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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奖惩制度(精选18篇)

工作奖惩制度 篇1

1、应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若不相符,一次处罚10元。

工作奖惩制度(精选18篇)

2、若保管不善造成物资失窃、损坏的,按价赔偿。

3、每月底未清查盘存的,未上报《物资盘存表》的,一次处罚10元。

4、仓库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对盘盈、盘亏、积压物品,接近过期的物品、报废的物资材料没有及时反馈,又无情况说明的,造成损失一次处罚2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6、若玩忽职守,对进出库物资验收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出,除追回损失外,另处罚50元,并视情节处理直至辞退。

工作奖惩制度 篇2

一、依照《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在《细则》奖励的基础上,学校追加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反映本校教育发展的消息通讯图片和报告文学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我校的教职工。

(三)、兑奖标准

县级:在《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追加5元。

州级:在《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2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10元。

省级:在《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4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20元。

国家级:在《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8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40元。

(四)、奖励

凡符合《龙山县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中奖励条件的,除享受《细则》中所列奖励外,学校奖励1000元。

(五)、说明

1、凡发表(播放)的作品,当年12月31日前,凭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办公室登记。没有按时登记的不予兑奖。

2、多人共同采写的作品,与校外人员合作的,对本校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同属本校人员合作采写的作品,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同一片文章在各级媒体发表,仅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兑奖。

4、20xx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作品均按本制度执行。

二、学校宣传工作

1、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规定,定期办好学校宣传黑板报。没有按时完成的,追究负责人责任,扣币20元。还必须继续完成。

2、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规定,定期办好班级黑板报。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分年级实行奖励。九年级奖第一名10元;八年级奖第一名10元;七年级奖第一名10元,奖第二名6元。没有按时完成的,追究负责人责任,扣币20元。还必须继续完成。

3、学校本年度在县级以上报刊、网站上必须发表10篇以上的作品。否则学校办公室必须完成6篇以上作品发表。如没完成任务,每篇扣办公室工作人员津贴20元。

工作奖惩制度 篇3

为促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初步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优秀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类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并获等级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在校内评优课中被评为优秀课的教师加5分,并奖励30元。

2、出承担全镇教研课的教师发证书,并奖励30元。

3、县级以上优秀课和基本功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30元并有相应的加分。

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类

1、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直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等级奖,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三、课题研究类

承担县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且获得各级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级奖,对课题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自主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5分,课题组奖励200元。

2、子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3分,奖励课题组100元。

四、论文获奖、发表类

1、论文(含案例、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学科单项性竞赛)获奖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2、论文发表类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国家级、省、州、县级报刊上发表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3、未发表的论文但在各种教研活动中获奖的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凭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申报,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后由学校负责按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工作奖惩制度 篇4

经过校领导讨论及教代会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各类考中,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全校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国家标准。

二、对普通话测试合格教师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其测试费用学校予以报销。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

三、普通话未达国标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同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进,考核不能评优秀。

四、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创文明组室条件之一。

五、“上课坚持用普通话”,作为教研组、备课组评估考核条例中“工作态度”之一。

六、在对教师的年终考核中,把“在校园中坚持讲普通话,并正确书写规范汉字”作为教师业务知识考核的一个方面。

七、在学生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等“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班委重视、同学自觉的班级”可加1-3分,“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减5分。

八、全校学生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同各种评优相挂钩。

工作奖惩制度 篇5

为使学校餐厅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保障供应师生价廉、足量、可口、卫生、安全主副食的同时,使餐厅管理上档升级,打造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品牌,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服务态度

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且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各个服务环节,让师生切实感受到方方面面的良好服务;态度即服务思想的外在折射,对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专职监管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均应虚心接收,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否则,将对餐厅在批评教育同时给以罚款500元。

二、原材料采购

主副食原材料采购不仅直接影响餐厅的服务质量,同时会直接威胁师生的生命安全,若餐厅不按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操作,一经发现,

首先,查封或没收其所有伪劣、变质、过期的原材料;

其二,根据其销售情况没收非法所得;

其三,予以惩罚性罚款20xx元;

其四,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合餐厅各个环节,即“人员、采购、加工、销售、贮存、留样、消毒、监管”八个环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1、不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2、不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脏、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戒指。

3、随地吐痰,在操作间和售饭间吸烟。

4、去厕所不更换衣服,操作前不洗手。

5、餐厅操作间、储藏间、更衣间、卫生间的卫生脏、乱、差,门窗、玻璃、门帘不洁,餐厅楼道、洗碗池、门口、售饭窗口未打扫干净者,餐厅地面、餐桌饭后未及时清扫干净。

6、食堂垃圾处理不及时、垃圾桶不净。

7、没有防鼠、防蝇、防虫、防盗等设备。

8、餐具不清洁,不按要求消毒或留下赃物痕迹(有积水)。

9、不按规定要求,购进、加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食品和没有保质期的原料、食品。

10、米、面、油、肉、调料不按指定要求购进,没有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其他应索证件的复印件。

11.操作环节不规范、摘菜、洗菜、切菜秩序混乱。

12、切菜生疏不分,没有专门工具,存放混乱,冰箱使用不规范,生熟不分。

13、剩余食品、菜、肉类及半成品无明显标志不及时加盖。

14、夏季留存销售过夜食品,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15、对学生销售饮用水、饮料和各种酒类。

16、课间给学生打饭或进入操作间打饭,不按规定时间开饭,饭菜供应量不够,致使100人以上不能正常就餐。

17、食堂人员中有无证(健康证、体检证)上岗者。

18、销售的饭菜质次、价高、量小,不按双方约定操作,引起学生强烈不满。

19、节假日留校师生伙食的供应不到位。

20、熟食加工完毕后,不加盖保存

21、在备餐间内进行食物加工

22、生、熟食混放,熟食放在加工间

23、液化气瓶随意摆在操作间、备餐间内。

24、购进、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产生食物中毒隐患。

25、接受上级检查发现较多问题或检查不合格,影响学校声誉。

26、食堂未保持通风,未及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害的。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有下列隐患之一者,酌情处罚(1000元-5000元):

1)、食堂各个入口管理不严,使他人趁机进入成为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2)、各种电器、液化气、柴油灶、供气锅炉、煤火、食用油(炒菜)及各种机械设备等,由于不按规程操作产生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的,除全部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并酌情处罚。

3)由于综合餐厅内部管理产生的各种矛盾,不能积极排查和有效解决,给餐厅各操作环节带来安全隐患。

五、综合餐厅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一致取得上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师生及家长的好评,学校酌情予以适当奖励。

以鼓励其服务和管理跨上新的平台,创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工作奖惩制度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作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条件:

1、关心政治,勤奋工作、学习,关心学校,热爱班级,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班级)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献身于教育事业,在师生中、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者。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竞赛,成绩优良者。

5、其它单项、或特长突出者。

二、奖励内容:

1、学年末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学年组长、先进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教学实绩和师德师风优胜教师。

3、学期末的优秀规范班的班主任奖(先进班和文明班)。

4、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各类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领导、教师。

5、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领导、教师。

三、奖励形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场。

3、颁发奖状,奖品,资金。

4、授予各项光荣称号。

5、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四、处分内容:

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课的。

6、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7、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在各级各类考试中玩忽职守、违规作弊的。

9、其它应当给于处分的。

五、处分形式: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降职。

6、撤职。

7开除留用察看。

8、开除。

以上处分报请上级部门,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制裁。

工作奖惩制度 篇7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激励和引导机关人员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进取,现参照《公务员法》和我市有关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模范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秉公执法,努力做好行政执法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质、思想修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能:是指行政执法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及组织管理才能。

勤:是指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

绩:是指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

第六条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机关工作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年终考核或单项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的;

(二)在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文化事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四)按其他规定应当给予表彰的。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是指对群众反映较大或有一定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机关工作人员及时提醒、警戒和限期改正的制度。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诫勉: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集体决定出现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内部闹不团结的;

(三)工作作风不实,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较大的;

(五)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影响干部形象的;

(六)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和称职票合计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健康原因除外);

(八)组织认为需要诫勉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的诫勉由局纪检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等,对照第八条之规定,提出诫勉对象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审定。

第十条诫勉对象确定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找被诫勉干部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并由专人作好记录。

第十一条被诫勉人员在诫勉谈话后的15天内,要在深刻反省、认真剖析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报办公室、纪检组和分管领导;诫勉期满,要写出整改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诫勉期限一般为半年。诫勉期间被诫勉人员没有改正存在问题或出现新问题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工作奖惩制度 篇8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保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总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主任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x、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x、做操的纪律。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工作奖惩制度 篇9

安泰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原出处所有。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工作奖惩制度 篇10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乘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交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xx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工作奖惩制度 篇11

学习工作过程中,经常需要奖惩,班主任,制度,中学相关文章,写作出一篇精采的奖惩,班主任,制度,中学文章会让您的工作能力得到赞赏,一起赏析以下的这篇DC中学班主任工作奖惩制度文章吧,从中我们能得到启示。

为了加强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学生的操行,提高德育教育水平,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现将原制定《班主任工作奖惩制度》修改补充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的奖励:

全期班主任工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次。在学期的值周总结中,班级被处罚6次以上(普通班10次以上),则学期班主任工作被评为不合格;4-6次(普通班8-10次)被评为基本合格;2-4次(普通班6-8次)被评为合格;2次及以下(普通班5次及以下)优秀。

1.每学年度学校评选、奖励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的评定内容包括学期班主任工作评定、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评定、班会课评定、班会备课评定、学年班主任工作论文或德育论文评定等内容。学校将给予优秀班主奖励。

2.在评聘职称中,班主任享受高于非班主任教师的`加分,近三年中获学校优秀班主任奖励的提高加分幅度。

3.在大学联考、会考质量奖中,提高对班主任的奖励。

4.班主任津贴:每月结算一次,依班级学期交费注册学生计算,每生每月2.60元(普通班每生每月3.90元);住校生每生每月1.30元;电话费月均20.00元。班级常规管理补助每天3.90元。

5.每周文明寝室、值周评选的优秀班级、每月的优秀黑板报、在学校或上级举办的活动中获奖,每次奖班主任班津10.00元。

二、班主任工作处罚:

1.两操:班级学生不出早操和课间操,则扣罚班主任津贴每生次2.00元。做操不合格,班级被留下整顿的则扣罚班主任津贴每次10.00元。

2.班主任到场:升旗、早读(晨训)、课间操、周日晚自习、临时突击任务,班主任迟到一次扣班津3.00元,旷一次扣班津50.00元,并按学校纪律处理。班级学生纪律差扣班津5.00元。

3.周会课:不按政教处要求上班会课的一次扣班津10.00元。

4.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较大违纪事件(吸烟、不尊敬教职工、打架、聚众赌博、损坏公物、盗窃、住校生夜不归宿、午不归寝、翻爬围墙等被学校处以记过及以上级别处分的事件),每次扣班主任津贴10.00元;校内外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打架致人严重伤害、班主任未尽责而导致较严重后果的),每次扣班津20.00元;班主任渎职而导致特别严重后果,每次扣班津100.00元和其他相应处罚。

5.仪容仪表和校牌检查:查出不合格学生,每生次扣班津1.00元,使用假校牌(含冒用他人校牌或双校牌)每生次扣班津10.00元。

6.班级的教室内外和公区清扫被评为不合格,每次扣班津10.00元

7.公寓检查:内务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班津5.00元,纪律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班津5.00元。

8.学生出勤:迟到、早退,每生次扣班津1.00元。态度恶劣的,每生次扣班津2.00元。

9.校内骑停车辆:学生在校内骑、停车辆不规范的,每次扣班津1.00元。态度恶劣的,每生次扣班津2.00元。

10.不及时关灯、关水和教室门窗的,每次扣班津20.00元。

11.就餐秩序:学生就餐秩序差每生次扣班津1.00元。

12.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级任务扣班津10.00元,完成差扣班津5.0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每件次扣班津20.00元。

13、携带违禁物品进校被学校查处的每生次扣班津2.00元。

未尽事项,由学校确定之后给予相应处罚。

工作奖惩制度 篇12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行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职工—学生家长,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行政领导和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惩办法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性质的认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学校有责任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3、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4、学校各分管行政领导每月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每年能通过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项考评标准,每学期奖励300元现金,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分管行政领导未能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每次扣50元,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工作奖惩制度 篇13

为提高班主任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班主任工作,鼓励班主任更好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班级形成团结努力、积极向上的良好集体,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努力做好班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以外,有特殊贡献、较大成绩获得者,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基础上,另外嘉奖。有下列表现者可受嘉奖:

1、主动挑重担,如接“乱班”,并在一定时期迅速扭转班级状况,使之跨入正常或校先进行列者;

2、积极主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市各类教育活动。如体育运动会(节)艺术节、科技节、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获得优异成绩及获得荣誉称号者;

3、主动承担校园义务劳动者;

4、主动承担校、市主题班会并在展示活动中成绩良好或获得荣誉称号;

5、在教育后进生转化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

6、教师个人在教育领域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在校、市级刊物中予以登载或获得优秀称号者;

7、在班主任考核(常规)中荣获优秀的;

8、班主任被评为校、市先进称号者;

9、班主任工作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二、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不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常规工作,并有如下失职或有严重错误的在班级津贴中酌情扣除。

1、在班主任常规考核中,如某一个项目未完成或不达标或经常不到位或做的较差者;

2、午(晨)会课,早自修班主任经常不到位者;

3、校班会课不经学校同意经常不到位者或挪作他用的;

4、升旗仪式、广播操及其他学生集会校内外重大活动,班主任经常不到位,并且严重不负责。

5、外出活动,如春秋游,参观访问,观看影视等无故不出席者、不负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他市、区、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拒绝接受任务,不负责任者;

7、有违规收费、乱收费者,且同时取消评先资格。

8、严重违反师德,违反市教育局、学校有关的法规制度、纪律,并造成严惩严重后果者。

工作奖惩制度 篇14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工作奖惩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和激励广大学生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励和惩处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高尚、勤奋、求实、创新校风的形成。在对学生实施奖励和惩处时,以奖励为主,教育帮助后进生的说理教育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严肃处理。

第三条凡具有州鄞中学学籍的学生均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项目及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等第达到“优秀”,期末各课总评成绩75分以上,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人数一般占班级人数的10%,先进班级一般不超过15%。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或班委会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有工作成绩,品德等第达到“优秀”,学习认真努力,期末各课总评成绩合格,体育成绩合格,一般每班推选2名。

3、优秀团员:期末团员综合考评达到“优秀”,学习成绩各课期末总评合格或有明显进步。体育成绩合格,每个团支部一般评选2名。

4、优秀特长生:遵守校纪校规,综合考评“合格”以上,某一方面确有所长,在一定范围内曾获奖或被师生认可,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个人。各班名额不限,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主要项目有音乐、美术、体育、文学、科技、电脑、劳动、学习、竞赛、爱好、文明、节俭等。

5、其他: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好人好事,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并记入学籍档案。参加学科、知识或技能等各级竞赛获奖者,由学校表彰奖励,并记入学籍档案。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种评比活动获奖者,也受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评比及奖励办法:

1、评比要贯彻民主和集中结合的原则,具体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

2、优秀学生干部中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评定,班委干部,优秀团员由班级或团支部民主评选。

3、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不能兼评,优秀特长生可与上述各项重复评选。

4、各项荣誉均记入学籍档案和学生成绩报告单。

第三章惩处

第六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班内批评

2、校级公开批评

3、警告

4、严重警告

5、记过

6、留校察看

7、勒令退学

8、开除学籍

第七条惩处细则:

一、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二、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组织、策划和煽动闹事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有损害校园文明建设,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并造成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破坏绿化、环境、卫生,违反学校有关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

2、违章使用电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

3、无理取闹、防碍值周老师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掷砸物品、不听劝阻者;

5、在校园内吸烟酗洒者。

6、私自出校或翻越围墙、违规上网吧者。

四、有偷窃、诈骗、侵占等行为但不构成犯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五、过失损坏公私财物,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和危害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六、打架斗殴事件的肇事打人、持械斗殴、结伙斗殴未构成犯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条例,擅自动用、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引起火警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火灾者,除赔偿损失外,视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侮辱、诽谤、诬告、搔扰、恐吓、威胁等侵犯、损害他人正当权益及人身安全,以及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者,有损国家、集体利益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十、男女同学有交往过密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早恋有越轨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

十一、测验、考试、考查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窃取试卷、偷改分数、再次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二、违反教学管理规定,一学期旷课或擅自离校(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累计达下列学时者:

1、10学时以上,不满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20学时以上,不满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30学时以上,不满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40学时以上,不满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50学时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十三、本办法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有必要给予处分的,可根据学校的解释决定,参照本办法中相类似的条款给予处分。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

1、认错态度不好者;

2、故意造成调查困难者;

3、在校期间已受过处分者;

4、对检举揭发、证人或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轻一级处分:

1、有主动交待错误行为者;

2、主动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者。

十六、留校察看期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有明显进步表现,察看期满后,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表现差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结业后一年内确有悔改表现或进步显著,经用人单位鉴定和学校审查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八条惩处及撤销办法:

1、班内批评由班主任老师公布。

2、校内批评由德育处在校《批评栏》内公布,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德育处审定公布。

3、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退学处分由校长室审定后公布。

4、开除学籍处分由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县教委批准。

5、警告以上处分均记入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6、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后,在撤销之前,不能担任学生会、团委的任何职务,不能担任班级团支委以上,副班长以上职务,不得成为各种奖励对象,品德等第控制在“及格”级或“及格以下”。

7、学生受校级公开批评以上的各类处分,将成为其所属班级在期末参加文明班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中的扣分因素。

8、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在校期间,须认真接受老师同学的教育帮助,当思想上能比较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行动上有明显进步时,可申请撤销处分。撤销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后。有突出进步表现的,可提前撤销处分。

9、处分撤销办法如下:受处分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讨论通过后,学生填写《州鄞中学学生处分撤销申请表》,并报德育处或校长室审定批准。

10、团员违纪犯规,还将由团委依照团章规定另行处分。

工作奖惩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工作奖惩制度 篇17

湾红国小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经过校领导讨论及教代会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各类考中,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全校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国家标准。

二、对普通话测试合格教师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其测试费用学校予以报销。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

三、普通话未达国标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同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进,考核不能评优秀。

四、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创文明组室条件之一。

五、“上课坚持用普通话”,作为教研组、备课组评估考核条例中“工作态度”之一。

六、在对教师的年终考核中,把“在校园中坚持讲普通话,并正确书写规范汉字”作为教师业务知识考核的一个方面。

七、在学生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等“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班委重视、同学自觉的班级”可加1-3分,“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减5分。

八、全校学生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同各种评优相挂钩。

工作奖惩制度 篇18

金瑞二中“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奖惩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努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教学能力,积极转变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学会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并逐步提高教师自身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

2、奖励在此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激励教师争做教学能手。

3、形成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完善活动管理措施,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

二、工作要求

1、学校教务处要规划管理好本次活动的总体工作;教研室要及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及统计和总结活动成果工作;电教处要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和管理工作。

2、年级组、教研组和备课组要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各项活动工作措施,各项活动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所有教师特别是45周岁以下和有指定任务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一定要服从安排,积极参与,认真完成。

三、奖励条款

1、教师晒课采纳奖励标准参照教科研奖惩计分的方法实施,即每分40元发奖。具体计分办法如下:参与晒课评比的教师晒课被国家级采纳计16分;被省级采纳计8分;被金瑞市级采纳计4分;被校级采纳计2分折算奖金发给各获奖教师。晒课被校级采纳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同一级别或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奖励)。

2、以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对完成任务好的教研组和备课组给予年度考核计分,即按(任务完成数÷任务总数)×10分的得分计分。

四、处罚条款

1、凡此次活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晒课任务的老师(即45周岁及指定任务者)每人次罚款80元,x年度内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

2、晒课的内容超过三分之二属网上原文下载且未作修改编辑处理者,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3、评比结束后发现晒课的内容超过三分之二属网上原文下载且未作修改编辑处理者,取消当事人评比结果,并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五、几点说明

1、经教研室组织评选出指定参加金瑞市级以上的晒课所需课件制作、优课录像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2、凡各种晒课获奖由教研室统一进行核实,并按奖惩方案以学年进行造表发放。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于x年2月10日起生效实施。

金瑞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