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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用13篇)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1

一、目的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用13篇)

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期、满载、优良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满足检测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要求及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管理是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检测设施、设备的管理。

2、设备管理根据公司检测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管理档案,制订《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对设施、设备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3、设备管理负责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记录管理。

四、工作程序

公司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随着运行工时的增加,各部机构和零件由于受到摩檫、腐蚀、磨损、振动、冲击、碰撞及事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技术性能逐渐变坏。

1、保养作业内容

按照保养作业性质可分为:清洁,检查,紧固,润滑,调整,检验。检验由本公司专职检验人员负责进行。

1)清洁、检查、紧固、调整、润滑、电气作业由设备操作及维修工人执行。

五、保养制度

本公司的设备保养制度是以预防为主,定运行工时进行保养的原则,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季节性保养。

设备保养的分级和作业内容是根据实际使用中技术情况的变化;设备的结构;使用的条件;环境条件等确定。是根据零件磨损规律,老化规律,把程度相近的项目集中起来,在达到正常磨损,老化将被破坏前进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设备早期损坏,达到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的目的。

1、设备的例行保养

公司检测设备的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运行安全,能源的消耗,机件的使用寿命。例行保养作业由设备操作人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以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为主,坚持开工之前、运行中、收工后的三检制度。检查操纵机构、运行机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维护整机和各总成部位的清洁,润滑必须润滑到位,紧固松动件等。

2、设备启动前的工作项目。

1)清洁检测设备,清除与生产无关的杂物,更换或清洗过滤网。

2)检查各指示仪器,仪表,操作按钮和手柄以及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正常。

3)检查各部位有堵塞,漏油,漏电的现象。

3、设备运行中的检查。

1)注意各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各部位有无异常的声响。

2)运行中注意安全部件是否正常。

3)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设备管理负责人报告。

4、收工后的作业项目

1)清洁设备外部,内部的剩余生产用料,清洁各种零部件。

2)排除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

5、设备的维修保养

检测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合理使用设备的重要环节,必须用强制性的保养制度取代随坏随修,以修代保,进行频繁的大拆大卸的做法。

设备的维修保养就是在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把设备保养作业项目按其周期长短分别组织在一起,分级定期执行,设备的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季节性保养。

5.1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是各级技术保养的基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必须十分重视一级保养工作的质量。由使用保管人负责执行。主要作业内容以清洁、清洁设备用电脑主机灰尘、润滑、紧固为主,检查操纵、指示用仪器、仪表、安全部位、各种阀门、润滑油油平面。

5.2二级保养

设备的二级保养以清洁、检查、调整、校验为中心内容。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并检查运动部件的润滑油状况,清洗各类滤清器,检查安全机件的可靠性,消除隐患,调整易损零部件的配合状况,旋转运动部位的磨损程度,校验指示用仪器仪表和控制用仪器仪表、计量用仪器仪表,延长使用寿命,维护设备的技术性能。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2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条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5、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四条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3

一、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4

1、实验教学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经本学科组长鉴定后报学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一份存入实验室仪器质量档案,一份报学校总务部门备案。

2、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3、任何人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按上述规定处理,认真填写相关的记录。

4、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维修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过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单,存入仪器质量档案。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5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国小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6

目的:

规范引供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引供水管道、设施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范围:

水电公司各水厂所管辖的引供水设施的维巡检、维修、维护管理。

1、各水厂负责引供水设施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水电公司对各分公司管辖的管道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引供水管道、设施每年按照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4、检查管道是否有渗漏、偷水等现象,检查阀门、计量井、计量设施是否人为等破坏,管道覆土是否有沉降等,如有应及时排除。

5、每月检查一次辖区内引供水管道的阀门井、阀门,检查工业园区管道的阀门是否灵活,是否有漏水,并对漏水阀门自行进行紧固;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对发现管道爆管等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6、各水厂应制定保养计划,每年定期对引供水管道阀门进行保养,保养内容包含阀门正常启闭、阀门外观除锈上漆、阀门阀壳内加油润滑、螺栓丝杆上油等,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保证阀门启闭灵活。

7、检查引供水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保证阀门井内无积水。

8、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应形成文字、影像资料,存档。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7

1、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2、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3、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恶意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4、水厂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5、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6、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7、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8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

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

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

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9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10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 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11

一、设备的保养

设备的维修保养应贯彻预防性维修为主的方针,通过日常保养加计划检修的制度加以实施,即在设备故障发生之前按照检修计划或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机修工对设备负有维修的责任,定时和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经常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转的状况,发现隐忧及时予以消除。

⑴ 设备的日常保养

①设备的日常保养的目的是维护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它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是由设备的操作负责人实施的。

②设备的日常保养通常是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在下班前的一定时间里由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具体要求有:设备的清洁,设备的检查,必要的设备润滑等,使设备处于整齐、清洁、安全、润滑良好的状态。

③设备的保养原则为:设备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体保养要求:

a. 运转设备使用前先进行空转,确认设备声音正常,润滑良好,方可进行操作。

b. 检查螺栓的紧固程度,对松的螺栓进行紧固处理,以防在使用中脱落。

c. 对各个传动部件进行润滑加油,检查传动系统各操作手柄、电器开关位置正确无松动,操作灵活可靠。

⑵一级保养(运行300h)

机械部分:

①清洁各部位及死角

②检查三角带、皮带有无裂缝,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③清洗自动放泄过滤器

④各仪表是否正常,有损坏的及时修理或更换

⑤上死点停止位置的确认

⑥离合器、制动器有无异常声音。

电气部分:

①减速器油量是否充足

②各部位给油是否充分

③检查润滑管路各连接头有无泄漏。

⑶二级保养(运行3600h)

机械部分:

①电机V带张度的检测,用手压传动V带张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状态最佳

②检查平衡器气缸内壁的状况检查

③传动轴承组合间隙的调整

④滑块调整装置校模是否准确

⑤检查各安全装置动作是否可靠

电气部分:

①检查电气线路有无裸露、损,加以改善

②对电气部分进行全面紧固处理

③更换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级保养(运行5000h)

机械部分:

①带磨损的状况,视情况更换。

②离合、制动器的’分解检查

③检查滑块导板间隙是否正常

③各传动部件的拆检。

电气部分:

①电气开关的检修②线路的检修更换

二、设备的检修

⑴设备的检修是在预防维修的方针下进行的计划检修。主要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大修理。

⑵装备工段维修班是厂设备维修的责任部门。 ⑶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责任范围内的维修工作,停机检修时,在装备工段的组织下有计划的参加维修。

⑷对设备进行巡检。设备巡检是指在设备专业人员及设备使用部门的岗位巡检工,按一定的路线、周期频率、内容对运行或停机中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问题处理。 ⑸设备应进行年度大修。有技术部、生产部、装备工段共同实施。 ⑹紧急维修,在发生突发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由设备使用部门直接要求维修班进行维修。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12

一、 认真执行车辆的设备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合格,定期检测,按照预防性维修方针,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 根据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月份维修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 技术办同各队协调配合抓好保养厂、小修班的工作,确保修保计划完成。

四、 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各种车辆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及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 各级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权利,车辆要坚持:“三检制”。

六、 积极采取“修改代制”的方法,认真搞好车辆、设备的旧件修复,及时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

七、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及废油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13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