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餐厅部交接班制度

1.酒店餐饮部管理制度要求餐厅接班人员必须10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时,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餐厅部交接班制度

2.酒店餐饮部管理制度要求交班人员应对本班工作及上一班留下工作进行情况,需交接的事宜都要有详细文字记录,并口头交代清楚。

3.酒店餐饮部管理制度要求接班人员认真核对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注意事项,确认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并立即着手处理有关事宜。

3.1交接记录应列明下列事项:人员交接、物品交接、交接班记录;

3.2客人的预定;

3.3重要客人的情况;

3.4客人的投诉;

3.5未办完的准备工作;

3.6客人的特别要求;

3.7餐厅工作的变化情况;

3.8经理(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4、酒店餐饮部管理制度要求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工作,使全面器具完整、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与值班保安人员进行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餐厅人员离岗。

5、酒店餐饮部管理制度要求午餐临近结束时,值班经理应来到订餐员处,与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之后进入值班状态;期间应做好后期服务监督,有客人不满或投诉时及时处理,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做好电话订餐记录工作和客人离店后提醒服务员关闭电源,值班结束时与接班人员作好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