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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1

日常岗位职责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

1、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2、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办公室进行合理安排;

3、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安员在岗期间不得串岗或长时间离开指定岗位;

6、夜间执勤的保安员严禁睡觉,疏忽职守;

7、保安员应负责门卫室卫生及指定公共区域卫生清理工作;

8、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定

1、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其证件、受访部门及事由;

2、对已同意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要做好登记;

3、受访人为公司领导时应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行。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其他职责

保安员有义务检查巡视下班后公司办公楼、主厂房的门窗是否关好,及时关闭未关门窗;其中,煤库、渣库卷帘门在供热季期间为24小时打开状态,非供热季期间为生产车间人员下班后关闭。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

青岛兆源供热办公室

20xx年1月17日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2

为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工作效率,责、权、利明确,公司针对保安岗位上班时间的特殊性特制定本流程。

一、 工作要求

1、 保安岗位实行“三班倒”24小时制,每班1人,每班提前十分钟打卡接班,检查上一班值班情况,做好交接记录。

2、 班次排列:白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次日7:00

3、 交待手续:交接班时,要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检查岗位卫生,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注明。

4、 上班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着装,衣帽穿戴整齐。

5、 上班时间注意个人形象、服务态度,为客户、员工提供高质量服务。

6、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对不能出现脱岗、串岗、睡岗等做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况。

7、 所有班次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 二、 工作内容

1.人员、车辆的进出管理

1.1对不按规定穿工衣或衣冠不整者给予警告或拒绝进入。

1.2检查物品的出入情况。凡进出物品必须凭授权人员开具的《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

1.3安排入厂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包括电动车和摩托车)。

1.4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被访者允许接见后,方可登记进入。

1.5来访人员应佩戴来访证进入厂区。离厂时应交还来访证方可离开。

1.6政府部门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来访人员一律经行政部或财务部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

1.7亲友来访不得进入厂区,应电话通知其行政部门,下班后在厂外接见等候的亲友。

1.8非公司员工不得进入大门半步,不得在厂门外大声喧哗。

1.9来访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被访者允许接见后,检查车箱后登记进入。

1.10保安人员应检查车箱内是否有危险品或禁入厂区物品。

1.11夜班负责办公楼及车间大门开关的管理(注:22:00以后必须关办公楼门)。

1.12除上下班,其他时间一率关闭厂门,员工出入必须给出合的理解释方可进出。

2.信件及物品的进出管理

2.1快递公司、物流公司派送至我司的信件、包裹应由收件人签收,周末休息或请假的,可由保安代签收,并检查信件、包裹是否有拆封现象,如发现已被拆封,应及时查看是否有物品遗漏并尽快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2保安将收到的快件、包裹在邮件收发本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收件人、快件号码。收件人办理签领手续方可取走快件。

2.3如有采购进货或仓库退货等情况,要及时通知采购或仓库至保安室签收。

2.4公司出货必须持有授权人员签字的物品放行条或出货单,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3、交接班记录

3.1对当班发现的问题应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注明并予以说明。

3.2交接班时双方应签字确认。

4.应急管理

4.1凡在公司范围内及大门门口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或发生火情、盗窃、打架斗殴、罢工、聚众闹事、水灾、恶劣天气等情况,根据《安全应急处理措施》启动应急程序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程序要求履行职责。

5.巡逻管理

5.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至少巡查2-3次。巡查要求:

5.1.1熟知本公司平面结构和营业结构、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位置、情况,随时加以巡视检查。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观察力,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如:易燃物堆放、门窗未关好、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要记录清楚、准确,并及时找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5.1.2要熟知本公司各部位灭火器材、消火栓的位置,如有变动,查明情况,及时报告,对安全通道要坚守岗位、随时检查。

5.1.3在非开放区域巡视时,如遇陌生人要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不能随意放行,立即上报领导,对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非开放区。

5.1.4维护公司内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做好四防、四勤、三不、一及时,即:防火、防盗、防爆、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四勤”即:勤查、勤问、勤走、勤看;“三不”即:不推、不拖、不扯皮;“一及时”即:及时处理。

5.1.5在巡视中,注意发现、制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客人进入公司内,如已进入公司的,要严格控制其行动,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5.2夜班人员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要不定时巡视四周,检查内容:办公楼楼门、窗、灯、饮水机、空调、灯电源、电脑等是否关闭电源。

5.3接班后与交接人员一起巡视各办公区域一周后,将工作情况交待清楚并签字打卡后方可下班离岗。

5.4夜班00:30放狗,每隔一小时巡逻厂区一周,天亮关狗入笼,清理狗的垃圾。 6. 电话接听及使用

6.1接听电话:铃声响三声之内接起,问好并报单位名称和自己的姓名(您好,保安室)。

6.2电话机旁边要准备好纸、笔进行记录,确认记录下的时间、地点、对象、事件等准确无误。

6.3当接到员工报警电话(火警或盗警或其它突发事件),应迅速按照公司应急程序规定处理,及时通报有关人员,不得有任何延误。

6.4严格监管好电话,不得拨打私人电话,通过电话清单如查出私人电话记录,则费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予以处罚。

7.消防职责

7.1值勤保安必须每天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发现失效过期、不合格、损坏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灯、消防栓等必须报告记录。

7.2公司发生火警,保安员应第一时间投入灭火、抢救财产。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3

一、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使保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保安人员和相关公司员工

三、主要职责分工

1、行政部经理主要负责保安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保安队长主要负责整体把控公司安全工作,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

3、保安员主要负责园区相关保安工作的执行,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服从保安队长和行政经理的管理、领导。

四、保安人员职责

(1)保安人员上班时应穿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态度和蔼,认真负责,为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得穿拖鞋上班,保持通信畅通。

(2)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每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擅离职守、聊天看报,不准干私活,不准喝酒、吸烟,严禁刁难人、打骂人、粗暴无礼、侮辱人格的行为。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临时有事离开岗位必须经过保安负责人同意并有人代班;若要请假,需提前通知保安队长,协调其他保安人员替班。

(4)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值班,轮流用餐。

(5)工作时要做到为文明用语,使用“您好、请稍等、慢走”等礼貌文明用语。

(6)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值班室、保安亭干净、整齐无灰尘。

(7)严格检验、核查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禁止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入园区,严防客户物资流失。

(8)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保安人员每天上班应查看各个4s店门口通道和停车场门口前是否顺畅,若发现有乱停乱放的车辆则进行劝导其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

(9)上班时间管理好公司车位,如无特殊情况,不准许外单位车辆停放在本公司车位,办公楼门前禁止停车。

(10)车辆出停车场时,应核对所写车牌号和实际车辆的车牌号是否一致,否则不予以放行。

(11)密切注意闭路监控屏幕,发现可疑情况定点跟踪录像,并通知保安管理人员,杜绝偷盗情况发生。

(12)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牢记所在派出所的电话和报警电话。

(13)夜班不定时巡查各楼层水、电源开关以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停车收费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

(2)每天收到的各个4s店和维修厂的停车票应分类,并用订书机订好。

(3)详细记录《异常开闸表》、《保安值班记录表》、《维修车记录表》以及《保安停车费统计表》。

(4)保安人员应严格认真收取停车票,严禁私自将停车票贩卖给其他人员,若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则予以开除。

(5)周一至周六收到的停车费,早班的保安人员应在当天换班前(即16:00前)将停车费交到财务处。不得因停车费多少而不当天上缴。(备注:若遇节假日,则延后缴纳停车费)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核实收到的现金与《保安停车费统计表》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通知保安队长,并做详细的记录。

六、突发事件处理

(1)遇火灾、水灾等灾害应及时救护,并及时汇报。

(2)遇偷盗等危害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行动予以制止,应保护好现场,并拨打电话报警,向保安队长报告情况,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件经过记录在保安记事本。

(3)遇外来事件,主动劝导,并及时汇报。

七、交接班管理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记录,检查所需要的交接设备、器材。

(3)所交接物品或事项应在当面时清点、检查,交代清楚,并详细记录在保安记事本。

八、保安周会规定

(1)时间、地点:每周二下午16:00在保安室召开

(2)人员:全体保安人员

(3)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一周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同时宣贯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九、奖惩规定

1、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30元,超过1小时的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改正,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 50元。

(4)执勤时睡觉的每次扣50元。

(5)上班执勤期间饮酒的,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50元;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元。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元。

(7)主通道不能乱停乱放车辆,若出现此情况,则当班人员罚款10元/车。

2、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不按规定着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三次40元以此类推。

(2)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元。

(3)执勤巡检时,着装不整,行为懒散,发现一次扣10元。

(4)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6)保安人员表现良好者,可酌情给以一定的奖励。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8日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4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公司保密工作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5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我公司的客户满意度,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接轨,特制定本制度。

1. 所有装车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特别是成品保管的工作安排。

2. 装车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上午8:00之前上班打卡,然后自觉打扫所属卫生区域。

3. 所有装车员工无特殊情况每天必须出席成品保管主持的晨会,晨会的内容主要是解决以前存在或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

4. 所有装车员工对公司员工在成品库损坏成品有绝对的监督权,如发现公司员工有损坏成品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报告成品保管,并按公司制度进行严惩。严禁不合格的成品装车,在装车时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应及时报告当班成品保管以便及时调换(外来司机或客户损坏的成品除外)。

5.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装运输计划部安排的车辆。

6. 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外来司机,严禁向外来司机(客户)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礼品。

7. 注意语言表达方式,应配合(外来)司机将车辆停到指定位置。所有装车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外来司机发生争吵,特殊情况有主管领导协调。

8. 严禁野蛮装卸,确保成品质量。对故意摔、扔、踩等行为者,已经发现,立即严惩!

9. 提高服务质量,必须主动与外来车辆刹车。如(外来)司机不要求装车员工刹车,至少应有一名装车员工在车上负责监督,并声明踩坏成品公司不予赔偿。

10. 因吃午饭没装完的车辆,装车员工必须在中午12:00准时开始装车。撞车速度每小时不得低于1110件。

11. 所有装车员工必须配合成品保管合理安排库位,以减少成品的摆放混乱问题。

12. 所有装车员工在下班时必须打下班卡。

13. 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创新装车技术。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后的装车员工,根据成效进行奖励,具体数额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4. 装车员工如有违反此制度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具体数额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执行.

15. 原制度自动废止,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6

1、 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 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 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 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 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 监督考核

5.1 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 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 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7

一、保密人员选定

凡在要害部位或岗位从事机要、保密、文书、印刷、档案、通信、计算机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保密观念强。选用人员必须严把政审关,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并在上岗前进行业务培训、保密教育,知悉国家保密法规和规章。

二、严格密级界定

严格按照业务分工控制各项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和外单位的来文、资料,凡标有接触范围的应严格遵照执行。如需扩大范围必须征得发文单位的同意。

三、文件保密

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有关工作人员都要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内容。

四、会议保密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㈠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须经主管会议的领导批准,并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事项。

㈡会议场所须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㈢要按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凡规定不准记录、不准录音、不准采访的会议,应事前告知与会人员。

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要统一管理,严格办理登记、分发和清退手续。翻印上级机关秘密文件、资料需请

示发文机关,经同意后按制度拟定的份数翻印;会议结束后,要把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

五、对外宣传保密

在对外宣传报道和出版工作中,应遵守《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机关内应建立健全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资料以及录音、录像制品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应先报机关保密办进行审查,对保密界限不清的问题应主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六、通信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机关内使用计算机、计算机信息互联网,必须严格遵守《青岛市供销社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暂行)》。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计算机上传输和存储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固定、移动通信设备中谈及国家秘密。凡使用计算机存储、传输、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应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防止电磁辐射泄密;严格秘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纸张)的管理,严格人员的审查。

七、各级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带回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一律登记造册后送办公室保管,工作需要时办理借阅手续。

八、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退休,应将自己保管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机要文书部门保管,不得私自保存或复印。确实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九、保密教育和检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各位领导要把保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环节抓紧抓好,提高政治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保密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要特别注意做好新任领导、新进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篇8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