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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3篇)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

读-往事-莫里斯.葛雷兹曼 尽管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我还是和它产生了共鸣。主人公是位十岁的波兰犹太孩子,名叫菲利克斯,全书几乎都是菲利克斯在讲述故事,他用一双单纯的眼睛记录了硝烟战火中逃亡的全部过程;他拥有儿童纯真的心灵和思维方式,却承受着二战时代悲惨和恐慌的命运。菲利克斯和塞尔达之间的爱与友谊,他们的乐观精神和想象力,还有他们的守护者巴尼,它的勇敢和善良都是我们人类最珍贵的品质。而在黑暗的年代的威胁下,这些品质尤显得更珍贵。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3篇)

故事来到二战的欧洲,全文几乎是主角-小男孩菲利克斯的喃喃自语,他用一双纯真的眼睛在炮火中分崩离析的世界,他的情绪在几亿人类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然而,作者却妙笔生花,在方寸之间展开了一个舞台世界,我在他的大时代悲惨的命运中漂浮不定,每遇险境都让人屏息,每一次脱险又不经让人为之振臂高呼。一边在菲利克斯看上去充满无比希望的世界里一起冒险,但却能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无情,有一双叫做命运的大手,分分钟能把这个小男孩给撕成碎片。然而在这种非常危险的环境下,菲利克斯面对这个黑暗而又血腥的世界,却是充满了最美好的期盼。我不由得惊叹,作者莫里斯·葛雷兹曼充分掌握了描写故事的精髓,让悲痛与笑声不再分离,每一段文字,都读起来太美好

了,仿佛一枚让人都不敢用力抚摩的水晶羽毛,每得让人动容,让人流泪。

从小被父母送到孤儿院,在某一天,一个好心人给他送去了一整根的萝卜,这可够那时候六十几个孩子,十一位修女,还有一位神父分的一杯羮。而这却让菲利克斯以为是自己的父母来接自己回家的福利,从此故事开始了,菲利克斯在等待很久之后,父母都没来接自己,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寻找父母的旅程。他一个人穿过清凉舒爽的绿色森林,只带了一本笔记本出门,但是他是幸运的,途中找到了吃的,穿的,而这一路支撑着他不断去寻找希望的支柱是他对父母期望,他非常想找到自己的父母,和他们相聚。而这时候,不幸的是德国的领导人,和追随他的纳粹军队,正试图毁灭全欧洲的犹太人。这一路,他就了一个父母被纳粹杀害的女孩塞尔达,两个人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苦了路途,在遇到决定生死的困难时,遇到了好心人巴尼,到最后选择从驶往危险境地的火车上与两个同伴跳下火车,幸运的活了下来,而另一段艰苦的旅程也即将开始。 菲利克斯他那轰轰烈烈、充满传奇的人生和惨烈、黑暗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但他心中充满最美好的期待,我们应该铭记那些在危难时期对菲利克斯伸出援手的好心人,甚至是那些曾经照顾她的修女,隐隐的,我感觉到菲利克斯的坚定和拯救受难人类的愿望站在了一起。菲利克斯在恐惧和快乐中生存,他饱受绝望和

悲哀之苦,但他没有失去希望和未来,就像巴顿说的:“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

菲利克斯怀着梦想,怀着希望,也满怀期待,用自己写的故事、行动和信念帮助了与他同样遭受杀戮和苦难的犹太儿童。其实,菲利克斯的勇毅和责任感,连同上帝、耶稣、圣母玛利亚一起,在为我们做着庄重的、生命关怀的悲悯洗礼。这世上还有无数像菲利克斯一样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他们并非是历史上的英雄或者伟人,但他们对我们来说却同样重要。平凡普通的菲利克斯不再是默默无闻的犹太孩子。

是啊,我们都应该从中学到菲利克斯那种对生活充满希望,对袭来的磨难想尽一切办法去应对;想尽一切可能办法去逃生,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乐观的面对自己所遇到了一切,即使现实是多么的残酷……里面有一句话: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是啊,尽管我们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不快乐,但每一次的快乐带给我们的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故事完全取决于一个小小的家庭——或者说,是一对重新组成这个小小家庭的父女之间的朝夕相处——在人性固有的阴影的笼罩下,在心灵天生的重重障碍间,在因为爱所吸引的天性面前,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的状态。作者在每一件细微小事的叙述中,在每一个情绪的描摹和渲染的过程中,将一种苦涩而意味深长的认知巧妙地传达给我们:人之一生,就是在学习和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相处,却又要坚持它们与他们抗争。

故事不缠绵,但纠结,他们彼此排斥而又不能分离,是此书最幽怨的主题。

爱情,在这个故事里是个纠结的东西。这种爱情本不应该存在,但是它偏偏发生了,因为道德观念,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男主角从小是女主角家庭里的养子,女主角是男主角成人以后的养女,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而是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是为了报恩才收养女主角,但是,他童年的阴影(母亲开着车带着他一起自杀,他幸存下来了),极度而又不能对外宣泄的痛苦,让他转嫁到女主角身上。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在复杂的称谓和阴影下生存。

相比之下,男主角的身份(名画家),女主角的社会地位(主流编剧),是个推动的因素,男主角一直在寻找母亲的影子,表现在他的女朋友们多多少少都有母亲的一点点体现:样貌、性格,等等。而女主角一直在找男主角的影子(父亲和爱人),这种双重的影子,体现在她写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的男主角身上。

他们彼此伤害,而这种伤害的方法是男主角教会女主角的,旁观者清,他们其实更清楚,更理智,因为彼此不可能脱离的关系(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不肯越过雷池一步,女主角不断地尝试,表达爱慕,不断地被伤害,直到最后选择孤身一人生活(重复男主角收养她之前的生活),而男主角最终逃不过母亲自杀的阴影,选择了用同样的方法自杀。

可以说,故事一开始就是个悲剧。《蒹葭》本是来源于2520xx年以前产生在秦地的一首民歌,被收录在《诗经•国风•秦风》。诗歌有句通俗的名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作者林汐把诗歌本意:由于所追求的心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陷入烦恼,融进了故事当中,成了“蒹葭往事”。个人认为,书名和故事相呼应,算得上是绝配。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5

怀着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这四个字,它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剑波、杨子荣、刘勋苍等人不畏严寒,无惧牺牲,在茫茫林海雪原中与国党残匪斗智斗勇;谱写了“槽头炸马”“奶头山围歼战”“调虎离山”“智取威虎山”等精彩的故事,塑造了英勇俊俏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等英雄。 

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敬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雨中一次次站起,直到最后的胜利,这是为什么呢?这是为了给人民一个安定的生活。  

我身边就是有许多这样的人,如清洁工、警察,无论严寒酷暑,他们都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为我们服务。夏天,正当烈日炎炎,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小草弟弟和小花妹妹都耷拉着脑袋,树叶都被晒蔫了,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着,好像在说:“热死啦,热死啦!”我呆着空调房间里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吹凉风,还嫌热的时候,此时,他们正头顶着烈日,还在工作,豆大般的汗珠从他们的脸边划过,他们全然不顾。冬天,寒风刺骨,呼呼的北风无情地刮着,还漫天飘着鹅毛般的大雪,我躲在暖暖的被窝里迟迟不肯起来,可是,他们却已早早站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执行着自己的任务。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大家都很熟悉的叶欣又何尝不是呢?20__年春节前后,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疾病——非典型性肺炎在广州的一些地区流行。护士长叶欣身先士卒,不怕危险,不顾疲劳,放弃休息,与非典昼夜搏斗的过程中,抢救患者,保护同事,不幸被感染。叶欣永远离开了她所热爱的岗位、战友和亲人。留给人们的是永远的微笑!邓稼先、陈洪光、李晓红……他们也拥有这种无私无畏、竭诚奉献的精神。 

细细品味《林海雪原》你会发现,它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了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这就是我对人生的新的感悟。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当夜幕笼罩大地,远处灯光依稀,闪烁在建筑工地,我的心灵也随之渐渐超凡脱俗于喧嚣的世俗,回归于一片沉寂。无论白天的事物多么纷繁难解,它们都会沉积,铺在瓦尔登湖之底。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

《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是这种心境,一种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思考方式,以及将实物升入精神的思想境界。《瓦尔登湖》不是小说,没有故事情节,有的是自然的事实和深沉的思考,但它值得细细思读,理解出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凝结了作者的感悟与思想,描摹出生活的本味模样。

《瓦尔登湖》记述了梭罗在他两年中的湖边隐居生活。他描绘了大自然的新奇与美好,延伸了无限的感慨与思考。他将两年的观察与思考合成一年来写。自然的规律是恒久不变的。梭罗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拥有非凡的生活技能,能摆脱世俗的羁绊。最重要的是,他乐于探索未知世界——这个世界还包括他的内心。他鼓励人们纯洁与简单,勇于按照人们更高的天性行事。

瓦尔登湖的寂静给了作者思考的空间,使作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无聊的应酬和社交活动等。他在湖边似乎孤身一人,但他其实并未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准确地说,梭罗所厌恶的是毫无真诚与热情的社交活动,而且它们常常与豪奢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自然往往更接近真理。

立在清澈的碧蓝色湖水旁,那幢他亲手建造的木屋是他思考的居所。他凭直觉和自己的意愿,来到这里进行他的生活实验。整整三百页的纸张,都透露出对“我”这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固定的习惯。作者在湖边隐居的确——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生活的实验。并且带领读者同他一道,在情节的发展之中,获得无法言喻的启迪。

限于人生阅历和学识的浅薄,我不敢说这十几万字我都能读透,更何况它囊括了太多的内容。然而无论如何,每个人结论都会是相同的,只不过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而已。的确,这本书很难读,凡是浮躁的心情都不得不抛弃这本书。另一方面,唯有沉静的人在沉静的时空中方可与这高尚的思想共鸣。一旦沉静的心读进来了这本书,必获益匪浅。

我们所阅读的,并非是褒贬“仁义道德”之流,而是真理。书中描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大自然,与城市中灯红酒绿的嘈杂迥异,湖边的鸟兽虫鱼鸣叫的喧嚣更接近于自然的真理。更广义地来讲,作者竭力强调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宁静和探索,并非简单的远离世俗退居山林。有人渴望像他一样,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山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思想境界。真正的瓦尔登湖是一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作者以及每个人的心中,不是一成不变仅存在山林中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瓦尔登湖边始终是一位占住者。即使作者生活在一座大都市中,他同样能够凭自己的意愿,到内心的海洋中探索。

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可惜地感觉到,城市离真理太远了。城市在人们的意识中建造起来,早已被人类狭隘的观念充满了。作者逃离都市,隐居湖畔;同样他也逃离固定的思维模式,隐居到自由、孤独的思想中去。作者因为贞洁,以至于他都感到自己永远不能拥有绝对纯洁了;来不及为自己的兽性哀悼,他又向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类更高的天性去生活。他不去追名逐利,又困惑于我们顽固的思维方式。有时你感到他在颠倒是非,其实每次都有一个思维敏捷的人紧跟他的思想,跃过腐朽思想的栅栏,体悟到其中真正的含义。因此,贫穷可以是富有,劳动可以是苦役,虚度光阴、野蛮可以是高尚,聪明可以是愚蠢,购买可以不花费任何钱财,最终复杂也可以是简单。要想做到这一切,就得回归到最基本的精神实质。

水的简单赋予了它最丰富的内涵。就好像科学家合成出的物质,无论多么复杂,都不可能超越水的简单一样,《瓦尔登湖》也是一座不能逾越的巅峰。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7

活着,看似很简单,可有时却很难。尤其是在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才深刻的体会到活着所代表的含义。

《活着》讲述了名叫福贵的一个老人的一生,他年少时是一个少爷,却因为好赌丢失了一切。终于结婚,但是婚后面临的贫困不可想象,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父母,亲人、媳妇、孩子相继去世,最终只留下他一个人,还有一头牛。故事极为悲惨,几度让人落泪,这是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样是那个时代人所经历一切的缩影。

故事最后让人深思:一个人活着,只要活着,是不是就代表没有绝望?人,或许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而活着。《活着》这本书让我见证了那个年代,见证了真正的贫苦与无奈,但同时也让人思考,如果福贵开始没有进入赌场,也许一切的悲剧就不会开始。那是不是代表,有时候,人不可以走错一步路,一步错,从此再也没有了回转的余地。

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现代人也值得思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角度,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8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当在站台上与马修一起看见那个与我同龄的,笑脸白净瘦削,身上紧巴巴地裹着短小难看的浅黄色绒衣,头戴着一顶褪色棕色的水手帽,有着一双会因情绪而变色的大眼睛的女孩,我就不由得可怜起起她来,为她今后的命运开始担忧。

当一辆木头马车“得儿,得儿”地从一片林荫路上悠然地驶进绿山墙时,我已深深地被这位天性乐观,喜欢幻想的,有着一头红头发的女孩吸引住了,她的脸上洋溢着彩虹般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会情不自禁地微笑的笑容,这位女孩名叫安妮。她是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笔下的主人公。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是我暑假里读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

安妮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院里的可怜孩子。马修·卡斯伯特和玛丽拉·卡斯伯特是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对兄妹。他们本想从新斯科舍的孤儿院领养一个11岁左右的男孩帮忙干农活。不料阴差阳错,把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从火车站领了回来。她就是安妮,因为她不是可以干农活的男孩,差点被退了回去。她以自己善良美好的内心感染了大家,获得了大家的欢迎和喜爱,拥有了很多朋友,成为了马修和玛丽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安妮长大后,又很懂事。凭着自己的执着与不懈奋斗考考入女王学校,获得艾弗里奖学金。但是在艾比银行倒闭,家庭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放弃读大学,当阿冯利的一名教师,分担家庭困难。

就是这么一个脸上有很多雀斑而且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的安妮。她使我由开始的同情,到逐渐吸引、感染,到最后深深的喜爱,把她作为榜样。她的生活并不特别优越、完美,可她乐观面对困难、生活,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幻想和奇异的想象。巴里家的池塘是“闪光的小湖”,林荫道是“白色的欢乐之路”,白杉树林是“闹鬼的森林”……一个个浪漫的名字都出自她超人的想象力,使她眼中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她还是个热情洋溢喜欢说话的女孩,她那连珠炮般充满跳跃性的语言常常让木讷的马修和古板严肃的玛丽拉跟不上她说话的节奏,感到眩晕。我为她的命运担忧,为她的长大高兴,为她的成功喜悦,为她的决定鼓掌,为她的品质喝彩。在她身上找到了我的影子:爱生活、爱说话、爱幻想、爱笑乐观的女孩。可我身处的是顺境,而安妮是在逆境下仍保持这种品质就难得可贵了。

时代在不断进步,生活条件也优越了,但我们有些人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我也是如此,只要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被打败。就拿这次考硬笔书法特长章来说,我认为自己已经是创作班学生,而且获得过不少大赛的奖项考出这个章并不难,结果没考出,我懵了,我那乐观、活泼的性格一下子消失了。怨时间老人不公平,怨分配名额这么少的,甚至都想放弃下学期的培训了,我整天泡在课外书堆里,庆幸地是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感染了我,让我思考,让我学习。其实硬笔书法既要学,也要练,光靠课堂的练是不够的,以前的成绩只代表过去,考前一点不练,考得出才怪呢。明白了在成功之路上,并不是到处都有鲜花的芳香;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向安妮学习,遇到困难不气馁,不放弃一丝希望;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这就是好书带给人的力量,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我喜欢中国经典读物——《三字经》,这本读物不论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都让我受益匪浅。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三字经》是中国传统的儿童经典读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对错,什么是仁、义、礼、智、信;让我知道了许多人生哲理,知道了应该珍惜时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字经》中“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讲的是西汉人路温舒用蒲草编成席子用来抄书;公孙弘自己制作竹简用来抄书。他们的生活很清贫没钱买书,但是却知道勤奋自勉、刻苦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的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打瞌睡,把头发吊在房梁上;战国时的苏秦读书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他们虽然没有父母、老师的督促、教训却能自觉地刻苦读书。

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学习条件非常优越,能够学习更多的知识,但是我们还不好好学习,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一想到什么事情就等明天,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想想古人,他们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仍然坚持学习,和我们相比,我们难道不惭愧吗?

懒惰是我们学习中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持之以恒,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们要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报效祖国。让《三字经》在学习上,不断地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往事》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这是一个充满神奇与狂欢的故事,是现实世界及其困境、迷信的一面镜子;它也是一个充满虚构的世界,吸引每一位读者步入浮想联翩的幻境。这部作品采取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把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结合起来,加上《圣经》和印第安人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壁画,但却再现了活生生的现实。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小说其实一直在交错两个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乌苏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神秘力量,一种历史的见证,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第三代阿卡迪奥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徽记和生理本能的内驱力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论理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牲畜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五代阿玛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作者的观点似乎是无可置疑的正确的。

但是时间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拥有孤独,我们让孤独流淌在时间中。

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译者的后记中写到,这部小说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独裁、反保守的作品。作者把时间写的很混乱,让读者从一个个的片段里找寻故事的连接点。书的一开头就连用两个很多年,把读者拉到沉重的历史面前。让人看书的心情变得沉重。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毁灭的开始。作者在书中作了很多这样的描写。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多年以后当准会这就是马尔克斯向我们展示的时间魔法。

他的小说,满足了我们永不餍足的想象需求;只有在他的小说里,我们才能体验到什么是现实、什么是幻想,什么高于现实也高于幻想。有时想象,如果生活真的如他所描写的一般,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

读《百年孤独》,从来只有一个感觉:但愿长醉不愿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