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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小讲读后感(通用30篇)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国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八年级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红楼小讲读后感(通用30篇)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大学联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3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李心田爷爷写的《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大兴和武建华两个只有十三 、十四岁的孩子,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当了小八路,干了很多大人都干不成的事情。比如:烧粮食、炸碉堡 …… 把鬼子和伪军弄得晕头转向。

小武,武建华在部队里担任小卫生员,帮着宋军医给伤员服药,换药。看起来他只是个小小的卫生员,没啥能耐。但是却有一次,宋军医正在为明天伤员没饭吃而发愁时,他却自告奋勇的去找粮食,他虽然饿着肚子,却仍然坚持着去寻找。八路军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拿人民的一针一线,更不能破坏人民的农作物,这种精神真令我钦佩!

孙大兴是部队里的小侦察员。虽然,他爸爸孙连长的牺牲给了这个十三、十四岁孩子的冲击很大,让他一时有了想要报仇的举动,但在赵团长和战士们的指导下,他还是坚强地走出了悲伤,他的鬼点子很多,很聪明。有一次,部队里想要摸清楚敌人的情况,再攻打。大兴出了点子:让他假扮成卖东西的小贩,向伪军套情报。他还很勇敢,好几次他跟班长出去完成任务,碰上了鬼子,他冒着生命危险让班长先走,而自己却被敌人抓了起来。还有一次,部队里向莱阳城的二鬼子买了四百发子弹。先后派了几个人都没能混进去 ,他和小武两人扮成了小叫花子,顺利地混进了城。但出来时就不那么顺利了,差点就被鬼子发现了,还好孙大兴急中生智,迅速将称坨砸向鬼子的后脑勺,好在有惊无险,成功地将一百五十发子弹运了出来,剩下的二百五十发子弹,等下次再想办法运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的环境有多么恶劣,伪军们仗着鬼子的力量有多么的嚣张。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幸福,而抗战期间,他们的生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真是苦不堪言呀!所以说,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长大后报效祖国。让那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战士得以安息。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5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6

《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让我感慨万端,回味无穷。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一颗爱国心,一段师生情深深地感染着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忆了作者在仙台留学期间的生活,记叙了作者与教师的相识与相处,还有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中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傍晚时分在学跳舞的喧闹。这是鲁迅厌恶不已的,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儿,他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为鲁迅添改讲义,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子裹脚。在这诸多片断中,我看到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遇到这样的教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一文不仅仅只回忆作者与藤野先生之间的师生情,也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由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爱国、救国。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时,他本以为他的梦很美满,预备毕业回来当个伟大的军医,可当他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学医能够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他发现,要想拯救人的灵魂,仅有用文学来当武器。于是开始提倡文艺运动。

我读《藤野先生》所读取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荐轩辕”的报国之心;对于中国人的热爱,对于中国的热爱——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为了拯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从文,而不是以自我个人利益为目标。

我读《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和怀念之情;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住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

《藤野先生》记叙的确实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们在“智慧”的果园获取“知识”的果实。今天我品读了一本童书——《快乐王子》。《快乐王子》这个故事令我受益良多。

南飞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善良、真诚所感动,充当了快乐王子与穷人之间的“信使”,同时也传递着快乐。可最后因为错过了南飞的时间,冻死了……快乐王子用那一身的珠宝、黄金来帮助穷人们,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这是善良,这是无私奉献的爱;小燕子甘用那一对柔弱的翅膀来充当“快乐使者”帮助穷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是善良,那是大义凛然的爱……

奥斯卡﹒王尔德利用市长、大学美术教授,这些上流社会人物来讥讽现在人们的世俗,人们的肤浅。快乐王子满身金银珠宝,高高俯视一切,到最后如同乞丐,被扔进冶铁炉里。这,到底是一个怎么的悲惨遭遇?可他仍然坚持着。当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在天堂中永生时,市政会的议员们却仍然在争论建谁的雕像。是外表美好,还是内心美更好?相信,那些市政会员一定是只注重外在的美,而不是内在美。作者巧妙的写作手法让市政会员们的世俗与快乐王子的善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再一次地体现出世人的肤浅和世俗。

这世间因“爱”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只要每个人都多付出一点点,那我们的生活该会是多么的精彩!爱其实真的很简单。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8

游窜于书海之中,经常让我把好书用那双明亮的眼睛来欣赏,我为它们着迷,为它们感动,把它们看了又看,牢牢记在心中。书犹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令我无比喜欢,但我最喜欢读的还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所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令我痴迷······就像魔咒一样吸引着我。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一个不同寻常的孩子,一生拥有中阿瓦达索命不死的人,那一道闪电形的伤痕是无趣黑暗力量的余痕,是因为哈利波特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换成那道伤疤。他度过了一个十分委屈的童年,姨夫姨妈不喜欢他,表哥达力总是欺负他,就这样过了20xx年。就在他11岁生日那天夜里,霍格瓦茨魔法学校的看守员海格给哈利波特送来了一封信,告诉了他的身世,他很高兴地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学校遇到了很多好朋友,比如傻头傻脑的罗恩,聪明机智的郝敏,其中罗恩与郝敏和哈利波特成了铁哥们。发生了很多事,发现了尼克勒敏的事,最终发现了魔法石,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一道道障碍中,度过了重重惊险难关。进入了通往魔法石的入口,运用郝敏的智慧,开创了一个不同非凡的世界,在艰难关口罗恩倒下了,郝敏照看着罗恩。哈利波特自己走进了魔法石入口,走进去伏地魔出现了,最终用最纯洁的心灵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计划,同时也拯救了大家,并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这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所写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第一部,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方方面面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哈利母亲无私的爱,他怎能活到现在?如果没有海格的帮助,哈利怎能顺利地进入魔法学校?在魁地奇比赛中,如果斯内普不念一个反咒保住了哈利的生命,他也许早被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郝敏的聪明机智和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就不可能通过一道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处处离不开他人对我们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才能使我们成功。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要敢于面对现实,对困难不低头,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去征服,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一个人。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并且敢于面对困难,做一个坚韧不拔的人。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差不多跟哈利那么大。还记得当时,看《哈利》是因为我被里面的梦幻元素所吸引。

我觉得《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面的一切都那么神奇。在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闪烁着耀眼星星,白色的幽魂在学生们的头顶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的佳肴,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一下自己就会挪动,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一切都充满了魔法。还有慈祥和蔼的校长邓布利多,严厉正直的副校长,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在那里,最令哈利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

静下心来品读这本书,你不但里面的魔法吸引,你还会被哈利和罗恩以及赫敏的纯真的友情所吸引,你还会被他们三个人的勇气所感触到。在面对一切难关时,他们“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的友谊和精神颤动我的心。他们面对邪恶和苦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的时候,即使没有大人身边,也没有丝毫的畏惧,他们只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

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拔的人。

读完这部小说,我知道,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客服任何困难,难道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还有,不论面对什么困难与挫折,勇气与机智使我们成功的魔法。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9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0

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而玛丽琳,一切都只源于玛丽琳的梦想和生活无法完美统一。玛丽琳的痛苦也是无比真实的,她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但却又过着不是她真正想要过的生活,这种分裂的痛苦简直可以把人逼疯。

莉迪亚的死换来了所有人的沉默和思索。最终,生活仍然要继续。玛丽琳无法成为医生,詹姆斯从狂乱中恢复了理智重新回归家庭。小女儿汉娜终于得到了父母的关注和拥抱,内斯如愿去哈佛读大学。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平静,而莉迪亚死了。

莉迪亚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是她就这样死了。

一家人从来没有把事情拿出来述说或者沟通过。每个人都因为爱着对方,而压抑着自己。没有人告白,没有人反抗,甚至是玛丽琳自己,被梦想折磨得甚至想要放弃家庭,也没有试图跟詹姆斯透露心迹。

也许每个人内心里都觉得,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只有妥协于命运或者打破平静。没有中间地带,没有两全其美,鱼与熊掌无法兼得。

那么多的误解都在寂静无声中被莉迪亚的死亡消融。最终完成了一个真正的妥协。

莉迪亚的死亡,彻底打破了玛丽琳的梦。她放弃幻想,重新拥抱现实,接受了命运的馈赠。

故事的结尾,一切柔软地展开,终于像极了一个温馨的家庭生活的场景。而这一切,却是用大女儿的死亡换回来的。然而,还是不能不让人觉得,一个女人无法自控的人生,是那么悲情。

《无声告白》的故事设定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其中有很多是属于时代的局限性。但是想想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仍然有多少玛丽琳一样的女人。女性的命运并没有因为时代的进步而有着逆袭的反转。除了少部分敢于挑战传统的人,大多数女性仍然过着家庭主妇的生活,却憧憬着另一种人生。人的一生太过于短暂,女人的角色总是很难两全。既想享受爱情,又想拥抱梦想,既想做一个称职的母亲,又想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女人分身乏术,没有三头六臂,只能拼命在其中寻找平衡。而我又见过多少女性做了母亲之后就放弃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只因为天生的母性让她们没有办法放弃与孩子相伴的时光,于是忍痛割舍了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多少女性不屈不挠地去追求梦想和事业,最终换来了孩子的怨怼和不健康的家庭关系。

有的时候,就像玛丽琳不肯说出来一样,说出来其实也未必有完美的解决办法。只能在内心和漫长的岁月中彼此对峙,做一个拉锯战,一个战胜了另一个。

我想起了为了舞蹈事业放弃结婚生子的杨丽萍。她是玛丽琳的另一面。而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有几个人可以有如此强大的信念和毅力,放弃平常人拥有的生活。而我觉得,不管是选择为了梦想冲破传统的束缚,还是为了保全家庭而放弃自我,总有人会做出牺牲,总有人会感觉到受伤。这个世界没有两全其美,没有完美生活和完美的设定。

不管是杨丽萍还是玛丽琳,她们的内心都会有自己的遗憾和挂念。但是惟愿做到这一生走到最后的时候,我们都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成为了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书的封面上说:“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想这句话大概是可以对死去的莉迪亚说的。然而,她的母亲玛丽琳虽然一直与他人的期待抗争,但也并不算是找到了自己。她只是学会了顺从命运。

我愿意对玛丽琳再说一句。我会告诉她:我们终此一生只是要学会做出选择,前进或是妥协,并承担一切。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1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2

寒假是一个充实自我的好机会,而阅读则是最有效的选择。所以,从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我选择了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所写的《世界是平的》。花了3天读完此书,我感觉我对书中的很多观点是由衷的赞同和佩服的。可是老实说,有些地方确实是囫囵吞枣,有些地方干脆根本没看或是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从这本书中获得许多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认识。我敢说,如果让我们去看一些经济全球化的理论书籍,不是看不懂,就是肯定看不下去。而这本书至少能够让我在阅读的乐趣中了解经济全球化。

不得不说,在读过这本书后,我确实的认识到,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很严谨的经济学类的书籍。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用几近煽情的手法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全球化,确实带给人们耳目一新的感觉,有点像在看电影,也有点像在读一篇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这也解释了为何这本书是如此的畅销海内外,通俗易懂的语言,众人皆知的事例,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正视的热点问题,促成了这本书的成功。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得不说《世界是平的》的的确确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所有人都拿起一读的好书。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的观点或是资料都让我惊叹或是赞同。

时代是迅速发展的,人们的思想也随之迅速地改变着。假如我能够再早出生10年的话,也许我会像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同他一齐为这个世界开始变得平坦而惊讶万分,但当我开始认识这个世界时,internet和电脑的应用已经普及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所以,对于书中所记述的“在我的睡梦中”的部分资料,我仅有些许的惊叹而以,惊叹于这个世界变平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毕竟我明白,这个世界已经因为网络的存在而变小。

从对internet的初步接触到运用自如,每一天我们都在与这个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接触,每一天我们都从世界的各个角落获得无数的信息,虽然我并没有准确的认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变平了,但我们至少不是被蒙住了眼睛。作为一个中国的学生,竞争是巨大的,这点毋庸置疑。而全球化能带给我们的――至少是中国学生的――只可是是更大的竞争而矣。就像书中“静悄悄的危机”中所谈到的,世界存在着教育的差距,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方法上。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必然,在学习的竞争上中国也是数一数二的。而作者在书中的观点仅仅是从他作为一个美国人的角度而已,并非是从全局的观点。我想这也是这本书的遗憾吧,但不可否认书中的观点是值得我们借鉴和警惕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托马斯弗里德曼以他独特的视角讲述了世界正在变平的过程,他在书中援引了很多热点话题,介绍了诸多令人瞩目的市场和炙手可热的行业。开发源代码、外包、离岸生产、供应联合搜索技术等被描述成为铲平世界的10大动力,而中国、印度等国家和一些站在全球顶尖位置的公司和机构,则被描述成为变平的世界中举足轻重的主角。他把所有的这一切编织在一齐的时候,却揭示了一个正在发生的深刻而又令人激动的变化――全球化的趋势。它正随着那些动力,在地球各处勇往直前、势不可挡,世界也所以从一个球体变得平坦。”――ibm在华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周炜?

弗里德曼认为,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3.0版,将我们带入这个新时期的动力既有地缘政治的因素,也有技术方面的提高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生产创新模式。在这个时代,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这就是“世界是平的”的含义。对作者的这些观点我读后除了赞叹和惊喜没有别的。试看今日之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回报。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进化和传播。能够说缺少了竞争就没有创新,同样缺少了合作是创新与发展的巨大障碍,为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共同提高和发展,为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强大和繁荣我们都应当加强竞争与合作的步伐。所以作者的观点是极其提高和新颖的,是世界人民的共同呼声。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3

都好几个星期了,我才把《淘气包马小跳全集》读完。

从这套书中可以看出马小跳是一个既淘气又善良还天真可爱的一个小男孩,他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是一个玩具厂里的玩具设计师,他的妈妈是一个美得像天仙似的橱窗设计师,另外,他还有一个“新新人类”的舅舅。

马小跳有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张达。毛超。唐飞。有时候,他们也会闹别扭,大多数的时候,他们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

马小跳还有一个傻乎乎的对门安琪儿,她虽说有点儿傻,但是论脑筋急转弯,就比路曼曼还厉害,路曼曼 就是和马小跳称为“同桌冤家”的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她有一个超强的对手夏林果,夏林果是一个令人喜欢的漂亮女孩……

马小跳还有许多惊险的故事,其中他和他的伙伴们拯救大熊猫。放生娃娃鱼。调查穿山甲……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4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5

《战风车》讲述了堂吉诃德将风车认作巨人,并与它们战斗,最后被刮倒在地的故事。塑造出它集合的脱离现实、沉迷与幻想、敢于冒险的可悲、可叹、可笑又可敬的形象。

从堂吉诃德的话语中,表现了他有多么可笑“你们这些没胆量的下流东西!不要跑!来跟你们厮杀的只是单枪匹马的战士!”

现在,很多人沉迷于网络,他们用自己的零花钱在网吧上网,玩打打杀杀的游戏,不但浪费了时间,还让学习退步。

近似荒诞的堂吉诃德的形象告诉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中,不能沉迷于幻想,脱离实际,而要从实际出发,才不至于贻笑大方。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6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7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8

读完了《欧也妮葛朗台》,终于明白了别人口中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了。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再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葛朗台刻薄吝啬,靠囤集居奇,投机倒把成为当地首富,因而首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而遭到葛朗台的斥责和折磨,不久,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的野心就像胆汁,假如不受到制止,它就是一种令人奋发的液体,但一旦它受到制止,不能顺利发展,他就会变得焦躁,充满虚假。他们缺少爱心,虚心,专心,宽心,耐心,特别是诚心和清心,他们有的只是过分的信心,虚假的哄骗而已,没有一丝道德。凡事包容,诸事忍让,虚心为人,低调做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将心比心,广结善缘,平静心态,学会等待才是为人之道。

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9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0

苏东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来的旷世奇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苏东坡传》8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最早喜欢苏东坡是因为他的诗文,看了林语堂著的《苏东坡传》后,为东坡完美的人格所倾倒,肃然起敬的同时又生爱慕之心,胸中涌动着一种激情,似奔腾汹涌的长江之水,继而化作一股向前的力量,启迪我的心灵,激励我奋发向上,这就是东坡千古不变的精神魅力吧!

苏东坡伟大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他完美的人格正源于他豁达乐观的积极人生态度。

他有一颗仁爱的赤子之心,对妻子东坡柔情似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缠绵凄婉,至死不渝的真情,让人动容,“惟有泪千行”。他和子由更是手足情深,两人在宦海中互相扶持,共同高歌,一曲《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道出了对弟弟的无尽思念,令所有写月的诗篇顿时黯然。

不仅对家人,东坡对朋友对百姓也是至真至诚,仁爱有加,甚至对他的政敌都能以直抱怨。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这是何等的胸襟和大度!所以他的朋友遍天下,快乐一直陪伴他。

东坡一生沉浮宦海,饱经忧患的拂逆,却仍保持天真淳朴,终生不渝。因为他生性倔强,又过于心直口快,加之才华过人,就得罪了许多奸佞小人,小人的龌龊就是见不得美好,诽谤诬陷永远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于是东坡屡遭贬谪、流放,甚至逮捕入,狱险些丧命。面对所有磨难,他仍不忧不惧,泰然处之。因为他身上具有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所以无所畏惧。

在黄州,在岭南,在海南岛,不管环境多么艰苦,他都能苦中作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东坡种稻、植桑、种菜、养蚕,自给自足,劳苦之中亦自有其乐。“空疱煮寒菜,破灶烧湿苇”却也怡然自得。“酒足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清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如此悠哉游哉,比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洒脱,有过之而无不及。眼前皆美景,只因心中有艳阳!因此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诗意的生活体现在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这就是苏东坡,官身不由己,却能随遇而安,不怨天不由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好一个东坡,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

东坡的潇洒源于他心灵识见中儒释道混合的人生观。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妄,他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乐天知命,执着人生。他高举儒家的大旗积极入世,实践着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美好愿望。不管在朝廷在地方还是被流放,他始终忧国忧民,心系百姓。疏浚盐道、修建西湖、稳定谷价、救济饥馑、建立医院等等,“虽千万人吾往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以他深得百姓爱戴。

身处乱世,他是无畏的勇者,犹如政坛风暴中的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他挺身而斗,谴责卑劣的政治手法,主张广开言路,废止青苗贷款法,他单枪匹马向朝廷之腐败无能进军,无情抨击官官相护的虐政,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东坡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他的谋国之忠,他的至刚大勇怎能不让人敬佩!

捧读《苏东坡传》,心中涌动着万顷波涛,无法释怀,为东坡的情,也为他的才,这也正是林语堂想告诉我们的。

苏东坡是宋代文化孕育出来的旷世奇才,上天为什么会如此眷顾他,赋予他那么多的才情,好生让人艳羡。他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天才,他的文章如行云流水,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他的诗如天地奇观,于境无所不收,于情无所不畅;他的词如天风海雨逼人,指出向上一路。他挥动如椽之笔,如同儿戏,“春鸟秋虫之声”,信手拈来皆入诗文,都是真情的自然流露,所以读来给人快乐,难怪宋神宗看他的文章举箸不食,赞叹不已。

跨越千年,苏东坡的诗文依旧熠熠生辉,历久弥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大气磅礴;“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飘渺深远;“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富于哲理;“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气势恢弘;“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清秀飘逸;“一蓑烟雨任平生”豪放豁达······他的诗文精彩绝伦,千变万化,绝不雷同,万般风情他都能驾驭自如。读他的诗文或热血沸腾,或黯然神伤,或忍俊不禁,永远都是一种艺术的享受。苏东坡的胸中仿佛蕴藏着浩荡不绝的波涛,层峦叠嶂的峰岩,就如他自己所言“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

苏东坡的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他的精神岂止影响千年。于我而言,他是谈笑风生的长者,他是学识渊博的老师,他是爱开玩笑的朋友,他是一个大写的人,永远顶天立地!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1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母亲的纯净水》。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子,家里很穷。在她的学校里每一个同学几乎都喝一元到三元的纯净水。女孩怕被别人笑话,于是也要求母亲去买。每次母亲把纯净水拿出来,递给她的时候,心里总有些不安。可是她更多的感觉却是幸福和满足,因为母亲毕竟在这件事上给足了她面子。也许是女孩没喝过纯净水的缘故吧,她就一如既往地喝下去。

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没带纯净水,她很自然地把自我的水递了过去,同桌一喝说:“喂,你这不像纯净水呀!”同学们围拢了过来,其中一位同学尝了一口说:“像是凉白开。”大家静了一下,都笑了,此时的女孩早已心急如焚。女孩一进家门,就问母亲:“你给我的纯净水是不是凉白开!”外面的假纯净水太多了,我怕你会喝坏肚子。”母亲认真地说道。女孩心里暗暗地想着,母亲真虚伪,明明是为了省钱,还说是为了我好。母亲似乎看透了女孩的心思,就和女孩说了许多话,女孩听后发觉母亲是对的。之后,女孩也不管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父母就行。以后,她每次去上体育课,依然拿着母亲给她的凉白开,也有人故意问她,里面是凉白开吗她沉静的回答“是。”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这位女孩和我有相似之处,也有不一样之处。

就谈谈我的笔吧!我有一大桶各种各样笔,十分多,并且每支笔几乎都是新的。就因为我喜新厌旧的性格,所以愿意再去用了。看到班级里的女同学都有新的、贵而漂亮的笔,我就十分羡慕。于是我一放学就奔跑回家,一进家门我就去问妈妈要钱,说是要买笔。妈妈不允许,我就淘气地向妈妈撒娇,妈妈指着那一大桶笔说:“你的笔还不够多吗你难道是专门吃笔的家伙呀!不允许。”我翘着嘴生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许买妈妈真小气,我要买就要买。”妈妈走过来认真地和我说了许多爸爸、妈妈小时候的艰苦生活,没有像我们这样好的条件,少买一支笔,既环保又省钱,有的用就够了,不要再挑三拣四了。”我听后觉得妈妈说的很对,就没有再强求了。

当然,有的时候我也不会这么爱慕虚荣。

我的爸爸很爱喝酒,可是酒性呢!又不是很好。天天都要喝上那么三四瓶啤酒,看着爸爸一天又一天喝酒,我便和爸爸商量了起来:“爸爸,你的一箱酒要20元,如果这20元给我买……”我和爸爸说了好多,妈妈也在一旁指责,爸爸听后也有些小小的触动。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故事中的母亲,她不只是在教女儿,也是在教我们每一个人。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2

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图书,这些书全是我的,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书是我的最爱。中午,我信手从令人眼花缭乱的图书中抽出一本——杨红樱童话珍藏版之《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随着书儿走进了杨红樱的童话世界。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讲述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孟小乔遇见仙女蜜儿的故事。蜜儿被孟小乔带回家做了保姆,小乔家的这个第十七位保姆蜜儿深受小乔妈妈的赞赏,蜜儿的出现也让小乔的生活从平淡转为多姿多彩,从仙女湖奇遇到寻找小人精,再到盛满美梦的篮子,到最后蜜儿不辞而别,小乔的生活发生了一段段不平凡的新鲜事,给小乔增添了无限快乐。

童话一般只是给小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可是,看了这篇童话,我明白,童话也会给人带来童真的。杨红樱的童话可以让梦想变成小孩儿的大人圆梦,也可以使不想成为大人的小孩儿美梦成真。正如故事里蜜儿说的——“小人精是纯真、善良、快乐的人。他没有年龄,永远也长不大。”这话说得好,只有纯真、善良、快乐,才可以做一个真正的小孩儿,这也是小孩子最基本的特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梦幻城堡,只有充满童真的人才可以进入。”这本书告诉我这么一个真实的道理,我喜欢它。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3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刺骨的讽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变换,将手中的人物投入现实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就是一个便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张爱玲的手中翻覆。正因为张爱玲的生长的家庭环境才造成了她的独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写作风格。

文中的薇龙起初是一个单纯的大学生,跟随家人在香港读书,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尊严。为了能够在香港继续能够读书,于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态请求姑母来援助自己。来到姑母家的时候着实是薇龙震撼了一下,“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字阑干,阑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仿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相信这时候的薇龙在心中也羡慕了一把。姑母是一个富翁的遗孀,交际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薇龙的投靠并不是出于亲戚之间的慈悲,而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将其作为吸引男人的诱饵,满足其虚荣、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黄之后,总要找一个接班人。梁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这世间的无奈将薇龙一步步推进深渊。

单纯而爱美的大学生自然经受不住那样的诱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然而过了一会儿,“薇龙不由想起壁橱里那条紫色电光绸的长裙子,便细声对楼下的一切说到‘看看也好!’”也许这时的薇龙注定要融入原本憎恶的荒糜生活。

顺着梁太太的安排,薇龙周璇在各个交际场合,逐渐在交际界小有名气。薇龙知道在这些场合是很难找到正经的可托付终生的人,当她对爱情有点点憧憬的时候,梁太太却将那人收罗了去。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受的诱惑远远不止这些,直到乔琪的出现使薇龙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这场恋爱是以悲剧收场的。可是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单方面的付出,也会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薇龙终是嫁给了花花公子乔琪,“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整天忙着,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她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蝎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在最后,乔琪和薇龙在湾仔去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正在打价的乔琪,薇龙才想起未来是无边的荒凉与恐怖。

薇龙是彻底的将自己封在了对乔琪的爱情中,“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谎言可以使我多么快乐”。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出花朵。张爱玲写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是人们都能猜想到,薇龙的结局是怎样的,年老色衰之后,失去了利用的价值,被无情的抛弃。现实中的我们身边也不乏缺少这样的女性,因为爱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对于未来的追求,甚至于有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浇灌自己珍惜的爱情。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为了眼前的浮华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华中,成为了无根的浮萍,随风漂流,没有了人生的目标。灯红酒绿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许多人向往的,但是同时也是有许多梦想的尸体堆积起来的。铿亢的音乐掩盖了最纯粹的人性的呼唤,对金钱的痴迷胜过了对梦想的追求,现实中的残酷是在于谁都不能预料未来。现在的清明并不能够指引到未来的明智。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目标,才能增强自己对于外来诱惑的抵制。

爱情,一度是多么神圣的词汇,但是人们却将其不平等化。爱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双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浇灌而成。双方的平等对待是幸福爱情的前提,那种卑微到尘埃中的爱情注定是要有一方受伤。将自己放到广阔天地中,端正心态,收获最纯粹的爱情。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4

“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曲子可唱,一声叹息,飘落在地上。世界上一队小小的流浪者啊,在我的字里行间留下你们的足迹吧!”

还有比这更优美的文字吗?只有在泰戈尔的笔下,我们才能读到这种天真而又智慧的情趣。

泰戈尔出生于1861年,8岁开始写诗,15岁出版诗集《原野之花》,被誉为“孟加拉的雪莱”。在其创作生涯中,涉足了诗歌、小说、戏剧等不同领域,成就不凡。曾有人如是评价:“他是我们圣人中的第一人:不拒绝生命,而且能说出生命之本身。这就是我们之所以爱他的原因。”

最先品读的是《飞鸟集》。其中的那些短短的小诗,不仅语言精妙、清丽,而且韵意悠长,耐人寻味。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这句话曾是我的座右铭,警诫自己不要因错过而悔恨,而要昂首向前,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曾经考试失利,心情不佳,几节课都未仔细听,结果失去了积累知识的机会,因小失大。而今,又一次读到这句诗,不禁感慨于泰戈尔的智慧,还有那智慧的泰戈尔。我明白,不要沉湎于悲哀,时间不会因里的泪水而重来。

除《飞鸟集》,我还看了《吉檀枷利》。这是一部生命之歌,更多的融入了诗人青春时代的生活,细腻地描绘了爱情的幸福、烦恼与忧伤,可视为一部“青春恋歌”,诗人在回首往事时的吟唱。在回味青春心灵的悸动时,又与自己的青春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进行了理性的审视与思考,使这部诗集充满理趣与智慧。

还有《新月集》。这是诗人饱经世事沧桑后,从睿智而洁净的心灵唱出的儿歌。诗人熔铸儿时的生活,借助儿童的眼光,营造的一个晶莹无暇的童话世界。深刻的哲理从童稚的话语中流露,智者的心灵与纯真的童心在此达到极致的融合。其中《金色花》、《榕树》还被编入中学教材,供学生赏读。

《飞鸟集》中还有这样一句话:虚伪永远不会因为生长在权力中而变得真实。在这样一个充满利欲、权欲的社会环境直下,有多少虚伪未被揭穿,又有多少权力在虚伪中变得庞大。不知该去谴责这样的人还是这样的社会。如此铿锵有力的话语于今却显得如此无力。

让我再以泰戈尔的一首诗作为结尾吧:

我无法从春天的财富里为你送去一朵鲜花,

从远方的云里为你送去一缕金霞,

打开门向四周看看,

从你繁花盛开的园中采撷百年前消失的芬芳记忆,

愿你在心灵的欢愉中,感受吟唱春日清晨鲜活的喜悦,

让欢快的歌声穿越百年时光。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5

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6

我承认的确存在《后浪》中的那种年轻人——自由的、做自己热爱事情的年轻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能代表年轻人。自由、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追求梦想等等等等,不止在年轻人身上表现出来,还有很多年过半百的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情。那么,究竟什么是年轻人? 我认为,年轻,是一种即将消逝的财富。 这里的消逝是对个体而言。对每个年轻人而言,没有人会永远年轻,当年轻人接受了时间给他们

的另一种财富,他们也不再年轻。而这里的财富其实是对时代而言,评价一个时代的好坏、优劣,不如去看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时代的态度。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或者说,他们是否接受这个时代的全部?后浪有别与前浪的关键点就在于,大多数前浪已经接受了这个时代,而年轻人才刚刚开始探索这个时代。在探索的过程中,年轻人会留下自己的声音,而时代也总是在聆听他们的声音。所谓年轻人啊,其实

就是处于探索期的人们,或无知,或敏锐,或自由,或被束缚,或追求梦想,或与世俗为伍,或勇敢,或懦弱,一切的情感都适用于他们,这些都是年轻人的情感。在情感方面后浪和前浪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情感产生于年轻人对于时代的探索期,他们的情感表现,是对如何在时代中生活的尝试,能自由,就不拘束,能勇敢,何必懦弱,有梦能追,为何自甘妥协?没错,年轻人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做出各种对生活的尝试,因为年轻,所以尝试。 所以我个人认为,年轻人就是处于探索期的,正在尝试的人。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7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寒冷的冬天从北方来到了狐狸母子居住的森林。天气很冷小狐狸玩雪把手冻僵了,狐狸妈妈非常心疼。晚上狐狸妈妈就带小狐狸到镇上去买手套。可是走了一会,狐狸妈妈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了,因为他觉得人是非常可怕的。没办法就只得让小狐狸自己去买手套,为了不让人类伤害小狐狸,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小孩的手。狐狸妈妈告诉小狐狸要伸人的手。可是小狐狸伸错了手。但是,善良的老板没有害小狐狸,而是照样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在回来的路上小狐狸看到了人类妈妈很慈祥,也很爱自己的宝宝。这让小狐狸觉得人类也并不是很可怕。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还感受到了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我觉得小狐狸是个勇敢的孩子,面对妈妈的考验没有退缩,靠自己的勇气去认识外面的世界,让它知道人类和小动物是可以友好相处的。我要向小狐狸学习,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好孩子。要关爱妈妈,老师和同学,还要爱护小动物。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8

我喜欢各种动物,尤其喜欢狗,可从来没想过狗可以像人一样的生活和做事情。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认识了好多勇猛、忠诚的猎犬,它们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狗来了》这本书让我认识一个宽容、乐观、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狗先生,从它的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精彩的童话故事吧:

狗先生老了,孩子们长大了离开了家,老伴也去世了,可是它一点也不悲观、失落,而是要去看看外面广阔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正因为它有着豁达的性格,当大家都对作弊的猪人人喊打的时候,它不但原谅了骗钱的猪,而且和猪成为了好朋友,并尽力帮助猪当上了明星,这是多么宽容、博大的胸怀啊!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能将计就计。它教学非常灵活,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最受欢迎的老师。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才得以逃脱。因为这件事,熊校长也被开除了,它和狗开始了逃亡生涯。

狗是一个非常享受当下的人,就算在逃亡的日子,它也会在阳光灿烂的日子,躺在草地上看云彩,用大脑给一片一片羽绒般的洁白云朵拍照,直到太阳消失,我仿佛也感受到了狗惬意的心情。狗住进了医院,可它不为自己的身体病痛担心,在自己饿得要命的情况下,还把食物让给别人,当了解老公猫的病情后,主动承担起了抚养老公猫孩子们的义务,当起了小猫咪们的养父,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共有三十只小猫啊!它们个个调皮捣蛋、古灵精怪。可是狗和好朋友熊先生给予了小猫们亲人般的温暖与呵护,小猫们生活的快乐而幸福。

《狗来了》,它带给我们很多的惊喜,它不但是个合格的木匠师傅,还能出色地用口哨吹出九首歌曲,还是位有证书的救生员和消防员,还有丰富的做饭、编织、航海和天文学知识,即使这样,它还非常的谦虚,觉得自己懂得还太少,这说明狗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但要活出精彩,而且还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多一份宽容和理解,故事中的狗,在如何对待朋友的问题上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在给别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快乐,乐于助人的人更快乐。看了这本书,我一下子觉得自己会的、懂得太少,要多向身边的优秀同学学习才行。让我们阅读经典,走进经典,阅读优秀,走进优秀。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9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这就是被称作史诗的《战争与和平》。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30

这是一篇让我感触很深的文章——《心田上的百合花》!

文章主要讲了: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断牙上,长在杂草中的一株百合花,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不顾身旁杂草的冷嘲热讽,努力释放内心的能量,终于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但当我读到文中的这一句话:“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时,不禁发自肺腑的佩服这株百合花,那是因为,这株百合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不顾身边杂草们的讥讽,坚持自己要开花的信念,使我感受到了它那可贵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这也让我想起那只蚂蚁:当时,那只蚂蚁为了去吃一块砖上的食物,不顾那块砖对它来说有多么的高,多么的陡峭,它仍然选择知难而上,而没有选择退缩,虽然失败了几次,但在它坚定的信念下,终于还是爬上去了。我看见了,不得不佩服这一只小小的蚂蚁。

后来,当我又读到这句话: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努力的释放内心的力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洁白的颜色和秀挺的风姿,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的时候,我又禁不住衷心的感叹道:这真是一株坚强的百合呀!

啊,是呀,连一株百合面对困难都这么坚强,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都坚持不懈,那我们人类,作为万物之灵,面对困难是否应该更坚强、更坚持不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