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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精选26篇)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精选26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3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5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6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7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

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

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

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

。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

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

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他的侄儿夏尔求

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

,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9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0

在这次“东教青年杏坛”读书活动中,我从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我选择了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所写的世界是平的。因为他的名字吸引了我。世界怎样会是平的呢?

老实说,近一个月的阅读,很多地方是囫囵吞枣,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起初我的脑子是一片混乱的,感觉就像在看一份电子产品说明书,篇幅长、计算机专业术语过多。世界上使用电脑的人越来越多,但并不表示所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托马斯弗里德曼不愧是读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生动的事例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经济全球化,让我不得不被这汹涌而来的经济全球化所镇住,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

世界是平的告诉我们,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了。试看今日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的回报。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发展和传播。在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一天从事这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职责心,从个人的学习本事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

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到了紧迫感,做为一个年轻人,我仅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我的立足之地。

我听到了一个故事。在非洲,羚羊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狮子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超过跑得最慢的羚羊,否则就会被饿死。所以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时,你开始奔跑。

没错,从此刻开始奔跑吧!现今社会上许多人懂得技术和技能。那么我们凭借什么才能脱颖而出,竞争到工作岗位,我们要怎样跑才不会被时代大潮所淹没?我总结到必需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要与时俱进学习各种新知识,仅有不断的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这个过程充满了汗水与荆棘。有人可能选择安于现状,半途而废。大家千万不要放弃,古语有云:“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相信我,从这一刻开始就奔跑起来吧!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1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让人想一读再读的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毫无顾忌的表达和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烂漫的想象那种自由自在的心境让我流连不已,每一句话都有着无尽的乐趣。我爱这字里行间的洒脱任性。

学完这篇课文,我意犹未尽,迫不及待的打开网页搜索,像一只闻到油味的小老鼠想找到油坛子一般,这种渴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小心脏。没看过瘾,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呼兰河传》。《祖父的园子》就是从中间选的`。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它看完,现在可以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篇文章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疯丫头,而《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其中《祖父的园子》是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书中描写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生活状态都让我觉得和我们“大农村”一样充满乡村情趣和泥土芬芳。这里有明亮的天空,美丽的后花园,慈祥可爱的老祖父和自由自在的童年,“凡是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独特魅力。我还似懂非懂,但我对《祖父的园子》口语化的诗一般的语言是非常迷恋的。读过留痕,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股纯真无邪,又透着狡黠的灵气。

因为爱上了这篇课文,我第一次那么快乐地去读一本书,因为爱上了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爱上了乡下的生活。现在记忆中的每一株小植物你都在我的心底发芽,悄悄地生长;每一只小动物都在我心里蹦跳,四处乱窜。此时,连我的梦里的都有了“呵呵”的笑声……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2

在这个暑假经历了很多的事,心情总是起起浮浮地,人难免都会有挫折,就是怎么去看待人生的挫折。我要更积极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油,加油。《舍得》静下心来好好的读了读。

赞同的观点:在得到的同时,你也会失去;在选择的同时,你也在放弃。你有无数个机会,但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人生没有全选,一个人终其一生,只能选择一种生活。也许,你会说:只选择一种可能,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单调枯燥?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确只能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比如,你选择了当作家,你就无法体会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的乐趣;你选择了单身汉的自由,你就无法体会婚姻的一切;你选择了不接受文化熏陶的人生,你就永远无法领略得到超越你自己这个水平线上的一切,无法升华。你选择了做个井底之蛙,你就无法体会到海阔天空。

人生要懂得放弃,有时候放弃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所谓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放弃在以另外一种方式诠释着人生,明白了放弃,你就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与自己的联系:我在很早的时候就读过FROREST LEE 《THE ROAD BE NOT TAKEN》。在很多的时候人有很多的选择,但人都会只选择一个机会。即使可能选择的路会很难走,人都会坚持下去的。上半年,教男生班,虽然很累,但是我也坚持下来了。我很努力的,去背一堂课,上一些跟专业有关的英语知识。也去上课。我很大的缺点是:做事有些拖。这个我想要改掉。加油,加油。没人给我加油。只有自己加了。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3

在国富论中,第四章起名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可通读全章,看到更多的是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出口退税、奖励金、通商条约、殖民地等涉及国际贸易的内容,可能在亚当斯密的概念中,凡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容就属于政治经济学。

由于我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在理解上,无法同意亚当斯密将自己所写的第四章纳入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在我看来,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等更准确而言应该归属于国际贸易的内容。

这里有一个名词解释一下:

“重商主义——18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经济管理体现,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既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这是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者说经济体系,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这个理论目前依然有许多经济学家引用,包括中国国内目前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从具体表现上看就是,为了维持贸易顺差,一国政府会倾向于通过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出口退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奖励金(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等手段,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出口大于进口的目的,达到吸收贸易逆差国的资本流入本国,借以提高本国的资源条件,从而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以实现经济的增长。

亚当斯密由于是坚定的市场经济倡导者,其一直提倡小政府理念,所以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四章几乎每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思——重商主义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维护贸易顺差的手段,都在某种程度扭曲了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从长期看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国家应该减少监管,应该放手由市场自发调节进出口。也许是由于时代背景,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亚当斯密并没有完成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只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与重商主义观念不一致的思想和理论。

回到现实,回到本文所述的国际贸易体系,在我看来,国际贸易的最大作用和好处主要是两个,其一让市场扩大,其二促进了社会分工并使得生产效率提升。市场扩大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中国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各种细分市场的商品,尤其是家电类产品(手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其主要生产地都是中国,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中国已经形成的生产体系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因为国内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短期内实现改变不是太现实的事情,所以相比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中国都更需要国际贸易的自由但又有序的发展。但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追求贸易顺差呢?我的观念是,贸易顺差来源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有限度,贸易顺差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述就是,我们通过劳动及资源投入,生产出来了商品,但本国消费不完,那么就出口到外国,而外国给予的是本国无法流通的纸币,其实这种贸易顺差实现的外汇储备,类似一种债券。也就是逆差国用债券,购买了顺差国的各种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短期看顺差有利,但长期看,贸易顺差就如同几个世纪前的殖民地一般,顺差国就是逆差国的殖民地。

更简单的说,我反对维护贸易逆差,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口等于进口是对一国人民最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奖励。

除了顺差逆差外,关税、出口退税等都可以单独成文书写,本文不做累述。

希望看完本文,你对重商主义有所了解,对国际贸易有初步认识,最好能理解贸易顺差的意义和缺陷。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4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5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6

读完《苏东坡传》,在看到结尾处的“万古不朽”时,心中觉得怅然若失,竟真的有些舍不得,明明知道他早已作古,奇怪的是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他,并努力透过书去了解他,但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

每个人的年少都怀着雄心壮志,可世事无情,梦想总被“雨打风吹去”。苏轼说“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但“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不如“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樽前”。

宦海沉浮,几近颠沛流离,最让我为之钦佩的是苏轼他的恬淡自足,似乎到哪儿都是家乡,一副乡土派头,融于山水之间。

一杯茶,一幅远山的画,一个美好的梦想,就不难感受到苏轼为之推崇,并躬行实践的清欢了。

一本书讲述一个生命,这个生命其实又活了,并随着每一个读者的阅读一次一次上演他的人生舞台剧,我们也随着他的心情跌宕起伏,感受一代文豪的人格魅力。

当豪情经过磨练,渐渐转为平实,一颗心安静下来,开始着细小处为民造福,苏轼处处为民请命,囤积粮食,以抵灾荒。久旱降雨,他比谁都高兴,一州一民是他不可割舍的责任。

我想,如今的社会有多少人抱怨这抱怨那,不如抬起头多看看身边的美好事物。人总要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态度。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7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8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只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己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七年级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国小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9

又一阵秋雨潇潇的下着,润绿了竹;又一阵凄风飕飕地舞着,染黄了菊。一位英勇的将军,头戴金盔,身披战袍,手握青剑,独倚栏杆,仰天长啸。合上手中的《岳飞传》,一幅凄美悲壮的画卷,长久地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金兵犯宋之际,他投军报国,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竟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不忘国耻、收复河山,指挥了无数战役而无一败绩,被人称作常胜将军。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首气贯长虹的《满江红》,正是岳飞忠勇一生的真实写照。

岳飞是勇敢的。他一生出入疆场,对邪恶势力做出英勇的抗争,带领岳家军血战沙场,拯救国家于危亡,拯救黎民于水火,表现出了高尚的民族气节和大无畏的勇敢精神。

岳飞是忠义的。“精忠报国”四个字不仅刻在他的背上,更刻在他的心上。小时候的岳飞,孝敬母亲,年纪虽幼却已常怀报国之志。他不忘师恩,对师傅父亲般尊重。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一心报国,为国出力,誓死抗金,立下了赫赫战功。忠义气节在岳飞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就是这样一个忠勇双全的义士,却饱含着他的豪情与斗志,满载着他的爱国情操和英雄气魄,壮志未酬,不幸被朝廷小人杀害于风波亭。怎不令今人泪湿前襟,扼腕叹息!

历史自有公论。“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的忠勇流芳百世,奸佞小人为后世所不齿。今天,西湖边岳飞墓中,岳飞头顶红缨,身披战袍,神情肃穆的坐在大堂之中,人们虔诚地供奉他,袅袅青烟,表达了后人的无比怀念和敬仰之情。

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掠过,黄菊犹敖枝头……

岳飞的死是一遗憾,但他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精神,却将永留中华大地,世代流传。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0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多么优雅美妙的名字!我忍不住翻开了这带着花香的书。“丁立梅”,连作者的名字都这么精致,怪不得书名起得那么棒。

我一篇篇地读着,细细品味着,爱不释手。当看到《爱到无力》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潸潸落泪。

“母亲恨不得把自己也塞到袋子里,让我带回城,好事无巨细地把我照顾好。”每个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儿女自己多累多行。每次我们去外婆家做客,外婆总是叮嘱这叮嘱那,临走时外婆又总是手忙脚乱地把自己辛辛苦苦拎回来的菜一股脑儿地放进我们的袋子里,很得意地说:“农民种的,好嫩好新鲜哦!你们南昌买不到的。”要么就是:“哎哟,怎么买得那么贵?我买的又便宜又好!”边忙边擦了擦汗,不亦乐乎。而我们却只会说“谢谢”。

有时我们买一点好东西给外婆,外婆就要“念经”了,“哎哟,买这么好东西给我呀!多么钱一斤哪?我买都要十多块钱一斤,你们南昌肯定更贵!”外婆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每每这时我和妈妈就要说了:“这一点点小钱有什么关系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把身体养好我们就放心了。再说你帮我们晒香肠、腊鸡等就要用花钱了吗?”我和妈妈就会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外婆只好就范,心里却是高兴的。

“母亲愁得夜不成眠,逢人便问,孩子没有眼睛咋办呢?都快问成祥林嫂了。”我想起了我的同学涂欣的母亲。这些天,涂欣发高烧40 多度,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眼角膜都烧坏了,要去做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做同学的心都是揪在一起的,可想而知,他的母亲现在一定是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的,日夜守在门口,眼睛都会哭肿来,活像一只大金鱼。我想如果让她母亲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互换身体。“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希望涂欣能早日康复,回到我们身边。

“我跳进厨房要帮忙,母亲慌了,拦住,连连说:‘快出去,别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说的呢?吃完饭,我想到自己快写完作业了,想帮劳累的妈妈分担一点,走到厨房热心地说:“妈妈,我快写完作业了,我想洗碗行吗?”妈妈急了,说:“别别别,我会弄。你说安心地写作业,复习功课吧,马上要考试了,你考好了妈妈就最轻松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不平地说:“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时的我觉得自讨没趣,把椅子一摔,气嘟嘟地翻开了书,心想:“这妈妈也真是的,就知道要人家读书!”现在想想,真是羞愧难当。

“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妈妈真的老了!——前段时间忙着校运会为学生训练,结束后就大病了一场,变得弱弱的,只会一味地吸收我放出的怨气,连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都接受不了了,她为了我,付出了青春,她真的累了,只想歇歇。

“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付出,用尽了一生的心血,让我们活得更好。她的爱令我们很难察觉,却每时每刻地我们身边,就算爱到无力,也要坚持下去。让我们多关心呵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1

吴非老师在书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让我渐渐明白吴非老师说的“不跪着教书”是指的是什么。让我们不由得思索: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书中的教育随笔篇篇观点鲜明新颖,分析问题一针见血,给人耳目一新,读后受益匪浅。作者以几个时代丰富的教育人生体验,以一个教师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审视着当今教育的种种弊端,以一个中国人具有的爱国情怀呼吁每一个教师做一个有思想、有追求,当一盏能够长久地照耀学生一生道路的明灯!

教师究竟是什么?从古至今,教师被太多耀眼的字眼照耀:有人把教师比作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美丽的花朵;有人把教师比作无私的春蚕,为学生的成长吐尽最后一口丝;也有人把教师比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塑造着学生美好的心灵;还有人把教师比作燃烧的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学生人生的道路……其实,我觉得,教师就是教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教师就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大写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些,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

《不跪着教书》中有一个小标题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吴非老师说:“课堂应当担负起思想启蒙的任务。”这告诉我们不跪着教书,“老师应当是思想者”。吴非老师列举了现实中的一些跪着教书的现象:“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会立刻匍匐在地;在教师失去了独立思考的精神,乃至丧失尊严,能靠他去立人吗?”那我们教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呢?

首先,教师的人性要丰满。教师应成为情感健全的人,应向学生广施仁爱、感恩、善良的人性,使学生具备仁慈善良、互助友爱、节俭朴素、自尊自爱的心灵,只有给下一代留下真善美的种子,我们的学生将来不管身处何等恶劣的环境,都能在心中盛开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都能照亮他前行的人生。

其次,教师应努力追求自己的教学风格。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教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胡适与鲁迅是同时代人,他们的性格与思维方式有很大差异,教育风格也不同。胡适热情,好为人师,循循善诱,他总是教育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鲁迅冷峻,善于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让学生自己寻找出路。而毫无疑问,他们不同的风格都影响了一大批后来有成就的学生。

第三,教师要读好书,也要教育学生读好书,要通过文学阅读净化学生的心灵世界。作者在书中提到:“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成长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吴非教师谈到“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那真不是什么幸事。”“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教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我们也要尽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让学生有精力去读经典名著,从前人文化中吸取营养,要避免产生有文凭而没文化的学生。

第四,教师的人品应站直。教师要远离权贵,要和家长保持适当距离,要远离粗俗和恶俗,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保持人品的纯净。

读了《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教师不只是“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我们还要“传道”,我们要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而我们首先要是一个思想先进、厚重,不盲从、很自信的人,我们的学生才能在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更懂得为人处世,更能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魄力、有高尚品格的人。正如吴非老师说的“语文老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如果一个教师自身都缺乏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很难想象他所教出的学生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就如吴老师说的“学校只能教出一群精神侏儒,只能培养顺服的思想奴隶”?

我们要做站直了的教师,要不断的学习,使自己思想深刻,追求高远,深厚底蕴,增长智慧。要时时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给学生以真爱,要从细小的事情中去了解学生的真实的思想,让他们不断地发现人性美,做一个正直的、真诚的、宽容的、有爱心的、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的人。这样我们的学生才可能成为站直了的人。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2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这句话所表现出来的绝望深刻体现了安娜的懦弱无助,她一直都在劝慰自己,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她作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与愧疚使她深陷矛盾与罪恶之中,她在经过无助的痛苦挣扎于煎熬之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找寻心灵的真谛。我想当它的灵魂脱离身体俯视她的一生时会不会悔恨,她所放弃一切追求的爱情被粉碎,她想以死来抗拒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俄国新旧交替的历史时代,关于家庭的悲剧层出不穷,她的反抗与对真爱的执着是否能够引起人们对真理性的思考真的值得怀疑。

电影场景里这场爱情悲剧的结尾是安娜身着一袭与沃伦斯基初次见面时所穿的黑色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卧轨,结束了自己绝望的爱情与生命,也结束了一直以来的痛苦与煎熬,她独自一人承担了这段为道德和社会所不齿的爱情的后果,在这场吉蒂。卡列宁,沃伦斯基等多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一人承担所有的苦果,然而这场以死亡结尾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功塑造了那个时期很多像安娜一样的妇女的形象,这种背叛家庭,抛弃儿女,却又担心儿子会被人看不起的女人,至今为止也会被世人所厌恶与摒弃吧,但是柔软的安娜仍然没有妥协,她决定让死亡来作为她最后的坚持,不管世人能不能理解,她要勇于面对自己的感情,不在这纷乱痛苦的世间沉浮煎熬,是她自己一手造就了自己的悲剧,不过猜想安娜也从不后悔,尽管从始至终她都是孤独的,对她来说清醒的孤独并不可怕,浑浊的美好的假象才令人窒息,所以她承受了悲惨的宿命,走过了孤独的命运。

世界的伦理纲常一如既往地坚守着所谓的真理正义与道德,这些与安娜都没有关系了,爱恨情仇也离她远去,让一切画上句号吧,谁也不要再打扰她的安静。而我们,我们仍然要努力地在这个世界上正直道德地生活下去,让悲剧止步于故事里。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3

童星、明星离我们十分遥远,可作者伍美珍大胆的想象但我赞叹不已。如果,我们班级里有一个人人尊敬,人人崇拜的童星,该是有多么令人兴奋啊!伍美珍的作品,字里行间里,总是流露出对儿童发自内心的热爱与尊重,散发着阳光般的明亮、温暖与纯粹。这本也不例外。

冬瓜大总统“杨自热哪个班级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刚开始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妈妈口中得知: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取代而至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知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流言蜚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现实和幻想总有那么一段似远似近的差距……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4

善良是一种美丽,奉献是一种绚丽。今天,读完《快乐王子》,我也明白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奉献。

听到“快乐王子”这个名字时,我在想:他是不是一个很快乐的王子呢?但他并不是一直快乐的。

从前,住在无忧宫中的王子很快乐。他死后,成了一个雕塑。他看到许多穷人在受苦,这个冬天飞来一只小燕子。原本要去埃及的它,在这个寒冷而温暖的冬天,与快乐王子共同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而最后,那只小燕子为了帮助别人却沉睡在了冬天的城市里。

哪怕最后被扔进火炉里经受火和高温的考验;哪怕永远沉睡在冰冷的地方长眠,小燕子与快乐王子永远是快乐的。他们用自己内心真诚的善良与爱心,帮助了那么多人。让我们知道了善良、爱心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能让别人快乐的魔力;也是一种能让自己感到温暖的心灯。同时这也反映了故事中的市长、官员等人物的品质:只追求外表,华而不实、贪婪自私。

最让我开心的地方是后来善良的小燕子与快乐王子一起在上帝那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或许,他们会在那儿帮助更多的人,和他们一同快乐、一同幸福。

这也让我明白了:奉献是一种多么动人的旋律;是一篇多么感人的诗篇;虽是一个小小的帮助,却能让别人一直感激你。

难怕是在严冬、盛夏,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或许那双援助之手给予了你太大的帮助。

奉献吧,让他人得到你传递快乐的同时也能快乐自己;善良吧,真诚的善良才能让别人感动;播洒爱心吧,让你的爱心帮助更多人,让他人知道你是真诚的。

现在回想起以前的那个我,比起会奉献的人还远了许多。所以我会去奉献、去帮助他人。

《快乐王子》读后感优秀范文

他是王子,身上绚烂夺目,眼睛像清水河畔的紫罗兰,嘴唇像红色花瓣。

在以前映入眼帘的是快乐,是笑与甜,后来,他看的越来越远,越来越悲伤,他看到了为生活而担忧的穷人,为住处而烦恼的流浪汉……他为了救济穷人,把金叶子做的外衣,宝剑上的红宝石,甚至是蓝宝石眼睛,他都毫无保留的送给了穷人,但最后他那丑陋的外表让人们厌恶,被丢进熔炉。

他,就是快乐王子!

快乐就是开心吗?是幸福吗?不,快乐王子的快乐更在于是奉献!

他本是一个华丽的王子,但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穷人映入他的眼帘时,他是怎么做的?奉献!他不在乎自己的荣华富贵,将身上的一切,都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是一种美丽的精神。

在汶川大地震时,那些勇敢的志愿者便是如此。他们在炎日的照射下,搬开一道道钢筋,翻开无数片石板,拯救了无数条生命。

他们是好样的,为了那些生命,身上却覆盖着圣洁的白花。不管是忧伤,还是美丽,那就是生活……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5

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给我们推荐了一些书来读,其实,我是个爱读书的人。我爱读的书也很多。只是一向对专业类的的书籍不大感兴趣,因为说教味太浓,读起来总觉得有些累。当我看到《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时,它的题目吸引了我,这“跪着”的含义是什么?谁在跪着教书?为什么跪着?在我从教的这些日子中有没有“跪着”?拿起书来仔细打量,原来书名旁边还有用小字写的一段话:“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和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得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能有‘铸造’这样的词条。”反复将这段话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情就觉得愈沉重。怀着复杂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作者吴非是一位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教于南京师大附中。本书收录的是他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有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教学随想,有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没想到,开篇第一则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文章讲的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记下了这样一则真事。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一朵硕大的玫瑰花,全校师生都非常惊讶,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来看。这天早晨,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的一个4岁小孩在花房里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从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为什么摘花,他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的?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这样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现在摘下来给她看,看过我就把花送回来。”听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她搀着小女孩,在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长久地感动着我,并深深地启迪了我。假如是我,会怎么做呢?我想,我肯定会对孩子缺乏良好的道德教育而忧心忡忡,首先可能会没收了她的花,当然更不会再去摘花给她;然后就会苦口婆心地对小女孩进行一番传统的道德教育,教育小女孩从小要爱护花草,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不要损害公物云云。可这不是对美好性灵的戕害吗?我为自己有这些所谓高尚的正义的想法感到羞耻!在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难道就没有真的这样去做过吗?难道只有那么一两次吗?这是不是下跪了,是向谁下跪了?一个个小故事慢慢读下去,可以说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都能触动我心中某一个柔软的地方,让我或感动,或同情,或愤怒……特别是作者对目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腐败、堕落以及种种不人道所表达出的那种愤怒,让我感同身受。作者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祖国教育现状的担忧、以及对理想教育的向往和追求,不能不使我对他产生深深的敬意。

怀着对吴老师的敬意,我认真读完了这本书。对于本书封面上的那段话,我不敢说完全理解了,但可以说有点理解了。我觉得用“语重心长”、“发自肺腑”或者说别的什么词都不能表达出作者在写这段话时的心情。回过头来再读这段话,我读到了一个字——爱。

吴非 老师提出的两个主要观点是:多读书,多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是针对学生,更是针对教师自身。吴老师说,“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工作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我看真不是什么幸事。”“我很平凡,但是我们的学生需要最出色的教师,需要伟大的老师。”

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我的体会是:首先,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应该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精神,他的学生就很难有独立思考的意识。比如,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立刻匍匐在地,这样怎么能去“立人”呢?如果教师是跪着的,那他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其次,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风格。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因为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吴老师认为,一个老师如果能通过课堂让学生喜欢我们的学科,那他就是成功者。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第三,教师要有人格。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也不要讨好权贵的子女,媚态百出,更不要在学生和家长面前随意释放你的粗鄙。第四,教师要有爱与敬重的阅读。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你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人一样的活着……

我不得不承认,吴老师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也是我们的民族和时代需要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有几位同仁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的历史!”

《不跪着教书》对广大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剂补钙的良药。我以为这本书也很适合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士阅读。老实说,吴非老师的想法有太多不合时宜的地方,跟苏东坡一样,这个优秀教师也是一肚子不合时宜,比如绝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饭,在今天,99%的老师做不到。但我还是要说,我敬佩吴非老师,这样的人在教育界立住了,是一个奇迹。有这样的人,中国的教育才让我看到了希望。

我想我能够这样来理解这些话的涵义: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有责任提高自己的修养,传授知识,促进学生的思想交流,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坚韧他们的骨气,提高大家的民族气概。

吴非 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老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说得多么朴实、多么中肯呀。他是期望年轻一代的教师“能注意知识的积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条件有限,那也要有点自我提高意识,哪怕读点闲书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读书不多,听听别人说读书也行”。 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从骨子里向外透着奴性。封建主义早已灭亡,可它给中国人带来的精神毒害还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还有人可能还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跪着生活。为了不使我们的下一代继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我们教育工作者就要向吴非老师所说的,得要站直了教书,得要有铁骨!

我们学校每学期都举行“书香飘满校园”读书活动,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大激发了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每年推荐的“教师必读书目”,对教师的读书是一种很具体、很有效的指导。假如,我们的教师都有一些值得一读的好书;假如,我们的教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精力,为丰富自己而不断地读书;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把读书作为提高生命质量的途径;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边读书,边研究思考,那么,我们的教师生活就充实了,精神就丰满了,心灵就净化了,教育就有智慧了,生命就有价值了,人生就有意义了。

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6

前两年的暑假,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确是一部老少咸宜的魔幻小说。

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父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 11 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巫师,在同黑巫师的较量中被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沃茨学校。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后,哈利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术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格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格兰芬多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斯内普,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长着,斯内普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

于是哈利、罗恩与赫敏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这三个格兰芬多一年级的新生,历经重重难关,终于发现:这一切的幕后操纵者竟然是看似无辜的奇洛教授!原来被人们称为“ 神秘人” (You——Know——Who )的黑巫师伏地魔失去法力多年,希望得到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魔法石来恢复元气。而奇洛被伏地魔附身,变成一个双面人,事事对伏地魔言听计从。哈利、罗恩、赫敏各尽所能,经过重重魔法障碍,进入地下室,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保住了魔法石。哈利自出生以来第二次战胜了伏地魔。

首先,书中的魔法令现实中的大家大开眼界,在扫帚上畅快飞行也是大家所向往的,这也是这套书畅销的原因之一吧,现实中我们无法实现,无法完成的事情主人公在小说中实现。另外,在书中,11 岁的哈利为了对抗黑魔法,当然也有小孩子的好奇心理在其中,但他们敢于去面对,勇于去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勇气,也是现实中很多学生,甚至大人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