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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

学生公寓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展现学校良好的校风、管理水平和学生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是强化学生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更好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学校特制定学生进出公寓刷卡考勤制度。

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1、所有住校生必须使用本人的校园卡进出公寓(刷他人卡统计无效并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处理)。

2、白天刷卡要求:全体同学必须按照公寓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白天在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不用刷卡,但在如早上7点,中午12:50,傍晚5:40后迟出公寓的同学必须刷卡并按迟到处理。(按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

3、因特殊情况白天课间、晚自习回寝室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回寝单和本人校园卡刷卡方可进入公寓。

4、晚自习结束后9:20分至45之间回寝室就寝的全体住校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方可进入公寓。同学尽量在白天或吃晚饭前泡好开水,个别同学需泡水的必须避开刷卡高峰期,出来泡水的时间规定为9:35-45分。刷卡进入公寓后其他同学一律不允许再出公寓,(若发现出寝情况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考核)。

5、无校园卡或者使用他人校园卡的学生到食堂充卡点尽快补卡,做到一人一卡专用。

6、进入公寓刷卡时必须排队(不排队或者插队的作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考核)。

7、因特殊原因突然丢失校园卡,当天来不及补办的需有班主任老师或值班老师证明,进入公寓就寝必须在大厅办好登记手续。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和请假、休假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加班换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五条公司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七条因公出差、因故请假或临时性安排事务未能到达公司签到的职工除外,其余所有职工必须到办公室进行考勤签到。

第八条考勤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

(1)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二是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是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的。

(2)职工旷工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并且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统计

1.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真实地在《考勤表》上依据规定的考勤符号准确对员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各种请假情况的考勤,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每天应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复核。考勤记录员当天到次日上午必须完成前日的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必须正确、及时、整洁。

3.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在次月3日前须将上月的考勤表统计汇总,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融资部处核算工资,综合办公室留复印件存档。《考勤汇总表》后附当月员工因各种情况而请休假的审批表。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请假的时限和准假权限

1.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实行审批方式:

(1)部长级以下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2)部长级(含)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3)董事长、总经理请假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按权限报送审核批准后生效。

4.请假期满需续假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5.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先电话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6.请假条审批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2.职工当月事假超过2天的,事假期间扣发全额工资,扣发标准按计薪天数计算,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事假当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事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按病假处理,在病假期间,根据所请病假的时间不同作下列规定:

1.职工不需住院的病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病假假最小单位为0.5天,须提供医院门诊发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2.职工需住院期及出院需修养期期间,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资标准的70%执行,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病假当月累计10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5.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凡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病休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婚假

1.职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1)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婚假。

(2)职工再婚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请婚假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生育假

1.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女职工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依法从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产假工资。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公司按员工月缴费基数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3.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30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可自行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产假和陪护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条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2.丧假一般为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在亲属丧亡期间一次性使用完。

3.丧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4.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探亲假

1.职工与探亲对象路程距离要求最短公里数不得低于300公里。

2.职工探亲及待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年休假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的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的年休假;已满20年以上给予15天的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括法定节假日。

3.年休假期间按原工资发。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5天(含)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2)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条加班换休假

1.加班的定义:在标准工作日内确实无法完成,而又需要继续完成工作的时间为加班。

2.加班的计算:按基础单位0.5天计算,根据公司需要,严格控制加班人员和时间。

3.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职工应服从安排,各部门应安排好补休。

4.综合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职工加班天数,以加班换休形式进行补休,加班费不另行核算,加班补休可以冲抵事假、病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调休完毕,次年作废。

5.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天数里冲减,如果职工请假时没有可补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病假。

6.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天数每月不得超过5天。

7.加班补休期间按原工资发。

第十九条工伤

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倡导高效率地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各项考勤制度,保证薪资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资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总4天

A、在所有工作时间上、下班都必须打卡,考勤以钉钉打卡记录作为主要依据。

B、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补卡机会,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内补卡,过后不再通过补卡,经批准的补卡视同为正常的打卡,没有补卡或没有被批准补卡的按缺卡处理。

C、实际上班及打卡时间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为迟到;实际下班及打卡时间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早退;工作时间擅自离开本人工作岗位从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视为擅离职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钉钉打卡。请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况在工作点外上下班,应正常外勤打卡,并叙述具体情况;如外勤情况与实际不符合,则当旷工处理。

B、由其它原因产生的外勤打卡在钉钉申请改卡并说明原因。

五、调班申请

A、调休须办理调班手续,须钉钉申请并获得批准。

B、未办妥调班手续,出现考勤异常,视为旷工;

六、考勤处罚

所有职员均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处罚:

A、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扣款10元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款20元一次,迟到超30分钟,则视为旷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日,再扣100元。

C、无故旷工一天的,扣2天工资。无故旷工3天的,做开除处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资为当月平均每天工资。

F、以上处罚并项处理。(如早退及不打卡,两种情况一起处罚。)

七、请假制度

1、请假时应事先报备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在钉钉申请(特殊情况应向电话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请假分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工伤假。

1)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或疾病无法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a病假超过2天需出示公立医院病历证明和建议休假单,否则以事假论;

b一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期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2个月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带薪3天,超过3天按事假扣薪;未经批准的超过3天按旷工处理。

4)产假:指转正后的员工因生育而请的假别。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带薪,男性陪护带薪假期15天。

a女员工在请产假时必须提供准生证明,大概在产前50天提出.

b如员工已参保的,产假期间的薪资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先行支付,待劳动保障部门报销完毕再予以补发或抵扣;如员工未参保则按其基本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c配偶分娩,可请陪产假,员工需要提交住院单等相关单据作为陪产证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产假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给假天数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请事假。

7)节假日:指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按国家规定放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批假权限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未能事后补办手续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八、外出报备

1、外出:员工外出必须报备,未报备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九、员工出差

1、应事先填写《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登记,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外出人员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软件签到,并提交至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软件异常或手机损坏等问题,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电话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说明情况。如果有不签或者漏签者,按旷工处罚,连续半月以上未签到者,视为自离。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为本公司经理级(不含经理级)或相当职位以下人员(经专案呈准的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

(1)后勤单位:包括总经理室、管理部、会计部、财务部(不含收银股)、企划部、外商课。

①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8:00—17:00

正常班:9:00一l7:30

周日:休假(如配合营业需要则须排定值班人员)

②节假日

当日休假,须排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一律延后择期补休。

(2)营运单位:包括营业部、财务部收银股。

①营业部课长级以上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9:00—18:30

晚班:13:30—22:00

(每周l一2天晚班,其余早班)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②股长、组长、营业助理(含超市股长、组长)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③超市职员出勤值休方式(采用固定早班)

生鲜人员:

早班:8:30—17:0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补交接班空档)

早上兼职人员:8:30—1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干货、冷冻人员:

正常班29:00一l7:3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上交接班空档)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00

白天兼职人员29:30—15: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④收银股长、组长、职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超市收银员按营业需要可调整早晚班轮班时

⑤夜间股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当日22:00一翌日8:30

(留守守卫室当日22:00一翌日04:0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⑥服务股人员(总机、柜台、电梯接待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一l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⑦养护中心人员出勤值休方式为轮班制,每日24小时均有人值勤,月休6天。

(3)各单位当月出勤时间表应于每月25日前抄写两份送达人事单位备查。

第四条:上班时间10分钟(不含l0分钟)后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0分钟(不含10分种)前离岗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月合并累计超过4次以上,超过部分每次视为请假1小时,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视为请假半日;每次迟到早退逾4小时以上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第五条:上班时间依业务需要,可另行规定。

第六条:缺勤时间应按每小时扣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薪资计算。

第七条:旷工人员除按第四条规定扣发薪资外,其情节构成惩罚要件者,另按本公司“奖惩细则”惩处。

第八条:考勤依据如下:

(1)人事单位以打卡为依据进行考勤,设置签到簿的单位则以签到簿为依据,要求其人员在到(离)岗时,除签名外,并加注时间。

(2)凡代打卡(签名)者,一律按“奖惩细则”惩处。

(3)外出人员按规定填具外出申请单送主管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论处,因职务关系需机动外出者不在此限。

(4)因特殊事故末打卡或签到,而主管认同到勤签名者,每月不得逾3次,第4次以后每次视同迟到早退论处,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九条:当班时间之外勤务及休假日勤务:

(1)需加班时,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批准。遇突发性的紧急情况,部门主管得要求员工加班或在假期中上班。

(2)超时勤务津贴计算基础为:加班时数×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

(3)实际加班数未满l小时者不予计算,满l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期间如同用餐时间,应扣除用餐0.5小时后为实际加班时数。

(4)经理级以上主管免打卡上、下班,但不可申报加班费。

第十条:本细则经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考勤管理

1、作息时间

白班:8:30至17:30,其中午餐休息时间(12:00-13:30)

晚班:12:30至21:00,其中晚餐时间(18:00-18:30)

2、打卡规定

公司上下班采取指纹打卡管理,每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的打卡处严格执行进出打卡,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者,每忘记一次考勤将扣款20元作为处罚。若上下班的考勤打卡器没有记录,又无《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视为缺勤。上班未打卡的需当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下班未打卡的需第二天递交到人事专员处备案。

3、外出管理

①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因公外出影响正常打卡后,应尽快向部门主管申明理由,并填写《未打卡证明单》,部门主管核查签字后、隔级经理签批,校区人事专员备案。上午上班忘记打卡的,当天下班前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下班时忘记打卡的,下一个工作日完成证明单签字备案;逾期填写或不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备案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因公司原因未打卡者,考勤按正常出勤统计。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未打卡证明单》者,公司将给予员工及其部门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发工资处罚。

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外出,不影响上下班打卡的,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若员工因公外出没有登记,视为缺勤。

4、考勤统计

各校区前台需每月3日前进行上月员工考勤统计报送,具体数据以打卡器记录、《未打卡证明单》和《外出登记表》为准,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依据。

(二)迟到及早退

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凡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提前下班离开公司的,按早退论处。迟到、早退处罚如下:

①当月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20-30分钟,扣发工资50元

②当月迟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时间累计31-6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③当月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时间累计61-120分钟,扣发工资200元

④当月迟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时间累计121-180分钟,扣发工资500元

⑤当月迟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180分钟(含180分钟),扣发工资1000元。此种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相应迟到和早退时间工资。

(三)旷工

1、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①未获得提前书面请假批准手续或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单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②假期届满后无特殊原因,也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③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④工作调动过程中,不按调动手续要求时间报到者,或调动及介绍手续未办理完毕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2、旷工处罚如下:

①当月旷工1-2天扣罚旷工时间三倍全额工资

②当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下列原因使员工不能上班时,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和人事部确认后,按公假处理(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①由于所在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断或须隔离时,视具体情况给假

②学校召开家长会,凭通知给假半天

③送子女参军,凭有关证明给假1天

④员工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给假半天

⑤怀孕女员工进行检查,怀孕2-6个月的,每月给假1天;怀孕7-8个月的,每月给假2天;怀孕第9个月,给假4天

⑥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四)调休

1、员工已有的加班优先在当月安排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执行。

2、原则上不允许先调休再加班,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休息者需报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和人事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按事假处理。

3、审批的《调休申请单》最晚在调休后2个工作日内送人事部/校区人事专员备案,逾期视为缺勤。

(五)事假

1、事假审批:员工请、休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书面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事假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公司不批准连续四天(含四天)以上事假,超过审批事假期限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2、事假补批:员工如因突发情况(例如个人遇紧急事务需处理、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件等)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当于当天上班的一小时内电话通知本人直接经理,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旷工处理。

4、事假待遇:

①工作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的全额

② 5+1工作制的员工在单休加班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单休加班工资全额

③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病假

1、病假审批:员工非因公身体不适无法上班者,可请休病假。员工须在病假当天公司上班两小时内电话通知直接经理,取得口头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由直接经理审查批准、两天和三天需由隔级经理批准、四天(含四天)以上需报人事经理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2、病假补批:员工需于病假结束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续假审批:员工请、休病假期满应按规定时间上班,如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长假期,需在原假期届满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后方可延长,否则按事假处理。

4、病假待遇:

①病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②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年假

1、年假资格: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含试用期)不满10年者,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

休假

②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③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者,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年假者,需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年假有效期:年休假的享用按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不能提前享用;年休假的有效期只在当年有效,即自员工有年假资格开始的连续12个月内有效。

4、年假待遇:年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年假有效期内,员工个人申请休年假因公司原因未获批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职工全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婚假

1、婚假条件:

①转正员工方可享受婚假(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者,享受法定婚假3天,另可享受4天的晚婚假

③凡符合婚姻法规定,但男不满25周岁,女不满23周岁者,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

2、婚假审批:员工符合条件需休婚假者,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凭结婚证复印件申请(婚假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休假结束返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婚假需一次休完,不能分多次休假。

3、婚假待遇:婚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九)产假

1、女员工生育休产假者,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2、产假审批:员工需休产假者,凭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提前3天进行申请,人事部核准、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产假待遇: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4、此假只针对转正员工,不包括兼职及处于试用期人员。

(十)丧假

员工亲属亡故,凭书面证明可请休丧假。

1、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员工享有1至3天的假期

2、其它亲属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1至2天的假期

3、丧假待遇: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十一)备注:

1、各项假期的申请需按规定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

2、病、事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婚、丧、产、年休假由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校区总监核准后方可休假。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第一条 实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时。

第二条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三条 上下班时间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规定 :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综合部统计考勤单据辅助考勤。

第二条 考勤违纪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5分钟后,30分钟内考勤的,视为迟到。迟到两次以内部门负责人提出警告,一个月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一个月迟到超过五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半日处分,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早退工资。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当日旷工,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旷工工资。

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 全勤奖励规定

1、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全勤奖,月内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者,不享受全勤奖,凡是公司正常的统一的放假如停水、停电,其他法定假日、带薪年假休假、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

2、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3、全勤奖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条 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做好登记。没有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第五条 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综合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员工事先未向综合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 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外出登记表》向综合部进行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上班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义

第一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二条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时间,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第一条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第二条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申报加班半天,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员工加班应按规定由部门主管登记加班记录,无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第四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个月内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五条 调休时间计算:

阳光家政托管 合育阳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六条 加班补贴计算:

1、加班补贴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15日(工资发放日)。

第七条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五)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第一条《加班申请表》在综合部处领取,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后有效,加班统计周期为当月加班时间。

第二条 没有部门主管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加班申请表》进行保管及加班申报。

第三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复核确认加班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汇总交综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六)假期规定

1、事假

第一条 定义: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期。

第二条 事假相关规定:

1)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2)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事假期间扣除当日的出勤工资。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扣发工资。

6)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半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2、病假

第一条 定义: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第二条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阳光家政托管 合育阳光少年

第三条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需出据医生开出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3、婚假

第一条 定义: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第二条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第四条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第五条 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第一条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第二条 实际请假天数超过规定丧假天数的,按事假计算。

第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5、产假

第一条 定义: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第二条 除遵从请假规定外,产假相关规定:

1、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奖励)。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多休产假3个月(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护理假15天。

6、已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30天。

第三条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第五条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综合部备案。

6、计划生育假

第一条 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 3天

节育手术 5天(男)、15天(女)

第二条 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第三条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综合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工伤假

第一条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经相关部门鉴定,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其医疗费由工伤保险赔偿及单位报销,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治疗时间超过一个月者,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条 员工在核定的工伤假期内其薪资继续发放,核定的工伤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当及时回公司上班,如因伤势影响其从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间如仍需要门诊治疗的,医务室和所在部门应当予以适当照顾,保证其在上班期间不影响治疗。

8、公司年假

第一条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第二条 休假期限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参加工作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参加工作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 休假安排

1、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条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第五条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主管、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直接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综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规定的法定假日休假严格按国家法定假日执行。

八)、请假流程

第一条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至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1、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3天内补齐有效证明。

2、《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综合部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综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回单位报到当日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4、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九)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十)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综合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公司将采用指纹考勤机管理系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细则

(一)作息时间:公司为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日休息。工程部、品牌管理部、客服部可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安排每周串休一日。(工资总额中已包含加班费)

(二)每日两次指纹考勤,上班8:30前为签到,下班17:00后为签退。考勤时间不能作为加班依据。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不能按时出勤,须及时填写《考勤补签单》《请(休)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办公室留存,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如有在公休时间加班者,均正常进行指纹考勤。公司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五)所有员工原则上必须先到公司办理签到、签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办理事件不能按时考勤,则须在上班后补填《外出签批单》,待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每月25日前交至办公室考勤员处,否则将一律旷工处理。

(六)上下班考勤时,如考勤机发生异常(不显示等)情况,需及时与勤机管理员联系,进行检修,考勤将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须及时填写《考勤补签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办公室留存,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请、休假类型

请、休假共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员工请(休)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治疗的。

2、如因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不能及时办理病假手续的,需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七天以内的,需在病愈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七天的,需先将医院证明寄回公司,经批准后继续治疗或休假,病愈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经部门负责人与公司领导批准可请事假,如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无故旷工三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

(三)婚嫁、产假、丧假、探亲假原则上应提前办理相关请(休)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应在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休假审批

(一)凡请、休假员工均需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办公室存档,该请假方可生效,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的`各类请、休假;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各类请、休假;三天以上的各类请、休假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批示后方可休假。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人员,请休假均需副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休假。

六、奖惩原则

(一)全勤

如员工在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各种请休假情况,则公司每人每月奖励人民币100元作为全勤奖,以兹鼓励。此笔奖金将在年底与年终奖金一同发放。全勤奖自20xx年9月份开始实施。

(二)迟到、早退及旷工

凡迟到、早退不超过半小时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小时以上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三)如员工当月请(休)价累计三天以下(不含三天)者,休假期间按照日工资的80%发放;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休假期间按照日工资的70%发放。八天以上按日工资50%发放。

(四)员工如有迟到、早退而弄虚作假,填写《考勤补签单》《外出签批单》等,一经发现,当事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整。

七、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期执行。

注:本制度试行前两个月,指纹考勤与手工记录考勤同时进行。每月25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并将纸制考勤统计报表在每月26日前交至办公室考勤员处。

附件一:《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附件二:《外出签批单》

附件三:《请(休)假申请单》

附件四:《考勤补签单》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公司将采用指纹考勤机管理系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细则

(一)作息时间:公司为五天半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上班。周日休息。

(二)每日四次指纹考勤,上班8:30前为签到,12:00后签退;上班14:00签到,下班17:30后签退。考勤时间不能作为加班依据。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不能按时出勤,须及时填写《考勤补签单》《请(休)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办公室留存,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如有在公休时间加班者,均正常进行指纹考勤。公司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五)所有员工原则上必须先到公司办理签到、签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办理事件不能按时考勤,则须在上班后补填《外出签批单》,待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每月25日前交至办公室主任处,否则将一律旷工处理。

(六)上下班考勤时,如考勤机发生异常(不显示等)情况,需及时与办公室主任员联系,进行检修,考勤将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须及时填写《考勤补签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办公室留存,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请、休假类型

请、休假共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请(休)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治疗的。

2、如因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不能及时办理病假手续的,需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七天以内的,需在病愈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七天的,需先将医院证明寄回公司,经批准后继续治疗或休假,病愈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经部门负责人与公司领导批准可请事假,如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无故旷工三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

(三)婚嫁、产假、丧假、探亲假原则上应提前办理相关请(休)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应在上班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休假审批

(一)凡请、休假员工均需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办公室存档,该请假方可生效,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的各类请、休假;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各类请、休假;三天以上的各类请、休假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批示后方可休假。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人员,请休假均需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休假。

六、奖惩原则

(一)迟到、早退及旷工

凡迟到、早退不超过半小时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小时以上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二)员工如有迟到、早退而弄虚作假,填写《考勤补签单》《外出签批单》等,一经发现,当事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整。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0日期执行。

注:本制度试行前两个月,指纹考勤与手工记录考勤同时进行。每月5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并将纸制考勤统计报表在每月6日前交至办财务处。

二零xx年十月二十日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

为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严格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8:00前为签到、下班16:30后为签退)。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均放置在公司门卫处供全厂员工做考勤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若各部门或个人有任何变化,(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考勤处罚规定仍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员工过失管理办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等)执行。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部门主管委派部门相关人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员工应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考勤,需即使填写《考勤补签单》并交部门主管审批后,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8、各部门及班组考勤记录在每月2日前汇总完毕交至总经办考勤员留存备查。

9、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损坏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10、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总经办找相关人员处理,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如有漏打卡现象一律按指纹考勤指示时间为准。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1—2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前门卫管理人员将指纹考勤机关闭。

三、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员工迟到及早退

迟到:员工比规定上班时间晚1—30分钟指纹考勤均记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做请假处理。

早退:员工比规定下班时间早1—30分钟指纹考勤均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做请假处理。

处理办法:员工上班或下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每超过10分钟增加10元,累计3次以上扣全勤奖50元。

2、请假必须预先填写假条:

(1)凡因需请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交由所属部门主管(工段长)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总经办考勤专员处→该请假方可生效,否则一律做旷工处理。

(2)凡未经主管签批或未提交请假条,一律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口头批准或电话请假者,事后也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3)凡请假时间为超过3天(包括3天)以上者,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工段长)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3、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公休/出差/旷工/病假/工伤/调班/外出

(1)延时加班:

指周一至周五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在此之前必须提前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填写《加班申请单》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不做加班处理。如只有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一律不做加班处理。

(2)双休日加班:

指周六及周日休息时间老公司上班时间。在此之前必须提前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填写《加班申请单》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不做加班处理。如只有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一律不做加班处理。

公休:指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可计公休假期)。一般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相关单据,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否则将一律做旷工处理。

出差:指公司外派员工出厂维修或培训等工作。任何部门在外派人员外出时间都要做好相关记录。生产一线人员外出前必须至管理售后维修人员(张纯波)处办理登记工作,如有漏登等情况有部门主管负全部责任。

旷工:以下情况均做旷工处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凭证的;

(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

(三)不服从调动经过教育未到岗的;

(四)指纹打卡记录中无故无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造成的无故缺勤。

(3)病假:必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正规病假单,同时提供病历卡。方可计入为病假。如无该凭证按实际发生假期处理。

(4)工伤:由人事部门出证明是否按工伤处理。

(5)调班(调休):所有调班(调休)必须先有出勤后才能进行调休,请各部门主管在签批调休单时特别注意,如发生先休息后加班者一律不做调休处理。

(6)外出: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厂区必须进行指纹确认后才能离开仓储。门卫负责做好监督工作,如有遗漏将追究门卫的相关责任。请每位员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如有不配合人员门卫有权不放行,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处理该员工。

四、特别重申:

1、任何加班申请单、请假单、年假单等假单必须在发生前将相关单据交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备查。

2、所有出差记录必须在每月2号前由售后维修负责人(张纯波)处汇总。

3、上下班指纹机在发生异常(不显示等)由门卫签字登记,(班组)部门主管证明当天交至总经办考勤员留存登记。(下班时异常,隔天早上交总经办考勤员)。

五、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旗山文化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考勤软件。

二、名词解释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三、权限管理

1、行政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门考勤监察;

4、行政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行政人事部核实。

四、考勤方式、激励奖金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如遇在上班前停电或断网无法打卡的,行政人事部以GPRS(个人手机流量)打卡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2次钉钉打卡(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之后;夏季为17:30之后),未按时打卡的及时提交补卡申请,补卡申请说明情况及证明人,按正常出勤,反之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4、公司为了激励大家积极主动工作,每月不请假,不迟到、早退,积极主动工作,设立每月100元考勤奖励。个人考勤与绩效奖励、年终奖励均有直接关联,请假、迟到、早退请各位员工慎重考虑,严格准守公司考勤规定。

五、考勤时间

上班时间规定:周一至周五,冬季、夏季具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3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1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1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代签到者,发现一次,每次双方均扣10元。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10元/次,无故缺课扣工资2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2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工(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4、旷工扣发工资4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4分/天。

5、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有旷工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工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工人员,按请假和旷工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工作时间

2.1工作作息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12:30-17:00。

3、日常考勤

3.1部门实行电脑化指纹考勤,卡机由考勤员统一管理。员工每天上、下班按规定打卡(每天四次,加班另计)。

3.2因公外出检修、病假、事假或其他理由不能按时打卡者,必须出具经有关领导签批的书面说明或假条。否则,视情况而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3长期派出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的,由外派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最好有业主签单的检修服务记录),交考勤员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3.4忘记打卡者,须在上班1小时内到考勤员处解释原因并申报登记,否则,视情况而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5考勤员每月对员工考勤数据进行检查,并将考勤机系统生成的考勤记录表及时反馈给员工。

3.6员工每次打卡需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3.7遇停电考勤机不能正常打卡,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因考勤机有误不能正常打卡的,要及时反馈给考勤员,由考勤员做好记录。

3.8考勤系统记录无故有一个记录空缺,按迟到、早退处理;若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也无当日申报原因的按旷工处理。

4、迟到与早退

4.1迟到的规定:

4.1.1员工须于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即刻进入工作。

4.1.2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4.2早退的规定:

5.2.1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4.3每月迟到或早退第一次点名批评警告;第二次扣罚20元;第3-5次则每次扣罚50元;第6次以上的则每次扣罚100元。

5、旷工

5.1视以下行为为旷工:

5.1.1未按照部门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的。

5.1.2虽办理请假手续、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不到岗上班的。

5.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达2小时以上的。

5.1.4无故违反迟到或早退的规定,分别计为旷工。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 /3.2.5项处理。

3.10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有单位主管签核,业务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外出放行条”,但应在主管处登记,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核对。

3.12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一律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打卡情况,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回,保管期限为一年。

4.请假作业:

4.1事假

4.1.1事假:员工因私事而必须要请假者,应在“请假单”上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逐级实认可,批准后方有效,每年累积以14天为期限,超期者视为旷工。

4.1.2事后申请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出具有说服力的有效证明,经主管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并在员工个人请假单上予以登记。

4.1.3凡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一律按计扣工资,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扣工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请假者,最迟应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登记。

4.2.2请病假2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或累计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指定医院证明(镇级医院)。

4.2.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休满时仍须疗养,须附指定或公立医院证明,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4.2.4当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员不扣薪。

4.2.5工伤人员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赔付,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确不能出勤者给予工伤假,附认可的医院证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酌情审批。

4.4.请假程序

4.4.1员工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3天(含3天)以上须副总审批。

4.4.2主管请假2天内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含3天)需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请假须到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报董事会批准。

4.4.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检查

5.1考勤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出勤的文员担任。

5.2检查内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

5.2.2查明是否有毁损、涂改、伪造、偷窃、自签工卡等现象。

5.2.3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单、外出放行条、差旅单对上一天工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

5.2.4各员工考勤、加班工时经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签后存查。

6.实施

6.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请假单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正规化管理,确保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考勤休假制度。

一、上下班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教师:上午8:20——12:00下午14:20——18:00)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考勤管理

1.学院教职工上、下午上班必须在指纹机上进行考勤(在翰院、艺步楼、贡院均可),特殊工种如保安、宿管员、超市服务员可由本部门单独进行考勤。

2.每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记录由人事处汇总统计,并进行公布。每月的考勤记录,作为教职工本月工资核算的依据。

3.因事无法按时进行考勤,应于当天书面说明情况并请本部门领导签字证明,交人事处备案。

4.凡在上班期间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专职教师和科以上干部须有书面请假条和各级领导审批签字),无故不按规定进行考勤的,一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5.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价和奖惩等切身利益,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自觉进行考勤。

三、迟到及外出

1.未经请假,考勤时间迟到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20元;迟到16分钟至30分钟的每次扣除50元;迟到31分钟以上的,按半天事假计扣工资。半天未上班的,按全天矿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2.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本部门领导批准即可。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院领导请假。

3.工作时间不假外出,2小时以内,按矿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按矿工1天处理。

4.参加读研学习的专职教师或行政干部,应在开学前书面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并附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并经主管院长同意后,交人事处备案。

5.在本院各处室实习的学生,如考研学习,应停止实习,并办理离校实习的手续。

四、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休息或治疗,应有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属急诊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并在上班后补交医疗证明。

2.员工因病休假超过两个月的,将扣除全部期末奖金。

五、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交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来学院上班的,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2.请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部门领导(处室领导)审批并经主管院长批准,报人事处备案。

3.事假期间,按本人的.日工资计算标准并按日扣除相应工资和

餐费。

4.凡属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绩效一律按实际天数扣除。

六、加班

因工作任务需要而必须加班的教职工,在每周星期四下午6:00以前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填写加班表),并报人事处审核签字。加班人员,加班工作前,须在办公室加班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七、其它假期

婚假、丧假各3天(不扣工资,只扣餐费),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

八、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7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旷工

1.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脱岗

1.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排班规定

1.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正常请假规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从20__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0

自我院考勤制度实施以来,根据有关考勤数据,现将我院上班时间和考勤要求再次做如下强调:

1、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2:30—5:00/5:30;

2、坐班制人员打卡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原则上需在上班规定时间之前打卡上岗,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分钟打卡,这15分钟不列入正常上班时间,算迟到但不扣钱;

(2)正常下班时间原则上需在下班规定时间之后打卡下班,非特殊情况不得早退。

3、此考勤数据将作为评选先进、各种奖项、年终考核评优的有力依据,学院原则上将在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的正常上班教职工中进行评选;

4、此考勤数据也将作为试用期教职工转正定级的考核指标之一,如果考勤记录不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迟转正或解聘处理;

5、本通知自20xx年9月20日起正式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对本院的`考勤与各种休假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勤

1、员工必须自己签到上班,不得代理签到。因工作需要,无法签到,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到。

2、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有发生,除绩效考核规定处理外,并按以下规定再处理。

(1)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5分钟(包括5分钟)者,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发一天基本工资,累计三次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

(2)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3、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需在第一时间报请科室主任或部门主任以上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以病、事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1)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10%的基本工资。

(2)每月旷工壹-两天,扣除当月20%-30%的基本工资。

(3)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

1、病假:需提交病情证明书,(必须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医保医院提供)。对于普通疾病(如感冒发烧、肠胃炎)须于上班后15分钟内与办公室联系申请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条及有关证明。病假四天以内者,先按医院规定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扣发相应的工资的40%(按天计算)。

工伤视具体情况(有无责任或自负责任程度),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2、事假:职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两天以上需经院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而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资待遇。也可先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

3、休假: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

3.2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壹年以上,省内人员(不含梅州市及其各县市)和外省人员可享受年休假。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放弃休假,可补助相应加班工资以外,其他情况一律安排休假。省内人员(不含梅州市)可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外省人员如路程超过500公里(以大埔为起点),可享受十天年休假,如路程不足500公里,则享受七天年休假。休假期间发基本工资,报销一次单程路费。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领导研究批准后正式休假。

4、婚、丧假

4.1婚假:员工结婚可连续休息一周,只享受基本工资。

4.2丧假:仅限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连续休息三天,旁系亲属可休息一天,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只享受基本工资。

5、产假:医院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聘用怀孕女职工。确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女职工,可享受四个月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70%。四个月产假满后不能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明确员工工作及休息时间、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在考勤机上打卡的制度,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所有员工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第三条:严禁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伪造及修改考勤记录,任何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员工每人次罚款20元,任何人伪造及修改考勤记录每次罚款20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条:考勤卡为公司计算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公司以打卡为依据进行考勤,任何员工未打卡或迟、早打卡均按第五条规定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并按第五条规定处罚。

第五条: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不含三十分钟)以内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不含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

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进行处罚并视时间长短及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早退:

下班时间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

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十五分钟不超过二小时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十五分钟者并视时间长短及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处罚。

第七条: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第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在没有得到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或代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公司商场防损员或现场临时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并经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批准才可离开岗位,否则给予视情况给予罚款20—50元。

第十条:未经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的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任何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店长或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并打卡,返回商场也须打卡、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十一条: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店长或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由店长或管理人员在考勤卡上签名并说明理由,否则按上述第四条处理。

第十二条: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起第次给予处罚10元,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十三条:对严格执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并全勤的员工(除管理人员外)每月奖励30元。

第十四条:以上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变动,员工执行修改变动的`的人事考勤制度。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3

1.认真落实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积极贯彻“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突出教师培训的自主选择性,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有效进行。

2.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学时制,实施每5年为一周期、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教师周期内每年参加自主选课培训时间不低于48学时,教师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90学时集中培训。

3.教师在浙江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网络平台的用户名为:姓名的开头字母斗身份证后六位,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

4.见习期教师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必须达到180学时,但不计入5年周期。见习期教师在见习期满后才可以在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平台登陆选课。

5.教师根据网络平台规定的时间,每学期进行一次网络自主选课,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指定项目培训。90学时的集中培训由学校统一规划。

6.教师自觉查询江干教育网培训通知,认真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作业和考核,整个培训结束后,在项目结束时间后三天内及时完成评价。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实行签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办公室。

二、办公室、财务科以考勤月报表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年终全勤奖,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奖;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奖,婚假、产假按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全勤奖,临聘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60日者,按自动解除劳资关系对待。

三、各科室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院长签字后,院长签字审批,护理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科室护士长签意见、总护士长签意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审批。一周以上须由医务科核实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出具证明,主管院长审批,院长申报,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批请假。

五、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六、因事请假的,累计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资按80%计发;15日以内绩效工资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当年累计事假在31-90日的,工资按60%计发;当年事假累计超过90日的,停发工资。

七、因病长期请假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实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工资按90%计发,无绩效工资,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工资按85%计发,院内专家会诊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按事假执行。

八、婚假、产假等按国家及本省规定执行。

九、劳动纪律及处罚规定

1、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一次,处罚50元,旷工一天,处罚10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按旷工处理。

2、凡工作时间与患者及职工吵架、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处罚当事人100元。影响恶劣的,从重处罚。

3、上班期间有干私活、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经查实后扣50元/次。严重影响工作的,从重处罚。

4、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或脱岗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处300-500元的罚款。

5、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穿拖鞋上岗,违者处罚50元。

6、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

7、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本制度由院办公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5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小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5-50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5%.

(3)年龄在44-49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4)年龄在40-43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0%.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