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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规章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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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红十会评优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范文4篇

1、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和班级红十工作,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先进,学校每年评比一次优秀红十辅导员和优秀红十青少年;每学年评比一次红十先进班集体,并予以表彰奖励;

2、评比工作在学校红十理事会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进行;

3、评比坚持以红十活动开展好,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结合好,红十各项工作有特色为主要条件,做到评比目的要求明确、内容具体、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坚持评比标准,反对弄虚作假,做到书面总结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使评比奖励真正起到示范促进作用。

5、对优秀会员的评选,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精神,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

2)掌握一定的红十知识,了解红十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3) 能积极参加红十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4)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正确的工作方法。

5)能时刻注意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养成谦虚谨慎的作风,要有宽广的胸怀,荣誉面前不骄傲,虚心接受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中学红十宣传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红十会法》、《学校红十会工作规则》以及上级红会的文件、通知精神;

2、搞好卫生健康工作,进行防病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3、设立红十广播台,宣传《红十》知识,介绍防病、治病知识,报道好人好事;举办青春期生理知识、卫生常识和常见病防治讲座(每学期2—3次);

4、学校设立红十宣传橱窗,班级设立红十角,每学期至少出一期红十板版报,并设立校、班红十小组通讯报道网络,做到有专人负责。

5、对入学新生、新教职员工、新红十会会员,认真进行会务知识教育;

6、遇到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时,积极参与组织发动红会会员,做好急救和救灾工作宣传并投入行动;

7、加强与红十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会的联络、加强国际交往;

红十社会服务制度

1、认真学习《红十会法》,切实贯彻《红十会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出爱的奉献。

2、各红会小组要建立“三定一包”服务网络,并有专人负责。

3、结合各种节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服务活动。

4、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处处维护红会声誉。

5、做到服务前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服务后有总结。

红十会学习和培训制度

作为学校红十会的一员,必须要掌握红十会的有关知识,了解红十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使每一位会员都能更好的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运动基本知识,增强会员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救助他人的能力,特制定以下学习和培训制度:

1 、每学年组织会员学习四到五次,学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学校经常邀请上级红会副秘书长、专家到校为学校师生举办讲座。

3 、经常性地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向广大红会会员进行会务知识和健康卫生知识教育。

4 、会员要树立敬业精神,尊重师长。

5 、在学习和培训期间,会员必须认真听讲,不得相互交谈,影响他人学习。

6 、学习和培训结束后,要制定考核内容,检查会员学习情况。

红十会会员入会登记制度

学校红十会是在市红十会、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宗旨的社团组织。凡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具备一定爱心的学生和教职工均可加入红十会。

1 、实行会员入会、退会自愿制原则。

2 、填写登记表、贴本人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3 .参加入会宣誓仪式,向红十旗帜宣誓,光荣加入红十协会。

4 .宣誓注册后,发给 “ 会员证 ” 和 “ 会员证章 ” 。

5 、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 .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活动,接受协会的培训。

7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8 、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按时完成本协会分派的任务。

中学红十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红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海平中学红十会组织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红十会理事会为校红十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由校级领导、政教处负责人和校红十会会员代表组成。

第三条 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一般定于学期开始时期。大会由海平中学红十会组织召开,并负责通知所有会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 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由海平中学红十会理事会负责召开,所有红十会理事必须参加。理事会必须做好会议纪要,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 红十会全体例会:每学期举行三次,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集。例会通知由短信系统发送或贴放海报,例会应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妥善保管。与会人员应做好笔记。例会不能参加者,应该提前请假,旷到的,参照《评优制度》予以处理。

第六条 全体例会内容:每学期开学初,红十会理事会应讨论、确定本学期红十会活动计划,并落实具体措施;学期期会考试后,学校红十会理事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红十会活动进行调整、充实;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红十会理事会应认真总结红十会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

第七条 例会提倡民主、鼓励发言,与会人员有权参与投票和提交议案。

第八条 为了做好政务公开、提升组织形象,每学期须有一次面向全校的公开例会,具体公开例会时间,由每学期第一次例会集体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公开例会同期举办会务质询会,每学期初开始收集质询案,集中在质询会上解答。

第十条 遇重大活动,校红十会理事会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落实红十会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海平中学红十会对本制度保留解释权。

第十二条 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红十会红十活动制度

海平中学红十会是中国红十会基层组织。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红十青少年工作,使之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红十会特制定活动制度:

1、加强学校红十会组织建设,是开展红十青少年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红十会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发展会员要严格统一规范的审批手续。要加强对红十会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红十会精神在青少年中的影响。

2、红十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要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宗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捐助贫困同学,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至二个社会服务点,定点、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活动时间,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对校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残人服务制度,通过这些活动,培养红十青少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备灾减灾和保护生命等健康教育、卫生救护培训活动,在红十青少年中开展四大技术,心肺复苏和灾难医学救护知识培训,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建立一支10人左右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救护队伍,并能在校园中发挥作用。

4、开辟红十专栏,板报和专题广播,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际人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会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务知识和保护生命健康知识的教育活动。

5、围绕“5.8”世界红十日和红十青少年奉献月活动,组织一至二次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青少年活动。

6、积极参加上级红十会组织的培养志愿服务思想为宗旨的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增强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7、将红十青少年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在活动时间上给予保证。对红十青少年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8、对红十青少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总结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被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红十青少年会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并由学校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上级红十会。

红十会费管理制度

会费管理制度1、认真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学校收缴的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制作宣传品、资料和其他物品等必要的开支,会费不得挪做他用。

2、按照上级红会规定的“成人每人每年10元,未成年会员每人每年5元”的会费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3、收取会费时要及时在会员证上进行登记,并建好帐目;坚持专款专用;

4、积极开展募集活动,将有限的经费用于有益的活动中去;

5、对物资财产认真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6、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注销。

7、学校红十会要接受上一级红十会组织对会费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8、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学校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红十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会理事会报告。

红十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协会档案和活动资料,保证红十会档案和资料保存系统化,查询高效化,管理科学化,按照分开保存,直接服务的原则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实行分档分类,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一条 档案与资料的划分:

一、 会员档案部分

(一)、 会员的入会申请书、正式会员记录档案应按年份进行分类、存档。

(二)、 每一届会员的奖励、惩罚情况也应以年份分类、存档。

(三)、 每一届制定一份会员一览表(通讯录)并存档。

二、上级红十会来文来电部分

(一)、市县红十会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和会议文件等存档。

(二)、所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电文等要存档。

(三)、市县红会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资料要存档。、

三、活动开展部分

(一)、活动的计划、流程与总结可统一分类。活动计划、流程、总结都必须要有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和内容等信息。

(二)、每次举办活动拍摄到的照片,应按照学年、活动内容进行划分并存档。

(三)、各年、各学期的红会年度计划、学期计划还有各部门的部门计划都要上交并存档。

(四)、各年、各学期的红会年度总结、学期总结还有各部门的部门总结都要上交并存档。

第二条 档案与资料管理的权限归属:

(一)、学校红十会各类档案材料由红十会秘书长专人管理。

(二)、校红十会各类活动文材料由红十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三)、校红十会各类活动照片拍摄保存工作由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四)、校红十会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由校档案室专人管理,复印件由红十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五)、上级来文、计划、总结、报表、会员册等各类材料由红十会秘书长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 档案资料使用原则:

(一)、任何人对以上档案、资料都不能擅自取用。

(二)、要取用存档的资料必须经过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后才可使用。归还档案资料同样需要登记。

(三)、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四)、红十会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七)、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八)、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

(九)、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管辖内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四)、熟悉红十会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五)、认真做好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各项规章制度范文(2) | 返回目录

考勤制度

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8:00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1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2分(以查岗或组长报告为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5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特殊情况除外),每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00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收入及时入帐,支出严格审批。

二、规范会计凭证,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缺一不为合法凭证,会计有权拒付。

三、分局经费单项开支在XX元以下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XX元以上报县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

四、分局干部遇有特殊情况,要向分局借款的,必须首先出具报告,借款在XX元以下的由分局长批准,超过XX元的必须报县局主管经费的局长批准,借款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从该干部工资中扣回。

五、财务工作人员及时整理好帐目,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为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每月的例会上作财务报告,要求有书面材料。

六、兼职监察员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如有不合理收入和支出,及时给予纠正。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分局干部、家属可在食堂就餐,其余人员未经分局长允许不得在此就餐。计费标准为1.5元/餐.人。

二、开餐时间:早餐:上午八点前结束,过时食堂关门,不予开餐;中、晚餐分别为十二点、六点开餐。

三、来客就餐须与食堂管理员联系。

四、食堂的采购必须有管理员的审查,设备的维修购置必须由分局长审批方可开支。

五、就餐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如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自觉停止在食堂就餐、就业。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搞好责任区范围内的卫生。

安全保卫制度

门卫担负分局办公楼及宿舍区的安全保卫职责,门卫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主动热情,尽职尽责。

门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必须向分局长请假。

铁门必须按时落锁,冬季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半关门,夏季早上六点开门,晚上十二点关门。

上班时间一律禁止在传达室内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院内,严禁乞讨和捡破烂的进入院内。

门卫必须认真打扫责任区内的卫生,管好院内树木花草。

门卫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确保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受损失。

搞好文件、报刊、书信的收发工作,将每天的书信、报刊、文件及时准确分发到人及有关办公室。

对因门卫原因造成公、私财产被盗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门卫的经济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财务经费公开,在每月的例会上由会计将本月财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并要求有书面材料,季度考核时,将季度财务经费收支进行张榜公布。

干部工作考勤公开。季度考核时干部的考勤由考核小组进行统计,每个季度在分局公开栏公开。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公开。由分局兼职监察员负责将情况向县局征管科通报,并在分局公开栏公开。

卫生检查情况公开。分局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卫生检

查,检查结果公布。

税法执法程序公开。

财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凡单价在1000元以上,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公共财产为固定财产,包括分局的房屋、电话机、电视机、收录机、汽车、摩托车、冷柜冰箱、空调机、计算机、打机、水管、电机水泵、电风扇、液化气炉、钢瓶等。

分局必须建立有固定资产台帐,原有的固定资产没有原价可查的应估价入帐,新添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帐。

分局使用到期的大型(30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房屋等残值处理,需报县、市局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房屋的维修应以书面形式先预算报告,审批后资金到位后进行。

经常使用的如电话机、电脑等,要固定专人保管和使用,发生非人为遗损,要书面报请分局领导批准,作出适当处理,如果系人为遗损事故,要责成当事人负责赔偿或维修。

一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一般设备包括四具:办公用具、文体用具、家俱、炊具。

各类设备要统一分类编号,由会计登记入由并明确存放地点、使用单位及固定保管人。

因工作需要由个人使用的设备,应按统一标准分配到个人,个人多占了的设备,应交公,确属闲置的个人需要用时,应办理租用手续。但单位增加人员,需要调剂,必须服从调配。

各类财产保管的移交和转让手续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结清各项财产的登记帐目,填好干部调动移交卡片,经接交人和领导监交签后,才能离岗,否则,不准办调动手续和工资转移关系。

其他人员调动工作时,应按帐面登记的财产项目办清移交或转让手续,并经接交人、会计和监交领导在调动移交卡片上签章后,才能离岗,否则,不准办理调动手续和工资转移关系。

保管人员或个人之间调换与转让财产时,必须经会计办理调换和转让手续,否则,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概由原登记的保管员或使用人负责。

财产的清查、盘点分局每年终了应组织力量对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会计应将盘点情况综合报县局,办理增、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财产、设备在保管、使用中有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公用设备有遗损,责成保管人员查明原因,报请单位领导处理;个人使用(租用)的设备有短缺,如属个人负责人,应照价赔偿。

遇有转借,责成当事人限期追回,限期未追回按财产原值赔偿。

财产管理必须列入到岗位考核之中。

税务人员办公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规范税务人员办公室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

范围:

税务人员办公地点。

内容:

上下班一律按时自行考勤登记,不得委托或代人签到,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在办公室内服装要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仪容要整洁,一律穿税务制服、佩戴税务证件。

使用电话、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应关妥才能离开。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串岗,更不允许大声喧哗。

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程序一律删除。

不可随地吐痰,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丢弃。

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要求摆好,不得乱扔。

人离开办公桌,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税务人员接听电话,遇到被叫人不在时,应按电话记录本上的内容详细问清楚,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通知被叫人。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特殊情况应经领导同意,但不得超过5分钟。

税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带公物回家,如工作需要应向主管领导申请方可携出。

税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带小孩、亲友进入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件必须会客时应经批准同意,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时间必须告知同室人员,1天以上(含1天)告知副局长,2天以上书面告知局长,再由主管局长审批告知县局人教科.

室内卫生:玻璃明亮,房顶墙角无蜘蛛网,墙壁无划印、污点,地板无灰尘、无渍水,桌椅上无杂物。

发票管理具体办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行管质量,促进以票管税,防止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按照市、县具体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发票专管员必须按规定登记发票领用存总帐和明细帐,同时建立发票工本费简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二、发票发放实行领购单制度。所有发票领购,必须先由专管员填写领购单,大额发票须经分局长批准签后,发票专管员才能发放,否则,属于擅自发放发票。

三、定额发票的发放,必须按照《***县服务行业定额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饮食业、美容美发业、住宿业、打复印业购票税款征收率8.2;娱乐业购票税款征收率为26,凭业户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手册在按购票税征收率交足税款并加盖业户发票专用章后,方可发放。如未按规定发放的,除由发票专管员赔缴少缴税款外,每次罚款100元。

四、大额发票的管理,必须坚持限量发放、一票一税、税票附粘、以旧换新、县局回笼的原则,门票所需大额发票,由发票专管员挂个人户头到县局限量领取后发放给窗口开票员,只准分局窗口填开,严禁发放到乡镇使用。乡镇所用大额发票,由发票专管员到县局限量领取,经分局长批准后,在乡镇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由乡镇财政所长在驻乡税干手中领取,并指定专人管理。其它单位领取大额发票必须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发放。整车运输发票只准在分局窗口代开,严禁发放到其它单位。

五、窗口开票必须保证税率征收到位、一票一税、税票附粘,并及时准确地登记税务窗口代开发票台帐。

六、发票专管员必须按规定对回笼发票进行审计,及时登记发票审计缴销台帐,并填写好发票审计单。回笼发票实行“三审负责制”,即填票人初审、分局复审、县局终审。

七、发票专管员必须按照规定管理税控装置,监督各纳税户按时申报缴纳税款。

八、发票专管员必须按照规定加强对货物运输发票的管理,及时准确的采集、传输相关数据信息。

九、发票专管员必须认真保管好各类发票,发票室保持清洁、干燥,做到无虫鼠,各类发票摆放整齐。

十、发票专管员必须按时向县局报送发票报表、有关资料。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除本办法所列处罚外,并依《***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处罚。

会议制度

一、分局每月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议各两次,及时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时事政治,掌握税收政策,学习业务文件,并做好笔记。

二、分局每季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民主生活会,每次开会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并将会议主题告知与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其内容必须集中,以检查问题为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有针对性解决两个主要问题并作好记录。

四、凡属集体学习会议,无特殊情况均不得请假和缺席,未经批准无故的缺席者,一律视同旷工论处。

学习制度

一、按时参加县局和分局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每缺席一次每人扣1分。

二、每月认真作好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各二篇、信息一篇以上,每季学习心得一篇,每少一篇扣1分。

三、积极认真参加相关的各项考试,每缺席一次扣1分。在县局以上组织的考试中获前三名的分别嘉奖10分、9分、8分。

四、努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及时组织有关的税收政策、业务的学习,及时掌握新政策、新法规。

五、不断提高政治修养,组织法规法纪的学习,牢筑反腐拒变的大堤。

廉政办税制度

干部每人向分局签订廉政责任状,实行清廉办税,有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除上报县局监察科外,每起扣5分。

坚持每月解报盘票制度,压票压款每笔扣2分,不接受检查每起扣2分。

上班时间禁止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分局人员聚众娱乐(含旁观者)发现一次每人扣2分。

拒收礼品礼金、请吃,上报分局长室有据可查的,每起加记3分。

每季组织学习相关的法纪、法规和典型案件一次,每缺席一次扣1分。

分局组织抽查个体户每月不少于6户,抽查企业专管员不少于4人,对其文明执收、廉政办税情况进行调查,一交纳入季末考评。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使纳税大厅计算机纳税管理系统安全、准确、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加强计算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2、禁止使用盗版和非法光盘,不准安装来历不明和用途不明的软件。

3、无特别需要,不得打开机箱,移动计算机及连接线,在计算机专用电器上,不准使用功率大的电器。

4、每日终了,必须做好数据备份,半月做一次病毒检测,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5、工作结束后,关闭计算机,退出服务器网络,关闭ups,切断电源。

6、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制,人为性损伤由操作人员负责赔偿,每次下班后必须由专用布盖好计算机。

7、除计算机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

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一、税收票证的保管

1、税收票证的存放应做到有专柜、专管员有专箱(专桌)、专袋。

2、税收票证保管应做到“六防”、“十不准”。“六防”即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丢失。十不准即:

(一)非因税收专业工作,不准带票外出;

(二)不准带票回家;

(三)不准带票走亲访友;

(四)不准带票参加与工作无关的会议;

(五)不准带票进行非工作性活动;

(六)不准带票到公共场所;

(七)外出征收工作,不准把票袋夹放在自行车、托车衣架上;

(八)专管员未办理好票证交接手续,不准调离原工作岗位;

(九)未到保管年限和未办好销毁造册批准手续的票证,不准销毁。

3、专管员每月底回分局解报时,必须把未填开的票证全部带回,由分局长、会计逐本逐张清点一次。代征员所领票证数,根据专管员结报手册(一式两册)上的结存数清点。逢节假日、专管员应把自己的税票封包好,放入所内保险柜中,并办好交接手续。

4、分局长,票证监查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盘票盘款,清查库存票证,检查是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二、税收票证领发

1、领取前,先要计划好,既要做到存票不能过多,又要防止脱用。会计和专管员之问,专管员和代征员之间都要做到勤领、勤缴、限时、限票。领取票证时当面点清,整包点包,拆包角点本,每本点页后才能拆封;并登记票证轨号码。

2、任何人不能委托他人代领票证,,以免发生事故,责任不清.

3、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借票证,凡不按上述事项领票者,如发现短缺票证,一律由借出人负责,比照丢失票证赔款。

三、税收票证的帐簿、报表。

1、分局票证帐簿设立“总帐”和“分户明细帐”两本,及时登记领、发、用存数。向上级机关领取票证后,要及时在总帐上反映收入数,向下发放票证时,要及时在总帐上反映发出数,同时要在分户明细帐上反映领数以及各分户的用、存情况。税务人员、代征代售单位(人)、扣缴义务人和自行开票的纳税人都必须设置票款结报手册,凭以领取票证和结报票款。

2、分局会计每月必须向县局报送票证用存报表和票款盘底表,应做到准确、及时。并与县局审核返还的报表逐月核对清楚。

四、税收票证的填写

1、必须专票专用。坚持做到征哪种税,就开哪种票。

2、填用税票必须坚持先领先用,后领后用的原则,按号码顺序填序填开,不许跳号,不许同时填开几本税票。

3、必须先收款,后开票,纳税单位(人)未缴税款前,一律不许先开票。

4、凡已填错应作废的票证,应在原票上注明“作废”,样,经分局长批准鉴章后方能办理缴销手续,严禁自行撕毁。

5、凡专管员开出发票应收税款的,税票上应注明发票号,同时,发票上也应注明税票号。

6、其他详细事项,参照省局发的《税收票证工作手册》五、票证审核

1、专管员自填的票证解报时应进行自审、后交给会计,该补填的补填,漏盖章的补盖,会计在将税票送交县局前应认真负责地逐张审核,并填写票证差错审核表。平时对专管员应加强填票业务辅导。

2、对积压税款者,除计算填票差错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税收票证缴销

六、税收票证缴销

1、分局会计对已填用的票证,必须及时地进行一、二、三级销号并记上销号日期,应做到随缴随销,防止积压混乱。

2、凡明文规定停止使用的票证,一律收回送交县局统一封存。

七、税款的报解

本分局必须于各专管员必须于当日或次日结报税款,并办理税款的汇总缴库手续。

八、遗失税票的

1、凡遗失通用完税证者,必须当即报告分局长,分局长应在二十四时内报告县局,并迅速组织力量查找,在三至五天内将失票原因写成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县局。

2、对丢失票证现任人,丢失有价证券照价赔偿;丢失通用完税证、罚款收括、税票调换证,经核实已填开的,按照县局票证管理制度每份赔偿50元,未填开的每份赔偿200元。扣除遗失者全年奖金,扣除正、副分局长、会计当季度奖金。如事后发现有贪污作弊行为的,应严厉征处。凡丢失票证不报告者,应加重处罚。

分局礼仪制度

一、生活礼仪制度

(一)税务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税务人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税务人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税务人员涂指甲油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税务人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二)着装:

1、工作场所统一着税务装、按规定标准着装,挂牌上岗,做到税容整洁、举止端庄。

2、非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①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②裙子:忌衬过短,忌随便蹲坐。女士穿着裙装下蹲或坐下时要落落大方,应避免不良姿势。

③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前面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④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掌的鞋。

⑤女性税务人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⑥税务人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三)在机关内税务人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态。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下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点在两脚中间。在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抑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庄,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在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好的地方,然后再坐。

3.机关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的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三声,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补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对着对方的方向递补上去,如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机关内,还是对访顺的单位,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要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人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工作礼仪制度

(一)正确使用机关内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机关内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帐薄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使用后及时盖好。

3、借用他人或机关内科室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以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作品。

5、机关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间以张先生、何工、卢师傅、赵姨、刘大姐、小杜等称呼,客人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二)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单位、科室、姓名。地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将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较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讲述内容明扼要的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三、会客礼仪制度

三、会客礼仪制度

(一)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在客人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按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人。

4、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人,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人。

6、接待客人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或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直接见面的介绍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机关内和其他单位的关系上,可把本机关的人介绍别的单位的人。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将女性介绍给男性。

5、散会后应依次退场,不要拥挤,遇有首长和外宾在会场应等首长和外宾退席后方可退场。

四、出席会议礼仪制度

1、参加会议时,特别是作为主持人,报告人参加会议时,宜着正装,不要穿便装,要给人以庄重、认真、严肃的感觉。

2、要严格遵守会议的时间、义程等方面的规定,不要迟到、早退,做报告和发言时不要超过规定的时间。

3、遵守会场秩序,按指定位置就坐,不要在座位上左右晃动或频繁起立;与相识人坐在一起,不可交头接耳、谈论不休;不要看书、看报、织毛线;不要大声咳嗽或打哈欠,更不能打磕睡;要关掉bp机和手机。

4、要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会场内吸烟,不在会议桌上乱写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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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务预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中共x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

二、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三、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工作方法: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

司法局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月一次的通报制度。

二、定期通报采取会议通报的方式。会议通报主要是向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

三、定期通报的内容包括:全局工作情况,年内所办实事情况,党员、干部违犯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情况、党员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处理,涉及党员、群众利益和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等。

四、定期通报的方式、内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通报。

五、通报后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要注意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映,必要时可对通报情况充实完善再次通报,直至党员群众认同和满意。

司法局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党组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二、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四、各支部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司法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中共x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监督员工作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单位汇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

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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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会各项规章制度

会议制度

一、每2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参加对象:会员代表。

二、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根据需要选举会长,增补、更换理事;制定工作规划;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参加对象:全体理事成员。

三、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总结经验;参加对象:常务理事。

会员登记制度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单位红十会审批

三、报上级红十会备案

四、进行必要的相关知识培训

五、举行入会宣誓仪式

六、登记造册,发给会员证

七、按时收缴会费

八、及时给予办理会员转会手续

会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厦门市红十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并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二、学校红十会负责收缴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费的20%缴纳上一级红十会,80%留本级红十会。团体会员会费全数上缴上级红十会。

三、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成人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一般为2元。

四、团体会员的会费标准按《厦门市红十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上交上一级红十会。

五、个人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并视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六、个人会员会费由个人负担。团体会员会费,从单位管理费或自有资金中开支。

七、会费用于开展与红十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八、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

九、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十、主动接受上级红十会的监督检查。

学习培训制度

一、每届理事会的理事在任期内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红十运动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新会员入会时必须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具体负责红十会工作的秘书长或专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学习和培训。

四、学校的救护组织成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五、学校要组织红十志愿服务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六、学生每学年应接受不少于10个小时的红十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习和培训,达到了解红十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的目的。

社会服务制度

一、 学校红十会积极发动会员参与社会服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二、 广泛宣传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目地、意义,培养学生会员树立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使会员自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三、 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要有针对性,可以结合各种纪念日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四、 组织活动要严密,要有计划有部署有小结,保证效果。

档案管理制度

一、 红十工作的各种文、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按时间顺序保存并分类归案,指定专人负责。

二、 档案的借阅、使用应登记。

三、 要有专用的档案柜,要防火、防潮、防虫蛀。

四、 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宣传制度

一、学校红十会应广泛宣传国际红十运动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二、每年至少一次对全体会员进行知识宣传,让每个会员对红十运动有初步的了解。

三、利用国旗下讲话、小广播、宣传栏、板报、卫生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远离烟草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要有专门的红十知识宣传栏,每月出一期宣传报。

五、积极向市红十会投稿,每学期不少于二篇。

评优制度

一、 学校红十会要结合学校每年的总结进行一次评优活动。

二、 个人一次捐款超过500元者,应报上级红十会进行表彰。

三、 班级红十活动搞得好,有特色,成效突出的可评为先进小组。

四、 对红十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各项红十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先进工作者。

五、 理事会健全、领导重视、工作主动、红十活动气氛浓,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要求的可推荐上报评选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