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8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8篇)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红旗,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有着深刻的意义,它历经几番波折,才能够像今天这样,自由自在地飘扬在这蔚蓝的天空中。

今天,我在学校里观看了一部与“红旗”的来历有关的电影红旗飘飘,在这部电影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英雄人物。其中,我最敬佩的是电影中的桂大妈。她只是一个山村老妇人,她没有读过书,什么也不懂。不过,她会不顾一切地保护自己的国家。在红旗飘飘的电影中,有一段剧情对我震撼很大:桂大妈和她的二女儿桂花接到了石亮的指示,并且拿到了红布。有一天,她们正坐在桌子上绣红旗,当她们绣好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本来她们以为是石亮派人来取红旗了,可是当时没有暗号出现,于是,她们连忙把红旗叠起来,藏到了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就在这个时候,当地的一个恶霸刘球带了一帮人闯了进来,他们个个凶神恶煞,手中都拿着一把枪。尽管如此,桂大妈并没有被他们所吓倒,她的心中依然充满了一股对抗恶势力的勇气不慌不忙。刘球开口就问她们有没有藏红纳红,桂大妈一口咬定没有。刘球问了好多遍,但她就是不肯承认。这时,刘球并未放弃,他在桂大妈的家中到处乱搜,眼看,红旗就快被他找到了,桂大妈心急如焚,担心红旗会被刘球搜到。过了几十秒的时间,红旗就被刘球找到了。桂大妈见情势不好,就连忙跑过去一手夺过了刘球手中的红旗,刘球一看,气急败坏,就开枪杀了桂大妈。桂大妈临死前,还紧拽着红旗,桂大妈的鲜血早已洒在了鲜艳的红旗上。后来,幸亏石亮带人及时感到,不然,恐怕桂花也要遭此毒手了。从这儿我看出了:桂大妈这种爱国的精神,即使她什么也不知道,不过,她却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那一面红旗,就像她的大女儿已经死在了敌人的手中,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就不让小女儿去参与了,反而,她自己也参与了这件事情。

如今,我们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快乐。而这一切,都是归功于像桂大妈那样为了革命而牺牲的伟大,是这些先驱,创造了如今这和谐的社会。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这天最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爱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述、战争场面描述、心理活动描述、人物对话描述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述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此刻,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立刻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理解并喜爱: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正因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生们欢迎他,正因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正因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一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正因在节日,他们都能够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正因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能够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正因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正因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向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向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正因美才可爱,而是正因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生!我最喜爱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爱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个性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关于爱情的名言。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述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生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述是我十分喜爱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述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期望喜爱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我喜欢各种动物,尤其喜欢狗,可从来没想过狗可以像人一样的生活和做事情。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认识了好多勇猛、忠诚的猎犬,它们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狗来了》这本书让我认识一个宽容、乐观、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狗先生,从它的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精彩的童话故事吧:

狗先生老了,孩子们长大了离开了家,老伴也去世了,可是它一点也不悲观、失落,而是要去看看外面广阔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正因为它有着豁达的性格,当大家都对作弊的猪人人喊打的时候,它不但原谅了骗钱的猪,而且和猪成为了好朋友,并尽力帮助猪当上了明星,这是多么宽容、博大的胸怀啊!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能将计就计。它教学非常灵活,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最受欢迎的老师。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才得以逃脱。因为这件事,熊校长也被开除了,它和狗开始了逃亡生涯。

狗是一个非常享受当下的人,就算在逃亡的日子,它也会在阳光灿烂的日子,躺在草地上看云彩,用大脑给一片一片羽绒般的洁白云朵拍照,直到太阳消失,我仿佛也感受到了狗惬意的心情。狗住进了医院,可它不为自己的身体病痛担心,在自己饿得要命的情况下,还把食物让给别人,当了解老公猫的病情后,主动承担起了抚养老公猫孩子们的义务,当起了小猫咪们的养父,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共有三十只小猫啊!它们个个调皮捣蛋、古灵精怪。可是狗和好朋友熊先生给予了小猫们亲人般的温暖与呵护,小猫们生活的快乐而幸福。

《狗来了》,它带给我们很多的惊喜,它不但是个合格的木匠师傅,还能出色地用口哨吹出九首歌曲,还是位有证书的救生员和消防员,还有丰富的做饭、编织、航海和天文学知识,即使这样,它还非常的谦虚,觉得自己懂得还太少,这说明狗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但要活出精彩,而且还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多一份宽容和理解,故事中的狗,在如何对待朋友的问题上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在给别人带来快乐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快乐,乐于助人的人更快乐。看了这本书,我一下子觉得自己会的、懂得太少,要多向身边的优秀同学学习才行。让我们阅读经典,走进经典,阅读优秀,走进优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本站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联都相当要好,但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但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正因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爱索尼娅,但她们不能正因喜爱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正因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向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向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爱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课文,令我深有感触。

《心田上的百合花》是中国台湾著名作家林清玄的一篇散文。这散文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文字优美,耐人寻味。

这篇散文主要讲了: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一株小小的百合长在了断崖上。这株百合受尽了杂草的嘲笑和讥讽,但它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纯洁的内在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草,我一定要开花。

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它内心的能量,终于有一天,它开出了洁白的花朵。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也随着风飘向了山谷。几十年后,山谷、草原、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了百合花。而看到这一幕的人们,都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看完这篇散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株小小的百合竟然有这样的毅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是啊,“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世界“飞人”刘翔也曾受到过严重的打击。20xx年8月,在男子跨栏比赛场上,因脚伤的缘故,刘翔在众目睽睽下,选择了退出赛场。20xx年,在亚运会上,刘翔又一次来到了赛场,并一举获得了三连冠,为祖国争了光,向别人证明了自己坚定的毅力和信念。

这篇散文,给了我深深的启示:想证明你的优秀,不是去反驳,不是去争吵,而是无闻中绽放,美丽的结果可以证明一切,无需言语。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管风雨有多大,只要我们还有梦,只要我们还有希望,那就要相信自己,努力走好我们的人生之路。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最近看了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不得不承认,它的题目吸引了我,传说中,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然而文章里说,“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不是几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虽说这是毕淑敏写给在生活中遇到困惑的人们的心理读本,在我看来颇有“精神病院病例”的风范,但我不得不赞美它。它像是披上了隐身衣,悄悄走进了你的心里,或是说一把温柔的斧子,敲碎你心中闭塞的墙。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是张蕊老师给我们听《提醒幸福》,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还有一次是一篇回忆门卫师傅的文章,在38套上——很不浪漫的一种相遇。我很佩服毕淑敏的心态,喜欢她的笑容,我想,她的笑容一定来源于对生活的完美认知,来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和从容。

书中有一篇文章,题为《轰毁你心中的魔床》,我没有主人公那么极端,但是我觉得这种问题是共性的。在事情没发生的时候,就给它贴上了标签,给生活强加了太多种“应该”。其实,没有人会注定怎么样,生活的美与丑,都在于它赋予了我们太多的可能性。对于一个价值观刚刚形成的小孩子来说,他知道“努力了就应该有回报,不踏实勤恳就一定没法成功”。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们应该明白,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有时候走走捷径也没什么大不了。

说实话,我这个小盆友并不能读懂这本书,它提到了工作、生活中的压力,还有感情的困惑,我基本没面临。所以读后感写得并不全面,尽请见谅。我说要把这本书留着,十年以后,二十年以后,我再读它,一定是另一番感悟。妈妈说:但愿你永远也不需要它。希望是这样,我能到达一种给自己做心理医生的境界。

最后祝每一个人在新的一年幸福!这种幸福来源于心灵。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艾青的诗,好在那雄浑的力量,直截了当的语言,强烈鲜明的意象。”艾青早年学画,对后期印象派情有独钟。而他的诗也好像一幅画,朴素、自然,不事雕琢,又充满深情,意境宏阔,深邃而忧悒,有一种崇高的美。他用斑驳的色彩与光影呈现民族苦难与爱国怀乡之情。

他的诗中,有热烈的红色。“油灯像野火一样,映出我们火一般的肌肉,以及——那里面的——痛苦,愤怒和仇恨的力”,红色意味着勃发的生命和血性,是中国农民面对压迫怒气腾腾的写照。“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那些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满树艳粉娇红,却让人想到死亡和血泪,既使江南处处是春了,风景繁华似梦,仍是触目惊心,让作者感到凄凄惨惨;大好春光、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家国之痛,得之心而寓之花也。火把已排成发光的队伍了,火把又流成红光的河流了……千万把高高擎起,火焰吞噬着铁黑的夜,散发着亘古的热与希望,如同沉寂中爆发出千人一口的呐喊。乌暗底色上的炽红,给人以按捺不住的力量和热情——如果太阳不出来,我们就自己创造黎明!

他的诗中,有一望无际的黄。在冰雪凝冻的日子,在贫穷的小村与小村之间,手推车,以单独的轮子,刻画在灰黄土层上的深深的辙迹,穿过广阔和荒漠……苍莽荒寒的北国大地上,烽火不断,只有饶阔的黄土地知道,有多少交织的逃难车辙,多少流离失所的北国人民!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看完了《漫画史记》的一部分-----《卧薪尝胆》这本书。

吴越之战,越国大败。越王勾践昂首发誓:“若不报仇,誓不为人!”为此,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礼贤下士,操练兵戈,养精蓄锐。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多年以后,越国吞灭吴国。越军继续向北进军淮河,兵临齐、晋边境,号令中原各国,尊崇周室。从此,越王勾践就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勾践睡柴房,添蛇胆,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报了这仇。而现在有些人看到了一个难题,想了想,没解出来就放弃了。甚至还有人压根就没想就放弃了。有这样的人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中华民族的性格是坚强,不轻易放弃,这样的人不配呆在中华民族。勾践第一仗打输了,回国后,大臣们让它休息一下,享受一下,但他自己却要了一个茅房和几个蛇胆,天天都睡在木柴上,累了和困了就舔一舔蛇胆。

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志气,卧薪尝胆勉励自己。他还亲身耕作,发展国力,救济百姓,让国家复苏强盛起来。

我们要学习勾践,坚持不懈。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努力,就会有巨大的成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读罢《围城》,意犹未尽,时而回忆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时而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深有感触,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读到关于周经理的文字,仿佛看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影子,觉得熟悉,但细细想来,又觉陌生,毕竟写作的背景与现在的环境不同。读人不易,古人对了解人的方法总结了不错的方法:“五观”.

所谓“五观”是指:一观对方平时接触了什么样的人;二观对方有钱后都把钱花在哪里了;三观对方有地位的时候,他一般都比较推崇什么样的人;四观对方在地位很低下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五观对方在有没有钱时候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除了第一观,其他四观从书中都不便细究。所以就说“一观”,以期窥一斑而见全貌。

就其接触的人而言,书中代表性的人物有三人:一位是他的夫人周太太,一位是方鸿渐,另一位是文科室的王主任。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

先说周太太,周经理跟周太太花烛以来,一向就让她。当年死了女儿,他想娶个姨太太来安慰自己中年丧女的悲哀,给周太太知道了,生病求死,嚷什么“死了干净,好让人家来填缺”,吓得他安慰也不需要了,对她更短了气焰。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周太太也会因为鸿渐的事,在家里大发脾气。试想我们通常会向谁发脾气?向不相识或者不相干的人,还是向对我们的那个人?对我们的那个人,换句话说,也就是欺负的那个人。日本漫画家浦泽直树的漫画《怪物》里,那个任性的德国女子伊娃,有事没事老是向日籍男友天马医师发脾气,他总是对她百般迁就。后来,他们分手了,她才知道他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惜,他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失意的她依然经常乱发脾气,然而,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天马医师那样在乎她。张小娴说:“可以有一个男人让你发发脾气,对你的任性束手无策,唯有苦笑着哄你,这些幸福从来也不是必然的。一个堂堂男子汉为什么会迁就一个时不时发脾气的女人?那无非是爱。”即便受不了,他还是承受了。也从侧面反映周经理是对周太太最亲近的人,也是对她的,欺负的那个人。周经理自述:“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来上海那时候她就有肝胃气病。的时候不请医生打针不吃止痛药片要吃也没有!有人劝她抽两口鸦片你丈母又不肯怕上瘾。只有用我们乡下土法躺在床上叫人拿了门闩周身捶着。捶她的人总是我,因为这事要亲人干旁人不知痛痒下手太重变成把棒打了。可是现在她吃不消了。”一个体贴入微的丈夫形象跃然纸上,也许捶一天两天容易,可是近二十年这样做却是不易的。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他对太太是软弱还是忍耐,怕老婆还是疼老婆,相信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想法,在婚姻的围城中,周经理过得如何?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裳不认人

方鸿渐,周经理的挂名姑爷。在留学期间,鸿渐收到丈人的信,说什么:“贤婿才高学富,名满五洲,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贤婿似宜举洋进士,庶几克绍箕裘,后来居上,亦与有荣焉。”崇洋媚外的姿态,对于文凭的盲目崇拜,将鸿渐的归来登报昭告,让爱面子的周经理挣足了面子,但殊不知,一旦买文凭的真相公布,他怕是颜面扫地。爱面子的人终究是累的,他们要在别人的眼里活着。周经理见了这位挂名姑爷,乡绅儿子,留洋学生,有点畏闪,谈话,是义不容辞,而心非所乐。与他的这位挂名姑爷谈话时,眼睛躲避着他的脸。软弱中还要摆出尊严。餐桌上的聊天看着女婿的脸色说话,生怕惹恼得罪了自己的女婿。好面子的周经理,面对鸿渐的不识好歹,只能把自己惨淡经营的最难措辞的一段话闷在心里。思想现在社会中的人又何尝不是呢?对学历文凭的盲目崇拜,对海归的另眼相看,明明心里不愿意却又迫于压力面对人际矛盾,心中有了想法却要勉强用所谓好听的话作修饰。可怜的周经理,在人际关系的围城中,无奈的承受一切。

当假装成为艺术

王主任——出场次数寥寥,但是却对鸿渐留学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可作为蝴蝶效应的一个例子。文书科主任看见原信,向东家大大恭维这位未过门姑爷文理书法都好,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想见天性极厚,定是个远到之器。周经理听得开心,叫主任回信说:女儿虽没过门,翁婿名分不改,生平只有一个女儿,本想好好热闹一下,现在把陪嫁办喜事的那笔款子加上方家聘金为女儿做生款所得利息,一共两万‘块钱,折合外汇一千三百镑,’给方鸿渐明年毕业了做留学费。‘短短几句溢美之词,促成鸿渐留学,可谓功不可没。但也从中看到了人性中的软弱,其实人有时喜欢听好话,甚至会因此忘乎所以做出错误的决定。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有言:“当我赞扬他憎恶谄媚之徒时,他就会欣然首肯,却不知他已经接受了我搔到痒处的谄媚。”

王主任起的新闻稿子:本埠商界闻人点金银行总经理周厚卿快婿方鸿渐,由周君资送出洋深造,留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柏林各大学,精研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科,莫不成绩优良,名列前茅,顷由德国格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将赴各国游历考察,秋凉回国,闻各大机关正争相礼聘云。这篇稿子极尽阿谀之词,看起来虚伪。不过也正是这片稿子,让人看清楚了这位写作委婉得体,天衣无缝,曲尽所谓“顺水之妙”的王主任的假面具。面具戴久了也就成了脸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不愿意理朝的皇帝是养不了良臣的。昏君需要弄臣。若是周经理是一个正直、诚信、不喜阿谀奉承之人,又怎么会有一位他如此喜欢奉承拍马的王主任呢?不知周经理自己是否察觉已陷入工作的围城之中?

深陷婚姻、人际、工作围城中的周经理终究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他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人,《围城》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写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有人说: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是啊,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也许我们需要想的不是如何逃离抑或如何进去,而是如何在现有的状态中尽力而为,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想起《阿甘正传》中阿甘母亲说的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的确,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不去品尝,就永远不会知道它的味道。生活的巨轮不会停止地向前滚动,如何去适应生活,去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完全在于你对生活的态度。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我们无法也不必去预知未来。只要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对身边的人付出真爱,生活就会是幸福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一辆破旧的“1988”,一个奇妙又伤感的相遇,一段段模糊又清晰的回忆,组成了一次既定的旅程。转动的车轮带动车子驰骋,一回首便几百公里;转动的年轮带动岁月轮回,一转身便是数年。多少人在懵懂天真的童年向往着少年,躁动不安的少年憧憬着青年,忙碌茫然的青年之后惶恐着时间。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流沙对希望被西风带走的植株说“你走吧,别告诉别的植物其实他们是动物”。

当我们真正从自己狭小的空间中挣脱出来,却发现这个光明强大的世界有时候是多么黑暗与无力。我们坚信“邪恶不能压倒正义”,但“别人可以定义正义和邪恶”;我们义正词严地说“我的道路自己来规划”,但也许却是“别人规划出来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即使我们的生命顺风顺水,也注定要用最后一次失败来宣告成功,就像跳高运动员比赛一样,即使他已经是冠军,他也会选择继续尝试直至结束。

小说中温和却怀揣着伤感经历的路子野和有着一份不正当职业并有身孕的黄晓娜阴差阳错又似乎自然地成为了旅途上的伴侣。他们的心是向往自由的,和所有渺小的年青人一样。他们曾在这个危险的花花世界里辗转,为生计为情感做着愿意与不愿意做的事。路子野和他的同伴以不同的速度在生命的道路上奔跑,他目睹了哥哥、儿时的玩伴、少年时的初恋和这辆破旧的“1988”的改装者在他的前方摔倒并永远地离去。而娜娜把她的孩子托付给路子野,这个孩子将陪路子野一道,在自由中感知世界,质疑世界,并和这个世界交流。

和路子野一样,每一个沉寂的灵魂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一旦心中幽深的山谷有了追寻远方、渴望生存的呐喊,它便会带我们飞向自由,飞向天空。我们在高耸的云端俯瞰人寰,见证了一场场悲欢,然后会说:“哦,这就是世界的轮廓”。

我们走在别人趟出来的道路上,一边成长,一边目送着朋友一个个远去,祈祷再见不会是永远。最后发现只剩自己。

我们懂的越多,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隔离在人海之外。

但不管我们终将走向哪里,至少当我们含泪问自己时,还能说“我没有迷路”。

静心知路,勿忘初心。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在这个暑假,带着对于作家萧红的一种神秘感,带着对于《呼兰河传》的一种新鲜感,我翻开《呼兰河传》。

萧红用着细腻的笔触,平静的话语将我领进了1940年的东北,一个没落的村庄。我随着这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的小姑娘萧红,慢慢体会了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个欢乐而又有些寂寞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她,祖父和后院,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抓蝴蝶,蚂蚱,蜻蜓,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她和祖父一起生活,一起劳动,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缠着老祖父讲那些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活看看那左邻右舍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晚上甜蜜地躺在祖父的怀里熟睡去。她和老祖父一起“种田”,一起“收果”,“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这座大花园里,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勾起了小时候我快乐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一首诗,一幅画,是一曲歌,一阵风。童年里,我们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三月桃花连十里,我们在春风的吹拂下放风筝;六月荷花满池塘,我们在游泳池里享受水的清凉;八月丹桂满枝黄,我们在深秋品尝美味的瓜果;十二月梅花雪里藏,我们在雪中享受晶莹的世界。相比萧红的童年生活,我们不知幸福了多少,幸运了多少,我们还是十分怀念童年,这让我想起了萧红更加怀念童年的原因,写下了《呼兰河传》。虽然没有多少优美的情节,但处处都是故事。

读到小团圆媳妇去世的时候,我心理很难过,很纠结,很愤愤不平。小团圆媳妇才12岁呀,她的年龄比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被过早的嫁了出去。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在小团圆媳妇的遭遇里,我们很同情,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憎恨她的婆婆,从头到尾,愉悦陪着沉痛,我偷窥到了旧社会一角的败。

萧红的《呼兰河传》,幽默,讽刺,带着一种甜甜的美。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是我在国中时期读过的一本书,而今步入高一,重又品读,又是另一番滋味,那种辛辣犀利的讽刺手法,让我为之震撼。

在这本书中,印象最为深刻者实属《羊脂球》。那种对于羊脂球等人的各种描写,栩栩如生,又不少些嘲讽的意味。莫泊桑对于人物的描写,犀利地表现出当时贵族阶级及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十分“圆滑”。乌先生在路途中,在宾馆中,仍不忘推销自己的好酒,而大捞一笔,布雷维尔伯爵为了让自己显得更高人一等,便努力地刻意装饰装扮。如此层层描写,都写出了当时资产阶级的贪婪与虚荣,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为了自己,不惜牺牲别人的自尊,也不惜损失国格,这些卑鄙的小人形象,与羊脂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衬托出了羊脂球的正直善良、真实爱国等高尚品质。

在当时那个以战争作为家常便饭的年代,战争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最多的是黑暗,是那种类似于“苟且偷生”的生存手段,只顾眼前是否获利,是否有利生存,而失掉一些本应有的人性,这令人心痛。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羊脂球就是一个代表。

以羊脂球为代表的这类人,在当时如此惨淡消极,自私的社会中,成功的守住了自己内心的一方净土,保护了自己的人性,不被当时残酷的黑暗现实所吞噬。人的虚伪贪婪,在现实的频频诱惑下,终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他们力量之强大,足以摧毁人心最坚固的城墙——我们的精神追求。此城墙一旦被攻破,“人性”便被残忍地赶尽杀绝,冷漠、自私、贪婪,这些很多人特有的、资产阶级表现的最突出的形象,在莫泊桑干练简洁而又细致的笔下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社会是有两面性的,有它阴暗的一面,也会有它美好的一面。爱情和幸福带给这个社会所必须的温暖,私奔到科西嘉岛上的苏珊,即使私奔让她丢弃曾经全部的富裕与美丽,他也愿意为了心爱之人,与他在这蛮荒不化的孤岛上同甘共苦,共度余生。是爱情和幸福给她勇气,给了她快乐。当人们提到,“---殉情了”,我们或许说:“那人真傻”。但是,我们错了,这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爱情的力量。

重读经典,品味人生。任何事物都是有双面性的,我们不能因为其阴暗的一面便放弃希望。我们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正确的面对,守住自己的内心,多去认识社会中美好的事物,这才是我们当下应做的事情。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读了李吉娜老师上传的《暴雨筛》我突然想起了上次我发的那篇博客里的一句话:我和侯老师说:“这学期的骨干班活动有点像南争北战。”侯老师意味深长地说:“谁能在这南争北战中坚持下来,也许谁就是最后的成功者。”是啊,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原来骨干班活动也像筛子一样在筛人啊!

我一直在尽力坚持着去参加骨干班的活动,只是有时学校里确实有重要任务的时候实在走不开了就没法去了,但每次心中都有一种点点遗憾又没办法的感觉。

这次骨干班活动又听侯老师说我们骨干班快结束了,又有一丝不舍的感觉。觉得自己在这个班里的锻炼还没开始怎么就要结束了?难道我们这届骨干班的学员没有锐意班吗?本来平常就已经埋在学校繁忙的工作当中了,学习的机会很少,而且在自己身边像侯老师这样总在自己耳边循循善诱劝学的师长又不多。希望以后还有学习的机会。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今年二年级我们规定了必读书目——《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要想和孩子们有共同讨论的话题,我必须投入其中,随后我便拿起了这本书,从第一张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坐那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真是太有趣了,真想让自己也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中描写了两个小孩子,姐弟二人的生活片段。一件件事情的出发点都是好的,结果总是让人啼笑皆非。这本书并没有把景物,人物写得多好、多详细。但是每一篇文章都围绕着主题来写的,主人公正是他们两个。书中点点滴滴勾勒出克拉拉的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的坚定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但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无论事情对错好与坏,没有家长更多的训斥和一味的说教,而更多的是理解,并教会他们如何成长……

书中的姐姐克拉拉总是想方设法捉弄小弟弟,不是给他剃光头就是给他染颜色,做了什么错事她也总是把责任推卸到弟弟身上,当然要是心血来潮,他们俩也会一起做好事。

从两个小家伙的身上,我们能看到我们自己孩提时代的身影,我喜欢他们俩,喜欢他们的那一颗纯洁无比的童心。童年就应是如此,会搞怪,会恶作剧,会无限的幻想!我们不能剥夺孩子们的玩乐,天真善良的他们就算是做错了再大的事也是出于好奇,所以请您多多理解自己的孩子!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2

本文主人公唐代斯生活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在路易十六的统治下法国人民把贵族赶出巴黎,贵族和法国人民不断的发生战争。

本该成为法老号船长的唐代斯,却成为了伊夫狱堡的囚犯。唐代斯本航海归来遇到了梅色苔丝,两人一见钟情准备结婚,可不巧的是有又一人喜欢梅色苔丝,这个人就是丹格拉尔。这个人心胸狭窄见唐代斯快接手法老号了,又和梅色苔丝定了婚。他决定陷害唐代斯。在唐代斯的新婚之夜上唐代斯被送往伊夫狱堡。

在那里唐代斯,认为他一定可以出来的,但他错了。他等了六年,他终于做出了决定越狱。在越狱的过程中他认识了神捕。神捕教会了他许多动西,并把一个宝藏告诉了他,神捕发病身亡,唐代斯越狱成公并找到了那个宝藏。

本文是大仲马所创作,为什么从出版到现在畅销不衰,是因为丰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读者。希望大家有空也去看一下。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3

习惯与惰性常常让人不愿意去改变,对变化的恐惧让人不愿意去接受变化,一厢情愿的以为奶酪会回来的

对事对物:居安思危,先发制人,以变制变。我宁可相信当我们开始尝试改变的时候我们失去的只是暂时的安逸与稳定,会有更大更好的奶酪在等着我们。不是非要等到上帝为我们关闭一扇门的时候才去寻找那扇窗的。学会自嘲,不断的否定自己,否定过去,开启属于自己的那扇窗。

对人对情:周遭人事的更替往往是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一些感情的破裂却往往是由于我们对对方的认知一直停留在过去。没有意识到潜移默化般的变化,日积月累,奶酪就变质了。人总是随着年龄环境不断变化的,对待感情,每一天都重新认识对方,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新鲜感。随着变化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去适应这种变化。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4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光草》,他留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写了,有一个名叫萨库玛的民间画家,经常给自己的朋友以及他身边的人和村民作画。这一天,他收到了一个很富有的领主的邀请,来到了他的庄园,到了那里,才知道这个领主名叫葛努安,他请自己来的原因就是为了让他的孩子开心,叫萨库玛在他孩子的房间作画,通过进一步了解,他知道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到一点阳光与粉尘,他呼吸的都是层层纱布过滤后的空气;也不能在阳光底下直接照射;更可怜的是,他的房间里连植物都不能放,因为这三点哪一点他接触都会病发,皮肤会溃烂,眼睛会肿,呼吸会喘等等。但是当萨库玛来临时,他十分的快乐,而不是显得十分憔悴,因为他乐观的面对这个事实,勇敢地与病魔抗争。但不幸的是,这个年轻的少年仍是永远的离开了他那敬爱的父亲,还有他从没有见过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特别敬佩马杜勒,他虽然得了一种怪病,而且不止什么时候他就会死去,但是他仍然乐观的面对世界,不像现实世界这样的某些人,一得了病,就特别的伤心,有时甚至连饭都吃不下出。但是他却十分的高兴,还自愿与这个民间画家萨库玛一起作画,非但不伤心,却十分的高兴,不管他多么的累,也要观看这位画家萨库玛的作画过程;不管他多么难受,也要和萨库玛一起学习绘画,一点也不悲伤,最后一次病发时,医生已经说他活不过一年了,但是他仍不沮丧,仍然兴致勃勃的与萨库玛一起作画,直到他死去。

我也比较喜欢这部书里面的萨库玛先生,萨库玛先生慷慨大方,做了好长时间的工作,报酬却只收了对方一匹骏马回到自己的家,而且一直从他来到这个家开始,他就没有停歇过,以至于这个小男孩玩耍,互相谈心,互相讨论下一步他们到底该画些什。并且在一起就像是亲兄弟一样。总而言之,这个小小的民间画家,竟然显现出一种伟人的风范,令人佩服啊!

不管怎么说,这本《光草》,是一本值得我们读的书。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5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一本书。全书用文言写成,分为言语、德行、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其中的不少故事既有很强的哲理性,又不乏趣味性,篇篇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是几句话,但就在这些记录人物言行举止的文句中,我们却可以体会到魏晋时代浓郁的政治氛围和人物特色。

今天,我读了《世说新语》里的一篇文章。这则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华歆和王朗一起坐船避难,有一人想搭他们的船,但却遭到华歆的反对。王朗不解地说:“正好船还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华歆最后答应了。后来追兵即将追上,王朗又想抛弃那个人。华歆说:“之前我犹豫不决,原因就在于此。既然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怎么可以因为情况紧急抛弃他呢?”世人便根据这件事判定华歆和王朗作的德行优劣。

这个故事中的华歆刚开始对于别人的请求犹豫不决,看上去似乎不近人情,王朗的表现更贴近喜欢的答案。但是,后来追兵到来情况紧急时,那个想抛弃那个人的真正寡情人却是王朗!关键时刻,心里只想着自己,没有责任心,太自私。而华歆,虽一开始拒绝,但一旦答应了就坚持到底,这说明他既是一个重诚信、守承诺的君子,又是一个遇事深思熟虑、稳重靠谱的人。

子曰:“信近於义,言可复也。”就是说,只有合理的的承诺,才有实现的可能。承诺之前必须深思熟虑,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沽名钓誉而轻易许下承诺;而一旦做出承诺,就必须负责到底,因为承诺即意味着责任。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华歆一样才行,做一个有责任心、敢担当的人,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6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白天鹅红珊瑚》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红珊瑚”的漂亮天鹅的故事。红珊瑚爱美、贪玩,产下小鹅后,就把生活的重担扔在了自己的丈夫身上。而红珊瑚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打扮自己,再去逗逗蝴蝶,抓点小鱼,过得十分悠闲。可不幸的事发生了,它的丈夫因过于劳累,睡得太沉,在睡梦中被蛇咬死,之后,又因为它的不负责,小鹅们一个个也魂归西天。在深思熟虑以后,红珊瑚放弃了自己美丽的容貌,收养了一对父母双亡的小鹅,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打扮过,尽心尽责当起了妈妈……读了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我思绪万千。为红珊瑚的轻浮而气愤,也为它后来的悔改而感动……

文章中,红珊瑚的转变大得惊人。曾经,它轻浮爱美还贪玩,在早晨去梳理羽毛,将一窝冷得瑟瑟发抖的小鹅丢在窝里;它去挑逗年轻的雄鹅,却让一群没有生活经验的小鹅独自在水里折腾;它独自一鹅去寻找美味的小鱼小虾,却让嗷嗷待哺的幼鹅们饿得“吭吭”直叫……现在的红珊瑚不像以前一样了,它瘦了,每天尽心尽力的照顾幼鹅们。幼鹅们一只只长得膘肥体壮,洁白的羽毛被精心洗得干干净净,像一片片洁白的雪。读到这里,我被红珊瑚的转变所感动了。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足以令人改变从小到大一直未变的习性!我又联想到了我的妈妈。自生了我以后,妈妈多少个夜晚为了我而整夜未眠?多少次下雨把伞向我这边倾斜而自己淋得象个落汤鸡?我不禁感动得潸然泪下。当我读到红珊瑚因为保护自己孩子而被水獭咬断了一只脚和半边翼羽时,我又一次感动了。失去了翼羽和半只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红珊瑚的下半辈子飞行都会变得十分困难,甚至会因为在空中打转而迷失方向……后果很严重,但红珊瑚无悔,因为小鹅没有受伤,多么伟大的母爱!

读完了《白天鹅红珊瑚》后,我被文中的红珊瑚深深的打动了。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就算红珊瑚不是人,我还是要向它致敬!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7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作文之读后感:《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8

初读《培根随笔》常常会在文字中迷失方向,每一篇文章虽然很简短,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易懂,总是读了很多遍还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但我却渐渐地迷恋上了这些文字,培根的言论中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也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我还发现了另一个不同的培根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对困难的不轻言放弃。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人生的精华,心灵的洗涤。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论美》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