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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1篇)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

一切固定资产属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护珍惜,为保管好、使用好学校财物,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延长使用寿命,特订如下制度:

一、在购置数量大、价格较大的物品时,有关部门须先申请,经校长或行政会议通过批准后方能购买。

二、购置的属固定资产类的财物,必须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帐登记。各专用教室、办公室、教室必须妥善保管,电器类的财务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带出校外使用。因工作需要的或特殊原因,须经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后方可借出。

三、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带头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己室内的财物要保持清洁、完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四、总务处配合校长室定期抽查专用教室的保管使用情况。

五、如发现专用教室内的物品损坏、失窃,专用教师必须书面汇报其原因,人为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有经济责任。

六、总务处每学期对现有固定资产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年终做到帐物相符,准确填报教育局有关资料。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4

一、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设施由总务处管理;电化教学设备由总务处确定专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并由学校保管员作好登记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并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教室等建筑物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凡不懂操作技术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完整体系;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学校图书室应设置图书管理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图书按不同类别登记造册,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六、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5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

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

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长室、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

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xx区教育局关于核定房产等国有资产的暂行规定》和《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补充意见》的文件执行。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号品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与综合部联合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归属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建账部门,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应该建立建全帐目,综合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卡,做到帐目与卡片一致。实行半年盘点一次。

2)公司各办公室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指定的负责人落实责任人管理。

3)展厅、客户接待台、客户洽谈室、儿童区、新车交车区布置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销售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4)维修接待台、精品柜、客户休息区、客户上网区、备件库、客户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资产由售后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5)车间机器设备全部由售后部门归口管理

6)售后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门负责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9)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0)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1)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维护,总部要求审批的,需经过总部审批单进行采购。

12)公司运输工具的管理由综合部根据用车实际情况而分到各部门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使用部门如果改变使用状态,或报废等状况而不及时上报的,主管部门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请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应设置兼职的资产管理员,每项资产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资产购进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安装完毕后填“资产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标签,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总部审批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c)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d)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承担重置的完全经济责任,属于自然损耗及非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复后,再报集团审批,按审批结果财务部门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参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 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 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 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 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 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 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 (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 图书;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办公设备; (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 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各级 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xx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

5.3.行政部接到并确认其可行,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

it部门应将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 人填写,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8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

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

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逐步实行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联网。

2、书面台帐是计算机固定资产台帐的拷贝,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台帐存档,转移交接。拷贝帐页可做登帐的依据,定期输入计算机。

3、台帐责任人变动:编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册,实地盘存财产后由责任人签字交接。

四、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及日常处理

1、台帐的建立:现有固定资产分二类:a、由新校基建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b、迁入新校后由总务处购置及老校带来的固定资产,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由使用人、责任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输入计算机,建立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帐。

2、增加:固定资产到位验收交付使用,有关人员在发票、调拨单签字后登记入帐。部门分管的固定资产必须有部门责任人签字。

3、减少 :固定资产因调出、报废等原因减少时,应由具体使用部门填制变更、报废清单,责任人签字后报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输入计算机。

4、财产外借,应由借用单位出具借据,经总务处、校领导同意后办理出借手续,同时变动该项财产的存放地点,但不减少该财产。

5、归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个人保管使用的责任后,个人签字,一式二份(部门、校产各一份)归档并输入计算机。

五、固定资产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资产类别等,由总务处按需确定,并做好存档记录。

六、固定资产每年盘存一次,具体由总务处安排。

七、校、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名单见表。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9

金百万餐饮资产管理流程想管理好资产。首先要明白什么叫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常规性资产和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办公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管理流程分类:

一、资产申购审核(与财务做的物品、用具流程一样,省略);

二、资产收货、出库(与财务做的物品、用具流程一样,省略);

三、资产登记入账;

四、资产设备日常维修流程;

五、资产调拨;

六、资产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流程(注:设备涉及太多,大概写公司比较大的设备维护保养流程)

1、锅炉;

2、电梯;

3、空调;等等

七、资产盘点;

八、资产设备安全操作流程(主要是针对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

九、资产折旧处理;

十、资产报损(报废)及处理;

十一、资产更新、新增;第

一、第二个流程省略(第一个流程附加一条,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申购)

三、资产登记入帐流程:

1、自购入的资产,管家部收货后,按照四方签字的验货实收单,根据财务实付出的资产金额,编写进制式的资产表格里;

2、自行建造的资产,按在建造过程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登记;

3、其他单位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原单位的帐面原价记账,按照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净值来进行登记入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 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登记入帐;

5、在原有资产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费用登记入帐;

6、在清查财产中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从制、重置完全价值记账登记;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值的金额登记入帐;

8、所有的资产在管家部登记入帐后,做出一份统一的制式表,制式表必须以下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a、使用部门;b、管家部;c、财务;d、库管;e、店经理

9、确认以上工作无误后,管家部把五方签字的制式表格复印两份,一份给财务备档;一份把所属部门的资产表发放到使用部门;原有的一份做为管家部清查盘点的依据。

四、资产设备日常维修流程:

1、资产设备使用部门如果发生故障,必须填写单位统一制式的“维修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注明:部门、设备名称、故障原因、要求完成时间(各店视紧急情况而定,紧急情况特殊处理);

2、“维修通知单”一式两联,必须以下人签字:a、所维修部门负责人;b、填写维修单人;d、管家部负责人(或电工);

3、“维修通知单”签字完毕后,一联给管家部做为修理的依据,一联部门留着核查所修理的设备;

4、管家部收到“维修通知单”后,立即派电工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维修时间;

5、维修工作完毕后,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收回;

6、主修人在通知单交回管家部时,必须在记录簿上填写以下内容:a、完工时间;b、维修内容;c、用料数量;d、大概用料的金额。并将“维修通知单”依次粘贴在登记簿上;

7、紧急情况的设备维修,由适应部门的主管用电话口头通知管家部,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派人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

8、如果管家部接单后,电工在当时不能修复的,主修人在通知单上注明原因,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若影响正常营业,要马上电话通知上一级领导,得到指示后,按照指示采取相关的措施,尽快修复;

9、如果设备发生的故障管家部不能修复的,主修人也要在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原因。再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找设备厂家或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来及时修复。修复后在记录簿上要写清内容(内容和前面一样),并注明所修复的厂家或技术人员,登记好联系方式,以便设备发生新的问题可以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五、资产调拨流程:

1、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固定资产调入或调出的单位填写申请单或由部门主管口头通知店经理,经批准后,由店经理电话通知酒店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长,经过管理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

2、申请通过批准后,再由固定资产调入或调出的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3、转移单由库管填写一式三联,一联采购交接收部门签字后返到原财务做转入或转出帐目的依据;一联原单位留着备查;一联由管家部把转移单粘贴在资产原始表后,以便核查;

4、一式三联的转移单上必须有以下部门签字:原单位资产签字有:a、库管;b、采购;c、管家部(或加上设备专业电工);d、部门主管;e、店经理。接收资产单位签字的人员和上面一样。

5、以上工作完毕后,由采购把签字好的转移单返回原单位财务,以作为资产 和调整明细的依据。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_____次,按_____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 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_____部书面报告_____,经_____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_____核实后,报公司_____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_____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_____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_____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_____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_____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_____,经_____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_____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_____负责解释,经_____批准后实施。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1

1、企业单台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同时设备的购置价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20xx元以上者列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2、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达到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所有设备的附件和所属设备均随同主机列为固定资产,不单独建立台帐和资产编号。

4、不具备上述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设备列为企业“低值易耗品”的范围,不列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凡列为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由设备科按一机部《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台帐。五个复杂系数以上的生产设备列入主要生产设备,并建立设备单台档案。设备台帐分:设备总台帐、部门分台帐、重点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

6、设备科的设备台帐每年与财务部门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新增添设备应填写《固定资产拨交单》,列入固定资产台帐,各车间之间设备调动,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通知单》,办理转移手续。

8、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公司出公司检验单及装箱单、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单、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结论、历次精度检验记录、设备大项修完工验收单、设备改造技术资料、设备二级保养(小修)记录单。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2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责任到人。避免损失、积压和浪费,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一)购入程序及规定

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按年度购置计划进行。首先看是否属于专控物资,政府统一采购物资,如是这一类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以质优价廉为原则采购进货。如是低于5万元价格一般物资,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采用直接购入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管理

1、新增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总务处及时建立帐、卡登记工作,然后由专人向总务处领取签订管理责任书,支付使用。

2、学校的资产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学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见坏及修、见破及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每学期末各使用部门做好学校资产的报废、破损、丢失等变动工作,报总务处检查、核实,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对以上情况作出处理,结果对全校师生公布。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3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使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减少公司资源的浪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管理的分工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由于公司的账务处理原因,固定资产的原值比较难查,应以重估价入账,用系统管理,辅以电子表格)

1.2公司办公用的家具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管理。

1.3.维护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

3.2 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完好后将发票报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发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固守资产转移登记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修复需要的费用大于他的自身价值。

6.2.2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使用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三部门统一清查。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盘点表单。盘点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盘点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4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需填写《采购申请表》。

第6条、制定购置计划:

1.集团固定资产是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需求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1.1.电子设备从京东购买,在京东商城寻找三家以上的商家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较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下单购买。

1.2.办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网上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合适的商家进行购买。今后尽量在网上购买。

2.各驻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当地办公人员进行至少三方询价,且原则上从网络公开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平台提交《采购申请》经集团综合部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通过后,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未使用平台系统的分支机构,需参照集团平台《采购申请表》做出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表格,由当地办公室人员负责询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将电子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然后上报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留档,并进行操作入库,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7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3章、资产的登记、验收与领用

第8条、购买固定资产需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在资产类型序列需选择“固定资产”,待《采购申请表》审核完毕后,自动归入固定资产库内。

第9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部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第10条、检验合格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1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2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3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维护申请表》经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14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

第15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6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16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7条、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综合部长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18条、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19条、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5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使用、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等,确保公司财产帐、卡、物相符。

2、责任

2.1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以及性能完好、存放安全,各部门主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2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盘点工作的审批手续和工作组织;

2.3采购部门或采购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专用设备可以除外);

2.4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部门。

3、制度

3.1名词解释:

本制度核算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能独立工作的非消耗性劳动资料。

3.2固定资产分类: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指公司办公地或仓库的装修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费和管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合理期限列支;

冷藏设备:指公司冷库冰箱等与物料保管有关的设备;

运输设备:指公司管理用车辆;

办公及其他设备:指公司办公用电脑设备、家具等以及除上述以外的'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长期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与管理:

每年编制公司预算时,各部门应将当年的固定资产购置作为资本性支出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统一报股东会批准;

预算外资产购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由使用部门提交包括设备性能、需要数量、购置厂商概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由采购部或采购负责人负责办理,在购置资产前应多方咨询,做到货比三家,要求对同类型设备,应确定固定的厂商购置,并签定供货协议(包括价格折让、结算与售后服务),型号、配置采取相同标准,以利于售后服务和降低购置成本,如采购部对设备性能不了解,由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详细填列所购置资产的用途,报公司行政负责人、财务部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对于公司有可替代设备的,由总经理最终确定核准;

固定资产验收:购置、筹建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部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在建工程要有决算合同等移交清册),并随同原始发票一并报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进口设备应办理海关等有关手续齐全后,履行验收报帐手续。对于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物,除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外,由行政部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证后,再办理有关资产移交手续;

固定资产减少:根据减少原因由使用部门提出议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然后办理有关报废、出售手续。公司内部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将有关资料报税务局审批;

固定资产转移:由接收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入、调出手续,并作好资产转移记录;

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各部门的主管为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对资产进行拆除、改装、拼凑;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填明价格,如果无法取得原价值,应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予以估列,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相关手续。

3.4固定资产台帐管理:

财务部对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折旧计提等进行帐务核算;

财务部在做好帐务处理的同时,根据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拨等原始记录,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固定资产卡片所记载的资产状况、使用部门、存放地点、折旧净值状况等与帐务记载内容、事物存在状况相符;

3.5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对于公司营业用固定资产的出租,应与租赁人签定租赁合同,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按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由业务联系人负责将租赁到期的固定资产收回;

对无偿临时(短期)借出的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并出具书面手续,双方经办人签字,以便于责任追究。严禁将公司资产私借他人使用。

3.6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流动性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制:由于可流动性固定资产容易改变存放地点,变换使用部门,并且容易丢失和损坏,因此财务部与行政部每半年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发现有关资产发生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制:每年12月,由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工作。首先由财务部提供各部门最新的资产卡片,各部门按资产卡片所记载情况进行自查,年终最后一周,行政部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将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呈报股东会。

3.7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a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条件:

资产已经损坏,且无重新修复利用价值。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尽管资产尚可运转,但已经不能运用于生产工作,且其他部门也不能利用。

设备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影响生产工作效率或产生整个系统的不协调。

资产丢失。

盘亏。

b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行政部,经技术鉴定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3.8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等会计处理业务,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处理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7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富荣集团项目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完善项目投资的后续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富荣集团所有投资项目。

第三条 职责: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发展部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筹建阶段,本公司确定的筹建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三)投资项目运营以后,本公司派往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派出二人以上的,由本公司指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 定义:

(一)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是指本公司以赢利为目的,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活动,以及与其他投资人、技术持有人合作开发或建设的活动

(二)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指本公司以项目投资方式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三)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本公司全资设立,由本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

(四)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

(五)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项目投资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对项目投资实行额度授权和计划管理。年初由总裁组织拟定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和控制额度,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批准执行。单项1亿元以下的主营项目投资和3,000万元以下的非主营项目投资由总裁组织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批准实施;

第六条 项目投资的管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筛选项目被批准立项,至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准实施为止,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二)自项目被批准实施,至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或项目工程建成投产,为项目筹建阶段;

(三)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非法人项目依法成立或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为项目运营阶段。

第七条 项目投资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筹建阶段,本公司确定的筹建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三)投资项目运营以后,本公司派往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派出二人以上的,由本公司指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第八条 项目发展部是本公司负责管理项目投资前期和筹建阶段工作的主管部门。项目投资进入运营阶段,办公室、项目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是项目投资相关业务的主管部门;

第三章 项目投资的基本原则与决策程序

第九条 项目投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持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第十条 选择拟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经营范围;

(二)项目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较长的产品生命周期;

(三)项目符合本公司规模经济效益的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和发展前景;

(四)与本公司现实的管理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合作方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高的资产质量、较强的管理团队;

(六)项目所在地有合适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政策环境;

(七)项目采用的技术装备符合当代经济技术水准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

第十一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实行“二评三审”制度,主要决策程序包括:

(一)总裁审查批准项目发展部的选项;

(二)组织初步市场调研和技术考察,编制项目建议书;

(三)总裁办公会对项目建议书审查后批准立项;

(四)对拟投项目组织初步评审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总裁批准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请董事会再次组织专家评审或技术论证;

(六)董事会审查批准拟投资项目实施。

第四章 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与决策

第一节 选项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发展部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多渠道积极寻找项目。

第十五条 公司鼓励内部职工积极推荐项目。内部员工推荐项目实施后确有较好收益或成效者,公司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项目发展部负责对项目的收集、调研、预选,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对符合当年投资计划要求、具备申请立项条件的备选项目,由项目发展部经理确定一名人员为项目经理,全程负责掌握该项目投资决策进度、实施动态和有关资料的内控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将拟申请立项的备选项目编写拟投资项目概况,填入【项目投资前期管理程序册】,项目发展部经理签署意见并经主管副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提请总经理书面决定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项。

第二节 批准立项

第十八条 对经董事长同意选项的拟投资项目,由项目发展部组织初步调研或与合作方初步谈判达成合作意向后,编制符合以下内容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或【商业计划书】:

(一)项目来源和背景,产业政策背景和技术进步要求等;

(二)项目实施所需条件、市场需求、政策环境初步分析与预测;

(三)项目实施或与他人合作的形式方法与步骤;

(四)经济效益与经营风险的初步分析;

(五)技术查新报告与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项目发展部依据市场调研、资料查询、走访业内人士和技术专家对认为应当立项的项目,填写【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即项目投资开发输入表),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立项。

第二十条 总裁办公会应当对【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认真进行研究审查,决定同意立项的拟投项目,正式进入前期工作,可以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顾问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

第二十一条 经初步考察和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应当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消立项,终止前期工作: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

(二)项目投资后三年内回报率明显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

(三)项目投资额度过大,可能使本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比率的;

(四)拟投项目涉及本公司不熟悉的行业、产业,尚无合适的专门管理人才,有可能会导致项目投资失败的;

(五)拟投项目技术工艺或技术装备缺乏先进性,项目产品缺乏竞争力的;

(六)拟合作方资金实力较弱,市场形象不佳或管理团队素质较差的;

(七)项目市场前景不明或已有类似技术、产品替代的。

第二十二条 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立项后,方可正式进入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发展部负责将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和总裁办公会的具体意见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节 项目投资的初步评审和可行性研究

第二十三条 拟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由项目发展部组织包括财务顾问、投资或专业顾问、公司经营法律顾问在内的专家依据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报请总裁同意召开有公司高管人员和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四条 初步评审和专家论证的情况记入【项目投资开发评审记录表】,编制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意向性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组成方案、合同章程草案等材料一并汇编成上报董事会的提案。

第二十五条 编制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工业项目为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在此基础上调整内容:

(一)总论;

(二)市场需求分析和项目拟建规模;

(三)原材料、燃料及公共设施情况;

(四)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政策环境、建设条件与厂址方案;

(五)初步设计方案或构想;

(六)环境评价与环保措施方案;

(七)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八)项目实施进度;

(九)投资方式、资金规模和项目公司的股本结构;

(十)资金来源及经济效益分析;

(十一)投资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十二)是否可行的结论性综述。

第四节 项目投资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 总裁直接批准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向董事会提交项目投资的预案。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其工作细则,组织有关专家对经理班子报来的拟投资项目预案,再次进行专家论证后,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实施。

第二十八条 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实施的项目,应当填写【投资项目开发确认记录表】

第五章 项目筹建阶段工作

第一节 项目筹建阶段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九条 项目投资进入筹建阶段后,投资款尚未拨付或者虽已拨款而在建工程尚未开工时,发现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继续投资或终止继续合作:

(一)预计项目建成后投资总额将超出可研预算10%以上的;

(二)采用的技术工艺或技术装备明显落后,投产后难以达到预期技术和工艺质量要求的;

(三)同类项目上马、同业竞争严重,项目产品将失去较大市场份额的;

(四)项目所在地政策环境恶化,无法保证优惠政策落实或无法达到项目预计收益的;

(五)合作方发生重大变故、违约撤资或出资不实、弄虚作假,有意变现或故意抽逃资金的;

(六)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形,致使投资或合作开发无法继续进行的。

第三十条 本公司投入资金已经到位、或项目工程已经开工的项目发现存在或出现上述情形时,该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公司经济损失,并及时向总裁提出善后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项目投资拨款方式和超额资金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实施的项目投资的资金采用分阶段按计划进度拨付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项目投资经批准立项后方可动用前期费,前期选项费用由公司办公经费列支;进入筹建阶段方可拨付少量开办费。项目公司建成或项目工程竣工后,前期费和开办费应当冲抵投资款额;正式签署工程施工协议或项目公司发起协议后方可拨付项目投资资本金。本公司直接投资的非法人项目的投资款项应当按实际进度拨付

第三十三条 项目总投资大于被批准的投资总额不超过10%,其中按股比应由我公司分担的部分,应当由项目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三十四条 项目投资款项的拨付实行联签制度。前期费支出由项目发展部经理提出申请,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复核,财务总监和总裁2人批准;开办费、投资款、项目公司必需的流动资金和股东借款,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复核后,由财务总监、总裁和董事长3人批准。

第六章 项目运营阶段工作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发现项目公司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以下情形时,应立即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汇报:

(一)项目公司做出行为违背公司章程或违反合同、协议,有可能使本公司遭受损失的;

(二)项目公司出现重大变故或做出重大决策而我方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知情,或无法通过合法程序使得我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

(三)项目公司做出符合本规定中5.3.4规定情形的行为,有可能违背本公司意志,已经、正在或即将侵害本公司权益的;

(四)项目负责人认为必须及时汇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责任人,项目公司出现本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披露的情形时,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报告,并于当日向主管部门书面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扎实工作,确保任职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规范管理,自觉维护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和资产收益。

第三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任职公司做出以下决策行为时,应当事先向本公司书面请示,按本公司有关决策程序批准的方案执行,努力使其任职公司的决策行为符合本公司的意志和利益:

(一)经营方针和生产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或做出重大经营决策的;

(二)做出诸如投资、举债、抵押、担保、资产重组、股权转让、重大固定资产新建、改造及重要装备更新购置等决定的;

(三)决定聘任或变更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决定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

(五)项目负责人认为应当向本公司请示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出席任职公司的有关会议,并就需要表决的事项代表本公司依法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在该项目公司任职的本公司其他人员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项目公司的会议通知后,应当在二日内将会议议题和对本公司应当表明的态度或表决意见的建议,书面报分管副总裁和总裁,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主持专题研究,形成本公司的基本态度和表决意见,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坚持原则,诚信尽责,勇于维护本公司和任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公司重要会议上,不得擅自发表与本公司意志相悖的意见,不得投票赞成与本公司决定相异的议案。

第四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出席项目公司有关会议后,应当及时将会议结果和其他有关重要情况书面报分管副总裁和总裁,并向项目发展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未经本公司依法授权,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签署经济合同或做出经营行为。

第四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将其所负责的项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情况以书面材料,每季度末定期向分管副总裁和总裁报告,并按业务归属分别向本公司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离任时应当及时向本公司提交《项目负责人任期报告》。

第四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间有杰出表现的,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形者,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依法定程序撤销其项目任职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权谋私或滥用职权给本公司或任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严重失职或疏忽监管,使任职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能认真履行有关董事、监事权利和义务与职责,致使本公司或任职公司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四)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出席项目公司、项目投资的档案由公司办公室中心档案室跟据国家档案法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ISO9002《质量手册》中的内控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项目发展部协助中心档案室做好项目投资有关资料的收集、清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八条 项目投资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期工作阶段的项目背景、市场调研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及评审结果,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审议通过实施项目的会议记录、提案、决议等;

(二)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方案、合同、设备采购方案与合同、与合作方的往来函电、谈判纪要和签署的各类意向、鉴定文书等重要文件;

(三)项目公司发起协议、出资证明或股权证书、工商登记注册的全套报批文件、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复印件及各级政府有关该项目的各种批复文件;

(四)项目运行后的反映公司权益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和重大合同副本;

(五)与项目投资相关的技术书籍、图表画册、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等;

(六)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应当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四十九条 前款规定的项目投资资料原件应当一律由本公司中心档案室归档,依法永久或长期保存,各经办部门可以自留副本或复制件。

第五十条 项目发展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投资前期和筹建阶段档案资料的催索、收集、整理、立卷;各类档案资料在所涉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报送业务主管部门清理立卷后,统一向中心档案室报送归档。

第五十一条 按公司要求上报各部门的有关报告,由有关各部门负责及时清理立卷,年终负责归档。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不得跨年度自行散存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五十三条 遵循完备、整齐、分类检索、易于查找的原则对项目投资档案实施有效管理,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依法维护公司权益提供证据或范例。

第五十四条 相关部门如有必需,可留存复印件,但借阅或复制已经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遵守公司《质量手册》中关于文件和记录控制条款,办理登记手续,并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9

1.0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完好和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主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3.2财务部稽核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管理、盘点及清查。

3.3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或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4.0程序要点

4.1固定资产的定义

4.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4.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的分类

4.2.1固定资料按具体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业各部门用房以及连同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备,如电梯、卫生设备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围墙、企业内草坪附属设施;

机器设备。是指用于产生电力、冷暖气的各种设备;

家具设备。是指用于经营服务和经营管理部门的高级沙发、组合家具等;

电器设备。是指用于企业经营服务或管理用的电子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通讯设备等;

其他设备。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用的固定资产。

4.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岗位调动或离职,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3.2对流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完整的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4.3.3对部门与部门之间调整使用的'固定资产,双方应在调整使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日后资产核对。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资产,凭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5日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6闲置和暂停使用的资产,由仓库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库存资产重新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4.4.1财务稽核于每年12月份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所管辖的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固定资产的流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现状。

4.5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置

4.5.1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单》,经相关技术部门检查验证、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废及除帐手续。

4.5.2如报废资产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为其他资产维修配件使用的,应报财务处理。

4.5.3需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填写《工程维修单》报维修队处理。

4.5.4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4.5.5各部门要求报废、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资产均须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5.0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5.1《工程维修单》

5.2《报损单》

6.0支持文件

国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0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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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期初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期末对公物进行检查验收。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簿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簿,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课桌凳、书柜、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那一部分作班级财产管理保管保证金。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杂物保管室、微机室器材管理、图书室公物管理、体育器材管理、打印室、食堂公物由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六、各位教师有对学生进行爱惜保护公共财产的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或分管领导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