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办公电话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 2020-07-25 为加强办公电话的管理,节约话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1、办公电话,只限用于联系公务,不得因私使用办公电话。2、在使用电话时,通话人员需力求言简意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3、若确有必要打长途电话,需经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4、全院电话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相关文章 电力集团公司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贵港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教育学院经费管理办法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某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最新版 教育学院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教育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办法 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