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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4篇)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4篇)

二、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三、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应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五、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六、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

1、采购前必须查看有效证件。

2、建立登记账册,验收时记录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有效期、经手人等。

3、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5cm。

4、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经过毁形、浸泡消毒,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外流,避免交叉感染。

5、建立使用、销毁记录,登记完整。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人民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等。

二、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

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六、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七、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一、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二、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其包装、标识、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做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鼠、防蚊蝇、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时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确保顾客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和教育

l、组织管理。①组长组长,分管采购和食品安全,成员由管理员,保管员、,负责全面落实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就餐安全。

二、执行标准

l、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三、个人卫生

食堂炊管人员要熟记卫生常识,注意和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到:

1、不、长指甲、小胡子、不戴假眼睫毛、不染指甲,做到”四勤_.1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室内不准随地吐痰。

3.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4、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5、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苗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三、采购要求

1、大宗物资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准入的企业进行采购,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采购酱油、醋等调料品,要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一级批发站进货。采购主食、副食、调料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检验合格证。

2、要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制,将供货单位及其资质晴况、经手人员、进货时间、批次数量、进货人等都记入档案。做到有计划进货。

3、蔬菜、豆制品等不易存放的物资,须当天采购、当天使用,其他物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库存定额的规定。

四、操作间卫生

1、地面保持清洁,瓷砖见本色、显原型,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油垢,电风扇、灯具见本色。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达到饮食卫生要求。

3、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5、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6、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7、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五、冰箱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规定,严格杜绝无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肉类及食品进入冰箱。

2、冰箱内物资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分类堆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经常检查冰箱内存放的货物,防止霉烂变质。

4、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扫一次,做到库内无腥臭味,地面无血水。

六、餐厅卫生

l,地面、灶台、灶台前壁、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2、餐厅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玻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七、环境卫生

1、店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店周围的墙壁干净、无污垢、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屋顶、墙角无蜘蛛网。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潲水桶,每天清除,潲水桶加盖。

5、炉渣、垃圾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要实行责任制,具体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7、积极采取措施消杀“四害”。室内外要保持无鼠迹、蟑螂及虫卵、苍蝇和其它残留物。

八、饮食安全操作规程

在厨房工作高峰时间,要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人员在上下穿行或拐弯处及上下楼梯,应先打招呼,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并采取向右行进的原则,行进速度不能过快,以免发生碰撞。

注意和保持台阶及通道通畅,如发现通道有积水或障碍物时,应立即清除,以免绊滑摔跤。

熟练掌握电气用具的应用常识和技能,如电炉、烤箱、电扇、照明灯具及电线绝缘性能等,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若发现漏电的插头、电器、电线时,应立即报修,以免触电。

刀具的使用规则:

使用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手握刀柄、锐刃向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刃,并握紧拿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煤气、灶台:

对燃气管道及灶台,除技术人员定期检测外,要经常提醒各班组长对其所使用的阀门管线、灶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漏气要马上关闭阀门并联系专业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坚决禁止带故障使用。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保证为广大网友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上网环境,特制定以下卫生标准:

1、入口处卫生标准:

(1)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渍、无杂物;

(2)门帘要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

(3)公共休息区要保持无污渍、无杂物,烟灰缸内烟头超过3个要及时更换,桌面要保持清洁,无烟灰与其他杂物;

2、吧台卫生标准

(1)吧台表面要求无污渍、无杂物;

(2)货架表面保持无灰尘、杂物,商品要摆放整齐,并保持无变质、过期商品;

(3)仓库物品摆放要求整齐、有序;

(4)收银设备要求表面无污渍;

3、卫生间卫生标准

(1)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无痰渍、水渍;

(2)便池表面要保持清洁,无便渍及杂物;

(3)清洁工具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丢;

(4)洗手池表面要求保持清洁,无污渍及杂物;

(5)卫生间空气要求保持无异味;

4、网吧机器卫生标准

(1)机器表面要求无污渍;

(2)显示器表面要求无灰尘、指纹;

(3)键盘要求无污渍及灰尘;

(4)主机箱内部要定期清洁,保证CPU风扇、内存及其他零配件表面无灰尘;

5、顾客上网区域卫生标准

(1)桌椅表面要求无灰尘、污渍及杂物;

(2)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杂物、水渍;

(3)顾客上网区域要求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4)顾客烟灰缸内烟头不得超过3个。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一、门前卫生

(1)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污物、积水。

(2)内外部车辆码放排列整齐,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时擦拭,保持清洁。

(4)门窗、墙面整洁,无灰尘、污迹及张贴广告。

二、院落卫生

(1)严禁外人进入,确保商品安全,门前院落保持整洁。

(2)院落商品码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不留死角。

(3)废弃物及垃圾品赃物随时整理清运。

(4)院落内的废旧包装物,及时拆装码放,定期清理做好防火措施。

三、厕所卫生

(1)厕所门窗、玻璃、地面、墙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厕所内垃圾及时清理,污水不外溢。

(3)每天用药物冲洗便池,不少于3次,保持厕所无异味。

四、通道卫生

(1)通道内门窗、玻璃、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尘土塔灰、无杂物、污物。

(2)通道内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

(3)通道内商品应码放整齐、隔墙离地。

(4)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时清扫。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

(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一、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时间),国小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

二、学生每日作业量,国小1-2年级无课外作业或不超过半小时,3-6年级不超过1小时,国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

三、学校在假期中不得搞全班性的补课或上新课。

四、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五、教师板书要整洁、字体要工整,写字不应过小过轻。

六、准时下课,不要拖堂,课后要开窗,确保课间十分钟休息,应动员学生走出教室活动,或远眺。

七、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做到“二要”,“二不要”和“三个一”。

八、教室应经常保持清洁,不要张贴过多图表、标语,以免影响光线和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墙壁应定期粉刷,黑板应无反光眩目。

九、教室光线充足,玻地面积比不低于1:6(指新建和改建的教室)。教室内应有6-8盏40瓦日光灯用来进行辅助照明,照明用灯距离桌面1.7米左右。课桌上照度不低于150勒克斯,黑板照度不低于200勒克斯。

十、学校应逐步解决课桌椅与学生身高配套要求。第一排课桌前缘距黑板不少于2米。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手部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ICU、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以及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个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义务人员手有管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手部卫生实施规范

一)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

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1、掌心对掌心搓揉

2、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

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4、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5、拇指在掌中搓揉

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洁净区、重症监护病房、层流洁净手术室、供应室洁净区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取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操作员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2、烹调加工间所用的原料应新鲜,腐败变质以及感管性状异常的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3、盛放熟食品的容器或餐具应生熟分开,应有明显标识。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4、食品应充分加热,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防止里生外熟。

5、食用油不宜反复煎炸,应定期处理;烘烤食品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

6、生熟食品不得同台存放。擦拭生、熟食品的抹布应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7、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8、工作前后对操作台、调料台、炉灶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处理。

9、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食堂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为确保我公司GSP质量体系能正常、有效地运行,对公司药品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药品质量管控和卫生管理。

三、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责任人:质量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药品从业人员

五、内容: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接触食品药品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鼻、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5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池中洗。洗涤拖把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池分开。蔬菜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蔬菜长时间浸泡在水中。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荤素砧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

5、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6、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量少吃油炸食品。

7、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8、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不得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9、幼儿园不制作冷菜、卤菜。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习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1、新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体检,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营运车辆要配有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正确使用。驾驶车辆期间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得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8、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员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7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8

项目副经理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直接负责总承包的整个工程施工计划落实,并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本项目生产顺利进行。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坚持施工中“三检制”,检查工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总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和消防安全隐患。

四、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保证为专业分包提供工作面、产品保护。

五、搞好劳动力、材料、机具的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同时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遵守有关管理条例。

六、搞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负责实施“标准化工地”的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19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 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 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 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大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

(1)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 一次。

(2)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中央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两年清洗一次。

(5)中央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年清洗一次。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分工责任、监督与检查。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具体要求

(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门后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办公区地面,每2天用拖把拖一次地面。

2.办公门窗:每周至少一次半湿抹布和报纸擦拭一次窗户以及四周边框,保持干净。

3.会议室:对会议室桌面、椅子、烟灰缸等每天清洁一次,摆放有序整齐。

4.董事长办公室洗手间、洗手盆及台面:每个礼拜至少清洗一次,遇特殊情况,发现有污迹或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洗手间需保持干净,无积尘、污迹,厕纸用完及时补充。

5.办公设备:饮水机、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室内茶具,花盆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6.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7.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起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使用完后及时归位。

8.电脑:电脑、电脑键盘、电话要保持干净,每月至少擦拭一次。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9.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6.离开办公桌需将座椅推入办公桌内。

四、责任分工

一)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办公区域走道,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财务总监室等,每天由专门人员负责进行清扫;

二)个人区域:

1.各位同事轮流值日,按值日表循环执行,形成制度。

2.值日员工做好当日的卫生值日工作。

3.若值日人员不能完成当天工作,需向行政部门说明进行调换,或主动找其他同事进行调换。

4.当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办公室在上班前完成值日工作。

5.行政人员不定期检查值日工作。如果卫生没达到标准,由当日值日生重新打扫。

6.公司人员卫生分工情况详见员工值日表。

五、监督与检查

一)、综合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

导责任人及时整改、修正。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视情况通报批评。

二)、公司综合部接受员工对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二)、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20xx-05-25 23:11 | #2楼

为塑造整洁美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实行以下卫生打扫制度:

1、卫生区域的划分:

A.大办公室及会议室:由销售部员工负责;员工每周轮流负责日常清洁卫生。

B.小办公室、设备展示区由人事、行政、客服、技术及陈汉盛负责;

C.自己的办公桌台面卫生自己负责。

2、办公室清洁卫生标准:

地面无垃圾、浮尘、水迹,桌面无浮尘,玻璃及其他物品表面无浮沉水迹。另外,特殊情况下,临时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

3、清洁工作内容:

各块区域每天必须清扫一次,包括扫拖地板、擦洗办公桌、倒垃圾等。另外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大扫除,主要内容为窗台和窗子玻璃、饮水机、微波炉、办公设备的清洁卫生。

由于销售部门会议室较大,人员多,为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建议各组组长将卫生值日安排作出分工后报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并根据人员变动做出及时更新。

4、监督、考核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月将制定并张贴卫生值日表,值日人员在执行卫生清扫工作后,在相应项目上打勾,并签名。如果值日人员因打扫卫生后未签名,每次扣罚1元。

另外,人事行政部将在上午时段实地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准的情况,每次将扣罚责任人5元。

对于多次未能较好执行卫生制度的人员,公司将在员工工作态度中给予较低等级考评。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1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吐痰、吃东西。

3、试样检测完毕后应把试验所清理干净,仪器清洁后放回原来的.位置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5、仪器通电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废弃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处理,符合环境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2

为切实搞好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单位环境建设和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相协调,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全员卫生素质,创造一个整洁、清新、优美、有序的办公场所,本着“讲卫生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响应市、区政府号召,搞好行政事业机关责任区环境卫生,树立交通文明形象,积极参与卫生大扫除等公益性活动。

(二)认真落实环境卫生制度,坚持每天上班开始工作前打扫办公场所卫生,所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做到窗明地净,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无杂物。厕所、走廊、楼道清洁,做到楼梯扶手、门、窗无灰尘,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明亮、整洁、优美。

(三)单位环境卫生实行值班制度。全所在职工作人员每天轮流值日,发现卫生不整洁现象及时清扫,全天常态保持公共办公场所卫生干净、清洁。各办公室场所卫生由各科室办公人员共同清理,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办公桌椅设施、窗台玻璃无灰尘,地面无脏迹等。

(四)检查督办。所长负责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和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值日情况进行日检,周五抽出一定时间集中人员对单位的办公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向局主管领导汇报。对拒不清理卫生的人员或不按要求清理的人员按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为由,按上级相关法规制度和局相关规定进行人事或党纪政纪处理。

(五)讲究公共卫生,注意保洁,办公区及厕所卫生无乱倒、乱吐、乱扔现象。

(六)爱护办公设施及单位办公楼内花草树木及开水用具、电器设备。

(七)单位办公场所、楼梯、走道及厕所内外,要求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的现象。

(八)厕所内要保持清洁,无污水,无粪水外溢,无蚊蝇滋生地;单位分管办公区域的室外卫生要保持无杂草、废弃物等;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水源污染,影响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3

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于显眼处。经营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

二、遵守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和群众的监督。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帮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合格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

四、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或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识。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杯具的洗涤必须在专用的杯具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在客房卫生间清洗杯具。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布草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布草房分类入柜放置,柜内不得放置杂物,布草柜保持清洁。干净的布草应由布草房统一管理和存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楼层只存放当天的布草,暂存的布草必须放在独布草间的布草柜内,干净布草不得存放于布草车过夜。

六、客房的卫生清洁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备二进三清四抹五铺六补七消八查。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清理二洗涤三消毒四冲洗五抹干。洗涤按照洗手盆、浴缸、座便器的.顺序进行。同时配备两副以上的洗刷用具、手套、抹布,不得交叉使用。

七、营业场所内必须设置数量充足的通风换气设施,应设置新风进入口,新风入口与抽风口布局必须合理,保持空气清新。定期对空调滤网、风扇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通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床上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应在有效期内、标签标注齐全、并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或相关卫生证明文件。一次性卫生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十、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一、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一、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公共场所室内地面保持清洁,室内禁烟,并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一次性卫生管理制度 篇24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臵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臵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兼)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设有卫生间的客房,其脸池、浴缸、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备有三桶三刷,标志明显,清洗消毒操作程序由脸池-浴缸-座便器;未设卫生间的客房,每床配备一套脸盆、脚盆,并有明显标志;所有顾客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外送清洗物品必须与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签订合同及交接记录。有专用布草存放设施,按床位数的3倍以上配臵,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感官性状良好,无毛发、污迹、异味、潮湿感。

8、无自然通风的客房,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9、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标识齐全并向供货商索票索证。

10、二次供水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有年度合格检测报告。

1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无卫生死角,设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垢。