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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通用3篇)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篇2

企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定期培训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评估

第二十四条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本

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员工培训的目标与宗旨

1.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2.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员工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3.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第二条培训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1.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

3.公司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的形式与方法

1.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2.职前教育: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职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可视其实际情况合并举办。岗位技能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协同其它各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门,再将其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呈报董事长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安排实施。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应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专业有关的书籍。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门通报培训情况。

5.外派培训: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等。由公司出资外培的,公司应与参培人员签订培训合同。

6.个人出资培训:由员工个人参加的各类业余教育培训,均属个人出资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活动。员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持准考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

7.临时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随时设训,人事行政部门予以组织和配合。

第四条工作业绩及工作能力特优、且与企业有共同价值观的员工可呈请选派外培或实习考察。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表演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

第六条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第七条公司投入的培训费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杜绝浪费现象。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经理(主管)实施员工培训的成果列为考绩的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之一。

第九条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