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成本定额管理制度(通用3篇)

成本定额管理制度 篇1

一、工程项目成本

成本定额管理制度(通用3篇)

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二、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三、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工费采用平米包干形式:主体结构采用平米包干;装修工程采用分项工程平米包干,或扩大形式的平米包干(即平米劳务费+辅助材料费+工机具费+中小机械费,但原则是施工队负责部分不能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由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负责制订,技术室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进度进行具有明确量化指标的限定,工程室对施工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须在合同条款中量化,并直接与施工月结算挂钩),成本室汇总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负责劳务合同的书面制订、报批及解释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将相关条款复印发放各科室。合同的制定必须注意整体性,加强各队的横向比较,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技术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门有义务配合成本室累积平米用量数据,合同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杂工。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经理当天填写派工单、确认工作部位及内容、成本经理确认工作量、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工作部位及内容、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成本室。对于单项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极难估计的工程室可与成本室协商开工天。项目人员如有违反,按其所开工天的15%至30%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3、各施工队的施工安排应以劳务合同为依据,各有关部门应仔细研读合同约定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安排施工,坚决杜绝重复安排施工或交叉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出现重复现象,工程室必须按月向成本室书面说明从何队扣除,并有被扣队现场负责人签字。如果项目人员无故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复用工,由成本室按项目损失费用的15%至30%酌情从当事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并报项目经理审批,情节严重的项目内通报批评。

4、每月25日前相关部门把施工队当月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报送成本室,各科室报送的资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技术室由总工签字、工程室由工程经理签字)整个核算过程坚决杜绝施工队参与,严禁让施工队自己报送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各种资料须填写清楚、认真,施工部位要求写清层数和轴线部位。项目人员如有违反,视情况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50至200元。逾期未报者,施工队当月完成工作量作废,项目不再予以结算。

5、对于合同范围外的设计修改或变更洽商部分,须以有甲方、监理、设计院及项目技术人员签字的修改单或洽商单为准,凡签字不全的一律不予结算,技术交底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6、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材料主任、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分项考核,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四、机械费成本支出控制:

1、对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使用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对设备进行考察,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进场设备的使用可靠性。

2、中小型机械设备应注重结合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以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尽量做到不停机不闲置。

3、机械设备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赁费用支出。

成本定额管理制度 篇2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1、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财务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成本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税金: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保险费:参加投保的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

6、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7、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8、住屋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费率缴交。

9、劳动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及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10、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按发电量和当地规定的费率缴交的费用。

11、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2、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3、土地使用费: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14、物料消耗:生产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检修用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技术革新用料;车间通风、照明及消防、卫生用料;生产及管理运输车辆耗用的燃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维修用料。

15、修理费: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及生产、管理用器具、非机动车辆的修理费。

16、办公费:生产及各管理部门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清洁卫生用品、报刊杂志及电信电话费用。

17、水电费:生产及管理部门和公共场所的水电费用。

18、差旅费: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及住勤补贴和误餐费;职工探亲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差旅费补贴应按当地财政规定标准。

19、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及管理部门用的家器具、办公桌椅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等。

20、劳动保护费: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值班被褥。

21、运输费用:生产及管理部门发生的物品搬运费;租用汽车、吊车租赁费;运输用机动车辆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年检费、交管费及委托外单位的小修、保养等。

22、租赁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从外单位临时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除汽车)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23、业务招待费:根据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的费用。

24、其他费用: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如:咨询费、诉讼费、民兵训练、警卫消防、绿化环境卫生、会议费、团体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党团活动费、试验检验费等。

四、合理划分生产成本、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界限

为规范管理,使单位与单位之间有可比性,下列各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1、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直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费、值班被褥。

3、直接为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4、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的修理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费。

6、因生产需要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7、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

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其余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严格划分开支界限,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设备技术改造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罚没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联合办学等费用。

5、国家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如简易人身保险。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各种费用。

六、成本计划的编制

1、编制成本计划必需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等为依据,在单位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需通力协作,保证成本计划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成本计划除列示数字外,还应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是:对预计完成情况的分析,保证完成计划主要措施方案,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七、成本计划的控制

各单位接到公司下达的正式成本计划后,应将其费用按其性质分解落实到归口管理部门或个人,由其负责控制。各部门应抓好成本费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电话费、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

成本中的可控费用与非可控费用不可互相挪用,可控费用各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八、成本分析与考核

1、成本的分析应按年度和季度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对成本升降原因作详细说明,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2、对不按成本开支范围,将福利性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计入成本,以及对突破计划不分析、不追加计划的盲目开支或虚列成本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扣减该单位的工资。

九、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单位。

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参照执行。

成本定额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通过建立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责任成本控制体系和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规范集团的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河南伟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集团下辖的各城市公司;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适用于伟业集团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合作开发项目可参考执行)。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项目可研阶段

(一)根据城市公司或储备中心提供的土地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由营销中心确定拟(或已)取得地块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且通过评审、审批。

(二)根据营销中心确定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负责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含产品系列、档次(建筑、景观)】并提供《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集团储备中心或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周边市政配套及报批报建费用情况、提供可供参考的周边地块地勘、文勘信息及目标宗地现场情况资料,成本部负责提供主要材料价格及当地建安造价信息等;

(三)根据项目定位、《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周边市政配套、当地各种费用情况及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及建安造价信息等,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进行审核

(四)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根据集团领导的审核意见,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对《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进行修订;

(五)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作为项目投资论证资料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评审,集团总裁审批;若不能满足拿地要求,由集团总裁给定一个成本限值,有关各方按此限值去重新规划和测算。

(六)若成功获取目标宗地,《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将作为项目后续阶段目标成本设定的基本依据;否则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存档。

(七)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成员一起研讨,最后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总裁签发执行。

(八)根据《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完成《方案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作为《方案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第五条 方案设计阶段

(一)方案设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组织,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和《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并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及集团相关业务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批准;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和《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

(二)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为《项目开发任务书》论证文件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听证,集团总裁审批;若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超可研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三)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日内,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协调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开会讨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要求及成本控制的初步建议,最后由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依据,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和施工图纸,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

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各分项(执行版)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审批。

(三)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若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超方案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经集团总裁签批。

第七条 工程实施阶段

(一)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

1、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编制完成后30日内,由成本部项目对接人负责对《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分解,形成《项目目标成本分解》;

2、《项目目标成本分解》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执行,作为项目目标成本责任控制的参考依据;

(二)动态成本跟踪

1、动态成本的跟踪由《合同台账》、《合同变更台账》、《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实现。

2、根据签订的各类分包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台账》项目的分类明细,合同金额应为合同价款的真实值,如签订合同为暂定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真实的合同价款后,填入合同金额表内。

3、《合同变更台账》的项目,按照《合同台账》的分类明细进行划分,同《合同台账》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4、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差调整等内容)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及确认后7日内,由成本人员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5、每月5日前,由项目成本对接负责人对本项目上个月未发生合同金额进行清理、预估,对己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费用变动情况进行确认、汇总,完成《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

6、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由成本部对接人负责根据《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编制完成上一季度的《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提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7、《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由集团成本部统一指定模板。

(三)目标成本的超支处理与调整

1、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项、预测条件发生改变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费项即将发生或很可能发生超出目标成本时,成本部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成本费项超支预警表》,向城市公司总经理发出预警,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超支额度的审批:

(1)在不需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前提下,通过调剂项目成本的费项指标得以平衡。

(2)必须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由城市公司负责经办,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时,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对超预设目标成本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报告,与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调整申请一同上报集团,总成本追加5%以下的,集团总裁审批;总成本追加5%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2、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的调整条件及范围:

(1)项目开发计划调整(例如:产品形式有调整、分期开发有调整等);

(2)项目本身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土地面积增减、合作方式改变、规划定位改变、建筑面积的增减等】;

(3)重大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

第八条 工程结算

(一)分包工程(含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

(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

(三)对项目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10%或结算价减合同价不小于10万元的,应报集团分管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 项目决算

(一)在项目达到清盘条件后,由成本部负责提供开发建安成本数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销费用由城市公司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二)城市公司财务部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项目成本总结与分析》,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起草与修订,由各职能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