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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仪管理制度(精选7篇)

电仪管理制度 篇1

一.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电仪管理制度(精选7篇)

1、热爱本矿工作,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当好煤矿安全监测工。

2、负责全矿监测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维护工作。

3、监测设备的安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每天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到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监测设备的精度。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加强通风安全及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 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

2. 按《规程》要求做好各种仪器的台帐,送检及测试调校记录;

3. 仪器应定期标校,确保仪器完好、准确;

4. 仪器配件丢失或损坏要及时登记、修理;

5. 班中严禁在室内进行娱乐活动或干私活。

三.监测维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严格按照有关领导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检修,检修后监测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要求,每台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

2. 甲烷传感器下井使用前必须登记,说明使用地点,安装日期、仪器注明、检修内容、损坏程度,并建立档案;

3. 甲烷传感器使用前,按规定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

4. 交付安装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5. 检修甲烷传感器时不得擅自改变电路参数;

6. 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调试好的甲烷传感器,设备零部件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 负责检修室卫生工作。

五、监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技术要求及技术措施;

2. 协助区分管领导搞好安全监测管理工作;

3. 按矿下发的每月短产计划,及时调整甲烷传感器安装的措施编制,贯彻落实;

4. 定期组织监测人员技术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测管理工作,搞好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5. 对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面传感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传感器的位置,电缆吊挂,检查牌板,设备完好,仪器的精度报警,断电功能。

6. 在井下现场工作中牢记“四个相互”、“三不伤害”。

电仪管理制度 篇2

一、管理制度

1、 车间各工段、班组,必须层层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考勤,严格检查。

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时间,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混岗、睡岗、脱岗、干私活,更不允许喝酒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分配和管理调动,按时报到上岗。

5、 员工应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不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一、 考核规定

奖励:

1.积极主动完成份外的抢修工作,使生产减少损失的员工。视情况给予奖励。

2.发现设备重大隐患和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理的

员工,视情况给予奖励。

3.积极提出来合理化建议并己实施及小改,小改革成果显

著的员工,视情况给予奖励。

4.积极主动修旧利废价值在百元以上者,按5%奖励。

5.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财产者,

视情况给予奖励。

6.积极主动参加宣传报导工作和公司各项竞赛并取得荣誉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7.创建文明先进班组的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处罚:

1: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各罚款20元,无故不上班者视当日为旷工,并罚款100元。

2、员工上班时间串岗、混岗、睡岗、脱岗、干私活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喝酒、打游戏、看影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员工不服从车间安排的工作和管理调动,经教育还不能接受的,退回综合办公室,本车间永不录用。

4、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员工视情节的轻重来处罚。

5、各班组、各岗位办公室的摆置应保持整齐、清洁,否则每次罚款50元。

6、不穿规定的工作服,到现场不带安全帽,每次罚款20元。

7、无故不参加公司和车间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罚款50元。

8、故意损毁公司和车间财物的员工,按被损财物实际价格的双倍进行赔偿。

本制度从规定之日起执行。

电仪管理制度 篇3

1、在业务上受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设备检修及维修的各种安全规程,认真执行并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3、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检修及维修的安全技术规程,保证设备长周期运转,以保证本车间安全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4、每月进行不定期安全设备检查,并且要有检查记录及整改反馈单,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5、负责设备配件计划上报工作,做安全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及设备报废、降级的审批,认真执行设备管理条理。

7、负责本车间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具体做好认证安全工作记录。

电仪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为了加强全公司临时电源线管理,合理安全使用电力,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每分10元)

3.1 临时电源线安装标准 (如不按照规定,接临时电源线,查出一处不符合扣5-20分,造成事故按事故管理办法处理)

3.1.1 临时受电电源线一律采用橡套软电缆,截面积应满足负荷要求。

3.1.2 临时受电电源线应架空敷设,过马路处高度,不低于四米,厂区无车辆通过处其高度不低于两米。

3.1.3 临时受电电源线沿地面敷设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1.4 临时受电电源线,一般不准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采取耐张处理,接头处应有防雨、水措施,不得漏电。

3.1.5 临时受电电源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护措施应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室外安装应有防雨措施。

3.1.6 临时电源线用电时间在6个月以上,应按正式电源线安装标准安装。

3.2 临时电源线管理办法(如不按规定执行办理手续执行,扣除责任单位10分以上)

3.2.1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3.2.2 本公司各车间接临时电源线,由分管本区域的电工组负责接、拆。超过区域的,用电车间向电仪车间提出申请,由电仪车间安排接、拆临时电源线,并负责安全监护。

3.2.3 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需接临时电源线,应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部、安保部审批,电仪车间负责接、拆临时电源线。

3.2.4 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有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维护,检查临时电源线,使之经常保持符合安装标准。由于临时电源线造成触电伤亡或其它事故损失,应由临时用电单位负责。

3.2.5 供电单位有权检查临时电源线安装标准,如有不妥之处,通知用电单位处理,否则停止供电。

3.2.6 由于天气恶劣和设备故障,威胁供电单位的生产,供电单位有权在通知用电单位后停止供电。

3.2.7 有电气专职人员的临时用电单位,可根据申请的用电负荷情况,在自己的临时配电区域内(一周以内)自行拆联临时负荷。

3.2.8 短期或间断性临时用电(用电期间间断三天以上)应与供电区域值班电工联系,停送电电源。

3.2.9 临时用电使用完,办理终结手续,将临时用电申请交回电仪车间。

3.2.10 临时用电单位用电必须装电度表进行计量、收费由设备部执行。

电仪管理制度 篇5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从公司大库到车间二级库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和办事员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入库或出库。

a) 未经车间领导批准的。

b) 没有写清材料使用原因的。

c) 没有写清使用方位的。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 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报到车间,并经车间批准后报备件计划,交公司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帐,并由领用人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进行查验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电仪管理制度 篇6

1、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车间主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落实。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程。

3、具体负责健全完善车间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在主任领导下,组织制定、修订、健全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5、具体负责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6、参与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检查落实。

7、具体负责日常、综合、专项、交叉、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改工作,重点抓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器材和应急设施等方面工作。

8、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图纸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9、具体负责大修、检修、临时抢修安全生产工作,制止现场违章行为,确保检修安全。

10、负责各种票证办理监管工作。

11、具体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12、定期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车间全员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内容学习,提高车间员工应急水平。

14、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考核奖罚,落实安全责任。

电仪管理制度 篇7

一、电气安全管理

1 电气运行安全

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

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9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 电气检修安全

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

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3.4 接用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经批准安装使用不满一个月的临时线,在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必须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动力科批准,但前后时间相加不得超过一个月。

4 使用移动电具的安全规定

4.1 移动电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

4.2 使用的移动电具应具有双“回”字标记。

4.3 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损伤导线。

4.4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 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使用中发现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继续使用。

4.6 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二、仪表安全管理

(一)、仪表设备的使用

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 ,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二)、仪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三)、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

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3仪表设备的报废。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