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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管理制度(精选3篇)

扣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扣分管理制度(精选3篇)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实际,制定本评分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州从事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实行施工过程巡查扣分,每年年终对企业汇总得分,计算最终扣分率,并依据最终扣分率给予相应奖惩。

第二章 巡检工程施工现场评分标准

第三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建造师未持b证扣4分,安全员未持上岗证和c证每1人1分,所有证件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共计5分,扣完为止)。

第四条 基坑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共计5分)。

第五条 文明施工(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做四周围档,未实行封闭管理,扣5分;

2、大门口处未挂五牌一图,扣5分;

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4、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栓,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扣5分;

5、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备案兼作住宿的,扣10分。

第六条 施工用电(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不规范自制配电箱或配电箱无闸刀,扣3分;

2、未落实“三相五线”,扣5分;

3、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扣3分;

4、架线不规范,乱接乱搭,扣3分;

5、大型机械外壳未做保护接零,扣3分;

6、现场电工无证上岗,扣5分。

第七条 “三宝四口”(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扣10分;

2、正在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扣3分;

3、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窗洞口、坑井未设安全防护,扣4分;

4、阳台、楼板、屋顶未设防护,扣3分;

5、通道口顶棚及临时施工棚顶未设置双层防砸棚,扣2分。

第八条 物料提机及塔吊(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明令淘汰物料提机,扣15分;

2、物料提升机及塔吊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的,扣5分;

3、委托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扣5分;

4、安装无验收手续,拆卸无方案审批,扣5分;

5、连墙杆位置连接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楼层卸料平台未做定型门,扣20分;

7、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扣2分;

8、塔吊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扣5分;

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扣5分。

第九条 施工脚手架(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使用竹脚手架且搭设不规范,未搭设全封闭双排钢管脚手架,扣20分;

2、没有方案或方案没有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扣5分;

3、立网不从首层挂设、平网挂设不规范,扣3分;

4、立杆基础不平、不宽,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3分;

5、搭设高度未超出施工作业层1.8米,扣3分;

6、未按规定设置内顶外拉并有钢管预埋,脚手架与物料提升机及卸料平台连接,扣3分;

7、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扣3分;

8、高层悬挑及分层不按规范要求分层,扣5分。

第十条 贯彻国家、省、州精神(共计5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扣5分;

2、施工现场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但落实不具体,扣3分。

第十一条 扣分加权

1、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1.2倍计算;

2、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或者不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2倍计算。

第三章 扣分率与最终扣分率

第十二条 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在州内被巡检工程的`平均扣分。

第十三条 扣分率计算公式。

a=(a1+a2+…as)/s*100%

a—扣分率

a1 a2…as- 每次检查的扣分

s- 年内共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 最终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的扣分率经奖励分计算后的最终扣分。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予以奖励分

1、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州级样板工地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1分;

2、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州级样板工地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2分;

3、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2分;

4、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5分。

第十六条 最终扣分率计算公式。

b=a+p%

b—最终扣分率

a- 扣分率

p- 累计奖励分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低于10%(即b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12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视情节给予企业经济处罚,上报省住建厅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县、自治县、市住建局,都匀开发区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我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当年度最终扣分率不累加记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扣分管理制度 篇2

(一)请假制度:在校期间生病由本人向老师请假,在家期间由家长打电话向老师请假。不请假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二)任何同学不能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逃学。一人迟到1次扣小组1分,一人早退1次扣小组1分,逃学一次扣小组10分,并且该小组本周不能评为优秀小组。

(三)中午期间任何同学不能在学校逗留。发现一次每人扣小组1分。

(四)下午放学后4点5分之前所有同学必须离开教室,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干值日的同学必须在4点10之前干完并离开教室,发现一次扣该小组2分

(五)红领巾每天必须都戴,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星期一、二、三必须穿校服,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六)尊重老师,对老师有礼貌,不尊重老师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0分,并且该小组本月不能评为优秀小组。

(七)有不文明行为被学校摄像头拍到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5分。

(八)中午放学站队期间说话打闹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学习方面:(负责人:寇脉)

(1)每个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上交作业,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分。

(2)每个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家庭作业,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分。

(3)上交作业和家庭作业潦草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卫生方面:(负责人:初静蕾)

(1)值日生必须按规定干好值日,发现不干值日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分,(2)发现干值日迟到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3)发现在卫生区打闹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3分。

(4)眼保健操不认真做的被卫生委员点名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5)课间操,升旗仪式去晚的同学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由齐康桥报告初静蕾)

纪律方面:(负责人:孙龙庆)

(1)老师上课期间被老师点名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2)早读、练字期间相互打闹的,离开座位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分。

(3)在学校有打架行为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0分。并且该小组本月不能评为优秀小组。

(4)课间在走廊上追逐打闹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扣分管理制度 篇3

1、礼节礼貌、仪容仪表未达到要求者----2分

2、在营业场所讲粗话、脏话、哼小调及大声喧哗或争吵者---2分

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便乱放物品者---2分

4、在酒店吸烟、吃零食、嚼口香糖者----5分

5、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及报刊等----2分

6、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窜岗者----3分

7、擅自接、打私人电话者---3分

8、上班、参加培训、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者----3分

9、上下班未准时签到、签离或代签名、乱签、漏签者----2分

10、未经同意擅自调换班次、调换休假者---10分

11、房态核对不准确交班不认真者----2分

12、借物品未及时归还、且未签字确认者----2分

13、私自将本部门的物品借给其他部门者----5分

14、使用客用设施、物品者(如客用卫生间、牙刷)-----5分

15、不爱护酒店财产,浪费物品、水电资源者-----3分

16、卫生报表填写不及时、不准确者-----1分

17、不服从上司安排而无正当理由者-----5分

18、客留物品未上报、未上交占为己有者-10分

19、离开房间未及时将房门关闭者--1分

20、服务员离开住客房未关门者-----3分

21、当班时物品或布草出现异常而不查找原因者-----2分

22、把客人资料放在明显处(工作车上层、工作台面)-----2分

23、白天查退房未开窗、断电者-----1分

24、将工作钥匙带离酒店(含用餐)、私自套配者-----5~10分

25、工作未完成、未交接班者-----5分

26、由于工作夫误造成客人投诉属实者5~10分27、少补或多补布草而未交接班者----5分

28、外宿房未在中午12:00前报房务中心者----5分

29、房间异味重,在清扫时未开窗通风者----2分

30、进行铺床操作前,未先拉床、撤床者----2分

31、清理房间时未先撤出脏布草进行其它操作者-----3分

以上扣分制度不与酒店及部门规章制度相冲突。扣分制度与楼层卫生考核相加(每天平均分),每月进行统计一次,处罚标准如下:

1、15分以下奖励30元;

2、16~25分不奖不罚;

3、26分以上则每分罚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