一位喜欢的国君叫齐宣王。他爱听用竽吹奏的音乐,每次演出都要集中三百名乐工一起吹。有个不务正业的,知道乐队的待遇很优厚,就混进这个演奏班子。他根本不会吹竽,不过他知道齐宣王喜欢所有的乐工一起演奏,自己可以混在里面。千方百计地加入了这支乐队.乐队演奏时,他就东摇西晃地吹奏,一直没露馅儿。齐宣王去世后,他的儿子继承王位。他也喜欢听竽,但是他却爱听独奏.他要求乐工们一个个轮流吹奏给他听.这下子,冒充的可紧张了,眼看就要暴露了,就慌慌张张地溜走了。

这个人整日想着不劳而获,最终却落得了个狼狈的下场。

不劳而获是不切实际的,唯有脚踏实地踏踏实实地走路,才不会被绊倒。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2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3

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顾一切追求爱情的女性文学形象。一百多年来,这一文学形象受到了几代人的追捧,有些人甚至将其提高到了追求爱情的完美女性的高度。然而最近重读这本经典著作,却对安娜是否真正懂得爱情产生了疑问,甚至还从安娜身上看出了许多当代女性所具有的四大通病,或者叫着导致婚姻和爱情失败的四大错误。现分析如下,供各位正在经营爱情或将要经营爱情的朋友们参考,也欢迎各位对爱情和婚姻有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的朋友们共同探讨。

一,错误的选择

有评论文章把安娜以一个妙龄美女的身份嫁给年长二十岁的高官卡列宁,说成是安娜悲剧的根源,也把这说成是安娜缺乏婚内爱情的主要原因,以及追求婚外情合理的主要依据,个人觉得这些观点是不很正确的。只要略微调查一下古今中外的婚姻史就不难发现,一位十几岁的女孩,嫁给三十几岁的男人,是不会有太大的生理和心理上障碍的,而年龄差距也不会成为爱情的障碍,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二十八岁的女硕士生嫁给八十二岁的科学家还能被称之为爱情。用另外一个与安娜的婚姻更加近似的例子也能说明这一点:年岭相差二十七岁的“松霞配”,目前正幸福甜蜜地生活在全国人民的眼前,还在结婚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先后生了两个孩子。

从书中介绍的情况来看,我可以大胆地推测,安娜在遇到渥伦斯基之前是幸福的。当时她和卡列宁已经幸福地生活了---年,有了一位八岁的儿子。安娜以青春和美貌获得了财富、地位、家庭幸福等,甚至因此为哥哥在官场谋得了官职。她从一位一无所有的普通女孩,成为贵妇人,家中奴仆成群,她什么事也不需要做,还拥有三个不同的社交圈可以调剂生活的乐趣,甚至可以自由地在那些社交圈子里与别人谈情说爱。她的丈夫除了缺乏英俊的外貌和年龄比她大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缺陷,他不赌不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生活非常有规律,几乎是准时上下班,准时就餐就寝,难能可贵的是还有每晚阅读与工作无关的艺术哲学等书籍的好习惯。用现在的话来说,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卡列宁是一个有品位的男人。

我们的社会历来对年轻女孩嫁给有钱有势的年长者颇有微辞,甚至将此称之为“傍大款”。我倒是觉得这种婚姻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一种契约行为,只要契约双方是自觉自愿的,而且明码标价,彼此无欺无骗,男的出售财富和权势,女的出售青春和美貌,是没有什么可谴责的。因此,我并不觉得安娜与卡列宁的婚姻有什么不妥,也不认为安娜嫁给卡列宁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事实上如果我们有勇气实话实说,就不得不承认,不论古今中外,像卡列宁这样的男人都是许多美貌女孩的理想丈夫。

安娜的错误在于她拥有了卡列宁所给予的一切之后又想再拥有与渥伦斯基的爱情。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婚姻的契约原则,也违反了爱情的原则。长期以来,主张婚外情合理的主要理由之一是: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这一点是没有错,错的是这是有限制的。这就好像每个人都有性爱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像动物那样随时随地做爱。

安娜在没有和卡列宁结婚之前,与其他人一样具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当她用青春和美貌换取了与卡列宁的婚姻之后,她追求爱情的权利和自由也就受到了限制和冻结,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就是一种错误。当然,我个人并不认为凡是结婚的人就都失去了追求爱情的权利,我觉得这种权利只是暂时受到了限制和冻结。只要其婚姻关系一旦消除,就能自然恢复其追求爱情的权利。

二,过度的贪婪

如果让我们做选择题,要求二选一,结果我们两个都选,那不仅显示了我们选择的错位,也透露了我们的某种贪婪之心。安娜从一个一无所有的贫家女,通过婚姻这条捷径成为贵夫人,继而在充分享受了各种荣华富贵之后,又生出了对爱情的渴望,我想这也是一种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生活中许多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却不一定都是对的,比如说,一个男人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娶了一位妻子,到了四十几岁,觉的妻子老了,想再娶一位年轻的妻子,那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然而那却是应该被谴责的。

安娜如果在享受了八年的荣华富贵之后,提高了对人生的认识,觉得世界上一切都是空的,只有爱情才是最值得追求的,好比当年的李淑同,忽然顿悟,于是不顾一切地去出家,那到也还值得敬佩。遗憾的是安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严格来说她与渥伦斯基的感情几乎不能算是一种爱情,最多也只能算是一种肤浅的爱情,也许确切点说,是属于一种动物性的男女情欲。因为安娜与渥伦斯基一样,彼此都只是被对方的外表所吸引,而根本没有什么内在的共鸣或共同的思想。这也是造成她和他这段感情交往悲惨结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这样没有爱情基础的肤浅的男女情欲一旦得到满足,其最完美的结局也只能是分手而已。

安娜对渥伦斯基的情感需求,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在获得了充分的物质享受之后的精神刺激,这与许多人因为无聊或好奇而吸毒有些相似,是一种对人的欲望不加制约的自然表现:明明知道是不应该的错误的,还是要去做。

如果安娜为了追求她心目中的爱情,为了与渥伦斯基的爱情,可以放弃已经获得的一切,包括从丈夫那里获得的财富、社会地位、以及儿子等,那么,也还不失为一位可爱的追求爱情的痴情女。遗憾的是,安娜却要得更多:儿子、婚姻、财富、情人等,一个都不能少,因此她只能是一位贪婪的、可怜又可恨的世俗女人。

三,无端的猜疑

有些评论文章把安娜说成是一个受害者,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喜欢把安娜说成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女权主义者喜欢把安娜说成是她丈夫和情人的受害者,其实安娜从来就不是一个受害者而是一个害人者,如果一定要说安娜是一个受害者,那么只能说安娜是自己害了自己。

安娜的丈夫卡列宁对安娜是够宽容的,在知道了安娜与渥伦斯基的奸情后,不但谅解了她,没有断绝她的经济,没有将她赶出家门,甚至还默许她继续保持那种暧昧关系,唯一的要求是不要让情夫渥伦斯基到卡列宁的家里来。遗憾的是贪婪的安娜连这一点起码的要求也没有能做到,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妻子的安娜对丈夫卡列宁的感情伤害到了何等程度。

安娜的情人渥伦斯基虽然在认识安娜之前是个花花公子,但是自从他开始追求安娜后,却革心洗面、变得真诚和专一起来。他为了得到和保持与安娜的爱情,放弃了他的前程名誉等一切妨碍他的爱情的东西,也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对他设施的经济制裁,甚至在安娜面临难产危险时自杀殉情。在安娜情绪失控的时候,也委曲求全地努力迁就安娜的无理苛求,直到安娜报复性自杀之后,依然在悲痛之余,将所有财产变卖一空,亲自组建了一支军队奔赴战场,显示了以死殉情的一番真情。

不错,当时的社会舆论确实对安娜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谴责,那种谴责,即便以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说也是正确的。由此我们也不能把安娜的悲剧归结为当时的社会,就像我们不能把今天安娜式婚外情悲剧的责任归结为今天的社会一样。事实上,安娜对于当时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所畏惧的,她比卡列宁和渥伦斯基更加无视社会舆论的存在,甚至在丑闻暴露之后,还故意到社交场合去挑衅,只是那与其说是一种勇敢,不如说是一种无知。另外一方面,她也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去国外或乡间生活以回避故乡舆论的谴责。所以,如果她和渥伦斯基能有真正的爱情,她和他原本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那么导致她走上绝路的是什么呢?是她的无端猜疑。她明明知道渥伦斯基对她是真心的,但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忍不住对他猜疑起来,比如,在渥伦斯基外出时与其他女人接触时,比如在渥伦斯基的母亲为他介绍女朋友时,甚至在渥伦斯基为了处理财产事务需要短暂离开她时,乃至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时,她都会不可理喻地猜疑发怒。

真正的爱情和男女情欲有什么不同呢?我想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爱情除了情欲之外还有许多更加美好的东西,比如彼此忠诚,彼此宽容,彼此信任,彼此负责,以及彼此精神上的共鸣和事业上的追求等,因此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男女之情的激情淡化而淡化。而男女情欲则除了男欢女爱之外,其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因此一旦男女之情的激情淡化之后,这种激情淡化是随着生理满足之后必然产生的,彼此的感情危机就会随之而来。无端猜疑,往往正是这种危机最初的征兆,处理不好,必然导致悲剧收场。

四,罪恶的报复

因为爱而对所爱的人产生猜疑或嫉妒等,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在生活中保持一份警惕和小心亦不为过,关键是要能妥善把握好猜疑的尺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爱情的能力,严格来说是经营爱情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生来就有的,必须后天认真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于是我想,许多生活中的爱情失败者会不会是由于他们自身缺乏爱情能力的培养造成的呢?在爱情和婚姻中最最可怕的就是以猜疑为依据,既不求证,也不给机会解释或改正,便开始实施不可逆转的报复。

我一直有一个这样的观点:一对真正相爱过的人,不管后来感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都不可能对另一方实施任何报复。反过来说,如果发现任何人在感情发生变化后会对另一方实施报复,就足以说明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真正相爱过,不管过去曾经怎样海誓山盟还是怎样多么甜蜜温柔,都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你只要真正爱过,又怎么会忍心去伤害你所爱的人?

安娜的自杀,一方面固然是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尤其是对一个母亲没有尽到母亲职责的谴责,另一方面,是由于猜疑而造成对爱情的幻灭,于是产生了以死报复,也以死解脱的念头。由此也可以看出,安娜对渥伦斯基的感情主要是情欲而不是爱,或者说是情欲的成分远远大于爱情的成分。安娜的自杀不是殉情,是报复,她是怀着对渥伦斯基的怨恨和报复的心情去自杀的。这与渥伦斯基因安娜的去世而悲痛欲绝,决定以参战的方式来结束生命有着本质的不同。

安娜的自杀不但愚蠢,而且错误。她不仅伤害了她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伤害了渥伦斯基的感情和生命,更严重地伤害了她的儿子和女儿的心灵。我在这里谴责的是安娜错误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这并不妨碍我同情安娜这位不幸的女人,尽管她是一位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信,安娜是一位标准的花瓶女人,她尽管有个华美的外表,却没有什么美好的内在,甚至字许多方面是极端无知的,她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妻子,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母亲,甚至也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情人。尽管如此,她却那么贪婪,有了还想有更多,结果是连原来拥有的东西也一起失去了。安娜只是一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然而,安娜式的女人和安娜式的错误,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并不少见。如果她们及她们周围的人们能有机会认真读一读《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并且顺便也读一读我这篇评论文章,也许会对她们有所启发。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4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和家长一起读《宝葫芦的秘密》。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比妈妈读完要早两个星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有一天,王葆的奶奶要给他洗脚还要给他剪指甲,这下子急坏了王葆,光着脚就往外跑。可是让奶奶给拽住了。王葆提出条件:要奶奶给他讲故事。于是奶奶就讲了一个宝葫芦的故事。故事里说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怎样得到了宝葫芦。王葆听得入了迷,幻想着自己也拥有宝葫芦的神奇的时光。

星期日,王葆去学校做电磁起重机,可那天不知怎么了,他和同学吵了起来,最后回家发了一会闷,便睡着了。睡着睡着有人喊:王葆,钓鱼去!他起来后看见桌子上有钓具,拿着就去了河边。到了河边没见着一个同学,气又上来了,可是又想:如果一起钓,钓到的鱼肯定很少,就安稳的练起了钓鱼。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格咕噜”,原来是宝葫芦。就这样,王葆拥有了梦想中的宝葫芦。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办了很多的事,开始王葆还觉得这真是幸福,可最后发觉宝葫芦非常自私,总是帮倒忙。

后来,王葆听见了一声“瞧瞧你睡了那么久!”原来这是一个梦呀。我觉得他肯定认为,多亏这是个梦。哪能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宝葫芦而没有自己的主见呢?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完成梦想。

如果我有宝葫芦,我会让它施法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让它给沙漠增添绿色,给地球更多的保护和生机。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5

我曾看到过爱情温柔地凋零,于是明白了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暖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爱情谎言的灵魂们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暗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地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早已经被注定了的一切就是这样被注定了,上面戳一个时间印章——永远。

想起了周蘩漪,《雷雨》中的那个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蘩漪最显得调和和单薄,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有“雷雨”的性格的女人,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先生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吧,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但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因为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

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她是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而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不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炫丽,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一直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

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蘩漪的,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他只有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了,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不能说他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的时候偷咬一口的行动,在他的直觉过去,理智冷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地恨自己,更深地觉得这是反人性,一切的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的那一点东西,是充满地流动着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地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一切经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地流荡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再冷酷地剖析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有自己心内的残疾的,现在他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地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生活,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阴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蘩漪牵连到了一起,他轻而易举地掳获一颗寂寞的心,但也就此背负了沉重的道义的十字架,自始至终,周萍都在逃避,蘩漪带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悔恨,他内心已阴雨连绵,无辜的四凤恰似他苦苦盼望的阳光,周萍迫切需要温暖的阳光驱走乌云,于是他和四凤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他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蘩漪的罪孽,孰不知这是一出更大的悲哀,周萍难得有那么大的毅力带四凤远走高飞,电闪雷鸣之夜,一切真相大白,现实在残酷地狞笑,唯有死亡是舒适的温床,他最后选择自新,那也是他的出路,无法想象苟且偷生的周萍走出那个雷雨之夜后怎样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倘若终日在无尽的悔恨中消磨自己,我想,这稠密的恨终究是化不开的,求死,是一种的解脱。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鲁侍萍三十年后声声控诉,一切恍然如梦,她咬牙切齿宣称是不公平的命指使她又出现在周朴园的眼前,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其实这一切大可不必,当爱已成往事,何必又在彼此快愈合的伤口上再撒下一把盐呢,如果她真的认定周朴园是个罪人的话,那么她至少也是个共犯,不管以后周朴园变得怎样冷酷无情,至少对侍萍,他是一刻也不想让自己忘却的,抛弃侍萍并不是他们初衷,爱情无法达到完美,那么就无所谓谁对谁错,鲁侍萍错在不必如此耿耿于怀,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女子,对被抛弃的命运看的如此之重,鲁侍萍是个苦命的女人,而命运确实是不公平,我只能把这一切怪罪于命,虽然我是如此的不相信宿命的玄虚。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粟,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6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文章 篇27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