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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管理制度(通用6篇)

录像管理制度 篇1

小区监控设备与录像带管理制度

录像管理制度(通用6篇)

1.对监控设备系统每天接班时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做记录。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

3.录像带保存处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4.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使用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

5.定期擦拭监控设备,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录像管理制度 篇2

一、监控装置是重要设施,安装监控设施的.网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二、监控管理员必须设定好操作密码,保管好监控柜的钥匙,休息调班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监控录像每天必须提前开机、延迟关机,录像资料的保存时间要求在30天以上。

四、管理员每天上、下班对监控设施进行开机、关机,中途必须检查一次,做到早开机、迟关机,并记录开、关机时间。对于自动开关机的,管理人员须进行检查,上、下午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录像是否正常、录像时间是否正确、录像保存时间是否在30天以上、录像监听是否正常。

五、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人员需进行录像查阅,必须进行登记,对本社业务无关需查阅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六、管理员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如出故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由维修单位及时修复,严禁私自开机维修。

七、严禁随意移动和更改线路,不得无故损坏监控设施,严禁将监控设施用于播放其它录像或看电视节目。

八、单位领导要定期对监控录像操作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九、监控机房内严禁吸烟,保持通风、干燥和清洁,避免高温和潮湿,以防损坏机器设备。

录像管理制度 篇3

小区监控录像记录管理规定

监控录像记录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载,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特对监控录像记录的保存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每日录像录制完后,须填写《监控录像记录使用保管记录》,并在记录上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标识,保存期限一般为15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管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存后,方可进入重复使用程序。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录像工具设备。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的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记录,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记录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设备上。经播放确认复制完成后,报请管理处领导同意,原记录时段可转入重复使用程序。

四、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录像管理制度 篇4

目的:

加强安全工作的保密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程序:

1、凡医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资料,应经保卫科长同意,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保卫科人员陪同到监控室查看相关监控资料。

2、公安机关因工作需要查看录像资料的,按以上程序办理。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保卫科长陪同查看相关监控资料。值班人员要做好记载。

3、监控资料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监控资料的`,需经主管院长核准后方可进行拷贝。监控值班要做好记载。

4、监控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监控录像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透露,有违反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保卫科长、副科长科可查看当日监控资料。

6、凡查看的监控资料,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记录,以备查阅。

7、监控技防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违反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领班人员承担共同责任。

录像管理制度 篇5

正家物业监控录像带管理规定

1.0监控录像带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监控录像带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1.1录像带录制完后,保管期限一般为7天,保管期满后,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可重复使用。

1.2管理处应备有一盒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录像带。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1.3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带,须填写《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并在带上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标识,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上并播放,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复制完成后,请示管理处主任同意,原带可重复使用。

1.4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1.5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录像管理制度 篇6

物业护卫硬盘监控录像管理规定

硬盘监控录像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硬盘监控录像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为7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方可进入覆盖使用。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储存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时段,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的储存硬盘上。必须经播放确认完成复制。

四、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应做好标题,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