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复制制度 规章制度 2015-06-29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3、 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相关文章 章制度: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汇编——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归档制度 档案文件归档制度 公司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范例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大纲 章制度: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大纲 贵港市二轻联社档案立卷归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