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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精选17篇)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精选17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七年级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4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5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 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 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 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 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面对自己的先辈,每一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 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 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 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 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 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 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 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 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 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 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 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长征》这首诗毛主席在红军浩浩荡荡地到达吴起镇时写下的。每当读到“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时,我思绪万千,红军战士是这样迎难而上,而我呢?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去年登山时的事……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6

记得读中学时老师讲《孔雀东南飞》一文,文章并不算太长,我们学了一个星期,却一点不感到累。在这一周里我们被故事的内容深深吸引着,作者的文笔是那样的流畅、优美,用词是那样的精辟,凄美的情节让我们为之而动容。后来在课外,读了王勃的《藤王阁序》,更是爱不释手,其文章情文并茂,奔放自然之势,读来摄人心魄,其中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千古绝唱,让我感山川是那么的壮美,意境是那样的深远,有一种想投身于大自然中,去过闲云野鹤般生活的冲动。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繁荣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原动力,是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

不可否认,国学之“中庸之道”,也确实影响并发生过中国社会历史上某些被现代人认为丧权辱国的事实。君君臣臣夫夫子子的封建礼教,也确实是麻痹老百姓思想维护封建贵族利益的一种精神枷锁。

但是,1820xx年,拿破仑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中国并不软弱,它只不过是一只睡眠中的狮子,中国一旦被惊醒,世界会为之震动。此话一出立即产生了轰动效应。尽管当时拿破仑的预言离现在是那么的遥远,而现实绝对给足了这个野心勃勃的战争狂人面子。我想,其中之含义绝不外乎他已经预感到;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中国人口众多、文化深厚。只有这样的国家才具备不怒而威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终究要爆发。

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伟大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有许多优秀的思想精华永远值得我们发扬。

“自强不息”的开拓精神;“厚德载物”的博大胸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无私奉献精神,“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忧国忧民的情怀等等,这些凝结了中华民族精神的思想,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国学,只有接续国学薪火,才能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这是一件大好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都要从做人开始。如果没有做人的基础,那就既不会有民族精神,更不会有革命精神。做人从哪里开始?从洒扫庭除,应对进退开始;从国学启蒙的“三百千”开始。这种学习不光是识字和道德思想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来对待。

孔子的精神和文化正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把它称之为“国学”。以国学启蒙的范本“三百千弟”为例。《三字经》最重要的特点是条理清楚、文理明畅、概括精辟地传授历史文化知识,伦理道德知识,团结友爱的重要性,以及学习应当刻苦等等,被誉为“袖里通鉴”。且反复劝勉学童勤学,敦促家长、老师认真对待对子弟、学生的教育。诵《百家姓》使我了解了中华民族姓氏的渊源。《千字文》是世界上流行年代最久远,使用人数最多的儿童国学启蒙读本,在中国教育史、文化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文化的小百科全书。《弟子规》是关于品德修养、行为规范的国学启蒙读本,将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忠、孝、仁、义、礼、智、信等理念用通俗的语言,浅近的历史典故讲述清楚。所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发扬和光大革命精神,不可不从国学启蒙开始。回溯源头,传承命脉,“国学”是民族精神的源头活水。

我们不妨把国学之“儒家思想”比做一种精神武器,在中国几千年历朝历代的封建势力掌握之下,只要对封建王朝达官贵人有利的,都可以拿来针对被压迫者使用。另外,从现在的唯物主义观点来看当时,无论孔子也好,孟子也好,老子也好,庄子也好,墨子也罢,从人的自身保护意识上来说,也绝对无法脱离当时社会现实而尽力维护当权者的利益。不然,刀架到脖子上,怎么去周游列国?那儿来的三千弟子?所以,《论语》也好,《孟子》也好,《道德经》也好,《逍遥游》也好,《兼爱》也罢,明显地倾向于当权者的利益。

那么,有人要问;难道这就是“和”与“礼”的真谛吗?当然不是!因此,在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被摧毁之后,中国的老百姓听到了两个新名词,一个是“革命”,一个是“民主”。

现在,我们可能已经明白;“和”必须建立在人性化平等的基础之上,才具有它真正的含义。“礼”应该保持人类善良的仁爱真实性,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完整的和谐。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在中国大地展开的一场,把国学、西学、一切知识学科几乎一扫而光。知识分子成了臭老九,许多国学大师都成了牛鬼蛇神。什么“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克己复礼”成了妄想复辟资本主义的大帽子口号。反复辟!批林批孔!一个高潮接一个高潮,国人的嘴似乎忘记了吃饭,满嘴都是“造反”与”革命”的口号。国人的精神思想已经被麻痹到几乎崩溃的地步,而国学的地位早已经荡然无存。

三十多年过去了,一个刚刚遭受了精神浩劫的中国,终于从改革开放的道路上走到了现在。国学已经不是“四旧”或精神,国学文化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现今,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吸引了多少人的眼球。于丹成了国人眼里的美女,阎崇年成了中老年人的偶像,成了当代的明星,纪连海的相貌也成了“有特点”的楷模。这一切,都是国学带给他们的魅力。这一切,都说明国学文化是提高社会文明、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想;在当今物欲横溢的社会里,无论八零后也好,九零后也好,都应该拿起老祖宗留下的那些文化国粹认真的读一读,净化一下我们私欲泛滥的灵魂,让天上的古人安心、让地上的老人幸福。从“百善孝为先”的教诲之中,我明白了怎样交友,我明白了“孝”就是“和”,和而德、德而孝。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7

对谭旭东老师的作品,我并不陌生。

我的书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从去年12月开始“上架”的,有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也有谭老师赠送的,像《寻找批评的空间》《我的书生活》《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夏天的水果梦》《梦里的花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享慢读”系列4本、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出版的童话集系列4本,还有《亲子睡前微童话100篇》2本,以及《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和《让书香润泽童心》等。我也正是从这些书籍中,从谭老师的文字里,从和谭老师的微博互动中,慢慢地认识他,慢慢地了解他。都说“文如其人”,这话一点儿不假,从他的字字句句中,从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几乎都能读到他的勤奋、执着、谦逊、质朴,还能读到这个社会极其欠缺的大爱之心。

从微薄上看到谭老师的新著《做智慧父亲》即将出版的消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期待新书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为强,一睹为快。可好事总是青睐我,在本书的责任编辑@亲子教育孙运宋/老师的新书有奖转发中,我有幸得奖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谭老师亲笔签名的新著《做智慧父亲》, 我开始了“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读书生活,今天全部读完。现把一些读后的感受整理出来,和爱书的朋友,爱亲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做智慧父亲》是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儿童智商情商培养家教的随笔。虽然是随笔,但在书本的装帧设计上、内容选择安排上一点儿都不随便,而是极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亲》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十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里发表过《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儿,还是女儿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还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爸爸变成了喜欢读书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喜欢写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块玉石》的微论中,谭老师说到“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尺,考上大学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奋、执着、有爱、敢于创造,才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宝贝,但也是石头,如何把一块似玉似石的石头雕琢成玉器,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实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结晶。

《让孩子适应自己的角色》的微论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长普遍有这种心态,都喜欢走捷径,都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够让孩子一点也没有走样地完成成长,变成他们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实,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是从零起步的,都属于白手起家。没有万能的方案,只有爱心和耐心最可靠。

简短的语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剖析了家长们的捷径心理,总结出了亲子教育的真谛。也就是讲,如果家长们真要寻求亲子教育的方法的话,那爱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是方法的、而又胜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这个警示是多么的及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顾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钱、忙着购买洋房豪车、忙着灯红酒绿,总以为物质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标志。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财富的双重丰满,土豪金只是一个表象,它永远无法掩盖内心的贫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别墅看做是一种生活,我认为这是对生活的亵渎,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读书、爱人、爱众生,爱自然。

类似的微论还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长让孩子学唱歌、跳舞,不是因为孩子喜欢,而是因为对升学有好处。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孩子不喜欢,但家长硬是逼着学,孩子学得累,家长自己也不轻松。”“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信任要发自内心,不要处处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励出来的。”

全书的“旭东教育微论”总共有84篇,可以说是篇篇耐读,句句获益,很多微论都是面对现实、直指人心的,让你不得不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去沉思,去思变,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有更大的收获和改变。

76篇随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辞藻的修饰,谭老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诉说着和女儿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像《和女儿一起放鱼》《给小麻雀安一个家》《雪后和女儿一起喂小鸟》等,但从这些饱蘸深情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读到了谭老师的心跳,读到了一位智慧的父亲对女儿的尊重、理解、支持、宽容和鼓励。当我读到他看到女儿画的画时,夸奖女儿是个小画家,这就是智慧,这就是被我们很多家长忽略的赏识和鼓励。

在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谭老师在书中写到“我告诉女儿,在她还未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妈妈身边,而且她出生的时候,因为非典,我也无法到她妈妈身边照料她们母女俩,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无论如何,你都要心怀感恩,感谢母亲的呵护,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还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记住,去感激。”

同样作为一名父亲,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内心还是潮湿了。很难想象,当一位准父亲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和自己的爱人去迎接爱情结晶的诞生,心里该有多痛!更何况谭老师当时在北京,谢老师却远在安徽。但当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这句话时,心里又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自豪。一位文学家、一位诗人,一位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之所以能把这样一个数字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他还是一位父亲,一位智慧的父亲,一位心里充满爱的父亲。

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爱,才会和谢老师举案齐眉,共同努力,才会把扬子培养成了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学习文学并驾齐驱的、多才多艺的好孩子。

谭老师的爱,或说谭老师一家的爱,不仅仅体现在扬子身上,还体现在家庭上,社会上。在《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中,谭老师写到了下岗的姐姐和姐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谭老师的爱人谢老师主动拿出十多万元帮助姐姐买房,还资助外甥女读大学。

大爱!这绝对是大爱!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亲兄弟、亲姊妹为争夺家产而反目成仇。而在谭老师的家里,这种超于常人的资助和行为是对女儿最好的教育,是对我们唯利是图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谭老师一家人对爱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我相信,这种爱的付出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在谭老师的身上,在谢老师的身上,在扬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读《做智慧父亲》,心生无限感慨,知识也罢,文化也罢,智慧也罢,只有将这些无形的东西化为生活中的爱,才能起到其最终的作用。智慧父亲谭旭东做到了,他不仅仅在女儿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无一不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主题——爱!

最后,祝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亲》大卖!

同时也祝所有的读者朋友能够从本书中得到启发,激发动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亲,做一位有爱的父亲!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8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9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0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1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2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3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4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5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她把自己生活当中许多事情都写入了此说之中,更是把自己的姐妹分别写成了美丽而有些虚荣之心梅格、甜蜜而羞涩的贝丝和漂亮而爱惹麻烦的爱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是一个性格耿直而且豪爽的乔,虽然她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她们的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一种东西,那些就是心地善良。

《小妇人》讲的是马奇一家由于家道中落而过着贫穷的生活,而她们的父亲也因为自己的爱国之心去参加了战争,父亲的离去而使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但她们并未因现实生活的贫困而放弃自己努力的机会,反而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少许的生活费用来贴补家用,更难得之处是她们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贫穷而不去帮助比她们更穷的人,她们在母亲的带领下、帮助下和引导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穷人,而自己也活在快乐之中。她们的父亲虽然在遥远的前方与敌人作战,但她们正因为有一个这样热爱祖国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与自豪,更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让自己更努力地做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大女儿梅格的虚荣之心并没有使其丧失心志也没有使之一直困扰着自己,她能够时时克制着自己的虚荣之心,也能够在家里起到做姐姐的作用,不时的关心和提醒着自己的妹妹们把身上的缺点改掉;二女儿乔的脾气虽然暴躁有时候会让人对她的脾气而生厌,但她在时不时地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脾气,她同时也借助着母亲的力量来管住自己的脾气,可她是家里的快乐的来源与姐妹们的支柱,她具有男孩子的性格,也正是她这男孩子的性格而给姐妹带来了快乐的;三女儿贝丝是一个懂得关心别人对自己没有所求的一个乖巧的女孩,大家都叫她“小安宁”,她对所有的人都用心去对待,但她生性害羞不愿与人打交道,对自己的姐妹更是倾尽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也是最能够坚持每天都按时完成母亲安排的任务的更是家中和事佬,正因为有了她的纤指抚琴家里才有了动听的歌声;小女儿爱美是一个漂亮而淘气的小姑娘,也许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都受大家的爱护所以才会如此的,但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小而为所欲为,她同样会和大家一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会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而道歉;而她们的妈妈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丈夫虽然远在战场上与敌人斗争,但她没有因此而整天忧郁把不悦或担忧挂在脸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她在更好地保护着、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在帮助更多的穷人,有时她虽然会为自己的丈夫参加战争而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时候会用心去帮助其他的穷人而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而几个孩子的教育更是落在了这位母亲的身上。

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的描写马太太,但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是一位成功的母亲,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但她教育出了几位有人性至美的“小妇人”这也是她最伟大的成功了。虽然自己的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抛弃任何一个女儿,也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对待自己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不公平的抱怨,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抱怨什么,反而是用自己这个鲜活的例子在教育着自己女儿们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儿们的一些错误而去责骂她们,而是让她们自己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找出自己的缺点与问题;她没有因为自己是母亲是长辈而在自己的女儿们面前摆出一副不可抗拒的威严,而她却是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和女儿们谈天说地说出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更是能够认真地听着女儿们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与她们一起分享着快乐与悲伤。

这位母亲的伟大,主要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把女儿引到真实的生活中去,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教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她能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还有就是可以与不公平的教育对抗,她因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一句话未说而是让自己的女儿退了学让她在家里跟着姐姐们自学。她不会因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对她的善意行为而说出不敬的话和恶意的行为而跟那些人计较或一般见识,而是用自己的这些行为和话语反过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们。她鼓励自己的女儿们接触社会与陌生的人,但她会帮助女儿们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或不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会因为那些有权有势之人而卑躬屈膝更不会因此而误导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女儿们最容易出错最危险的时候给予她们警告,就如她跟女儿说的“追求富裕并不是努力的唯一目的,只要你们能快乐满足,即便嫁给穷人我也会很高兴的,我不愿你们成为没有自尊的王后。”能够让女儿们根据自己的喜好任由她们自己发展,让她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和将来。她把自己的爱全部付给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也把自己的爱付给了同样是贫穷的人,更是把这些爱也分给了社会与战争,丈夫在前方在战场上献身而她却在后头同样为国家尽一份力,她能够把家里的一切料理好而不给自己的丈夫增添麻烦这就是最好的爱。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6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7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