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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用26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内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用26篇)

一、机动车停放规定:

1.公司车辆停放:

1)公司车棚是为公司车辆停放而设,非公司车辆不得进入车棚停放。

2)公司车辆不出车时应对号入座停入专用车位,做到停放整齐。

2.员工车辆停放:

1)员工车辆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2)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流动停车区域;当流动停车区域车位已满时员工车辆应靠生产车间旁的南北向通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员工车辆,在未经申请和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车棚内的流动车位长期停放或停留过夜。

4)停入车棚的车辆应按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压线、过线、占用旁边车位。

5) 车辆停放须锁好门窗。现金、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请自行保管。

6)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车内,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3.外来车辆停放:

1)外来车辆在保安指挥下停入指定车位,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公司重要来宾车辆,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导停放。

3)货车等载重车辆,应停放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与之无关的区域。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定:

1、员工车辆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棚或摩托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驶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外来车辆应在保安指挥下停放在指定区域。

3、长期业务车辆进入公司后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三、其他规定

1、使用停车棚之人员应对车棚、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负责,如有损坏,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2、所有停车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从劝告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本规定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9、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10、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1、严禁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对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获或举报核实,将视情况对车主进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予以双倍处罚。

4、对不服教育屡次违法规定的车辆,将禁止进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20xx年8月18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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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3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部。

2.物业管理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物业管理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会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物业管理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物业管理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XX年7月1日实施。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4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5

一、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或者用备用指纹刷。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力资源部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开机,只要为上班前首次进入岗位,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公事刷后写出书面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挡。

3、漏刷考勤人员写出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办公室存档。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6

一、 工作时间

1. 具体上班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午餐: 11:30——12:30

下午: 12:30——17:00

2. 公司采取标准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 考勤

1. 公司统一采用门禁系统进行考勤。公司正式员工上班到岗必须刷卡,行政人事部门每个月将会凭此作为考勤记录。严禁员工间互相代打卡,如发现违规者,当事人双方均视为旷工。

2. 员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除不可抗力情况以外,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意外等)。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需考勤当日电话与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请假,当日回到公司需填写《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与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3. 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内的缺勤视为迟到,超出一小时的缺勤需按请假或者旷工程序处理,考勤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公司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示警告;迟到两次以上(含),从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元,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考勤罚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三、 请假程序

1. 员工凡需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上报部门经理,部门

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核准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审批,3天(含)以上的请假需主管领导审批。

2. 部门经理的假期,由主管领导核准审批。

3. 员工应将经相关领导审批的《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备档,如遇特

殊事情请假当日无法填写《请假单》,要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填《请假单》,延迟补写《请假单》视为无效,带薪假将按事假处理,事假将按旷工处理。

4. 未经审批的假期,按旷工处罚。旷工三日以上(含)公司有权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5. 加班时间在4小时(含)至5小时的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至8小

时(含)按一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不计为加班,调休没有年度内使用完毕的时间限制。

6. 员工调休,应在填写《请假单》的同时附上由上级主管签批的《加班申

请单》,没有《加班申请单》的调休按照事假处理。

7. 凡请假人员,必须与公司保持联系,方便公司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

四、假期类型

(一)年假

1、 年假为带薪假期。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入职5年内,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假,5年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详细举例请见备注。

3、 年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算年度,应在本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当年未使用的假期,员工需在本年度结束前(12月31日前)提交延期使用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可延至下年度3月31日前

使用,行政人事部将于12月31日对本年度的年假进行重新核算。

4、 年假的提取,要提前一日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年假申请的最短时限为半天(含半天)。

5、如遇员工离职,则其当年的年假按照当年在职的日期计算,已超出应休年假天数的,按照事假处理。

6、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则下一年度的年假不再享受:

(1)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

(2)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

(3)已休产假的员工。

(二)病假

1、 病假工资在当月工资中按5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当月病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的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处方或诊断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2、每月累计超过15日病假或者因患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在医疗期内,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超过医疗期限仍不能到岗,公司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在年度考核中,当年的病假累计超过30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事假

1、 事假工资按10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员工当月缺勤扣款由行政人事部直接于工资中予以扣除;

2、在年度考核中,事假累计超过15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婚假

员工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以下标准的连续天数带薪婚假,申请婚假须向行政人事部呈交有效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应在结婚日期(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一年之内使用。

1、 标准有薪婚假:3天;

2、 双方符合晚婚条件:10天(男:25周岁或以上,女:23周岁或以上)。

3、 任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3天;

4、 再婚者3天。

(五)、产假及相关假期

女员工产假按《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女员工产检假依国家规定,但产检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在提交医院证明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年满二十四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产假需一次性休完。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提前到岗的,申请特批处理。

3、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 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生育津贴。

5、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餐补、通讯费不予报销。

6、 男员工的带薪陪产假为5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爷爷奶奶、祖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1天。

以上假期,均扣除请假当日的午餐补助。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7

一、职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用餐时间。

二、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挂工号牌,凭餐卡打饭菜。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事务部有权报人事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8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更加经济有效地利用通讯设备,特制订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2、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网络管理规定。

二、权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电话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部门负责电话使用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三、固定电话管理规定

1、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部电话使用人即为负责人,若无固定使用人则视为部门负责人负责;

2、公司内线电话用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任何人不得用内线电话聊天、谈笑;

3、办公电话不得作私人电话使用;

4、 办公室电话主要用于工作联系, 提倡使用文明、简捷的语言,以减少通话时间;

5、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使用本公司话机打市内电话和长途电话;

四、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1、集团部门负责人以上及重要岗位人员(如技术人员,水、电、暖维修人员、值班人员)需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集团一些突发事宜的处理;

2、公司其他员工,需保证每天的7:00-22: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

3、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利用手机打私人电话,如遇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不要长时间占线,以便一些因公事务的及时联络;

4、如遇手机停机需在12小时内尽快交费开通。

5、员工的手机号码必须加入集团网,开通企业彩铃业务,该功能使用费由公司承担。

五、内部通讯录的更新管理

1、凡手机号码更改者,需在5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领导,并同时通知信息中心及重要的相关联络人;

2、信息中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统计人员在职状况,以部门为划分,定期更新公司通讯录。

3、无论部门内部通讯录是否变化,部门负责人均须对该通讯录进行确认,确认部门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无误,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予以修改。

4、公司员工有义务保管好公司内部通讯录,不轻易向外人泄露重要领导联系号码。

六、网络管理规定

1、联网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进行备案登记。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2、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严禁在网络上制作和传播不健康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严禁浏览色情、赌博等非法网站。

七、附件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9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资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公司的各项规定及处罚办法。

2.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3 职责

3.1 办公室保卫科负责公司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检查与放行。

3.2 公司各单位负责配合执勤人员接受检查。

4 人员出入管理

4.1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4.1.1 出入公司时需凭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进入公司时须按规定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4.1.3 上下班进出公司时必须仪容、仪表整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间不得带早餐(食物)进公司或在办公室内就餐。

4.1.5 上班期间外出的需凭所属部门主管签字的《请假条》或《外出审批单》,保安值班人员确认登记后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时须在公司规定的人行道上行走,进入生产车间需按规定行走。

4.2 来宾、访客进入公司的来宾、访客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4.2.1 拜访公司人员的来宾、访客进入公司时应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经值班保安联系被访人确认后,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填写《访问登记表》,同时由值班保安开《访问联系单》、发放访问证,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线行走。

4.2.2 来访人员须将访问证挂于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区域来回走动,应在接待室或会议室内等候。

4.2.3 来访人员访问结束后,须将《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交被访人签字,出门时将“访问证”与《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一起交还保安值班人员。(被访人必须详细填写回执联如:访问结束时间等)。

4.2.4 来访人员只可出入非生产区域,如需参观生产区域,须经生产部门及总经理事先批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陪同。

4.2.5 来访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谢绝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4.2.6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参观访问团进入公司参观时免于登记,但需联系办公室到门口迎接并按规定路线引导参观。

4.3 其它人员出入

包括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职工家属、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及其它人员。

4.3.1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公司凭“临时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上下班时须佩带“临时工作证”,穿工作服。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流水线)。如需现场服务,接到生产部通知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区。

4.3.2 职工家属出入

职工家属出入公司凭“家属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属证”的办理手续具体见《宿舍管理制度》;

职工家属只允许在生活区活动,非工作时间方可由职工本人陪同参观,但不可进入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

4.3.3 其它人员出入

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来访与来宾、访客出入手续相同,所带与服务项目有关的工具及物品应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并作登记;

无特殊原因,小孩在无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一律不得进入。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须及时制止并询问来历,并上报至办公室领导,必要时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5 车辆出入管理

5.1 本公司车辆出入公司车辆停放及行驶要求

5.1.1 上、下班时间本公司车辆应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并按要求行驶。

5.1.2 需公务用车者凭办公室或部门主管核实批准后,填写统一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5.1.3 载有物品的车辆,凭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门下班时间外出车辆,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具《派车单》,值班保安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5.2 外来车辆进出公司的外来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制度。

5.2.1 拜访公司人员的访客、来宾,应在保安值班室登记《访问登记表》,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车位内,政府机关、参观团体经办公室批准后可停放在公司内停车位内)。

5.2.2 厂商货车送物品时,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属部门确认、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通行证”,货车方可进入厂区卸货。卸完货的车辆必须在值班保安检查确认后,收回“通行证”,方可驶出,若有物资随车出门,应有物品所属部门(财务或采购)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2.3 送货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6 物资出入管理

6.1 物资进门

6.1.1 任何人或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6.1.2 私人物资进入公司时需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显有别于公司物资的除外),值班保安对出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

6.2 物资出门

属公司物资在无任何手续下任何人或任何车辆均不得带出。

6.2.1 对外销售商品车须由财务部开具的《发货单》,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放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0

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发展的需要,强化和规范公司各驻外办事处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专业库存量的真实性以及时满足市场销售需求,降低公司与办事处经营的风险,特制定以下内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办事处经理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所有资产安全负第一责任,负责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条、公司派驻各办事处的内勤人员为公司资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员 ,是办事处执行销售公司营销政策及财务规定的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在本单位的库存商品、销售回款、债权等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并有权否定办事处的一切违规行为并有义务向销售公司进行汇报。

第三条、内勤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公司对办事处审计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销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办事处资产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对内勤的日常工作进行常规考核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考核细则);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内勤人员,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建议公司领导调换其工作。

第五条、各内勤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适应和综合能力,公司将逐步要求各内勤人员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对于目前自学报考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取到证书,销售公司将给予报销考试相关费用。从20xx年6月1日起,对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给予每月100元的专业技能补贴,对于无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内勤将每月降低100元工资。

第六条、各办事处内勤人员需在每月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表;未按时报送的将按内勤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内勤人员因故请假超过一天的,除办事处经理同意外必需向公司财务部内勤科报备同时做好休假期间的资产管理安排。

第八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内勤管理制度以本规定为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1

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2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星期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 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 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 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1 、加班调休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

(5)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6.2 加班工资计算

(1)员工如无法得到调休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却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2)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3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守纪氛围,根据总公司考勤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总公司全体员工(除董事长、董事长司机)。

3、 处罚细则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填写外出假条,征得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前台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总裁请假。

(2) 未经部门负责人、总裁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及早退者,一律扣除

半天工资并追责。

(3) 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月会全公司通报批评。

(4) 未经请假上班打卡迟到。

4、 考勤要求

全员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天指纹考勤打卡2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30之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30之后。

5、 考勤统计

行政人资中心每周五统计本周考勤情况,周会、月会进行出勤通报;每月19日统计上月考勤情况报财务,作为计发工资及扣款的依据。

6、 本细则解释权归行政人资中心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4

1、目的

减少产生火灾的条件,确保接收站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收站所管辖的范围。

3、术语

4、职责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4.1.1 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门卫人员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禁烟提示和检查。

5、管理内容

5.1 以下区域禁止吸烟:

5.1.1 装置周界围墙内目前指定为非吸烟区,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艺区,试验室,码头区等。

5.1.2 接收站办公楼内的所有区域。

5.1.3 食堂内的所有区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内。

5.1.5 接收站门卫室。

5.2 禁烟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门口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

5.2.2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烟制度。

5.2.3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需将随身携带的烟火寄存在门卫方可进入。

5.2.3 火柴与打火机:除持有经批准的工作许可证外,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形式的明火。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被视作严重违纪行为。

6、相关文件

7、记录和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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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5

1、目的:为了提升内部企业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规范物质进出,杜绝厂内物质浪费和非正常流失,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带出公司的各种原辅助材料、产品、半成品、模具、工具、设备、废旧物质等均在本规定管理范围之内。

3、职责:

3.1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物质出门证明的签发,出厂物质的跟踪、出厂后需要返回物质的核销和核对工作。

3.2需要外发或携带物质外出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申请,各部门主管负责物质出厂的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批准。

3.3仓库和车间现场依据相关批示并按照仓库(或车间)领料规定发放物质;

3.4保安负责核实《物质出门证》,同时监督物质出门状况。

4、管理内容:

4.1产品出厂

4.1.1向主机厂供货的产品(或半成品)、售后服务过程中需要的产品(或半成品)由销售部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单》,经主管人员审核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1.2样品件由业务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书》,经技术部主管、销售部门主管会审后提交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经办人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2模具外出加工维修以及研发所需整件、零部件或者相关原辅料和设备工具出厂:

工装模具和项目研发设计人员所需物质出门,由经办人填写物质出门申请,申请内容必须包括物质名称、数量、状态和用途,由部门主管审核申请单内容的合理性,经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按照仓库和现场管理规定领取,在财务部备案后,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3主机厂不合格产品调换,零部件不良或者其它因本公司质量问题需要外出的产品和零部件出厂:

零部件或整件产品(含不限于后视镜、转向器、灯具等)出厂由经办人填写《零部件发货通知单》,由质保部主管、销售部主管会审,副总以上(含副总)批准后到生产现场或仓库按照相关规定领取零部件,同时凭《零部件发货通知单》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采购物质不良退货出厂

4.1.1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未入库未打电脑单的由仓管员开据手工“材料退货单”,注明未入库,经办人员填写退货出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2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已入库的由仓库打印“材料退货单”,经办人填写退货出门申请(备注:所有在车间现场发现不良一律按照规定退回仓库),经部门主管审核,经总经理室权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4.5委外加工物质或零部件出厂

4.5.1由仓库电脑开具“外加工产品(出库)送货单”,经办人凭电脑单送部门主管审核后,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5.2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征求财务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发货通知单”,经办人将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和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废旧物质处理出厂

4.6.1仓库申请报废处理的物资,由仓库手工填制“调让出仓申请”,PMC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确认废旧物质款项已支付后报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2如需要外出过磅后付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同时跟踪过磅。

4.7供应商为我公司送货用周转箱,由经办人员直接送到财务开据“物资出门证”。供应商给我公司送货而同车又包括给其它公司送货物料,或有未标示清楚送货厂家名称的周转箱,供应商应就以上物料在进入我司时在门卫予以登记清楚,仓管员按定单核收物料后,除周转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不得开据“物料出门申请”,由门卫和仓库共同检查核实单据,清点无误后到财务备案后出具《物质出门证》。(此类情形如在门卫处可以收货的话,可以在保安的监督下由仓管员直接在门卫收货入库)。

4.8物质出门后需要返回公司的物质核销:

所有需要返回物质的出具《物质出门证》时,财务部必须在备注栏备注,经办人应按时持原出门单或复印件经门卫确认已进厂意见,部门负责人签注收货属实后,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属于邮寄方式出门需返回核销的物资,待物资寄回公司时,按以下流程执行:

①如由门卫签收确认情况:首先由门卫核销出厂记录,再将物资移交原出厂经办人,最后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②如由原出厂经办人签收确认情况签收确认情况:由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直接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 按规定应核销但未按时核销出厂物资的,逾期7日至15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财务确定的物资价值扣罚款。

4.9财务部应加强对不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监控、核对、收款,加强对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仓库或车间物资的跟踪和盘点清查工作。

4.10出具《物质出门证》原则上由财务部专人签发,因财务签单人员外出时由财务部值班人员签字方能放行。签发人定期(每月)对出厂物质进行汇总建立物质出厂和返回台账,对需返回的物资进行跟踪并将异常处理结果报总经理室。

4.11物质出厂制单人(或发货人)、财务人员、门卫人员应整理保管好有关单据,门卫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申请单至少保存1年以上,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规定年限保管。

4.12产品出厂时门卫必须认真核实《物质出门证》出门日期、

数据、状态,数量不符或未经权责人签字的不予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必须电话请示权责人征求权责人意见放行,放行后由经办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签批手续。

4.13违规处理标准:

4.13.1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未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门卫不按照规定放行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

4.13.2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13.3对弄虚作假谎报出厂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物资出门流程:

5.1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室批准--财务人员(备案后)签发《物质出门证》 ---- 门卫(放行出厂)。

5.2需返回时申请核销流程:

经办人(申请)---门卫(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人员(核销)

6、相关记录

6.1 物质出门申请单(含公司现行的“产品发货通知单”、“零部件发货通知单”、“模具出门申请”等各类申请)

6.2《物质出门证》

6.3 财务有关台账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6

为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办理公文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分子公司及各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集团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4 职责

4.1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部门公文管理和对分子公司公文的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4.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公文管理工作。

4.3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公文的审阅签发工作。

4.4行文部门负责公文的拟办和发文手续办理工作。

4.5公司档案室负责公文的归档指导工作;按归档范围,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5 活动描述

5.1 管理原则

5.1.1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公文,是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请示和报告问题,批复和部署工作,商洽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5.1.2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分子公司和机关部室公文处理工作。

5.1.3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催办、用印、审核、立卷、归档和销毁。

5.1.4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

5.2 管理内容

5.2.1 公文种类

通知:用于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者意见,答复上级询问的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批示、批准的事项。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

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5.2.2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眉首(密级、紧急程度、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版记(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日期)三部分组成。

密级和紧急程度

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经济秘密的公文,标明密级。涉及紧急事项的公文,标明紧急程度。

文头

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分为公司、部室、子公司三类文头。

发文字号

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形式为“代字 [年份]序号”。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党发,”,部门文头发文代字为“A字”(A为部室代号,包括群众组织);子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B发。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序号为该代字流水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代字、序号。

签发人

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签发人一般应为单位主要领导。

标题

准确简要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可表明公文种类。

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附件

如有附件,标明名称。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行字进行标识。如:

附件: 1.

2.(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各文种均加盖印章;印章应与文头相符。

成文时间

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附注

公文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加附注,用括号括起位于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格加圆括号标识;上行文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主题词

按照《集团公司公文主题词表》标注;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规定五种自由词作为主题的补充,包括公文中关键的人名、单位(地)名、产品名、项目名、装置(设备)名。主题词不能超过5组。

抄送单位

公文如需除主送机关外的其他机关知晓或执行,应注明抄送单位;抄送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印发单位和日期

标明主办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及印发时间。

印刷和装订

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5.2.3 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公司机关各部门根据职权范围,可以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向分子公司行文;子公司及职能部室可在本单位范围内行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公司形成的请示、报告公文要将底稿和两份文件交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存档,然后再将两份文件送上级办公室阅批。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除生产事故、大型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或逐级行文延误时机将造成损失,经公司领导指定可以越级行文外,均要逐级行文。因上述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请示”和“报告”在公文中不能并用;“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除本《规定》规定的公文种类以外,工作要点、活动方案、计划等文体都不能作为公文的独立行文文种,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印发。

5.2.4 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a.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遵循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b. 全面、客观反映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c. 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表述准确,直述不曲,文字精练,字词规范,标点正确;

d.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写明具体年、月、日;

e. 结构层次序数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f. 根据行文目的和发文机关职权选择适当的文种;

h.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号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i. 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J.文中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k. 公文书写稿纸要干净耐用,书写字迹整齐,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彩笔书写;用计算机打印的,排版要规范。

行文前,应填写发文稿纸,标明起草人,主送机关和公文标题。

拟制的公文,由起草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公文的签发,凡以公司(子公司)名义报送上级机关或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公文,都要由主要领导签发;涉及专项或某一系统工作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需要会签的联合行文,应在会签栏注明会签部门;签发或会签应署姓名和日期。

审核、签发或会签公文,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注意不要在文稿左侧装订线外书写。

公文不准翻印,经办公室批准,可以复印或翻印。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先经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把关、签字,然后由办文单位(部门)送经理(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最后呈送公司(子公司)相应领导签发。经理(党委)办公室审核的重点是:

a. 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b.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实际;

c.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的诸要素如人名、地名、产品名、装置名、单位部门名称、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文字、标点符号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规定;报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稿、会签等手续是否齐备。文件中的数据、计量单位,由办文单位领导把关。

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a. 文字质量存在问题,如文字修改量不大,由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修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由拟搞部门修改后再报审;

b. 违反公文办理程序的,由拟稿部门补办;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7

公司手机发放及使用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员工内部之间联系,节省因通讯网络原因产生的不必要开支(如手机和公司座机之间通话费用、联通号码和移动号码之间通话费用等),现公司特从电信办理了一批天翼3G手机,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间的业务联系。该手机为天翼E319型号,市场价1100元,涵盖音乐、3G、收音机、照相、电视、上网等多项功能,足以满足平时的日常手机使用需求。该手机公司办理的套餐为免月租费用,免费通话500分钟,所有公司189手机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之间通话免费。

该手机所有通话费用均为0.29元/分钟(包括国内长途和市话),全国范围内接听免费,在外地使用无漫游费,通话费用不变。

为了规范日后手机使用管理,现对公司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1.所有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人不得据为己有,所有手机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需照价赔偿或到电信营业厅购买补给公司。

2.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3.所有手机公司原则上只承担500分钟通话费和基本月租、配发手机之间互打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互打费用。特殊情况需由公司承担超过多于500分钟通话费用的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今后原公司电话补贴取消,配发手机所有产生费用由公司代为支付。

5.凡是使用配发手机上网、看电视、使用其他3G服务等不属于500分钟通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代缴,之后在手机使用人的工资中扣取,具体手机费用清单和明细公司会给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发手机今后的通话账单已经委托电信做分账,即月租、组网互打套餐费、500分钟通话(不区分长话或市话)费做一个账单、其他费用(如上网费用、看电视费用、3G使用费、超过500分钟之外的通话费用)将另外设立一个账单,二者分开列清明细,由公司代扣代缴之后发放给本人。

7.所有领用手机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8.所有手机使用者在行政部领取时需签字登记,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8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19

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病历的,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证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复印室去复印。

4.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5.按《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备注:申请人需提供复诊号(门诊号)或住院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调取病历。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0

1.各地点矿车由运输队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必须经运输队统一调配。使用后要及时交还给运输队,如使用单位不按运输队规定的时间交还者,每辆罚使用单位30元。

2.所有矿车要用漆打号,料车用黄漆,矿车(斗车)用红漆,每班车辆必须保证完好,坏车及时升井维修。

3.矿车不及时修理而耽误运料,罚运输队队长20元/辆。修理不及时者,罚机电主任20元/辆。

4、所有矿车每半月加油一次,减少轴承磨损,降低材料费用,由运输队打到车间,车间负责加油。

5、干部下井如发现有死轮、无销子、矿车乱停乱放、占压、车架和车斗不一体等现象,见一次罚运输队队长10元。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并本着规范就餐、节约成本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就餐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应聘人员、试用人员、外来服务人员等。

三、职责: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起草,经总裁部批准后,由总裁办负责执行。

四、内容:

1、定时就餐:

1.1就餐时间如下,具体以总裁办工作时间切换通知为准: 类别

早中晚 时间 07:30-08:00 12:00-13:00 19:00-19:30

1.2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就餐,更不得在工作时间延长就餐。

2、就餐标准:

2.1公司员工:每月8日前按照上月实际出勤情况,以5元/天的标准充值餐卡。

2.2客户(包括客户委派的提货司机,并只限于在公司内就餐)

按照10元/天/人的标准进行招待,并将此部分费用计入接待部门管理成本。

具体流程如下:

接待部门填写《就餐申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批→总裁办审批→人力资源部执行并记录

2.3供应商:自行承担就餐费用。

2.4应聘人员:按照5元/人的标准发放就餐票,并只限一次。

2.5试用人员:按照5元/天/人的标准分5次,每次3张的频率发放就餐票,15天期满后按照50元/人的标准发放就餐卡,并按公司员工餐卡充值标准执行。

2.6外来服务人员:

2.6.1免费服务人员:按5元/天/人的标准进行招待,并计入相关部门管理成本,流程按照客户就餐招待流程标准。

2.6.2收费服务人员:自行承担就餐费用。

2.7其他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总裁办审批。

3、餐卡管理:

就餐卡首次免费发放;如有丢失,按照20元/张的工本费进行补办,若后期找回,可退还工本费;如有消磁,首次免费更换,再次将按照10元/张的费用进行换卡;人员离职,就餐卡不交还,将按照50元/张收取工本费。

4、排队就餐制:

4.1所有人员按先后顺序排队就餐,不得插队,否则,食堂人员有权拒绝盛饭,并通知总裁办处理。

4.2排队人员一次只能打一份,杜绝捎带。

5、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以节约为本,按需按量盛饭。

6、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6.1就餐时不得乱丢、乱洒菜渣、弃物等。

6.2食堂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杂物等。

7、文明就餐:

7.1文明用餐,不得在食堂内哄闹争执。

7.2尊重食堂人员劳动,有意见可向总裁办反映,不得与食堂人员争吵或打骂。

五、处罚标准:

1、违反规定,将予以警告,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2、对所反映问题,总裁办应及时处理,并给出处理结果,接受监督。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xx‟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 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 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 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 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 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 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二)接口应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提供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以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大量访问,以及大量占用资源的情况发生,保证系统的健壮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统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况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并排除故障;

(五)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提供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六)在进行扩容、新业务扩展时,应能提供快速、方便和准确的实现方式。

第六章 数据资源管理

第九条 基础设施资源集中管理。为了避免信息机房等基础设施资源重复投资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设施利用率低等问题,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集团数据中心资源,集团信息办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及各单位的基础设施资源。

(一)各单位未经集团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扩建信息机房。

(二)集团数据中心要按照《集团机房建设技术规范》建设,满足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统一到集团数据中心所需的各项使用要求。

(三)各单位现有机房自行管理、统一管控。各级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要保证信息机房各项运行指标达到集团要求。

第十条 计算存储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集团数据共享和集成,提升数据安全防护等级,各单位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做到资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现有的集团级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监测系统除外)、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直接用于生产安全、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的系统除外)要按照在用服务器、存储的服务年限和系统生命周期科学制定迁移到集团数据中心的计划和方案,并报集团信息办批准后实施。

(二)新建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再购臵新的服务器和存储,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应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各单位如有特殊生产要求,确需购臵服务器或存储的,需报请集团领导批准,由集团信息办备案后,按集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提出申请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并根据建设进度制定应用系统和数据迁移计划。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新建系统需要集中部署、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 办公终端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实现节能降耗,集团级应用系统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并在厂矿和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中逐步实现全面使用。

(一)各单位新建系统所需计算机和新增办公用计算机要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

(二)原有集团推广的应用系统所使用的计算机,以及各单位在用的计算机,分别由应用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年度提出云桌面更换计划,逐步完成云桌面更换工作;集团信息办负责协调和监督。

(三)各单位申请云桌面使用,应与信通公司签订租用协议,由信通公司负责云桌面运维,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云桌面管理。

(四)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云桌面替换条件的单位,应协同集团相关部门接入集团网络或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在网络接入后或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按计划完成云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资源应按集团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章 数据分析管理

第十三条 数据分析是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中蕴涵的信息,用数据描述现状,预测趋势,规范生产行为,优化管理流程,加强经营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单位数据分析的指导,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自行组织开发业务选题和数据模型,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团信息办要做好数据分析引导和管理工作,为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服务。基层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数据分析方法,规范数据分析程序,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做好本单位各项应用的数据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级数据分析、处室级数据分析和厂矿级数据分析分别由集团信息办、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负责策划和实施,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

第八章 数据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数据应用是指利用数据分析的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开展业务运转状况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避管理风险。

第十七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加强数据应用。集团信息办负责代表集团对各单位以及单位之间数据共享应用的统一规划并制定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部门、按层级落实数据应用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挖掘和应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数据访问的身份验证、权限管理及数据的加密、保密、日志管理、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

第十九条 为统一规范操作权限,各单位应明确工作人员的录入权限、访问权限及维护权限的管理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数据及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确管理员用户和数据查询用户的操作权限及规程。

第二十一条 对数据的各项操作至少要建立运行日志,严格监控操作过程,对发现的数据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管理员应掌握和运用数据库访问审计技术,实现对数据库操作的监测和追溯。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用户身份验证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测、清除工作,建立针对网络攻击的防范措施,保证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数据的容灾备份工作,建立数据容灾备份机制,保障系统应急恢复和数据溯源。重要数据要上传至集团数据中心备份。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3

一、食堂按学院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须按时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购餐凭证,保持整洁。严禁撬他人的饭格子,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体育活动,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务人员、 纠察人员, 服从管理, 不得无理取闹。

六、外来人员来本院食堂用餐,必须经饮食服务中心同意,并收取搭伙费, 本院人员不得为外来人员代购购餐凭证。

七、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本规定由学生生活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4

1: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在20:00(周六、周日为20:30)之前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2: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场 所时,应由值班人员陪同,同时在《联合站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值班人员在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并给予处罚。(严禁酗酒)

4、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5: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雨季应注意配电室房是否漏雨。

6:加强对夜晚商户装修的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

7:早7:30开启ABD区公共照明、闷热天气时需打开排烟机通风。

8:打扫值班室卫生,保证办公环境整洁。

9: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5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刷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刷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一、 就餐人员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及一、二楼员工

二、 就餐时间:

早:7:00——7:30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8:00——18:30(夏季)

三、 刷卡要求:

1、

2、 就餐人员,须先刷卡再用餐。 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四、 刷卡办法:

将餐卡放置刷卡区域,听到提示音的同时,液晶屏将显示持卡人员序号、姓名、本次刷卡金额及余额。否则需重新刷卡确认。如有故障及时与办公室沟通。

五、 就餐标准:

1、早餐:2元/餐

2、午餐:①青菜炒肉(蛋)3元/份②凉拌菜2元/份③鸡蛋、鱼、排骨5元/份④馒头0.5元/个⑤米饭1元/份⑥包子2.5元/个⑦水饺3元/碗⑧馄饨2.5元/碗⑨面条2元/碗⑩稀饭、咸菜免费

1、 晚餐:3元/餐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篇26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