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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7篇)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

那一批,似乎买了几本与孩子有关的本,其中一本便是《妞妞》,不过丫头强调这不是小说,的确算是传记吧。因为就像丫头所说,小说是杜撰的,而传记是真实的,没有改编的痕迹。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7篇)

《妞妞》这本书一直是挺畅销的,评价比较高。对于周国平的书,是第一次看,他是一个哲学家,自然文字多少带有哲理。有一些生涩,只能带过不看吧?或者就直接看故事部分,这本书读得比较慢,不能一下子就阅读完毕,感觉很是难受,一边看一边想着与这个父亲共鸣,多好的妞妞啊,多乖的小孩呀~可是老天就不能改变现实,该发生的始终会发生。谁都无法改变现状。真的很惨忍的结果,尽管会知道这样的结果,我还是忍着将它看完。妞妞会说话,会用自己的思维来表述她的想法,她是如此善良,她爱她周围的人,她关心周围的人。尽管她只有这么小。

编辑推荐

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以及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内容简介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平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满纸的冷峻与温柔。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每个孩子都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在《妞妞》里面的主人公小妞妞却只活到了一岁半。妞妞的妈妈怀孕后生下了她,小妞妞的到来让这个家庭的每个人都很高兴,小妞妞也像正常孩子一样成长着。但好景不长,在妞妞满月后的一天,妈妈抱着妞妞在灯光下游玩,忽然她发现妞妞的左眼在灯光一定角度的照射下,瞳孔会呈透明样,如猫眼一闪。后来妞妞去检查,医生说她得了眼底肿瘤,最多活不过一岁半,做手术会有很大的风险,这给了妞妞家人一个沉重的打击。妞妞的爸爸妈妈在经受许多折磨后,决定宁愿让妞妞开心地死去,也不愿让她痛苦的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导演编排,也没有演员演绎。无论是谁,读了这本书,都会为妞妞的不幸而伤心,我也是曾为了妞妞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潸然泪下。但是,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在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段话是:“你的黑眼睛那么亮,那么爱看爱笑。可是,死神偏偏在其中筑巢,从那里向周围编结灰黄色的毒网。是呀,像妞妞这样可爱,活泼的孩子,上天非但不眷顾她,反而给了她的家人重重一击。这让我想到了我平常的生活,每天回家,妈妈在火边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则和小妹妹在旁边玩闹。这让我感到我的生活多么幸福啊!

我想对所有人说:最重要的幸福就在你们自己身边,那就是平凡的亲情。一定要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如果你现在不珍惜,那么,当他们离开你时,你就会无比后悔了。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周国平告诉了我们一个平凡而复杂的真理:婴儿是天然的哲学家。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不带一丝悲伤的,婴儿不会厌烦这个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很好奇。作者在传达自己的欢乐时,也传达出一丝愁苦——妞妞终究会死亡。但是,只要是生命降生,都是应该高兴的。不管它存在多久,都会为父母带来欢乐。

什么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灵,是父母爱情的产物,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作者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谈永恒。世界上一切有关玩乐的事情,都是孩子带我们去玩的。孩子最能感知大自然。孩子能圆满父母的生命。

面对灾难,无论有多悲伤,也不能当着受难者哭。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像感冒呀、发烧呀都是喜剧。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却离死神这么近。周国平夫妇一定绝望地哭过:一个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却要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这个尘世当中。但是,她现在还活着,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这一份贵重的亲情,也许是划破绝望的利刃吧。

苦难是又两面性的,命运也是。苦难能激发人求生的本能,但也能使人放弃对生的希望。命运使人认识生命,也使人厌恶生命。最重要的,是我们对苦难和命运的态度。它们在本质上时不会改变的。改变它们的是我们的心态。苦难不容易打倒乐观者,容易打倒悲观者,让我们充分认识苦难,做一个乐观的人吧!

在八个月前的妞妞,她的世界是灰暗、死寂的,但是当她学会说话以后,她的世界逐渐明亮起来,词语能使人认识这个世界。就像一阵清风,吹散了迷雾,使世界不再模糊。难怪会有人说:“人类的自由是从说话开始的。”语言让所有人看到了光亮。

读完这章,我不得不为妞妞的悲惨命运而叹息了。作者把希望寄托于奇迹。他们拜访了那么多气功师、名医,都说能治好,只有作者知道,这样的机率为零,妞妞一定会死去。作者在写这一章时,又流了多少泪水呢?我想,把希望寄托于奇迹的人,受的伤害也最深吧。

没有人能抗拒死亡。可是,你又能否相信,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承受了中年人都不敢想象的痛苦之后,又要独自面对老年人也惧怕的死亡。作者的焦虑和悲伤完全不起作用,你还是走了。可是他们多想妞妞,想得要发疯了。好像只要再给一点,妞妞就会回来一样。

人的诞生和死亡是最正常的。人们对于诞生感到欣喜,又害怕最后的死亡。于是,他们相出了许多宗教信仰,来解释诞生和死亡。其实,在这些人心中,有的不是神或鬼,而是自己对死亡的理解。所以,有神论者比无神论者更容易快乐。

读了这章,我对“父母之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孩子出生以前,父母都希望生一个美丽】健康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以后,无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陷,父母一定都会倍加疼爱。可是,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早就崩溃了,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我不得不佩服周国平夫妇了。在这个天大的灾难面前,他们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厄运和不幸。最可怕的不是它产生的后果,而是我们对它的态度。一个人在遇到厄运时,如果自暴自弃,就一定会有可怕的结局;但是如果努力反抗,不被它打倒,那么也许情况会好转。也许我们不恩能够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命运。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那失足之处并非是一个无底洞,可能是一个普通的石块、失足的地方不会立一个标牌,让你避开它,越不显眼的陷阱越危险,在不经意间你可能已经失足,最终酿成悲剧。比如妞妞,她在出生前就注定要患绝症,因为她的父母经常吵架,还有庸医拉着她的母亲去照X光,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错,连起来就成了大错。只有处处小心,才能避开这些错误。

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光曾是妞妞快乐的源泉,妞妞曾经有眼睛,也拥有光,可是,随着病情的恶化,她渐渐地失去了光。世界上有很多贪婪的人,他们可能因失去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而捶胸顿足。他们怎么能和妞妞相比呢?妞妞不在乎一枚金币,她只想要光。这是穷人都享有的权利。所以,比起妞妞,我们应该知足了。

人生往往有两条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的尽头在哪,后果是什么。有一种选择叫顺其自然,就是永远被动选择。后果可能是好的,但大多是坏的。在一个困境面前,有许多人顺其自然,但最后都落入深渊。只有那些果断选择的人才能看见一丝希望。

看了这章后,我的心不禁抽动起来。作者在写这章的时候,心里一定在痛哭,可怜的妞妞!在临死之前还兴致勃勃地玩着玩具,看到这些,他的父母是多么伤心啊!妞妞习惯了忍,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就她。对于妞妞来说,爸爸是一个无用而又必要的谎言。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在语文课上,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周国平的真实着作《妞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之就读起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记载妞妞的苦难和父亲的无奈。

首先从主人公妞妞说起,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刚生下来就被查出身患绝症,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了短暂而又幸福的人生。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但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明亮的世界,在她短暂的一年里,只在自己乌黑的小世界里寻找方向,这种感受相信我们是无法体会的,她让我们有敬又哀。我想这就是命运的不公吧,原本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该每天过着无忧无滤、快乐精彩的童年。而不是独自一人承担病魔的折磨和病痛,每天都生活在黑暗世界里,老天爷你为什么这么的不公啊,我深深地为妞妞打抱不平,可是这样也于事不补啊!并不能为她减少痛楚。可我们打心眼儿里敬佩你,在我们心里你是最坚强乐观、懂事可爱的小妞妞,我们永远都记得你。但对于父亲,我感到十分悲痛,在女儿患病期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天天消瘦,一天天被病魔吞噬,自己却帮不上什么忙。尽管她有时被病魔折磨地睡不着觉,常常半夜疼痛地哇哇大哭,那种感觉真是心如刀割,想让女儿去做手术,又害怕更早的失去她,毕竟手术成功的几率很少。在这里我终于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无奈,尤其是对亲情,在这里我只能对您说一声节哀顺便,您真的很伟大。

当翻到末页时,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再也无法用任何词汇形容,我只能说命运就是如此,并不是人人都能掌握。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养育大,你却从此脱离了父母的约束,飞向自由的天空,翱翔在这美丽的天空中,我不禁要问:你有没有忘了你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是各有不同的。周国平先生的《妞妞》可以说是感动了无数人的心。妞妞,一个漂亮的女孩,黑色的头发,又大又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可就这样一个可爱、无辜的女孩被可怕的病魔纠缠上了,她患上了绝症,是治疗还是放弃,这让这一对父母陷入深渊,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让妞妞受少一些的痛苦。当医生用冰冷的仪器从妞妞手中抽出鲜艳的血时,当妞妞的哭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时,妞妞的父母的心里像是有把尖利的刀在肆无忌惮的划着,这种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我们体会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达到包容天地,我们则是天地中最重要的。最终妞妞还是在父母的保护下安静的走了,我能体会到周国平夫妇的无比痛心。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许多道理。有一个故事叫做乌鸦反哺,有一份亲情叫做羊羔跪母,更有一份感动叫做孝敬父母。

父母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这足以让你无条件的回报父母,我读了这本书后,更能感觉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浓浓爱意。父母的爱比大山还坚固,默默无闻的在后背支撑着你;父母的爱比万家灯火还要明亮,悄悄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父母的爱比天空还要大,只是为了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伤害。这又更足以让你无条件回报父母。其实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理由等着你去发现。现在就让我们从滴水之恩回报父母的涌泉相爱。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7

看了周国平的《妞妞》,感触很深。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只活到了一岁半,作者非常真切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的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而又知道妞妞很快会离世的绝望,妞妞离世时的悲伤。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

《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是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文中写到的妞妞成长的细节尤其让我感动,从妞妞学会的每一个发音、每一个字、词、每一个动作等细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的过程,也仿佛看到了以后我有自己的孩子时的情景。文中另外的一个细节也让我感触挺大,原以为一起经历过苦难,作者和他妻子的感情会更加深厚,没想到他们竟然离婚了。作者在文中也说“有人统计,丧子夫妇的离婚率高于百分之五十。苦难未必是纽带,有时反而是毒药和障碍。所谓共同受难其实是表面的,各人所感受的内在的痛苦都是独特的,不但不能分担,而且难以传达。期望对方分担,落空了,期望就会转变为怨恨。”这个结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得多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患难见真情之类的说法,我认为经历过患难应该更懂得珍惜才对。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最近朋友向我推荐一本书《古典之殇》,我读了觉得很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那种让读者“精神明亮”的好。查新华字典,“殇”的解释是“还没到成年就死了”,有惋惜和感伤的意思在。为什么取这个书名呢?王先生说:“当我们大声朗读古典诗词时,殊不知,那些美丽的乡土和自然风光,那些曾把人类引入美好意境的物境,早已荡然无存;现实世界里,我们找不到古人的精神现场,找不到对应物,连遗址都没有。古诗词,成了大自然的悼词和殇碑。”原来这是一部祭奠之作。但作家不光是祭奠古诗,但还凭吊着人类的童年和自己儿时的回忆,他在纪念一个“原配的世界”。

作者看来,世界有两个组成:人间和非人间。人间的成就不足万年,而非人间即大自然的成就,包括原始地理和物种繁衍已达46亿年。可你细打量,即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几乎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20世纪中叶后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此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正拼命去篡改和毁灭大自然的成就!人类总认为世界即人间,他们忘了,自己和万物一样,只是地球的匆匆过客,投宿而已。人类不是地球业主,而是它的孩子,和草木虫鱼一样,受地球抚养。它是人类的家园,但也是狮子、老虎和一棵草的家园。人类的伦理、美德和情怀,一旦越过了物种边界,人类就变成了纳粹,野兽的能量即刻释放出来了。当它的孩子越来越少时,人这个野心勃勃的物种也将面临末日,或精神上孤独而死,或肉体上被烈日席卷、缺氧窒息!

作者怀念着那个原配的世界,极其细腻地描绘着那个消逝的世界,看看那一篇篇文章的标题你就会体会到他的一片深情。“再见,萤火虫”、“河殇”、“茶憾”、“桥是水的情书”、“谁偷走了夜的‘黑’”、“耳根的清静”、“蟋蟀入我床下”、“消逝的地平线”、“湮灭的燕事”、“女织”、“消逝的‘放学路上’”、“多闻草木少识人”、“春天了一定要让风筝放你”、“有股焦灼让你必须连夜种点什么”老实说,光是这些标题就击中了我心灵里那个柔软的地方,想起了我们曾经拥有的“美丽中国”和那些花样年华,耳畔甚至还响起了风声、雨声和涛声。那些草长莺飞、鱼戏虾翩,那些青山绿水、星河灿烂,那些夏夜流萤、遍地蛙声,还有古老的祠堂、绕村的小河和隆重的民俗。原来这些一夜蒸发了的物象并没有在我的脑海里蒸发,只是不去想、不愿想、不敢想哪!就说“放学路上”吧。那一程路负载着一个孩子最大的快乐。

记得和好朋友勾肩搭背,叽叽喳喳,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都是在放学路上邂逅的。那是最值得期待的,每天充满了新奇和陌生。那时整个环境,在表面的松散和杂乱之下,有一种无形的维护系统,凭借它,生活虽然贫困,却是温情、安定和慈祥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呢?一个个孩子被大人押送着,离开一个“战场”,休息片刻,喂一点食,再进入“第二战场”!这不是一本所谓环保的书。这是一本充满着人文精神、修复记忆、保卫生活、唤醒感官和心灵美学的书。人类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这是人的本能。于是一眨眼的功夫,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吊诡的是,我们无意中留下的,却成了需要全民保护的精神遗产。在这最好的时代里,我们要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七年级,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你爱阅读吗?我爱阅读,我在阅读时会感觉进入一种有趣奇幻的世界。找个好地方,好好拿一本书看,这种感觉很好喔!

我为什么爱阅读呢?刚开始我对阅读一点兴趣都没有,后来是看到爸爸常常喜欢看书,还有我们班主任师也陪我们一起共读,我们学校也有举办阅读星球活动,于是这些事情让我变得很爱阅读。我在阅读时会学到很多知识,我也会看一些名人传记,看名人传记会让我知道他们是怎样思考。还有我也喜欢看童话书,会让我想像力变强。我们全家有时会一起看书,让家人的感情更好。阅读有那么多好处,还有,有时我看完一本书时,妈妈就会问我那本书在讲什么,有什么心得,书名是什么,所以我就要更仔细的看,因为我以前翻一翻就说看完了,我现在回想…,那时我没看到的的确很可惜,但是后来我还是看到了更好看的书。我也喜欢看昆虫书,因为它可以帮助我认识平常看到的昆虫种类,或是告诉我它们的生活习惯。书又携带方便,这也是我喜欢阅读的原因之一。我也喜欢自创小书,因为这样我就大约知道书是怎样制作的,并且完成小书很有成就感!

看书也是一种休闲,我做完事情后就喜欢看一本书。我有时候出门,爸爸妈妈会告诉我可以带本书去看,因为有时候时候会无聊,所以那时看书了,阅读真好!这些就是我爱阅读的原因,我也常常享受在阅读的乐趣中,希望大家都喜欢阅读。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在上幼儿园时,我非常厌烦读书。直到国小二年级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在玩,看见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青藤屋》那本书,看到她痴迷的神态,我也试着看了一篇,看到那动人的故事,越看越想看,于是书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第一次看书上瘾了,所以我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看那本书,一直把它看完。

我过生日时,妈妈到书店让我挑礼物,我拿了一本《苦命的孩子》看了起来,我看了非常感动,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她很高兴,表扬我长大了,爱学习了。那是我第一次向妈妈提出要买一本书,以前我总是挑选一只漂亮的钢笔或者精美的玩具……我在回家的路上,坐在自行车上仍然不停地看着那本书,回到家的时候,那本书我都快看完了。书的故事情节把我感动的留下了眼泪,我也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好词佳句,这本书也使我增强了读书的兴趣。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妈妈也经常给我买来一些书,我非常喜欢。通过看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心中的故事也渐渐多起来。有一些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人间真情,让我知道了很多很多。

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

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国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这就让我想起了这几年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假文凭现象,说真的,我对于这件事感触颇深,首先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的存在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当下的社会竞争实在太大,造成要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变得是一种“妄想”,巨大的压力在这些人的身上,致使他们失去理智而去弄一些假文凭来蒙混过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应该归因于自身,一个人活着并不应该过于在注重那些虚浮的外在,而更应该注重自身内在的修养,自信是最吸引人的魅力,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无论你在哪行哪业,都能够干得很精彩。这些内容扯得有些远了,但是正是我的感受。作为一名当代的知识分子,我们更应该修正自身,而不总是将原因怪罪与外界。

第三.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又如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我们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中也是如此评论人们自身的人性缺陷。所以通过对此书的了解,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避免出现这些人性的弱点,就应该了解自己,正确的对待客观环境。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作为单位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工作态度?运用什么样的工作方法?怎样看待工作结果?刚到所里的那会,因为是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所以对未知的工作与前景相当迷茫,对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会不知所措,总是在反复的疑问。直到前段时间所里开展双拥双促活动号召我们看一本好书,我在所里借了一本《工作重在到位》,大略翻了几页发现正好能解决我的困惑,就一头扎进书里细细品读起来。

大学生卫哲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秘书,给老总添茶倒水是最基本的一项工作。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再简单但是的事情。但是卫哲在这件小事上动了心思。老总最爱喝什么,什么时间喝,杯子怎样放,他都有讲究。添茶几乎人人都会,但是添出学问添出讲究的人可不多。俗话说“一滴水能够见太阳”,这样一件小事情都做得这么好,其他事情自然更不必提了。于是,年轻的卫哲得到了上司的赏识,24岁就出任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的副总经理。

这是《工作重在到位》书中的一个真实的案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案例,鲜活的向我展示了工作到位的重要性,吸引着我一口气想把它读完。不仅仅如此,读时还有一种身临其境、事在身边的紧迫感,让人沉思。此刻有很多身在职场的人,总是抱怨自己时运不济,每次评优评先都轮不到自己,把一切都归结为怀才不遇,没有慧眼识珠的伯乐。很少有人想到,我的工作是不是到位了?我做事情是不是精益求精呢?我的方案是不是能够更完美?我的计划是不是万无一失了?如果经常思考或者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书,就会少一分抱怨,多一份耕耘。努力付出了,工作到位了,自己的上升空间自然就大了,好的机会也会接踵而至。不是上天不眷顾你,只是你自己丢失了机会而已。

对待工作,也要象对待朋友一样,真诚,踏实,认真。而工作也会给人带来乐趣与回报。拥有一分正确、良好的工作态度,是每一个工作者就应具有的最基本的条件。在实际中,工作者往往会因为周围的环境,公司的薪金,个人的喜好等因素的影响,加上不同工作者不相同的学历、经历、性格,每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都不相同。我要说的是,要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首先就要有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放好自己的心态,不要认为工作是负担,是谋生手段那么简单,要把他当成职责与消遣,用心去工作,这样才能具有成为一个合格工作员工的基本条件。

有了端正、良好的工作态度,对于顺利实现工作计划与目标就需要有一个合理、科学的工作方法,而科学、对路的工作方法也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学习、总结中,逐渐积累,领会的。如何能掌握更多先进、科学的工作方法呢?这就需要我们有敏锐的洞察力;忍辱负重的承受力;脚踏实地的执行力,在不断工作,学习中,善于不断总结自己和别人的优点和缺点,尽力吸取好的经验与方法,才能在自己的日后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工作计划与目标,制定合理、科学的工作方法。而工作过程,更是自己锻炼、成长的磨刀石,是个人在快速成长过程的载体与路径。

我们经常把一句话挂到嘴边: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是用心主动?什么是事求完美?什么叫做称职?我们通常所持的态度是“要我到位”还是“我要到位”?我们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我们的态度是什么样的,通常会直接产生一个后果。“求上得中,求中得下,求下而得下下。”我们只有用到位的最高标准,主动要求自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书中还告诉我们,要想把工作做到位,就要远离“差不多”。这三个字几乎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要想把工作做到位,表现出来自己的专业,就要做到“零缺陷”,随时想想“万一”,万一出现意外和变化,怎样办?教师上课,要想到课堂上每一个细节,要有到位的完美的设计;工人做工,要思考到每个零件的精确度,要有到位的创造;就连农民种田也要忧虑天不下雨禾苗怎样办,要有到位的与天抗衡的第二手准备。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要多动脑,向“差不多”说拜拜。要有结果意识。做一件事情,最终还是要看结果,这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一项,结果导向能让我们清楚的看到自己要达成的目的和效果,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选取最优的方案方法。检验工作是否到位的标准,无疑就是完成工作的好坏。美国总统尼克松说:“伟大来自细节对细节的注意。”如何做一件事,我们需要多费些精力来仔细思考,把自己放到“归零”“清空”的状态,谦虚理解别人的批评和指正,不断充实和超越自己。只有一流的备战,才能得到一流的成果。

在工作时需要,换位思考,统筹兼顾,有压力和紧迫感,遵守制度,按照既定的流程办事情等等,这些都是让我工作到位的法宝,这无疑会将我的工作归拢到一个可行的范围内,不会因为大大小小的疏漏影响工作的到位。同时我也要养成诸如“今日事今日毕”、“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好习惯,拒绝浮躁,学会“深耕”,把“蜻蜓点水”的轻掠式做法,转成“蚌病成珠”而放出璀璨光芒。要实际贯彻这些习惯,最为重要的是工作与生活方式的改变:首先是对自身要求的改变,其次是在团队配合方式的改变。

这些改变会直接影响到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与工作资料的实现。相关工作过程的好与坏更是直接关系到工作结果的落实,而工作结果的产生更是企业日常运营所务必的节点因素。也就是说,每个员工日常所做的每件工作,其工作结果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做。所以,对于每个企业员工,都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与学习中,不断总结、完善、创新自己的工作方法,透过强有力的工作手段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期到达最好的工作把工作做到位。我觉得要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好书,用心揣摩,悉心领悟,就必须能够将自己的工作深耕到底,做到无可挑剔的“到位”状态;多读像《工作重在到位》这样的好书,不仅仅能从中学到工作的方法,更能悟到用心上进的人生态度;认真参透《工作重在到位》这本书的内涵,透彻理解工作重在到位的重要好处,其实就是拿到了一把打开事业成功之门的钥匙,这对于初入职场的我们至关重要。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在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在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得尖酸刻薄。”

纵观苏轼的一生,在才华毕露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却只有他独自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一生都在和大文豪、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至于王安石的变法究竟是对是错,我们暂且不管,但要和当朝的得宠人物、位高权重的宰相相逆而行,用一颗博大的心斗那种善于剪除异己,心胸狭窄的小人,在封建的宋朝,也许真的是需要一番勇气的。类比苏子由——苏东坡的同胞亲弟,在才华上,可能不及苏轼的十分之一,更或是百分之一。但是他一生平平安安,妥妥当当,官职也扶摇直上,最终也能够安享晚年。

说到底,在于苏轼面对邪恶,面对错误,有敢于提出、敢于批评的态度。也许富贵荣华、安宠荣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己的私欲,这是十分卑微的事情,他的人生,他的奋斗目标是定位在百姓身上的,他的双眼,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愉悦或是疾苦。只要他认为变法脱离了实际,与救百姓于水火发生了抵触,他就要反对到底,甚至于在他管辖的州府里,这些所谓的强国措施他概不搭理。

虽然苏轼的人生道路上有许多的泥泞,可从他的诗篇,他的文章,以及他的生活见闻中能够发现,他的人生态度是乐观、是积极向上的。即使是双足深陷的时候,他依旧能唱着小调,邀上三五个知心的朋友,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为妓女提诗,他和和尚趣谈,他为百姓求雨,他四处游历。苏东坡的诗词良篇里,即能写出《赤壁赋》这样恢弘的文章,也能写出“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样富有深远意义的诗句。

拿林语堂作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东坡已去,其浩然之正气,必当永存。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这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彼得潘》。这部电影诗很少接触到的完美的东西。

彼得潘是一个不能长大的孩子,他需要别人对他的关爱,他可以在这些关爱里撒娇,就像在草地上打滚的孩子,可是他却不关爱别人。或者说他一点都不懂得怎么样去关爱别人。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想要别人关心你,那么你也要关心别人。

这部电影生动,详细地表现了温迪和彼得潘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事情。还有那些快乐的场面,让我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时起时伏。表情也跟随变化,一会儿紧皱眉头,一会儿开怀大笑,过了一会儿又热泪盈眶。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部电影是十分成功的。

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夜里,温迪在她的屋里发现了一个穿着绿叶衣的小男孩儿——彼得潘,他们彼此作了介绍后就成了好朋友。在彼得潘的劝说下,温迪带着她的两个弟弟跟随彼得潘一起飞往了属于每个孩子的想象世界——梦幻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旅程。

当我看到他们智斗凶恶的虎克船长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

看完这部电影后,哦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就会发生!于是我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向往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

彼得潘读书心得三:

彼得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性格活泼开朗,是个勇敢又爱冒险的孩 他有着天真的想法,就是永远不要长大,做个小孩子。他会飞,一次,他出去冒险,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他回来的时候,发现妈妈的床上已经有一个新的小男孩。他觉得妈妈非常讨厌,放下他不管。他就飞到永无乡。

自从遇到温迪后,温迪的举动彻底改变了彼得,温迪非常快乐,他愿意当自己弟弟的妈妈。她那时候不知道约翰。迈克尔是她的弟弟,所以他们玩起了过家家。

自从到了永无乡之后,他遇到了一群海盗。其中有个叫胡克,他是船长。最后,彼得和胡克拼个你死我活,终于邪不胜正,彼得赢了。胜利的方向给他们“带路”,他们回家了。

他是个快乐的孩子,一个天真、没心没肺的孩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已经火了很长时间,直到这个暑假才有幸一睹其真容。作为国小生的我,原本并不对历史有多大的兴趣,但是这本书却是个例外。一见到题目就被它深深地吸引过去了——原来严肃的历史竟然可以用这样近于戏语的话呈现给读者。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渐渐沉溺于其中,那种亦庄亦谐的幽默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而在这些看似无稽的言辞中我悟出了许多道理。

它让我明白人世间最邪恶的是人的贪心。在嘉靖年间,有一个人掌控了朝廷,官大势大,却不顾国家兴亡,不顾百姓生活,只顾着贪污索贿,任由百姓遭受游牧民族的任意掠夺。历史的耻辱柱永远刻下了他的名字——严嵩。他罪大恶极,是明朝第一贪官,抄家时一月不绝。但是,在朝廷上却很少有人指责,因为他的势力实在太过强大。那时,国家是茫茫的一片黑暗。俗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他的结局让我心里有了几分宽慰。

它让我明白什么是正义与刚强。一个人在严嵩和严世番掌控朝廷时,奋起上书告严嵩。他明知道自己这样会死,却也义无返顾,甚至被廷杖打到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又不能医治的情况下,却只要了盏油灯,在监狱用残破的碗片刮掉腐烂的肉,一声不吭,即使关羽刮骨疗伤也要自惭形秽。他就是明朝第一硬汉——杨继盛。我想我们大部分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但是这颗勇敢的心却让人不禁为之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感动与收获,如果你细细读这本书,你定会重新思考你的人生。就如我,便想着如何做一个无愧于天地、无愧于人生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感谢当年明月,因为借着他的书,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