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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7篇)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

一、目的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7篇)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4

一、内务卫生

二、安全

①保持寝室、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 ①注意防火、防盗、防电,外出时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② 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 源

③ 每天按 的顺序②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轮流值日 ③休息或外出时,注意门窗关好,以防遭窃 ④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④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⑤不得在寝室内乱丢垃圾、鞋袜,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⑤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6勤洗澡、洗头,晚上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 ○6如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管阿姨报告

三、纪律

①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④使用手机、电脑时不得干扰他人休息,看电影、听歌务闹和大声喧哗 必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②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 ⑤瓜子壳等废物要丢入垃圾箱内,尽量不把饭菜带回寝非本寝室人员 室,不得阻塞下水道

③每位成员晚上11点之前必须归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四、时间规定

Ⅰ:上课期间 ①每天使用电脑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①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上课。 ②寝室人员尽量保证自己的午休

②寝室成员每天必须午休至少30分钟(时间12:45~13:15) ③晚上00:00之前必须关闭自己的电脑,休息 ③每天中午12:30~13:30,晚上23:00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 ④早上8:00前必须起床

④晚上23:00以后严禁使用电脑,00:00前必须上床睡觉

五、节约 水龙头 互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①晚上11:00后必须熄灯 六、学习 七、其他说明

② 电脑暂时不用时要切换到睡眠状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①本规章试行一个月,若其中某条例态 ②当天的作业当天完成,按时交作业 至少有三人反对,该条例将无效 ③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必须确保水③寝室成员每周日都要为自己的下②本规章自20xx年06月24日起执电关闭 周做好学习计划,并认真完成 行,每位寝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④洗手或洗完衣服后,记得随手关闭○4如果有不懂的问题相互讨论,互帮③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寝室长所有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5

一、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3、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爱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或保卫科报告。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三、员工宿舍内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

2、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3、严禁损坏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回宿舍就餐。

4、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5、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和乱拉电线。

6、严禁无故摆弄和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四、员工宿舍七不准

1、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拆迁挪用公物。

2、不准在宿舍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热器等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等。

3、不准随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泼水和丢掷任何物品。

4、不准自行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和宣传品等。

5、不准带进和饲养任何动物。

6、不准出宿舍时赤身露体。

7、不准赤身在水房冲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规定

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喧哗嬉闹。

2、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亲属临时在宿舍住宿,必须先按规定提出申请,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请交主管备案。

3、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楼清洁卫生

5、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起床后,床铺应摆放整齐,脏衣物应及时清洗。

7、不得在房间、走廊里泼水。

8、每天上午七点和下午一点半以前,必须将本宿舍的垃圾扫到室外,有清洁工及时清除,其它时间不准外扫。

9、不准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内大小便。

10、杜绝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篓,便后不冲的行为。

六、节约用水、用电

1、

2、 用水后随即关闭水龙头,洗衣服时不得长流水冲衣服。 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灯和其它电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凡违反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据其性质、态度、影响和后果,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50-300元。盗窃物品的罚款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处罚。

八、敢于对违反《员工宿舍楼管理》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6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职工宿舍楼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 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 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 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屋,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 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屋的职工。

第四章 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 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 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9

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0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屋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屋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屋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1

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1、不当班人员收看电视时间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二、管理规定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20xx]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2

为了加强对倒班管理,给住宿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人员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订本规定 。

一、入住制度

(1) 员工倒班宿舍提供给各部门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员工休息所用。

(2)各部门员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两小时至B座总台电话预定,确认床位住宿。

(3)员工凭部门经理签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单”到B座总台登记,由后安全梯道进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床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员工住宿根据当日倒班单所填写住宿时间在一小时内入住,次日早晨八点前离开;

(2)登记后进入宿舍要做好“三轻”,不得打扰客人;入住后应尽快休息,不得影响其他 同事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牌、吵闹、打架、赌博、酗酒;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家具、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 视情节加倍赔偿;

(4)注意保持房间,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5)严禁携带外人进入宿舍,男女员工不得到对方宿舍逗留;

(6)进出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不得携带任何贵重物品入内,现金、证件、票据等妥善保管, 如有丢失,员工自理;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大容量电器,以防火灾发生;

(8)如发现火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详细说明情况。

(9)节约用电用水,随手关灯关水。

(10)住宿员工有义务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必需报告人力资源部,经检查发现或被员工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查实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通报所在部门,处以50元以上罚款及相应纪律处分,视情节考虑取消以后入住倒班宿舍资格。

新纪元人力资源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3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住。如遇特殊情况,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综合办公室查验登记,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住宿舍必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应安排住宿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综合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室内卫生,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考核。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如发现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在室内1小时以上,电器(包括灯、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处以

50元罚款。室内制冷空调开启应在温度32摄氏度以上(含32摄氏度),制热空调开启应在5摄氏度以下(含5摄氏度)。同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住宿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4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5

为了加强我院单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入宿条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的人员;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为非南京市区的人员。

申请人员均须为学院在编在册人员。不含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借以学院名义聘用的后勤产业单位人员、以及已经享受了学院住屋特殊补助政策的人员。

二、有关规定

1、南京市区的界定:除原五县(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区域。

2、入住单身职工宿舍期间的职工,在入住期间不享受学院交通费补助,退房后,交通费从次月起正常发放。

3、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住宿的职工,由本人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学院单独审批。

4、水电费交纳

(1)电费:室内依据电表读数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均摊),公共部分用电按整栋楼宇在住人员均摊;

(2)水费: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分摊)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院中心变电站每月进行抄表,并对实付费用清单进行张贴。

三、住宿配置

单身教工宿舍为单间,一室2人,内部配置办公桌2张、椅子2把,床2张。

四、宿舍申请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请:符合条件单身教工如需申请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前往财务处交纳家具押金后发放钥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单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请(退房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并退还宿舍钥匙后,持家具押金收据前往财务处领回押金。

五、内务管理

1.单身教工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单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场所,以确保单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决后顾之忧。

2、学院尽力改善广大单身教工的生活条件,并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3、单身教工宿舍是为本院教工设立,非本院人员不得入住。

4、为了单身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望住宿的单身教工严以律己,注意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吵闹。

5、 单身教工在宿舍分配过程中,应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单身教工,不得随意调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需经后勤管理处批准。

6、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门锁,如钥匙遗失,应到后勤处报失,并承担换锁、配钥匙的费用。

7、因宿舍调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8、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自行放入楼下垃圾桶。

9、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内所配物品均为学院的固定资产,由宿舍内指定人员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或保管人)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杜绝滴冒漏,水暖、电气部件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七、其他说明

1、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学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6

一、 卫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内侧床头,按照枕头--小褥子--被子从下向上顺序摆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冲门,褥子叠放整洁无皱。

扣分:不叠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摆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杂物,不留死角,无口香糖等脏迹。

扣分:未清扫扣3分,不干净或有杂物、死角、脏迹等扣1分。

3、 卫生间:地面及墙壁干净无杂物,拖布、扫帚、垃圾桶等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套袋,便池干净清洁。

扣分:地面、墙壁及便池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死角扣1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垃圾已满未及时运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干净整洁,台上、台下无杂物,暖瓶靠内侧摆整齐。

扣分: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扣1分,暖瓶乱摆乱放扣1分。

5、 窗帘窗台:窗帘干净整洁,不拴疙瘩,人走拉开至窗户两侧,自然下垂(由于材料不同,新楼除外);窗台干净。

扣分:窗帘不干净扣1分,未拉开扣1分,窗台不干净、乱摆乱放扣1分。

6、 墙壁:洁白干净无张贴。

扣分:订钉子、挖洞扣3分,乱粘乱贴、乱写乱画扣2分。

7、 摆放:床下按照脸盆(两两上下相扣,内放洗漱用品)--鞋顺序放至床下中间,房间内无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现象;储物柜按规定摆放。 扣分: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1分,不整齐扣1分,房间内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等扣1分。

8、 玻璃、门:干净,门牌标志及时更换,内容正确,张贴位置恰当。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干净扣1分,门不干净扣1分,无门牌标志,张贴位置不恰当,或内容不符扣1分。

二、 纪律(50分)

1、 不按时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时熄灯扣2分,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1分,非规定时间,私自进入宿舍扣1分。

2、 就寝后说话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声喧哗扣2分,打闹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人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私换床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烟具、牌具、酒类物品扣3分,吸烟、赌博、饮酒每人次扣5分。

5、 乱扔垃圾扣5分,带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寝后吃东西扣3分。

6、 带手机到宿舍扣3分,玩手机扣5分。

7、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视情况,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价格赔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8、 恐吓其他同学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财物扣5分。

9、 不服从或顶撞宿管教师,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管处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7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