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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竞聘测评管理制度

岗位竞聘测评管理制度

岗位竞聘测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人才、启用人才,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全体员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岗位竞聘的范围是中层管理人员及全体在册职工,部分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测评(民主评议)的范围是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 岗位竞聘每3年一次,岗位测评每1到3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 岗位竞聘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聘者不论干部职工,可选择任意岗位,公平竞争,任人为贤。

2、科学排序,多次机会的原则,即根据岗位对人才要求的苛刻性、人力资源的稀缺程度、职务和薪酬的高低等因素,合理排列竞聘的先后顺序,参聘者可按竞聘批次多次报名,给员工更多的选择机会。

3、竞争性原则,同一岗位参聘人数原则上应大于定编人数,否则应推后竞聘。

4、择优录用原则,根据测评结果,按得分高低择优录用。

5、末位淘汰原则,不论得分多少,最后批次参聘的分数最低者不予聘用,岗位满员后落聘者不予聘用。

6、回避原则,评委和参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弃权回避。

第五条 参加中层干部岗位竞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能认真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在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并具有管好员工、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能力;能妥善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创新务实,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凡事以大局为重。

5、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 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行;无明显不良嗜好、廉洁奉公。

6、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或工作规划(演讲报告)完善有创意,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因工作责任受过撤职处分的。

7、能基本满足参聘岗位的竞岗要求(具体见竞聘实施细则)。

第六条 参加职工岗位竟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能认真学习、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3、工作认真、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能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服从公司和部门领导,能顺利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和上班时间的要求。

5、能基本满足参聘岗位的竞岗要求(具体见竞聘实施细则)。

第七条 竟聘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评委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副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担任,评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各部门的正副职参加本部门职工岗位的竞聘测评。

第八条 竟聘工作组负责整个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竟聘工作组设监票员2人、发票员1人、汇票记票员2人、分数汇算员2人,分别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担任。

第九条 现场打分时评委的权数分配如下:

1、聘用部门正职时,总经理和分管副总各5票,其他副总各2票。

2、聘用部门副职时,总经理3票,分管副总和部门正职各5票,其他副总各1票。

3、聘用职工时,分管副总和部门正职各5票,部门副职3票,其他评委各1票。

4、兼职班组长和兼职司机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在竞聘结束后协商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现场打分时,评委主要从参聘者以前的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团队精神、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仪容仪表、综合素质、专业技能、领导力或执行力以及现场演讲(提问)等方面对参聘人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各要素分配比重见竞聘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部分岗位需要进行理论考试的,由部门经理出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作为现场打分的一个参考。

第十二条 最终得分的计算:评委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权平均后加上或减去荣誉奖惩分即为参聘者最终得分,荣誉奖惩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1、近三年获得城建系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获得公司先进个人称号的每次加1-2分(具体标准在竞聘实施细则中明确)。

2、近三年给予撤职或待岗处分的,每次扣20分左右,降职或记过处分的扣10分左右,警告处分扣1-3分,做过书面检查的扣0-1分。

以上奖罚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提前统计公布,奖励后的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处罚后的总分低于0分的按0分计。

第十三条 竞聘结果按分数高低依次聘用,中层管理岗位低于80分者、职工岗位低于70分者不予聘任。

第十四条 参聘岗位按“正职--副职--职工”的次序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进行。

第十五条 竞聘实施步骤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竞岗要求和工资标准,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并填写《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或《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竞聘报名表》,有职称要求、资格证要求或其它技术要求的岗位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送交人力资源部。

参聘者必须按竞聘顺序填报,同一批次只能选一个岗位,先参加的岗位被聘用后不得参聘后面的岗位,参聘的正职岗位落聘后可参聘或补报下一批正职或副职岗位,副职落聘后可参聘或补报下一批副职或职工岗位,职工岗位可按竞聘顺序依次参聘。

全部岗位首轮竞聘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没有被聘任的人员,还可以第二轮报名竞聘空缺岗位,第二轮竞聘完毕仍有空缺的,公司为得分70分以上的落聘者(包括70分及70分以上末位被淘汰者)安排岗位,并与之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协议期满可参加下一次竞聘,落聘者不服从安排的,合同终止,空缺岗位由临时工补充。

2、资格审查:竞聘领导组根据填写的报名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聘人员和参聘岗位。不符合条件的由现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口头通知报名者重新选择岗位。

资格审查后要对中层干部和职工报名情况分别(分步)进行汇总,并将报名情况和竞聘时间进行公布。

3、竞聘面试的工作程序:

(1)主持人宣布竞聘开始。

(2)主持人介绍评委和工作人员。

(3)评委主任讲话(首次竞聘时)

(4)宣布当日参聘部门、参聘岗位职数、各岗位报名情况和竞聘纪律,对参聘者现场点名。

(5)介绍竞岗要求和职责:中层干部竞聘,由分管领导介绍;职工竞聘,由部门正职介绍。

(6)参聘人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简历、原岗位、竞聘的岗位和个人荣誉,竞聘中层干部的要对工作业绩和未来工作设想进行系统的阐述)。

(7)由评委对竟聘人进行随机提问,着重考察参聘人对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对竟聘岗位的认识。中层干部竞聘时,以分管领导提问为主;职工竞聘时,以本部门中层干部的提问为主。

(8)发票

(9)评委根据参聘者的个人阐述、回答问题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对参聘者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10)发票员收票,监票员验票,监票人宣布验票结果。

(11)监票人和记票员唱票记分。

(12)计算汇总分数(包括奖惩分的核增核减)。

(13)监票人宣布参聘人的总成绩。

(14)现场公布竞聘结果。

(15)主持人宣布竞聘结束。

4、竞聘工作全部结束后,与被聘用者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干部岗位工作测评制度,高层管理人员每3年测评一次,部门经理每年测评一次。

第十七条 岗位测评的内容与岗位竞聘基本相同,具体在岗位测评实施细则中予以确定。

第十八条 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测评,评委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评委由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部门经理进行测评,评委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担任,评委由其他副总经理、相关部门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

第十九条 岗位测评工作组与竞聘工作组相同。

第二十条 对总经理进行民主测评,董事长10票,副总经理每人3票,部门经理每人2票,职工代表每人1票;对副总经理进行民主测评,董事长和总经理各7票,分管的部门经理每人2票,职工代表每人1票;对部门经理进行岗位测评,总经理和分管副总每人5票,其他副总每人3票,相关部门代表每人2票,社会代表每人1票。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从基层民主投票选举,数量控制在全体职工人数的10%左右。

第二十二条 相关部门包括有业务联系和协作关系的部门,在进行部门经理岗位测评时由相关部门选派代表参与民主评议。

第二十三条 对窗口部门经理进行岗位测评时可邀请或筛选部分社会代表参与,数量控制在3-10人,具体办法在实施细则中确定。

第二十四条 现场测评按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的次序进行,部门经理的测评次序可随机抽取。

第二十五条 现场测评的议程参照岗位竞聘面试议程。

第二十六条 测评结果按得分高低划分为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干部,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测评不合格者,职务普降一级,企业高管被淘汰时应按照法定程序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岗位测评完毕,应根据测评结果对被测评者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性激励机制。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